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菸私酒
」販賣菸酒常見違規行為 誤觸恐被罰
考量菸酒品對健康的影響,政府針對菸酒品的產製、輸入及販賣皆制定了許多規範,為了避免業者因不諳法令而受罰,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特別整理了常見的違規型態,請業者執業時多加注意:逾期菸酒品不得繼續販賣 違者將依法開罰為保障民眾安心消費,依菸酒管理法規定,菸酒品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且會因為業別不同,而有不同處罰: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若違反,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菸酒販賣業者若違反,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除了罰款外,主管機關還會通知業者依限期回收銷毀逾期菸酒品,屆期不遵行者,按次處罰。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業者,應定期檢查所販賣菸酒品的有效期限,以免因疏忽而遭受處罰。不得利用網路販賣菸酒品現今網路購物非常盛行,許多店家除了原有的實體店面外,也會在拍賣平台(如Yahoo、蝦皮、PChome、旋轉、露天…等)開設銷售帳號、透過社群軟體(如 LINE@生活圈、臉書粉絲專頁)推播促銷廣告,或架設網站讓顧客隨時都能買,但為了保護兒童與青少年的健康,防止有人將菸酒品販賣給未成年人,我國目前仍不允許透過網路販賣菸酒品,違規者將面臨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請菸酒販賣業者多加留意。業者在執行酒品的廣告或促銷時,應標示警語。(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供)酒品廣告或促銷應標示警語 且不得鼓勵或提倡飲酒業者常會透過各式廣告或促銷活動來提高產品的銷售量,然而飲酒過量會危害健康,且酒駕除了危害駕駛的生命安全外,也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因此基於健康及安全考量,菸酒管理法第 37 條規定,業者在執行酒品的廣告或促銷時,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且不得有鼓勵或提倡飲酒的情形,違規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近期發生民眾參加某酒吧舉辦的行銷活動後,疑似因飲酒過量造成死亡的憾事,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業者應避免舉辦短時間內大量飲酒的活動(如飲酒挑戰),也請民眾理性飲酒,酒後不開車,飲酒後如有旅運需求,可以多加利用酒後代駕服務,共同守護駕駛人與用路人的安全,一起建構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業者若有菸酒法令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諮詢專線:(07)3314320 ,將有專人為您解答。警語:未滿 18 歲禁止飲酒 拒私菸酒 健康久久(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產製私菸罰很大 最高可能面臨 1 千萬罰鍰
近年,受新冠疫情的影響,國內私劣菸品的犯罪型態已有所改變,由以往利用貨櫃、漁船走私香菸,轉向分批進口濾嘴、捲紙及劣質菸草等原料,再於國內地下工廠組裝的方式,試圖避開海關檢查,等待時機大規模產製私劣菸品。至跳蚤市場,檢查菸品是否合規。(圖片提供/高雄財政局)這些私劣菸品因為原料便宜,又沒有課稅,價格往往非常低廉,不肖業者因此利用低價搶攻勞工市場,將品質堪慮的私劣菸品帶到工地、夜市、跳蚤市場等處進行販售,除了衝擊合法菸品市場的穩定性及造成國庫損失外,更嚴重危害國人的健康。查扣違規菸品,避免私菸流入市面。(圖片提供/高雄財政局)今(113)年 4 月,高雄市轄內發現了不肖業者以家庭代工、按件計酬為幌子,引誘不諳法令的年長者參與產製私菸,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表示,依菸酒管理法第45 條第 1 項規定,產製私菸者,處新臺幣 5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 100 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 1 倍至 5 倍罰鍰,最高以新臺幣 1,000 萬元為限。年長者雖然只是負責包裝私菸等末端製程,但仍會依上述規定處罰,請民眾提高警覺,切勿為了賺小錢而吃上高額罰單。與協查機關聯手破獲走私菸品。(圖片提供/高雄財政局)此外,陳勇勝局長也提醒市民,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無中文標示或價格明顯偏低的菸品,杜絕私劣菸品絕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打擊私劣菸品,應該從你我做起!發現可疑菸品,請勇於檢舉,共同齊力打擊不法,檢舉專線:07-3314320、檢舉信箱:d030000000@kcg.gov.tw。(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