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
」 車禍 15歲 無照 東湖 監護人女兒狂捐近200萬善款!老爸崩潰「她沒有行為能力」 淚求基金會退款:養老錢
大陸江蘇省一名黃姓父親控訴,女兒患精神分裂症,無民事行為能力,向基金會提供了司法鑑定報告、病歷和住院記錄,但該基金會只同意退還三分之一的捐款,拒絕全額退款,讓他相當氣憤。律師直言,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可直接訴諸法院,依法維權。根據陸媒《華商報》報導,黃父表示,女兒從2019年底就沒出去工作,患有精神疾病,沒有行為能力,常常衝動消費、捐款,「她捐的是我們家裡的錢,我們家裡的錢都在一個帳戶,捐的是我們養老的錢,她發病期間捐款42.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92萬元)給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是無效的。」黃父透露,提供了相關退回捐贈款申請,但對方不認,也不退還捐款,「我反映至今也沒給書面答覆,民政廳工作人員說,這個事講不清楚,應該做一個鑑定。他們認為我們不敢去做鑑定,不會去做這個鑑定,但我們還是在10月份做了鑑定,鑑定結果證明我孩子在捐款發生期間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這個捐款是無效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黃父的女兒罹患精神分裂症。即便如此,黃父嘆,對方仍不退款,「民政廳說這是他們下面的慈善機構,他們只負責發照,說這屬於我們之間的民事糾紛,我認為民政廳是監管上級,應該約束、監管,怎麼讓人接受?」針對此事,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指出,精神病患者能否要求退還捐款,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趙良善建議,如協商不成,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可繼續向當地民政部門投訴回饋,由當地民政部門出面調處,當然,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亦可直接訴諸法院,依法維權。
曾拆散上千家庭! 邊境沙皇誓言「強力驅逐非法移民」
當選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10日晚間宣布,將任命在川普1.0期間擔任隸屬於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的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代理局長的霍曼(Tom Homan),為新的「邊境沙皇」,負責驅逐國內數百萬的無證移民。據CNN的報導,川普10日晚間在《真實社群》發文指出:「我很高興地宣布,前ICE局長、邊境管制堅定的支持者霍曼,將加入川普政府,負責管理我們國家的邊境,也就是『邊境沙皇』,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南部邊境、北部邊境,以及所有的海事和航空安全。沒有人比我們更擅長維持和控制我們的邊境,霍曼將負責將所有非法外國人驅逐回母國。」據悉,霍曼曾效力於歐巴馬政府及第一屆川普政府,並在2017年1月30日至2018年6月29日期間,擔任隸屬於DHS的ICE代理局長。在川普1.0時期,他是最強烈支持「零容忍」的「家庭分居政策」(family separation policy)的官員之一,以此作為阻止非法入境和遏制人口販運的手段。家庭分居政策,顧名思義就是將移民兒童與其父母或監護人分開,成年人會遭到起訴,並關押在聯邦監獄或被驅逐出境,兒童則會受到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HHS)的監管。該政策在川普1.0期間至少持續了18個月,估計有1100個移民家庭遭到分離。此外,霍曼還是保守派智庫「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的「2025年計劃」(Project 2025)的貢獻者之一。該計劃旨在重塑美國聯邦政府,瓦解「龐大」、「不負責任」且大多為自由派組成的行政官僚系統,並為川普於2024年美國總統選舉當選的情況下鞏固總統的行政權力。其它內容還包括:削減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利用《康斯托克法案》起訴那些發送和接收避孕藥具和墮胎藥的族群;終止多元、平等和包容(DEI)計畫;逮捕、拘留和大規模驅逐居住在美國的非法移民等等。對此,福斯新聞網節目主持人也詢問霍曼,若未來運行川普邊境政策時遭受批評,屆時他將如何應對。霍曼回答:「坦白講,我並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我,特別是左派人士。危機如此龐大,而且在發生許多不好的事情之後,我們必須做的就是鞏固邊境。我不管你是共和黨、民主黨還是無黨籍,邊境安全就是國家安全。我們應該站在同一邊才對。」報導指出,目前尚不清楚霍曼會回鍋擔任ICE局長,還是同樣隸屬於DHS的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局長,抑或是川普成立新的國家邊境安全委員會,由霍曼擔任領導,統領ICE和CBP ,直接跳過DHS,向總統報告。美聯社則指出,這樣的職位可能不需要獲得參議院的批准。
