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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 柯文哲 京華城 北檢 民進黨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沈慶京砸千萬保京華城 遭求刑17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6年。此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5250萬元,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而賄賂的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於羈押庭應訊時還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也被依監督事務圖利與行賄罪起訴,建議求刑17年,併科3300萬元罰金。北檢指出,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因此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於2020年與柯文哲單獨會面時,陸續與聽從柯文哲指示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與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聯絡,讓柯文哲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使鼎越公司不法獲得121億餘元之不法利益。沈慶京因不服京華城公司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其提訴願也同樣被駁回後,竟在無情事變更與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為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相異認定之下,讓柯文哲幫開後門,柯於2020年3月的便當會議中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為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際上卻是將210萬元賄賂與柯文哲,事後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還向柯文哲報告後,傳訊息給朱亞虎表示感謝。後續並在柯文哲出席京華城廣場動土典禮後,沈慶京交代秘書從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將其中的1500萬元交付給柯文哲。北檢指出,沈慶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於2017年至2022年期間,先是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民,前後交付5250萬元與363萬餘元等,讓應曉薇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更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全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甚至還在都發局與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有適法性問題時,「拜託」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放水」、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為簽呈公文進度,以此排除簽辦過程障礙、指明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電話問責、責罵或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資,造成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順利護航沈慶京取得最高20%的容積獎勵建照執照。北檢表示,審酌沈慶京不法賄賂柯文哲在內等公務員與市議員,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還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試圖串證,更聯繫柯文哲與應曉薇刪除彼此間有關案件之相關訊息,甚至還在羈押庭時當面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等,顯見其挑性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依照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褫奪公權8年,並依賄賂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
