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區
」 柯文哲 京華城 民眾黨 小草 北檢毛嘉慶不滿被驅離喊怒告強制罪 警依「警執法」舉牌告知權宜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今早抵北院。而媒體人毛嘉慶舉牌現身北檢鬧事,警方依警執法27條將其驅離。媒體人毛嘉慶稍早出現在北檢北院門外,舉牌抗議,他指出北檢北院有支黨部,高喊黨委書記出來面對。不過由於毛嘉慶舉牌抗議的位子為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因此也上前勸說毛離開管制區,沒想到他竟拒絕離開管制區,還放話要對警方提告強制罪。警方舉出執法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警察行使職權時,為排除危害,得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或禁止進入。」,依法將其驅離,並無違法情事。
媒體人毛嘉慶北檢禁制區內舉牌抗議 遭警強制撤離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不服裁定,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稍早,媒體人毛嘉慶5日出現在北檢門口,舉牌抗議,不過由於其在集會遊行禁制區內,遭到警方強制撤離至非管制區內。媒體人毛嘉慶稍早出現在北檢北院門外,舉牌抗議,他指出北檢北院有支黨部,高喊黨委書記出來面對。不過由於毛嘉慶舉牌抗議的位子為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因此也上前勸說毛離開管制區,惟毛嘉慶仍堅持自己只是站在路邊,拒絕離開管制區。警方眼見勸說未果後,也當即強勢上前將毛嘉慶強制撤離至管制局外,毛嘉慶則不斷強調自己只是站在路旁,卻遭到警方強勢撤離。
柯文哲明再戰羈押庭!傳強碰「綠色法官」北院回應了 北市動員4百警待命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獲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4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據了解,柯文哲羈押庭預計明(5日)上午9時30分開庭,然而值日法官呂政燁過去曾被已故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是「綠色法官」。對此,北院稍早發出聲明澄清。針對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檢方抗告一案,高等法院今日開庭,合議庭認為,根據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之供述、證人邵琇珮之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柯文哲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之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且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高院表示,綜合以上情狀,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是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因此裁定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據悉,柯文哲羈押庭預計明天上午9時30分開庭,值日法官為呂政燁。值得注意的是,施明德生前曾在臉書透露,他過去與王世堅的毀謗案遇到呂政燁,對方自稱是「綠色法官」,還嗆聲「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對此,北院今晚澄清,過去已公開說明,相關情節均非事實,盼外界留給值班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另一方面,北市警方接獲情資,民眾黨將動員前往北院及小南門周邊陳抗,因北院為集會遊行禁制區,所以民眾黨改申請愛國西路北側、從延平南路至博愛路段集會,目前已調集中正一、大同、北投及松山等4個分局共400名警力,準備於明日上午7時前往集會遊行現場進行維安工作,避免意外發生。