男童嬉鬧跌倒昏迷「沒人扶」?媽衝超市砸店 網揭恐怖後果:還好沒有
大陸一段標題為「疑兒子盒馬鮮生摔倒沒人扶媽媽砸店」的影片,今(10日)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在榜時長超3小時,引起網路熱議。據悉,湖南一名家長近日帶孩子逛超市,期間男童在店內奔跑導致摔倒,之後出現短暫暈厥,被診斷為腦震盪;家長認為,孩子跌倒後沒有工作人員上前攙扶,氣得跑到超市砸店。《紅星新聞》報導,據網友爆料,這起事件發生在湖南長沙,該名家長上月帶孩子逛超市,兒子在奔跑期間摔倒且出現短暫暈厥,去醫院檢查診斷出腦震盪、右側頂部頭皮血腫。家長認為,孩子摔倒時,竟沒有工作人員上前把人扶起,孩子目前還在昏迷,就此事去超市砸爛店內商品,想要討說法。男孩母親發視頻稱,「盒馬鮮生店大欺客,孩子摔了沒人來幫一下,良心何在?沒有一個工作人員來幫一下,至今還在昏迷」。她還說,「哪怕員工聯繫一下負責人,叫一下120都可以,各個冷眼旁觀,現在也沒有盒馬的負責人來跟我聯繫一下,哪怕關心一下孩子情況,盒馬就是這個服務態度嗎?」大陸一段標題為「疑兒子盒馬鮮生摔倒沒人扶媽媽砸店」的影片,今(10日)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圖/翻攝自微博)對此,超市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有工作人員過去問他了,需不需要打電話給家長,或者是打120給他先送到醫院去看一下。小朋友當時自己站起來就說沒什麽事情,然後就走掉了」,目前門市已申請部分賠償,但家長不同意,所以還在協商中。對此,網友紛紛留言「監護人就在附近,作為一個家長,放任自己小孩在超市內奔跑才是受傷的主因。老想把責任全推到別人扶不扶上」、「這種還好沒人扶 ,扶了不是更無賴」、「如果扶了,又會纏上這個幫忙的人的,處理不當,不該移動」、「店員看到她兒子暈倒,不知道什麽原因暈的,肯定不敢隨便扶,需要醫護人員初步判斷能否移動,才好動作」。
托嬰雇主失蹤!保母帶女嬰回家撫養3年 「失聯真相」曝光讓她心痛:已經當女兒在養
2021年,中國湖北省婦女黃慶芝受雇為武漢一戶人家當保母,全天候照顧一名剛滿一歲的小女嬰。沒想到才工作2個月,雇主就此失聯。黃慶芝無奈之下和丈夫將小女嬰帶回老家撫養了3年,近日才得知當年的雇主並非女嬰的父親,如今不僅正入獄服刑,且還有十多年刑期。而女嬰的親生母親如今也在坐牢。3年來早已把小女嬰當成女兒在養的黃慶芝為此憂心忡忡,一方面害怕將女孩交還「原生家庭」禍福難料,一方面又因為自己與女孩沒有親屬關係,就學、就醫處處碰壁,令她不知如何是好。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2021年,家住湖北省十堰市的黃慶芝與丈夫高和意2人,因為2個女兒都已經成年自立,於是決心一同前往大城武漢市工作,為2個女兒掙點嫁妝。高和意找到一份跑網約車的工作,而她則受雇於一名陳姓雇主,以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7萬元)的月薪到雇主租屋處,照顧一個剛滿1歲的小女嬰。「房子是租的,雇主不在那裡住,給錢的時候露面過一次,送奶粉尿布時露面過一次,後來薪水用手機轉帳就沒再露面。女主人則從沒出現過,每天就我一個人照顧一歲的寶寶。」黃慶芝告訴媒體,自己當時還曾經向丈夫說過:「這是個輕鬆活兒,我要好好幹。」沒想到2個月後,房東上門告訴黃慶芝,雇主失聯了,因為拖欠房租,要求她與女嬰限期搬走。黃慶芝立刻撥打雇主電話、發微信,都找不到人。她無奈之下,只能抱著女嬰回到自己與丈夫的租屋處,隨身只帶走了雇主交給她的寶寶疫苗本,上面記錄了孩子的出生年月日,以及孩子母親的姓名。黃慶芝帶回的疫苗文件。(圖/翻攝封面新聞)在驚慌中渡過2天,黃慶芝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陳姓雇主的朋友,轉達雇主「臨時出事了」,孩子委託黃慶芝帶一段時間,等陳方便的時候會來接走孩子,並且補齊保母費用。然而過幾天後,這個電話號碼便再也無人接聽。黃慶芝考量孩子年紀太小還需要全天照顧,所以她無法出去工作。而孩子奶粉、尿布、房租全都是開銷,丈夫高和意跑網約車的薪水大概只有人民幣6000多元,不足以支撐3人在武漢生活,於是和高和意一起帶著女嬰回到了十堰老家,至少還能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之後,黃慶芝便在家帶孩子,而高和意便在各處建築工地上做臨時工,薪水時有時無。黃慶芝說,「總是想著再帶一段時間、再帶段一段時間,等她爸爸媽媽來接她……不知不覺孩子已經4歲半了。」黃慶芝坦承,他們曾經動過念頭要把孩子送到兒童福利院,但最後狠不下心心,「人家把孩子託付給你,你也答應了,可不敢隨便把孩子送出去。」