彭振聲、邵琇佩認罪! 彭量刑減半邵獲緩刑2年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求刑26.8年。有關京華城弊案,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係犯貪污罪之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嫌起訴,前任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及前都發局長總工程司邵琇佩則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遭起訴。北檢今公開偵查結果,表示柯文哲經過便當會後仍執意推動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文哲、沈慶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 億545 萬6748之不法獲利。黃景茂為了官位明知違法卻恣意為之,違反法令推動京華城案,且犯後態度不佳,遭求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邵琇佩違反職務權責幫助集團牟利百億,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自白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彭振聲坦承犯行,求處有期徒刑6年。因彭振聲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依法減刑後求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柯辦搜出撕碎便條紙:晶華→orange 出國 「橘子」保管賄款!搜索前秒出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羈押至今113天,檢方26日偵結,10點開記者會,說明柯被依4罪起訴,其中北檢表示,柯文哲收賄後讓「橘子」許芷瑜保管錢,在檢調搜索前要橘子出國。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北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在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罪;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涉背信罪,一共3案4大罪起訴。據悉,柯文哲秘書「橘子」許芷瑜在檢方發動搜索的前一天就出境去日本,之後到澳洲,被檢方通緝。北檢表示,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許芷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許芷瑜。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等,橘子才會在8月27日返台後,又在29日凌晨4時10分飛日本。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偵結!北檢起訴柯文哲「共11人遭求刑」名單大公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他涉嫌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涉嫌獨厚威京集團損害市民利益,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求刑柯文哲28年6月,其餘涉案10人起訴內容曝。針對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檢今天偵查終結,共11名被告遭起訴,以下為「具體求刑」偵查結果:●被告柯文哲:(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二)涉犯公益侵占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三)涉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四)涉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被告李文宗:(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二)涉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三)涉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被告沈慶京:(一)涉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二)涉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被告應曉薇:(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二)涉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被告彭振聲: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被告黃景茂: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被告邵琇珮: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被告端木正: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被告吳順民、李文娟、張志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財劃法》三讀政院喊沒錢 