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工會
」 社工 保母 兒福聯盟 剴剴 虐童剴剴案引爆離職潮!社工界盼建置網絡平台 縮短安置流程減輕負擔
兒虐案頻傳,剴剴案陳姓女社工遭起訴,成為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社工界坦言,許多夥伴萌生離職念頭,但長期人力短缺,不少人竟無法順利離職,希望政府盡快解決缺人問題,並建立網絡平台,在案件量持續增加情況下,幫助第一線社工減輕重擔。剴剴案後,衛福部開多次會議檢討制度,例如提高訪視次數。陳姓女社工被依涉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起訴,起訴書指出,陳女未詳實記錄,甚至幫虐童保母找藉口,錯失另行安置保護機會。衛福部統計,去年專職社工1萬9695人,今年和明年仍需增加4365人。台北市社工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指出,剴剴案社工被起訴,有點像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不少社工表達想離職。高雄市社工工會祕書長郭志南表示,縣市政府怕影響評鑑,不少社工無法順利離職,但案件量持續增加,加上社會壓力變大,很多社工身心出現狀況,「背人過江,但我們自己在融化。」在地方政府任職的兒保社工阿文說,各界希望增加訪視頻率,但兒保沒有受案上限,有風險就要開案,社工要訪視機構安置及留在社區家戶的孩子,確認受到妥善照顧,很難時刻掌握每個孩子狀況,會很擔心、壓力很大,甚至假日也要訪視,很難有休息時間。阿文指出,18歲以下兒少遭不當對待或曝險在風險環境,經通報都會由兒保社工調查,經評估可能需要家外安置,但若孩子具特殊照顧議題,如身障、發展遲緩等,安置床位更為困難,只能一間一間機構打電話,可能得聯繫近百間,反覆傳資料、發公文,請對方評估能否安置。郭志南指出,社工常需要花大量時間反覆做相同的事,雖然工作量不可能減少,但政府可給予協助,例如建立網絡平台,讓社福單位資訊更暢通,提升行政效率。阿文則認為,醫療、警政、社政、教育和民間單位都要提高敏銳度,減少漏接狀況,例如媽媽到醫院生產,院方發現從未做過產檢,醫院端就要提高警覺並通報。
台灣社工日 立委籲中央地方提升資源挹注
2日為「台灣社工日」,立委范雲、羅美玲、郭昱晴與林月琴舉行「社工,謝謝你!成為弱勢者的那道光」記者會,邀請服務弱勢兒少、無家者、身障者、原住民、新住民、親密關係暴力的一線社工現身說法,分享「以生命陪伴生命」的經驗,並期待大眾真正認識社工專業,從中央到地方,都應該提升資源挹注,和社工站在一起。范雲呼籲,政府促進社安網橫向連結、提高資源挹注。當社工在第一線面對暴力、恐懼,陪當事人一起失落、痛苦與惶惶不安時,國家更應做社工的後盾、當社工的最有力的靠山。近年蔡英文政府提高提升社工待遇、增補人力,全台社工人數已趨近於兩萬,8年間增補了超過5千名社工,薪資也從執政初期到今年提高了25%。去年,社福預算更提升至歷任最高,將近八千億,遠高於馬政府時期的5320億。范雲指出,她去年提出立院首部民間《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今年更成立「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更與羅美玲、郭昱晴等十位立委,將該法列為優先推動重點法案,目的是讓貧窮門檻更合理,使第一線社工不再疲於奔命。面對近期多項社工人身安全案件,范雲亦要求衛福部修正中央法規,當社工面臨風險時,警察機關應陪同訪視,保障社工的安全。羅美玲表示,在近期台灣社會的案件中,我們看見社工往往是處在危險的第一線人員,高工時、高壓力及低薪資的工作環境,凸顯出社工人力短缺的問題,需要我們對整個制度進行通盤的檢討,來確保社工的權益受到妥善的保障,讓他們能夠在安全和公正的環境下工作。郭昱晴認為,社會工作是推動社會福利的重要一環,有廣大社工夥伴秉持專業與熱忱推展各項業務,社會才得以守護安全。此外,社工人力是推動社會福利服務的重要基礎,郭昱晴也表示,希望衛生福利部積極聘用人力、積極回應社工工會提出意見,逐步降低社工工作負擔,才能讓社會更安全。
怒吼「社安網不是社工網」 北市社工工會衛福部抗議遞陳情書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事件震驚全台,台北市社工工會也在20日上午號召全台社工,前往衛福部抗議,遞交陳情書,向衛福部怒吼強調,提高訪視率根本無法從根源解決問題,呼籲社會安全網應通盤跨部會檢討,「社會安全網不是不是社工安全網。」。北市社工工會指出,針對男童剴剴遭虐死一案,衛福部第一時間卻要求提高社工的訪視率,「完全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忽略每個社工手上所有個案數與服務品質,更忽略社工在訪視個案時,需要與個案建立關係,否則被拒之門外完全就是社工日常。他們強調,社會安全網的檢討應通盤、跨部會、跨專業,而不是只針對基層社工來做檢討,社會安全網也不是萬靈丹,一旦出事卻忽略社工低薪、高工時、高風險的窘境,推社工出來當替罪羔羊。社工工會也派代表出面遞交由1800人、52個體的陳情書與100個社工陣故事繪本交由衛福部,希望衛福部可以聽見社工們的聲音。而衛福部也由主秘張雍敏代表出面接下陳情書,並指出社工是一個很重要的力量,社工的心聲衛福部聽到了。社工工會五點訴求:一、社會安全網只是緩解社會問題的其中一個方法,全面檢視社會問題的成因,不要將社會安全網變成「社工安全網」。二、重新召開檢討會議,收回要求社工提高「訪視頻率」的要求。召開檢討會議需要有基層實代表、及服務使用者等相關意見。三、衛福部應該與相關部會研擬網路數位媒體時代,保障社工執業安全相關機制。預防社會重大案件後,社工被肉搜公開資料、訪視被怒罵··等情形,提供法律支持追究不實言責。四、落實社工薪資制度,調查社工階問題,激勵資深員工久任,重視社工負荷與量能,協助減輕工作負擔。五、希望社會大眾成為社工最重要的夥伴,建構一個社會安全網需要全體民眾的支持。
