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處分
」 殺人未遂 思覺失調症 基隆 監護處分 台北
醫學高材生國考3度落榜「縱火燒死父」遭判10年 獄中忽提再審:聽說我爸沒死
2019年,台南永康區發生透天厝火警,劉姓屋主因為逃生不及葬身火窟,劉妻及兒子也受傷送醫。警方調查發現,竟是劉男的高材生女兒劉瑀涵因與母親口角,憤而買汽油回住處縱火。事後劉女被依殺害尊親屬罪遭判刑10年、2年監護處分,全案定讞。不過劉瑀涵入監服刑期間聽到傳言,竟認為父親沒死,因此提出再審。台南高分院法官以屍體相驗結果證明劉父已死亡,駁回其再審聲請,可抗告。據了解,劉瑀涵是醫學系畢業的高材生,但參加醫師國考3度落榜,後來就與家人關係變得疏離。2019年5月14日,劉女與母親因為細故發生口角,15日凌晨開車到永康區某加油站買了500元汽油返家,潑灑在客廳的床墊上點火,隨後駕車逃離現場。起火後,劉父因逃避不及葬身火海,劉母與劉女弟弟則受傷送醫。警消調查現場後發現是人為縱火,最後循線逮捕劉瑀涵。劉女面對檢警偵訊時全都否認涉案,但對於關鍵問題,不是避重就輕就是絕口不提,事後被檢方依殺人、縱火等罪嫌起訴。同年12月,台南地院依《對直系血親尊親殺人罪》判劉瑀涵12年有期徒刑、2年監護處分;全案上訴二審,劉母、弟弟以她「生病」為由求情,最終改判10年、2年監護處分,202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然而劉瑀涵入獄服刑後,卻向法院聲請再審,理由是她曾聽到外籍與原住民受刑人討論此案,提及「父親並未死亡」、「可能住在她以前在台東的學生租屋處」,不過自己無法確定,因此提出再審聲請協助調查。台南高分院審理時指出,劉瑀涵父親在火警中因吸入過多濃煙倒地,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併高溫灼傷,引發燒燙傷併吸入性嗆傷死亡,包括現場照片、相驗筆錄以及相驗屍體證明書等卷宗紀錄,堪認確已死亡。台南高分院認為,劉女在監獄執行時,聽聞父親並未死亡一事,並非在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新事實未及調查斟酌。且並未提出相關證據以實其說,難認本案有發現「新證據」,因此駁回劉瑀涵聲請。

和母吵架「縱火害死爸」遭判10年 醫學系高材生提再審:還活著
台南一名醫學系高材生劉姓女子國考連續失利,在和媽媽吵架後,竟決定縱火燒自家,而這也導致患有身心障礙的爸爸意外身亡。劉姓女子因縱火弒父案震驚社會,近期她於服刑期間聲請再審,聲稱父親尚在人世,但遭法院駁回。據了解,此案發生於2019年5月16日凌晨,台南市永康區一棟透天厝發生火警,屋主劉姓男子命喪火窟,女兒劉姓女子則在屋外崩潰痛哭。警方初期未發現異狀,然而調查後發現,當天凌晨劉姓女子與母親發生爭吵後,駕車至加油站購買500元汽油,返家縱火後開車逃逸,途中因故障改搭計程車返回案發現場,最終遭警方逮捕。劉姓女子為醫學系高材生,父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擔任醫院巴士司機,一直期盼女兒能成為醫師,卻慘遭親生女兒縱火奪命。一審台南地院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處12年徒刑,並執行2年監護處分;二審改判10年徒刑,最高法院於2022年5月2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過劉姓女子服刑後聲請再審,聲稱自己在監所內聽聞外籍與原住民受刑人討論此案,認為其父可能尚未死亡,並猜測其人藏身於台東某地,要求法院重新調查。然而法院認定,其主張僅憑監所傳言,未能提供具體證據,而原審已有屍檢報告、目擊證詞及火災鑑定等證據證實劉男已罹難,遂裁定駁回聲請。該裁定仍可於收到後10日內提出抗告。

