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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中尉排長「翻拍部隊軍人電話」 外流4百人隱私遭判6個月
今(2025)年2月已退伍的潘姓前陸軍中尉排長,透過在LINE上的不明人士協助整合債務時,對方要求提供軍中同袍的電話以拓展客源,如此就能調降手續費。潘男於是將部隊緊急召回名冊中大約400名軍人及親屬的電話,列印拍照後傳送給對方,經台南憲兵隊移送檢方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刑6月且不得易科罰金,但得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潘男2024年3月間因財務狀況不佳,與LINE上暱稱「錢像米」的不明人士取得聯繫,對方表示可以協助債務整合,還在得知他是職業軍人後,為拓展客源,請潘男提供軍中同袍電話,如此即可調降債務整合手續費。判決指出,潘男明知緊急召回名冊是戰時或軍中遇有緊急狀況時,作為聯繫軍人之用,屬於應祕密的文書,但他卻利用代理後勤官的機會,於去年3月21日取得五四工兵群緊急召回名冊的電子檔,內有軍人單位、級職、姓名、地址、住家電話、手機號碼及親屬資料,經留存軍人及其親屬約400人的住家電話及手機號碼後,列印紙本再翻拍照片,並於去年3月27日晚上將5張照片傳送給「錢像米」。案經台南憲兵隊移送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潘男也坦承犯行;台南地院認為,潘男觸犯《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祕密罪,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經從一重依個資法處斷,並加重其刑。法官審酌潘男侵害五四工兵群軍人及其等親屬約400人的隱私權、資訊自主決定權,且攸關國家軍隊緊急召回事務,所為應予非難,犯後雖承認犯行,但因並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判刑6月,宣告之刑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得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高虹安恐丟新竹市長職務 二審今判誣告罪6月徒刑無緩刑
已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深綠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罪,一審台北地院判刑10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7月31日)上午宣判,改判6月徒刑,還可上訴。高虹安遭綠營推動罷免,7月26日投票結果出爐,不但同意票未達門檻,且遠低於不同意票,成為綠營大罷免大失敗的勝利者之一。雖然高虹安誣告罪獲二審輕判6月徒刑,不過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縣市長若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將由內政部公告解職即依法補選。因此,高虹安雖然逃過罷免,但未來誣告罪上訴最高法院後如果無法翻盤,很可能面臨解職命運。已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另在當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上訴二審後,高院預定9月30日辯論終結。
7歲童上課還在外玩耍 導師暴怒脫褲抽打臀部「遭判刑6月定讞」
新北市何姓前國小教師因2022年不滿7歲蘇姓學童上課鐘聲響後仍在教室外玩危險遊戲,被其他班級導師帶回教室,一時氣憤,竟當著全體同學面前,脫下蘇褲子,以塑膠條抽打蘇童臀部,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9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雖認為何體罰作法可議,犯後無悔意,但考量何在教導與照顧學童上仍有相當付出,不能因本案而全盤抹煞,22日改判何徒刑6月確定,希望給予何易服社會勞動,免予牢獄服刑機會。判決指出,何曾是新北市某國小教師,並擔任導師,2022年12月19日第三節上課時間,不滿蘇童及同學羅童在上課鐘響後還在教室外玩危險遊戲,未即時進入教室,並由其他班級導師帶回教室,竟在教室講台前強行脫下蘇童的外褲及內褲,並使用斷裂的呼拉圈硬質塑膠條抽打蘇童臀部1次,致蘇臀部瘀青。一審審理時,何否認犯行,但法官依據蘇童及同學證述,依傷害罪判處何男徒刑9月。案經上訴,高院審酌何沒有前科,僅因不滿蘇童於上課時間仍在教室外遊玩且由他班導師帶回教室上課,貿然傷害及侮辱年僅7歲蘇童,不尊重蘇童對於身體自主之權利,並已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犯罪手段可議。高院認為,何為蘇童的班導師,自當瞭解應允許學生有犯錯的機會,縱使蘇童因本案所受傷勢輕微,且加上何始終未能正視己錯,供稱現在已經一無所有、無能力與蘇童、蘇母和解,認何並無悔意。高院認為,何因本案遭停職迄今,無法覓得其他工作,但審酌何提出他與羅童父親對話紀錄、另與蘇母等其他家長對話紀錄及該班級家長群組之對話紀錄,何對於蘇童學習情況、蘇母之要求逐一反應、回覆,另也詳細向家長說明學童在校生活習慣情事,認為何在教導與照顧學童上仍有相當付出,不能因本案而全盤抹煞,改判徒刑6月確定,希望給予得易服社會勞動機會。
