監所
」 受刑人 投票 監獄 鄭文燦 台北看守所屏東監獄受刑人自戕 趁機取砂輪機自傷送醫不治
屏東監獄11月4日傳出一名受刑人自戕,男子趁機取得砂輪機自傷,送醫後雖然有生命跡象,但因傷勢過重,經家屬同意後放棄救治,不治身亡。案發當時4日下午2時許,監獄的營繕隊由監所人員帶領,攜帶水電修繕工程使用的電動工具,至工廠的廁所進行水管維修作業。進入施工區域進行維修工作期間,長期在工廠勞動的該名受刑人,卻悄悄靠近施工區域,趁機拿取營繕隊人員身旁的砂輪機。營繕隊人員皆專注施工,無人發現受刑人拿走砂輪機,受刑人拿到後隨即自傷,眾人見狀趕緊上前搶救,通報救護人員後,由救護車後送至屏東基督教醫院急救,男子到院時仍有生命跡象,但因傷勢過重,經家屬同意後放棄救治。屏東監獄回應,全案報請檢方相驗,已於11月8日進行解剖複驗,家屬對死因無意見,發還遺體供家屬處理後事。據悉,該名受刑男並非重罪,因此被派於工廠進行勞動,生前與獄友相處也無異狀,突然自傷原因有待釐清。對於受刑人趁機拿到砂輪機自傷,屏東監獄表示,獄內區域、管線眾多,強調工具集中保管且全面列冊清點,絕無外流情事,將全面檢討、改善器械使用準則及時機,還有出勤時的保管模式,未來也會進行分區控管,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情形。
詐欺再犯率高!學者建議可以分3點這樣做
全台10月詐欺財損破120億元,打詐成效有限,其中詐欺再犯率高達8成以上,審計部決算報告就點名法務部矯正署未訂定詐欺犯的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導正受刑人不勞而獲的偏差觀念,以致出獄後「惡性循環」繼續騙。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去年委外做「我國網路詐欺被害調查與防制研究」,學者建議除提高刑度與假釋門檻外,必要時應修法恢復刑罰附加「強制工作」。主持該研究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賴擁連指出,有詐欺受刑人受訪直言,「做詐欺遲早被抓,能騙盡量騙!」有人在監反省不是為何誤入歧途,而是「以後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抓」,凸顯矯正系統失靈。賴擁連說,2021年釋字812號判決強制工作違憲,是因違反比例與區隔原則,建議矯正署應聯合勞動部,透過職訓中心讓詐欺受刑人服刑達一定程度後,允許日間戒護外出工作。他說,職訓勞動可使詐欺犯不再好逸惡勞,並習得一技之長,有助其重返社會,期間表現作為累進處遇評分,等於拉高假釋門檻,讓想騙的不敢再騙。1名檢察官告訴他,詐欺犯很怕強制工作,可惜已違憲。今年9月底在監受刑人5萬2755人,罪名前3名分別為毒品、詐欺、公共危險,詐欺犯7003人占13%,人數逐年攀升,10年增加5倍,官警估計車手與人頭帳戶的再犯率逾8成。審計部也發現,依打詐國家隊的「建立正確法治觀念」,矯正署去年函請各矯正機關強化及優先提供詐欺受刑人技訓等處遇措施,卻未比照毒品或酒駕受刑人訂定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現行作法是各監所在既有資源限制下,自行辦理詐欺受刑人處遇,例如宜蘭及屏東監獄辦反詐法治教育課程或金融知識宣導。矯正署表示,詐欺屬財產性犯罪,行為人觀念偏差,去年已陸續要求矯正機關對其優先提供技能訓練,讓他們有一技之長,另加強個別及特別教誨,至於是否推出全體適用的處遇計畫,還在評估必要性。
死刑釋憲判決合憲 法務部強調「37死囚均涉最嚴重犯罪」:不宜釋放
憲法法庭今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堅定表達死刑制度合憲,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目前37名死囚均合法羈押於監所,並無釋放人犯問題,由於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不宜逕予釋放,將請最高檢察署依法嚴謹審核非常上訴,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法務部表示,目前37位人犯在判決確定前均依法院裁定合法羈押,羈押期間符合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於判決確定後,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雖憲法法庭認為檢察總長得依職權或各聲請人請求,對37人提起非常上訴,但在最高法院未撤銷原死刑確定判決前,37人仍應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並無釋放人犯問題。