剴剴之死/社工被上銬...北市警「下午說明」 將懲處人員
1歲男童剴剴疑遭劉姓保母虐死案,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負責此案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質疑包庇,昨(12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複訊後30萬元交保。而上銬這一幕引發爭議,有人質疑違反比例原則。對此,北市警局表示,戒具部分確有不當,將懲處。回顧案情,剴剴的身體體無完膚,牙齒被打到剩下8顆不齊全,連生殖器都被燒到整個都黑掉,10根指甲也都被劉姓保母拔光光,腿被打到嚴重變形骨折,整個顱部也是淤血。消息曝光後,外界相當震驚,也讓許多家長人心惶惶。針對陳姓社工被上銬,北市社工工會質疑,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北市社工工會指出,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市社工工會直言,「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對此,北市警局表示,戒具部分確有不當,將懲處相關人員。預計今(13日)下午2時許,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將親上火線回應。警政署指出,有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昨(12日)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該署檢察官所核發拘票,至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解送北檢複訊過程中曝露戒具並遭媒體拍攝,引發各界對於警方使用警械涉違反比例原則之質疑,警政署至為重視,已責成該局檢討策進、精進執法作為,並由該局張榮興局長親自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警政署重申,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並兼顧人權維護。《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女社工須要上手銬? 社工工會質疑警方、兒福聯盟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姐妹虐死,兒福聯盟的主責社工、陳姓女子,涉嫌偽造訪視紀錄,遭台北地檢署以30萬元交保。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2024年3月12日晚間發布聲明,質疑警方對陳女上手銬違反比例原則,也批評兒福聯盟把責任都推到基層社工身上。北市社工工會4點聲明指出: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
辛苦又危險!保障社工師人身安全 恐嚇脅迫者將處3年以下徒刑
為保障社會工作師人身安全,立法院院會23日三讀通過《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社工師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業務之執行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高雄社工工會祕書長郭志南表達肯定,但認為修法仍有進步空間。郭志南表示,社工訪視過程通常是單槍匹馬,無法事先掌握案家相關資訊,也不像警察有足夠的公權力和配偶,而人身安全是長期議題,尤其從事保護性社工,在處理家暴、性侵害、兒虐案件,較容易遭受相對人的威脅,過去就曾發生社工遭受虐兒家屬毆打的事件。對於《社會工作師法》修正三讀通過,他認為,仍有進步空間。由於該法僅針對領有證照的社工師,但實際在第一線服務的人員,約半數是無證照的社工員,仍未受法律保障,如欲保障全體社福服務人員的權益,較理想的做法是回歸《社福基本法》。此外,本次修正並未納入針對雇主的罰則。郭志南表示,無論雇主是地方政府或民間機構,都有義務建立社工的人身安全保障,政府應該深思,而不是自廢武功,讓雇主能夠置身事外,否則法條可能淪為宣示性意義,難以真正落實。此次三讀條文增訂,社工師執行業務時,有受到妨礙,或身體、精神遭受不法侵害之虞者,得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必要協助;已發生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另條文明定,社工師所屬機關(構)、團體、事務所應保障其執行業務的安全,並提供必要安全防護措施,未提供前項安全防護措施或提供不足時,社會工作師得請求提供,機關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