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造員
」才剛總體檢完 桃園煉油廠又出包!
中油桃園煉油廠汙染、火警事故頻傳,桃園市環保局上月才「包公車」前往桃煉廠總體檢,不料6日下午又接獲通報廠區內航空燃油管線下方沙孔滲漏,環保局緊急派員至廠內勘查後,認定廠方「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依法告發,最高可罰600萬元,並要求於30日前須提送應變必要措施成果。桃市環保局6日派員會同廠內人員查視廠內輸油管線洩漏點,發現管線下方管鞋沙孔部分因長期雨水沖刷導致鏽蝕,管線內油品滲漏至地面土壤,立刻開挖移除管線下方土壤並修復管線。環保局表示,雖是桃煉廠自行巡檢時發現漏油,並在3小時內通報環保局,但汙染源尚未控制,造成該區域地下水體殘留油汙,因此認定「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依違反《水汙法》告發,最高可罰600萬元,並依《土汙法》限期桃煉廠於30日前提送應變必要措施成果。桃煉廠副廠長王金昌回應,滲漏的管線當天修復完已正常運作,狀況全發生在廠區圍牆內,未影響到外部與居民生活。此外,2014年高雄氣爆發生後,中油重新施工檢視高雄市區地下管線,吳姓監造員竟在工程驗收時,涉嫌與承包商串通浮報工程款,向多家承包商朋分收賄158萬5000餘元。吳辯稱是廠商主動行賄,高雄高分院審結認同一審判決,駁回其上訴,依貪汙罪判6年2月,可上訴。判決指出,吳男為中油石化部監造人員,擔任長途管線防蝕包覆零星修繕工作監造與驗收人員,卻藉機串通廠商浮報工程費及索賄。合議庭審結指出,吳男風評及素行不良,廠商才會與他串通行賄,不採信其辯詞,駁回上訴。
高雄氣爆後重新檢視管線 監造員趁隙收賄遭判6年2個月
2014年,高雄當地發生大規模的氣爆意外,最後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事後,中油公司重新檢視市區內的地下管線,未料一名吳姓監造員在進行工程驗收時,從2019年至2021年期間,涉嫌向多家廠商收賄,浮報的工程款項多達158萬5235元。雖然吳姓監造員辯稱是廠商主動行賄,但最後法官仍依貪汙罪判處6年2個月有期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吳姓監造員原本為中油石化事業部前鎮儲運所公用組的監造人員,在中油執行「前鎮所長途管線防蝕包覆零星修繕工作」標案中,吳男為採購案第2期至第4期、第6期(尾款)監造與驗收人員。但吳男遭爆曾提議協助得標廠商製作結算驗收文件,以此來索取賄賂,一名蔡姓廠商在明知無須吳男製作結算驗收文件,但為了能順利辦理驗收,仍私下支付7萬元給吳男。後續吳男又擔任「前鎮儲運所2000KL含以上之高壓槽開放檢查除鏽油漆工作」、「前鎮儲運所土木防蝕貼襯工作」兩件標案的監造人員,他又以相同的手法向孫姓廠商收取76萬賄款,後續也將其中的62萬款項藏匿在馮姓女友人之處。而在中油公司辦理「前鎮儲運所青年一路地下管線開挖配管工作」標案中,身為監造與驗收人員的吳男,除了用相同手法向廠商要錢外,廠商在開挖之後,發現管線已經改館完成,僅需移除箱涵內舊管後恢復原狀即可,但吳男卻ˋ向鄭姓廠商提議浮報工程款項,將原本403萬餘元浮報為574萬餘元,吳男也從中獲取56萬元賄款。而檢廉獲報後,隨即對吳男展開追查,發現從2019年至2021年期間,吳男透過廠商回扣、浮報工程款的或ˋ例高達158萬5235元。在審理期間,吳男辯稱是廠商主動行賄,並非是自己開口要錢。但法官認為,吳男當知關係民生之工程常與一般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其重要性不亞於傳統公權力之行使,竟因手握中油公司前鎮儲運所相關工程監造之權,即對於不違背之職務收取廠商之賄賂,所為影響工程品質。且部分工程是因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後重新檢視市區地下管線而起,法官認為,吳男如對於自身工作之重要性稍有自覺,應能知悉其雖僅負責部分中油公司工程之監造、驗收,如無嚴格把關,有可能危害一般民眾之生命、身體、財產,未料吳男卻藉此機會浮報價格數量以獲得不法利益。法官也認為,吳男雖一再辯稱是廠商主動行賄,但以廠商之立場,在商言商,莫不欲追求最大利潤,若非吳男有此風評及素行,合作之廠商豈有可能甘冒刑責無故行求賄賂。而考量吳男飯後態度良好,並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最終依收受賄絡罪判處6年2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