張啓楷:總預算砍10%就解決問題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昨(25日)質詢時痛批,《財劃法》三讀通過後,連日來從行政院到各個部會哀鴻遍野,叫苦連天,但中央政府明明很有錢,卻還要搞情勒,這次修法後並沒有讓地方政府變得很有錢,各個縣市的自籌財源都一樣偏低,只是有一些從「赤貧」變「小貧」,「小貧」頂多變「小康」,中央才是唯一的大富豪,請不要繼續欺騙民眾。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砲聲隆隆,有關《財劃法》三讀通過的後續效應,仍然餘波盪漾。張啓楷表示,原《財劃法》已經25年未修,前總統陳水扁時代有行政院版,蔡英文在任期間也有林全的版本,2012年民進黨前主席蘇貞昌帶著所有民進黨縣市長北上,包括台南市長賴清德當時即說,「財劃法是個不公不義的惡法」必須修法,後來賴當了行政院長也說要提版本。張啓楷指出,25年來能夠引起這麼多爭議和討論的法案,《財劃法》是第一個,所以不要再講什麼沒有經過充分討論,而且連民進黨也認為要修。從陳水扁時代到今天賴清德政府,為何現在民眾黨、國民黨都把改革版本拿出來了,行政院版本卻沒有出來,所以才等了四個月,「這樣對得起人民嗎?」張啓楷質疑,前天財政部長莊翠雲跟主計長到行政院開會,還有連日來一個一個部會冒出來,說施政沒辦法做了,「現在是情勒,還是詐騙?!」張啓楷說,中央政府「金好野」(很有錢),少了3753億,「就沒辦法做事情了嗎?」113年中央政府歲入2兆7252億元,114年3兆1534億元,增加了4282億,少了3753億怎麼會沒辦法運作呢?「最壞最壞狀況下,回到今年的預算規模,整個中央政府各部會不是都運作得很好嗎?」張啓楷指出,現在從行政院到各個部會一直「哀」,解決辦法也很簡單,立法院目前正在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就砍3753億,也就是減列將近10%,「那麼多浮編、浪費、弊案,中央政府總預算刪個10%合情合理」。財政部長莊翠雲答詢稱,預算送出來之前都會先有施政計畫,是根據施政計畫來編預算,如果歲出預算3兆多裡面有法律義務支出,就不能少,影響就會很大,會影響到中央的施政。不過,張啓楷指出,立法委員代表人民監督行政院、審查所有的預算,「我們中央政府總預算浪費、浮編還不夠多嗎?弊案還不夠多嗎?」,砍個10%很正常,相信人民也會鼓掌,這就解決你們問題了嘛,「該刪減的預算就刪減,幫人民看緊荷包和每一筆民脂民膏」。
人頭帳戶2/研究金馬轉型正義都補助太陽花血統者 立委疑「玩鳥」
113年度促進轉型正義基金年度補助款遭在野立委聯手大砍,立委察覺府疑似動用這筆基金「滋養」青鳥民團,其中還不乏昔日太陽花學運班底,以推動轉型正義為名,在社群號召支持者反在野黨、包括提前展開罷免藍委連署,黑箱補助手法已嚴重違反行政中立。立委陳玉珍也發現,根據促轉基金今年「終於」提供給立委的補助名單,文化部提標案申請促轉基金補助「金門地區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歷史場址調查計畫」,衛福部則另提標向促轉基金申請補助「112-113年度金門馬祖政治暴力創傷療癒需求及工作模式探究」,兩筆得標者都是高雄中山大學。細究這兩項不同部會申請促轉基金補助標案,得標者與計畫主持人竟都是中山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林傳凱,一個計畫金額是213萬元,另一個是262萬元。陳玉珍指出,林傳凱大學時代曾積極參與太陽花學運,也是民間「324政院事件真相調查小組」重要推手之一,只要符合申請補助資格者當然都可以申請促轉基金補助,不過包括金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都曾爭取研究補助,為何只有林傳凱領導的團隊有能力在金門、馬祖同時進行轉型正義的研究,國發會、促轉基金管理委員會應公開說明。113年度促轉基金補助離島轉型正義研究的唯二標案,都由中山大學助理教授林傳凱(如圖)同一人負責。(圖/翻攝自台南市文化局官網)陳玉珍說,多數金門鄉親最關心的轉型正義,是823砲戰前後期實施軍事戒嚴導致鄉親權益受損的合理補償議題,促轉基金不該「硬套」台灣的白色恐怖框架,看待金門需要的轉型正義,更別說在她強力要求促轉基金公布詳細補助研究清單後,她才得知原來促轉基金在金門研究白色恐怖。陳玉珍說,坊間近期不斷傳出,指有昔日太陽花學運主事者結合民團側翼、藉向公部門向促轉基金申請研究經費,這些民團再號召青鳥上街罷免在野立委。問題是促轉會已解散,接手的國發會對於能否保證促轉基金補助,不會變相成為政治用途,國發會並未明確保證。她還說,促轉基金由促轉基金管理委員會把關,但就像就安基金也有就安基金管理委員會把關,但勞動部罷凌案已暴露就安基金遭勞動部濫用,外界才赫然發現就安基金委員都由前勞動部長許銘春聘任「幾乎都是自己人」,促轉基金管理委員會也有類似疑慮,監督效果令人質疑。立委陳玉珍在財劃法、選罷法修正案於立院闖關三讀一戰中,發揮一人抵禦七人的強大「戰鬥力」,被國民黨立委暱稱為「金門坦克」。(圖/趙世勳攝)她表示,既然促轉會已解散,促轉基金又是供各部會申請使用,其實就不應該另以基金型態規避立法院監督。各部會要從事轉型正義研究,她不反對,但應由各部會編列公務預算來支應,讓計畫與補助對象攤在陽光下,她會提案要求裁撤促轉基金,相關金額回歸國庫管理,改由中央各機關部會具體落實促進轉型正義工作。324佔領政院事件,是指2014年3月23日晚間到3月24日凌晨,在政院及周遭道路發生民眾抗議、試圖佔領行政院以及警方驅逐一連串事件。當時參與太陽花學運者,不滿時任馬政府回應,抗議群眾突破行政院正門進入政院內,並和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後來陳抗民眾也提告時任馬總統馬英九、閣揆江宜樺。政黨輪替後,重返執政的民進黨每逢政院、立院爆發陳抗,都提前在政院、立院外加拒馬、帶刺蛇籠、鐵欄杆多重防護,避免陳抗人士再衝入官署及立院。