他吃飯突收通知「帳戶變警示戶」 一票過來人嘆:慘了
一名男子日前外出用餐時,意外收到銀行通知,才驚覺自己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戶」或「特殊交易戶」,當場崩潰。他隨即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求助,引發大量網友關注與討論,不少人也分享了相似經歷,提醒他務必盡快報警備案。原PO在貼文中表示,事發當下正與友人聚餐,突然接獲手機通知,內容顯示其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戶」,這突如其來的變故讓他驚慌失措,急忙上網詢問處理方式。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應,「幫忙轉錢、提款、出借帳戶、存摺還是提款卡?中了哪個?」、「如果不是真的詐的,若被起訴,理由通常是危機意識低,非故意幫助,然後就是判個3、4、5、6月,可以社會勞動,然後別去和解,和解頂多少1至2個月而已」。對此,原PO則坦承,曾經幫人轉帳。對此,網友嚴肅提醒,「幫忙轉帳就是接觸贓款,可能已涉及洗錢行為,依法恐被視為共犯,務必盡速報警」、「警示戶解除後還是會有記錄,你之後要在銀行用金融服務他們會限制你很多,甚至不給你使用,真的很麻煩」。不少網友也在留言區分享個人經驗,「我那時變成警示戶,5年都不能用網銀,只能親自跑臨櫃辦理業務」、「嚴重的話會鎖帳戶長達3年,信用卡、提款卡、網銀功能全面停用」、「還得另開薪轉帳戶才能領薪水」、「你最好先報警,因為你報警了,到時開庭你還有理由說你也不知道為何莫名奇妙在吃飯就變這樣了,很快就解開警示戶,不然你不報,繼續這樣等傳票,你到時辯駁的力道沒有很強」、「6/6剛做完筆錄 有夠麻煩,其他帳戶還會變衍生管制⋯」。也有民眾指出,帳戶遭凍結未必與犯罪有關,有可能只是因為帳戶長期未使用,例如「超過12個月未交易,又正好接到薪資入帳,系統就自動鎖帳」,提醒民眾定期使用帳戶以免遭控管。事實上,根據《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任何涉及協助處理來路不明資金的行為,例如幫忙轉帳或出借帳戶,都可能被視為洗錢行為而遭調查。若遭列警示戶,不僅金融帳戶可能遭凍結,還可能影響未來辦理貸款、信用卡、薪轉等金融業務,情況嚴重者甚至須進行筆錄與司法程序。
偵防車變家用Uber!「命員警當司機」載妻兒遊玩 台東警分局長被輕懲惹眾怒
前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因搭乘公務車接送愛犬而辭職,顯見外界對高官公車私用事件的零容忍態度。如今又爆出高階警官濫用警車接送家人,僅被輕懲,引發基層不滿。據《鏡週刊》報導,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長陳宏平被爆長期涉嫌公器私用,要求基層員警以偵防車接送其妻兒在台東觀光、飲食娛樂。根據台東分局一名員警提供的資訊,去年7月陳宏平指派員警駕駛偵防車到車站迎接從台南前來的妻子,隨後又共乘偵防車前往太麻里享受美食及咖啡,之後再回宿舍。同年暑假期間,陳宏平再次指派員警駕駛偵防車陪同妻兒參與下屬餐會,並在清晨4點驅車載送家人前往鹿野高台乘坐熱氣球,還要求兩名組長駕駛公務車隨行陪同。另一名員警也揭露,去年中秋節前夕,陳宏平妻兒再次到訪台東,5天期間陳派遣3名員警、巡佐擔任專屬司機,開偵防車接送往返車站、宿舍和遠至長濱、成功等觀光景點,甚至全家還參加派出所舉辦的烤肉活動。第三名員警則批評陳宏平濫用職權的情況猶如家常便飯,甚至可能涉嫌詐領加班費。面對基層檢舉後,台東縣警察局僅對陳記2支申誡,未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處分輕描淡寫,引發員警強烈不滿。據悉,陳宏平過去擔任台南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所長時,曾涉入富商翁茂鍾社會勞動案,去年5月遭監察院彈劾,但因時效問題未受實際懲處,去年1月調到台東任職。對此,台東縣警局回應稱接獲檢舉後,已由政風室進行內部調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最後不起訴結案,因此僅對陳宏平進行2支申誡處分,以作為內部管理警示。
狗狗疑似「熱到跳窗」從15樓墜落慘死 鄰居怒:飼主長期虐狗
俄羅斯莫斯科26日一隻德國牧羊犬疑似因長時間處於高溫陽台、無人照看,將身體探出15樓陽台窗戶後墜落,當場死亡。有鄰居指控飼主長期虐狗,且狗狗墜樓前曾不停哀嚎、掙扎,疑似在求救。對此,警方已介入,針對此案是否涉及虐待動物展開調查。綜合外媒報導,目擊者指出,事發當時這隻牧羊犬被困在高樓陽台,狗狗在陽光曝曬下不斷掙扎吠叫,試圖從金屬欄杆中逃脫,民眾見狀緊急報警,但狗狗卻在鑽出窗戶後,不幸從15樓墜落身亡。據了解,狗狗的飼主為一對夫婦所養,飼主辯稱,當天早上她出門上班,把窗戶打開以便通風,沒想到狗狗會意外墜樓,「我們當時不在家,牠喜歡追鴿子,可能是追著鳥跑到陽台上了」。不過,該大樓管理員葉蓮娜(Elena)表示「我親眼看過她踢狗、打狗,甚至冬天把狗綁在超商門口一整夜」。也有鄰居阿納絲塔西婭(Anastasia)透露「狗狗的後腿早就有傷,走路常常一跛一跛的,根本不會自己跳下去」。還有多名鄰居反映,他們曾多次看到這對夫妻喝醉後毆打狗隻,也有人曾目睹飼主在公共場合虐打狗隻。另外有影片顯示,約一個月前這隻狗曾被拴在商店外的垃圾桶旁獨自過夜。而這對夫婦還養了另一隻鬆獅犬,也經常在街頭亂晃,幾乎沒人管。俄國律師盧涅夫(Daniil Lunev)表示,若確定飼主虐狗屬實,將依俄羅斯刑法《虐待動物罪》起訴,最高可處8萬盧布(約新台幣3萬元)罰金、360小時社會勞動服務,或最高3年徒刑,若有未成年孩童目睹虐待行為,刑期將會加重3至5年。目前警方已針對是否涉及動物虐待,展開進一步調查。
