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
」 教育部 私校法 及人高中 私立學校法可100%抵稅!《私校法》擬放寬企業抵稅額度 教團憂:助長財團獵校風氣
行政院將《私立學校法》第62條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草案內容將使私人及企業在捐贈私立學校時,不論指定或不指定捐贈對象,皆可享有100%折抵稅負。高教工會認為,讓捐贈私校的金額得以完全免稅,除了將使財團得假藉捐款逃稅外,必然還將提供更大誘因,鼓勵、助長更多覬覦私校校產的財團,以捐資為名,如禿鷹般地競逐、不正入主私校的「獵校風氣」,勢必將開啟私校學生與教職員的惡夢。高教工會表示,若捐贈私立學校也要享有與公校同等免稅待遇,那主管機關對私校的監管也應該全面比照公校,並且大幅度將私校公共化。例如董事會納入公益董事、教職員董事並且限制連選連任。高教工會提到,對於指定與非指定對象之捐贈應該區別,能享有全額免稅的,需以「其捐款並無附有任何條件、負擔或對價關係」為前提要件,僅限於毫無附條件、負擔或對價關係的無償贈與。相對的,那些有附條件的贈與,不但不該享有全額免稅,甚至應降低現有免稅比例,以提高企業不指定對象捐贈誘因,讓真正基於公益捐贈私校的資源,可以透過公平的方式進行分配,杜絕帶有不正目的的財團侵蝕高教。高教工會指出,修正條文對於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僅增加監督二字,卻無實質監督方案,在財團捐贈全額免稅的情況下,恐讓「興學」基金會淪為「賣學」基金會,成為高教禿鷹買賣私校的買辦。高教工會認為,若要增加對不指定對象捐贈的誘因,應降低現有指定對象捐贈之免稅額度,必要時可適度提高不指定對象捐贈之免稅額度,同時強會對私校興學基金會及私校之監管。高教工會強調,目前《私立學校法》第62條的修正方向,顯然為圖利財團之惡法,是將國家公共資源,拿去餵養高教禿鷹。此惡法若是通過,將助長財團不正入主私校,成為財團避稅手法,且對高教公共性帶來嚴重破壞。高教工會呼籲,行政及立法機構不應修法免除對私校捐贈之稅負,以維護高教的公共性與公平。
新北康橋校車連2事故遭處分減招 校方:將提行政救濟
新店康橋高中今年2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交通車嚴重事故,造成多名學生受傷。針對學校交通車管理不善部分,新北市教育局依《私立學校法》召開私立學校諮詢會,20日處分出爐,該校114學年度減招1班;康橋高中對處分結果表達遺憾,並表示將在收到公文後,再依程序提出行政救濟。康橋高中今年3月11日及5月21日發生2起學生交通車事故,分別造成20名及3名學生輕傷,嚴重影響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局立即派員到校稽查,要求學校提出事故發生經過、後續改善說明及對策等檢討報告,同時應提出具體積極預防管理措施、全面檢視車輛安全性、加強監督業者營運及對駕駛強化管理等作為。教育局說明,首次稽查結果為事故車輛檢驗合格,車齡及駕駛人年齡均符合規定;但學校未依規定將交通車租賃契約報教育局備查,已發文糾正限期改善,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6000元。教育局表示,康橋於5月29日提出改善報告,改善措施包含強化行車速限管理、胎紋檢查、訂定安全駕駛規範及自主稽核等作為,如有違反則依契約罰款或解約。依私校法第55條規定,核定處分該校國中部114學年度減少1班招生學生數。針對教育局減班處置,康橋高中秀岡校區校長徐文淞表示,校方一直很重視交通車安全及管理,也向私校諮詢委員會報告精進作為。對於教育局的處分,「本校表達遺憾」,待收到公文後,再依行政程序提出適當的行政救濟。康橋高中家長會長李翊菲說,學校交通車不論是司機、輪胎及使用年限等皆符合規範,事故調查尚未有明確結果,反而是教育局處分先出爐,似乎不合乎邏輯,有未審先判感覺,對於學生及家長而言非常不公平。
2個月內2起!康橋校車事故 未改善恐停招
新店康橋中學2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交通車嚴重事故,造成多名學生受傷,新北市教育局要求學校盡快釐清肇事原因,並督導校方改善學生交通接駁安全,限期5月底前提出完整說明報告及改善措施,若無改善成效,將依據《私立學校法》最重處以減招或停招處分。3月11日晚間7時,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校車行經北市文山區文山隧道往信義區方向,不慎翻覆,造成15名學生受傷送醫。5月21日晚間近6時,該校校車經過信義快速道路文山隧道,又因不明原因打滑,校車碰撞隧道內牆壁,再次造成2名學生受傷。教育局表示,事故後學校已完成校安通報,車輛為長嶸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今年2月23日完成檢驗且合格,查無該車輛有重大違規事項;另車齡及駕駛人年齡均符合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如有違反合約應依罰則規定處理,最重得解除合約。教育局嚴斥,康橋2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交通車事故,校方未積極改善學生交通接駁安全,要求5月底前提出完整說明及改善措施,教育局則將加強稽查,依據《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最重不排除處以減招或停招處分。交通局發文台北市區監理所安排檢查車輛,要求駕駛教育訓練;勞檢處則再次到校稽查,了解租賃公司是否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以確保學生安全為第一要務。
