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
」 房東 租屋 房客 高雄 租金補貼![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395102/sm-f4911e95e9ae2f97e9964bf556671be6.png)
入職須當法人…男苦主害公司背債1400萬 離職3年遭起訴才知
找工作要小心,一不注意可能就被賣了。中國一名男子過去入職武漢一間公司,被要求擔任深圳公司的法人才能轉正職,沒想到離職3年後被遭起訴,因為他害公司背上320萬(人民幣,下同),約1442萬新台幣的負債。尚先生向《大象新聞》求助,自述在2020年入職湖北一間公司,被要求擔任深圳分公司法人才能轉正職,他當時很想入職只好同意,卻在離職多年後,在2025年春節前夕,收到鄭州高新區法院發來的傳票,「都是因為我之前就職的公司導致的」。尚先生表示,他知道法人是有風險的,但沒想到風險會這麼大,今年1月17日發現自己的銀行卡和微信零錢包都被凍結,一查才驚覺被起訴。經過了解,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在2022年和深圳源誠簽署一份320萬的租賃契約,但付款後深圳源誠並未如約交付店鋪,為此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起訴深圳源誠,但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將尚先生在內的10人提起追加變更被執行人異議之訴。尚先生感嘆,自己家庭條件不好,為了結婚買房,家裡還欠債,現在又背上一身官司,「我辛苦一年也就能掙7、8萬塊錢,這320萬我不知道怎麼擔得起來?」而且老婆剛生孩子,不知如何面對妻兒。事情發生後,尚先生連絡多名武漢坤達益通的前同事,「結果發現,很多人都和我有同樣的遭遇」,他認為這些債務不應該由他們承擔,被害人計畫一起報警維護權利,「我認為這就是武漢坤達益通對我們這些想要入職的員工實施的有預謀的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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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震重創家園…南市府爭取住宅補貼「最多1.8萬」 方案一次看
0121嘉義大埔地震重創台南楠西、玉井,迄已1224戶被貼紅、黃單,後續重建家園是一條漫長的路。台南市政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專案型震災住宅補貼方案,包含多元租屋補貼、重建(購)及修繕貸款等措施,租金補貼以每戶實際居住人口計,最少8000元、最多1萬8000元。近日大小餘震不斷,市長黃偉哲宣布,建築物災損鑑定持續趕工中,針對災民關心後續長期家園重建補助方案措施,市府已取得中央支持,比照「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市府將依內政部公告內容開放災民受理申請。都發局表示,補助分為租金補貼及重建(購)及修繕貸款,前者針對實際居住於紅黃單建築物的住戶(不限房屋所有權人)開放申請,需準備身分證、實際居住於紅黃單建物證明、租賃契約影本(新租屋處),房屋所有權人租金補貼最高24個月、非所有權人12個月。補貼額度以每戶實際居住人口計算,3人以內者每月發給8000元、4人者每月發給1萬元、5人者每月發給1萬2000元、6人者每月發給1萬4000元、7人者每月發給1萬6000元、8人以上者每月發給1萬8000元。都發局說,租賃契約登載租金未超過前述補貼金額者,以契約登載金額補貼。此外,如目前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者,需填寫切結書,經確認獲本次受災租金補貼專案補助時,將同步終止300億租金補貼,不可重複補貼。