法務部指出,最高檢察署將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審慎研議是否提起非常上訴,若提起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因程序回復到未確定前狀態,37人將無法再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但37人皆歷經法院多次審理,認事證明確,縱因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而須重啟審理程序,亦須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為避免釋放發生人犯逃匿,法務部將促請最高檢具體建議最高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若未同時自為判決,而將案件撤銷發回更審時,應啟動羈押程序。法務部說,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但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若逕予釋放,對於社會治安、司法公信性將造成嚴重衝擊。憲法法庭既然判決認定對於最高法院依非常上訴程序撤銷原確定判決時,37死囚羈押次數及期間不受速審法限制,羈押期間及次數應重新計算,法務部將要求承辦檢察官對於法院審理是否羈押人犯時,應具體論告各該人犯繼續羈押之必要性,建請法院裁定羈押,以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之進行,以實現社會正義及保障社會安全。此外,對於憲法法庭對於部分不符合判決意旨之法規,法務部將儘速依法檢討及配合相關機關修正。對於符合非常上訴救濟程序之個案,亦將請最高檢依法嚴謹審核,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特警進駐北捷載客率仍暴減 鄭捷求死譏「矯正署功能失靈」定讞18天伏法
台北捷運2014年5月21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死24傷,轟動社會。受到這起事件影響,民眾開始害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同期雙北計程車載客率暴增2成,而台北捷運載客量則大幅減少,營運損失約新台幣2000萬元。另一方面,凶手鄭捷2016年4月22日遭判處4個死刑定讞,並於18天後火速伏法。鄭捷犯行令人髮指,然而案發後不久,有崇拜者隨即在臉書上創立鄭捷粉絲團,並稱「鄭捷先生、東海大學環工系高材生、容貌俊秀、體格健壯,為社會做出了重大貢獻」。為了阻止破窗效應,警方於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提高警戒,其中高雄警方派出「黑衣特勤隊」,巡邏高雄捷運各車站。警政署在鄭捷殺人案後,派遣大量保安警察進駐北捷。(圖/報系資料照)台北都會區警備更為嚴謹,警政署當時派遣80名保安警察進駐北捷,支援巡邏勤務。北市警察局與新北市警察局每天派遣共近1000名警員,於北捷各車站內外攜槍站哨,並在每班列車內配有至少1名制服警察,北市甚至派出霹靂小組持德國製MP5衝鋒槍在車廂內巡邏。然而,台北捷運仍因鄭捷案導致載客量大幅減少,營運損失約2000萬元,同期大台北計程車載客率暴增2成。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新北地院於2014年8月開庭,判決鄭捷4個死刑,並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同年10月30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判決鄭捷4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2016年4月7日,最高法院創司法首例,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到庭親自陳述。2016年4月7日,最高法院創司法首例,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到庭親自陳述。(圖/報系資料照)鄭捷到庭後,除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也說自己只想趕快槍決,還評論矯正署可以改名成「懲罰署」,並稱監所裡都是低智商的勞力工作,監所不斷製造仇恨對立,讓受刑人未受教化便出獄,出獄後遭歧視、失業,走投無路只好繼續犯案;然後一錯再錯,變成人形廢棄物,監所也是這條仇恨連鎖鎖鏈的加工廠,才會發生高雄監獄挾持事件,諷刺臺灣監所教化與矯正的功能失靈。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認為鄭捷犯案情節嚴重,非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且我國仍是有死刑的國家,鄭捷所犯符合《兩公約》所定最嚴重犯罪,維持死刑判決定讞。2016年5月10日,即死刑定讞後18天,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批准死刑執行令。當日晚間8時47分至8時51分,鄭捷在臺北看守所刑場遭開3槍槍決,晚間9時11分相驗後確認死亡。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隨機殺人案的殺人犯鄭捷,10日遭槍決伏法。執行死刑前,一群法務人員進入刑場,中間穿白袍者為法醫鄭翠芬。(圖/報系資料照)鄭捷遺體從中壢殯葬服務中心冰櫃被推出,經車輛載送進入中壢羽昇館火化,他的家人並沒有出面,皆委託殯葬業者處理。(圖/報系資料照)