宏恩醫院駁爆打虐待!中檢打臉「已起訴」 彰檢聲明:會持續釐清過程
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專門收治精神病患,也收容中部法院宣告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受刑人,8日卻被週刊爆出,院方幹部長期毆打病患、性侵女病患、裝病詐領保險費用等醜聞。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稍早出面回應,否認有女病患遭性侵,至於爆料指院方縱容維安幹部痛毆楊姓病患,則轉述動粗的林姓員工說法「是為了保護其他員工」。不過院長說法已遭中檢打臉,稱幹部毆打楊男事件,已於2024年1月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也指出,遭毆楊姓男子是彰檢委託醫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針對毆打事件會持續釐清過程。據《三立新聞》報導,台中地檢署證實,確實有收到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爆發維安幹部毆打病患醜聞等案件,經檢察官調查,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護佐組長(即被告林男)因對該院病患楊男(為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執行刑後監護之受處分人)涉犯傷害罪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4064號案,於民國113年1月30日提起公訴,現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不過針對院內是否有女病患遭性侵,中檢表示,週刊報導內容指稱該院有男病患性侵女病患一節,台中市警局婦幼隊在112年2月間報告,該院病患間涉嫌妨害性自主一案,經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5035號案件偵查,並比對證人證述及調查相關事證後,因無法證明該案被告已有違反意願之妨害性自主罪嫌,故為不起訴處分並經確定。台中地檢署也表示,至上開案件相關事證,有無遭剪接變造,或有無報導所指之病患詐保等事件,台中地檢署將另行分案偵辦,以釐清真相並保障人權。此外,據《NOWnews》報導,彰化地方檢察署8日亦發布聲明,稱遭到毆打的楊姓男子為彰檢委託醫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針對毆打事件會持續釐清過程。彰化地檢署指出,楊姓男子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並認為他對他人有攻擊行為、持續性再犯同類案件與造成公共危險的高度風險。為降低楊男對公眾危險,彰化地院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經彰化地檢署委託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彰化地檢署說明,執行期間檢方均依法對執行處所進行訪視,督導個案執行情形,針對楊姓男子陳訴曾遭機構人員毆打,將會持續釐清過程。目前楊姓男子因另案在監執行中,待該案件執行完畢後,將擇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宏恩醫院遭爆「痛毆病患濺血、性侵病患」 分院長竟表示:很多醫院有類似狀況
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專門收治精神病患,也收容中部法院宣告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受刑人,未料今(8日)被鏡週刊報導,稱院內有暴力情事,患者慘被痛毆濺血,而動手的林姓護佐組長稱這是在做「物理治療」;除此之外,院內還曾有女患者被性侵吃案、甚至詐保等情形。對此,宏恩醫院稍早發出聲明回應,「所有情節,純屬子虛烏有」,不過,他也語出驚人表示,「很多醫院疑似都有類似情形,甚至女生會主動找男生」。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遭爆痛毆病患,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與社工室主任左祖順出面回應。(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報導,一名楊姓男子指控,兒子去年9月在該院進行保護管束無法動彈時,慘被林姓護佐痛毆腹部、抓頭撞地板,導致全身是傷;還有其他吹哨者表次,3、4年前有一名,因腦傷無法說話的女病患,透過紙筆寫出吐露被其他男病患性侵,經護理師調閱監視器,發現一段25分鐘的性侵影像。這名吹哨者指出,警方獲報後要拷貝影像,但院方竟提供剪接變造影像給警方,而護理師事後製作筆錄時,由於院方社工在旁,因此不敢說實話,私下向員警表示,「剛才我的回答不是事實」,員警聽完稱會重新製作筆錄,卻沒下文。對於楊男指控,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與社工室主任左祖順稍早回應,楊姓個案(楊男兒子)是彰化地檢署委託本院執行監護處分治療的精神個案,檢方囑咐該個案有嚴重攻擊行為,曾5天打倒10多人,在彰化無院有意願收治,且由彰化地檢檢察長親自帶隊來委託龍安分院,在處置的過程中院方都依法妥適處置,也有將狀況回報彰化地檢署。至於林姓護佐打人的理由,根據當事人說法,是因該個案經常以言語恐嚇其他醫護人員,為了要保護照顧其他員工,所以動手打了該個案,這起事件發生後,院方立刻予以停職,且調查屬實後就請他離職,此案已進入檢調程序。關於性侵案部分,是已交由法院處理已獲不起訴,至於性侵影像被湮滅證據並非屬實,「龍安分院都有依法建置制度,並設有通報監管機制,不可能有包庇性侵之情事發生。龍安分院多年來都依規定申報,無任何違規紀錄,本院依規定有,嚴謹的健保審核機制,不可能有詐保情形」, 但沈君傑卻還表示,「我去過很多醫院都有類似情形,他們是一大堆人住在一起,有時候是男生跟男生玩一玩、摸一摸,甚至女生直接主動找男生,都有類似這樣的情形發生」,這不經意地說法,令人咋舌。

