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婚姻
」 小三 外遇 離婚 人夫 婚外情![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7/396377/sm-c4b4cfe07338260c5bc6be62537a877c.jpg)
宜蘭人妻離家出走2個月「同居小王」竟懷孕 他怒告求償百萬
宜蘭一名丈夫指控妻子離家出走2個月,和外遇的老王同居,返家後驚覺妻子因此懷孕,憤而提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對此,宜蘭地方法院近期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該名丈夫指控,妻子在2023年3、4月間離家與男子同居,兩個月後返家卻已懷孕,讓他難以接受。而後隔年8月妻子再次離家,並與外遇男子進入汽車旅館,結果遭對方的配偶當場抓包,證實兩人發展不倫關係。丈夫認為,妻子的行為嚴重破壞婚姻關係,造成他極大痛苦,因此決定提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而法院審理期間,小花與阿偉均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答辯。法官審酌人夫提供的法院裁定內容及錄影光碟等證據,認為妻子確實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男子發展不倫關係,甚至同居多年並產下一子,已嚴重侵害人夫的婚姻權益,影響婚姻的圓滿與幸福。考量雙方身分、地位與經濟狀況,宜蘭地方法院最終判決妻子與老王應連帶賠償人夫60萬元,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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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婆鬧上法院!他法庭上「曬前妻結婚證」 重婚多年下場曝光
台北一名陳姓男子在中國大陸結婚後,未辦理離婚便在台灣再婚,隱瞞多年未被發現。然而與第二任妻子對簿公堂時,他竟親手出示與前妻的「中國結婚證」,導致重婚事實曝光,最終遭法院判刑。根據判決指出,陳男於2008年1月28日在中國與趙姓女子結婚,正式成為夫妻。然而4個月後他未與趙姓妻子離婚,便於同年5月10日在台灣與蘇姓女子公證結婚,並於5月23日完成登記,形成同時擁有兩段婚姻的情況。多年來陳男一直未向蘇妻坦承此事,直到兩人因離婚官司鬧上法院。為了在訴訟中施壓,他竟在法庭上拿出與前妻的中國結婚證作為談判籌碼,導致蘇妻當場發現自己竟是「合法小三」,憤而提告。法院審理期間,陳男坦承犯行,並辯稱當年「疏忽」未解除前段婚姻,試圖淡化責任。然而法官認為他的行為已嚴重破壞婚姻制度與家庭倫理,不僅傷害兩任妻子,也公然挑戰法律權威。合議庭考量其犯行出於一時失慮,且事後坦承錯誤,已與第二任妻子離婚,顯示出有悔意,終法院依《刑法》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支付公庫新台幣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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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出軌男同事…小王坐牢「她狂探監送錢」 綠帽尪見情書崩潰了
北部一名人妻和張姓同事發生婚外情,2人平時以「老公老婆」相稱,即便男方因案入獄,她仍執迷不悟,不僅頻繁探監送現金、物品,還透過信件表白,甚至不惜對丈夫提出離婚。人夫不甘小王介入婚姻,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院審理後,判處張男應賠償2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他和妻子結婚多年,不料女方竟於婚姻存續期間出軌張姓同事,2人不僅互稱「老公老婆」,平時還出雙入對,讓知道內情的人都相當傻眼。誇張的是,即便張男因案入獄,人妻仍依執迷不悟,不僅多次探監送現金與物品,還在信中表達思慕之情,言詞極盡肉麻,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更讓人崩潰的是,人妻為了維護與張男的地下情,竟狠心向丈夫提出離婚要求,甚至在工作場所內大喇喇地與小王頻繁幽會,2人肆無忌憚地破壞婚姻,讓人夫身心受到嚴重打擊,決定提告張男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50萬元。法官根據人夫提供的LINE對話紀錄、書信及親密照片等證據,認定人妻與張男之間的關係早已逾越一般社交範圍。法院審酌,張男明知女方已婚,仍與其保持曖昧互動,進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其行為已超出一般人通念之道德容忍範圍,構成侵害配偶權,情節非輕,判處張男應賠償原告2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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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場做戲!老公疑曖昧越南妹 妻子提告最後敗訴