地檢署外聚集聲援違法 台權會:禁制區規範已過時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檢察官訊問及聲押,支持者在臺北地方檢察署前聚集聲援,引發在《集會遊行法》禁制區集會的爭議,甚至批評台北市長蔣萬安無作為。台灣人權促進會4日指出,所有人民皆擁有表意自由的行使空間、同時承擔對其言論的批判;禁制區集會已是常態,雖然國民黨的馬英九、民進黨的蔡英文,在其在野期間都曾承諾修改《集會遊行法》,但一旦權力在握,就不願鬆手,呼籲儘速修正《集遊法》,保障街頭空間能讓所有人多元發聲台權會指出,1988年《集會遊行法》的立法,是國民黨政府在解嚴後所故意留下,用來箝制公民政治自由空間,該法律除了在2002年增加禁制區地點以外,36年間幾未變動其原始的威權法律框架。前總統馬英九、蔡英文在野期間都曾承諾修改集遊法,卻都未在其執政後兌現承諾。「和平集會自由不論其地點、時間的集會形式,都受到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台權會指出,基於集會遊行的本質「讓人民以自己肉身,在公共空間直接表達訴求」是言論自由本質的展現。這也是「公政公約」第21條規定,只要是和平的集會,不論其地點、時間等集會形式,都應該受到公約保障的精神所繫。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20年十分明確地論述保障集遊權的具體細節,更在第56點表明「一般應避免將法院、議會、具有歷史意義的地點或其他官方建築等場所的周邊指定為不得舉行集會的區域,因為這些是公共空間。凡是對在這些場所之內和周邊集會的限制都必須有明確理由和嚴格界定。」台權會舉例,該會對協助的個案當事人,在開庭期日於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外,還包括至行政院大門前召開記者會從事政策倡議、聲援個案繞行總統府等行動等,皆在禁制區內舉行。在集遊法制未臻完善的現制下,地方警察也能逐漸學習與抗議群眾現場協調,此種執法實態也顯示,警察判斷在不危害「安全」之餘,讓人民完整表達訴求,更有助於降低後續政治爭議。台權會會認為,即便有管制的正當性,也應在個別法規中清楚規範其管制範圍、並依比例分層規範可從事與不可從事之行為,以維安規格屬最高等級的總統府為例,其安全管制應回歸至維安部屬之《特種勤務條例》、《要塞堡壘地帶法》等,並慎重處理法律之間競合問題,萬萬不可以國安為由,一概限制人民之集會遊行自由。縱機關建築物有安全考量,也應在該空間管理人管制權限範圍內,考慮是否附加路障、圍欄等設施,而非一味劃定「禁制區」,向外擴張、進而剝奪日常行人本可自由行走的道路等公共空間。台權會指出,將異議者強力排除於集遊空間外,顯然將傷害民主社會發展的根本,在民主逐步深化的現階段社會,人民更需習慣集遊表意、習慣與相左的意見共存;在此同時,法制更應該跟上人民的腳步,完善民主社會所需的權利保障建設,唯有確保街頭空間,讓所有人能多元發聲,才能建構民主問責的堅實基礎。
小草包圍北檢遭舉牌 黃國昌現身:要最簡單的公平正義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柯文哲的支持者1日號召群眾前往包圍北檢;對此,中正一分局也在上午10時5分第一次舉牌,對小草宣告集會遊行違法。而稍早黃國昌也現身北檢對支持者喊話,「要的就是一個最簡單的公平正義」。柯文哲支持者在北檢外聲援。(圖/劉耿豪攝)中正一分局稍早舉牌時指出,因群眾於北檢外圍舉辦集會遊行,根據集會遊行法第6條所列,北檢北院為集會遊行的禁制區範圍,除經禁制區主管機關核准外,無法依規定申請集會;惟依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警方尊重群眾表達言論之自由。而黃國昌、柯美蘭、陳智菡與黃靜瑩等人稍早也現身北檢,對著支持者喊話。黃國昌指出,此次訴求要的就是一個很簡單的公平正義,「堅持司法程序的正義,這是每一個台灣公民要共同捍衛的基本人權底線。」
小草號召包圍北檢遭舉牌警告 柯文哲志工團執行長嗆:要辦就來辦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8月30日遭檢廉搜索後,歷經12小時詢問,8月31日凌晨抵達北檢複訊,不過柯文哲因拒絕夜間偵訊,遭到檢方當庭逮捕,聲請提審被駁回,北檢對柯文哲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的支持者1日號召群眾前往包圍北檢;對此,中正一分局也在上午10時5分第一次舉牌,對小草宣告集會遊行違法。而柯文哲志工團執行長李逸明也在稍早的宣講中怒嗆,「要辦就來辦」。中正一分局指出,分局依集會遊行法第26條規定,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權利與其他法益之均衡維護,已針對活動主持人李逸明實施2次書面勸導;惟李民本日仍持續動員舉辦活動,故由分局長張嘉煌於1日10時5分第一次舉牌警告。