宏恩醫院驚爆「性侵案」遭滅證吃案!警澄清:根本沒報案 院方最新回應曝
專門收治精神病患和精神疾病受刑人的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近日卻遭週刊爆料,院內49歲的護佐組長林智文因長期毆打病患,遭檢方在今年4月以傷害罪起訴。此外,吹哨者楊男及其家屬還向媒體透露,「曾有性侵案被吃案」,因為院長背景很硬,許多檢舉到最後都不了了之,甚至還有人裝病詐領保險費用。針對此事,第三警分局嚴正澄清,指出無接獲該院性侵相關的報案,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相符;而宏恩醫院也發聲明表示,以上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有病患家屬及吹哨者向媒體投訴,院內49歲的護佐組長林智文因院方包庇,長期肆無忌憚地對院內收治病患揮拳毆打,還辯稱打人行為是「物理治療」,檢方今年4月以傷害罪起訴,家屬則求償50萬元,台中地院近期也將簡易判決。報導補充,院內打人事件頻傳,猶如家常便飯。而且被打的人還不只有向媒體投訴的楊男兒子楊小弟,另1名20多歲的林小弟,也被林智文打到頭破血流。最後因為院方揚言要把病患丟還給家屬,家屬不得已只好被迫放棄追究刑責。媒體甚至還指出,該院4年前發生過男病患性侵罹患腦傷女病患的事件,而且護理師還確實有發現一段長達25分鐘的性侵影像,然而,院方得知真相後並不是馬上報案,而是急於湮滅證據。而警方事後針對院方說法也是照單全收,沒有想要繼續追查下去。對此,第三分局澄清,該傷害案件於去年9月25日接獲楊男報案,稱其27歲兒子在該院遭傷害情事,分局獲報後即依規定查處,經通知相關對象完成筆錄資料,全案業依法送辦。然而男病患性侵女病患的事件,第三分局表示,查本分局並未接獲該件報案,另本分局依報導所述時間清查,亦查無相關案件,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在此嚴正澄清!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也急發聲明回應,曾經收治過楊姓個案此案為彰化地檢署委託本院執⾏監護處分治療的精神科個案,據當時檢方委託交付時,陳述個案有嚴重攻擊行為,因5天打倒10幾人,在彰化無院所有意願收治,因此彰化地檢署張檢察長親自帶隊來委託龍安分院收治,此案是一個精神病的病患,加上暴力行為,病⼈屬於情緒與問題行為障礙的病人,「在處置的過程中我們都依法妥適處置也有回報彰化地檢署。」 針對院內有性侵包庇事件及所謂詐保事件之相關指控,院方也駁斥,報導內容純屬子虛烏有,「龍安分院都有依法建置制度,並設有通報監管機制,不可能有包庇性侵之情勢發生;龍安分院多年來都依規定申報,無任何違規紀錄,本院依規定有嚴謹的健保審核機制,不可能有詐保情形。」《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殺人未遂逃脫犯上手銬腳鐐送高雄 將進「全台唯一專責司法精神病房」
殺人未遂犯簡郁紘19日在基隆脫逃,並在雙北逃竄,最終於22日晚間在新莊落網,而他於23日上午先後移送基隆地檢署和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問完後,決議將他送往全台唯一專責司法精神病房的高雄凱旋醫院,而他也在上手銬腳鐐的情況下被戒護送醫。據悉,簡患有思覺失調,並於2023年1月23日晚間尾隨一名民眾,並趁對方不注意時,持玻璃酒瓶重擊對方頭部,被法院依殺人未遂判刑3年,並在執行刑罰前先進行5年監護,全案定讞,交由台北地檢署執行,2024年3月安排到基隆某精神醫院監護。但他自認不是精神病患,又無法接受醫院環境,於5月19日逃脫,搭乘首都客運1579往北部前進,事後至南京東路、三民路口下車,沿路步行,於下午5時左右抵達台北車站,期間在雙北逃竄,最終於22日晚間在新莊落網,交由基隆市警察局帶回。簡男23日上午先依脫逃罪,被押往基隆地檢署歸案,結束後則再因殺人未遂罪被送往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問完後,決議將他送往高雄凱旋醫院,住進專責司法精神病房。據了解,司法精神病房設有門禁,以AI感應個案行為,與一般病房完全分開,簡則在上手銬和腳鐐下,被大批警力戒護送往凱旋醫院,將接受較高強度戒護的監護處分。

殺人未遂逃脫犯「最後出現在板橋」 新北29區校園延長暫停開放
基隆某醫院監護患者、39歲殺人未遂犯簡郁紘19日在基隆脫逃,如今在雙北逃竄,最後出沒地點在板橋新埔站,至今尚未落網,導致民眾人心惶惶,新北市教育局也宣布延長全市29校區校園暫停開放措施,後續將視情況隨時滾動式修正。據了解,簡男逃脫後,搭乘首都客運1579往北部前進,事後至南京東路、三民路口下車,沿路步行,於下午5時左右抵達台北車站,20日凌晨4時,簡男在西門町遊走,最終身影現身於早上7時和平西路三段,最後行蹤出現在板橋新埔站,目前尚未落網。人犯逃脫也導致雙北民眾人心惶惶,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因基隆受監護處分人從基隆地區逃脫,目前仍尚未落網,為維護校園安全,新北市教育局宣布延長全市29區校園暫停開放措施,後續將視情況隨時滾動式修正,待重新開放會再行公告。教育局強調,為確保校園安全,已經要求各校務必落實門禁管理及加強校園巡查,並提醒學生上放學盡可能結伴同行,勿在外逗留,各校若有發現可疑人士將於第一時間通報警方與教育局校安室,希望盡早將犯嫌追緝到案。

基隆逃犯逃亡第4天最新足跡現身萬華 警大規模搜捕市民請提高警覺
39歲簡姓男子犯下殺人未遂案後逃脫,於19日從基隆前往台北市南京東路後失去蹤影,警方透過監控追查,發現簡男步行往西,20日竟出現在萬華和平西路三段,基隆市刑大、北市刑大及萬華分局在內的多個警察單位,21日沿著艋舺公園擴大搜查,仍搜索仍未果。據悉,簡男19日在基隆醫院利用受監護處分時脫逃,事後搭乘首都客運1579往北部前進,事後至南京東路、三民路口下車,沿路步行,於下午5時左右抵達台北車站,20日凌晨4時,簡男在西門町遊走,最終身影現身於早上7時和平西路三段,後又消失無蹤。警方表示,由於簡男經常出沒於艋舺公園,推測其可能再次前往萬華,專案人員於21日深夜,在公園周邊進行大規模搜捕,然而仍未能發現簡男蹤跡。警方推測,由於簡男身無分文,應該仍在萬華一帶活動,呼籲市民提高警覺,但勿過度恐慌,若發現簡嫌蹤跡,請即刻撥打110通報,協助警方將他繩之以法。警方將持續加強搜捕力度,務必將這名危險人物繩之以法,確保市民安全。