今年3月才翻車…康橋校車又出事 教育局說重話:不排除停招處分
康橋國際學校今年3月11日發生校車翻覆事故,造成15名學生受傷,不料今(21日)晚間又傳出校車在文山隧道內打滑自撞,導致2名學生輕傷。對此,新北市教育局痛斥,校方未積極改善學生交通接駁安全,要求校方提出完整說明及改善措施,後續將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辦理,最重不排除處停招處分。新北教育局指出,本次發生事故的車輛為康橋校方向長嶸通運有限公司承租之營業大客車,該車於今晚6時許行經信義快速道路文山隧道時,疑因打滑失控,左前車頭擦撞隧道壁,造成2名學生受傷送醫。教育局獲報立即前往關心學生情形並啟動校安回報。教育局說明,教育局及學校人員接獲訊息,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及醫院確認,並派遣車輛到現場接駁學生,經查該車共搭載8名學生,其中2名學生受傷(1男右手臂割傷、1女鼻樑撞傷),緊急送至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就醫,經治療後皆已離院返家休養,其餘6位學生雖受到驚嚇,但沒有大礙,均已接駁安全返家。至於校車發生意外原因,仍待警察單位進一步調查。教育局表示,校方未積極改善學生交通接駁安全,要求校方提出完整說明及改善措施,教育局將加強稽查,後續將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辦理,最重不排除祭出停招處分。教育局強調,學生安全為第一優先,絕不容許存在模糊空間,教育局將全面加強交通車安全稽查,同時持續宣導各校注意交通車相關規範,確保學生安全。
及人高中申請改名「還沒通過就偷跑招生」 教育局怒罰30萬
獲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捐資助學的新北市私立及人高級中學,今年3月申請更名為「中信國際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中信高級中等學校」,並以新校名對外招生,但因更名尚未審核通過,教育局22日函請校方於26日前限期改善完成,因期限內仍未改善,教育局將開罰30萬元。校方回應,將會依照教育局規定盡速調整校名銜牌。教育局表示,及人高中因校務運作需求,申請辦理法人以及學校名稱變更,該校於今年3月申請更名相關資料,目前正在審查程序中,尚未核定更名程序,因此113學年度仍需以「新北市私立及人高級中學」名稱招生。教育局表示,因學校法人及學校更名涉及整體校務規畫及發展,倘相關資料完備並經委員審查通過後,後續將依法召開私校諮詢會等行政程序,教育局積極協助學校於保障師生權益前提下,順利發展校務。教育局說,對於該校疑似使用非核定名稱招生,已於4月22日函請該校於4月26日限期完成改善,但因校方未改善,將開罰30萬元,如之後仍未改善,將依《私立學校法》第78條及第79條最高得處學校法人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或處行為人或負責人最高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命其停辦;屆期未停辦者,並得按次處罰至停辦為止。
台校拜神農1/東莞台校「尊崇炎帝」砸百萬築祭壇 校務「問師父卜卦」決定
成立23年東莞台商子弟學校,這二年不平靜。該校創校董事林志猛12月初親赴CTWANT向記者披露,「董事長葉宏燈在學校拜神農大帝,殺牛豬羊三牲,行太牢禮,初一十五教職員要輪流拜」、「校務要花錢問卜」、「聘用妻兒姪子三人,內舉不避親」、「約2千萬公款被私借給葉董的公司(已歸還)及游泳館溢付工程款等財務不清」等。為了護校,林志猛去年迄今發電郵到教育部長信箱近十次,舉發葉宏燈諸多行徑,兩岸台商圈一片譁然。「日前多名創校企業老董曾和葉董商談卸任一事,他僅應允只要發起創校的『東莞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有推選人員來出任,他即願意交棒。」林志猛期待葉董兌現諾言。該校兩岸各設一董事會,22日將同一天在台北市召開董事會。東莞台商子弟學校(以下簡稱東莞台校)為兩岸第一所台校,由台商捐款創校,從幼兒園到高中學生約2600人,學校董事長由創辦時的東莞台商協會會長、前致伸科技(4915)資深副總葉宏燈擔任,迄今已23年。「我們很感謝葉董盡心盡力興校,大家當董事都是無給職做公益,後來他離開致伸,董事會2006年通過專給葉董每月車馬費約13.5萬元,並於校內提供住宿等禮遇。」林志猛話鋒一轉,「東莞台校是兩岸第一所公益台校,校務、董事會會務如此混亂,讓人憂心忡忡」。對於學校董事林志猛指控,CTWANT記者去電採訪葉宏燈,葉妻接電話說葉董不便回覆,18日轉由特助回覆,針對為何拜神農不拜孔子?該特助解釋,因海外辦校不易,而「炎帝神農是兩岸最大公約數」,「財報有提供給董事會,並無借款」,撇清一切。葉董特助另說明,「董事長任期到2026年8月!」東莞台校董事林志猛表示,從創校迄今23年的「萬年董事長」葉宏燈在校務、會務上有諸多爭議行為。