呂姓男子愛到越南小吃部花天酒地,經常捧場黎姓女服務生,2人透過通訊軟體打情罵俏,引起呂妻醋勁大發,怒控黎女妨害婚姻,求償50萬元;黎女喊冤,強調呂男是她的客人,2人只是逢場作戲,她叫呂男「老公」是上班拉客手段。高雄地院法官審結,認為呂妻提不出黎女破壞婚姻實證,判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呂男與妻子結婚4年多,卻被妻子發現他經常和朋友相約到高雄市郊的越南小吃部唱歌喝酒,與越南籍黎姓女服務生往來熱絡,甚至接送上下班,還一起到連鎖超市逛街購物。呂男「走店」行為被妻子發現,呂妻查看丈夫手機,發現呂男和黎女間對話曖昧,黎女叫呂男「老公」,呂男回應「想你的夜」,還相約逛街;呂妻認為丈夫和黎女有不倫戀,指控黎女妨害婚姻,提告求償50萬元。地院簡易庭審理時,黎女向法官喊冤,強調她從事八大行業,和呂男是陪酒小姐與顧客間互動,不是情侶關係,她叫呂男「老公」,是為留住熟客的慣用手段,目的是為了賺錢,她不知道呂男是否已婚,沒有要與對方談戀愛,更不會去破壞別人婚姻。法官檢視呂妻提供雙方的對話紀錄,發現內容不完整,其中還有翻譯錯誤,也沒有露骨調情或能證明有不當關係的對話,無法證明呂男與黎女有超友誼行為,況且黎女是小吃部服務小姐,與客人互動使用親密的稱呼,是逢場作戲、工作所需,用意在營造輕鬆愉悅的氛圍,用以招攬客人,因此認定黎女未侵害呂妻的婚姻權,判呂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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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仲崑爆有婚外情?她驚接陌生人來電 突曬這款紅酒照網笑翻
資深男星黃仲崑「驚爆有婚外情」!根據小他17歲的妻子「Lulu」黃露蕙近日發文表示,一直接到莫名來電「爆料說大叔有婚外情」,而Lulu還曬出一張紅酒照,引發網友熱議。黃仲崑妻子Lulu發文。(圖/翻攝自臉書) Lulu先是曬出夫妻倆在日本秋田旅遊的照片放閃,接著提到最近頻頻接到陌生人士來電,「報料說大叔(指黃仲崑)有婚外情,有染有夫之婦」,文內還加上5個震驚表情圖示。Lulu接下來轉述黃仲崑的回應,「惡人無膽,惡意重傷無需害怕」,接著她表示,若真有這回事將送大家一瓶紅酒,並附上紅酒照,酒名寫著「劍人夕鶴」,文末Hashtag「劍人夕鶴普利亞紅酒」、「婚外情」、「惡人無膽」等。據了解,Lulu曬出的紅酒「劍人夕鶴」諧音「賤人死好」,來自義大利普利亞產區,而貼文曝光後也立刻引發網友笑回,「這瓶酒應該很快又要賣到缺貨了……」、「沒錯丶賤人接招夕好」、「相親相愛,叫你們第一名」、「這酒名⋯⋯我笑了!哈哈」。有網友回應「暗戀的女迷,故意破壞婚姻」,Lulu也按讚了留言。自稱「鋼鐵大叔」的黃仲崑,與小17歲的黃露蕙結婚邁入17年,加上婚前已同居8年,相愛超過25年,夫妻倆時常在社群平台發文分享生活,這次愛妻發文突爆「尪有婚外情」,不過夫妻倆態度顯得輕鬆,似乎不在意外界的流言蜚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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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男偷吃女同事「還養私生子」 正宮1理由只提告老公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和翁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子,然而洪男卻和同事曖昧,甚至多次出軌對方,翁姓女子發現後憤而提告,要求洪男賠償精神損害。判決書指出,翁女指控丈夫與第三者有曖昧關係並導致對方懷孕,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翁女表示,她與洪男於2019年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後丈夫因工作認識了一名女同事,兩人互動頻繁,且自2022年10月起展開曖昧關係,甚至互稱「寶寶」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導致女同事懷孕。丈夫與女同事還計劃共同撫養孩子,此事使得自己身心受創,並認為丈夫嚴重違反夫妻互信,破壞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遂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翁女最初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丈夫及女同事共同賠償50萬元,然而翁女後來與女同事達成調解,女同事支付了25萬元賠償金。法院認定,這筆金額相當於女同事應分擔的責任,已完成清償。