親送雞鴨便當和起酥蛋糕給柯文哲「這原因」遭打槍 王世堅:改天再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控涉及京華城案,5日遭羈押禁見,民進黨立委王世堅6日傍晚帶著雞鴨便當和起酥蛋糕來送柯文哲,但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上午已送過菜品,王世堅準備的餐點無法進入所方,王世堅則表示,便當會和同仁一起吃完,也將擇日再來送餐。王世堅強調,來送菜絕非落井下石,而是不勝唏噓,畢竟他與柯文哲有過8年的同事關係,便當也是新鮮的,因雞鴨要去骨,所以另外買了一個,也有準備能量飲料,讓柯文哲如要分給室友吃也是可以。而王世堅準備的餐點因規定無法送到柯文哲手上,他表示,自己不曉得一天只能收一次外送餐,只好把這個心意轉達給柯,而柯文哲剛進所,心理上可能會無法調適,加上他稍有年紀,因而有請獄方多注意其狀況,獄方承諾會特別關心,包括早晚量血壓和體溫與了解身體健康。王世堅表示,既然無法送餐,會依照監所規定改天再來,而能量飲料不被允許進入監所,液態飲品餐點都不行,再來時會準備其他餐點,這份則由自己和助理吃掉‧王世堅表示,先前說要吞曲棍球或是要高空彈跳一事就到此為止,柯文哲該面臨自己該面對的問題,法律追訴的問題就夠柯文哲頭痛了,而他也誠懇祝福,並提醒柯要勇敢面對。
柯文哲進台北看守所...更生人爆名人待遇:最難忍是「這件事」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身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之後搭乘專車於晚間6點半左右抵達位於土城的台北看守所。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被告入監所時,全身衣物需脫光 進行安檢」。一名更生人小維(化名)接受中時《新聞歸剛欸》訪問,不僅透露被告入所羈押日常,還表示「1狀況」會讓真有涉案的被告難以忍受,只想趕緊認罪交保出去。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被告、受刑人入監所時,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4條內容,監所管理員要先進行安檢,包括身上有無刺青、入珠狀況、數量,及身體、手腳是否正常外,還要全身脫光,並要扒開肛門、彎腰、咳嗽的動作,確認是否夾帶毒品或其他違禁品。而被告會被羈押關在3人房,吃喝拉撒睡都在裡面,並只能在舍房走廊運動。由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分特殊,小維透露,「一般來講,不會讓他和暴力犯或情緒不好的人關一起,同房通常是涉及詐騙或金融類相關案件被告」。被問到「名人入監後,監所管理員會被『特別交代』嗎?」小維對此表示:「會觀察他的生活作息,與同房被告的互動,畢竟身分地位不同,擔心身體狀況或是否被欺負等狀況」。提到「羈押在舍房裡能做什麼?」小維則表示,其實白天看自己想幹嘛,看書、看天空發呆或打坐懺悔都可以,只不過「還不到睡覺時間是不可以躺下的」。小維還透露,監方除了每天提供三餐外,並不會特別禁止被告人的飲食:「就看被告想吃什麼,水果、餅乾、零食等,花錢自己購買就可以」。不過小維坦言,長時間被羈押禁見,一般人的心理狀態都不會太好:「抗壓性不夠的人就會受不了,容易情緒起伏不定、寢食難安」。他指出尤其現在天氣炎熱,監所舍房會非常熱,「很多人進去身心壓力大、適應力不良,若被告真的沒有涉案也不會認罪,但若有涉案的被告,想提早交保出去,他一定會提早認罪」。
沈慶京傳全身抽搐送醫!醫揭「3類」常見原因 另有7疾病發作相似易誤判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延燒,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而遭羈押禁見。不過沈慶京昨傳出因身體不適、全身抽搐送醫而被民眾目擊。振興醫院急診重症醫學部代理部主任田知學說,急診接到的抽搐個案大致有3種,其中從警局、法院、監所送來的個案,以壓力、焦慮引發過度換氣、手麻腳麻,以及四肢抽筋最為常見,但實際情況需要醫師親眼看到個案才能判斷。近期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查出沈慶京涉嫌以4740萬元賄賂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遊說柯市府提高京華城容積率。日前沈慶京和應曉薇2人聲押禁見獲准。但在昨(5)日,有民眾在醫院目睹一群穿矯正署衣服的人正推著一名老爺爺,其手部疑似因上銬受毛巾遮擋,該長者貌似就是沈慶京。台北看守所對此表示,5日下午依醫囑將沈慶京送醫,就診後昨晚已返回北所,會持續掌握其身體狀況,即時提供妥適醫療資源。