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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 柯文哲 民眾黨 蔣萬安 監院「菊中人」難扛?何佩珊突宣布謝宜容停職 傳謝搶辭拒道歉遭否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爆發嚴重職場霸凌案件,被霸凌的公務員還輕生,引發眾怒,由於勞動部處理遭批荒腔走板,外界逐漸將批判矛頭漸漸從北分署長謝宜容延伸到勞動部長何佩珊。在此之下,勞動部昨雖宣布調查結果,將謝調降為非主管職,但朝野立委仍接力譴責,勞動部長何佩珊下午在質詢時也再度落淚,並改口會立即對謝宜容做出停職處分。勞動部是全國勞工業務的主管,長期宣導防止職場霸凌、嚴禁要求部屬不正當超時加班,沒想到,這些問題如今全在勞動部內逐一發生,勞動部的調查報告還被外界強烈質疑避重就輕,被輿論痛批是最壞的職場霸凌案調查示範。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今天下午在立法院質疑勞動部霸凌事件,是否會造成另一個職場恐慌,何佩珊坦言「當然會」,何佩珊接著突然表示「我會直接做停職處分(對謝宜容),楊瓊瓔追問何時下令,何佩珊回答「最快的時間內」,他接著說,謝宜蓉將處兩大過免職,勞發署長蔡孟良則是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據了解,勞動部已經決定今天稍晚就會召開考績會處理此案,不過,來自勞動部內的消息相當紊亂,甚至一度傳出,不等勞動部開鍘,謝宜容已經先行請辭,理由是到國外陪孩子,還包括她堅拒抱歉。但媒體稍後向勞動部及謝本人求證,勞動部及謝本人都否認請辭之說,至於懲處內容,在會議沒有召開前,勞動部人員也三緘其口。何佩珊今天上午在立院答詢時,還堅稱只會將謝宜容調離主管職,並從11職等降調到10職等,謝宜容的長官發展署長蔡孟良面對外界質疑他「護短」,也僅表示自己只是管理較為嚴格,否認外傳他情緒控管也有問題的指控,據了解,蔡孟良長期主管外勞管理業務,繁複、吃重且複雜。今天上午,朝野立委多次追問勞動部為何不移送謝宜容到監院調查,何佩珊還理直氣壯的說「監院已經在調查」,對於謝宜容會調到哪個單位,也堅持不答,沒想到,不到半天就豬羊變色,何不僅承諾,將謝宜容案移送監察院和檢調,還要求謝宜容停職,外界也認為,即使傳出謝宜容是「菊系人馬」靠山很硬,但是面對朝野立委緊咬此案,即使「菊中人」也挺不住,何佩珊只能被迫處理,否則恐怕自身也得扛下政治責任。勞動部另傳出蔡孟良,原本今年年中就已申請退休,但何佩珊堅持請他留任幫忙,蔡因此同意延退到10月,蔡孟良此次也被何佩珊宣布的最新懲處案牽連,記過並調離主管職,令勞動部內員工也很感慨,認為如果當初蔡孟良堅決退休,也許還有一絲避開遭謝宜容案牽連的可能性。◎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何佩珊指謝宜容「僅霸凌」輕生公務員長官 陳菁徽嘆公信力已盡失
勞動力發展署北區分署發生職場霸凌導致公務員輕生,外界等待兩週,勞動部調查昨日才公布報告,但內容卻遭外界高度質疑官官相護,背後有綠營高層介入,逼得勞動部長何佩珊鞠躬道歉,今天也在立院改口,承諾會重啟調查。不過,針對勞動部長何佩珊宣稱謝宜容僅霸凌已往生的公務員的長官,沒事證顯示該往生公務員是因被謝霸凌才輕生,還說謝宜容心情不好才沒出席昨日記者會,卻又再度激發眾怒,連綠營名嘴都忍不住示警,此案與當年的洪仲丘案如出一轍,勞動部若任由案件這樣發展下去,最終結果恐將由賴清德總統承擔所有苦果。立委陳菁徽指出,勞動部調查報告雖出爐,但網友強烈質疑內容荒腔走板,甚至留言痛批,她也因此在今日質詢何佩珊時,提醒部長要去看一下網友留言。陳菁徽說,該案目前仍有許多貓膩必須查下去,包括勞動部公務員涉嫌申報工時不實等指控,勞動部要求全國各單位都要注意員工工時不能超時,卻連自己都做不到,這如何能保障勞工權益,真是太諷刺了。至於勞動部報告宣稱調查結果無法證實謝宜容有霸凌員工,陳菁徽說,何佩珊今天在立院已經改口,謝宜容曾霸凌該往生公務員的主管,而非公務員本人,但這種說法,社會根本無法接受,他昨晚就接到許多深喉嚨爆料,也包括檢舉何佩珊事發後致電民進黨副秘書長何博文,請何代為聯繫一直質疑此事的民進黨新北市正國會議員,意圖「封口」,何佩珊也認了確實打電話,但只是想向該市議員告知「處理方式」。陳菁徽說,任何人想聯絡新北市議員都應該不難,只要打到議員辦公室留言,不可能找不到人,何佩珊為何卻寧可打給何博文找人,難道真不知此舉會引發外界懷疑「關說施壓」嗎?還是何佩珊已經做類似事情做到很習慣?何佩珊雖否認施壓,但身為全國勞工業務最高主管,全無警覺,不惜被罵施壓還親自下場,這說得過去嗎?至於立委要求勞動部主動移送謝宜容讓監察院調查,何佩珊卻以「監察院已經主動調查」為由拒絕,陳菁徽更是不滿表示,現在外界已經懷疑,謝宜容背後就是「菊系」力挺,何佩珊不願主動將謝移送監院調查,寧可冒著讓監察院長陳菊主動查愛將的作法,這樣能給死者家屬、民眾交代嗎?她要求勞動部一定要重啟調查,重行繳交調查報告,而且要讓大家都能接受的第三方公正進行調查,才能讓民眾信服。
士兵逃債遊到對岸後行蹤仍不明 監院提糾正金防部
2023年3月9日,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烈嶼守備大隊二膽守備隊上等兵陳嘉壎海游至中國大陸,逃兵至今。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雖已發布通緝,但過了一年多,陳兵行蹤仍成謎。監察院日前提案糾正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認定二膽島防衛固守之積極性及嚴整性不足,肇生安全上重大漏洞,均核有違失。另監察院也告知國防部、陸委會,應致力與陸方聯繫協商。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近年來兩岸情勢緊張,陸方頻頻在我鄰近區域巡航及演習,二膽島緊鄰大陸,屬於前線地區中的前線,為避免守軍有危害安全事件發生,新進官士兵均經考核過濾後,始分發至離島單位服務。但軍方未掌握陳兵的債務狀況,以為陳兵只有學貸車貸,經監察院調查後,陳父坦言陳兵機車貸款、結婚貸款及被女方友人騙去投資的貸款等,已知債務就有80萬以上。案發後二膽守備隊隊長及副隊長接受軍方詢問時均表示,知道陳兵有負債,卻不知確切金額,顯示輕忽及未落實對部屬之考核及輔導。另外脫逃路線部分,監察院調查,陳兵疑似由無人看守據點的廢棄通道抵達海灘後再由海路離島。金防部直到查看對海監視器,才發現疑似有陳兵之模糊畫面,但又無法確定是否為陳兵,所設置之監視器根本未能發揮效用。監察院發現,本案發生後,該島駐軍隨即將陳兵通往海岸沙灘無人看守的廢棄坑道封閉加鎖,並增加探照燈、監視器裝置,足見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亦發現二膽島防衛確實有安全上的漏洞。監察院最後說,陳兵逃兵後至今,行蹤不明,雖可能滯留於中國大陸,惟迄今未獲對岸回應;國防部應持續偕同法務部及大陸委員會致力與中國大陸聯繫溝通協商,了解釐清陳兵動向及本案原委。此外,國防部對於部分網路上無依據之報導亦應即時澄清,避免敵方趁機對我實施認知作戰,並藉以端正視聽,維護國軍形象。
預言側翼將狂罵修憲法訴訟法違憲 吳宗憲直言「又雙標」不必理