翁女遂將訴求變更為,要求丈夫支付剩餘的25萬元,而洪男在法院通知下,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交任何書狀進行抗辯。法院依法視同洪男對翁女的指控事實承認。法院認為,洪男與女同事的親密行為已超出一般正常社交範圍,且對妻子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構成對婚姻權益的重大侵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因婚姻契約互負忠誠義務,丈夫的行為已違反該義務,應對妻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法院考量夫妻婚後育有一名患有特殊疾病的孩子,妻子需要丈夫協力扶持家庭,但丈夫的外遇行為更加深了對妻子的傷害。結合雙方的經濟狀況及其他情節,法院認為,翁女請求的25萬元賠償金屬合理範圍,該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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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下月臨盆…婆婆要求「生完順便結紮」 結局神反轉:換兒子去
婆媳關係是千古難解的家庭問題,任何事都可能成為糾紛的導火線。一名人妻準備生產,婆婆便要求媳婦「生完順便結紮」,沒想到最後結紮的是老公,讓婆婆整氣炸了。人妻的姊姊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透露,妹妹下個月要生產,婆婆認為都在醫院,便要求生完小孩後,就順便動結紮手術,以後就不用擔心懷孕的問題,豈料時間都還沒到,反倒是妹妹的老公主動跑去結紮。婆婆得知自己的兒子結紮相當憤怒,從那之後就和他們夫妻冷戰,到現在已經整整1個禮拜不說話了。貼文一出,掀起熱烈討論,網友紛紛拍手叫好:「有這麼好的事,可以安靜很久欸」、「太棒了,求之不得要婆婆閉嘴」、「最好一輩子都不說話」、「沒什麼好說!就是好老公」、「人家老公疼老婆,有什麼好氣的?」、「用魔法打敗魔法,不錯」。不過,也有人砲轟婆婆,「沒水準的婆婆,沒有順便這種事哦,醫生也有說結紮沒有順便」、「結紮沒有順便的,而且男性結紮便宜恢復的更快,誰做比較方便…根本不用用腦想就知道」、「婆婆是破壞婚姻的主要殺手」、「自私的婆婆,不會換位思考,忘記自己也是女人!」、「老人家超自私又沒知識,還好老公不是豬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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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沒登記!12年後「再娶1個」關係藏9年 人夫下場曝光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與陳女已舉行公開的結婚儀式,不料12年後竟又跟林女結婚,重婚9年才露餡。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重婚罪判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於2003年9月與陳女在南投縣草屯鎮舉辦有親友到場之迎娶及宴客等公開結婚儀式,明知其是已有配偶之人,僅遲未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竟基於重婚之犯意,於2015年10月在台中與不知情的林女辦理結婚登記,而重為婚姻。黃男於重婚後,在未被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公務員發覺前,向警方自首其犯行者而接受裁判。黃男坦承,2003年9月與陳女確實有舉行儀式婚,只是之後並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犯罪後,在未被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公務員發覺前,自首而接受裁判等情,爰依刑法第62條前段之規定,減輕其刑。法官指出,黃男明知自己為有配偶之人,竟於原婚姻關係存續中,與林女結婚,破壞婚姻本質及社會倫常,法治觀念不足,應予非難,考量其犯後主動自首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惟由此可見已取得告訴人之諒解,兼衡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危害,暨其教育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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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提告小三還錢!妻收「法院答辯狀」才知尪出軌8年 怒求償100萬