(圖/黃鵬杰攝、翻攝自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臉書)73歲的林志猛早年從事徽章禮品,1991年在東莞設廠,與東莞台商一起捐款參與台校創辦,疫情前賣廠返台,去年開始將拿到學校帳冊資料檢舉,「2005年有一筆二千萬元款項,學校竟未知會董事會私自借給東莞光正信用擔保公司,這間公司董事長就是葉董」,「很明顯違反《私立學校法》,校產、基金及經費不得寄託或借貸與董事等個人或非金融機構」。林志猛大聲疾呼地說,「我跟教育部長檢舉後收到回覆說,已請學校應遵循法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會持續督導學校不再發生此類事情」。「一所私校的財務流程若沒設內控,豈不是個大笑話?校長、董事長是在做什麼事?」林志猛並說,「葉董十多年前開始推崇炎帝神農中華文化,在學校蓋思源堂祭祀,舉辦春秋祭典、成年禮、太牢禮,殺豬牛羊三牲、購置汾酒等高貴酒品,每次約花上百萬,連學校附近廟宇也要主管去拜拜,供奉全套五牲、大量焚燒金紙等,根本是干擾辦學,耗費公帑。」以今年6月間為例,為恭祝神農氏聖誕在思源堂設祭壇祝壽為期四天,校長及副校長等12要員均要抬轎。除了在校大興祭祀拜神農大帝,行太牢禮,「學校每月初一、十五還要拜拜,連教職員都要去輪值膜拜,校務決策還花了近二百萬問師父卜卦,實在是太迷信了,看不下去。」「我在董事會提建言開源節流就可以少漲學費,卻遭譏『您請多捐點錢……』阻我發言!」林志猛憤而離席。更令林志猛訝異的是,葉宏燈妻子在該校擔任家政教師,質疑非具正式教師資格;葉的獨子則做過餐飲中心主任,姪子現為台北辦事處主任,「都是先辭去原職務有經驗的同仁後聘用自家人,月薪約逾5.9萬至8萬間」,「內舉不避親,行徑愈來愈大膽」。東莞台校董事林志猛質疑學校祭拜炎帝神農儀式,在供品、飲品、金紙等開銷過多。(圖/林志猛提供)今年6月間,在東莞台校服務23年的主計主任突遭葉董解聘,「我收到對方陳情後去查,才知使用十多年的游泳館『溢付』千萬元工程款去向不明,而且學校付款拿到的是領據非正式發票,且是多屆校長移交清冊中的『未辦或未了的重要案件』。」林志猛說,「學校迄今也無法提供啟用游泳館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就校務董事的指控,葉宏燈特助一一回覆,「目前已更優化內控制度完全的符合教育部相關規範,將會在22日提董事會(討論)」;外界質疑為何拜神農大帝而非孔子?該特助解釋,「考量學校海外辦學有諸多不易之處。炎帝神農是兩岸最大公約數,此舉亦可彌平我們在地辦學所產生的雜音,且神農廟宇遍布台灣南北,對於台灣師生而言較有共鳴。」此外,「學校原本的二位家政教師確實因為難覓師資的情況之下,沒有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也多虧有手工藝教學經驗的董事長夫人幫忙;終於在今年找到一名合格家政老師加入,學校現在有了三位家政教師」「葉董兒子有烘焙專業……」。言下之意,晉用自家人是適才聘請。對於帳務不清,葉的特助強調「無此事,也無借款,董事會都有提供財報」。但這番說法遭林志猛反駁,「開會時是有主計主任投影口頭報告,但我要求更詳盡的書面資料,並無提供。」另就游泳館工程,該特助解釋,「游泳館建造時法規重視建築結構、消防等,學校皆已取得上述檢查合格報告,絕對依法辦理。」
高苑科大欠薪11個月恐停辦 校方曝有企業願接手出資挽救
位於高雄市路竹區的高苑科技大學去年因財務狀況顯著惡化、積欠教師薪資等,被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教職員指出,150多名員工從去年6月起累積11個月沒領到薪水,教育部表示,若本月底未改善,將依規定8月1日起停招,代理校長張宏宇說,目前至少有2個以上的企業主有意願接手經營,不過細節還在討論,是否成功5月28日前就會揭曉。教育部表示,高苑科大因財務惡化,自2022年6月起有積欠教師薪資情事,且董事會未依去年4月28日董事會議決議捐資,因此,教育部已於2022年6月10日依私立學校法裁處董事長50萬元罰鍰,另再依私立學法對全體董事會裁處4次罰鍰,每次每人50萬元;目前教育部並未接獲該校有資金挹注訊息。針對該校自2022年6月起積欠教師薪資,教育部限期改善仍未補發教師薪給,已違反教師待遇條例,因此教育部開罰6次,處10萬、20萬、35萬、50萬、50萬及50萬元罰鍰。教育部指出,該校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止,若學校屆期未能改善,將依退場條例規定令該校於112學年度起8月1日停招,並於當學年度結束時2024年7月31日停辦。高苑科大代理校長張宏宇表示,目前學校老師依然認真教學,教育部也肯定教師們善盡職責的態度,目前至少有2個以上的企業主在商談接手出資挽救經營,不過現在還在談論中,成不成功在5月28日前就能揭曉,希望能有好結果,讓學校能夠順利經營下去。
用2項法律解散6私校 校方齊轟教育部有行政瑕疵「不能知法玩法」
大同商職等3私校偕同律師開記者會摃教育部。(圖/中國時報記者廖素慧攝)嘉義大同商職、雲林縣益新工商、臺南市華濟永安高級中學等3校,30日齊轟教育部解散6所私校有行政瑕疵,大同商職董事長朱欽姈表示,教育部不能知法玩法,6月依《私校法》解散6校,本月18日改用《退場條例》,原本打算賸餘財產近6000萬元現金及校產將捐贈他校,被臨時喊卡。教育部日前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後,以《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解散嘉義大同商職、花蓮國光商工、屏東志成商工、雲林益新工商、台南華濟永安高中以及高雄高美醫專等6所私校,大同商職、益新工商、華濟永安高中等3校高層偕同律師楊英杰開記者會。