但對於沈慶京究竟因何病因就診,北所則表示因涉及個資無法說明。對於病患全身抽搐的可能原因,田知學指出,一般在急診常見的抽搐病患,原因可分為3種,第一是腦部不正常放電而造成的典型癲癇;第二是死亡前腦部不正常放電;第三則是因為緊張、焦慮、壓力引發過度換氣,導致個案出現手麻腳麻、四肢抽筋的反應,也最容易被誤判。田知學指出,癲癇發作超過5分鐘、意識未恢復,就有可能致命,因此臨床遇到抽搐個案,到院第一時間會優先使用麻醉劑或鎮定安神的藥物,避免患者持續抽搐,待症狀穩定後,再安排抽血、電腦斷層等釐清有無腦部出血或中風的情況,酌情安排腦波圖等其他檢查。田知學表示,從過去經驗來說,警局、法院、監所送來急診的抽搐個案,有很多都是屬於第三種情況,即緊張、焦慮、壓力等情緒反應引發的抽搐,不過個案實際情形需要由醫師親眼看到病患、評估很多細節差異才能分辨,因此她也無法推測沈慶京出現抽搐症狀的真正原因。另外,根據《台灣急診醫學通訊》文章指出,抽搐是大腦電氣的異常活動,其面貌千變萬化,表現可以從微妙的失神到全身劇烈的痙攣。然而並非所有的抽搐都是直接出自大腦異常電氣活動,有些疾病的表現也與抽搐發作類似,容易造成臨床上的誤判。文章說明,包括昏厥、代謝失調、中風、肌張力不全症、偏頭痛、猝睡症或猝倒症、心理疾患等,都是有可能被誤認為是癲癇發作的疾病。其中以中風來說,其神經學缺陷表現與某些癲癇發作的症狀十分相似。尤其當患者出現突發性的意識障礙、肢體抽搐或是短暫的語言障礙時,這些症狀可能與癲癇發作的表現難以明顯區分。此外,暫時性缺血性中風和中風患者可能不會出現麻木、運動無力、視力變化或語言障礙等典型症狀,進一步增加了錯誤判斷的可能性。該文章指出,想要正確判斷抽搐原因,需要參考生命徵象的穩定性、心電圖的細微異常、指尖血糖值的檢測、到意識喪失的有無、局部神經學、發作前後狀態的異常,每一步都不容忽視,皆有助於跨過診斷的陷阱,為病人提供更合適的治療方案。
柯文哲收押台北看守所!脫光檢查、沒冷氣吹 媒體人嘆:人生的最大挫折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才被地院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成功,昨(5)日裁定結果出爐,柯遭收押禁見,前往土城看守所過夜。至於看守所是怎樣的環境?媒體人黃揚明曾在鄭文燦遭羈押時,揭露在看守所最痛苦的4點,包含「全身脫光被檢查身體」、「缺乏自由無聊」、「沒有冷氣」、「毫無隱私」,對於柯文哲收押,黃揚明發文表示「柯文哲人生的最大挫折,已經落在他的面前。」黃揚明嘆柯文哲被送進看守所,是他人生最大挫折。(圖/黃揚明臉書)黃揚明透露,一進去看守所的被告,就要被「全身脫光被檢查身體」,包括脫光衣褲、撥頭髮(確認頭髮中沒有藏違禁品)、張嘴並伸舌頭上下確認、轉身彎腰撥開屁股並咳嗽一聲,確認肛門中沒有藏違禁品。接著「入房後毫無隱私」,黃揚明表示,依過去經驗,禁見被告的舍房算是比較「舒服」的,因為必須隔離收容,尤其不能與同案被告同間或隔壁間。但事實上,舍房環境都差不多,包括上廁所都得公開被看光光,一舉一動室友和管理員都可以看得很清楚。此外,舍房裡裝有旋轉吊扇、排風扇或其他設備,以促進通風,就是沒有冷氣。再來就是「缺乏自由非常無聊」,黃揚明說,禁見被告連放風都只能在禁見舍房區的走廊散步,真的非常無聊。但除了禁見的相關限制外,現在至少已開放閱讀書報,甚至可以買無線電視機或收音機看數位無線電視台節目或聽廣播,只要有人寄錢進去,也可以採購監所販售的相關日用品、食品。而網紅Toyz(劉偉健)曾因販毒案被羈押於台中看守所,他在入獄前拍攝了一系列的「監獄公道伯」影片,介紹看守所內的三餐,他表示看守所為了健康,很多菜都沒有味道,白飯也是黏在一起。至於會客菜的部分,Toyz透露,看守所的被告最怕一種組合,就是同時出現香腸、雞跟鴨,象徵「延長羈押」。曾經有網友在PTT上,自稱當過監所管理員,並曝光監獄作息表如下:0640:起床、整理內務0700:早餐0755:開封前準備點名0820:進工場點名0840:各房輪流「打鼓」,每小時一次0900:工場作業時間1120:準備用餐1140:中午點名1210:中午休息時間(發午餐藥、輪流洗澡等)1400:工場作業時間1540:打掃環境1600:休息時間,點名準備收封1640:收封1700:收封點名1720:晚餐1800:開舖2100:熄燈就寢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台北看守所」。(圖/土城分局警聲雲臉書)
暑假毒陷阱2/那年他16歲「我以為只是吸一口」 9成藥癮者在青少年碰毒
