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姑巒山
」不顧秀姑巒山積雪「硬帶隊強攻」遇山難致1死 領隊遭判賠346萬
綽號「虎哥」的王男在網路收費招攬登山,張男等人參加2019年3月的馬博橫斷線,行前玉管處即公告雪訊,領隊王未要求、檢視雪攀裝備,入山前玉山山頭已積雪、沿途登山隊告知因積雪撤退,仍堅持帶隊強攻秀姑巒山,張姓隊員不慎滑落崩壁身亡,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8月;張家屬提告求償,一審判賠346萬餘元,可上訴 。王男領有高山響導及雪地野外求生求搜救訓練結業證,自2014年起在臉書社群網站收費招攬登山隊,張男等人參加馬博橫斷線登山隊,規劃2019年3月12日至19日登山,路線從南投東浦進、花蓮玉里出,每人繳團費8000元及保險費500元,王擔任領隊。玉管處在2019年3月7日、11日及12日均在官方網站公布玉山下雪,籲山友因應氣候驟變,若無雪地訓練技術及裝備,莫貿然上山。王男僅在群組提醒攜帶簡易冰爪,並表示如無冰爪,無須刻意準備。登山隊5人3月12日從台中出發,抵南投縣信義鄉東埔登山口時,已見玉山北峰積雪,王未重新要求及檢視隊員備妥雪攀裝備即上山,當晚夜宿觀高工作站時,有登山隊領隊告知秀姑巒山等地下雪、天候不佳,決定撤退;隔天夜宿白洋金礦山屋時,2名登山客也告知,秀姑巒山天氣不佳、積雪而決定改道,王男等仍持續行程。登山隊3月14日抵秀姑巒山登山口,沿途已積雪,王男強行決定帶隊以輕裝備攻頂,原路返程途中,僅穿簡易型冰爪的隊員張男,不慎滑落崩壁墜落致創傷性休克身亡。張男家屬提告,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判王男徒刑1年8月,王不服上訴,二審駁回,仍在訴訟中。張妻及2兒子提起民事求償。王男否認過失,自承沒注意到玉管處雪訊公告,抗辯指稱,他在登山口有安全宣導,要求隊員量力而為,走不動就主動撤退,且馬博拉斯橫斷線是高難度登山路線,有「百岳四大障礙之一」封號,張報名時宣稱已爬過50多座百岳,應有能力判斷積雪、簡易冰爪的危險性。但他事後查出,張妻謊報百岳資歷,也未提登頂照供參、還留假電話。王男說,曾徵詢隊員是否撤退,但隊員不願撤,自甘冒險選擇繼續,若不是隊員同意,即使領隊堅持,也不可能繼續行程。他並指控張不聽安全指示,放下保命登山杖,雙手拿手機拍照才墜落,抱怨「出了包,家屬來怪領隊」,但刑事一審卻以他證據造假,不予調查。不過,3名隊員作證,在山上是否前進或撤退,都是領隊王男決定,而他從未徵詢要不要撤退。民事庭法官認為,依《國家公園法》等法令規定,領隊有承擔隊員的安全、看顧義務,王對張死亡應負過失侵權責任,王明知山區積雪,隊員雪攀裝備不足,仍帶隊強行攻頂,致隊員不慎滑落身亡,已違反職責。至於張是否持手機拍照,無法免除領隊過失責任。法官審酌山難事故過程、王男及隊員的供證述,認定王及張應各負一半的過失責任,判決賠償精神撫慰金、喪葬費等費用給張妻、長子及次子,各124萬8300元、122萬2500元及99萬8300元,共346萬9100元。
登秀姑巒山疑夜間失足 24歲男陳屍溪谷