台股明年會衝上3萬點? 張錫這樣回應
台股24日一度再漲221點,目前來到23,184.51點,上漲79點。國泰投信董事長張錫24日表示,今年台股屢創最高,還來到24000點,對於媒體詢問2025年是否會衝到3萬點,張錫笑笑還是先比2!張錫提到,日前台股大跌市場很緊張,「免驚!」,有跌會漲,這二天上漲起來,相信明年會更好;債券降2碼,代表美國經濟可以,股債仍是明年可以關注配置的標的,今年投資人豐收滿滿的一年,也祝大家蛇年繼續大豐收。張錫並提到,近期AI題材是中美科技競爭的主戰場,明年仍聚焦在AI;關稅議題仍需時間發酵,最快得到明年下半年才較有感。全球經濟與策略研究處副總王誠宏則說,川普當選很好!清楚明列不喜歡的事項,他上任之後,會降稅,應會以「美國製造優先」、「製造業回流」、「有利美國者不監督」等大方向推展新政策,可以刺激各國廠商設立多元基地供應鏈,以迴避川普新政策,且仍須關注其主張放寬加密貨幣與AI等。國泰投信今天舉辦「2025全球經濟展望及ETF投資新趨勢」說明會,由董事長張錫主持,發言人吳惠君、全球經濟與策略研究處副總王誠宏、投資長鄭立誠、量化暨指數事業處主管游日傑等出席。
7大法官全軍覆沒 傅崐萁:形同對賴的不信任案
立法院今(24)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國民黨全封殺,民進黨只砍被提名劉靜怡,民眾黨只通過劉靜怡的狀況下,導致7位大法官候選人無人同意票數過半,「全軍覆沒」。對此,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稱讚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有道德勇氣能夠敢於對抗賴清德總統,能夠本於以民爲本,不適當的人就應該要封殺。並呼籲,國會必須要有能、人民必須要有權,投票結果形同對賴清德的不信任案,「賴總統,請你把手伸出國會。」傅崐萁指出,21世紀,全世界民主國家的國會都有完整的聽證調查權,國會行政權的監督,是國家的反腐機制,但在中華民國的大法官正式否定了國會的聽證權的調查權之後,造成台灣的國會成爲世界21世紀民主之恥。傅崐萁強調,這些大法官依舊在憲法法聽閹割國會立法權利,而在今天大法官行使同意權,賴清德提名的7位大法官當中,現在結果已經出來,在三黨鞭朝野一致同心協力之下,朝野一致把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選封殺。表示大家一致認爲這7位大法官都不適格、不適任。傅崐萁稱讚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的道德勇氣,能夠敢於對抗賴清德,能夠本於以民爲本,不適當的人就封殺。再次呼籲,國會必須要有能、人民必須要有權,投票結果形同對賴清德的不信任案,「賴總統,請你把手伸出國會。」傅崐萁再次向賴清德喊話,德重新提名的時候,起碼學學前總統陳水扁,尊重朝野,大家一起來協商、集思廣益,來推舉更爲適當爲全民所接受的這樣一個大法官,確保我們司法最後一道防線。
不滿公糧收購價被打折 白委:提高5元絕不退讓
立法院上會期通過主決議,農業部應將公糧收購價全面提高5元;但農業部昨宣布,公糧收購價格僅從現行每公斤23元,提高至24.5元,僅提高1.5元。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立法院通過的是要一公斤調高5塊錢,農業部端出來一個打折又打折的案子,這不是欺騙,什麼是欺騙?若農民上街抗議,必定極力支持,公糧收購價格提高5元絕對不退讓。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針對公糧收購價格,立院上會期通過了主決議,每公斤多5元,卓榮泰後來還為此做出承諾,沒想到農業部昨天更是提出一個完全不尊重農民權益的方案。張啓楷也痛批,農業部昨天狠狠打了行政院長卓榮泰一巴掌,最善良、最打拚的農民,苦苦等待了13年,等不到公糧收購的價格調整。他指出,在卓榮泰邀請了朝野黨團,進行立法、行政溝通後,農民又等了一段時間,結果昨天等到一個讓我們失望、憤怒的方案。立法院主決議通過的是一公斤調高五塊錢,結果昨天農業部端出來的菜,孵蛋孵了一個半月,端出來的菜,打折又打折,一公斤只有調高了 1.84元。張啓楷表示,農業部長還說謊,說有些地方已經調高到五塊錢,但昨天他跟農民一筆一筆去精算,除了調高輔導收購價格1.5元,其他地方都沒有,精算結果,農民本來收購價格,平均一公斤是23.27元,經過昨天的案子,變成25.11元,只有調高了1.84元。張啓楷說,立法院通過的是要一公斤調高5塊錢,農業部端出來一個打折又打折的案子,這不是欺騙,什麼是欺騙?這是嚴重欺騙了我們的農民,更是藐視立法院的主決議,「農業部不顧農民的生計、農民的生活了嗎?」對此表示嚴重的抗議。張啓楷也質疑卓榮泰,信用破產了嗎?當初怎麼跟朝野黨團保證的?說會去落實立法院通過的決議,過去長久以來,立法院所有通過有關公糧收購價格的調整,沒有一次跳票,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行政部門不遵守。張啓楷表示,農業部不要再糊弄農民了,農民非常憤怒,最近會上街頭,民眾黨八位立委都一致決定,會極力支持農民,爭取該有的權利,會跟農民一起奮戰到底;另外,在農業部的預算部分,會嚴格的監督,捍衛立法院已經通過的主決議,公糧收購價格提高5元絕對不退讓,「我們力爭到底」。