嫌買麵包挑太久!父抓狂「狠踹4歲女、推倒2歲兒」暴走下場曝
台南43歲吳姓男子去(2024)年11月21日帶著4歲女兒、2歲兒子買麵包時,因為女兒選購麵包遲疑等問題,竟情緒失控,對女兒以掌摑臉、再腳踹,又將兒子及所坐推車一併推倒,路人見狀上前保護安撫2童及報警,警方到場將吳男逮捕送辦。台南地方法院今天(14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3月,得易服勞役。可上訴。案發後,警方將吳男的女兒、兒子一起送醫院治療及驗傷,發現他的女兒左臉、前胸有紅痕、右膝、左膝擦挫傷;兒子背部、臉部擦挫傷,依現行犯逮捕送辦。吳男坦承,他對女兒掌摑臉部及腳踹,但未推倒兒子所坐推車,女兒左、右膝的紅腫傷痕不是他所踢傷。台南市政府社工及警方對吳男提出指控,並有成大醫院受理2童家暴事件的驗傷診斷書、女兒受傷照片,以及警員密錄、監視器畫面佐證,檢察官認定吳男涉及對女兒、兒子的家暴案件事證明確。檢方起訴指出,雖無證據顯示吳男涉及長期凌虐2童,也沒有通報指2童身心健全或發育已受妨害,無法認定吳男所為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依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起訴請求加重其刑。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與2童為親子關係,對身心尚未發育完整的兒童,吳男本應克制自身的情緒,以細心、耐心對待,竟僅因女兒在選購麵包時遲疑不定等問題,即以逾越父母懲戒權傷害2童,侵害2童身體,恐對於2童在成長過程中造成負面影響,依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所造成傷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得依規定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台南男3度酒駕遭逮!檢方不允許易科罰金 法官「撤銷原處分」原因曝
吳姓男子5年內3度酒駕被法辦,第三次被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但檢方以如准予易科罰金將難收矯正之效,不准易科罰金處分入監服刑;吳男不服聲明異議,台南地院認為,檢方並未具體說明吳男「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維持法秩序」的理由,裁量權的行使有瑕疵,裁定撤銷不准易科罰金。檢方將於收到裁定書後,再研議是否抗告。裁定指出,吳男2020年8月、2022年3月分別因酒駕被台南地檢署處分緩起訴,以及台南地院判刑2月執行易科罰金完畢後,2024年10月再因酒駕被法院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執行時,因檢方以他5年內3度酒駕不准易科罰金,處分需入獄服刑;吳男不服向台南地院聲明異議,主張家中還有80歲阿公及輕微中風的父親,另有在養護中心的舅舅,一個月要支出2至3萬元費用,還有房租2萬元,只有他能幫母親分擔開銷,入監將沒有收入,希望能易科罰金。法院認為,是否准予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檢察官固然有選擇裁量權,但裁量權不能恣意而為,仍應受《刑法》第41條第1項「除因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外,原則上均應准予易科罰金」的約束,不宜過於嚴苛。法院表示,執行檢察官應依具體個案,考量犯罪特性、情節及受刑人個人特殊事由,包括對於受刑人家庭、生活,及其家人是否產生難以維生重大影響等,綜合評價裁量後,始得「例外」否准受刑人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另外,法務部為避免各檢察署就酒駕再犯發監標準寬嚴不一,衍生違反公平原則的疑慮,2013年6月已由高等檢察署研議統一酒駕再犯發監標準原則報法務部准予備查,准予易科罰金的標準,包括「吐氣酒精濃度低於0.55mg/l,且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異常駕駛行為、犯罪時間已逾3年」等;吳男雖然第三次酒駕,但距離第一次酒駕的時間已逾4年,且此次測得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48毫克,也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或重大妨害公務。法院強調,檢方並未具體說明何以認定吳男「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維持法秩序」的理由,難保沒有裁量權行使瑕疵,應撤銷檢方不准吳男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的處分,另為妥適的處分。
