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院校繁星計畫推甄入學今放榜 「錄取率61%」創6年新高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今(7日)放榜,今年總計有49所科技校院和1所大學參與,提供招生名額2548名。據統計,參加本屆繁星計畫的技高學校共275間,報名人數3420名、錄取2087名,總體錄取率為61%,為近6年新高。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表示,本屆技專校院繁星計畫推薦完成上網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者共3269名,志願數3萬4163個,每人平均志願數達10.5個;經辦理統一分發後,至少1名學生錄取國立科技校院的技高學校比率達95%;以前5志願獲得錄取的學生比率達74.8%。技專招聯會說明,各錄取生之註冊入學通知,由各錄取學校自行寄發。錄取生應依該科技校院之規定辦理註冊入學,並於註冊時繳交學校畢業證書正本,或依教育部發布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2 條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正本,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不准註冊入學。技專招聯會提醒,經本招生錄取進入科技校院就讀之學生,其就讀期間得否轉系,悉依各科技校院學則規定辦理。經本委員會分發錄取之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 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另外,錄取生未依本委員會規定期限及方式,以書面向錄取學校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加 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錄取生因故欲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寫「113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本招生簡章附件七),於113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12:00 前將此書面資料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確定錄取學校已收到傳真,始完成放棄程序。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聲明放棄者,概不受理。(各錄取學校地址請詳參本簡章附錄一「各科技校院招生名額及介紹」);若有爭議則以傳真收到之文件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