屏東縣一名梁姓男子與郭姓女友因債務糾紛鬧上法院,其妻接到法院寄來的訴訟資料,才發現丈夫外遇多年,且男方不僅提供小三金錢援助,還送她家具、機車等財物,過年甚至會包紅包給郭女的2名女兒,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郭女侵權行為屬實,應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梁妻主張,她與丈夫結縭30餘載,育有2女1男皆已成年。詎料原告今2月29日收到法院寄來的民事答辯狀,發現男方提告郭女返還借款,內容提及2人「至少長達7年之男女朋友關係期間」等情,經與丈夫當面懇談,確認2人自101年間開始交往,交往期間長達8年多,迄至109年8月開始分手斷聯。原告表示,丈夫事後坦承,自己退役後每月下屏東至少2次,每次為其2至3天與郭女同居,除不斷給予被告金錢援助外,另亦贈與家具、機車等財物,春節亦會包紅包與被告之2名女兒。此外,被告曾傳送多部私密影片及照片予梁男,足證2人當時關係親密以臻發生性行為程度,郭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100萬元。郭女辯稱,自己確實有和原告丈夫交往,但已經分手4年多,「我認為是她丈夫主動找我的,我沒有主動勾引他,他那時常常跟我說他心情不好,很痛苦想自殺,讓我同情他,我只是安慰他。原告請求的金額過高,原告當時知道我跟她丈夫在打官司,時間已經過很久了,原告請求權應已罹逾時效而消滅」等語。屏東地院審酌,被告既坦承與原告配偶曾交往已分手,足認被告確實與原告配偶有別於一般普通異性朋友間之交情,被告已侵害原告之配偶權即原告所享有普通朋友以外情感交往之獨占權益,達破壞婚姻制度下共同生活之信賴基礎程度,情節難謂不重大,考量雙方財力、工作等一切情狀,判處郭女應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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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女跪路邊5小時舉牌「對不起,我錯了」洗門風 原因曝光「讀佛經感悟人生」
彰化鹿港鎮近日有民眾目擊到一位48歲的女子,在文小五停車場前跪下,並舉著寫上「洗門風、大家對不起我錯了」的牌子,一跪就長達5小時,讓來來往往的路人都十分錯愕。事後,警方已循線找到當事人,她表示是因做錯了一些事,研讀佛經後,感悟到人生,所以才想反省「洗門風」。有名網友於4日在臉書社團「~~我愛鹿港小鎮~~2」發文分享2張照片,可看到一名女子全身包緊緊,旁邊放著2瓶水,手舉著上面寫著「洗門風、大家對不起我錯了」的黃色牌子,人則是雙腳跪地,且一跪就是5小時。網友也好奇「當今社會這算不算是私刑」。此文一出,掀起熱議,鹿港警方表示在發現該篇文章後,隨即派員前往了解,同時也接獲民眾報案,經調閱監視器後,已循線找到該名48歲施姓女子。她透露,因為自己做錯一些事,研讀佛經後感悟到人生,所以才決定出來洗門風,強調並沒做任何傷風敗德的事情,也沒被強迫或任何不法情事,無需申請保護令、協助。至於做錯了什麼事,她則不願多談。警方表示,將派人深入調查,釐清該女子的訴求及原委,如有發現違法情事,將主動介入調查偵辦。洗門風原是古中國的道德制裁手段,用作懲罰破壞婚姻或名譽的人,而後經閩南人移民台灣,帶入該習俗。儀式包括,致贈黃金、辦流水席、請全村的人飲茶、飲酒、抽菸、喫檳榔,甚至在公共場合下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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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尪偷吃女同事!公司停車場激戰10次 「1招保婚姻」小三慘了
1名人夫和台積電女同事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新竹廠、台中廠停車場等地激戰10多次。關係曝光後,男方為挽回婚姻,答應元配簽下協議書,承諾不再出軌,否則就無條件放棄房產、孩子監護權,並支付5000萬元贍養費,然而小三仍糾纏不清,氣得正宮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同事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丈夫原與被告同為任職台積電新竹廠之同事,2人結婚時被告亦有參加婚宴,後男方調職至臺中廠,2人開始交往,期間除在臺中廠或新竹廠停車場之車內,以接吻、愛撫、指交等超過10次之性行為外,被告並多次傳送裸露照片,她發現丈夫怪異行徑,經質問後始得知上情。原告表示,丈夫並於112年9月6日書寫自白書,向她交代其與被告之交往過程,另2人於同年月11日簽立經公證之婚後協議書,並向被告提出分手。詎被告仍持續挽留男方,除多次傳送曖昧訊息,甚至不斷要求見面,令夫妻倆不堪其擾,破壞婚姻及家庭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因此要求被告賠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她跟人夫僅為一般好友,相關對話內容只是好友間互相開玩笑之言論,雖然自己曾以「老公」稱呼男方,也難認2人有何逾越分際之行為,即便雙方曾相約看電影並合照,然該合照照片並無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可見2人僅係基於好友關係而留影,並無男女情愛之關係。