「我以為只是吸一口,沒想到愈吸愈多,最後還因此販毒、搶劫、坐牢。」現年49歲的劉聯穎是晨曦會人資部主任,16歲時第一次吸食安非他命,吸毒後的快樂撫慰了他內心因家庭背景產生的自卑感,後來在信仰、四姑的支持下,才終於擺脫14年的毒害。據衛福部統計,高達9成的藥癮者在12~20歲時初次接觸毒品。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兒少精神科醫師賴柔吟表示,成癮者的兒童時期大多持續受創傷、壓力,至青少年時期便進入「冒險嘗試階段」,因此超過9成藥癮患者在12至20歲間初次接觸毒品,這些藥癮青少年,進入成人早期之後,常因藥物濫用受傷或死亡。劉聯穎1歲時父親意外身亡,母親帶著他改嫁,大約9歲時,母親與繼父常因教養問題爭吵,後來母親便把劉聯穎交給住在高雄的爺爺。「當時我已經有點懂事了,我無法理解母親為何哭得傷心,卻又把我送走?」後來由四姑撫養劉聯穎,雖然不缺關愛,但劉聯穎心中始終藏著自卑。16歲時劉聯穎認識了一些吸毒的朋友,朋友勸說「吸一口沒關係」,於是劉聯穎就這樣吸了一口安非他命。「我感到很興奮、很快樂,忘掉自卑與自己不幸的家庭,就覺得自己的人生也沒那麼慘。」因此就一口接一口地沉淪下去。戒毒最需要親友的支持,而信仰同樣也能帶來力量,令藥癮者覺得自己並不孤單。(圖/翻攝自基督教晨曦會臉書)劉聯穎說,他的身體不覺得成癮,但心靈上忘不掉吸毒後的那種快樂,所以會一直吸食,而且愈吸愈重,為了買毒,他開始偷東西、騙親友的錢,然後翹家、逃學,後來四姑發現他吸毒,特意幫他安排到外地工作,但劉聯穎還是抵擋不住吸毒的慾望。直到去金門當兵,2年內他真的不再吸毒,但退伍後接觸到過去的朋友,又開始吸毒,為了賺錢甚至開始販毒,也因此劉聯穎開始頻繁進出監獄。「每次我坐牢,四姑每個月都會來探望我,其實我自己也很想戒毒,因為身體、經濟狀況、家庭關係都變得很糟了。」後來劉聯穎在監所看到晨曦會關於戒毒的影片,心想「影片中的人竟然可以戒毒成功,那我也試試看。」出獄後,劉聯穎便到晨曦會台東戒毒村,靠著四姑的愛與信仰,終於戒掉糾纏14年的毒。劉聯穎認為,「被愛」的感覺是他成功戒毒的關鍵,不論是四姑或晨曦會都讓他感到被愛,而信仰讓他知道自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所以「不應該」吸毒,這是內化於心靈的,不是外在的限制,而這樣的力量更強大。
後備軍人收教召令沒報到遭起訴 他辯當時「人在這裡」獲判無罪
1名蔡姓後備軍人因違反洗錢防止法等案件,於去年3月20日至4月13日被羈押在台中看守所,期間收到嘉義後備指揮部的教召令,經父親電話告知後仍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遭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函件、公文應直接送達監所,並囑託監所的長官為之,因此判處蔡男無罪。起訴指出,蔡男為後備軍人,依兵役法應教育召集,嗣嘉義後備指揮部以民國112年博愛甲字第251605號實施教育召集,被告應於112年5月15日,至嘉義縣大林鎮大林國民小學排路分校,應教育召集5日,再於112年4月7日,召集令送達被告住所,蔡父以電話通知被告應教育召集。詎蔡男竟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依法提起公訴。嘉義地院認為,按徵集令、召集令之送達,不得以公示送達方式為之。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對於在監所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自112年3月20日起至同年4月13日,經臺中地院裁定羈押。嘉義後備指揮部固於112年4月7日送達上揭召集令於被告住所,然被告斯時在監所,後指部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非僅對被告住所送達,是召集令之送達難認合法,被告辯稱未收受召集令非無依據,應認可採。法院表示,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因此判處蔡男無罪。
監所週休二日不會客!鄭文燦沒會客菜吃 整日放風僅10餘分鐘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11日更裁羈押禁見,當晚就送往桃園看守所,與3名一般案情被告同住。媒體人林裕豐示警,鄭文燦的獄友中有一名是毒品犯,毒癮若發作起來「很可怕」。此外,監所逢週休二日不開放,無法律見吹冷氣,也沒法收會客菜,鄭文燦僅能把握上午1次約10餘分鐘的放風時間活動,堪稱最難熬的頭三天。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裕豐12日在《關鍵時刻》節目表示,鄭文燦的獄友中有一名是毒品犯,毒癮若發作起來「很可怕」。因為毒癮者一旦戒斷反應發作,會哭到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用頭去撞鐵欄杆撞到滿臉血,接下來就會嘔吐,不只味道難聞,更尷尬的是吐出來的東西「難道要前行政院副院長去擦嗎?」林裕豐還指出,毒品犯毒癮發作時會沒辦法控制自己,可能還會攻擊其他獄友,如果是晚上發作,會讓獄友都沒辦法睡覺,等於白天晚上都精神緊繃,以鄭文燦一個前行政院副院長之尊「真的很難熬」。在羈押收容的緊繃生活下,放風及收親友會客菜,可能是入監生活中難得的放鬆。但鄭文燦在11日晚間入監後,12日上午委任律師曾到監所接見,歷時約75分鐘;期間還曾有綠營市議員以「同理心」為由送錢,中年友人送書並購置1992元日用品。至於13日、14日,監所逢週休二日不開放,無法律見吹冷氣,也沒法收會客菜,鄭文燦僅有上午1次約10餘分鐘的放風,其餘時間只能在舍房內待著。桃園監獄副典獄長許國賢受訪表示,鄭文燦的狀況跟一般收容人一樣,原則上若無異狀,大多不會特別去注意他;而鄭文燦與同舍獄友的相處情形也很平常。監所管理員則透露,監所週休二日並未開放會客、接見或寄物,收容人或受刑人在早上8點30分點完名後,會有分區放風的時間,可以出來呼吸一下新鮮空氣。不過放風時間僅10餘分鐘,且各區遭禁見的收容人或受刑人會分開輪流放風,同案的被告很難遇在一起。而關於鄭文燦的狀況,也只有該舍房主管能得知,事涉敏感,管理員之間不會去打聽。