至於重建(購)及修繕貸款,針對受災戶房屋受損有修繕及購屋需求者,另有修繕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優惠貸款額度1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15年;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優惠貸款額度3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20年。都發局長徐中強表示,內政部目前已就專案內容研議中,最終方案將以行政院核定為準,屆時都發局將依最終公告,開放民眾受理申請。此外,因應不少民眾家園已不堪居住,都發局也啟動包租代管諮詢服務,過年期間持續提供災民安心穩定的居住支持,他也強調,重建家園才是災民的想望,目前也已在研議循都更途徑等多方法,盼盡快協助災民踏上重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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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萬坪南港LaLaport確定3月20日開幕 威秀影城、日系超市、餐飲全台首店都來了
三井不動產集團今(23)日正式宣布,Mitsui Shopping Park LaLaport南港將在3月20日開幕,是繼2023年5月台中LaLaport後的在台第2間,也是今年備受矚目的3大百貨之一,另外2間則分別為遠東SOGO位於大巨蛋的Garden City,以及前身是誠品信義店的統一集團Dream Plaza。南港LaLaport鄰近台北市重要的兩條都會交通網絡「捷運板南線」「捷運文湖線」雙線匯集,與台北捷運、台鐵、高鐵三鐵共構的「南港站」也僅有一站的距離。(圖/三井不動產提供)三井不動產集團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台灣人壽保險簽訂南港C3地上權開發案內商場營運租賃契約,承租部份地下1樓至地上6樓作為Mitsui Shopping Park LaLaport南港的營運據點,商場面積為47,000坪。現階段,三井不動產集團在台灣的商業投資事業涵蓋北部、中部、南部,共有3座Mitsui Shopping Park LaLaport,以及3座MITSUI OUTLET PARK據點。有別於MITSUI OUTLET PARK以優惠價格、過季商品為主,LaLaport主推以當季、正價商品為主,匯集物販餐飲、休閒運動、親子娛樂、藥妝美容、大型書店、日系大型超市等多樣化的品牌及商品。同時,LaLaport不僅只是滿足顧客日常生活之所需的購物中心,透過舉辦各種文化與教育兼具的互動體驗、情報交流等活動,期望成為區域社會的核心。三井不動產集團也表示,南港LaLaport預計將有包含「威秀影城」、近年積極在台拓點的日系超級市場「LOPIA」、備受親子客層喜愛及期待的兒童職業體驗設施 「Kidzania」,以及國際品牌、日韓品牌、大型生活用品品牌、親子娛樂、知名排隊餐飲等約300家專櫃進駐。值得注意的是,「La Ohana」將廣受日本人喜愛的夏威夷風格引進臺灣,首號店進駐LaLaport南港,提供五感充盈的沉浸式餐飲體驗;「SAPPORO BONE」於2015年在日本北海道設立 , 主營肉類排餐品牌的SAPPORO BONE 將海外首店獻給LaLaport南港,重現經典日式烤生牛肉與各類排餐餐點。還有「三之星ミツボシ」用袴鍋煮出的美味米飯和來自烤肉店的牛肉搭配特製醬汁;休閒風格的韓國料理店「韓美膳」;以及「豆腐里」,以手工製成非基改豆腐與韓式石鍋米飯,打造出美味的韓國風味料理。不僅如此,LaLaport南港引進許多台灣消費者喜愛的日系服飾雜貨與親子生活品牌,像台灣引進最多日本時尚潮流服飾的品牌代表ADASTRIA,看好東區南港擁有眾多該品牌客層,此次一舉將旗下多個品牌中的10個雜貨服飾品牌全部進駐LaLaport南港。