他們的2個女兒和親友一開始也難以接受,明明女兒都長大成人了,為什麼還要再抱回一個「負擔」,不過後來他們也陸續被這個可愛的小女嬰征服,不僅將她視為家裡的一份子,逢年過節還會給她備上一份壓歲錢。黃慶芝的小女兒還時常吃醋發脾氣,認為爸媽帶大自己的時候都沒有這麼好。記者表示,拜訪黃慶芝一家的時候,如今4歲半的高月(化名)半點也不怯場,不停在黃慶芝夫婦身邊轉來轉去,還在鏡頭背後指揮黃慶芝夫妻入鏡:「爸爸媽媽,茄子!」黃慶芝往往會扮演的嚴母的角色管教孩子「不要打擾叔叔」,高和意則笑呵呵地任由高月在身上爬上爬下,不時輕拍孩子。黃慶芝表示,小姑娘情商高,不怯場,嘴巴又甜,很容易跟人拉近關係,親戚朋友都喜歡她。而高月在鏡頭前面唱歌、跳舞,用簡陋的玩具電子琴彈奏不成調的曲子,還大方拉著記者展示她的玩具紙箱:「這個是媽媽買的,這個是撿回來的,這個是姑姑送我的……」「孩子太聰明了,她聽得懂大人們在說什麼,有時候聽到談論她的親生父母,她會跳出來說『我只有一個爸爸媽媽就是你們』,搞得我們心裡也難受,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黃慶芝表示,孩子養到這麼大,如今已經有了很深的感情,夫妻倆時常為此發愁,「不知道孩子什麼時候會以什麼方式離開我們。」高和意下工後,會和黃慶芝一起抱著小高月在住家附近散步。黃慶芝笑說,老公以前根本沒怎麼抱過自己的孩子,現在下班卻天天讓高月黏在身上。(圖/翻攝封面新聞)黃慶芝面對的困境,一方面來自經濟的壓力。3年來她每天照顧高月,無法外出工作,高和意的工地工作按天算錢,收入並不穩定,而他們10年前買的小房子房貸還沒還清,「從情感上我們捨不得她,但現實考慮我們又養不起了。不少家庭條件好的親戚朋友想收養她,但我們又沒有權力把她交出去。」更現實的問題是,4歲半的高月已經到了該上幼兒園的年紀,但由於黃慶芝夫婦不是高月的親生父母,沒有幼兒園敢收她入學。孩子之前幾次生病,去醫院也被要求先提供親子證明,因為害怕她是被人販子拐賣的小孩子。為了高月的未來,黃慶芝決定重新尋找失聯的雇主,希望和對方討論該怎麼辦。然而經過多地警方的聯合協助,雖然找到了當年的陳姓雇主,卻發現他正在監獄中服刑,還有十多年的刑期。警方還告訴他們,陳男與高月「沒有血緣關係」。之後,警方又根據疫苗書上的名字找到了高月的生母,但是她也同樣在監獄服刑,還有2年刑期。得知高月「親生父母」的情況,讓黃慶芝對孩子的未來憂心忡忡,「她已經懂事了,能不能回歸家庭,怎麼去融合,接下來的2年該怎麼辦,我也沒有主意。我只希望她能健康快樂長大,開開心心成家立業。」11月5日,在十堰市各政府部門的協調下,高月已經在當地一所幼兒園入學,但是校方要求黃慶芝夫婦為高月購買一份商業保險,因為擔心孩子萬一出現磕碰、傷害,沒有人能承擔責任。黃慶芝苦笑表示:「我們現在才知道,因為我們不是她的監護人,萬一孩子在我們手上受傷,或是遇到緊急狀況,我們其實沒有權力處置。」目前,十堰市各相關部門還在研究,如何在合法範圍內為小高月提供更多協助。
這款父母!國中女學生不聽話驚遭改名「壞」 繼母嗆:出一口惡氣讓我舒心
桃園市某國中一年級女學生因情緒問題,而多次不服家長管教,其生父和繼母竟到戶政事務所,把女學生的名字改名為「XX壞」,繼母更嗆聲要讓孩子背負罵名直到成年,並表示此舉讓他舒一口惡氣,市議員黃敬平在議會揭發此事,請求市府協助補救,市長張善政則回應,將盡量保護小女孩,避免受到傷害。黃敬平表示,該位女學生有情緒問題,但並非不能輔導,其生父和繼母竟因孩子不服管教,6月間直接到戶政事務所,在外經本人同意情況下,把孩子取名為「XX壞」以示懲戒。戶政事務所、社工、校方和孩子生母,都認為此事不妥、多次勸阻,2人仍然堅持,而姓名條例規定,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若為改名申請人,則無需滿7歲以上未成年改名當事人簽名,繼母甚至嗆聲「改成壞名才能出一口惡氣、讓其舒心」、「就是要讓她揹著壞名到長大成年」。當事女學生得知此事幾乎崩潰,現已由生母接回照顧,生父和繼母還追到學校,要求孩子交出家門磁扣鑰匙,生父還多次將女兒報警列為失蹤人口,警方屢屢到校查證,並通知生母到派出所撤銷協尋,讓校方、生母和警方疲於奔命。黃敬平呼籲,社會局、法務局與民政局等單位討論,可否依《兒少法》第5條第2項規定,兒童及少年權益受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介入協助改回原名,最後手段則是向法院申請宣告停止親權。張善政回應,市府會努力保護學生心靈,有補救管道就盡速去做,讓監護權回到適當的人手上。法制局長賴彌鼎則表示,改名造成學生心靈重大不良影響,亂報失蹤涉及生活管教不當,只有改監護人才能讓孩子有最佳利益和教育,短期內如要改名,則要走監護權改定程序,即使生母補能提起,檢察官、主管機關、社福機構也能幫忙,讓社福或政府機關當適當監護人,法律輔助基金會也能義務提供律師,強調家事案件非一般法律案件較為特殊,但會全力協助。
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離婚後奶奶偷外婆送寶寶的金吊墜「換條大的自己戴」 她反嗆:孩子又不戴