鄭文燦進看守所內行揭「3關卡」! 這點最要命:比沒冷氣吹更苦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貪污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先後予以500萬及1200萬元交保,引得檢方不滿兩次抗告,11日桃園地院撤銷原裁定,改為羈押禁見,他也於11日晚間7時多被移送至桃園看守所。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就指出,在看守所會脫光光檢查身體、毫無隱私、沒有冷氣等,網友則透露,比起沒冷氣吹,最要命的其實是毫無隱私。有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指,鄭文燦還沒進入監獄,而是看守所,在生活作息等管理上會相對寬鬆一點。接著他補充,脫光光檢查身體,主要還是戒護安全的考量,擔心收容人會攜帶危害管理人員、同房收容人或是自身安全的物品,比如刀具、尖銳物品或其他危險物,一般會檢查肛門,也是怕避免煙毒犯會將毒品藏在那邊。再來是炎炎夏季沒有冷氣吹,原PO說桃園監獄看守所的收容環境很爛,地方小、設備老舊潮濕、地狹人稠,這樣的環境不僅容易造成心神不寧,也是皮膚病的溫床。而監所戒護區內只有少數地方或是特殊情形才會安設冷氣, 一般會有冷氣的情形,除了教區主管的辦公室外,就是有特殊情形比如幫政府做功德,為了穩定囚情才會安裝冷氣讓他們在下工場時可以吹,不然平常就只有旋轉吊扇,或者開卡扣款購買的小型電扇。而對於多數政商名流而言,最難受的其實是毫無隱私,現在1間舍房幾乎都有2台畫質還不錯的監視器,每個房間大門也有透視窗,「但最要命的,還是和舍友們之間,不管是吃飯、盥洗、如廁等活動,都是在那個小房間進行,加上夏天燠熱、通風不良,那個環境是真的令人十分難受。」最後他也說,比起在外面多采多姿、時常可以享受夜生活、和政商名流吃飯的日子,監所每天的作息十分固定,和當兵有87%像。
鄭文燦的首餐獄中飯曝光 6點45分起床吃黑糖饅頭配麥茶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而於11日遭到羈押禁見,並於晚間送往桃園看守所,而他自稱吃過麵包而沒有食用監所便當,12日上午才開始他在看守所的第一餐,早餐吃的則是黑糖饅頭配麥茶,他則是情緒穩定,還購買棉被、涼蓆、枕頭寢具等用品。而根據桃園監獄菜單,12日早餐為黑糖饅頭、麥茶,午餐則是什錦雞丁、酥炸香腸、炒時蔬、紅茶冰,晚餐為蒜頭排骨、蛋酥白菜、炒時蔬和紫菜排骨湯,另還安排毒品與詐欺等3名案情單純的室友與他同住。據了解,鄭文燦情緒穩定,入監後購買棉被、涼蓆、枕頭寢具等用品,而12日於清晨6時45分起床用餐,並配合監所坐息,他隨身攜帶的慢性病藥物僅3天,所方12日則將視鄭文燦身體狀況體檢,有需要時也將安排醫師看診。
鄭文燦進桃園看守所 他曝光「第一關脫光檢查肛門」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在任期內有疑似貪汙受賄的情況,於11日遭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目前已於11日晚間進入桃園看守所。為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解釋,鄭文燦在進入看守所後會面臨極為難過的4個關卡,更直言鄭文燦在出來後「相信鄭文燦出來後會瘦一圈的」。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日前在FB發文,內容中表示,鄭文燦被收押禁見後,將會在看守所內面臨了一些艱難挑戰。黃揚明提到,首先就是看守所對於新收被告的檢身流程十分嚴格,鄭文燦需要脫光衣服,撥開頭髮以確認沒有藏匿違禁品,還需要張嘴伸舌,並轉身彎腰撥開屁股並咳嗽,以確保肛門內沒有藏有違禁品。這種檢查過程讓人感到非常不適。而進入舍房後,鄭文燦發現毫無隱私可言。黃揚明解釋,根據過去的經驗,禁見被告的舍房環境相對「舒服」,因為需要隔離收容,特別是不能與同案被告同間或相鄰。通常一間舍房會關押2到3人,但桃園看守所透露鄭文燦住的是四人房。舍房環境雖然不差,但包括上廁所在內的所有活動都必須公開進行,室友和管理員都能一覽無遺,這種環境讓人難以適應。第三點則是天氣問題,目前夏季十分炎熱,沒有冷氣的舍房更是讓人苦不堪言。黃揚明推測,在這種環境下,鄭文燦可能會因此瘦一圈。第四點則是無聊,進入看守所後,除了身體上的不適外,禁見被告還要面對極度無聊的情況。但由於禁見規定,鄭文燦也只能在禁見舍房區的走廊內散步,活動範圍非常有限,無所事事的日子更加煎熬。黃揚明也提到,現在的禁見被告已經被允許閱讀書報,並且可以購買無線電視機或收音機,觀看數位無線電視節目或聽廣播。只要有人寄錢進去,他還可以購買監所販售的日用品和食品。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禁見期間的困難,但整體環境和生活仍然充滿挑戰。