指最早喊修財劃法的是賴清德 羅智強願嚴審總預算實現總統夢想
立委羅智強今天指出,賴清德總統是台灣第一位提出主張應該要修改財劃法的政治人,當時賴清德高喊「修法打破中央集權又集錢不公平現象」,因此立法院上週五完成財劃法三讀,其實凸顯「在野立委真的非常愛賴總統」,因為當民進黨都背叛賴總統昔日理念時,在野黨才是幫忙實現賴總統多年來的理想與心願者。羅智強還說,賴清德當年喊修財劃法時「可能真的沒有想過錢從哪來」,因此,民進黨才會在多年都沒有修正過的財劃法終於完成三讀後,一直哀嘆錢不知要從哪來。他說,現在立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在野黨很樂意替民進黨「找錢」,他認為,中央政府稅收每年超徵三到五千億,「完全可以支應財劃法修正後所需經費」。因為事實上,在精省之前,中央地方財政分配的比例就是「六四比」。羅智強指出,除此之外,如果民進黨仍怕錢不夠,也很簡單,因為民進黨過去八年執政,「我相信賴總統對蔡前總統不斷膨脹中央政府預算也很不滿」。她說,在各部門對各種預算開綠燈下,政府各部門愛花錢就花錢,無限上綱,連監院功能被民意質疑下「廢物到一塌糊塗」,明年度預算居然還可以膨脹40%,他因此主張,既然民進黨如此缺錢,不妨先從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開始,以刪減公部門編列出國預算為起點開始省錢,杜絕浪費,將錢花在刀口上,「大家一起來讓賴總統不要再擔心財劃法實施後會出現財政問題」。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審查人事總處預算,民眾黨團黨鞭立委黃國昌指出,人事總處今年編列88人出國預算,經費編列154萬,明年預算膨脹到168人可出國、191萬,增加比例過高,何況人事總處歷年派員出國考察,回國後對我國公務機關改革實際效果也完全看不出來,他主張191萬出國經費減列100萬,羅智強也表達支持。對此,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說,培養高階文官出國,對於高階文官與國際對話、培養國際視野很重要,行程還會搭配國家重大政策,包括AI人工智慧,請在野立委凍結預算就好,不要刪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也呼應人事長說法,反對刪減出國預算,要求「保留送朝野協商」。不知是否才剛歷經上週大型表決,雖然現場在野立委人數多過執政黨,但在野黨無意表決處理。黃國昌則說「誰在監督預算民眾都在看,立委的提案就自己負政治責任,交給選民判斷」,最後委員會決議暫時保留刪減預算,送朝野協商處理。
飼主注意!寵物貓納入強制登記之列 是否需同時打狂犬疫苗農業部回應了
農業部終於也將寵物貓納入強制登記之列,但引起飼主擔憂是否同時也會強制要求寵物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團體認為貓咪是否強制施打應另做考量;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飼主可以選擇是否要在登記的同時施打疫苗,也可透過非獸醫院的寵物登記站做飼主登記,不會要求二合一。根據農業部防檢署的數據顯示,台灣僅於2013年有1例遭鼬獾咬傷犬隻感染狂犬病,「該案例後至今無寵物貓犬感染狂犬病案例」,目前狂犬病陽性案例仍以野生動物鼬獾為主,不過近5年全國寵物貓、犬未接種狂犬病疫苗開罰的件數,從2020年至2024年11月底共裁罰565件,但由於外國有研究發現,含佐劑的狂犬病疫苗有誘發貓隻發生惡性腫瘤的風險,因此多數飼主對接種疫苗存有疑慮。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對於寵物貓強制登記採正向態度,但他也認為,貓不像狗需要頻繁外出活動,因此感染狂犬病的機率相對小很多,且狂犬病疫苗對貓會有一些風險,若貓可免強制施打狂犬病疫苗較為恰當。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議題主任林岱瑾表示,強制登記有助政府做動物管理,也增加寵物貓走失尋回的機率,後續也可以掌握絕育、減少流浪動物的出現,對此樂觀其成,不過針對追蹤疫苗接種,應該要另外考量。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飼主可以選擇是否要在登記的同時施打疫苗,也可透過非獸醫院的寵物登記站做飼主登記,不會要求同時處理。
迦薩停火協議談判進度完成90% 是否持續駐紮「這一地」還沒有共識
