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房屋
」 房東台女遭澳洲通緝…涉開車撞人、縱火燒車「前科超多」 警抓到人了
一名台灣籍的洪姓女子近日遭澳洲維多利亞省凱西市(City of Casey)警方通緝令,因租屋糾紛涉嫌犯下連續縱火、燒車等案,在臉書社團引發熱議,而警方在今(14日)上午將逮捕歸案。本站曾報導《台女澳洲涉連續縱火燒車遭通緝 台人秒認出是「她」:前科超多》,內容指出洪姓女子(Tsai-Wei HUNG)遭警方通緝,雖然沒有特別提到犯案事跡,但也強調目前警方正在尋求協助,試圖找到她,民眾若發現她的行蹤,請立刻通報警方。消息曝光後,在臉書社團傳開,有網友認出疑似是來自台灣嘉義的洪姓女背包客,她已在墨爾本犯下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包含連續縱火,其中在今年3月時曾因租房問題,與人起衝突,後來涉及縱火燒車。警方經過多日追緝,在今天逮捕洪女,據《中央社》報導,洪女持有打工度假簽證,在澳洲期間於租屋處與房東、房客間有多起糾紛,被控涉及言語恐嚇、金錢勒索、開車衝撞房屋及房客、破壞房屋、縱火燒車、在房東住處縱火等情事。期間,其他房客向警方報案多達9次,但仍然沒有改善,直到洪女犯下縱火等重案,澳洲警方才發布通緝。外交部呼籲,旅外國人應尊重當地法規,遭遇困難應向親友或我國駐外館處求助,不應以暴力或違法手段解決問題。外交部也籲請國人配合當地警方辦案,駐處也會關注及確保國人應有的法律權益與待遇,並提供必要協助。
三重祖孫3代遭滅門「千萬豪宅變凶宅」 專家列5類型房客:比鬼還可怕
新北三重發生祖孫3代滅門慘案,24歲張姓嫌犯先後殺害69歲劉姓岳母、30歲陳姓妻子與年僅3歲的繼子,也讓1900萬豪宅瞬間變凶宅。到底哪些房客是房東害怕遇到的呢?專家就列出5大NG房客,直言:「遇到了比見鬼還可怕!」元宏資訊不動產平台總監陳傑鳴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透露租屋上社會新聞,房東遇上壞房客,輕者拖欠租金、瘋狂要求修繕,嚴重者會從事違法行為,破壞房屋、把房子燒掉,甚至讓房子便凶宅,讓房東的心血結晶付諸流水。陳傑鳴坦言,房客想找好房東,房東也想找到好房客,有5種類型的房客,他會盡量避免,確保自身財產安全。陳傑鳴列出5種房東應該避免的房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5大NG房客1、言詞閃爍、眼神飄忽看屋交談過程,房客舉止怪異、答非所問等,極有可能有特別目的,或精神狀況有問題,建議跳過此類房客。2、工作職業交代不清處、無法提供緊急聯絡人從事非正當行業者,談到工作就經常含糊其辭,或無法拿出名片,也沒辦法提供緊急聯絡人,他們生活作息跟一般人經常不同,租金繳付亦可能不穩定,出事後找不到人聯絡,甚至可能因為人際關係複雜,引發許多難以預料的事情,如被討債、凶殺、輕生等情事。3、要求免押金、延遲租金一般住宅押金頂多幾萬元,如果連押金都無法繳付,未來繳租穩定性恐怕有待評估。4、要求提供大量家具、裝潢或修繕此類房客通常極在意生活品質,但成本卻又想加諸於房東身上,如東西堪用卻不斷要求修繕、換新等,讓房東不堪其擾。5、未取得父母同意「未成年房客」未成年人的租約必須父母同意且簽字方有法律效力,且房東並不是房客的監護人,一旦發生糾紛,沒有任何一項法律可讓房東站得住腳,況且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獨自在外租屋,也容易發生各種意外,應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至於常見好的房客,像是軍公教、三師(醫生、律師、會計師)、上市櫃500大企業員工等,屬於收入穩定或高收入族群,就是許多房東心目中的理想房客。不過,陳傑鳴提醒,即使遵循以上原則,還是很難避免糾紛,因此合約內容務必詳細,對租賃雙方才有保障。
房子出租被改成應召站 房東潛入蒐證「見這幕」嚇傻