目前由4個分局中正一、北投、大同、松山共100名警力支援,若群眾仍持續聚集,不排除將支援警力提升至330名。對此,針對中正一分局舉牌警告違反集會遊行法一事,柯文哲志工團執行長李逸明也在稍早的宣講中怒嗆,「民進黨當初有多反對集會遊行法,現在竟然要用集會遊行法來辦我們,要辦就來辦。」中正一分局也指出,因群眾於北檢外圍舉辦集會遊行,根據集會遊行法第6條所列,北檢北院為集會遊行的禁制區範圍,除經禁制區主管機關核准外,無法依規定申請集會;惟依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警方尊重群眾表達言論之自由。
小草號召包圍北檢!法院集會遊行禁制區 中正一舉牌警告「行為違法」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8月30日遭檢廉搜索後,歷經12小時詢問,8月31日凌晨抵達北檢複訊,不過柯文哲因拒絕夜間偵訊,遭到檢方當庭逮捕,聲請提審被駁回,北檢對柯文哲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的支持者1日號召群眾前往包圍北檢;對此,中正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也在上午10時5分第一次舉牌,對小草宣告集會遊行違法。中正一分局指出,因群眾於北檢外圍舉辦集會遊行,根據集會遊行法第6條所列,北檢北院為集會遊行的禁制區範圍,除經禁制區主管機關核准外,無法依規定申請集會;惟依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警方尊重群眾表達言論之自由。中正一分局強調,為維護台北地方檢察署及法院機關安全,避免影響案件偵審過程,本分局調派必要之警力於現場執行機關安全維護;另經請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為免引發抗爭,原則採柔性處理,如有脫序行為則依法究辦。中正一分局指出,分局依集會遊行法第26條規定,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權利與其他法益之均衡維護,已針對活動主持人李逸明實施2次書面勸導;惟李民本日仍持續動員舉辦活動,故由分局長張嘉煌於1日10時5分第一次舉牌警告。目前由4個分局中一、北投、大同、松山共100名警力支援,若群眾仍持續聚集,不排除將支援警力提升至330名。中正一分局呼籲,現場群眾應保持和平理性,警方將視相關狀況機動調整部署並採取必要之措施。
太陽花佔領行政院濺血 北市警二審賠更多
占領行政院案衍生的警方驅離,29人提告請求國家賠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造成民眾受傷,員警已逾越執行驅離勤務時比例原則,雖無法證明係遭警械傷害仍應北市政府警察局賠償,除了一審判賠14人共111萬多元外,另增5人29萬多元,共計須賠償140萬8169萬元。可上訴。高院由審判長蔡和憲及陪席法官陳瑜、受命法官周珮琦組成的合議庭表示,提起國賠訴訟的民眾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在行政院區進行集會活動,部分民眾並以油壓剪、鐵撬等物品破壞拒馬,以棉被覆蓋其上後翻越拒馬進入行政院區,已違反集會遊行法規定。合議庭表示,員警為保護國家重要機關的安全,及為避免陳抗民眾失控而危害公共秩序,對於侵入行政院區及聚集於禁制區內之民眾進行強制驅離,屬適法行為,惟於限制、命令解散進而實施強制驅離時,其方法仍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合議庭指出,周榮宗(死亡由5位家屬繼承)等19人分別受有頭皮撕裂傷、頭部挫傷、眼窩骨骨折、肋骨骨折等傷勢,應非員警以抬抱、拉離等方式進行驅離過程所致,是部分員警執行驅離勤務時逾越比例原則造成傷害,北市警局不能以執行勤務為由而阻卻責任。高院考量本事件之起因及上開當事人所受傷勢程度、所支出醫療費金額等一切情形,判決市警局應賠償15位受傷民眾(其中周榮宗由5人繼承),合計共19人賠償140萬8169元。北市警局及北市府不得上訴,抗爭民眾如上訴利益逾150萬元得上訴。
看錯會被開槍!《鬼滅之刃》爆紅 日本獵人呼籲「別戴山豬頭套進森林」