楊英杰表示,教育部今年6月8日以《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2項勒令嘉義大同商職等6校解散,但12月18日又匆匆改依《退場條例》第21條勒令6校解散,行政程序充滿瑕疵以及不合理,6校將提起行政救濟。朱欽姈說,教育部6月8日用《私校法》命令6校解散,本月18日改用《退場條例》,用2項法律來朝令夕改,是有何依據?朱欽姈還說,大同商職依《私校法》辦理清算,清算後賸餘財產可依法人捐助章程捐贈給私立學校或辦理教育、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大同商職清算程序也走到最後階段,董事會已決議將賸餘財產近6000萬元現金及校產捐贈給其他私立學校,教育部卻臨時喊卡,要這筆財產一定捐給退場基金,非常不公平。楊英杰說,教育部18日召開審議會的過程非常粗糙,會後立即改依《退場條例》解散6校,則賸餘財產要捐給退場基金或公立學校、政府,不動產捐給政府,大同商職原本依私校法可捐給其他私校,教育部卻臨時變更改用退場條例,作法充滿質疑。
董事會不捐資、欠教職員半年薪 高苑科大總算找到3億資金
位於高雄市的高苑科技大學董事會不捐資爭論了近10個月,導致學校被教育部列入專案輔導,還積欠教職員半年的薪水。學校的自救會日前已經找到3億元資金入帳。校方希望透過教育部的輔導,能讓學校盡快步上正軌,重新出發。校方27日表示,第11屆111年度2月份全體更新的15位董事,在9月前有7位辭職,11月又有包括董事長在內的4位董事辭職;最後4位董事在12月16日高雄橋頭地方法院開庭時,全部辭去董事職務。由於15位董事已經陸續辭職,學校董事會現在只剩下教育部派任的3位公益董事,不符合私立學校法需要7位董事以上的規定,將由教育部通過私校諮詢委員會之後,報請法院選任臨時董事補足數量,繼續維持學校的運作。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於12月21日下午透過視訊方式與高苑開會,高苑科大自救會代表、校方人員出席。柯今尉表達教育部的立場與態度,並詳細說明學校未來組成臨時董事會之後,如何做重組以及引進資金的程序,期待高苑科大可以重新啟動。如今,該校已經有外部資金要挹注該校,在橋頭地院裁定後,臨時董事會未來運作將分3階段改選董事並於近期挹注3億資金,達成解除專案輔導學校,讓學校步上正軌。
開學日新制上路 同學確診也不用停課
暑假結束,全國中小也在30日迎來開學的日子,隨著新的學年開始,教育部宣布了新的制度以及防疫政策,首先高中生改為8點到校,國中小維持早自習但禁止考試,防疫的部分則是自9月12日起,若有同學確診不需停課3天,改為「以篩代隔」的方式。教育部在今年3月發布了《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未來學生只要在上午第一節、8時10分前到校即可,不用強制參加早自習,另外,學校不得利用早自習時間安排考試。且早自習出席狀況不能納入納入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計算,至於朝會集會每週最多1天,其餘4天早自習時間則交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教育部強調,若學校未依規定辦理會先行介入輔導,若輔導後仍需精進,私立學校部分會依「私立學校法」規定處置,公立學校則列入相關人員成績考核參據。新的變異病毒恐會造成一波大流行,不過未來若有同學確診,不需停課3天,而是改「以篩代隔」的方式,只要陰性就能返校上課。高中以下(含幼兒園)開學後,前3週一樣「1人確診全班停課3天」,不過9/12起僅「確診者」需居家隔離7天,期滿無症狀即可入校。確診者的「同班同學、老師」或是曾和確診者「脫口罩接觸超過15分鐘以上」,如社團活動、選修課同學等將會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若快篩陰性隔天就能返校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校園疫苗覆蓋率逐漸提升,111學年度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游泳課程也恢復實施,北市教育局指出,加活動之「國高中生、成人」需打滿3劑疫苗、「國小生」需打滿2劑疫苗、入場觀賽者要打滿3劑疫苗,若無則要提供2日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教育局也補充,家長及訪客於學生上課時段原則不入校,其餘時段如有入校需求,需接種3劑疫苗或提供2日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
高苑科大校長不適任遭董事會解聘 教育部要校董會捐資1億付老師薪水
教育部今天表示,已同意高苑科大董事會自8月9日起解聘校長趙必孝,但經查2006年曾有學校校長因不適任行為予以解聘,因此高苑科大並非首例。同時,教育部要求高苑科大董事會,必須在18日前完成捐資1億元,並用於撥付教職員薪資,以維護教職員權益。教育部表示,高苑科大校長趙必孝涉有違反新南向專班招生規定,嚴重損及學生權益之重大缺失,及與停車場費維護費短收涉案人員簽定損害學校權益之和解書等情事等,故依該校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第7條規定解聘趙校長。高苑科大董事會在4月28日做出解聘校長的決議,經教育部同意後,解聘案自8月9日起生效。不過這並非高教首例,經查2006年年曾有學校校長因不適任行為予以解聘。高苑科大現在的董事會未依董事會議決議捐資,導致學校自6月1日起有積欠教師薪資事實,教育部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向法院聲請解散全體董事職務。惟於法院裁定前,法人董事會仍得依私立學校法及捐助章程等規定行使職權。教育部表示,高苑科大校長現在出缺,學校應於6個月內另行遴選。高苑科大董事會多次表示校長辭任後將完成捐資,教育部要求董事會於18月18日完成捐資1億元,以讓教職員有薪水可領。