台灣不少人看好國內房屋市場,紛紛當起包租公,在租屋市場中房客最怕遇到房東亂漲租、押金不退,房東也擔心房客蓄意破壞房屋設備等情形,沒想到在美國,就有房東遇到惡房客,原來,租客將房子改造成像手術室的妓院,房東就連蒐證後也趕不走房客。張姓房東見出租屋被改成多間以簾子分隔,小床上有堆積如山的保險套、潤滑劑和漱口水。(圖/翻攝自網路)從蒐證的畫面可見,在一個燈光昏暗小床上有堆積如山的保險套、潤滑劑和漱口水,房東還發現地下室被改成多間以簾子分隔,乍看就像是手術室的炮房,過程中甚至還看見一對男女正在進行性交易,這名房東憤而要求兩人立刻停下動作。被控經營妓院的房客先聲奪人,保留了一處妓院營業。(圖/翻攝自網路)根據《紐約郵報》報導,這名張姓房東(Inchul Chang)的房子位於紐約皇后區羅斯福大道上。他表示,簽約租給吳姓女子一個月後,經常收到其它房客投訴有人將部分房間當作妓院經營,但簽約條文中有規定「禁止在場內進行性工作」。因此,張姓房東主動進入屋內蒐證,藉此將房客趕走;報導指出,吳女以經營美容俱樂部為幌子,實際就是租屋經營妓院,她先被另間房東趕走後,才承租張男的屋子,且吳女仍有承租其它地方經營妓院。對此,這位房東於是氣得將房子上鎖,沒想到吳女卻以張男試圖把她拒之門外為由告上法院,並獲得了法官命令,允許她在審理期間繼續留在屋內。對此,張男表示難以接受,他對於警察未深入調查而感到憤怒,「我被這些人纏上了,我擁有全部的證據卻無法驅離她們…如果她們不離開,整棟建築物都會爛掉的」。租屋被改成炮房!房東「潛入蒐證」嚇傻。(圖/翻攝自推特)
遭房東指控亂鑽地板還嗆聲 設計師秀合約「經過房東同意的」
有一名網友19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中發文抱怨,自己是新竹房東,把房子租給室內設計師夫妻,還聽說女方是某系統櫃員工,兩人竟未經他同意就把他地板鑽了長長一條線,退租前才告知仲介地板「有弄到」,到現場才發現是這種樣子,對方還輕描淡寫說要鋪設SPC「還他」,讓他氣喊「我要的是恢復原狀」。設計師則向CTWANT表示,「此案是與房客租賃兩年契約,且有簽訂合約,經過房東同意裝修房屋,因房東要提前終止合約,房東要扣押租金,此案已與房東協商修復中,房仲也還從中溝通協調,但房東卻上爆料公社公審。」設計師並附上合約內容,表示在備註中「是有簽訂裝修,經過房東同意的」。後來他詢問仲介為何兩人要鑽地板,當初承租的時候根本沒說,結果設計師租客高傲輕蔑的說電視要換邊改線鑽地板「是常識」、「是常識」、「是常識」!也讓他跟仲介都超傻眼,租屋鑽牆詢問房東也是常識,何況是地板,還一路鑽蔓延整個起居室,到底是誰沒常識。新竹的房東遇到設計師租客,竟把他的地板鑽了長長一條線。(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他也怒說,原來破壞房屋鑽地板鑽牆可以不通知房東呀,原來「設計師」要動業主的房子要詳細說明,但是破壞租賃的房子不用告知房東啊、原來租客比房東還高姿態,破壞房子還要仲介房東主動追解決辦法,仲介好不容易找到人還要抱怨房東一直追,我的「設計師」房客案子太多真的很忙,有空破壞租賃的房子沒空恢復原狀。最後仲介協調未果,也有告知房東打算採取法律途徑,結果房客表示就按照房東的意思,他也感嘆,原以為租給「室內設計師」會愛惜美化房子,想不到結果讓人傻眼,藉此提醒房東們要慎選租客,遇到一次這種的就嚇死了。貼文一出引發熱議「哇噻沒經過屋主同意把人家房子磁磚弄成這樣算破壞了吧」、「弄那麼醜還敢叫設計師」、「這種一定要告的啦」。文章刊出後,CTWANT接到設計師來信,並提供與房東間共19條租約內容,以及一張附約,詳述室內移除與室內裝修的項目,分別載明為哪一方應該負責。設計師強調,在備註中「是有簽訂裝修,經過房東同意的」,且「此案是與房客租賃兩年契約,且有簽訂合約,經過房東同意裝修房屋,因房東要提前終止合約,房東要扣押租金,此案已與房東協商修復中,房仲也還從中溝通協調,但房東卻上爆料公社公審」。
外宿妹租屋遇房東獅子大開口 逼簽「禁養寵物條款」外加15萬保證金