國民黨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今天指出,任何法律只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就是全國必須遵守的法律,法律走到最後,有人認為有問題才會走到釋憲,但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全國都要遵守。因此,如果立院未來三讀通過、總統也公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憲法法庭就要遵守該法律,綠營側翼為了政治立場,與在野立委想法不同,在野黨尊重,但不必理會。他說明,在野黨主張修改憲法訴訟法,須有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大法官(亦即10人)參與評議,方能進行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大官官人數若不夠,當然不可能開會,進而審查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是否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藉此提高憲法法庭做出憲法裁判之門檻,藍營說明,大法官既然能做出判決,要求死刑必須法院一二三審全數法官都做成一致死刑判決,才能執行,標準如此嚴格,那麼,釋憲如此重要,修法比照死刑判決、提高憲法裁判門檻,當然有其必要。值得注意的是,多個親綠律師團體已經發表公開聲明、甚至要走上街頭,抗議在野立委此舉,恐將癱瘓憲法法庭運作,要求藍營立委儘速撤回。外界也好奇,憲法法庭未來會不會又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自我解套」?吳宗憲今天接受網路節目受訪時指出,民進黨及側翼,已開始針對翁曉玲的修法版本「洗地」,痛批修法侵害全國人民權力、癱瘓憲法法庭。但是他要提醒綠委、側翼及親綠律師群,中華民國的憲法訴訟法是仿效德國法例,德國憲法法庭有兩庭,每庭8人,共16位大法官。德國法律也規定很明確,大法官人數若不足,就請執政黨趕快補提名,因為人數不夠就是不能開庭,不能審查。他因此表示,翁曉玲提案精神其實與德國法例一致,尤其我國整本憲法訴訟法都效法德國,大法官人數不夠就不應開會,綠營側翼、律師有什麼疑問嗎?綠營側翼怎麼不罵德國憲法訴訟法就是要癱瘓德國憲法法庭、侵害德國人民權力?他說,這些紛紛擾擾說穿了,「就是政治立場不同」的問題而已,民進黨都是在說瞎話。否則,他請綠營民代、官員、側翼說明一下,財劃法修正案、國會改革法案等,哪項修法主張,不是民進黨在野時曾強烈支持?怎麼執政後就全部指違憲?這沒有雙標的問題嗎?對於有律師團體揚言週末上街頭抗議「青鳥恐怕又要飛出來」,吳宗憲也呼籲民眾屆時,請看看這些上街頭抗議的律師名單,用「谷歌大神」滑一下,看看這些律師是否與「信賴之友會」「綠營側翼或幹部」有關連?這些人的主張,在野黨立委有必要完全聽從嗎?「請不用理他們,他們就是披著律師袍的綠營側翼而已,他們就是行使合法保障的人民抗議權,但不必理會」。他並舉例,司法委員會日前到北檢考察「偵查不公開」,許多親綠名嘴、律師出面嗆聲指基層檢察官抗議在野立委排行程不當,但他後來發現,其實基層檢察官清一色的都在罵北檢,劍青檢改協會也沒有罵在野立委,因為「偵查公開」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倒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鍾佳濱罵藍委罵得很重,結果同一週的週五,監察院宣布出手調查「陳啟昱案」,劍青檢改基層檢察官紛紛留言,痛批監院企圖干預南檢偵辦中案件,但民進黨立委、側翼全部都不見了,「呼叫吳思瑤、鍾佳濱,側翼律師,請問你們認同監察院的作為嗎」。
「大獎門」究責恐甩鍋電腦?立委仍要官員交代「怎沒錯到你我身上」
網友踢踢爆財政部雲端發票抽獎活動,竟有個人重複中了8種獎項。包括iPad、iPhone等大獎,藍委羅智強質疑,統計學教授告訴他,要達到這種中獎機率小到難以分辨,他自己將問題拋給ChatGPT(人工智慧程式)推算,結果機率是十萬億分之一,幾乎不可能在現實中發生,有媒體人預言,最後財政部究責恐推給電腦系統程式出錯,硬扯「程式迴圈如何如何」,立委洪孟楷則直言,果真如此恐再度重創政府公信力,質問「如果真是程式出錯,為何都這幾個人領獎?這些人身份為何?為何沒錯到你我身上」?網路節目「吃飽來打臉」邀請洪孟楷與媒體人單厚之與主持人媒體人朱凱祥針對財政部雲端發票抽獎爭議「大獎門」進行討論。單厚之說,到目前為止,財政部官員似乎還低估「大獎門」的殺傷力,但如果看到實際中獎名單,民眾相對剝奪感就會油然而生,他認為,雲端發票中獎名單會如此離譜,不是國稅局編列抽獎活動400多萬元標案,有廠商要討好相關官員,要不然就是有相關人員自己想拿走獎品,不論原因是哪種,都已經達成弊端的要件,國稅局更有監督不週的責任。單厚之並直言,此事雖看似不嚴重,但實際上卻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也更凸顯憲法法庭日前釋憲,剝奪立院調查權、聽證權的錯誤。對照財政部官員現在仍一問三不知,檢調單位若啟動偵辦,沒人知道要辦到哪天,就算立院決議移送監院調查,也已經被大法官認定有違憲之虞,監院調查也不會給人期待。但如果國會有調查聽證權,立院就能馬上邀請得標廠商到立法院聽證會上說明,不致於要等官員慢慢自己查自己、還引發官官相護的疑慮,檢調更不用面對「袒護自己人就慢慢辦」的質疑,綠營前立委林濁水都PO文大罵大法官?原因就在此。朱凱祥則擔心,會不會官員又將「大獎門」責任甩鍋給抽獎電腦程式出錯?例如指程式設計錯誤,才導致開大獎集中在特定對象身上?不過,洪孟楷及單厚之異口同聲的說「不可能」,因如果真是電腦程式出錯,「為何沒有錯到你我的身上,讓我們都能領獎」?洪孟楷還說,其實若有私心,頒給特定人一個大獎也許還不會被發現,如今卻是同一人連三度中大獎,就算財政部要甩鍋電腦,也請官員對外公開「電腦程式究竟要如何跑,才能錯到都是這幾人反覆中大獎?」,並請說明如何懲處廠商及官員監督不週之責。洪孟楷解釋,如果政府抽獎,只給特定人士一個大獎,也許網友還看不出貓膩,但就是有人貪心到非要每個大獎都要,才會出現重複領到大獎的情況,而且這些人可能還涉嫌「挑禮物」,不是只要中獎就好,而是「每個大獎我都要」。他也提醒財政部,不要以為頭過身就過,過兩天就會被颱風新聞或政治新聞蓋過去,如果一直拖,最後演變到網友自力救濟,肉搜這幾位中獎者,殃及無辜,財政部也要扛責。他並呼籲財政部,徹底查辦此事,畢竟外傳中獎活動的得標者之前也曾在類似抽獎活動中得標,財政部也不是第一次舉辦抽獎活動,過去是否已經有類似離譜狀況,會不會只是特定人士輪流中獎,外界才沒有察覺,財政部應該調出過去的中獎名單,與這次雲端發票的中獎名單比對,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單厚之也懷疑,如果是新手公務員第一次辦抽獎,膽子應該不會這麼大,他懷疑背後不排除有資深人員指點「越中獎心越大」。朱凱祥表示,其實無法排除有人真的是運氣好,每期中獎,問題是抽獎活動除了大獎,還有小獎,理論上,中小獎機率應該遠高於專中大獎,但引發爭議的中獎名單中,「高0君」居然跳過小獎,在第二期、第三期都中大獎,凸顯該民眾可「專門中大獎」,這樣的機率非常不合理,畢竟如中了小獎就不可能同時中大獎。
大法官認定官員可不假缺席立院備詢沒事 周萬來無奈指立委再修法也沒用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由於大法官解釋文已經認定,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即使綠委昔日推動國會改革主張,曾主張官員在立院說謊應該負法律責任,但大法官既然如今已做出解釋,立院再如何修法欲警告官員答詢不得說謊「也沒有用」。國會改革法案核心條文被憲法法庭判違憲,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綠營召委鍾佳濱,今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藍白立委則事先提醒周萬來,民進黨此舉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建議周萬來「委曲不能求全,姑息反而養奸」。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痛批,民進黨昨是今非,因為民進黨昔日前輩在還是在野黨時,力爭聽證權、調查權,還強調沒有調查,立院就會變成缺牙老虎,但執政後就忘記在野時的承諾,力挺大法官釋憲,甘願讓立院變成昔日綠委口中的無牙齒老虎,好像也能接受昔日主張,被大法官打臉。最尷尬的是,黃國昌舉例譴責民進黨立委時引用的說法來自前綠委、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但面對黃國昌的說法,在台下的李俊俋表情看不出有太大變化。