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人夫曾傳訊「我們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了,星期一我的公司手機被拿去檢查」、「我會主動放棄我目前的財產、房子、車子,還有要主動放棄兩個小朋友的扶養權,並且要立刻支付一筆贍養費5000萬,我為了自清,我必需要簽屬這份協議書」等語;小三則回應「那我們是不是要趁簽之前,趕快把想完成都完成」等語,顯見2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處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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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與事業女夥伴大搞婚外情 人妻提告求償「這數字」
小萱(化名)在與丈夫阿國(化名)結婚後,阿國與女同事歡歡(化名)合開公司。但後續小萱卻發現丈夫早已與歡歡發生婚外情。雖然阿國曾簽署切結書會停止外遇行為,但最後仍被抓包,雙方也因此離婚。事後,小萱對歡歡提告,求償8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小萱與阿國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在後續阿國也與歡歡合開公司,但在2022年初,小萱發現丈夫與歡歡之間存在曖昧訊息,進一步追問後,這才知道兩人早已從事業夥伴關係變成婚外情關係,雙方甚至已在汽車旅館發生兩次性行為。面對妻子的質問,阿國曾簽署切結書,承諾終止外遇關係,甚至願意支付500萬元作為回歸家庭的誠意。但最後阿國並未履行承諾,雙方則於2023年1月正式離婚。後續小萱也對歡歡提出破壞婚姻的告訴。在法庭上,歡歡辯稱自己與阿國的關係僅止於工作夥伴,強調兩人之間的曖昧對話只是阿國慣常的玩笑話,而他給出的回應也僅出於職場禮儀,並無特殊情感。歡歡還提到,即使被認定有侵權行為,80萬元的賠償金額也遠超出她的負擔能力,請求減至10萬元以下。但法官在仔細檢視阿國和歡歡的對話記錄後,對歡歡的辯解表示質疑。法官認為兩人的對話內容不僅包含「想你」等思念之辭,還涉及明顯的性話題。例如,阿國曾對歡歡說:「下午妳弟走,妳就是我的」,而歡歡回應「我的好像來了」。法官認為,這種高度私密的交流通常只會發生在配偶或親密伴侶之間,而非普通同事關係。同時,法官也提到,女性生理期是高度個人隱私,通常不會隨意向一般同事透露,法官也以此認定阿國和歡歡之間的關係並不尋常。除此之外,法官也參考小萱與阿國的離婚協議書,其中明確提到「同公司女同事兼股東XXX(指歡歡)更是成為女方發現,男方確實有婚外出軌的事實行為」。最終,法院認定歡歡確實侵害小萱的配偶權益,且情節重大。法官判決歡歡應賠償小萱40萬元,雖較小萱要求的80萬元有所減少,但仍遠超過歡歡希望的10萬元以下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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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祖少奶不倫戀判賠30萬 正宮發聲:未見悔意
安晨妤曾是元祖少奶奶,離婚3年後被爆出介入一名已婚傅姓醫師的婚姻,遭正宮告上法院求償,日前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30萬元。正宮今發出聲明,稱安晨妤至今沒一句道歉,毫無悔意。今年初安晨妤被爆出和已婚傅姓醫師發展不倫戀,台北地院認為,安晨妤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從LINE的對話紀錄、語音訊息、電子郵件、臉書貼文等證據,已知安晨妤對傅男有好感。正宮張書維女士今發律師聲明:一、安晨妤女士插足本人婚姻、破壞本人家庭等情,業經司法判決昭明真相,事證亦於判決書上一一指明。對於安晨妤女士無視司法資源有限,不斷以對於本人提起刑事告訴之方式,企圖消耗、拖垮本人經濟,本人深感遺憾。二、遙想2020年安晨妤女士曾針對通姦罪違憲一事,向媒體控訴「這算什麼啊?那每個人以後都可以在外面偷吃」、「要是爸爸這樣,是要叫小孩跟著學嗎?」、「當婚姻失去法律保護也會更加脆弱,一旦家庭破裂,受傷最大的便是孩子」等語,當時替受外遇創傷女性憤慨發言之景仍歷歷在目,如今被害人成為加害人,倍感不勝唏噓。三、安晨妤女士明知傅先生為本人配偶,卻恣意介入本人家庭生活,甚至企圖以過往訴訟經驗逃脫法律的制裁,儘管事證歷歷,審理期間仍不斷以荒誕謊言掩蓋事實,欲將傅先生外遇之過強加於本人身上,一舉一動均加深本人婚姻破裂之苦。四、遑論官司期間,安晨妤女士未有一聲道歉,豈料經司法判決仍未見悔悟,現在本人只祈既同為受婚姻破裂所苦之人,安晨妤女士能重拾昔日仗義所言,莫再傷害本人與本人家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張書維楊雅勻 律師興望法律事務所2024年8月26日正宮張書維發出聲明。(圖/興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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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陷不倫!她竟嗆正宮道歉 反被求償4百萬判決出爐了