屏東縣24歲黃姓男子熱愛爬山,他自訂2天60.99公里秀姑巒登山行程,本月1日凌晨入山,原訂2日下山卻就此失聯,黃父心急如焚而報警,警消獲報後出動多批人馬入山救援,今日上午在溪谷地中發現黃男遺體,目前正吊掛救援中,意外原因還需釐清。消防局表示,黃男在上月30日從屏東住家,騎機車到南投信義某民宿居住,本月1日凌晨又騎機車到東浦登山口周邊入山,原訂2日下山卻杳無音訊,黃父等不到兒子回家,心急如焚下通知警消。消防人員出動彰化消防特搜隊、南投縣信義鄉當地原住民登山團、和南投消防等單位入山救援,更發現黃男最後的訊號位置,是1日凌晨界於樂樂山屋和乙女瀑布之間,此後便未再移動,消防員在該地段加強找尋,今日上午8時許發現黃男遺體,現正吊掛救援中。消防員推測,當地附近有多處崩塌地,不排除黃男夜間行走、視線不良,未注意路況而失足,才導致這起墜谷意外,其確切發生原因則還待釐清。
【登山致死1】山友墜300公尺深淵 帶團領隊遭起訴
今年1月初剛起訴的一起過失致死案件,被告是一名登山領隊,檢察官罕見具體求刑2年。起訴書上直指被告綽號「虎哥」的王姓領隊,於去年3月份,不顧天候預報警告,硬帶團員只攜輕裝備,闖最危險、最難走的雪山山路,讓張姓隊友失足,墜落等同101高度的300公尺深淵當場死亡。檢察官認為,王姓領隊帶領收費登山團,本應與隊員互為「危險共同體」,負責隊員之安危及監督安全裝備是否帶足之責,他身為領隊,難辭其咎,偵查終結,予以起訴。家屬認為,事發後王姓領隊絲毫沒有悔意,甚至還繼續帶登山團體,簡直是登山界的害群之馬。坐在台中地方法院的「虎哥」的王姓領隊,因為去年3月14日帶登山團害人發生意外,遭家屬提告。(攝影/宋岱融)本月5日,穿著藍色外套、灰黑褲子帶著口罩,頭頂微禿的王姓領隊出現在台中地方法院,人稱「虎哥」的他,遭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和偽造文書兩項罪名起訴,法院針對偽造文書部分召開第一次刑事庭,因為檢察官調查,「虎哥」當時申請入山時未經隊員同意,私自代替所有隊員簽聲明書,事後也沒有告知隊員要代替簽名,檢察官認為王姓領隊有偽造之嫌,予以起訴。對此指控,王姓領隊在法庭上否認偽造,他辯稱是代為簽名,並有告知隊員,法官審理詢問其他隊員,紛紛表示完全不知情,王姓領隊的說法遭隊員打臉。這起山難意外發生在去年3月14日,花蓮縣消防局獲報,1名張姓登山客攻頂秀姑巒山後,返程途中墜崖,由於當地天候不佳,無法安排救難直升機前往救援,搜救隊只能徒步,花了4天的時間,幾乎繞過半個台灣前往山難地點救援,但不幸的是,張姓登山客早已罹難。事發後,家屬不滿負責帶隊的「虎哥」明知當天山下已經下起大雨,山上也下雪,天候惡劣,他還硬要帶著一團5人上山,當時也有兩團山友出面作證,他們發現「虎哥」這團裝備不足,提出警告,要他們不要貿然攻頂,但王姓領隊仍然執意而行。家屬不滿因為虎哥帶團登山不專業,讓張姓隊友失足,墜落等同101高度的300公尺深淵死亡。(圖/家屬提供)更扯的是,家屬控訴,領隊無視天候不佳,輕率地只讓隊員未帶足以應付雪地之合格裝備,讓死者因路況濕滑,且裝備不足的情況下,摔落山崖死亡。當時還發現,惡領隊竟偽造隊員簽名,在玉管處的聲明書表示有帶足合格冰爪和齊全具備雪攀裝備等,家屬痛批惡領隊行為簡直草菅人命。張姓死者之妻不能接受向來體格壯碩的丈夫,因為「虎哥」輕率、不專業又無責任感的態度,害了她丈夫一命,堅決提告,要司法還給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