《鬼滅之刃》劇場版電影《鬼滅之刃劇場版 無限列車篇》,目前日本累計票房已達204億日元(折合新台幣約56.2億元),而台灣目前為止票房也突破新台幣2.5億元,足見這部作品在日本、台灣,都廣受許多人的喜愛。但由於作品太過火紅,現在就有日本當地的獵人呼籲,不要隨便戴著劇中角色「嘴平伊之助」的山豬頭套出沒在森林中,否則獵人看到可能會開槍。持有狩獵許可證的日本網友gudagudabrog,日前就在推特上發文表示,「最近狩獵的社團都在討論,有Coser在狩獵期戴著山豬的面具擅闖禁制區拍照。這樣的行為十分恐怖,就算不被誤殺,也有可能會被流彈射中」、「拜託不要這樣了!如果真的想要進山裡拍照,請申請入林許可,這樣政府就會發布當天的狩獵禁止通知」。日本獵人呼籲Coser們不要在狩獵期戴著山豬頭套跑進森林。(圖/翻攝自gudagudabrog推特)據悉,《鬼滅之刃》的角色「嘴平伊之助」在故事中大多以頭戴山豬頭套的形象登場,再加上逗趣又直接的反應,吸引許多讀者的喜愛。而熱愛角色扮演的Coser們,有時候為了追求擬真、還原度,除了細心打造自己身上的衣服外,也會與攝影師相約到「相對應的場景」進行拍照。由於《鬼滅之刃》故事作品中有部分場景是在荒郊野嶺的山林之中,在《鬼滅》當紅的現在,有Coser在深山野嶺中戴著伊之助山豬頭套拍照,的確是十分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驅離太陽花學運被告《殺人未遂》 前北市警局長黃昇勇無罪確定
「太陽花學運」衍生的「323占領行政院」驅離衝突,前台聯立委周倪安控告前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等罪,而黃下達的驅離命令,都被審理的各級法院認定是依法令所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判他無罪,周女提上訴,因不符合《刑事妥速審法》規定,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周倪安是委由尤伯祥律師提自訴,2014年3月23日她擔任立委與民眾到行政院院區靜坐抗議,隔天凌晨時任北市警察局的黃昇勇,為執行上級長官指示天亮前完成淨空行政院的任務,竟悍然命在場警方攻堅,違反兩公約。周表示,員警從事違法、暴力的鎮壓,發生眾多群眾流血、負傷與送醫的同時,黃昇勇不予以制止,反而仍限時淨空、強制驅離命令,員警也毆打她的頭、用腳踹踼她的胸部及腿部,黃昇勇須負殺人未遂及重傷害未遂等刑責。一二審都認定,《集會遊行法》規定行政院屬於禁制區,是立法者以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沒有與國際公約規定牴觸,況且為了避免攜帶油壓剪、鐵橇等器械的民眾失控,警方決定進行強制驅離屬適法的行為。歷審指出,黃昇勇依權責指示所屬各分局長執行驅離任務,應符合比例原則,而對於驅離方式、細節則係由各分局長按現場狀況決定,並非由其直接指揮,也沒有下達「限時驅離」命令,周女舉證無法證明黃犯罪,判決黃昇勇無罪。周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一二審都判決無罪提起上訴的理由,須以原判決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周女上訴理由不符合速審法規定,判決駁回、黃昇勇無罪確定。至於周倪安自訴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殺人未遂等罪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已辯論終結,訂於今年9月15日宣判。
退休警硬起來法院前抗議 痛斥「只為政治服務的宣判」
2014年太陽花學運群眾以及學生佔領行政院事件,台北地院日前認為警方執法不當,判台北市警方須賠受害人111萬元。中華退休警總會耿繼文質疑「只為政治服務」,今(12)日下午2時許,號召現、退職警察集結台北地院討尊嚴,現場在下午1點半開始已有約50人集結,並手持標語、海報質疑判決結果將使警察無法執法。台北地院10月30日判決認為,行政院院區及週邊是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依法執行強制驅離時,仍應考量比例原則,周倪安等10人確實有頭部等要害部位受創、傷勢嚴重,顯然是警方執勤過當,有權請求國賠10萬到20萬不等金額,其中周姓民眾過世,由5名家屬共同繼承,總計14人獲國賠共111萬元。可上訴。中華民國退休警協會成員耿繼文也藉貼文痛批,「5年前太陽花民眾、學生在蔡英文、蘇貞昌、顧立雄等人的護航下,攻佔並破壞行政院,警察受傷2百餘人,此告訴卻被前行政院長林全撤告,他也藉貼文怒斥日前太陽花法官張婷妮荒謬的宣判警察需賠償暴民,但警察仍官司纏身未了,需繼續跑法院。」他也表示,「此種只為政治服務的宣判,讓人難以接受,警察被糟蹋淪為犧牲品,違法凌駕執法,受害的已不是警察,而是全民治安、司法公信力的蕩然。警察逢此亂象,不論職務高低、在職退職,都應當起來為警察的尊嚴榮譽奮戰,討回該有的尊嚴」耿繼文貼文痛批太陽花國賠判決。(翻攝/耿繼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