三井不動產也提到,近年大台北地區的居住人口已有逐漸由北市中心開始向郊外地區擴散的趨勢,以南港地區周邊及鄰近所能涵蓋的區域包含信義區以東、內湖、汐止、甚至北到基隆的居住人口也是逐年成長。LaLaport做為區域型購物中心,除了引進方便商務人士需求的物販與餐飲之外,更期望能顧及大量周邊居住人口,預計將引進多家特色生活大店以及娛樂設施來滿足居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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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不美麗1/淡海地標影城廣場15年租約鬧糾紛 美麗新1億元求退場宏壽喊1.7億元
淡海新市鎮2024年最大一樁房東房客糾紛案,12月20日終於落幕。淡海美麗新廣場與房東宏泰人壽(宏壽)15年租約只走6年,日前宏壽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美麗新實業公司提前終止租約,原因為美麗新違約,為確保公司權益,終止合約」,雙方「分手」已成既定事實,剩下要談的是如何爭取「最有利」的分手。美麗新董事長黃世杰身邊人士表示:「當初宏泰集團林鴻南董事長主動來找黃董,黃董義氣相挺,在家族成員不同意的情況下仍與宏壽合作,還因此丟了美麗華董座,如今又在淡海美麗新吃了悶虧,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宏泰集團由林堉璘於1975年所創,從營造建築起家,旗下事業橫跨建築、銀行、保險等,在信義計畫區及淡海新市鎮等持有大量土地,而有「台灣地王」稱號,林堉璘接班人為三子林鴻南。美麗華黃家發跡更早,早年由窯磚廠轉入羽毛業,掙錢買地成了大直重劃區大地主,1979年以「美麗華飯店」打響名號,龐大事業版圖由創辦人三兄弟後代分管,其中大房黃杏中主導美麗華百樂園、球場及影城,黃世杰為么子。據了解,美麗新廣場與宏壽的租約從2018年12月開始,預計2033年底到期,但淡海美麗新廣場開幕至今的6年,雙方曾多次對簿公堂,互有勝負,早已貌合神離。本刊記者深入了解,美麗新實業在2024年7月間對宏泰人壽起訴,主張宏泰人壽違約,從114年起終止租賃契約,請求返還4250萬元的押租金;且不排除另外訴請宏壽給付違約金。而宏泰人壽也回應:「商場租約因美麗新違約已提前終止,本公司會依約向美麗新主張合法權利。」美麗新實業的委託律師溫宇謙表示,宏壽在2018年5月時曾提出一份行銷活動概要,承諾的許多建設至今都未完成。(圖╱黃威彬攝)對於提前解約一事,美麗新實業的委託律師溫宇謙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說,宏壽在2018年5月時曾提出一份行銷活動概要,承諾會在輕軌崁頂站至美麗新商場間,興建藝術廊道、提供彩繪接駁車、建置藝術籃球場、鋪設地景雷射藝術,雙方遂在2018年12月簽約,租下影城及商場。影城部分前三年每月租金208萬元,第四年起月租275萬元;商場的租金比影城略高一些,都是採包底抽成的方式,年營收超過1.4億元部分,由宏壽抽成20%。但據了解,不管是影城或商場,美麗新廣場自開幕以來,從未達到讓宏壽可以抽成的業績。2018年3月28日,前宏泰人壽董事長魯奐毅(左)與前美麗華集團董事長黃世杰(右)共同宣佈,美麗華集團即將進駐淡海新市鎮。(圖╱報系資料)然而,淡海美麗新廣場2019年2月開幕迄今,溫宇謙表示,宏壽的承諾都沒有動靜,據此,美麗新主張終止租賃契約的理由,包括宏壽提供的建物,部分櫃位使用執照與約定用途不符、結構不良以致嚴重漏水、管線不良以致惡臭等問題,以及宏壽在淡海美麗新廣場開幕前承諾要做的諸多建設,至今都未完成。此外,宏壽也承諾在商場旁經營飯店、婚宴會館,共同吸引人流。記者實地前往了解,商場旁的飯店建築雖已在疫情前完成,且二樓還有廊道連接商場,但目前整幢都是空著,據悉已委託宏盛整幢出租。