不少租屋族都會遇到租房時,房東禁止養寵物的限制規定,但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租房簽約後,卻被房東要求加簽「禁養寵物條款」,甚至還要追加15萬的保證金,讓已經匯了房租與兩個月押金的她不能接受,因此退租卻沒有收到房東完整退款,因此提告求償返還押金。女子租了一間租金不便宜的套房,沒想到除了押金兩個月以及房仲費外,房東還要15萬禁養保證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名女子在租屋網站上,找到一間1萬8800的房子,在房仲的介紹下,向一名朱姓女子租下一間套房,沒想到就在支付兩個月押金及首月租金共56400元,還給房仲9650元的仲介費用後,房東卻突然表示「房客未來可能養寵物破壞房屋」,因此要求補簽寵物條款,還要她另匯15萬來當保證金,讓房客嚇壞租個房子竟然要給房東17萬押金。女房客並沒有養寵物,但要加收15萬誰都不願意。(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讓女房客馬上宣布退租,並要求對方盡快歸還她的房租與押金,沒想到最後只透過仲介退還了36900元,還有近2萬元沒有歸還,她因此提告房東。據判決書指出,房東未退還全額押金與租金,還差了19500元,但房東也認為並非她單方面解除合約,雙方尚未完成簽約,當時她發現社區住戶公約不可以養寵物,所以要求房客加簽條款,加上房客毀約後沒有歸還要鑰匙、磁扣,因此換鎖要扣對方2000元。房東認為當初房客直接退出群組,沒有合意雙方解約,也沒有歸還鑰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最後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雙方因「禁養寵物條款」未達成共識,租賃租約雖已成立但尚未生效,房客態度也認定足認雙方已合意解約,經查房東未歸還19500元,但扣掉換鎖的2000元,判房東必須歸還房客17500元。全案可上訴。
張淑晶才入獄又遭判刑5年半 糞管堵住竟賴房客破壞房屋
知名惡房東張淑晶才因犯下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定讞、入獄服刑,她先前在新北市出租房屋時,不顧房客反映糞管堵住,竟大罵房客破壞房屋,強取費用,最後遭房客控告詐欺、恐嚇等罪,一審判刑5年半,上訴後,高院今天(23日)駁回上訴,仍判刑5年半,還可上訴。本案是張淑晶低價承租新北市新莊、中和等地的房屋,以劣質建材重修隔間、裝潢後當起二房東,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隔間,出租時,利用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看非租屋房間等方式,誘騙房客簽約,發生糾紛後,再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她就提告,甚至以連帶保證人是共犯為由,一併誣告房客親友。檢方查出被害人高達56人,提起公訴,一審判刑5年6月。全案經過2年多的審理後,高院今天審結,合議庭考量她犯後不知悔改,仍飾詞狡辯,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形,駁回上訴,維持5年6月刑期,還可上訴。至於張淑晶遭判刑確定的案子,是她在2014年7月間,向新北市范姓婦人承租3樓透天厝,卻違約動工隔間套房出租,當起二房東;法院判決張女還屋確定後,她竟偽造租約,晃點到場執行的司法事務官,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定讞,今年10月初入獄服刑。
親兄弟分遺產撕破臉!弟弟出租房屋屢遭哥哥惡意破壞