「具攻擊性」殺人未遂犯逃進北市 教育局:校園暫停開放無限期延長
39歲簡姓男子因殺人未遂遭法院判刑,考量其患有思覺失調症,執行前送往基隆某醫院監護5年,不料他卻於19日上午趁著放風時間落跑,隨後搭乘客運至北市松山區,在南京東路、三民路口下車,目前仍在逃。北市教育局今(22日)宣布,為維護師生校園安全,即刻起無限期暫停校園開放,後續將視警方追緝情形再行公告。有關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發布臺北地檢受監護處分人簡郁紘脫逃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維護本市師生校園安全,即刻起暫停學校校園場地開放,後續將視警方追緝情形再公告是否延長暫停開放時間。由於受監護處分人患有思覺失調症具有精神病例及有攻擊性,教育局已通知北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 務必落實校園內外安全死角巡檢工作,透過酷課APP推播、簡訊發送各校(園)長,提高安全警覺並強化相關預防作為:一、加強安全宣導:為加強安全觀念,提醒學生自我安全防護觀念與能力,例如: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等。二、落實校園巡查:學校結合教職員、工友、警衛(保全)等人員,進行門禁管制、校內安全巡查、課間巡堂及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任務及校安事件處理等,並於學生上學前及放學後進行校園全面檢視,確保校園內的安全無虞。三、警政教育合作:請學校通盤檢視校園周邊風險地點,並配合校園安全地圖,協調轄區警察分局協助勘查危險地點與提供專業檢核意見。四、結合內外資源:結合家長會及社區資源(鄰、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等),共同參與校園安全維護工作,如巡守隊、義警進行夜間、假日校園巡查。教育局呼籲,如遇有危及安全之緊急狀況,請向學校及轄區警分局尋求協助,各校園務必加強維護校園各場所內安全並擴大宣導以提高警覺。另外,鄰近南京三民的西松國小也發出緊急通知,指目前得知簡男19日出沒南京三民路口,但在犯嫌逮捕歸案前,仍不能排除他在學校或鄰近社區逃逸,校長及主任正在積極討論應對方針,家長會也配合校安升級緊急事件,自今日上午起於校門口支援校警、師長,共同協助過濾入校人員,請師生和家長放心。

殺人未遂犯躲藏北市第4天「隱藏人群中」 現況與通緝照落差過大讓警方頭痛
遭台北地檢署判處監護處分的39歲男子簡郁紘,19日當天趁著監護的基隆某精神病院放風之際,竟然逕自逃脫。目前傳聞簡郁紘從基隆搭乘客運前來北市松山區,曾在西門町現身,但由於其隱身在人群中,睡在陰暗的騎樓,讓警方感覺到十分頭痛。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簡郁紘19日下午2點從基隆安樂區的一家醫院逃脫後,便搭乘首都客運1579離開,在北市南京公寓站下車,後續徒步前往西門町。過程中,曾在19日晚間5點左右現身於台北車站,也於19日晚間7點多現身於西門町。警方透過監視器掌握到,一直到20日凌晨4點,簡男都一直在西門町附近徘徊,之後改往萬華龍山寺方向前進,幾個小時之後,又再次回到西門町。警方也發現,從19日晚間7點至20日凌晨4點這段時間,簡男曾3度找尋陰暗的角落躲藏睡覺,每次休息約1小時後便起身離去,轉移到其他地點。而報導中也提到,雖然警方曾發布簡男的照片通緝,但透過照片與現場監視器畫面比對,發現簡男目前的形象與通緝照落差過大,再加上其一直試圖在人群中躲藏,同時也因為其皆以徒步、行走騎樓的方式行動,過程中甚至還會隨意穿越馬路、隨意搭乘公車,行為上毫無邏輯可言,也造成警方偵辦的難度。也因為目前簡男現身於台北市,讓雙北地區的家長可說是繃緊神經,雙北教育局也於22日宣布暫停開放校園。其中北市教育局表示,22日晚間是否開放校園,將會視警方追緝情況決定,新北教育局則表示22日校園全面暫停開放。目前也傳出,北市有部分學校已經將簡男的照片放置在警衛室,方便警衛進行辨認。也有家長表示,這幾日會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家長也希望警方能盡快逮捕簡男歸案。