看守所室友「2詐1毒」 鄭文燦收押首日買「這3物」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於11日晚間7時多被移送至桃園看守所。獄方透露,鄭文燦情緒平穩,進行了簡單的盥洗和健康檢查後,隨後就換上看守所的囚服並購買了寢具,而其室友是2名詐欺犯與1名毒品犯。綜合媒體報導指出,鄭文燦被桃園看守所安置在一間四人房內,室友為兩名詐欺犯和一名毒品犯。之所以會如此選擇,主要是這3人案情單純,所以才將其安排至此處。也由於鄭文燦在進入看守所前,表示自己已經吃過麵包,因此沒有食用監所準備的便當。鄭文燦原本的收容編號為「2350」,但因媒體得知且涉及個資問題,監所已將其編號更換。監所副典獄長許國賢表示,為了確保鄭文燦的健康,將安排醫師在明日進行詳細的健康檢查,如果有需要,會進一步安排醫師看診。對於鄭文燦的狀況,許國賢表示,鄭文燦的情緒尚稱平穩,在進入看守所後,有購買棉被、涼蓆、枕頭之類的寢具,鄭文燦同時也攜帶了3日份的慢性疾病藥品,以應對其在看守所內的健康需求。隨即就在晚間9點熄燈後就寢。
高雄女監傳暴動!管理員噴辣椒水「收容人春光外洩」 矯正署回應了
高雄女子監獄日前發生獄政史上罕見的暴動搖房事件,起因是收容人質疑被台北女子看守所「騙」到高雄,抗議移監程序有黑箱,進而在舍房內敲打吵鬧;獄方男性管理員不顧正在梳洗的女收容人衣衫不整、春光外洩,竟直接衝進去拖人、噴辣椒水,讓收容人及家屬人心惶惶。對此,矯正署今(29日)回應了。受刑人家屬透露,該批被從台北送到高雄的女子收容人約有30多人,且均為短刑期,台北女子看守所原本告訴她們不會移監到高雄女子監獄,沒想到19日仍將她們移送到高女監,造成家屬要會見、寄菜到裡面,都得千里迢迢南下300多公里。家屬指出,收容人吵著要移回北女所,但高女監管理人員卻未加以安撫,並在21日當天通知這批女收容人,表示要帶她們去做新收調查,其中有數名關在同一房舍、從北女所移來的女收容人聽到後就開始在舍房內鼓譟,拿東西敲擊房舍,對走廊上的管理員叫囂,與監所進行不配合行動。據了解,鬧房行動進行同時,有幾位女收容人正在盥洗,身上衣衫並未穿好,女管理員仍逕自請男性管理員帶盾牌到場支援。雙方對峙期間,舍房外的男性管理員們均看到不少女收容人走光,之後仍強勢將不配合者拖出舍房。烏龍的是,男性管理員朝內噴灑辣椒水時,還因忘記關閉電風扇,辣椒水逆風回吹而噴到自己人。對此,矯正署表示,該案為該監新收舍房內單一事件,4名收容人不服管理、脫序滋事,經喝止無效後,使用辣椒水壓制,並輔以柔性勸導,成功控制事態,並未擴大,收容人後續也配合規定辦理違規懲罰。處理過程同仁依法妥適處置,未過度使用強制手段,且當下非盥洗時間,收容人均著有遮蔽衣物,未致生不雅暴露等情。矯正署說明,為提供人道服刑空間,原針對超額收容達相當比例之監所,辦理機動移監,惟為維親情聯繫,各監所亦鼓勵民眾運用行動設備申辦遠距接見,關心收容人服刑情形。為求慎重,矯正署獲悉此案後,已指派駐區視察與政風人員前往該監實地瞭解事件原委與處理過程,以作為未來妥適規劃移監作業及協助受移監者適應在監生活等輔導處遇之參考。
獨/高雄女監抗議移監暴動!管理員辣椒水狂噴 收容人春光外洩
本刊接獲爆料,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高女監)日前發生獄政史上罕見的暴動搖房事件,起因則是收容人質疑被台北女子看守所(北女所)「騙」到高雄,抗議移監程序有黑箱,而在舍房內敲打吵鬧,獄方男性管理員竟不顧正在梳洗的女收容人衣衫不整、春光外洩,直接衝進去拖人、噴辣椒水,令全監獄收容人及家屬均人心惶惶。目前法務部矯正署轄下有51個矯正機關,其中專門收容女子受刑人的監獄有桃園女子監獄、台中女子監獄及高雄女子監獄,收容人數均約在1000人左右。家屬透露,該批被從台北送到高雄的女子收容人約有30多人,且均為短刑期,台北女子看守所原本告訴她們不會移監到高雄女子監獄,沒想到6月19日仍將她們移送到高女監,造成家屬要會見、寄菜到裡面,都得千里迢迢南下300多公里。家屬指出,收容人被北女所哄騙到高女監後一直說是被北女所騙來的,吵著要移回北女所,但高女監管理人員卻未加以安撫,並在6月21日當天通知這批女收容人,表示要帶她們去做新收調查,其中有數名關在同一房舍、從北女所移來的女收容人聽到後就開始在舍房內鼓譟,拿東西敲擊房舍,對走廊上的管理員叫囂,與監所進行不配合行動。據了解,鬧房行動進行的同時,有幾位女收容人正在盥洗,身上衣衫並未穿好,女管理員見此情狀也未多加考量,仍逕自請男性管理員帶著盾牌到場支援,意圖以生理優勢幫忙壓制女收容人。在雙方對峙期間,舍房外的男性管理員們均看到不少女收容人走光,之後仍強勢將不配合者拖出舍房。烏龍的是,男性管理員朝內噴灑辣椒水時,還因忘記關閉電風扇,辣椒水逆風回吹而噴到自己人。家屬還說,一直以來只聽過男子監獄會暴動搖房,這次女子監所的反抗活動在高雄女監內部傳得沸沸揚揚,收容人們認為起因是矯正署沒有處理好移監的事,才會發生北女所收容人移監到高女監後因不滿而搖房的激烈舉措,全監獄的人都覺得很誇張,認為矯正體系的作業程序「真的很黑」。針對這起女收容人鬧房事件,高雄女子監獄回應表示,6月19日新收35位從台北移監而來的收容人,是因應矯正署要求而進行的調整,均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辦理,所謂「鬧房」事件沒有那麼嚴重,可能因近日天氣炎熱,導致收容人情緒浮躁所致。獄方強調,近來由於全台監獄或收容所多出不少涉犯詐欺、洗錢的收容人,已呈現超收狀態,6月21日管理員要進行例行檢查作業,有一間舍房收容人卻拒不配合,經女管理員數度勸導未果,才會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另對於收容人透過家屬向媒體投書指控遭到男性管理員看光光及動粗等情事,高雄女子監獄則表示,女子監獄內部都是由女性管理員戒護,若有壓制行為、調整舍房等工作,均會有女管理員在旁陪同作業。