此外,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民進黨立委時的質詢內容今天也被翻出,林佳龍當時表示,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質詢的10幾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的質詢並無法對官員產生約束力,立委若要對官員隱匿、要求對失職負起責任,林佳龍主張應該要對官員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提供偽證據負起刑法、政治責任,林佳龍的說法,甚至連昔日綠營台灣智庫都編制小冊子「請對國會說實話」予以引用,但如今綠色大法官釋憲卻在直接打臉林佳龍主張,只因民進黨如今已經執政。他接著質詢周萬來,如果大法官釋憲本文就是堅持,官員若在國會說謊,只需負政治責任,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立委不可以要求官員負法律責任」,大法官甚至連綠營當初批判藍營所指的「限制官員虛偽陳述,標準太空泛」都捨棄不用,懷疑因為大法官很清楚,現行法律對虛偽陳述標準其實很明確,綠委所言沒有道理。他也問周萬來,官員在立院說謊沒責任「該怎麼辦」。周萬來則表示,如果按照大法官(這樣)有權解釋,那就「沒辦法了」,立院恐沒有再修法的可能性。黃國昌則大酸,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學」真是非常特殊,因不論在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有刑事責任,就只有中華民國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這已經不是接下來該如何修法補救的問題,而是這一腳若踩下去,根本沒回頭路。立委也對周萬來在國會改革修法及大法官釋憲過程,一路走下來對他的污衊指責不捨,尤其是周萬來當初認為立院院會舉手投票應該是合法的,但綠營卻嗆聲要將他趕下秘書長,如今大法官認定舉手表決合憲,但周萬來已經承受許多不該承受的事,包括被綠委暴力攻擊,周萬來則說,該綠委並沒有向他道歉、但在委員會曾做說明。周萬來還說,大法官已解釋,包括立院程序委員會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的程序,都是違憲,黃國昌則酸,憲法法庭真棒、讓少數總統可以成為超級大總統,完全將民進黨過去痛批行政權獨大,國會難以有效制衡的主張拋到腦後,連立院要求備詢官員沒得到委員會院會同意前,不得缺席都違憲,換言之,閣揆等行政官員,未來可以愛來不來立院,問周萬來怎麼辦。周萬來說,議事處正在研議憲法法庭的解釋文,大法官解釋確實與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被質詢人必須經委員會、院會同意才能缺席的條文,相互牴觸。他指出,未來若閣揆等官員不到立院備詢、也拒絕向立院請假,因藐視國會罪已被大法官釋憲取消,雖然他認為立院院會、委員會若因此決議譴責官員決議「應該不會違憲」,但對於立委追問「可不可以按照往例、將官員移送監察院」,周萬來說,若依大法官解釋來看,立院將官員移送監院恐怕也違憲,但這確實是立院在1999年就已經修正通過的條文,不論藍綠執政都已沿用多年。面對立委抱怨「連立院移送權都被大法官沒收,以後請立委注意別亂移送監院」,連被朝野形容是「修法辭典」的周萬來不出一語,似乎也是非常無奈,暫時沒有解方。
桃機歲修工程影響旅客5萬7千人次 監察院提糾正
桃園機場是臺灣重要的國門,今年3月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竟發生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影響旅客共5萬7千餘人次,引發廣大民怨,嚴重重傷國際形象,並影響飛航安全,核有嚴重違失,交通部監督管理不周,亦難辭其咎。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陳景峻提案,糾正桃機公司,並請交通部督導民航局及桃機公司檢討改進,交通部亦應負監督管理協助之責。糾正案文指出,桃機公司依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負責航空站場站設施之管理與維護,本應完善機場相關設施安全及營運,但桃機公司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將時程訂於今年3月3日(星期日)10:00至3月5日(星期二)16:00,封閉連續3日(54小時),屬長時間連續關閉跑道,僅剩北跑道供航班起降。監院表示,桃機公司雖召開3次施工規畫說明會及1次整體服務推動工作會議,但從會議結論內容可發現,桃機公司僅偏重於技術層面問題,對於是否嚴重影響航班營運,並未深入研究探討列管,甚且飛航總台於1月26日第3次會議中更曾提出「提早公告」及「影響航班」相關警語,然桃機公司仍疏未注意「航班超量負荷」等問題。飛航總台雖已與鄰近飛航情報區協調採取機動性流量管制措施,仍未解決已在途中之班機起降壅塞問題,致3月3日歲修首日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南跑道封閉的34小時,桃機準點率分別僅31%、50.5%,影響旅客共5萬7646人次,引發廣大民怨。監院調查報告也指出,然各航空公司班表早已於2023年10月29日前經民航局核准並通知桃機公司,倘若施工日流量管制幅度超過機場單跑道運作容量負荷,事前施工規劃就該提早協調各航空公司調整航班以為因應,況且飛航總台代表出席也曾警告「可能影響航班非常多」警語,但負責「飛航安全策劃督導及航班核定」之民航局卻以「桃機公司於會議通知並無特別議題須請民航局協助或諮詢事項」置身事外,實有欠妥適。監院表示此次航班延誤凸顯已不單只是桃機公司的營運管理問題,塞機轉降已嚴重影響到飛航安全,民航局應記取此次經驗教訓檢討改進,交通部亦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
查京華城「同時追柯文哲政治獻金案金流」 北檢再度傳喚會計師端木正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12)日再傳喚簽證會計師端木正,針對不實帳目進行「對帳」,另釐清柯的政治獻金有無混雜京華城案異常金流。據了解,端木正坦承部分作帳有「瑕疵」,檢方庭訊1小時,端木正訊後獲請回。面對媒體詢問,端木正不發一語。檢調8月14日搜索、約談端木正、記帳業者陳韋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員工何璦廷4人,翌日訊後諭令端木正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調查局8月27日二度約談陳韋瑄對帳,釐清其經手的柯政治獻金的可疑帳目,8月29日則二度約談端木正對帳,調查局訊後請回。檢調發現,柯的總統競選資金管理紊亂,授權身兼競總人員的木可公司人員李文娟、何璦廷,可自行上網登打、更改向監察院申報的帳目。調查局已針對柯競總進出監院網站登載、更改的21萬多筆帳目,逐一勾稽比對。檢調發現,柯文哲政治獻金不實申報部分,不只已曝光的尼奧、時樂公司金額共916萬元的3張發票,還有多張發票有申報不實情況,另柯有多筆政治獻金授權轉入木可公司,其中4筆金流不明,金額達1300萬元。調查局二度訊問端木正後,檢廉8月30日兵分7路搜索柯文哲住處、民眾黨的柯文哲辦公室,廉政署31日凌晨將柯移送北檢複訊。檢方為釐清柯的政治獻金是否與京華城案有關,先對柯在競選期間資金管理問題,進行訊問,製作筆錄後,再問京華城案,但檢方的訊問,引發柯及律師不滿,質疑檢方藉「查A案、辦B案」。檢調針對「假帳案」,再傳訊柯競辦財務長李文宗說明,據了解,李文宗坦承部分事實,堅稱柯不知情。檢方4日訊後諭令李文宗2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接受電子監控。