可愛紅貴賓獨自閒晃遭惦記 彰化機車男出手「抱走」遭判55日拘役
彰化縣埔心鄉近日發生一起偷狗案件,有性騷擾前科的施姓男子在路上抱走一隻有主的紅貴賓,後續因此遭到警方逮捕。經法院審理後,施男因累犯前科遭判處拘役55日。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施男先前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後續於2024年3月28日透過社會勞動完成刑期的抵銷。但在刑期結束僅兩個多月後,施男於6月14日清晨5時31分騎著摩托車,在行經埔心鄉太平路與東平路口時,看到一隻紅貴賓獨自在馬路行走。由於該犬外觀乾淨可愛,明顯是有受到主人的良好照顧,但施男卻惦記上這隻狗,趁四下無人之際,直接將狗抱起放上機車上快速離去。後續紅貴賓的主人張姓女子發現愛犬並未依照平日習慣返家後,立即調閱鄰居監視器畫面,在確認愛犬遭人偷走後便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很快就將施男逮捕歸案,並找回失竊的紅貴賓犬。法院審理時認為,施男在刑期結束5年內再度犯下竊盜罪,依照《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屬於累犯,因此必須加重刑罰。但考慮到他在犯案後坦承罪行,並且歸還犬隻且與失主達成和解,法院在量刑時予以酌情減輕。最終法院判除施男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仍舊罰不怕!酒駕致死判太輕 難以遏止犯罪
近年酒駕頻傳,造成不少家庭破碎,依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檢察官偵結的20多萬名酒駕犯中,累犯有3.6萬人,法院判決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平均刑度為18.3個月;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平均刑度為37.8個月。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量刑刑度連法定刑一半都不到,刑度過輕,恐怕難以遏止酒駕犯罪。據統計,近5年全國地檢署酒駕案件偵查終結有犯罪嫌疑者逾20萬人,其中酒駕初犯者18萬6392人,占83.3%,2犯者2萬7711人,占12.4%,3犯以上者9560人,占4.3%,可見酒駕累犯問題嚴重。此外,全國地檢署執行科統計,近5年酒駕案件短期自由刑得易科罰金人數計18萬9669人,其中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占7成3,聲請易服社會勞動1萬9185人,占1成。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8570人,不准比率為6.2%,呈上升趨勢,自2019年2.7%上升至2023年14.0%,為近5年最高,原因是檢察官對於判決有罪確定者從嚴審核,對於酒駕累犯或情節嚴重者不准易科罰金所致。近5年執行酒駕案件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20萬4867人,其中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占95.9%,平均刑度為3.6個月;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以判處1年以上至2年未滿占61.4%較多,平均刑度為18.3個月,只有4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占45%,平均刑度37.8個月,只有145人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現行《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對酒駕案量刑偏輕,刑度大多未達法定本刑一半,恐給予酒駕者僥倖心理,難以遏止酒駕犯罪。(開車不喝酒 酒後不開車)
缺錢花用!他「偽造前妻簽名」領走女兒70萬元教育基金 將被關半年
屏東一名王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偽造了陳姓前妻的簽名,到郵局領走未滿12歲女兒的70萬元的教育基金,在被前妻發現後,便遭報警送辦。經過屏東地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易服勞役及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陳女婚後曾為女兒於70萬元,準備未來用作教育基金,但在1年過後,王男因急於用錢,在未得到陳女的同意或授權下,私自拿走存摺、印章、身分證件、同意書等,更偽造對方簽名,準備至郵局把存款領走。另外,王男還事先打電話聯繫一名不知情的女性友人,央求對方佯裝前妻的名義回復郵局人員,最終成功解除定存,將女兒的教育基金存入自己的帳戶,詐得共70萬元。後來,事情遭前妻陳女抓包,便向警局報案提告。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尚值青壯年,李應依循正途獲取穩定收入,卻因一時需要用錢,選擇去偽造前妻簽名,此舉不但未盡到身為父親照料子女的責任,甚至侵害到子女的利益,並對金融交易管理的正確性造成危害。法官進一步指出,考量到王男已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前妻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王男6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仍得請求易服社會勞動,全案可上訴。