中國大陸湖北洪湖有名女子離婚後,近日突然發現外婆買給孩子的生肖吊墜被奶奶偷走了,隨後還拿去融掉換了個大的自己戴,據該女子的說法,當時她氣炸了,去質問奶奶時,對方竟毫無悔意的說「反正孩子不戴,我就先戴上」,兩人在警局門口爭執的時候,奶奶仍然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事後,女子將此事分享到網路上,也引起不少網友吐槽,「這樣的壞婆婆,離婚一點都不奇怪,她兒子再娶還得離婚」。據陸媒報導,該名女子稱,這條吊墜對她意義非凡,因為是外婆在孩子週歲的時候買的,已經戴了有幾年了,但日前她突然發現吊墜不翼而飛,起初她以為弄丟了,問了孩子才知道,竟是被奶奶拿走了。而後,女子立刻打電話給奶奶,想要回吊墜,奶奶卻理直氣壯地表示拿不回來了,因為之前的已經被她融掉,換了條大的自己戴,事後雙方為此鬧到派出所門口,奶奶卻依然沒覺得自己有做錯。事後,女子將此事分享到網路上,引起不少網友的吐槽,紛紛怒噴「這樣的壞婆婆,離婚一點都不奇怪,她兒子再娶還得離婚」、「看到這個奶奶的行為,已經可以想像到離婚的原因了」、「想要大的讓你兒子給你出錢換啊,禮物這種東西不能只用金錢衡量,這是一種感情寄託,這位奶奶相當於把別人的禮物給破壞了,不單單是金錢的問題」、「這奶奶不要臉到極致了」、「有這種媽,她兒子再結婚照樣離,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據報導指,對於未滿8歲的未成年人來說,由於自身生理、思想條件並未成熟,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其財產監護人可代為保管支配。因此,奶奶並無權私自拿走孫子的吊墜,未經孩子父母同意屬偷竊行為。
刑法墮胎罪罰金擬提高 王婉諭:恐龍修法使女性權益倒退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引發社會熱議。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評,該修法讓女性權益倒退40年,法務部大開性平倒車。王婉諭批評,法務部的修法,完全就是大開性平倒車,拿國際公約混淆視聽,讓台灣的女性權益倒退40年,再度鎖上父權的枷鎖,強調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籲請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王婉諭表示,我國刑法中雖然有墮胎罪的設計,但早在1985年「優生保健法」通過後,就已經列入數項規範,讓多數合乎規定的人工流產,都得以透過正當的程序來阻卻違法。但即便如此,這項修法也不是肯認女性自主選擇「人工流產」的權利。王婉諭指出,過去這段時間,民間團體一直在倡議的,是「人工流產」的「去刑罰化」。時代力量黨團也在去年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主張不論流產或結紮,都不需經配偶同意。重點都是要讓女性拿回自己的自主權,自己的身體、自己決定。王婉諭說明,法務部沒能與時俱進推動「墮胎除罪化」就算了,居然還反過來提出荒腔走板的「大退步」修法。該草案冠冕堂皇的提到,是為了符合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但CEDAW一向都主張「墮胎除罪化」,結果去調查後發現,「法務部根本就是公然說謊、張冠李戴」。王婉諭表示,CEDAW公約第二十四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第C款,明明就是說,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且2022年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也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懷孕女孩和婦女的墮胎應除罪化。而《優生保健法》則應取消配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要求,以確保女性的自主性。「這跟法務部的修法方向,已經不是略有偏差,而是南轅北轍、完全相反」,她質疑法務部,是看不懂文字,還是背後有人授意,讓他們決定曲解國際委員的意見,而不論是哪一種,都不可原諒。王婉諭指出,女性懷孕,本來就不是100%出於自願,有時候,甚至可能是因為遭受到性暴力、性犯罪而不幸受孕。面對懷孕後的生理風險、生養責任,甚至是社會中的各種歧視。國家如果無法給予他們適切的協助,反而用法律來限制他們的選擇權,強迫他們去承擔一個生命的重擔,是對女性最不公平的限制。王婉諭強調,女性的子宮,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身為女性與一位前立法者,呼籲法務部,儘速撤回這種荒唐的修法,別讓向來自詡亞洲人權燈塔的台灣,貽笑國際。
塔利班掌政3年!阿富汗女性不得在公共場合說話 彷彿是罪犯