基隆殺人未遂犯入北市 警方掌握「龍山寺周邊出沒」
遭台北地檢署判處監護處分的39歲男子簡郁紘,19日當天趁著監護的基隆某精神病院放風之際,竟然逕自逃脫。由於簡男先前涉犯殺人未遂,且具有明顯攻擊性,因此消息曝光後,引起外界重視。目前有消息指稱,簡郁紘於19日下午搭乘客運來到台北市後,就在南京公寓公車站牌下車,目前警方掌握到資訊,推斷簡郁紘以前經常在龍山寺附近出沒,因此加強巡邏附近。據了解,簡郁紘因於2023年1月23日當天,在台北市手持玻璃酒瓶尾隨、攻擊一名女子,最後導致女子頭部、頸部受傷,女子也急忙跑向路旁求救,而在路人出面制止後,簡郁紘才停止攻擊。但此舉也差點造成女子命喪黃泉。在審理期間,台北地院認為,簡郁紘明顯涉犯殺人未遂,但由於其罹患有思覺失調症,同時也缺乏病識感,過往均未接受完整的精神治療,所以才導致產生幻聽、攻擊路人的行為。因此最終台北地院判處簡郁紘3年有期徒刑,同時優先施以監護5年。未料如今簡郁紘卻趁院所放風之際,趁隙逃脫。基隆警方調查後發現,簡郁紘當日身穿白色圓領T恤、黑色長褲與長袖方格紋襯衫,從醫療院所逃脫之後,曾搭乘首都客運前往北市松山區,基隆市刑大發現後,隨即通知北市刑大,目前北市刑大也正派人調閱監視器當中。報導中也提到,簡郁紘搭乘客運後就在北市南京公寓站下車,後續行蹤不明。但警方掌握情資,簡郁紘之前時常在萬華龍山寺附近出沒,因此目前已經在附近加強緝捕。

殺人未遂犯逃進北市!警急發最新查緝專刊 雙北校園即起暫停開放
1名39歲簡姓男子因殺人未遂遭法院判刑,考量其患有思覺失調症,執行前送往基隆某醫院監護5年,不料他卻於19日上午趁著放風時間落跑,隨後搭乘客運至北市松山區,在南京東路、三民路口下車,目前行蹤不明。雙北教育局今(21日)宣布,為維護師生校園安全,即刻起至明(22日)暫停校園開放,如有延長再行通知。據了解,簡男去年1月23日在台北西門町尾隨1名王姓民眾,隨後持酒瓶攻擊對方頭部,導致其臉部、頭部和手部受傷,遭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3年徒刑。由於簡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因此執行前安排其住進基隆某醫院接受監護,不料他竟於19日上午趁著放風時間逃跑。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簡男身穿白色圓領衫,外面套1件長袖方格紋襯衫,下身搭配黑色長褲,脫逃後搭乘首都客運前往台北市松山區,並在南京東路、三民路口下車。警方稍早再發布緊急查緝專刊詳述簡男特徵,包括身高172公分、未使用手機,病況為思覺失調症(幻聽),可能出入藏匿處所為「全台各地」。針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發布臺北地檢受監護處分人簡郁紘脫逃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維護本市師生校園安全,即刻起至明日上午暫停學校校園場地開放,後續將視警方追緝情形再公告是否延長暫停開放時間。由於受監護處分人患有思覺失調症具有精神病例及有攻擊性,教育局已通知北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務必落實校園內外安全死角巡檢工作,透過酷課APP推播、簡訊發送各校(園)長,提高安全警覺並強化相關預防作為。教育局呼籲,如遇有危及安全之緊急狀況,請向學校及轄區警分局尋求協助,各校園務必加強維護校園各場所內安全並擴大宣導以提高警覺。新北市教育局也宣布,基隆受監護處分人從基隆地區逃脫,由於該犯嫌移動路徑進入雙北地區,為維護校園安全,除了萬里區、汐止區、平溪區、瑞芳區4區校園暫停開放後,再進一步調整擴大為全市29區校園自即日起至明天暫停開放。新北教育局要求各校,加強校園巡查及門禁管理,並與警察局密切聯繫,同時宣導提醒學生上放學盡可能結伴同行,勿在外逗留,若有發現可疑人士請於第一時間通報警方與教育局校安室。教育局持續落實要求各級學校有效管理校園環境,強化校園安全防護宣導教育及演練,以防範外力入侵校園,共同維護教職員工生人身安全。

殺人未遂犯人在基隆「警方公布出沒熱區」 逃亡之際還偷飲料
遭台北地檢署判處監護處分的39歲男子簡郁紘,19日當天趁著監護的基隆某精神病院放風之際,竟然逕自逃脫。由於簡男先前涉犯殺人未遂,且具有明顯攻擊性,因此消息曝光後,引起外界重視。目前基隆警方調閱監視器時發現,簡郁紘曾在基隆信二路、田寮河一帶出沒,甚至還曾於西定路的超商竊取飲料,目前警方已經加派人手增強巡邏密度,期望能盡速將簡郁紘逮捕歸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簡郁紘自19日上午放風之際逃脫後,當時其身穿白色圓領T恤、黑色長褲與長袖方格紋襯衫,之後其便沿著安一路往基隆市區的方向前進,後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簡郁紘曾於20日中午左右出現在信一路、田寮河一帶,20日下午甚至在西定路一處超商竊取2瓶飲料。也因為如此,目前基隆警方已經發布訊息,要求各分局外勤(所)隊加強巡邏密度,並針對轄區的便利商店、賣場、車站、宮廟與遊民聚集地加強巡邏查訪,更表示如有查獲或通報情資者,立即從優敘獎及頒發獎勵金。據了解,簡郁紘因於2023年1月23日當天,在台北市手持玻璃酒瓶尾隨、攻擊一名女子,最後導致女子頭部、頸部受傷,女子也急忙跑向路旁求救,而在路人出面制止後,簡郁紘才停止攻擊。但此舉也差點造成女子命喪黃泉。在審理期間,台北地院認為,簡郁紘明顯涉犯殺人未遂,但由於其罹患有思覺失調症,同時也缺乏病識感,過往均未接受完整的精神治療,所以才導致產生幻聽、攻擊路人的行為。因此最終台北地院判處簡郁紘3年有期徒刑,同時優先施以監護5年。未料如今簡郁紘卻趁院所放風之際,趁隙逃脫。除了警方戒備之外,也因為簡郁紘逃脫的關係,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於20日發出聲明稿,表示因應受監護處分人近日從基隆地區逃脫,為維護校園安全,該市校園開放自113年5月20日(一)起至113年5月22日(三)止暫停實施,如有延長再行通知。