蔣萬安都發局聲明成柯抗告保命符? 藍委指「僅能證明程序合法」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民眾黨第一時間反擊,在聲明中強調,台北市長蔣萬安任內的市府都發局,曾發出新聞稿,指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據此質疑,京華城案審查確屬合議制,法院不應裁示羈押柯文哲。民眾黨的反擊聲明,引發外界好奇蔣市府都發局聲名,是否會成為柯文哲律師,未來抗告法院裁定的「保命符」?北市府在昨日深夜又緊急發出簡短聲明,指京華城案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判定」,反而卻又引發「蔣萬安是否無法掌控都發局」的議論。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天受訪時說,他個人推測,北院第一次羈押庭,承審法官應是相信京華城案容積獎勵「共識決」,但昨日北院羈押庭法官,明顯不認同柯文哲不知道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才會讓外界推測,法官其實不採信京華城案為「都審會共識決」之說。或許,民眾黨也看出這點,才會援引蔣萬安都發局新聞稿內容,但這個動作其實也能解讀,民眾黨已不再堅持「柯文哲完全不知情(京華城案)」,而將辯護主張重點,轉移到「京華城是共識決、非柯一人決定」。葉元之今天接受「誰來早餐」專訪時表示,蔣萬安昨晚已澄清,都發局新聞稿「絕非為京華城增加20%容積獎勵背書」,先前蔣萬安也曾針對監院為京華城案糾正柯市府時,強調「今後市府絕不會再發生」。因此,他認為蔣萬安並未認同給予京華城多20%容積是對的,北市府近期與京華城案相關新聞稿則是聚焦「程序合理合法」,但若真發生賄賂評審委員、高層以不正當方式、要求變更或干涉容獎最終評審,仍屬違法,這與「程序合法」是兩回事。葉元之說,「程序合法」不見得就代表「審查全合法」,「程序合法、實質不合法」其實也就是柯文哲曾痛批財團的「拿刀叉吃人肉」,看起來優雅卻掩蓋不正義。提問的朱凱祥則接話,京華城案緣起,其實是源自今年一月,北市府台智光案吵得沸沸揚揚,柯文哲突然跳出來「蹭藍綠都貪污、前市長郝龍斌喪權辱國、蔣萬安還概括承受」。郝龍斌不堪被柯文哲「嘴」,稍後反擊柯P,強調台智光所有營運合約都柯文哲簽字的,要柯文哲「別惹我,京華城數百億容積利益你都還沒交代」,讓原本沒人討論的京華城容積獎勵案立即「爆炸」,隨著討論度飆高,市議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全案越滾越大,不到半年,柯文哲就被羈押,朱凱祥因此感嘆「我真的很好奇,柯文哲與他身邊人當時究竟在想什麼」。
柯文哲被裁定羈押禁見 呂政燁法官過往爭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聲押禁見,原本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但北檢抗告成功,今(5)日2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今日羈押庭承辦法官呂政燁除被爆自稱「綠色法官」,於102年也曾因違反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規範、損害司法信譽,遭監察院彈劾。除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生前曾於臉書表示,過去與王世堅的毀謗案遇到呂政燁,對方自稱是「綠色法官」,還嗆聲「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但呂否認,北院經調閱錄音後說「查無此事」。除綠色法官事件,呂政燁曾於102年6月6日遭監察院彈劾,監院表示,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呂政燁,擔任該院刑事審查庭法官期間,對於審理案件,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訴訟人權益,損及司法信譽,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監察院102年6月6日通過監委林鉅鋃、李復甸提案彈劾,全案移請司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呂政燁承審臺北地院100年度審交易字第179 號等8件刑事案件,未依法定程序進行訴訟審理,包括未酌留被告準備訴訟法定猶豫期間、漠視刑事訴訟法傳喚被告應用傳票規定、剝奪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機會、片面向被告表達否定告訴人請求損害賠償的偏頗立場、判決書製作粗率等違失,侵害被告及告訴人的訴訟權益,也經上級審法院於其中部分案件判決中嚴詞指摘程序違失,影響人民對審判品質的信賴,違失事證明確。提案委員表示,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職權,本應恪遵法律規定,以超然、公正、客觀之立場,審慎執行審判職務,呂政燁法官竟為求結案之速,嚴重違反相關辦案程序規定,損害司法信譽。北院則於昨晚回應,表示過去就已召開記者會說明該法官未說出「綠色法官」,「也請大家留給值班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
為迴避勞基法要求外籍漁工簽解聘書 勞動部及新北市府遭監院糾正
去年臺灣小卷捕撈季節九月結束後,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運用「合意解約」彈性調解人力,致64位外籍漁工待工期間,被迫放無薪假,擁擠住在惡劣、無廁所與熱水的房舍,甚至吃住自付,游走失聯移工邊緣,完全未獲得簽約3年的工作保障,更甭談資遣費。監察院對勞動部、新北市府未警覺漁業捕撈特性、無法落實勞基法對勞工權益保障,嚴重影響臺灣形象,怠忽職守予以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調查發現,解僱漁工之漁船仍持續出海作業。依據勞動部函復監察院資料,112年因為休漁受影響漁工總計64位,分屬45個雇主,委託3家仲介業者;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述,雇主解約的狀況,過去3年共有196案,涉及205名移工提早解約,解約再申請聘用有144案,涉及513人。實際上外籍漁工因休漁期被頻繁轉換工作、數個月無法得到薪水的情形,並非單一年度發生的案件,受影響人數遠遠超過64人。臺灣境內僱用沿近海漁業之外籍漁工,因捕魚淡季或依照雇主指示而未出海捕魚,雇主應正常給付外籍勞工每月全薪,若漁工被迫停工,解聘應該要有資遣費,且漁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仍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監委訪談49位漁工,調查後發現,這些外籍漁工「於捕撈季節結束後(休漁期),被要求下船」、「簽約3年卻長期沒有工作,形同無薪假」、「簽下自願提早解約同意書並非其真意」、「住宿環境惡劣」、「漁工須自行負擔食宿費用」,及「護照或居留證由仲介保管」等違反權益情事。漁工表示,「來臺之前,未被告知休漁問題,感受到被欺騙,認知工作是3年合約,如果事先知道只能工作幾個月就不會簽這種契約,也不要來臺灣工作。」「不清楚簽自動解聘是什麼,以為雇主會保證他們再回去工作。」過去臺灣就有休漁,以前外籍漁工下船後,沒有薪資、自付食宿,過一段時間後可以回到原船工作,之前都沒說出來、隱忍下來。但112年休漁,雇主與仲介要求漁工簽自願解約,卻長期等待轉換工作,又112年白帶魚輸銷中國大陸受到阻礙,影響船東出海捕撈意願,工作機會變少,漁工只能自尋其他雇主,甚至游走失聯移工邊緣。監委調查又發現,外籍漁工待工期間,仲介業者分別安置漁工於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頂樓加蓋鐵皮屋等處所。