目前有消息指出,以色列與哈馬斯(Hamas)在加薩地區停火人質釋放協議談判,目前進度已經取得明顯進展。巴勒斯坦一名參與多哈(Doha)會談的高級官員表示,談判已完成90%,但仍需解決一些核心問題。像是以色列軍隊是否繼續駐紮在費城走廊(Philadelphi corridor),這是一條位於加薩南部與埃及接壤的重要區域。目前雙方對此還沒有取得共識。根據《BBC》報導指出,這次談判內容包含以色列與加薩邊界全長建立一條數公里寬的緩衝區,該區域將允許以色列軍事力量存在。若達成共識,預計數日內可落實三階段的停火計劃。據了解,第一階段停火協議包含以「20名巴勒斯坦囚犯」換取1名以色列女性士兵。而人選將會從服刑25年以上的400名巴勒斯坦囚犯中選出。但高級法塔赫領袖巴爾古提(Marwan Barghouti)不在釋放名單中。根據以色列方面統計,目前哈馬斯仍扣押96名人質,預估其中62人尚在人世,但當中有些人已經失蹤,哈馬斯必須要出面尋找。報導中提到,人質釋放行動會在埃及和卡達的監督下分階段進行,加薩平民將逐步返回北部,每日約有500輛卡車運送援助物資進入加薩地帶。而停火協議的最終階段,是宣布結束長達14個月的戰爭,加薩地區將由一個無政治背景的技術官僚委員會管理。而另外有報導指出,哈馬斯於20日在開羅(Cairo)與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Palestinian Islamic Jihad, PIJ)、巴勒斯坦解放人民陣線(Popular Front for the Liberation of Palestine, PFLP)代表舉行會議,繼續討論談判進展。這場衝突自2023年10月7日哈馬斯跨境攻擊以來,已造成約1,200人死亡,251人遭脅持。截至目前,通過多次的談判、軍事行動已有超過100名人質獲釋。
破壞波羅的海電纜疑犯是中國貨船 登船調查後隨即啟航出發埃及
位於波羅的海瑞典領海內的兩條通訊電纜於11月17日與18日遭到外力切斷,後續也因此引發歐洲各國高度警戒。事件發生後,一艘中國船隻「伊鵬3號」(Yi Peng 3)成為調查的主要目標。根據船隻追蹤資料顯示,該船在電纜受損期間曾駛經相關海域,自事發以來一直停泊於瑞典與丹麥之間的卡特加特海峽(Kattegat strait)的國際水域。但是在3國調查團登船檢查後,伊鵬3號目前已離港啟航,朝著埃及前進。根據《barrons》報導指出,瑞典海岸警衛隊於16日表示,目前「伊鵬3號」已經起錨向北航行,計劃前往埃及的塞得港(Port Said)。瑞典當局將繼續監控其動向。在啟程之前,來自瑞典、德國、芬蘭和丹麥的調查團隊已登船進行檢查。丹麥外交部長拉斯穆森(Lars Lokke Rasmussen)也提到,在調查過程中,丹麥主要是扮演協調角色。瑞典警方也參與這次登船行動,但僅以觀察員身份進行監督,並未採取具體調查行動。據了解,兩段受損電纜分別是瑞典哥特蘭島(Gotland)至立陶宛的Arelion的電纜,以及赫爾辛基(Helsinki)至德國羅斯托克(Rostock)的C-Lion 1電纜。後者在瑞典厄蘭島(Oland)以南斷裂,距赫爾辛基約700公里(435英里)。由於事件發生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以來的緊張局勢下,歐洲官員懷疑此事可能與破壞行動相關。但克里姆林宮對此予以否認,稱這些說法「荒謬」且「毫無根據」。瑞典首相克里斯特松(Ulf Kristersson)曾在11月下旬呼籲中國配合調查,強調目前尚未對任何國家或具體提出指控。但瑞典事故調查局(SHK)局長阿爾貝克(John Ahlberk)表示,外傳認為電纜損壞與船隻錨具有關,所以很重視船員的陳述。但由於調查行動是由中國主導,瑞典無法完全獨立操作。報導中提到,波羅的海地區的水下基礎設施自俄烏戰爭爆發後頻遭破壞。2022年9月,北溪管道(Nord Stream pipelines)因水下爆炸被摧毀,其原因至今仍未確定。2025年10月,一條連接芬蘭與愛沙尼亞的海底天然氣管道,疑似因中國貨船的錨具損壞而被迫關閉。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更新「健康食品」標準 白吐司慘遭除名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日前公布了最新的「健康食品」標籤標準,這是30年來的首次重大更新。新標準將限制食品中的飽和脂肪、鈉及添加糖含量,同時要求「健康食品」必須包含一定量的關鍵食物群成分,例如水果、蔬菜及低脂乳製品等。而在過去名單中存在的白吐司,在這次更新中慘遭除名。根據《CNN》報導指出,過往可以被標記為「健康」的食品,如白吐司、甜化穀物和部分酸奶將不再符合資格。但堅果、種子、鮭魚、橄欖油、部分花生醬以及罐裝水果和蔬菜則會納入新的「健康」食品範疇。FDA表示,這些更新旨在與最新的營養科學接軌,幫助消費者更輕鬆地做出健康的飲食選擇。FDA專員卡利夫博士(Dr. Robert Califf)在聲明中指出「為了應對慢性疾病等公共健康挑戰,食品應該成為健康的載體。這次的標準更新不僅能改善大眾獲取營養訊息的方式,還能幫助家庭建立更健康的飲食模式。」根據資料顯示,美國大部分民眾的飲食中的飽和脂肪、糖、鈉的攝取量均超出推薦值,而水果與蔬菜的攝取量則普遍不足。FDA副專員瓊斯(Jim Jones)表示,飲食相關疾病,如心臟病、癌症和糖尿病,是美國主要的致病和致殘因素,也讓美國成為高收入國家中平均壽命最低的國家之一。報導中也提到,新版「健康食品」標籤屬於申請性質,食品製造商可在符合標準後申請使用該標籤。符合新標準的食品最快可於2025年初開始使用新標籤,而尚不達標的產品則有3年的過渡期來調整。瓊斯表示,新規定可以促使食品製造商改革配方以符合健康標準,從而提升整體食品供應的健康程度「我們希望食品行業能與我們合作,讓健康標籤成為快速識別營養食品的普遍標籤,幫助大眾構建更健康的飲食。」而除了修訂「健康食品」標籤標準外,FDA也在研發可貼於食品包裝正面的營養標籤,以輔助包裝背面的詳細資訊,幫助消費者快速辨識健康食品。美國心臟協會執行長布朗(Nancy Brown)認為,更新後的定義將讓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對「健康」標籤更具信心,同時激勵食品製造商開發符合新標準的產品。布朗也提到,這些標籤可能僅出現在少數食品包裝上,因此FDA推動的正面包裝標籤系統顯得尤為重要。