據知情人士表示,美麗新7月提起訴訟後,宏泰人壽8月間曾向美麗新表達和解意願,表示願意善盡出租人義務,修繕商場瑕疵,希望雙方能彼此撤告,訴訟於是暫停了一段時間,約好等宏壽修好商場後,雙方一起撤。豈料,直到10月初山陀兒颱風來襲前,商場都還沒有修好,造成商場水流成河;接著康芮颱風又讓美麗新廣場70多個消防受信總機受損無法連動,雙方對維修義務歸屬各有堅持,才讓分手成為定局。美麗新廣場旁的飯店建築已在疫情前完成,二樓還有廊道連接影城,但目前整幢都是空著,據悉已委託宏盛出租。(圖╱王若攝)其實,美麗新開幕第一年就遇上疫情,2022年曾對宏壽提告,主張影城受疫情影響營收減少,最慘月份的營收僅65萬元,只剩同期的4.9%,請求房東宏壽應調降租金至41萬元。但法院在一、二審都認定宏泰人壽在疫情期間只收取約定租金,抽成租金歸零,沒有因疫情獲利,駁回美麗新的請求。事後,宏壽在2023年以「美麗新在疫情期間訴請減租」為由,訴請美麗新給付違約金4000萬元。這個案子在二審審理中,曾經移付調解。一位調解會在場人士告訴記者:「美麗新第一次表達和解意願,願意付1000萬元給宏壽,希望終止租約,但宏壽拒絕。調解委員於是詢問美麗新,是否能再多付一些,美麗新於是說,不然就1億元吧。調解委員強烈建議宏壽接受,但宏壽堅持至少要1.7億。」這場淡海新市鎮美麗新廣場的房東房客分手,一點也不美麗。美麗新董事長黃世杰身邊人士無奈地說:「法院怎麼判,我們就怎麼做吧!一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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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不美麗2/威秀沒來換上美麗新 淡海影城開張6年「暫停102天」+商場3月更名
被淡水、淡海新市鎮居民視為肩負繁榮地方重任的淡海美麗新影城,去年12月20日貼出「12月30日起暫停營業」公告後,不少民眾當晚前往美麗新廣場內部拍下「最後一夜」歷史鏡頭。CTWANT記者1月5日傍晚實地前往,發現二樓影城漆黑一片,但商場一、二樓約有6間餐廳及咖啡廳持續營業。美麗新廣場及影城,位在淡海新市鎮義山路二段底,與大型造鎮建案「海洋都心」一、二、三期為鄰。據了解,美麗新影城及廣場業主宏泰人壽,及海洋都心推案建商宏盛建設均屬宏泰集團,之前宏泰在信義計畫區有過以威秀影城成功創造商圈的經驗,因此也打算將這個經驗案例複製到淡海新市鎮,初期推案廣告就以「威秀當鄰居」為訴求,當時宏泰人壽與威秀影城(宏泰集團擁有25%股份)訂下15年租約,預定2015年底開幕,後來合作破局,威秀退出。美麗新廣場及影城,位在淡海新市鎮義山路底,與宏盛大型造鎮建案「海洋都心」一、二、三期為鄰。(圖╱周志龍攝)宏泰集團轉而找上當時的美麗華董事長黃世杰,美麗華影城接手後,黃世杰因家族內鬥失去美麗華影城及百貨經營權,才另組「美麗新集團」進駐,以「美麗新實業」、「美麗新娛樂」兩家公司,分別與宏壽簽訂商場(生活館一、二樓及親子館一樓)及影城(親子館二樓)的租賃合約,美麗新影城於2018年底正式開幕,美麗新廣場則在2019年2月開幕,不料6年後雙雙生變。本刊記者實地前往,二樓的美麗新影城大門深鎖,而商場部分卻非如公告所說的「停止營業」,原本20多家櫃位,仍有6家「正常營業」。對於二房東美麗新與大房東宏壽之間的糾紛,現場開業的商家大都站在宏壽這邊。有商家說:「美麗新在幾個月前就一直施壓不續約,要商家準備拆除裝潢。」也有商家說:「美麗新在11月底就強行切斷自動門電源,是宏壽後來派人修好的,也重新請了保全。」對此,美麗新解釋,由於與宏壽有終止租賃契約的訴訟,依照租賃契約解約條件「必須拆除裝潢恢復原狀」,因此美麗新與商家的合約去年11月30日到期後,商家理當拆除裝潢恢復原狀。「宏壽在得知美麗新有意提前解約後,就發函給部分商家,表示商家與美麗新解約後,仍可繼續營業,不必拆除裝潢。」美麗新的委託律師溫謙宇反過來指控,宏壽的做法等於讓美麗新因沒有「恢復原狀」而違反解約條件,無異是「製造衝突」。對於商家所指「強行切斷自動門電源」一事,美麗新也嚴正否認。