Joeman捲大麻風暴8個月 記錄片揭心聲:最痛苦是「面對她」
網紅Joeman(翁雋明)2023年11月因為吸食大麻遭新北市刑大逮捕,此後事業一落千丈,不僅代言、合作案紛紛泡湯,還要賠償廠商損失,就連基本盤的影片瀏覽量也狂掉。他31日在YT頻道上傳一支紀錄這8個月來點滴的記錄影片,不僅揭露自己在醜聞曝光後的心情與損失,也告誡大家,「大麻在台灣為二級毒品,持有、吸食、轉讓跟販賣都有很重的罪,切勿以身試法!也不要有任何僥倖心態!」在這支影片中,Joeman回憶事發當天情況,他記得當天上午9點原本約好有一個夢寐以求的商案洽談,結果才早上7點就聽到門鈴聲,一打開門便發現4個警察拿著錄影機、給他看搜索令。而他當時心想:「怎麼知道我家有?」、「我完蛋了、我人生毀了!」。Joeman還在影片中表示,因為呼麻事件,自己損失了9成商案,並且連同損失帶賠償,支出接近2千萬元。不過最痛苦的一件事情,其實是打電話告訴母親這件事。他表示,消息曝光那天,他得知當天下午5點半新聞就會發布。他心中一直掙扎到事發前5分鐘,才終於下定決心打電話通知母親。母親聽到後消息之後的反應讓他感嘆苦笑,「感覺到她想罵我,但罵二三句開始擔心我、罵二三句開始擔心我……」翁母則表示,自己最擔心的是兒子被打擊到連爬起來的力量都沒有,但又不敢問他,「因為一問他就崩潰。」Joeman自述,醜聞爆發後超過半年以來,自己的人生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這半年來我經歷了公眾輿論、商案損失、精神崩潰跟深深的自我懷疑,感謝我的家人與親友接住我,也感謝我工作室的夥伴陪我走到現在,也謝謝每位還願意觀看我影片的人,希望能用這支影片告誡大家,大麻在台灣為二級毒品,持有、吸食、轉讓跟販賣都有很重的罪,切勿以身試法!也不要有任何僥倖心態!」影片發布後,有網友留言:「麻哥,太狠了,連自己都蹭!」,但也有網友給予相對正面的回應:「你做錯事就是要面對司法,面對商業與名譽損失的代價,才知道你做了這件事情有多糟糕。不幫你加油,希望你能真的悔改了!」、「這部感覺是要放在頻道一直提醒自己不要犯錯的影片,順便提醒其他人,只能說拍的很好。」還有網友表示:「我也正在因為自己做錯事而在服社會勞動,但也感謝老闆還讓我保有全薪的工作,身邊的知心朋友也幫我加油,至於另一半看來是不太能體諒了,只能告訴自己一定要站起來!看你這一部真的哭好慘,完全可以感受這種人情冷暖,這段日子真的很難熬很難熬。」
垃圾車「手煞沒拉緊」滑坡慘釀禍 1人卡車底受困
嘉義縣民雄鄉前(8)日下午發生嚴重的車禍事故,35歲男子為了服社會勞動役,在路邊清掃垃圾時,卻慘遭垃圾車追撞,突如其來的事故,導致男子一時措手不及,慘遭滑坡的垃圾車追撞而不幸受困車底,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協助並將其送醫救治,詳細釀禍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當時,男子為了服社會勞動役,在路邊協助清運垃圾,一台垃圾車卻疑似因手煞車為拉緊加上停於邊坡旁,導致整台車開始滑下坡,但男子因專注於清掃並未注意有車輛正急速逼近,一時來不及閃避便慘遭垃圾車輾過,男子也因此受困於車底,動彈不得。警方獲報後火速趕抵現場協助,先是緊急疏導維護交通治安,並緊急將受傷男子送醫救治,所幸並無生命危險,而全案詳細釀禍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
屢教不改!4次酒駕累犯竟以「流浪狗貓」求情 法院拒絕再度寬大
新竹林姓男子因酒駕肇事,被判處有期徒刑4月,去年10月台中地檢署執行發監時,林男竟然提出希望能申請社會勞動、繳罰金等方式懲處,還辯稱家中有毛小孩無人照顧,期盼法院再給予機會,新竹地院發現林男已是第4次酒駕,且酒測值高達0.53,累犯次數過高,明顯無悔改之意,因此毅然駁回其聲明異議。據悉,去年10林男酒後駕車撞上前方等紅燈的營業貨運曳引車,事後林男辯稱自己喝完酒後還休息4個小時,醒來時認為自己早已醒酒才上路,並聲稱撞車純屬疲勞駕駛所致,與酒駕無關。未料警方依規定酒測,結果竟高達每公升0.53毫克,明顯超標。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確定在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去年10月執行發監時,林男卻以家中有3隻流浪狗貓需要照顧,且其中有1隻受傷為理由,希望藉此花招逃過入獄服刑,懇求法官再給予1次機會。檢察官審酌林男已查獲4次酒駕犯行,查前3犯曾分別予以易服勞役、易科罰金之機會;然而,林男復犯4次酒駕,顯然惡性難改並無謹記警惕,若不給予重罰難以達到收矯正之效果並維持法秩序,法院因此不准予易科罰金,新竹地院法官指出,對於林男針對台中地檢署執行指揮的聲明異議,新竹地院最終裁定駁回。
到處都是減肥陷阱! 甜點、米飯控如何與頑固脂肪分手?
