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公司
」 林義傑林義傑公司控告非法下載影片 網友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知名極地超馬好手林義傑經營義傑、真相兩公司,涉嫌與影視公司合作,上網找尋影片被盜用、侵權事證後提告,再從和解金中收取利潤。薛姓網友被指下載南韓影片「金派特務」,再上傳提供給網友觀看,遭林的真相公司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士林地檢署認為薛男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薛姓網友遭控去年8月31日上「DDR愛好者之家論壇」,下載南韓影片「金派特務」,再上傳給網友觀看,已違反《著作權法》的重製著作財產權等罪。薛男承認下載影片,但否認下載「金派特務」,還說他不會上傳影片。檢察官認為,依真相公司提供的網站翻攝畫面,只能證明有人使用該IP連結至論壇下載「金派特務」,無法排除薛男把密碼分享給他人使用,甚至是密碼遭到破解,以跳板方式下載影片,考量薛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林義傑是知名超級馬拉松選手,2006年奪得世界4大極地超級馬拉松巡迴賽總冠軍,扁政府時期獲新聞局邀請擔任國家形象代言人,馬政府時期則獲聘總統府無給職國策顧問。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認為林的公司涉及「包攬訴訟」及違反《律師法》,本月8日指揮警方搜索、約談,檢方複訊後諭令林義傑等3人6萬至20萬元交保。
「真相公司」抓盜版1年告近千件 林義傑:證人變被告違反程序
超馬好手林義傑8日遭檢警搜索,他經營的「真相智財公司」向影視公司取得電影播放授權後,卻沒有公開播映,但涉嫌在抓到網友下載後,開始抓盜版拿和解金。該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用此手法提告近千件。對此,林義傑說,「我想查水表就查吧,我沒有做甚麼壞事」,而他在9日凌晨再度發文回應。據《Etoday新聞雲》報導,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林義傑在去年7月16日成立真相公司,在今年1月28日公司負責人才改為員工許仁泰,檢警表示,林成立的公司名乍看之下會以為是法律公司,但林義傑不是律師,真相公司透過抓盜版電影向網友提告近千件,有的地檢署被真相公司的案件塞爆,不少網友為了息事寧人選擇付錢和解,辦案人員指出,該手法比著作權蟑螂還更可惡。而8日複訊後林義傑以20萬交保,許、邱姓員工各以10、6萬元交保。對此,林義傑9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強調自己沒有做違法的行為,某些媒體報導不實,他沒有提供「放載點」也沒有「釣魚」,更沒有「獲利千萬」,「BT影片下載的種子,只要用Google大神搜尋,就會跑出一大堆,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他表示,目前案件在北檢偵查中,「偵查如果可以被公開,我一定經得起查證與檢驗。」林義傑發表了3點聲明:1.我與影業公司磋商,意思表示一致,雙方合意訂立契約,並授權影片之專屬授權,何來挑唆及包攬之意圖?2.依據著作權法37條第4項規定,明文賦予人民權利,可以進行法律行為,無限定律師身分才能為之,此與律師法何干?3.早在今年4月底,檢方以「證人」傳訊我到庭陳述,起初認為檢方是為了維護著作財產權益,我有完整告知告訴權源取得之經過,並具結證詞。詎料,昨日檢方竟突襲搜索、拘提,由「告訴人」變成「被告」,此種方式顯然已經違反辯護權益之程序。
超馬好手涉「包攬訴訟」20萬交保 林義傑批查水表:做正義的事被當犯人
極地超馬好手林義傑遭北檢搜索約談,原來這位台灣之光涉嫌經營「真相智財公司」,向影視公司包攬取締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然後向盜版民眾提告,再從中取得和解金營利。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警方搜索2處,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林義傑等3人到案說明,而林義傑於晚間8點左右以20萬元交保,而他稍後露臉時則表示,「做正義的事情然後被列為嫌疑犯人,我覺得這是很糟糕的事情」。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建興日前在偵辦智慧財產權相關案件時,意外發現林義傑是「真相智財顧問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而真相公司涉嫌向多家影視公司包攬取締盜版的業務,向涉侵權的民眾提告,藉此獲得和解金營利。檢察官指揮保二大隊進行相關蒐證後,8日展開行動,搜索真相公司等2處,並約談林義傑、真相掛名負責人許仁泰等3人到案,全案朝《刑法》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罪,以及《律師法》無律師證書辦理訴訟等罪嫌方向偵辦。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是國際超級馬拉松好手,曾參與人類史上首次徒步橫越撒哈拉沙漠壯舉,以及四大極地超馬賽事,退休後經營個人品牌,並再2021年成為國民黨文傳會義務副主委。對於遭到搜索約談,林義傑走出北檢法警室時表示,「做正義的事情然後被列為嫌疑犯人,我覺得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想查水表就查吧,我沒有做甚麼壞事,也沒有做違法的事情,謝謝大家,不用擔心」,被問到是否覺得被秋後算帳,他則回答,「感覺就是啊,而且我覺得比例原則上是很大的問題,我又不是吸毒犯或是殺人放火,要被用這種方式來對待,我想,做正義的事情沒關係,只要不要做錯事,不用擔心鬼來敲門,我覺得如果要對我的人格有所湮滅,或是對我的生活做很大打擊警告的話,這是很糟糕很糟糕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