其中有50位外籍漁工居住在40幾坪空間,最高紀錄超過80人,有些漁工被迫睡在外面的屋簷下,已違反每位外籍勞工應有居住空間3.6平方米之規定,且寒流來臨季節宿舍沒有熱水,也沒有足夠的床位及棉被,廁所損壞,照明不足,衛生條件不佳,其住宿環境完全不符合生活標準,另漁工須自行煮食,並負擔食宿費用,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住宿費及100元團體搭伙費。監委指出,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大量解僱外籍漁工之異常狀況,給予惡劣住宿環境住宿,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發覺違失,而是在監察院啟動調查後,才進行專案處理,要求雇主、仲介改善。再則,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長期未能警覺捕撈魚季休漁期等情形,進而提供適時協助。被監察院指出問題卻無法有效調查真正原因,因為勞政單位查核時,還事先通知仲介並讓仲介在場,漁工與仲介權力不對等,致使漁工無法說真話。最後僅歸因於「捕撈意願、個案狀況、雙方合意解約、漁工個人因素」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影響臺灣人權聲譽,有重大疏失,予以糾正。另外,監委認為,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及新北市政府對於「休漁期間停工配套措施」、「勞資雙方合意解僱後之移工轉換制度」、「預警及通報機制」,應檢討改進,以保障外籍漁工權益,避免外籍漁工迫於經濟壓力成為失聯移工。最後監委提到,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188),確保漁民在漁船上工作的勞動條件。另保障外籍勞工人權之國際基準提到,任何勞工不應因原國籍受到不利益之差別待遇,移民勞工應享有「國民待遇」而非「最低基準」,又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國際審查提到,國外、國內勞工應受同等待遇。我國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屬於近海漁撈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原則上與本國勞工待遇相同、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國就業保險排除失業風險更高的外籍漁工,又勞動部表示本案漁工不屬於單一雇主,無法適用大量解僱保護法及就業保險法。惟人權保障不分國籍及身分,透過法律強化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應有討論空間。
補習班充當幼兒園難管理 監院糾正台北、新竹市府
新竹市日前發生C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而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對員工資格要求較嚴格的幼兒園,結果竟是補習班。監察院4日表示,家長往往難以區分孩子到底是就讀補習班、安親班還是幼兒園,此案凸顯補習班相關立法明顯與實務情形存有落差,日前通過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調查報告,請教育部通盤檢討短期補習班、安親班及幼兒園相關法令規定,並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轄內補習班多次違規卻怠於裁處,明顯行政怠惰。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表示,我國國高中兒少下課後,有近6成學生要參加課後補習,都市學生更是超過7成,近四分之一學生幾乎天天補習,超過6成在補習班待到9點,超過2成要待到10點後;而學齡前兒童有3成學習才藝,其中3至未滿6歲幼童有學習才藝者近5成(49.5%),可見兒少於課後接受安親照顧、補習或學習才藝者眾多,對於未具自我保護之12歲以下的幼童及6歲以下學齡前的幼兒之人身安全及場所安全更應加以關注。監委指出,現行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幼兒園分別「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不同管理法令,各自有各自的立案標準及規範,但事實上難以區分及管理。致業者為滿足學生及家長多重需求時,遊走在違法邊緣,學生及家長也陷入潛在人身安全及場所管理的風險之中,教育部對相關立法及兒少學習機構之監督管理機制,均核有通盤檢討改進之處。監院通過糾正案指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5年即知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該補習班近年來亦遭民眾投訴違法經營情事,惟該補習班不但沒有停辦,截至2024年,已擴大經營達9家兒少學習機構;台北市轄內另一間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安親班業務,惟2016年迄今,該局共辦理6次稽查,有5次不符規定遭限期改善、處以罰鍰等處分,且4次有違規經營幼兒園業務,該局於2024年再查,卻僅認為B補習班屬第2次違規,予以罰鍰30萬元並命停辦幼兒教保、對補習班業務裁處停辦3個月。據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上開2家補習班之管理,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監委指出,新竹市C補習班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後因事證不足,經新竹市政府性別平等事件調查報告認定性侵害不成立、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然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幼兒園,且事後才發現,乙員根本不具有教保員或幼兒園教師資格,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於去年7月11日才對該補習班學前部分停止招生,並依補教法相關規定裁罰10萬元等處分。監察院調查發現,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歷年來對該補習班計稽查5次,業者均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本案發生後,該處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稽查不力,核有違失,監院亦通過糾正。