美麗華家族一度因影城爆鬩牆,黃世杰在辭去美麗華董座後特別對外宣佈,會以「美麗新」品牌持續拓點。(圖╱報系資料)據本刊了解,仍繼續營業的幾家商家,與美麗新的合約都已在去年11月30日到期,目前也都與宏壽簽訂新的合約。商家表示:「還有一些店家會在農曆年前陸續回來。」從商家與當地的房仲業的口中可以確定的是,商場部分將會在3月換名重新開幕。宏壽方面也回應:「商場目前積極整新,因客群穩定,大部分商家皆將繼續經營,請舊雨新知靜待佳音。」此外,宏壽也透露:「與市場上大型商戶皆持續接觸中,但礙於誠信原則及保密條款無法透露,考量商場空間有限,商場肩負繁榮地方的重責大任,宏泰人壽將審慎選擇合作商家,合理分配資源及空間,請鄰里親朋好友再稍作等待。」由此也不難得知,未來不但商場會重新開張,還可能會有大型商戶進駐,對淡新市鎮的地方繁榮將是一大利多。「海洋都心」建案初期推案廣告就以「威秀當鄰居」為訴求。(圖/翻攝自海洋都心臉書)至於美麗新影城,暫停營業公告中有一段「希望能在未來102天內有好消息可以跟大家分享」,從公告貼出的12月20日起算102天,也就是說,今年3月31日會有好消息?本刊為此詢問美麗新,得到的回應是:「影城部份雙方仍在磋商協調,希望3月底前能談出好的結果。」如此看來,這樁淡水新市鎮最大的商場租賃紛爭,商場部分已確定分手,影城有機會在4月初重新營業。影城的存在,對業主建商很重要,對住戶也很重要。對「威秀變成美麗新」,曾有海洋都心住戶不滿,並提出賠償訴訟。而海洋都心第二期「宏盛海都」建案,也以「商圈在我家,影城做鄰居」作為廣告訴求,顯見未來影城的存在與否,對宏壽來說至關重要。當地民代表示,宏泰人壽在淡海新市鎮是大地主,共有4.1萬坪土地,目前已開發2萬多坪,未來配合淡江大橋的通車,可能還會有許多建案推出,「理應會更注重當地商圈的開發。」宏壽方面也說:「目前重心為打造可繁榮淡海新市鎮之商場,為提高當地消費生活更加豐富便利而努力,衷心盼望以和為貴、和氣生財,實不願再消耗社會資源及媒體版面進行無實益的爭執,亦不願再衍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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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管槓「租霸」1/老診所遭潑漆拆招牌 議員關切躺中槍 警方被酸「官威大」
宜蘭縣羅東鎮一間中醫診所去年12月初爆出多起糾紛,一名自稱專治「租霸」的租管林先生帶一夥人進入營業中的診所強行斷電、換鎖,謝姓中醫師出面阻止並報警處理。事後,警方發現雙方有民事糾紛正在興訟,並非單純租賃關係,而後續租管林先生與自稱屋主的郭女等人又因涉及潑漆、斷電、拆招牌被依現行犯逮捕,該名租管竟還拍影片誣指中醫師「後台很硬」,找議員施壓讓警方強行逮人,讓警方相當無奈。現任屋主不顧已簽訂的租賃合約,主張自己為房屋所有權人,要求中醫診所搬離,不斷派人前往鬧事而遭警方架走。(圖/當事人提供)本刊調查,該間中醫診所於羅東經營數十年,謝姓中醫師夫妻除中醫診所外也同時經營民宿,疑因工程款項問題,資金卡頓無法運轉,只好向友人周轉現金,同時承諾以「借名登記」方式,將名下房產(起家厝、中醫診所及一處建地)改為友人名字作為擔保,展現自己一定會還錢的決心,沒想到後續仍引發一連串的糾紛。雙方後續因故撕破臉,為還清債款周轉財務,中醫師夫妻決定將起家厝與起家的中醫診所賣出,並經友人介紹找到一位洪姓房仲,房仲找到3名買家,雙方簽下買賣附買回協議書,雙方約定自2023、2024年起(因簽約時間而有所不同)2年內房子不得出售,而中醫師夫妻每月以4萬元向買家支付租金,且未來買家若要出售房子,須以中醫師為優先買家,並且賣出的價格不得低於買入的價格。謝姓中醫師夫妻無奈出示相關文件指出,現任屋主於租賃契約存續期內強制換鎖、潑漆,還找人來鬧事,阻礙診所營運。(圖/周志龍攝)不過洪姓房仲卻另以話術誘騙中醫師夫妻再簽下一張同意書,同意相關房產賣出的價格在扣除欠下友人的債款與必要之規費後,剩餘金額須先匯入買家的戶頭內,造成謝姓中醫師夫妻將房屋賣出後,不但需繳交租金,而剩餘至少4000萬餘元的賣房款項至今仍遲遲無法收回。