電商女王安晨妤曾是元祖少奶奶,離婚3年後被爆出介入一名已婚傅姓醫師的婚姻,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安也火速發出聲明,強調絕無介入他人婚姻,揚言會對爆料者提告,要求正宮公開道歉。不過日前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30萬元。今年初安晨妤被爆出和已婚傅姓醫師發展不倫戀,遭正宮告上法院求償,台北地院認為,安晨妤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從LINE的對話紀錄、語音訊息、電子郵件、臉書貼文等證據,已知安晨妤對傅男有好感。安晨妤明知傅男為有配偶之人,仍互相傳送曖昧訊息,多次提及應該多擁抱、想要擁抱等語,其間之互動顯然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台北地院最終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30萬元。回顧這起事件,安晨妤在恢復單身後介入傅姓醫師的婚姻,據傅男的妻子跳出來指控,丈夫和安晨妤是在2023年4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兩人頻繁約會、看電影和通話,安晨妤屢次對傅男傳曖昧簡訊,甚至把傅男當作提款機。不僅如此,甚至還和傅男成立了「家庭群組」。除此之外,安晨妤甚至給出了60天的期限,希望傅男能夠儘早離婚,傳訊息稱「hahaha~~i want Super fast~~(我想要超級快)」等語,對此,安晨語火速澄清並沒有和傅男有過單獨約會,雙方見面時小孩和其他友人都有在場。安晨妤強調自己並沒有介入兩人的感情,甚至還要求正宮道歉。對於安晨妤的回應,正宮也發出聲明,「有關安晨妤女士與張書維女士之配偶即傅一新先生間過從甚密,並有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認正常朋友間交往分際之行為」,並稱已備足相關證據將依法提出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正宮也憤而對安晨妤以及傅男連帶求償400萬元,雙雙被告上法院後,台北地院如今判決出爐,判安晨妤和傅男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正宮新台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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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被通知前妻產子 男子掐指一算「越想越不對勁」提告求償
阿國(化名)在2021年初指控前妻小萱(化名)突然離家,完全無視婚姻。阿國多次試圖與小萱溝通,但未能挽回小萱。最後,兩人協議離婚。但在2022年1月,阿國收到通知,得知小萱生了一個孩子,被推定為阿國的婚生子。而阿國推算後,確認曉萱受孕的其間兩人並未同居,更沒有發生性行為。後續憤怒的阿國便對小萱提出告訴,要求賠償10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小萱辯稱自己離家是因發現阿國外遇,而不是無故放棄婚姻。小萱表示發現阿國的外遇讓其心情低落,在與友人外出傾訴後發生了性關係,離婚後才發現自己懷孕。小萱強調,她並未因此重組家庭,現在是一名單親媽媽。小萱表示,兩人在婚姻關係中,由於外遇和分居,感情早已淡薄,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小萱認為雙方都違反了婚姻中的忠誠義務,婚姻破裂的責任應由雙方共同承擔。而法官認為,夫妻應該互守誠實,確保共同生活的圓滿和幸福。即便在爭吵或面臨離婚時,也不應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否則會破壞婚姻的核心目的。同時法官也檢視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後,發現阿國承認與他人有三次不當行為,雖然無法證明具體交往程度,但這些行為已對婚姻造成了妨害。最後法院認定,阿國的行為使得小萱無法忍受而離家,並因此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法院判決阿國需支付小萱精神慰撫金20萬元。這個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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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外遇已婚女網友:被抓到我更暈 正宮提告討百萬結局曝