「台灣到處都是美食陷阱!」漢堡、薯條、甜點人人愛,上演愛恨相殺、脂肪糾纏不清的戲碼。天晟醫院纖體天成體重管理與代謝手術中心主任徐光漢表示,根據國健署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 ,身體質量指數(BMI)>25就屬過重或肥胖,應及早控制體重。而對於肥胖最常見的原因:「不忌口」與「壓力進食」族群,現也有最新藥物能降低食慾與飢餓感,大噸位的肥胖者也能以減重手術配合行為改善,甩開肥胖!戒不掉的甜點米飯 恐是「糖上癮」「請問醫師,我年紀輕輕才30多歲,健檢紅單就算了,怎麼會檢驗出糖尿病初期呢?」-微胖女孩 其實並不意外,亞洲人以米飯為主食,尤其以往農業社會勞動力高,對於米飯的需求更高,也深深影響亞洲飲食文化。加上現代人工作壓力大與飲食西化,若攝取過多精緻澱粉與糖份,血糖控制不佳、三酸甘油脂過高,更進一步形成脂肪肝── 現代疾病「糖胖症」叩門,三高風險大攀升。徐光漢醫師表示,許多民眾都沒注意到飲食出了問題,偶爾的刻意少吃並無法解決長久養成的飲食壞習慣。如果留意到特別愛吃某類食物,或是整天都在覓食,這些都是「食物成癮」的徵兆。例如餐餐離不開澱粉、國人熱愛的反式脂肪甜點、過度調味料或重口味美食,都是當代肥胖元凶。為什麼人們會對這類食物又愛又恨?原因在於糖份能刺激「腦內啡」讓人快樂,宛如毒癮。尤其食品工業技術下,添加過度糖份來增加食物適口性已是常態,如何正確飲食、控制入口分量,成為減重民眾熱門討論話題。對於嘴饞、壓力進食者,醫師也建議可以尋求專業醫療管道,例如減重專科、家醫科、新陳代謝科,或住家附近的減重門診,輔佐中樞神經控制性的雙機轉口服減重藥物,降低對特定食物的攝取。體重降不下來 三高又泡芙身材?根據國健署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代謝症候群有五大危險因子,包含: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及二害(腰圍過粗、好的膽固醇不足。5項中符合其中3項則代表有代謝症候群。其中,以「腹部肥胖」的風險最高,而這也是診間最常看到的案例。徐醫師表示,根據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建議,一、控制體重避免肥胖病;二、BMI>25屬於過重或肥胖,若有肥胖症建議積極治療;三、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國健署建議規律運動,多吃蛋白質、纖維素,少吃澱粉、糖分、高脂肪跟高鹽分食物;四、對特定飲食例如糖、澱粉等食物成癮,屬於精神依賴,此時可用藥物輔助減重。1. 飲食運動「變胖容易減重難」,減重原則為少吃多動,限制攝取高油高鹽高糖等高熱量食物,同時改變生活型態,搭配規律運動。體重只要減輕,三高也能隨之改善。2. 減重手術一旦BMI≧37.5重度肥胖,或BMI≧32.5且合併高危險併發症患者,健保有給付減重手術。根據美國減重代謝外科醫學會(ASMBS)及國際減重代謝外科醫學聯盟(IFSO)2022年發表「最新外科治療建議準則」,亞洲人BMI> 30kg/m2、及BMI>27.5-29.9kg/m2合併相關併發症,符合手術治療條件。醫師提醒,亞洲人多屬中廣型肥胖,「比起歐美族群人種更容易出現傷害健康的代謝症候群,若BMI> 30已合併高血脂、高血糖、高血壓等等症候,應需考慮接受手術治療,若BMI>27.5合併藥物控制不理想的糖尿病,依照國際標準也應考慮手術治療的方式。」3. 藥物治療「有點胖但不至於嚴重到要開刀」,是人數最多的族群,建議積極控制飲食與運動。但不少人難以堅持,進一步可使用藥物治療。徐光漢解說,目前食藥署核准減重藥物主要包括雙機轉口服減重藥物(減少糖、精緻澱粉攝取,降低食慾與飢餓感)、腸胃道脂肪分解酵素抑制劑(促進排油便、減少脂肪吸收)、腸泌素(增加飽足感、促進胃排空)。每種藥物的效果與副作用不同,適合不同的族群使用,例如診間常見:(1) 愛吃甜食、下午茶,又離不開飯麵米食者(2) 工作日夜顛倒飲食時間不固定(3) 餓過頭又暴飲暴食者(4) 肚子飽但心理上仍感到嘴饞者使用雙機轉口服減重藥物可抑制大腦中樞神經,降低「糖上癮」依賴。網路迷思多 精準治療甩開肥胖Q:動手術或吃藥可以消除內臟脂肪嗎?A:門診不少病友體檢有脂肪肝,不僅會造成三高,嚴重恐演變成肝硬化、肝癌。提醒民眾少吃白米等精製澱粉,多攝取海鮮與豆類等優質蛋白質,從根本上消除內臟脂肪。如無法抑制口慾,亦可尋求專業醫療管道,輔佐雙機轉口服減重藥物。Q:減重療程多久見效?會不會很貴或復發?A:手術最快2天1夜即完成,隔天可上班,復胖與致死率低;藥物治療約需3個月見效,每月自費約數千元。不過須注意,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減重方式不會復胖,無論做了減重手術或是使用藥物,飲食仍然高糖、高鹽、高脂肪的話,還是會復胖。Q:我適合哪種減重療程?A:若已經到病態性肥胖建議進行手術,使用藥物治療者則會根據飲食習慣、生活型態來擬定治療方式,例如糖上癮等精神性進食適合用中樞性神經控制劑。民眾可尋求專業減重中心,由醫師、營養師、個管師組成團隊,加上精密的測量儀器,從「肥胖分型」開始,幫助患者告別肥胖。