前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涉貪遭通緝 追訴期滿獲免訴
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的哥哥、前台中縣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因涉貪汙等8項重罪遭起訴,但他於1997年逃逸至大陸,遭通緝至今24年,台中地院以他追訴期已滿,日前判決免訴。鄭銘富是鄭銘坤的三哥,在台中縣市合併之前,當選大甲鎮代表與代表會主席,1996年涉入教唆殺人案,被列為治平對象且判刑7年半,在偵辦該案時,中檢發現他於擔任大甲鎮代會主席期間,涉嫌貪汙且經營賭場,以8項罪名對他提起公訴,但鄭卻於1997年11月間趁著交保機會潛逃至大陸,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至今已逾24年。判決書指出,鄭銘富遭中檢指控他觸犯修正前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利用身分非法圖利罪」、修正前刑法「妨害公務罪」、「妨害自由罪」、「行賄罪」、「妨害自由罪」、「意圖營利賭博罪」、「普通賭博罪」等8項罪行。其中,修正前的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是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追訴權時效期間為20年。判決書指出自鄭犯罪終了日是1995年12月22日,因鄭逃匿,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從犯罪終了日起算,加上20年時效、因通緝而時效停止進行的5年,加計偵查起至發布通緝期間,再扣除起訴至繫屬日期,計算後鄭貪汙收賄追訴時效已於今年10月10日完成,判處本件免訴。
全聯倉儲火災釀9死 2工程公司5人改列被告原因出爐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於19日驚傳大火,後續造成9死8傷的慘劇。而事發之後,為釐清事故真相,檢警約談超過百人。台中地檢署多名檢察官也通宵偵訊,目前初步認定火災與施工過程中未妥善執行防火措施相關,決定將新菱公司、下包商紋禕工程的5名人員列為被告,並裁定以5萬至60萬元交保。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警此次調查動用8組檢察官,檢察官分工偵訊24名核心證人,同時由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整理案情。主任檢察官蕭擁溱也兩度親自勘查現場,確認起火點及相關證據。調查發現,倉儲施工現場共有6種不同工程同時進行,包含空調配管、木工、水電等。而包商之間雖然是獨立作業,但多工種彼此間缺乏有效協調,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未能全面落實。根據調查顯示,空調承包商新菱公司在切割地板作業時,使用氧乙炔設備時並未在現場進行適當的防火防護,後續火星疑似引燃隔熱材穩熱板(PS板),導致火勢迅速擴大。地檢署認為,新菱公司的藍姓總負責人及其督導人員未盡監督義務,紋禕工程負責人及員工也未妥善執行作業,對火災發生負有責任。而在火災造成的9名死者中,其中包含2名未登記的逃逸移工,後續證實是由紋禕工程違法聘用。職安署在現場檢查後表示,施工場地的隔熱材質選擇不當,加上多項管理疏失,施工方和廠方明顯未善盡職責。也因為上述原因,新菱公司藍姓副理、陳姓工程師,紋禕工程的陳姓負責人與2名員工等人,目前已遭地檢署改列被告,並諭知5萬到60萬元交保。而其餘超過70名證人,目前則由警方進一步詢問,以釐清各單位在現場施工中的角色和責任。
立法院通過三大法案 賴清德: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
立法院20日通過三大法案,對此,賴清德總統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民意機關,象徵台灣的自由民主。但是,立法院強行通過的三項法案,未經充分討論、無視民意,不僅剝奪了人民監督的權力,更是侵害司法獨立;甚至,衝擊攸關每位國民,國家整體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這是沒收了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原則,更是悖離民主國家人民作主的真諦。賴清德表示,立法院在衝突中強行通過的《選罷法》,剝奪人民監督國會的權利,而《憲訴法》和《財劃法》這兩項法案,是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但都未經過實質朝野協商的正當程序,就強行闖關。賴清德說,世界民主國家的憲法訴訟制度,都是為了捍衛人民權利的最後救濟,守護國家法治最後一道防線而生;而台灣憲法法庭所受理的案件,就有99.1%來自人民聲請。賴清德提到,強行通過的《憲訴法》,以立法凌駕司法,用不合理的門檻,實質架空憲法法庭的運作,侵害司法獨立,更封殺人民最後保障和救濟的一絲生機。而《財劃法》不是數字和公式的算計,是真真切切影響到我們每一個人的生計。他指出,在民進黨執政後,中央不分顏色,透過統籌稅款及補助款等財源挹注地方,自103年度的5,486億,大幅成長到114年度達1兆151億元。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也明顯好轉,像是112年度的收支賸餘達到648億元,我們從未反對修財劃法,只要求中央、地方一起參與,讓討論更多元、讓政策更完善。