私校退場骨牌2/停辦校產將充公 公益董事憂賤賣校地傷國產
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私校退場條例)三度通過前,過往私校退場都是依循《私立學校法》,兩部法令除了停辦後改辦或改制時間縮短為兩年之外,最大差異是在剩餘資產的處理方式,後者剩餘財產可捐給私校法人或財團法人,前者只能在清算後充公。擔任已停辦的亞太技術學院公益董事就警告,未來私校退場若走到清算資產這一步,偏遠的校地恐遭到賤賣,中央應介入處分,勿白白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目前私校停辦採雙軌制,視各別學校不同情況,採行《私立學校法》或《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辦理,兩部法差別在於依照《私校法》停辦後改辦或改制期限為三年,停辦清算剩餘財產可捐私校法人或財團法人;《私校退場條例》則是規定,當學校被列為專案輔導對象後,停辦後改辦或改制期限將只有兩年,停辦清算剩餘財產也只能充公,歸屬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或公立學校。已停辦的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公益董事林尚志認為,私校退場後面臨資產清算的程序,政府應介入校地處分,避免被賤賣後才充公。(圖/截自高教工會)位於苗栗的亞太創意技術學院2019年停辦迄今,直至去年11月全面改選為公益董事會,開始著手學校退場的善後事宜,亞太技術學院公益董事陳尚智說,在清點校產過程中發現,教師的資遣費和以董事會名義向外借款累積負債約七、八千萬,但整個校產與土地預估價值十億元,進入清算程序勢必面臨土地拍賣,偏遠地區的土地恐因多次流標而延長清點程序,也可能經過多次流標最終以低價賣出,他認為,既然最後都是充公,中央應介入處分資產,例如由國產署處理。此外,私校退場條例明定應公告專案輔導學校名單,但由於教育部近期仍在修訂子法階段,預計8月才會召開退場審議會,並公告專輔名單,然而大學分科測驗將於7月11日至12日舉行、27日公布成績,7月30日至8月2日選填志願、8月12日放榜,這份示警名單顯然無法提供本屆大學新鮮人一盞「明燈」,立委郭國文表示,將力促教育部加快流程,提供考生更透明的就學指引。私校停辦過往依循私校法辦理,清算剩餘財產後可捐私校法人或財團法人,私立南開科技大學日前研議捐贈校產給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消息傳出後引發強烈反彈。(圖/截自南開科大教職員工權益促進會)在教育部公布專輔名單前,「守護臺灣教育平臺」率先以警示燈號為私校的註冊率、師生比以及財務情況評分,調查66所私立技職學校,其中財務和註冊率「雙紅燈」(示警之意)的有華夏學校財團法人華夏科技大學、遠東科技大學以及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等三所;而35所私立大學中,台灣首府大學與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同樣在財務和註冊率兩項也被評為「雙紅燈」。
少子化衍私校退場爭議 立法院三讀 : 學校解散清算後財產歸公
因應少子化衍生的私校退場爭議,立法院今三讀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明訂學校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僅能由學校法人捐贈退場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或歸屬地方政府;而遭列專案輔導的學校,可於2年內轉型發展其他教育、文化或社福事業,屆期未完成,依規定就須進行停辦、解散。受到少子化趨勢影響,高中職以上學校正面臨招生來源不足問題。依教育部推估,高中新生人數在110學年度約21.1萬人,但到了114學年度,人數將逐年遞減至18.3萬人;在大專院校部分,111學年度新生數將低於20萬人,到了117學年將剩16.2萬人。隨著學生數銳減,陸續有學校被迫面臨轉型、停辦狀況。為確保私校退場過程能維持公益性、保障師生權益,教育部於2017年已提出首部《私校退場條例》,但因爭議過大而未能完成立法。直至去年,政院再次提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經送立院審議,朝野黨團也各自提出草案版本,但今天所通過的三讀條文,大致仍以政院版為基底。針對教師工會最關心的「私校退場後財產歸屬」,新通過的條例明訂,學校解散清算後,除合併外,依董事會決議,捐贈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中央機關、公立學校,或歸屬學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對於此次立法的「重中之重」,針對遭主管機關公告列入「專案輔導學校」者,得於公告日起算2年內,依據《私立學校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或學校法人主管機關申請改制、與其他學校法人或學校合併,或停辦後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若屆滿2年仍未完成,主管機關應視辦理情形要求辦理停止全部招生、重新組織董事會、停辦及解散。