受監護人仍在逃!具精神病例「有攻擊性」 基隆急宣布:校園暫停開放
1名39歲簡姓男子因殺人未遂遭法院判刑,考量其患有思覺失調症,執行前送往基隆某醫院監護5年,不料他卻在昨(19日)上午趁著放風時間落跑,目前仍在逃。由於簡男具精神病例及有攻擊性,基隆市政府教育處今(20日)稍早緊急宣布,即日起自週三(22日)止,全市校園暫停開放,如有延長再行通知。基隆市政府教育處今日晚間發出聲明稿,為因應受監護處分人近日從基隆地區逃脫,並維護校園安全,全市校園開放自113年5月20日(一)起至113年5月22日(三)止暫停實施,如有延長再行通知。教育處已於第一時間在校長及學務相關群組進行資訊通報,除了請各校加強留意出入人員的狀況,也請校方提醒學生提高警覺,上放學盡量結伴同行,請勿在外逗留,若有發現可疑人士也務必在第一時間跟相關單位進行通報。據了解,簡男去年1月23日在台北西門町尾隨1名王姓民眾,隨後持酒瓶攻擊對方頭部,導致其臉部、頭部和手部受傷,遭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3年徒刑。由於簡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因此執行前安排住進基隆某醫院監護,不料他昨日上午趁著放風時間逃跑。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發現簡男身穿白色圓領衫,外面套1件長袖方格紋襯衫,下身搭配黑色長褲,脫逃後沿著基隆市成功二路往31號橋方向行走。由於火車站就在不遠處,警方調閱站內監視器,未發現簡男進站,不排除人還在基隆,目前正擴大範圍清查。另一方面,刑事局也在官網發布「重要緊急查緝專案」,指簡嫌具有精神病例及有攻擊性,所犯罪行為殺人未遂,民眾若發現類似外貌特徵之男子,請盡速報警,另同仁查緝時也須注意安全。

市區開車竟120公里高速衝撞 倒楣騎士遇難、狂男最後輕判6年半
男子胡金豪2022年7月間駕車在台北市街頭闖紅燈,隔日凌晨途經士林區中正路轉承德路口,高速衝撞輾壓一名騎士致死,檢方認為胡男有不確定故意殺人故意,依殺人罪嫌起訴,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他有精神疾病,輕判胡男6年6月徒刑確定,執行完畢後還須監護3年,全案定讞。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胡姓男子2022年7月1日晚間自彰化駕車北上,進入台北市區後頻闖紅燈;翌日凌晨4時41分許,胡男駕車沿士林區中正路由西向東行駛,於承德路口再闖紅燈。胡男不顧前方可能有車輛在前方停等,仍以時速120公里高速闖紅燈,追撞前方廖姓民眾駕駛的車輛,廖男車輛遭推擠到人行道,造成骨盆骨折等傷害;胡男接著逆向駛入承德路,陳姓騎士被撞倒後、慘遭輾斃。53歲胡姓男子到案坦承闖紅燈,但辯稱:「我要以我的生命為主,所有的炫光都要讓我通過」,又說:「為了要搶救世界,我一定要這樣做,我當下不知道是真的人。」檢方查出胡男有施用毒品紀錄,再加上精神鑑定後,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興奮劑使用障礙症,檢方請法院依法減刑其刑。一審認為胡男行為時受到精神疾病影響,輕判6年6月徒刑,上訴後,二審認為一審漏掉宣告保安處分,因此增加刑期執行完畢後,須在監所施以監護處分3年,檢察官和胡男皆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男子持刀恐嚇運將搶200元! 法官因1原因判無罪
高雄男子阿強(化名)於去年7月18日持刀恐嚇一名計程車司機小劉(化名)掏錢,得手200元。橋頭地檢署以恐嚇取財罪起訴阿強,但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在案發後的隔天持七星劍揮舞,自言自語,橋院審理後判阿強無罪,但得每月固定回診,為期兩年並受保護管束。阿強曾經擔任北高雄一處大眾運輸的排班司機,他於去年7月18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到計程車排班處,他持菜刀恐嚇小劉:「拿1000元出來,不然500元也好」等語,小劉經與阿強協商後最後交付200元。阿強得手後騎車離去。小劉在事發後報警,警方循線找到阿強,訊後移送橋檢偵辦,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在恐嚇小劉的隔天7月19日因持七星劍揮舞,自言自語,對路人吼叫,經路人報警後由警消協助送往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就醫。阿強在就診時還胡言亂語,言談間顯示他有被害及宗教妄想的情形。他後來因傷人風險高,收治入院直至去年8月23出院,並因精神疾病自去年12月30日起至今年3月2日於凱旋醫院入院治療,醫院對他診斷為精神疾病嚴重病人。法官考慮阿強的病情曾經復發,判處他無罪,但建議需有家人或專人督促阿強服藥、就醫,維持每月回診的方式執行監護處分,如果出現不規則就診或不願意服藥、病況惡化等情形,則轉為全日住院治療的監護處分。