人夫阿隆(以下皆化名)外遇已婚網友小萍,而2人除了互傳親密訊息,「你出來不方便啊,被她抓到我更暈了」、「我想要幫你捏捏你又不要」,更拍性愛片被阿隆妻子抓包,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法院判賠25萬元。判決書指出,廖女2010年跟阿隆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婚姻和睦,但2022年至2023年期間,阿隆行跡鬼祟,時常外出不知去向,廖女懷疑丈夫外遇。廖女表示,某天她看到阿隆的手機通訊軟體有數則親密對話,如「你出來不方便阿,被她抓到我更暈了」、「你在我眼中就是小女孩一點都不讓人安心的」、「我想要幫你捏捏你又不要」、「我還以為你是要跟我約會了」。可見2人關係親密,而小三還傳性感自拍照給阿隆,他的手機還有性愛自拍影片,所以她要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阿隆辯稱,他承認自己有買春,但對象不是小萍。小萍辯稱,她因為玩手遊認識阿隆,2人會一起玩遊戲,而阿隆單方面說,「妳真的有當我是情人給我安全感嗎?」小萍回,「你給了我什麼?」,她對阿隆無感情,也沒發生逾矩的事。針對照片,小萍指出,相片無人臉部分,無證據能力,而露臉照是阿隆在多人遊戲聚會場合,趁她不注意,把她手機的性感照傳自己手機,另外性愛影片,她也不是影中人,所以沒有侵害配偶權事實。法官認為,阿隆跟小萍雖否認,但2人對話中說,「這些事情打從我們在一起就知道的不是嗎」、「整天說怕這個怕那個既然在一起不是應該要一起想辦法去面對的嗎」,可見2人關係逾越一般正常男女之往來分際。法官表示,A影片中女方側臉跟小萍長很像,而A、B影片也能看見阿隆正面,場景及房間內部裝潢、燈光、擺設、天花板燈光位置等都相同,認定影片是被告2人。法官指出,2人確有逾越一般正常男女分際之交往行為,嚴重破壞婚姻關係,判2人要賠償正宮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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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入高中公民考題 謝和弦嗆老師:有得罪你嗎?
藝人謝和弦近日跟前妻Keanna打離婚官司,引發外界討論,近日他更是成了高中考試題目,謝和弦嗆,「那個新店高中的公民老師,我有得罪你嗎?」。對此,該名老師也留言道歉。謝和弦嗆該名老師,「我有得罪你嗎」。(圖/翻攝謝和弦臉書)據了解,考題寫藝人謝和弦與再婚妻子陳緗妮和前妻戴女有糾紛,而戴女告2人妨礙婚姻,法院盼戴女勝訴,謝與陳拖了3年多才送134萬元到新北地檢署給戴女,謝和弦疑要酸人用「育兒寶貝袋」裝錢,還說,「希望她(戴女)拿到錢之後好好過日子,大家各過各的。」上述謝姓藝人與現任妻子所負之責任性質,應為以下何者?選項為A.侵權行為造成的民事賠償責任B.通姦犯罪造成的刑事罰金責任C.違反社會秩序的行政罰鍰交付D.破壞婚姻契約造成的違約罰責。謝和弦在臉書發文,「那個新店高中的公民老師,我有得罪你嗎,你怎麼不寫戴女偷偷約炮暈船人設崩塌,感恩哈們。」妻子也留言,「我比較好奇上升到教育層面,老師的訂正與解題,蠻好奇老師會怎麼解釋。」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一個兩分題要看那麼多字有什麼問題」、「這真的就很扯了,連名字用諧音都不會,直接指名道姓,這什麼老師」、「這也可以當考題我也是醉了」。對此,出題老師回應,下次若有負面訊息內容,會將當事人化名及事件模糊化,本人深感抱歉,未來題目建檔時,會將新聞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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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回娘家!爸竟帶「大學女同學」回家 兒垃圾桶翻到「用過的套」怒冰起來
台中一名人夫在外交女友,不願負擔家用,把妻子氣到搬回娘家,怎料到居然趁這段時間將外面的女友帶回家。其兒子看不下去,將對話翻拍,以及將使用過保險套冷凍保存,供媽媽當證據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判人夫要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2005年1月結婚,婚後育有一子,豈料丈夫居然在外結交女友,除負擔繳納房貸,其餘均不願負擔,之後還趁她暫回娘家住時把大學女同學帶回家住一晚,並且完全不避諱地告訴兒子這件事。人妻表示,兒子趁丈夫洗澡時翻拍訊息,發現丈夫居然和小三互稱老公老婆、傳訊「愛你」,不僅如此還在垃圾桶內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她得知後,請兒子先拍照存證,再把使用過的保險套冷凍保存當成證據。