民眾黨喊刪除預算 監察院:將影響政治獻金申報與廉政業務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3日宣布新會期優先法案,表示將提出修憲案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同時會刪掉監查院預算。監察院發聲明回應表示,明年度預算已於8月底送至立法院,將會如期向立院說明,只要立院能達到修憲席次及公民複決的門檻,尊重立法院及民意決定,但若刪除相關預算,將影響政府廉政及透明度。監院聲明表示,該院114年度預算案已隨同行政院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113年8月30日送至立法院審議,待立院開議及院會將總預算案交付各委員會審查後,監院將再針對此一年度預算案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說明。「關於修憲廢除監察院,監察院皆尊重立法院決定及民意共識。」聲明指出,有關修憲廢除監察院之主張,監察院已多次對外說明,一切尊重修憲程序及結果。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法定程序。近來深陷政治獻金爭議的民眾黨提出刪除預算,監院在聲明中特別指出,依《政治獻金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受理政治獻金申報之機關為監察院。監察院處理政治獻金申報、公告及查核等業務,目前監察院就各政黨及候選人政治獻金申報案件進行查核調查,期許外界給予一定尊重,倘刪除必要業務費用勢將阻礙查核工作之進行,進而影響廉政業務及政府透明。
民眾黨2024總統競選經費錯漏報近200萬 黃珊珊提5項檢討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9日表示,民眾黨2024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競選帳務已經稽查完畢,共錯報新台幣近2,000萬元,包含支出短報與漏報共300多筆,將立刻向監察院補正錯誤。民眾黨風暴連環燒,從主席柯文哲申報政治獻金議題濫觴,又接連爆出柯文哲砸4,000萬以自然人名義買商辦、競選協力廠商「木可」匯出授權金400萬等爭議。對此,柯文哲等競選一級幹部29日召開「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外界疑義 一次澄清記者會」,公布查帳結果。時任競選總幹事的黃珊珊指出,選務支出申報錯報近2,000萬,其中包括支出短報130筆,小計313萬5446元,還有支出漏報210筆,小計1623萬9963元,共計1937萬5409元,內部清查已完成,將向監院補正錯誤。黃珊珊回顧,內部機制檢討自省問題有五,首先,競選總部財物部門獨立作業,負責募款小物,但毫無監控與複查機制;第二,各部門請款流程直接由財務部核銷,欠缺另由會計部門管帳審查把關機制;第三,財務部將政治獻金的收支憑證「委外」上傳申報,全未複查;第四,簽證會計師在申報截止日前,匆匆忙忙自行調節存款餘額與支出憑證;最後,清查高達210筆憑證根本沒上傳,財務部也沒複查。黃珊珊強調,接下來將請第三方會計師查核並由會計師簽證申報,也會向調查局說明查帳進度及向監察院補正,撤銷虛報、補正漏報及更正誤繕。
國人赴陸頻遭騷擾限制自由 監院促陸委會加強危機宣導
國人前往中國大陸頻發生遭受其國安單位騷擾及不當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判刑案件,且有愈發嚴重的趨勢,監察院今(26)日表示,要求行政院正視並督促陸委會持續蒐報陸方違反人權有關實例,加強民眾危機意識宣導與緊急援救措施。監院表示,有鑑於近年國人前往中國大陸頻頻發生遭受其國安單位騷擾及不當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判刑案件,且有愈發嚴重的趨勢,監院通過監察委員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中國大陸是世界上最專制獨裁、人權紀錄最惡劣、最不自由的國家之一,對國家安全界定專斷、無限上綱,其司法體系審判過程粗糙、罔顧人權、品質低落,到中國大陸旅遊充滿陷阱到處有危機,赴中國大陸觀光旅遊或工作常缺乏危機意識。接著表示,近來國人赴陸從事各類交流活動,人身自由安全遭受陸方國安單位騷擾或不法侵害案例時有所聞。但因受害國人憚於陸方報復而怯於向主管機關聯繫,致使我國主管機關無法及時提供協處,加上中共傲慢心態,拒絕依兩岸協議與我方合作,至政府對於國人滯陸期間人身自由權利的保護顯然不足。林文程發現,中國大陸近來持續加強國安領域之立法,藉由立法擴大管轄領域、適用區域,並預留執法單位恣意解釋空間。陸方國安單位可鎖定特定背景國人任意編造國安事由進行滋擾、逮捕赴陸國人、對於國人管轄延伸至境外及網路領域、藉國安案件遂行終身追訴及拘捕國人。國人滯陸期間如有議論習近平或中共政權言論、拍攝港口或軍事演習畫面、宣揚民主自由理念、與在中國大陸之外國機構密切交往、與民主人士接觸、從事中國大陸社會民情資料蒐集等行為,都有可能遭中國大陸以違反所謂國家安全罪名逮捕。調查報告指出中共於今年6月21日發布並開協實行的「關於懲治台獨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赴中國大陸的國人之安全衝擊尤其深遠。該意見共22條,最重可判處死刑。在台灣高度自由民主的社會之一些言行,在中國大陸可能被無限上綱為台獨、分裂國家或煽動分裂國家的罪刑。遭檢舉後,不管最後是否查有實據,其不人道的審訊過程會使遭拘押的國人身心俱疲甚至崩潰。然而陸委會及海基會目前於中國大陸均未設置相關分支機構,國人涉及人身自由案件倘需現地協助,多僅能仰賴當地臺商協會之協處。因此,行政院允宜責請陸委會將相關實情以適當的方法向國人宣導說明,促請民眾赴陸注意避免可能遭控違反國安或其他刑事法令之言行,以期降低在陸國人的人身安全風險。陸委會因應陸方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嚴重威脅國人赴陸港澳的人身安全,經整體評估認有必要自今年6月27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監院呼籲陸委會仍宜籌劃建構臺灣民眾遭陸方拘留、關押、判刑、服監、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等相關統計數據,並持續蒐報陸方不當限制我民眾人身自由有關實例,此外,政府亦應加強相關宣導工作,將赴陸旅遊、交流各類風險充分告知國人,以利國人據以評估是否前往中國大陸。
罷免真是好生意?藍向監院告發拆樑團體涉違法募資
北市議員游淑慧、徐弘庭、藍營基隆市黨部發言人黃申棟以及律師葉慶元、潘艾嘉等人,今天到監察院檢舉,「基隆青年陣線協會」並非罷免團體,亦非罷免領銜人所屬組織,卻在網路募資平台「嘖嘖」上用募資方式,涉嫌規避政治獻金募款行為,導致民眾誤認其為合法募資,呼籲監察院應儘速進行調查並裁處。律師潘艾嘉說,政治獻金法對於政治捐款收受及使用流程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目的是為了提高民主品質,確保政治活動公平與公正,但在基隆市,山海公民拆樑行動卻透過「嘖嘖募資」平台募資,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他解釋,人民在平台上捐贈之現金無法受主管機關監督,也不知明確用途。換言之,這場罷免除仇恨動員,勞民傷財,耗費大家精力之外,也涉及「洗錢」的可能隱患,令人無法接受。如果監察院不積極處理,等於變相告訴人民,任何人都能隨意募款、隨意推動罷免,因為「罷免真是好生意」,請監察院依法調查裁罰,積極處理,杜絕社會與基隆市亂象。律師葉慶元表示,政治獻金法規定很清楚,擬參選人或政治團體要收受政治獻金,必須要先向監察院申報,經過核可後,才能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但經查詢,並未看到罷樑團體經過許可設立的政治獻金專戶。依法,恐觸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嫌。葉慶元說,內政部回函顯示,相關議題應由監院進行調查與裁罰,但外界才正質疑,先前內政部政次喝花酒,監察院不彈劾,直到檢方起訴、監委才說改口研究,監察院會不會調查罷免團體任意募款,他相當懷疑!如果監察院都沒有動作,未來不排除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游淑慧則表示,罷樑團體中的基隆青年陣線協會在「嘖嘖募資」平台進行募資,該協會是社團法人,設立目的是「文化與青年活動」,但卻進行政治募款,已涉嫌「掛羊頭,賣狗肉」,違反協會設立章程與目的,還違反人團法。游淑慧說,協會依此募得鉅額七百多萬,至今未公開帳戶明細,根據「嘖嘖募資」平台上預算估計,原本需要約兩、三百萬,現在募到七百多萬,相差的四百萬到哪裡?民眾黨已經身陷「亂帳疑雲」中,基隆罷樑行動會不會又成另一個「亂帳風雲」、「木可門」?呼籲基隆青年陣線協會要公開募款用途、明細,也呼籲監察院與內政部應依據相關法令,為基隆市民與捐款人好好把關募款金額的流向與用途。對於藍營民代與律師的指控,罷樑民團表示所有募資都依法進行,無任何一筆違法帳目,若有人認為有任何不法之嫌,請直接到基隆地檢署告發,不必在監察院外高調開記者會。「罷樑案」引爆藍綠在基隆激烈對峙,藍營台中市長盧秀燕、南投縣長許淑華明天(23日)將在基隆合體力挺基隆市長謝國樑,展現藍營選將大團結力抗罷免的氣勢。盧今年4月曾回到母校基隆女中,領取國立基隆女中頒發給她的傑出校友獎,盧秀燕當時說,她的「少女時代」都在基隆,與基隆人親土親,基隆地方認為,盧具有高度親和力,又是藍營最被看好的2026、2028選戰要角,盧替謝拉抬,代表藍營已經用選戰規格面對「罷樑案」,盧到基隆挺樑,可望拉抬謝國樑「反罷」聲勢。