親兄弟也要明算帳!為了父親留下的房產,中國湖南長沙一對鄒姓兄弟竟翻臉變仇人。原先約定好2人互不干涉,沒想到弟弟決定將分得的部分出租,卻讓哥哥感到不滿,多次破壞房屋。根據《百度新聞》報導,鄒姓兄弟的父親於2013年去世後,留下了一棟位於長沙雨花亭附近的職工房。哥哥鄒琦軍、弟弟鄒義豪共同繼承了這一戶4房1廳1衛1陽台的房屋,雙方當時協商好,哥哥分得2間房、廚房與衛浴的部分,弟弟則分得2間房、1個陽台的部分,2人互不干涉。弟弟鄒義豪不明白為何自己已在分房上退讓,哥哥仍不滿足。(圖/翻攝自《百度新聞》)2018年身為弟弟的鄒義豪夫婦決定將房子出租,但沒想到這個決定卻給鄒義豪夫婦帶來了無窮無盡的麻煩。鄒義豪的妻子名叫婁芝,婁芝說房子出租的3個月,自己隔三差五就接到房客的投訴訊息,表示房子遭到人為斷電、廁所堵塞等。而背後的始作俑者就是住在隔壁的哥哥鄒琦軍,這讓鄒義豪十分不諒解,當初分好房,雙方就協商好互不干涉,近兩年才重新裝潢改造完畢,為何才剛出租,哥哥就不斷上門搞破壞、驅趕租客?哥哥鄒琦軍認為,是弟弟拿走了大部分遺產,因此要求這戶房屋絕對要完整歸他所有。(圖/翻攝自《百度新聞》)婁芝說,公公當時留下的房子就是一個普通的套間,4室1廚1衛1陽台。公公在世時分房,哥哥鄒琦軍直接選擇了帶有廚房、衛浴的北面。自己家則選擇了2間房1個陽台的南面,生活上十分不便。鄒義豪夫婦覺得自家在分房上讓了步,不懂為何哥哥鄒琦軍還不滿足。對此,鄒琦軍憤怒表示,雖然兄弟倆各分一半,但屋內只有一個電表,6年來,所有的電費多是由自己出的,弟弟只有繳過100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433元)的電費,所以才氣得斷電。鄒義豪聽完也氣憤地說,早年自己在小區也分得另一套房子,平時工作生活都在自己的另一套房子裡,只是每晚過去與哥哥共同持有的房子陪伴父親而已,自己夫妻倆根本用不了多少電,一切都是哥哥誇大其辭、斤斤計較。鄒義豪妻子也為丈夫抱不平。(圖/翻攝自《百度新聞》)鄒琦軍卻認為,父親工作能力優秀,賺了很多錢,但分配遺產時,所有的錢卻只有4萬元(約新台幣17萬元),一口咬定是弟弟拿走了大部分遺產,因此要求這戶房屋絕對要完整歸他所有。鄒姓兄弟倆為了這棟房產爭執不休,在律師的調解下,最終弟弟鄒義豪表示,會先與小區管理科溝通,看看是否能夠重新開挖管道疏通廁所,如果實在行不通,那麼自己只能與哥哥家合夥公用一個下水道,自家出全部的錢再重新改造。然而這棟房屋最終屬誰所有,仍待當地司法機構判決。
一夜成《冰雪奇緣》!暴風雪侵襲美東 湖畔凍一排「冰雕屋」
美國各地日前慘遭暴風雪肆虐,共有17個州發布暴雪警報,高速公路的部分路段也因此關閉,目前風暴逐漸向東部移動,位在紐約州伊利湖(Lake Erie)畔的房屋,甚至直接被凍成「冰雕屋」,看起來彷彿《冰雪奇緣》(Frozen)的場景,不過居民也擔憂,當冰開始融化後會破壞房屋結構,還可能發生坍塌。伊利湖畔的房屋全被凍成冰雕。(圖/達志/美聯社)根據《CNN》報導,住在伊利湖沿岸的居民米斯(Ed Mis)表示,過去迎來暴風雪時,房屋也曾出現過相同的景象,但這次是最為嚴重的一次,且房子是在一夜之間就被冰凍成這樣,「它看起來很假,很不真實,而且屋子裡面一片漆黑,其實有點可怕」,米斯家後院的積雪甚至積達幾公尺深。居民擔心屋頂上的雞選可能有坍塌的危險。(圖/達志/美聯社)雖然被冰凍的房屋看起來有些許浪漫,但米斯也相當擔心,房屋的結構會受到波壞,冰塊的重量全部堆積在屋頂上,目前冰已逐漸在融化,可能有坍塌的風險,米斯希望州政府可以盡快協助社區恢復,「這景象是很美,但我一點也不想再經歷一次」。
託前妻照顧病母! 母過世竟翻臉趕人還告侵入住宅
基隆有一名楊姓男子,因年邁的母親中風,就央請前妻能否搬回家裡居住並協助照顧老母,並願意支付每月25000元當作看護費,不料老母在去世之後,楊男就翻臉不認人,不僅先前答應的費用沒給之外,更上法院提告前妻涉嫌強制罪、侵入住宅等,經基隆地方檢察署調查後,發現是楊男主動邀約前妻入住,並無不法之處,前妻也沒有暴力脅迫楊男之舉動,因此裁定不起訴處分。據《Ettoday新聞雲》,楊男與戚女在民國98年離婚,因102年楊男的母親中風帶有失智症狀,且楊男因工作關係無力自料母親,所以央請前妻回家中居住並且照顧楊母,並約定每個月支付前妻25000元的看護費用,前妻顧念著2個孩子能就近照料,就答應楊男請求。誰知楊母去世之後,楊男便翻臉不認人,並要求前妻搬離楊家,遭前妻拒絕後,轉身上法院提起告訴,告前妻侵入住宅。經檢察官傳喚之後,戚女表示:「他約好每月支付的看護費用完全沒給、就連孩子的扶養費也跳票,才無力搬離楊家。」且當初是楊男要前妻照顧老母生活起居,才答應前妻搬進來,實屬「和平占有」,且戚女也無破壞房屋、或出現任何暴力、脅迫舉動,裁定戚女罪嫌不足,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