人妻控訴,丈夫公然攜同女友回家姦宿,行為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因此提告求償8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住所房間配置僅有二房,顯然並無適當之客房可供他人借住,然人夫竟允婚姻外之女性至其住所過夜,且還共處一室過夜,並有互傾愛意及互表關懷之對話內容,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並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足以破壞婚姻生活之圓滿幸福,且屬情節重大,因此判人夫要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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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徹夜未歸…尪心急報警意外揭「她偷吃外籍移工」 人夫崩潰提告
一名人妻花花(以下皆為化名)2021年12月30日晚間外出後,整個晚上都沒回家,讓丈夫擔心不已,隨後跑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人妻隔天早上打電話給老公,承認自己和外籍同事小強共度春宵,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小強和人妻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和花花於民國108年間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詎花花於110年12月30日晚上外出,整夜未歸,自己擔心妻子發生意外,遂至名間派出所報案,不料女方於隔日上午7時許回電,告知其前晚與小強在飯店共度並發生性行為。人夫指控,小強與花花為公司同事,利用工作上機會與其交往,先後於110年11月某日、同年12月11日及12月30日發生3次性行為,其行為顯然逾越正常社交之範圍,非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已嚴重干擾2人之家庭生活,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要求賠償新臺幣50萬元。小強辯稱,他和花花為同事關係,因語言關係,除工廠同事及同鄉外,少與外人接觸,與女方均透過手機LINE翻譯軟體溝通,對方並未表明其婚姻關係存續;又雙方僅相約在外用餐2次,並未發生性行為,懷疑花花夫妻看準他是外籍移工,才藉此事向他索討金錢。南投地院查出,2人婚外情曝光後,人夫曾以通訊軟體LINE揚言提告,後續並相約於宿舍見面商議,被問到是否開始籌錢,小強亦回覆「我會盡力的」等語,足徵上訴人確因與花花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而與人夫聯繫及商議應如何賠償之事實,考量雙方收入等情狀,判處小強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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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經理意外過世「290萬保險金被領」 台北人妻一查傻了:和小三同居22年
台北一間飯店的經理在2年前死亡,投保美金8.5萬和新台幣25萬(總共約290萬新台幣)被人領取,妻子調查後發現,領保險金的人是老公的女同事,在外同居22年,這才驚覺2人有不正當關係,氣得她提告,經過審理法院判決出爐。根據判決書,該名經理在1980年結婚,育有1個兒子,家庭關係幸福美滿。任職於飯店的他,稱工作需要在外租屋,因此便與妻子自2000年開始分居,直到2022年10月因為急性心肌梗塞身亡,家屬要請領保險金時,發現受益人寫的是老公女同事的名字,這段不倫戀才曝光。妻子指控老公和女同事同居超過22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妻子指控,女同事明知老公已婚,2人仍然同居交往,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幸福,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對此,小三辯稱同居超過22年,人妻早就知道,甚至在男方退休至死亡期間,也未曾同居,足見感情早以寡淡,縱使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情節也屬輕微。死者胞姊證稱,她知道弟弟和女同事有交往,過年有帶回家見父母,雖然大家沒有談論過,但姊妹心裡都有數,只是沒有講白。逢年過節,家族習慣是在父母家聚會,但弟弟和妻子不太常一起出現,有來也只是送個禮就離開,不會停留。法院審理認為,人妻對老公在外居住一事態度消極、迴避,感情明顯已十分淡薄,難謂幸福圓滿,所受精神上的痛苦應非甚鉅。不過小三直到男方死前仍同居交往,此部分行為時間上具連續性,且侵害原告之配偶身分權益行為態樣相同,所生損害應自侵權行為終了時才確定,也就是2022年,而人妻在2023年提告未罹於2年請求權時效,因此判小三須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