阿富汗政權被塔利班掌政3年多,當地女性權益不斷被打壓,除了先前頒布多達百頁的「美德法」,規定女性在公共場合必須完全的遮蓋住身體及臉部,且不得在公共場合歌唱與朗讀,近日再次頒布新令,居然是禁止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即使是女性之間也不能聽到對方聲音,這也凸顯塔利班針對女性的歧視和限制措施進一步加劇。阿富汗塔利班禁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根據《澳洲廣播公司》(ABC News)和《福斯新聞》(Fox News )等外媒報導,塔利班最近頒布新法令,禁止當地女性在公共場合説話,即使是女性之間也不准聽到對方聲音。報導稱,這項禁令還包括禁止女性在沒有男性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離家,並要求女性佩戴口罩和面紗。同時要求電視或廣播女性新聞主持人在電視廣播中也要佩戴口罩,且禁止女性醫護人員和患者的男性親屬交談等。阿富汗塔利班禁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據了解,塔利班在今年在8月公布的新法中,規範當地婦女禁止在公共場合唱歌、朗誦和閱讀,並且排除女性在小學6年級後繼續接受教育,同時驗禁女性在公共場所和大多數工作場所出沒,甚至還禁止與沒有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男性對視。阿富汗塔利班禁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自2021年塔利班重新掌權以來, 發佈了各種限制婦女自由的法令:禁止她們在沒有男性監護人的情況下從事政府工作、接受中等教育,以及旅行超過72公里,塔里班此舉等同不斷剝奪阿富汗婦女的權益。針對這一系列的情況,阿富汗前婦女事務部部長先前就呼籲聯合國採取措施,保障阿富汗女性權利。她表示,如今的阿富汗正實施性別隔離,沒有一點包容性可言,包括人權觀察家希瑟巴爾(Heather Barr)也表示,隨著家庭變成監獄,圍牆正一步步向女性逼近。阿富汗塔利班禁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圖/翻攝自X)
無照駕駛害命頻傳 交通部下重手:終身禁考駕照
近來發生多起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民眾案件,民團籲加重無照罰則。交通部今公布「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包括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自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累犯處罰金額與吊扣汽車所有人牌照皆同步提高。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但依法若12年內皆守法沒無照駕駛,12年後仍可考照但須列為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無照駕駛罰則修法將朝加重罰則方向辦理,駕駛人部分,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由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1個月提高至3個月,5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5年內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林福山說,若機車無照駕駛也比照辦理,若是重大情節,所受懲罰就是最高處罰,罰鍰也可能罰到36000元,會按照車種情節重新檢討,納入裁罰基準檢討。車輛方面,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始得領回車輛。禁考期,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林福山補充說明,終身不得考領部分,過去有考量社會適應情況,修法規定致死案件需過12年,期間皆守法未無照駕駛才能再考照,致人重傷則是10年,經過這段時間再考照者會列入高風險駕駛,採換發短期駕照,但若期間內再犯,則時間重新計算。此外,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未成年者要即時強制監護人併同道安講習,接近18歲考照年齡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並建立縣市教育/社福統一一致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道安評比。高齡者則要監理結合民政/社福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交通部長陳世凱說,社會對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有高度共識,會積極推動修法,法制化過程邀內政部與法務部共同協商,盼交通部在11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並送行政院,大眾深惡痛絕無照駕駛,造成相當多事故和悲劇,除加重罰責外,也呼籲社會大眾,無論朋友、親戚或家長,沒駕照者要借車一定要拒絕,千萬別讓無照者有機會開車或騎車,造成自身和用路人危險,盼提高罰則能讓大家有所警惕,改善無照駕駛狀況。
同父異母手足父逃亡、母離台!他求法院判決 獲准擔任監護人