新婚1年就入獄…服刑5個月「老婆人間蒸發」 尪等19年心死訴離
新竹1名男子阿強(化名)於92年7月21日結婚和泰國籍妻子結婚,新婚1年就因毒品案件入獄服刑5個月,期間老婆未曾至監所探視,待他出獄後才發現女方已不知去向、音訊全無,雙方迄今無聯繫長達19年,讓他終於心死,向法院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2人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而無維繫之可能,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他和泰國籍妻子於92年7月21日結婚,並於同年8月8日辦畢結婚登記,嗣被告入境來臺與其同住,初尚能和睦相處,惟原告於93年間因毒品案件入監服刑5個月,被告未曾至監所探視,且待原告出監後,被告已不知去向,音訊全無,兩造迄今已無聯繫長達10餘年,顯見雙方均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亦已生重大破綻而無維繫之可能,請求判決准予兩造離婚。法院審理期間,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新竹地院認為,原告主張其於93年入監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後,被告自此音訊全無,兩造已長達10餘年無法聯絡,亦不清楚被告目前行蹤等情,核與證人即原告之妹到庭所證內容大致相符,前開主張堪信實在。新竹地院審酌,原告婚後因案短期入監執行,被告即未曾探視、關懷,更於原告出監後斷絕聯繫,兩造自此分居迄今已近19年之久,是兩造長期以來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顯與夫妻應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創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質相悖,亦顯不合於夫妻應彼此關愛照顧、相互扶攜之婚姻本質,任何人倘處於同一情境,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欲,判准2人離婚。
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調高警消海巡退休金?黃捷批像大水庫私接管「藍又違憲」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在第35條條文中,增訂警消及海巡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應比照國軍逐步調至90%等規定,將警消等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人員。民進黨立委黃捷在質詢時,對藍委提案表示達對,她呼應銓敘部說法,認為調高退休人員年金替代率,不能單看退休警察,因為警消公務人員及海巡,大家的退休金,都在同一個基金(退輔基金)中,如果只修了警察的部份,有可能會排擠到其他公務員的退休金,他主張要討論就該全面(所有公務員退休金)一起討論。黃捷還說,如果只修警察條例,會對其他危、勞人員造成不公平,包括醫護人員、監所人員、「義務役」,還有很多相關人員「例如民防人員」,這些都是危、勞人員,「那是不是所有危勞人員的福利都要一起討論」?不過,根據警政署網站顯示,義警、義消等民防人員,雖有計時論酬、協勤費等,但六都規定並不一致,民防人員因公死亡雖可領撫卹金,但政府並未替民防人員編列退休金。而張秋元呼應黃捷主張、也挺危勞人員應一起討論,不能只討論警消(退休金),並重申盼立院維持現行制度,避免損及公務人員退撫制度設計的核心原理及其根本。黃捷接著表示,如果只討論警消、海巡署退休人員退休替代率,就像「大水庫私接一條水管」,15年以上警消人員的退休金就從大水庫私接出去,提早將水庫的水用光,水庫就提早乾掉,因此絕不能私接水管,要談大家一起談。她還說,如果藍委提案通過,警消海巡署人員退休金會比一般公務員退休金多出17.5%,不知道在座這麼多公務員心裡會怎麼想?而且條例通過,對現職警消海巡人員最不公平,尤其是年輕的人員,因為條例僅適用2023年7月以前到職者,在此之後到職者「並沒有因此受惠喔」,他痛批藍委條例草案真是漏洞百出,而且違反財政紀律法、預算法、憲法甚至大法官解釋文「就是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