痛毆高嘉瑜判刑入獄不能易科罰金 林秉樞聲請異議遭駁回
立委高嘉瑜2021年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強拍裸照,林被依傷害罪判刑8個月,另犯妨害祕密、恐嚇等罪合併判有期徒刑2年2個月,曾聲請易科罰金,執行檢察官不同意聲請,亦不准易服社會勞動,10月6日已入監執行。林秉樞認為檢察官執行指揮違法不當,聲明異議,新北地院日前裁定駁回,仍可抗告。新北地院指出,林秉樞因感情糾紛,對徐姓前女友施暴,遭判處拘役40天,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應接受檢察官指定6小時法治教育。緩刑期間,林秉樞不知悔改,再對高嘉瑜施暴持續達2個月有餘,而且並非偶發1次,顯見知法犯法,還屢屢再犯,藐視法紀心態實屬惡劣。林不僅未因給予緩刑而有所收斂,又以相同犯罪手法,侵害女子身體、人格、隱私及名譽,迄今未與對方和解或獲取原諒,造成其精神恐懼、焦慮等負面情緒。更未坦承全部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耗費司法資源。新北地院表示,即使林秉樞自稱患有糖尿病酮酸中毒等疾,且須照顧患病父親,由於應執行有期徒刑達2年2月,刑期非短,涉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加重誹謗等12罪,均為故意犯罪,惡性程度不低、守法意識低落。新北地院說,檢察官審酌,若准許林易科罰金,不免讓林心生「只要有錢繳納罰金,即可恣意犯罪而不用坐牢」偏差觀念,而有害矯正功能。檢察官全盤考量,若不入監執行,難收矯正之效,決定不予准許易科罰金。
單親媽外出工作將5歲女兒脖子栓鐵鍊關浴室! 遭判刑3個月無奈喊冤
高雄一名李姓單親媽媽,為了上班賺錢,又怕5歲女兒獨自在家會出事,竟把她用鐵鍊套在脖子上關在浴室不讓她亂跑。沒想到女兒卻在她出門後大聲呼救,引起保全注意,最終警方破門救人,母親也因此被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徒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根據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30歲李姓女子和5歲女兒居住在鹽埕區一處套房內,而在2022年10月15日當天中午12點40分左右,李女準備出門工作,但因為擔心5歲女兒獨自在家無人看管,會跑去超商偷東西或去管理室搗蛋,於是找來一條鐵鏈綁住女兒脖子,並將鐵鍊固定在浴室淋浴間門上方的橫桿。沒想到在李女出門後,女童不斷向浴室氣窗大聲呼救,而大樓保全員聽到呼救聲後前往查看,女童發現有人理會便大喊:「阿伯救我」。當下保全因無法進入屋內立即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找來鎖匠破門,順利在浴室裡救出被李女栓住的女童。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女坦承犯行,表示因為無法將女兒帶至工作場所,百般無奈之下才會把女兒鎖起來。法官卻認為,李女的行為不思尊重幼童身體及意思決定自由,更可能致被害人身心靈受到傷害,所為實有不該。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刑3個月,且因兒少法加重刑期2分之1後,屬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但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全案仍可上訴。
幫母洗錢遭爆在監「享特權」 陳致中改調外役監結果出爐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幫忙母親吳淑珍海外洗錢被判刑1年定讞,今年5月11日入監服刑,陳致中日前遭爆料在監「享特權」,並計畫申請改調外役監坐「爽監」,但是據了解,陳致中因在期限內未向獄方提出申請,因此8月將公布的外役監名單確定沒有陳致中。外役監遴選日前爆發爭議。信義區夜店殺警案被告易寶宏,因刑期過半獲轉調外役監,引起外界一片撻伐之際,陳致中也遭爆料,在監獄內獨囚1室,還購買掌上型電視,甚至每天都有放風、還有曬衣時間,坐牢宛若度假。高雄第二監獄緊急澄清,陳致中剛入監時,評估其身心狀態,認為當時並無適當人選配房雜居,所以短暫配住單人舍房;不過目前已經將他轉到3人舍房,有2名收容人同舍房,至於放風、曬衣、購買掌上型電視等,全都依照規定辦理。陳致中因在父親陳水扁、母親吳淑珍所犯龍潭購地弊案與南港展覽館弊案中,被控與妻子黃睿靚共同掩飾父母犯罪所得美金816萬餘元(折合台幣約2.5億餘元),最高法院依洗錢罪判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陳致中已於5月11日到高雄第二監獄服刑。