男子阿國(化名)的父親與後母2010年因故離婚,兩人共育有一個孩子,離婚時約定未成年孩子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父親單獨任之,後母則離開台灣。豈料,父親犯罪被通緝,逃亡海外行蹤不明,阿國向法院請求宣告停止父母對手足的親權,由他擔任監護人,法院判決獲准。阿國的父親及後母,均未照顧、扶養阿國的未成年手足,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已達嚴重程度,按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1項規定,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因此,阿國向法院請求宣告停止父親、後母對未成年手足之親權。法官審酌,按民法第1094條之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則依該條所定之順序,酌定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姐。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等。」因此依法判決即由與未成年手足同住的阿國,擔任第一順序之法定監護人。
14歲少年疑遭霸凌腰部骨折!媽曬廁所監視器討公道 官方回應了
大陸山東省一名女網友近日在網路投訴,兒子在學校廁所遭遇同學霸凌,導致腰椎橫突骨折,並曬出監視器畫面,引網友關注。影片發布者自稱是孩子監護人,指孩子年齡14歲,是山東菏澤市鄆城縣張魯集鎮某中學學生,在學校廁所遭遇霸淩後,除了腰椎體右側橫突骨折,心理也出現了問題。《極目新聞》報導,原PO公布的畫面顯示,事發時間為10月15日下午3時許,在學校公共衛生間內,疑似多名學生圍著一名黑衣學生,期間後者被一名身著校服的學生掌摑左臉,然後被左側一名學生踹倒,疑似尾椎骨附近撞到便池台階附近。周圍多名學生將目光轉向黑衣學生,該學生站起身後沒有反抗。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關切孩子的傷情,希望霸凌者受到應有懲戒。也有網友不解道,廁所安裝監控攝像頭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男廁所安裝監控,女廁所是否也安裝?還有網友認為,學校不少霸凌事件都發生在校園角落或廁所,校方安裝監控能固定證據,也能警示一些想在廁所內抽煙的學生。對此,鄆城縣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關於校園霸凌一事,事發後當地公安部門已介入處置,後續縣教育局將配合警方,根據情況依法處理。關於廁所內安裝監控一事,該名工作人員表示,教育局相關領導已前往學校核實具體情況,具體需等調查結果。後續應該會對此事進行通報。
15歲無照少年偷車釀3死!外公已回台結束1小時警詢 他喊:鑰匙藏很隱密
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7日晚間發生一起15歲無照少年偷開外公的休旅車撞死3人的事件,對此,外公返國後到案說明,稍早結束約1小時的警詢,這名外公表示,休旅車鑰匙其實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會找到鑰匙且都沒說,會向死者家屬道歉。據了解,少年的外公案發時人在國外,得知外孫闖下大禍,已經提前返國,警方認為車主部分牽涉違反道交條例,要求少年的外公說明,少年開車外出是否有經過他本人同意,若是同意又告訴少年鑰匙擺放位置,則會有相關罰則。對此,這名外公稍早結束約1小時的警詢後表示,自己把鑰匙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把鑰匙拿走,外孫都沒說,他自己也會向死者家屬道歉。另據警方表示,少年牽涉過失致人於死,而監護人負有損害賠償的連帶責任,後續將將通知少年的父親、母親說明。據了解,這名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的韓國現代休旅車外出找友,突然失控衝入東湖路、安康路口的小吃店,造成騎樓兩名用餐客人、及對向一名機車騎士3人死亡,另有兩名店員受傷,警方18日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男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並建請法官針對監護人財產做「保全程序」,以防日後求償無門。士林地檢署18日下午對3具遺體相驗,確認3人是遭重擊受傷致死,無他殺,已將遺體發還家屬,少年法庭法官審酌,因撞死3人情節重大,若責付家長,恐有再犯之虞,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