賴清德指出,立法院修正通過的《財劃法》,中央政府會少數千億的收入,「那未來,育兒津貼誰來發?私立大學學費補助誰來補?跨縣市的治水誰來做?跨縣市的捷運誰來蓋?」上述這些都還要中央來做,必然嚴重排擠國防預算。國軍的作業維持將無以為繼,國防的整體戰力將深受打擊,危害的是國家的安全,危害的是2300萬台灣人民的生命安危。賴清德表示,這幾天,在寒風當中,有許許多多的年輕人站了出來,這些年輕人手中的燈,是台灣的民主火炬;他們挺身而出,不是為了求職,而是為了捍衛屬於人民的權利。人民有權力監督我們不分政黨的每一個人,人民更不應該被訕笑,不該被譏諷對待。賴清德強調;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經宣布,將針對這三項法案窮盡一切的救濟手段;而行政院也表示,會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守護我們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執政團隊會團結一心,守護我們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憲政制度。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未來,希望我們一起匯聚更大的力量,守護民主台灣。
「有利海鮮肉品」疑竄改效期 衛生局急下架703片過期雞腿排
高市衛生局獲報「有利海鮮肉品公司」疑販售過期肉品,16日會同食藥署至公司和倉庫稽查,發現仁武區倉庫、前鎮區門市販售的「原味雞腿排」,有效期限與進口商提供的報單不符,衛生局已緊急下架703片雞腿排。由於產品貨源來自中部縣市,涉嫌改標效期部分已經移請所轄衛生局調查。南部知名「有利海鮮肉品」從網路直播起家,2018年在高雄楠梓區成立實體店面,5年內拓展成擁有20間分店的肉品公司,但近期卻有民眾向衛生局指出,疑似買到過期肉品,衛生局在本月16日前往該公司調查。衛生局指出,該公司存放在仁武區冷凍倉庫,以及前鎮區民權門市的「原味雞腿排」,產品包裝上標示「有效期限114年11月21日」,與進口商提供的進口報單「有效期限114年8月22日」不相符,目前門市、冷凍倉庫合計703片,已全數下架封存。衛生局初步了解,該肉品貨源經銷商、製造商都在中部地區,因此涉嫌改標效期的部分,目前已經移請所轄衛生局詳細調查釐清中。此外,「有利海鮮肉品」販售的花枝月亮蝦餅、金目鱸魚下巴、烏魚子、特級比目魚、鯖魚片、板腱牛肉、白帶魚切塊、巴西熟凍龍蝦等多項產品,迄今業者仍無法提出進貨單等紀錄,難以釐清產品有效期限及標示疑慮。為了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該公司門市已由衛生局協助將相關產品預防性下架暫停販售;另外,衛生局查獲「軟絲」產品進口業者提供的進口報單,生產國為印度,門市立牌產地卻是菲律賓,涉及產地標示錯誤;逾期產品「墨魚片」1盒在現場監督業者銷毀;此2項產品分別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5條。不僅如此,衛生局還分別在大寮門市查獲烏魚子未貼標示、和牛未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仁武門市查獲虱目魚肚效期與包裝不同,涉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規定,上述將依法處辦。
基隆23歲警精神不濟「表現異常」 驗尿呈大麻陽性反應…下場出爐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一名李姓員警,因為時常精神不濟、勤務不正常,經採尿送驗呈大麻陽性反應,但李員否認辯稱是吃藥引起,遭函送法辦。市警局今(20日)火速召開考績會,決議予以停職處分。據了解,23歲李姓員警去年警專畢業派任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服務,但督勤時出現多項缺失,包括作息、精神不濟及勤務不正常,分局懷疑有服用藥物或毒品,將他列為列管的風紀顧慮對象。基隆市警察局定期辦理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時,分局主動提報自檢,11月27日由所長帶至警察局刑警大隊完成採尿程序,尿液送驗結果昨天出爐,呈第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分局即協同警察局督察科共同偵處,訊後將李員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李員解釋,他有看身心科醫生,並定期服用抗憂鬱等藥物,尿液才會出現偽陽性反應,不過仍被市警局依涉嫌施用大麻罪嫌重大,召集人事室等單位今天上午10時召開考績委員會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決議予以停職處分,從重議處,後續並追究相關主官、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基隆市警察局強調,該局秉持「勿枉勿縱、不庇護、不護短」的原則,將全力辦理調查,並已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對該名員警予以停職處分,並從重議處。基隆市警察局亦表示,後續將追究相關主官的考核監督不周責任,確保警察體系的清廉與公正。◎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