毒蟲嫌打麻將講話聲很吵竟「持刀砍頸」殺人 法官重判14年徒刑
今年3月13日,彰化縣和美鎮發生一宗極為悲慘的兇殺案。賴姓男子因為對租屋處的噪音感到不滿,懷疑有人在議論他,竟然持西瓜刀對正在該處訪友的洪姓男子進行致命的砍殺,導致洪男傷重身亡。這起案件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今日判處賴男14年有期徒刑。法院的判決指出,賴男有興奮劑(安非他命)、酒精使用障礙症,以及興奮劑、酒精引發的精神病症。案發當天,他在已經吸毒的情況下,又在家中飲用2、3瓶啤酒,才導致自我情緒及行為完全無法控制。據了解,賴男當時因為不滿共住宿處的房客打麻將聲音太大,並認為有人在議論他,遂拿著西瓜刀走出房外要理論。這時,洪男正在該處訪友並在走道上聊天,賴男一怒之下,手持西瓜刀朝洪男的後頸砍下一刀,致使洪男頸椎、脊髓、多處血管受傷大量失血,當場身亡。警方在逮捕賴男後進行吐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每公升0.24毫克,同時對其尿液進行毒品檢測,結果呈現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察官依賴男涉嫌《殺人罪》提起公訴。法院認定,賴男在酒精、毒品的影響下認為有侵害自己或家人的情事發生,於是先發制人,對完全無怨隙的洪男進行隨機的砍殺,表現出極高的社會危險性,並考量賴男種種前科紀錄,認為其刑罰反應能力薄弱,最終判處賴男14年有期徒刑,並令其在刑滿或赦免後,入相當處所,實施監護處分5年。

超狂通識課2/有夠酷!校外教學竟在刑事警察局 台大學生最好奇「精神鑑定準確嗎?」
台大最受歡迎的通識課《國民法官必備之基礎鑑識科學》,就連校外教學地點也很特別,竟是刑事警察局!而課堂上學生最好奇的課題是什麼?答案是「精神鑑定!」「質疑犯人可以偽裝思覺失調症躲過刑責?」開課的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笑答,「要詐病是很困難的!而且下場恐怕更慘。」翁德怡致力於推廣鑑識科學,認為可藉此減少冤案,也能降低社會對立的情形。「例如5億高中生案,許多人質疑若是墜樓,大體外觀不應該如此完整,但就科學上這是可能的,法醫解剖的結果也顯示高中生體內的骨頭都斷裂了。」翁德怡是國內唯一同時具備法醫毒物學及臨床毒物學專長的醫師,因此也有參與5億高中生的案件鑑定,「除了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毒物組利用質譜儀分析的1000多項毒藥物外,我鑑定的部分為死者在中國醫藥大學急診部急救時驗出血液中「鉀離子濃度」為正常,所以死因就不可能因為被注射「氯化鉀」而導致死亡。」若對相關的鑑識方法和過程不了解,很容易產生誤解或存有質疑。「例如很多人認為殺人之後假裝思覺失調症,就能減輕刑責,懷疑『精神鑑定』的準確性,我就邀請專精司法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師擔任客座講師,來解答學生的疑惑。」翁德怡說,事實上要「詐病」是非常困難的,專家們有一套標準來檢驗,要逃過所有審查幾乎不可能。而且,詐病真有比較好嗎?答案可能讓大眾意外。翁德怡說,精神鑑定後會進行監護處分、強制就醫,原本最多是5年,現在修法後變成5年後評估,若不通過就會再視情況延長監護年限,甚至可能比原本的刑期更長,所以詐病並沒有比較好!翁德怡希望透過教學讓更多人了解鑑識科學,只要在30年當中能避免一次錯誤的判決,她覺得就值得了!(圖/趙世勳攝)正如《成為惡人之前:老貝利法院最具聲望女法官的6個人性思辨》這本書裡面所說的,「法律不是為了報復的鋒利之刃而制定,它是一個鈍化的工具,設計的初衷就是為了謹慎應用」。翁德怡說,到底該怎麼判刑和訂刑期?這門通識也邀請了雲林地院王子榮法官來跟學生一起討論「判決的艱難」。翁德怡原本是急診科醫師,在面臨次專科的選擇時,因為當時正著迷於推理小說,尤其喜愛日本法醫作家海棠尊的《巴提斯塔的榮光》,內容描述醫師利用專業知識下毒的故事,也曾翻拍成日劇《白色榮光》。「我從此就對鑑識充滿興趣,所以次專科就選擇臨床毒物,後來再讀毒理研究所,以及自修法醫毒物學不過大家可以放心,直到目前為止,我周邊的人都活得還蠻健康的,我只喜歡鑑定,並不會對別人下毒。」翁德怡至今仍愛看推理小說,以前也很喜歡知名作家東野圭吾的作品,還曾到日本探訪他書中主角加賀恭一郎的生活軌跡。「我喜歡他講述人性的部分,例如他的一本作品《信》,描述哥哥為了籌措弟弟的大學學費入室竊盜,意外殺人而入獄,真心懺悔每個月寫一封信給被害者兒子表示道歉。」但弟弟從小到大飽受歧視,哥哥出獄後弟弟拒絕和哥哥見面,受害者家屬真能原諒兇手?這每一個事件的正義不是絕對的黑白兩面,正是翁德怡認為最重要的部分,也希望能傳達給課堂上的學生。正如後來學生推薦給她的另外一部東野圭吾的作品《空洞的十字架》裡所說,判殺人犯「死刑」,被害者家屬就能得到救贖嗎?若我們廢除死刑,改判殺人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終身勞動所得都來賠償被害者家屬,家屬真能放下嗎?「讓死者安息,對生者有愛」,這是翁德怡開立這門通識的初衷,最想傳達給學生的訊息。翁德怡笑說自己是「追星族」,最愛日本刑偵劇《相棒》飾演神戶尊的及川光博(右),她認為學生需要知道法律知識,因此特別邀請台大法律系的蘇凱平老師來授課,另一個私人原因是蘇老師聽過及川光博,因此成了翁德怡的不二人選。(圖/報系資料照)