快訊/15歲高職生偷開車釀3死 警傳喚返台外公到案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釀悲劇,一名15歲的曾姓少年偷開外公的車訪友,失控撞進臭豆腐店,造成3死2傷。而外公當時跟家人去峇厘島旅遊,沒有第一時間到案,據悉,目前外公已返台,警方也在21日發通知書傳喚外公、父親、母親到案,釐清相關案情。據了解,曾姓少年趁外公出國玩,偷車鑰匙開車訪友,而當他從東湖路開到安康路,因下班時間車流量大,他稱把油門當煞車踩,先撞到一輛等紅燈的機車,再衝撞路邊臭豆腐攤,3人當場死亡。有目擊者表示,曾姓少年下車後看起來在笑。另一名目擊者表示,現場有3人倒地,救護人員在進行心肺復甦術,少年站一旁表情呆滯,「眼神冷漠,看起來非常年輕,應該是沒開過車。」據悉,警方要釐清少年拿走鑰匙,外公等人是否同意?和監護人是否知道他無照駕駛,不過現在實際到案時間還在協調。
少年偷開車撞死3人警方建請監管遭駁回 少事庭:非犯罪所得
15歲的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車,卻在會車時疑似因緊張與不熟機械操作,整輛車當場暴衝進一旁的臭豆腐攤內,造成3死2傷的慘案。對此,北市議員游淑慧也在第一時間表示,內湖分局向少事庭對少年父親財產建請監管,以防脫產維護被害人權益;惟少事庭審理後駁回,認為少年父親財產並非犯罪所得,不符刑訴法,應改採民事程序進行假扣押,後續也將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聲請假扣押。針對東湖市場嚴重車禍事故,北市議員游淑慧第一時間表示,為保全受害者家屬權益,內湖分局同步建請法官針對監護人財產做一定保護程序,以防脫產,不過法官卻未同意此建議,主因在少年的父親其財產並非犯罪所得,不符刑訴法規定,因而無法監管。少年法庭對此指出,內湖分局原建請事項未符刑事訴訟法規定之保全程序,為維護被害人權益,建議此部分可另向法院民事庭聲請假扣押、假處分。內湖分局也對此澄清,由於後續為民事賠償,後續基於同情心,協助被害人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將由向家屬說明相關民事聲請程序,並無所稱法官不予同意假扣押財產處分情事。
父親不願扶養!長姊霸氣「奪走親權」照顧未成年親弟
小美(化名)的母親獨自扶養她和未成年的弟弟,而父親阿明(化名)雖有工作,卻鮮少與孩子互動,更不願給予經濟支援,讓他們生活相當拮据。後來,阿明入獄又離婚,母親也因故過世,小美便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停止父親的親權。判決書指出,小美指控,父親阿明在2012年入獄服刑後,便徹底與家人斷絕聯繫,不僅未曾探視,也不提供任何經濟上的扶養費用;隔年,父親與母親協議離婚,約定未成年的弟弟會由母親擔任監護人,視同放棄對弟弟的親職扶養義務。小美也主張,長期以來,父親未盡到對弟弟的扶養及監護責任,且在母親2023年意外過世後,她只能代替母職照顧弟弟至今,因此選擇訴請停止父親的親權,並改由她來擔任弟弟的監護人。案經法院審理,法官審酌,小美身為胞姊與弟弟共同生活,依法符合第二順序監護人的資格,考量到第一順序監護人的外祖父仍存在,但現年已高齡79歲,無心力協助監護,再加上小美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工作及收入穩定,具備充分能力照顧弟弟。法官認為,小美是弟弟僅存的緊密家人,2人感情深厚、長期共同生活,小美同時是弟弟最信任的人。日前依法判決,將由小美擔任弟弟的監護人,以符合弟弟的最佳利益。
15歲少年撞死3人…保險不賠「估賠償金千萬起跳」 法院拒監管監護人財產
台北一名15歲曾姓少年,日前偷開外公的轎車出門,結果失控撞進東湖市場一間小吃攤,造成3死2傷的悲劇。針對賠償問題,產險業者分析金額初估千萬元起跳,警方建請法院監管父母財產,以利後續事宜,但法院並未同意,據了解,曾姓少年是家中獨子,17日趁外公出國不在家,偷開外公的車去找同學,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撞進東湖市場一間臭豆腐攤,造成路過的騎士、和店內2名用餐的客人死亡。3名死者家屬決定對曾姓少年提告過失致死,據《自由時報》報導,產險業者分析,曾姓少年無照駕駛,除了會向肇事者追償640萬元強制險理賠之外,任意責任險恐怕也無法理賠,加上身故理賠、醫藥費、業者損失等費用,初估千萬元起跳的賠償金都得由監護人(曾父)承擔。為了避免脫產問題,警方建請法院監管保全肇事者家中的財產,讓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能求償有門。然而,議員游淑慧指出,18日內湖分局移送少年駕車肇事卷宗時,曾主動協助死者家屬提出請求,希望法官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但台北地院並未同意市警局此項建議。游淑慧更透露,死者家屬得知此事後,感到無措、無奈及不安,擔心求償無門。目前內湖分局已代為聯繫法務部犯保協會,後續犯保協會將行文調查,藉以協助家屬後續求償事宜。