同時,學校被列入專案輔導後,若超過2年仍無法免除專案輔導,顯示學校已無力改善財務或教學品質等問題,因此,條例明訂應停止辦學。但為避免對師生造成重大衝擊,主管機關應先命令「下一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該學年度結束後再停辦。至於何謂「專案輔導學校」?該條例規範,當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提審議會認定後,應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其中包括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經要求改善後,全校仍有50%以上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不符法規基準;學校積欠教師薪資,且經主管機關依教師待條例規定處以罰鍰;違反《私校法》等相關法規,情節嚴重影響學生或教職員工權益。此外,教育部為維護學生受教及教職員工權益,應設置「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協助學校退場;其基金來源,除政府預算撥款,也包括基金孳息、受贈、學校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捐贈收入等。
烏干達外籍生淪血汗學工引AIT關注 教育部勒令中州科大停招
中州科大1月爆發14名烏干達外籍生來台就學,卻淪為血汗學工,今(16)日傳出教育部勒令該校不得再招收境外生,並且今年9月之後更面臨全面停招的命運,甚至此案更引起美國在台協會(AIT)關注,教育圈有聲音直指,外交部最該出面負起全責。中州科大近年來風波不斷,除了此前爆出多起論文歪風案,近期最引人關注的當屬1月爆發該校14名烏干達外籍生淪為血汗學工事件。中州科大涉嫌以高額獎學金及校外打工實習機會,吸引烏干達學生來台就讀,結果獎學金跳票,14名外籍學生被仲介到工廠超時工作,淪為過勞黑工,對此彰化地檢署依涉聲押相關人士,今日則傳出教育部認定該校涉及重大違失事項,除勒令學校限期改善外,並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即日起不得招收境外學生,並扣減相關補助經費等懲處措施。同時也傳出,私校諮詢會近日已完成決議,最近將正式發函告知該校,命令111學年起全面停招。這也是繼亞太技術學院、和春技術學院之後,第3所被勒令停招的私校。據側面了解,對於中州科大停招一案,教育部內部雖尚未開會決定,不過確實有此想法,主要是此案已引起美國在台協會關注,美方認為這起事件已嚴重違反國際人權。由於這批烏干達學生不會說中文,中州科大更沒有能力為其開設全英語課程,外界無法理解,為何外交部會通過簽證,讓這批外籍生來到台灣。教育部回應,中州科大自104學年度第2學期被列為教學品質查核學校,至今尚未能完全解除列管,且在違法招收境外生方面,未提出有效輔導境外生學習方案,多次糾正,卻沒有改善,因此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提111年2月14日私校諮詢會,決議該校自111學年度起停止全部班級招生。
立院修改《私立學校法》 家長痛批剝奪教育選擇權
立法院修正《私立學校法》,一讀通過私立國中小不能用考試招生,但是否改成抽籤或其他方式,近日會朝野協商。不過這個修正案未事先充分徵詢各界意見,在一讀後引發強烈反彈,私校擔心被消滅、家長認為教育選擇權被剝奪。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23人提出《私校法》第39條修正案,目前已通過一讀,確定私立國中小不能用考試招生,但對於是否只能以抽籤招生,朝野立委有不同意見。林宜瑾不僅是此項修法的提案人,也是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召委,她表示,最近會主持《私校法》修正案的朝野協商,如果沒有進度或結論,將會送院會,由立法院長主持朝野協商來決定怎麼處理。林宜瑾進一步指出,對於這項修法,她也可以提出修正動議,但她有一個基本原則,私立國中小不能以考試來撿選孩子,以避免學生從小五、小六就開始補習準備升學。教育部長潘文忠支持這項修法,他以在台中擔任副市長所見,許多私校以小聯考來招生,已蔚為奇觀,他認為,私立國中小以學生學習成就表現來作為招生依據,嚴重扭曲國民教育本質。不過這次《私校法》修正,未事先召開公聽會或廣泛徵詢利害關係人(私校、家長)的意見,一讀通過後,引起極大反彈。林宜瑾表示,這次只修1、2個條文,加上教育部全力支持,沒必要事先開公聽會。不過她也知道,目前私校正給許多立委壓力,要改變這項修法。日前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中,立委詢問私校雙語班、國際班未來可能遭受什麼衝擊,官員無法回答。教育部積極推動中小學國際教育,但這項修法一旦通過,私校雙語班及國際班招生會遇困難,教育部政策也會出現自相矛盾現象。家長也很不滿,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彭淑燕就說,許多私校的特色吸引學生及家長,但這次的修法,不只是極盡打壓私校的生存空間,連帶的剝奪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她認為,私立國中的入學方式可以被檢視及討論,但她反對僅能以抽籤方式來進行。