帶刀浩克2/火車殺警3大案催生修法 司法介入安置能解決問題?
近年來陸續發生火車殺警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以及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顯示精神醫療的社會安全網破了大洞,不但讓執法警察隨時面臨自身安危的挑戰,也讓社區居民活在無法預期的恐懼中。對此,法務部和司法院協助修法,由立法院在2022年初通過《刑法》等相關5法修正案,將監護期間延長次數無限制,還在同年底3讀修正通過《精神衛生法》,將嚴重病人是否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2019年7月3日晚間,鄭姓男子搭乘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因拒絕補票,在車廂大聲咆哮,警專第一名畢業的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突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失血過多不治。一審嘉義地院採用醫師鑑定結果,認為鄭男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妄想有人要對他不利,才刺死員警李承翰,判決無罪、只須監護處分(即強制就醫)5年。這個無罪判決震撼全國,後來二審和三審改判鄭男17年徒刑、強制就醫5年確定,稍微平息民怨。梁姓男子砍母37刀,竟將母親頭顱割下丟擲大樓中庭,高院一度判決無罪,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火車殺警案並非單一個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更是驚世駭俗,2018年10月17日晚間,30多歲的桃園梁姓男子在12樓住處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母親慘死後,梁男以開山刀砍下母親頭顱和左手腕,將頭顱從後陽台丟至社區中庭,把鄰居給嚇壞了。一審桃園地院判處梁男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卻以他吸毒喪失識別能力為由,改判無罪、不用監護處分,而且當庭釋放,僅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輿論聞訊大譁,後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火車殺警案的一審判決、及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的二審判決,法院統統判被告無罪,引起全國民眾不滿,紛紛要求修法加強社會安全網。不料2021年9月26日屏東又發生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行兇的楊姓男子只判有期徒刑5年確定。這一連串不幸的精障殺人和傷害案件,催生了《刑法》和《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的修正,還促使衛福部負起責任,終於讓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的政策定案,落腳在高雄凱旋醫院。司法院協助推動修改《精神衛生法》等法律,但司法介入能否改善精障犯罪問題,仍有待檢驗。(圖/方萬民攝)長久以來,部分民眾將思覺失調症患者與暴力傾向畫上等號,使得精障人士汙名化的現象日益嚴重。雖然2019年熱播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許多民眾對思覺失調症的探討與多方面的迴響,但每當駭人的社會事件發生時,社會氛圍又對精障者不利。政府現在終於願意面對精障者照顧資源不足的問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修法只是第一步,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也只具有事後安置和治療的功能,新法上路後是否真能改善精障犯罪問題,讓患者家屬和社區居民都能擁有免於恐懼自由,仍有待時間的考驗。

新店身心障礙男啞鈴弒父 不排除監護處分安置醫院
新北市新店區昨日晚間驚傳弒父慘案,有身心障礙的鍾姓男子疑似與父親口角,竟持啞鈴攻擊父親頭部,還淡定打給母親「通知」此事,鍾母回家後緊急通知警消到場,鍾父送醫後宣告不治,鍾男警詢後,將移送台北地檢署,如檢方複訊後認他欠缺辨識能力,不排除予以監護處分,安置於醫療院所。據了解,行兇的鍾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長期無業、沒有收入,平時生活和開銷都由父母照顧,昨日晚間7時許因不明原因與父親口角,一氣之下竟用啞鈴狠砸父親後腦,鍾父頭部遭受重創,當場倒臥血泊中並失去意識。鍾男還淡定打給母親,要媽媽回家「處理」,鍾母返家後立刻通知警消到場,但鍾父傷勢過重,送醫後宣告不治。根據《刑法》第19條規定,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其自身的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能力,不罰。若顯著降低辨識行為違法能力者,得減輕其刑。至於監護處分的期限,依據《刑法》第87條規定,監護處分期間為5年以下,第1次延長期間為3年以下、第2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均為1年以下,「無次數限制」,但每年會評估有無繼續執行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