15歲少年無照奪3命!警主動提「清查財產」法院打槍 受害者家屬無奈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一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台北市議員游淑慧透露,內湖分局昨(18日)移送肇事卷宗時,曾主動提出請求,希望法院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但沒有獲得同意。游淑慧今(19日)說明15歲少年無照駕駛釀成死亡車禍案件最新進度,提到因肇事者未成年,其監護人應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內湖分局昨天移送肇事卷宗時,曾主動為受害者家屬提出請求,希望法院裁定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可惜未獲得同意,讓受害者家屬感到不安,擔心未來恐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游淑慧表示,目前內湖分局已協助家屬聯繫犯保協會,後續會透過犯保協會行文調查,幫助家屬進行後續求償工作。回顧案發經過,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旅遊,拿走車鑰匙後無照駕駛,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因緊張且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心情稍微平復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毒駕和酒駕可能。據悉,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昨天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
無照撞死人!產險業者:強制險會先賠再向肇事者求償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晚上發生未成年小孩無照駕駛撞死三人不幸事故,產險業者表示,無照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即使車主有投保汽車任意險,無照駕駛是屬於「不保事項」,產險公司不負理賠之責;至於強制險的部分,產險業者會先賠付給被害人後再追償並會對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連帶求償。上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因15歲少年無照駕駛外公的休旅車不幸造成三死二傷的重大事故。產險業者指出,因為此次肇事者為「無照駕駛」,產險業者會先理賠受害人(或家屬)強制責任險,死者 200萬元、傷者實支實付20萬元,總理賠金額上限為640萬元,理賠之後再將向肇事者追償,由於肇事者為未成年,因此,會向監護人(法人代理人)求償。產險業者表示,因此次肇事者是「無照駕駛」屬於車險「不保事項」,即使車主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或超額責任險,產險業者都不負理賠之責,也不會先理賠被害人再向肇事者或其監護人求償。至於車險中的「不保事項」包括:肇事者吸毒、無照、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酒駕等等發生交通事故。
病患器官摘到一半「竟復活」! 他慘躺手術台痛苦落淚
美國肯塔基州爆發一起相當誇張的醫療醜聞,一名被宣告死亡的患者正在進行器官捐贈手術,未料過程中患者居然「復活」,當下僅能躺在手術台上痛苦淚流甚。所幸這場器捐手術及時取消,不過傳出醫生曾被施壓「強摘器官」,引發該州相關單位關注並進行調查。肯塔基州男子未過世差點被摘除器官。(圖/翻攝自TikTok@ladonnarhorer) 根據《每日郵報》等外媒報導,照片中的男子湯瑪斯(Thomas 'TJ' HooverII)正是這起事件的苦主,2021年10月,湯瑪斯因為「用藥過量」送醫並宣布腦死之後,推進手術室摘除器官,未料醫師在進行心導管插入手術、藉此檢查心臟狀況時,湯姆斯居然突然甦醒。肯塔基州男子未過世差點被摘除器官。(圖/翻攝自TikTok@ladonnarhorer) 儘管這次手術被取消,不過湯瑪斯在術後,包括記憶、走路和說話都出現問題,不得不由姊姊唐娜(Donna Rhorer)擔任法定監護人。根據唐娜(Donna Rhorer)指控,湯瑪斯從加護病房被推進手術室時,似乎睜開了眼睛、環顧四周,她焦急通知醫護,卻被告知這是常見的反射動作。整起事件會曝光,是因為「肯塔基州器官捐贈附屬機構」(KODA)的前員工奈可萊塔(Nyckoletta Martin)成為「吹哨人」,致信眾議院投訴,奈可萊塔表示,「在一場手術中,不但活著,還知道有人要把你切開,拿出你的身體部位……這是每個人『最糟糕的噩夢』」。除此之外,另一名前員工娜塔莎(Natasha Miller)也表示,當下醫師準備摘除湯瑪斯的器官,對方竟開始動來動去,很明顯在哭泣。娜塔莎更表示,醫師事後拒絕開刀,於是她和同事趕緊回報高層,未料她竟被告知「不論如何都要完成這個病例」,「非常混亂,大家都很沮喪」。這起事件發生後,有多名KODA員工因此離職,甚至必須接受心理治療,並呼籲相關單位可以保護未來的捐贈者,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肯塔基州男子未過世差點被摘除器官。(圖/翻攝自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