漠視口腔癌發生率世界第一 行政院遭糾正近3年無進展
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自西元2003年早已發布「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警訊,且我國口腔癌發生率高居世界第一,連生產大國(泰國)因口腔癌為該國第一大癌症,已逐步推動管制運動並禁止進口,監察院表示,監察院調查後於110年11月糾正行政院,經過將近3年的時間,行政院竟仍無具體管理進展,並請行政院21日到院接受質問。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自西元2003年早已發布「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警訊,嚼食檳榔除造成口腔癌外,亦與食道癌形成相關,依最新110年資料統計,我國每年約有超過1萬1,000人次罹患口腔癌、食道癌,因此死亡人數約計5,425人次,每年健保醫療費用支出已逐年增加至140億(點)。再且,我國口腔癌發生率高居世界第一,土耳其甚至將檳榔視為毒品,連生產大國(泰國)因口腔癌為該國第一大癌症,已逐步推動管制運動並禁止進口,反觀我國對於檳榔的管理,長達20年無積極作為。監察院調查後於110年11月糾正行政院,經過將近3年的時間,行政院竟仍無具體管理進展,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屆第33次聯席會議於113年8月21日請行政院到院接受質問,由陳時中政務委員率衛生福利部邱泰源部長、農業部黃昭欽政務次長等主管人員出席說明。監察院提案委員趙永清、范巽綠及蕭自佑表示,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表示,「各部會通力合作解決檳榔問題」。後於本案追蹤期間,未見行政院有何具體改善事項。時任衛福部長薛瑞元也曾表示,「回去研議在口腔健康法進行規範」。但歷經監察院多次核簽追蹤,行政院總表示,各部會皆本於權責於各自主管法規範圍內進行管理、評估修正口腔健康法以納管檳榔或研議制定專法等。可見,檳榔危害防制專法制定或口腔健康法修法等進度,仍處於原點。監委指出,過去行政院總表示,由各部會本其專業權責及主管法規,推行檳榔防制相關工作即可,但是有很多是現行法律架構管不到的,也就是無法可管,例如本案提出糾正迄今,無論是檳榔販賣對象(青少年)、包裝警語、紅白灰等「毒上加毒」的添加物等,均未見有積極管理。監委表示,衛福部認定檳榔不是食品,不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業部也認為檳榔不是農作物,因此長期以來無法可管,但即使農業部持續辦理檳榔廢園轉作相關計畫,檳榔種植面積仍將近4萬公頃,高居國內第二大,僅次於稻米。另外,土耳其早已規範禁止檳榔販售及嚼食,甚至將檳榔列為毒品,其他國家包括加拿大、巴基斯坦、馬紹爾群島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均禁止檳榔的進口與銷售,部分甚至有相關罰則。陳時中就監院的質問回應,「將立專法管理,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預定於113年底至114年初送行政院」。陳時中說明,過去因檳榔涉及環境、經濟、文化等層面,問題盤根錯節,但為保障國人健康,制定專法的時機到了;其他關於檳榔廢園轉作誘因強化、勞工職場環境及青少年衛教宣導、原住民族文化對策等,也將一併檢討。監委進一步表示,在立法前,仍應加強檳榔危害管理措施,包括檳榔進口管制、紅白灰危害成分抽驗、強化檳榔園廢園轉作誘因、加強校園禁檳宣導、強化青少年不得購買檳榔的稽查作為等;另也請行政院儘速提出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立法之作業期程,並強化與民眾的溝通,希望各界都能正視檳榔對於國人健康的嚴重危害。最後,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相關聯席會議表示,請行政院就監察委員質問的相關問題,於1個月內函復監察院。
新北幼兒園餵藥案遭監院糾正 新北市教育局:尊重但深感遺憾
新北某幼兒園去年發生餵藥案,監察院昨(22)日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教育局22日下午回應「科學驗證及司法單位毛髮檢驗皆未檢出藥物」,並表示尊重但深感遺憾。新北市教育局提出7點回應表示,一、《檢調單位認定結果為幼生毛髮未檢出不明藥物》,經司法機關綜合相關事證及科學驗證,全園32位採檢幼童,質譜儀及毛髮檢驗皆全數未檢出不明藥物。二、《新北市府與檢調單位第一時間同步依法分別進行司法及行政查察》,教育局接獲本案後,第一時間入園稽查,配合檢調單位,由其查扣監視錄影完整畫面,之後亦多次函請檢調單位提供監視錄影畫面等相關證據,然依偵查不公開原則,教育局未能從檢調單位取得監視錄影畫面,但仍本於權責綜合家長及教保服務人員相關陳述積極進行行政查察與認定。三、《第一時間提供衛福部檢驗資訊,並主動協調檢驗單位》,市府5月22日接獲家長檢驗需求後,第一時間提供衛福部公告之檢驗資訊,隨即協調榮總醫院毒物科檢驗。配合司法偵辦進度,關心幼兒健康並尊重家長意願,主動協調醫院到園檢驗。四、《主動對外說明檢驗結果,提供專業諮詢》,本案發生前,國內皆未建立針對血液中苯巴比妥之專業質譜檢驗,因此本府積極協調榮總醫院建立相關檢驗,至6月15日始研發出血液中苯巴比妥質譜儀分析方法。本案幼童皆由合格專業醫學檢驗單位檢驗,為使大眾理解檢驗數值意義,安排專業醫師透過記者會對外說明。同時為使家長獲得充分資訊,亦安排小兒專科醫師及心理師安排個別諮詢與協助。另一方面陸續媒合土城醫院等8家醫院專案提供免費醫療諮詢、抽血、驗尿、心理諮詢等醫療服務,並提供快速就醫綠色通道。後續也透過記者會及社群等多種管道即時澄清不實訊息及衛教,邀請檢驗專家參與記者會及製作圖卡,提供大眾衛教。五、《即時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跨局處協力處理》,市府接獲案件後,第一時間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以維護兒少權益。後續由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及警察局跨局處合作,保全相關證據,橫向聯繫以維護兒少最佳權益。六、《積極處理幼生及家長需求,確保每位孩子獲得妥善照護》,本案啟動一對一專人專線專案服務模式,持續關懷幼生與家長需求,協助幼生媒合安置,並進行教育、衛生、社政、警政等跨局處合作,積極安排心理、法律及醫療等專業諮詢服務,直至家長無相關需求為止。七、《尊重監察院調查結果,惟甚感遺憾》,新北市府積極配合檢調單位進行調查,並在第一時間即刻啟動行政調查程序,針對幼生個別需求更以專案服務模式積極處理,於眾多社會輿情下,維護幼生及家長個人隱私與權益,力求確保對外提供資訊正確,針對監察院提出相關處理糾正,新北市府表示尊重但深感遺憾。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餵藥案 國民黨:連監察院也政治追殺
