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州「復活」160年前法律「禁止墮胎」 州長心痛:最黑暗的一天
美國亞利桑那州(Arizona)最高法院昨(9)日裁定,該州必須遵守160年前就制定的法律,禁止任何墮胎行為,除非有危及到孕婦生命才允許女性墮胎。對此,該州民主黨籍州長凱蒂(Katie Hobbs)就痛批這項法律是該州「最黑暗的一天」。根據多家外媒報導,早在1864年就制定的禁止墮胎法在亞利桑那州當時尚未成立,但是法律已存在,並在1901年才被納入法典。據悉,若是提供女性墮胎服務的人恐怕會面臨2至5年的刑期,而這也是促成亞利桑那州成為全美國墮胎法最嚴重的州之一。其他有類似法律的州位於美國南方,包括阿拉巴馬州(Alabama)、密西西比州(Mississibbi)以及德州(Texas),該法律並沒有將「強暴」或「亂倫」認定為例外,但如果孕婦的生命受到威脅,則允許墮胎。目前美國有數個州都在禁止不同懷孕階段的墮胎,其中有2個州只要檢測到胎兒的心跳聲就會禁止墮胎手術,而心跳聲通常出現在孕婦懷孕6周後,並意識到自己已經懷孕之前。對此,亞利桑那州州檢察長梅伊絲(Kris Mayes)表示,只要她還是州檢察長的一天,就不會有任何女性或醫師,會因為這條惡法而被判刑,她也絕對不會引用禁止墮胎的法律起訴任何人,也不會有任何亞利桑那州的檢察官這麼做。民主黨籍州長凱蒂表示,這項裁定是該州「最黑暗的一天」,直言這項2個世紀前就存在的過時法律如今仍籠罩在女性之上,此法律不僅傷害女性,而且只會為了女性、醫師和人民帶來混亂,她喊話「作為一名州長,我承諾會盡一切權力,保護我們的生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