蔡英文提「英檢取代考試」 師長炸鍋⋯教育部長回應了
蔡英文總統提出「英文檢測取代升學英文考科」的想法,攪亂教育界一池春水,許多家長及老師擔心升學制度又要改變。教育部長潘文忠昨表示,明(111)年大學考招制度之前都已公布,不管學測或分科測驗,都會依照原本規畫進行,絕對不會改變,但未來可思考推動的可能性。降低一試定終生蔡英文10月30日和200位高中生對談,有學生提問,明年首度上路的大學分科測驗,將不再考國、英科目,而是由大學決定是否參採學測的國、英成績,壓力反而更大。蔡英文回覆,現在國中會考、大學學測和統測均有英文考科,或許可考慮一種檢測制度取代英文考試,學生可隨時考,以降低一次升學考試決定命運的情況。換句話說有一個像托福或者其它的制度,只要準備好了就去試,隨時考隨時測,就可以有很多的機會。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審查《國民體育法》及《私立學校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質詢潘文忠,蔡英文提出「英文檢測取代升學英文考科」前,是否有和教育部討論過?潘文忠回答,當時是學生臨時提出問題,總統的回答是現場反應。鄭正鈐說,蔡英文提出「英文檢測取代升學英文考科」的說法後,高中英文老師幾乎要炸鍋,他們正想著如何協助學生去參加英檢;家長也很頭大。將找招聯會評估中和高中英文老師郭慧敏指出,升學考科目改由檢測成績取代,雖立意良好,但現實面卻有一大堆問題要解決。譬如英語成績可以用英檢取代,那數學成績是不是也可用數檢取代?郭慧敏進一步舉例,考生參加多益英檢每次要1500元,以台灣家長的做法,通常會要求小孩多考幾次,然後拿最好那一次來升學,他們其實要花不少錢。如果要讓家長省錢,那就要由國家來辦理英檢,這涉及一年要辦幾次英檢及大考中心是否要成立英檢中心等問題,不是2、3年可以辦到。潘文忠回應,111年大學考招制度已經公布,關於學測及分科測驗都會按照原規畫內容實施,絕不會更改,但對於總統的主張,教育部將和招聯會思考,未來推動的可能性。
軍公教加薪4% 教育部研議「本俸及加給均納入」
行政院宣布明年為軍公教調薪4%,但學校教職員是只調整本俸或加給也納入調升範圍?教育部回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正在研議,學校教職員加薪4%,包括本俸及加給均納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討論《私校法》及《國民體育法》修正案,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質詢指出,2018年軍公教加薪3%,但老師最後發現只有本俸加薪,學術加給卻未動,很難接受。他認為,這次加薪4%,老師應該比照公務員,包括本俸及加給均要納入。黃國書進一步指出,軍公教人員加薪,公立學校就照規定做,但私立學校要不要跟進陷入兩難,他們將面臨更大財務壓力,可能加速退場。他要求教育部提出私校受衝擊的評估,並做好妥善因應。教育部次長劉孟奇回應,人事總處正在規畫教職員加薪,將本俸及加給均納入的方向規畫。為了搶救私校,國民黨立委林奕華等18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62條條文修正草案》,允許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贈私立學校得全數充底捐贈者所得總額,並增訂私立學校自籌募款的獎助誘因。另國民黨立委李德維等17人也提出《私立學校法第62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興學基金會指定捐贈予特定學校法人或學校者,捐贈總額不高過1000萬元以額度內,讀全數充底捐贈者所得總額。教育部長潘文忠回覆,目前對於個人透過興學基金會捐贈予私立學校,得於綜合所得總額50%限度內列舉為列舉扣除額,營利事業則為總額25%以內;未指定捐贈者,則得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損失,已提供更為優惠的稅賦方式。潘文忠說,倘指定捐贈及未指定捐贈者皆能享有100%稅賦優惠,未來恐無個人或營利事業願意以未指定方式捐贈私立學校,將影響興學基金會協助資源不足私立學校的功能。
奎山中學堅持辦畢典!柯文哲怒斥「太囂張」:任何人都不能耍大牌 重罰30萬
全台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教育部日前也宣布,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畢業典禮配合停辦,如需辦理,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避免不必要之移動、活動或集會。未料,北投貴族學校私立奎山實中竟不聽勸導,執意辦理畢業典禮。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震怒,先罰30萬。柯文哲在記者會上氣憤表示,竟然敢漠視防疫規範,事實上昨天教育局就講了不能,明目張膽違反防疫規定,太囂張,派公務員去那裡竟還要辦,先罰30萬,在防疫階段,任何人都不可以耍大牌。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本局於昨(28日)夜間與該校強烈溝通,並於今(29日)上午派員至該校實施勸導並告知校方相關規定,其仍執意進行畢業典禮相關活動,已違反防疫相關規範,恐危害到學校師生之健康,亦漠視教育主管機關所為之防疫規定。教育局強調,對於該校之相關行為,將依傳染病防治法法、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依法嚴厲究責,除了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還不排除給予減班或停招等嚴厲處分。