新北某幼兒園去年發生餵藥案,監察院今(22)日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國民黨則在臉書發文表示,「國家機器護賴清德厚臉皮?造謠新北幼兒園餵藥案,連監察院也政治追殺!」。國民黨表示,針對新北板橋幼兒園餵藥案偵查結果,已全案偵結確定不起訴。不料,監察院竟通過糾正,賴清德的國家機器全力運作,誰也不放過。重點是,經司法機關綜合相關事證及科學驗證,新北幼兒園疑似餵藥案結果為全園32位採檢幼童,質譜儀及毛髮檢驗皆全數未檢出不明藥物。民進黨過去在案件發生當下不斷造謠抹黑,始終未向人民道歉;如今監察院卻提出糾正,繼續製造家長恐慌,大可不必。國民黨指出,賴清德曾造謠稱「新北市幼兒園有孩子被餵食2類藥物」、「如果孩子有戒斷症狀,幼兒園也確實有餵食彩虹藥水」。不起訴書明確表示「並無證據顯示」;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曾造謠稱「藥物濃度檢測結果為64,證明就是有被餵食巴比妥」,檢驗為陰性、臉書直接認證造謠。國民黨表示,新北市府積極配合檢調單位進行調查,並在第一時間即刻啟動行政調查程序,且著重保護幼童及家長的個人隱私,同時確保資訊的正確性。國民黨說道,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中華國際幼兒文教聯合總會及中華幼兒教育協會也發出聯合聲明,表示幼兒園餵藥案鋪天蓋地惡意仇恨輿論幾乎要將幼兒園現場教保服務人員淹沒,造成身心重大打擊,引起家長對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的猜疑,造成家長與幼兒園之對立,傷害至今都難以彌補。最後國民黨說,民進黨利用社會不幸事件,操縱社會輿論,只為自己政治利益,撕裂全台社會的親師關係。並呼籲賴清德應儘速出面為造謠、抹黑道歉,還給國人一個交代。
板橋幼兒園疑似餵藥案 新北市府遭監察院糾正6大問題
新北市去年發生餵藥案,監察院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指出新北市政府為查扣重要影像證據、行政調查爭議、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對醫事檢驗結果說明草率、司法介入與協作、兒童證詞採信等六大問題及意見,促請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確實檢討改敬。新北市於112年5月發生某幼兒園疑似餵食幼兒不明藥物及不當對待之重大爭議事件,引發家長及大眾對教保服務安全性的質疑與恐慌,更有多名家長向本院反映數名幼兒在幼兒園遭捏臉、責打、罰站舉雙手、被帶到3樓非屬幼兒園空間作為處罰等情事。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就新北市政府對整起事件處理過程有無疏失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認定新北市府行政調查未盡確實、醫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處理失序,均有違失與不當,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8月15日通過糾正。監院並要求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法務部以本案為鑑,就行政調查、司法早期介入協作機制、兒童證詞鞏固與衡平審酌等欠缺完備之處,確實檢討改進。調查報告指出以下問題及意見:一、幼兒疑遭不當對待,新北市政府卻未查扣重要影像證據監委表示,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等皆明定地方主管機關知悉違法事件時,應即命幼兒園保存與事件有關之證據、資料,以利調查進行。但教育局迄今仍無法取得重要影像證據。此外教育局稽查作為也不確實,未確切掌握該幼兒園監視器實際數量。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本案徒有稽查作為,錯認司法介入即不得確認重要證據,致本案行政調查在欠缺重要證據下作成結論,未依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照法對兒童受不當對待善盡查明之責,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真相未明,新北市政府確有違失。二、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證據影像檢視爭議新北市政府表示本案家防中心5月15日上午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通知新北地檢署,接獲檢警通知,偵查中不得對外透露,故教育局要求稽查同仁不要查扣監視器。但新北地檢署卻表示,主責檢察官是教育局入園稽查後才獲悉此事,也無要求不得查扣。監委表示,在新北市政府畫地自限及新北地檢署偵查本位下,家長遲未能觀看影像了解兒童受照顧情形。三、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監委表示,幼生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亟需公權力介入釐清,但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卻推諉幼兒園處理。而教育局對幼生離園就學安置也處理不周,導致部分幼生未被妥善安置,新北市政府各項處理流程資訊紊亂及延宕,嚴重折損家長信心。監委提醒,本案凸顯幼照法修正後,教育機關處理此類案件經驗不足,欠缺兒童權益保護思維,教育部允應審慎檢視現有規範與指引尚不足處,儘速精進處理機制及承辦人員兒保意識。四、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結果及裁罰公布說明草率反致事實無法澄清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專案採檢幼生血液,針對檢驗結果,專家明確作出「檢出無法判定是否餵藥,僅能作為醫療照護參考」、「4位微量檢出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干擾」等結論,但檢驗報告還未向家長說明,新北市政府就對外召開記者會,將未經專家會議討論、非專案採檢之12位學童檢驗結果一同公布,且記者會說明顯與實際裁罰事實不符。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提供家長檢驗報告方式欠缺嚴謹,未確保家長收到檢驗報告同時獲得專業解釋,未發揮即時澄清之效,致家長更加恐慌、事態擴大,實有違失。五、司法早期介入啟動時機與協作問題監委強調,司法介入應保護涉案兒童最佳利益、及時向兒童及父母提供充分資訊。新北市政府雖有諮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但後續教育局與既有司法早期介入體系協作缺乏兒保意識,導致未能發揮兒少保護醫療中心功能。六、兒童證詞採信與衡平審酌問題監委指出,多位家長表示幼兒入園後,有情緒不穩、撞牆、易怒等難以釐清之身心變化,離園後卻又改善,並表示幼兒陳述被餵食藥水外,亦有其他不當對待情事。雖教育局行政調查過程中曾訪談家長、疑似行為人、幼兒園人員,卻未訪談幼生,亦未協助家長釐清幼兒異常反應,逕以「無積極證據證明」、「行為人否認」認定無不當對待事證。而新北地檢署以偵查證詞「與警詢陳述不一致」、「行為與細節出入」作為受害兒童證詞難以採認原因,也未在一開始使用司法詢問機制,致不起訴處分經臺灣高等檢察署以偵查似有不完備發回續查,皆反映我國幼童於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之不利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