另陳致中曾於2011年因在國務機要費中聽媽媽吳淑珍的話作偽證,被依偽證罪判刑3月定讞,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他到高雄監獄教受刑人英文,執行滿546小時結案,因此他在獄中以洗錢罪、偽證罪2案請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陳致中應執行1年2月。高雄第二監獄表示,陳致中跟家人討論後,已決定不到外役監獄,即便要申請轉外役監,也是要依照相關規定,不可能提早申請。據了解,全國監所的外役監移轉作業定期舉辦,本次7月申請已結束,通過者可在9月調往外役監,但陳致中本次並未申請,依規定,陳致中仍可在10月提出改調外役監服刑的申請,通過者可望在12月到外役監,屆時除了表現良好可獲得返家探視假之外,在外役監每待一日可縮短(折抵)更多刑期,若轉調外役監,可能因此提前刑滿出獄,免除另外申請假釋受保護管束的問題。
又是家暴!小一生遭狂毆連「生殖器」都瘀青 老師通報狠心繼父下場曝
嘉義市一名小一男童今年年初被繼父以掃把、衣架、拳頭施暴,造成男童全身傷痕累累,連陰莖、陰囊都出現瘀傷,學校老師看不下去,向嘉義市政府通報後,男童已被安置,而這名出手狠心的繼父近日被嘉義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指出,男童出生就由外祖父母照顧教養,去年8月要上小學,才由母親、繼父接回同住,但繼父卻以男童偷東西、說謊為由需要管教,陸續在今年1月25日晚間、2月9日上午及下午,持掃把、衣架和以拳頭等方式毆打男童。繼父下重手施暴,導致男童全身傷,嘉義基督教醫院的家庭暴力驗傷診斷書顯示,男童左額頭圓形傷口、雙下眼瞼瘀血、臉頰挫傷、左肩抓傷、右肩陳舊傷口、胸廓擦挫傷、腹部挫傷、後背挫傷疑似棍棒傷、左、右臀挫傷、左、右上臂瘀傷、雙大腿疑似指甲痕、瘀傷及疑似棍棒傷、雙下肢多處瘀傷、陰莖、陰囊瘀傷。檢方依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罪嫌,又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同法第112條規定,要求法院加重其刑2分之1。法院審理時,繼父經傳喚未出庭,但已在安置裁定審理程序中坦白承認,加上有通常保護令、家庭暴力驗傷診斷書、被害兒童傷勢照片等佐證,法院合議庭裁定簡易判決處刑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但不得易科罰金,可服社會勞動、可上訴。嘉義市社會處長李思賢表示,男童家暴案是半年前的事,當時一接到學校通報,社會處馬上啟動緊急保護安置,期限後又向法院申請繼續安置,目前男童由親屬安置照顧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阿扁之子陳致中連犯兩罪確定了 高院定執行刑1年2月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協助母親吳淑珍洗錢,日前遭最高法院依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讓他的高雄市議員職務沒了,陳致中上月11日下午到高雄地檢署報到,被檢方發監執行。由於他另犯偽證罪,已被判刑3月確定,另聲請定執行刑,高等法院裁定執行刑為1年2月。高院認為,陳致中所犯偽證罪、共同有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之罪質、侵害法益、犯罪情節都不同,且犯罪時間也樣不一樣,彼此間責任非難重複程度低,兼衡陳致中對量刑表示無意見,暨貫徹《刑法》量刑公平正義理念,定其應執行1年2月,還可抗告。陳致中在國務機要費案中,依吳淑珍指示作偽證,2011年遭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定讞,法官安排他到獄中易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他日前被依洗錢罪判刑確定後,檢察官依陳致中請求向最後事實審之高院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陳致中2010年當選縣市合併後第1屆高市議員,不到1年因偽證案判刑3月確定後遭解職,事隔10多年後,陳致中又因官司二度被解職。由於民進黨主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三讀通過,前總統陳水扁不滿兒子陳致中因洗錢案入獄,未來將無法再參選,政治生命等於遭判死刑,扁先前放話法案通過「抗議布條如影隨形」也無效,還說要「死諫」。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回應表示,了解陳水扁心情,「他要怪我,我也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