「北投貴族學校」堅持辦畢典!教育局2度阻止 居民檢舉反被嗆仇富、公審
為持續落實防疫工作,教育部日前宣布,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畢業典禮配合停辦,如需辦理,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避免不必要之移動、活動或集會。未料北投貴族學校私立奎山實中竟不聽勸導,執意辦理畢業典禮相關性質活動;網友在社團痛罵,「已經檢舉,也有警察到現場了,但是學校依舊我行我素,不願意取消。」網友在《天母幫》社團貼出照片,無奈寫下,「今日天母某私立中學辦畢業典禮,校園一直傳來歡呼聲,恭喜畢業,但⋯⋯。」另外有網友補充,已檢舉,但學校仍我行我素,結果PO網被少部分人嗆在仇富、公審;對此網友氣炸,「在那邊說什麼仇富的,貴族學校不在乎公眾權益,不能公審?今天不管公立、私立學校,違反規定就該被譴責,貴族私校無視防疫規定,繼續辦畢業典禮因為有錢有勢,所以他們最大?」台北市議員黃郁芬表示,早上看到消息已經馬上聯絡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警察局與衛生局,目前教育局已經到校園內蒐證,證據將移請衛生局開罰;同時她也會要求衛生局務必從重開罰,私校公然違反防疫規定,不可輕縱。台北市教育局則回應,針對北市私立奎山實中於今日辦理畢業典禮,本局強烈表達對該校執意辦理活動,漠視疫情嚴峻現實之不滿。教育局指出,目前台北市屬警戒三級,政府各機關及學校無不對疫情發展審慎面對,教育部以及教育局已於日前函知各校停辦畢業典禮,若有辦理之需要,須以線上方式辦理,以避免群聚,造成防疫破口。然經本局於昨(28日)夜間與該校強烈溝通,並於今(29日)上午派員至該校實施勸導並告知校方相關規定,其仍執意進行畢業典禮相關活動,已違反防疫相關規範,恐危害到學校師生之健康,亦漠視教育主管機關所為之防疫規定。對此,教育局表達失望及譴責,對於該校之相關行為,將依傳染病防治法法、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依法嚴厲究責。
從公共化立場看待文大董事會爭端
109學年度在學學生高達2萬4千餘人,位居全台學生人數排行榜第4名的文化大學,最近董事會爭端再起,再度躍上媒體版面。參酌私立學校法的立法意旨,促進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興學,並增加國民就學及公平選擇機會等,這些俱為私立學校被期待發揮的機能。承此,有關文化大學董事會爭端,尤其宜從公共性立場審慎思辯。 析言之,私立學校依法其性質為財團法人,本質上就具公益性,並受到相關法令嚴密規範。就私校董事會的選舉而言,本應由現任合法的董事推舉下屆董事。全台灣其他性質的公益性財團法人,選舉下屆董事,亦僅有現任董事有選舉權。因此,董事會問題癥結在於,其成員是否具代表性以及能否公正健全行使職權?是否有具有社會公望的校友擔任董事?進而能發揮襄助校務發展的效果。 私立學校的校產,本屬財團法人,並無由家族個人私有把持的法律依據。近來幾則在論述文化大學董事會爭端時動輒冠上「改革派」、「家族派」字眼的相關報導乃至評論,難謂公允。況且董事會乃合議制,只要董事會成員及結構沒有問題,所做的決定符合學校利益,除非有違法掏空情事,否則實難僅憑董事會成員有創辦人親屬,即能遽然指摘有所謂「私有化」,甚至已由所謂「家族派」掌控云云。總之,私校的公共性,重點在於董事執行職務時是否有良好的教育理念以及為國家培育英才的具體決策,至於是否與創辦人有親屬關係,並非監督私校辦學重點,若干論者單憑董事會成員身份無端指控家族派與校產私有化情事,恐有混淆視聽之虞。 回到問題的本質來看,文化大學董事會爭端基本上是個很單純的法律問題,所謂「家族派」、「改革派」之爭,大抵是被刻意操弄的假議題。董事會的決議本來就是合議制,原則上多數董事的決議即可代表董事會的意志,文大董事會先前2位涉及掏空爭議的董事,既已於107年間經過多數董事同意將其解任,縱然暫時取得假處分裁定,然其裁定所保護的乃是其「任期內」得以執行職務的「暫時性措施」,並未認定董事會的決議無效。故於「任期結束後」,原假處分裁定之效力,當然不包含在內。換言之,當時為裁定的法官當然無法事先預料多年後的董事會竟然未能在任期內推選出新任董事,故裁定之效力當然不及於「任期後」,2位先前被解除董事職務者,即於任期屆至後失去假處分之保護傘,此乃當然之理,試問:已遭解除董事身分者,焉能代表董事會決定下屆董事? 總而言之,私校公共化的精神,在於私校董事是否確實有辦學之理念及為國培育人才的胸襟,而非只是單純享受權位,濫用權力,甚至利用各種表面合法的手段圖謀個人之私利,此才是監督私校辦學之重點,董事身分為何?與辦學是否善盡職責並無關聯,倘若單純以身分作表面判斷,不僅對於私校創辦人親屬做出歧視性的不合理評論,反將模糊了監督私校辦學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