至於房仲究竟是以什麼話術讓中醫師夫婦簽下同意書,中醫師夫婦則不願加以說明。雙方經多次談判無果後,謝姓中醫師夫妻向屋主表示,若無法將剩餘款項吐出,那他們也不再繳交後續租金,孰料原本的民事糾紛事件竟因此演變成刑事案件。成為新屋主的郭姓女子見中醫夫妻拒絕支付租金,開始以強迫手段多次前往謝姓中醫師夫妻的診所與住家強制換鎖。甚至在去年末還曾試圖開堆高機撞壞鐵門、多次前往潑漆,更找人假扮病人,聲稱欲進入診間就診,實際上卻強行霸占診間,阻礙診所營業,讓謝姓中醫師夫妻不堪其擾,只好多次報警並試圖尋找議員求助。現任屋主疑似找來直播主指控中醫師夫妻為租霸,並指中醫師夫妻「後台很硬」、「是議員親戚」,掀起輿論風暴。(圖/當事人提供)孰料,雙方爆發衝突後,謝姓中醫師打電話詢問謝家倫議員是否能夠提供幫助一幕,恰好被直播主「租管林先生」拍下,利用雙方姓名有些相近,指稱兩者疑似為親戚關係,「後台很硬」找來警方強制驅離,引發輿論反彈,逼的謝家倫緊急出面澄清,強調雙方沒有親戚關係,只是剛好接獲中醫師夫妻的陳情,且在知曉警方已到場後,便要謝姓中醫師與警方聯繫,自己不好再介入處理。不過由於直播主「租管林先生」有強行破壞電錶斷電與換鎖情事,謝姓中醫師夫妻報警提告對方涉嫌強制、侵入住宅等案,加上有民眾報警疑似有打架糾紛,羅東分局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到場,並依規定受理報案,卻反被直播主指控「官威強大」,讓警方相當無奈。本刊記者向台電公司查證後發現,租管林先生找水電工強行剪開電錶斷電係屬違法行為,因電錶是由台電管轄,水電工並無資格剪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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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管槓「租霸」2/屋主租客諜對諜 雇人偽裝病人霸診間斷電換鎖全都來
宜蘭羅東鎮一間中醫診所去年12月初爆出多起糾紛,一名自稱專治「租霸」的租管林先生帶著一夥人將診所強行斷電、換鎖,氣得謝姓中醫師報警處理。事後,警方也發現雙方並非單純租賃關係,且租管林先生與自稱屋主的郭女等人因涉及潑漆、斷電、拆招牌等行為,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雙方互鬥有如諜對諜。回顧整起事故,謝姓中醫師夫妻將起家厝與白手起家的中醫診所賣出周轉現金,卻疑因誤信房仲話術,同意將賣房所得之相關款項,在扣除債務與必要之規費後先轉入買家帳戶,每月還必須支付買家租金,雙方因此爆發衝突。診所外理應由台電進行拆卸的電錶也遭現任屋主找來水電工直接斷電。(圖/當事人提供)謝姓中醫師夫妻在索討賣房款項未果後,決定拒絕支付相關租金。孰料新任屋主的郭姓女子竟自前年起12月起,陸續開著堆高機前往診所試圖強行撬開鐵捲門未果。時隔一年,郭女等人見無法賣房,更收不到相關租金,疑似一氣之下先在去年11月28日前往謝姓中醫師夫妻家中換鎖,6天後更派人前往診所鬧事,以病人欲看診之名義強行坐在診間內拒絕離開。而更誇張的還在後面,僅隔一天後診所外就遭人潑灑紅漆,隨後更有人直接通知台電要求將診所斷電,幾波破壞行為無果後,還有人自稱是租客前往診所,要求中醫師等人搬離,卻始終拿不出相關合約,更於當天晚上前往診所再試圖斷電。郭女等人為加強施壓力度,疑似找來直播主「租管林先生」試圖掀起輿論風暴。去年12月5日,「租管林先生」到場拍攝短影音,指涉該中醫診所背後有「議員撐腰」、「有議員親戚欺負人」、「議員叫警察來」等語,而警方要求租管林先生拿出該不動產之管理文件,該名直播主卻不斷向警方表示,「之前有類似判例我可以斷電」。現任屋主為阻止中醫師夫妻進入屋內,找來車輛直接停放堵死在後門。(圖/周志龍攝)後續兩周雙方衝突不斷,屋主找人前來多次斷電未果,雙方還因此爆發肢體衝突,再次報警處理,同時以電鋸將住家與診所強行換鎖,因此被謝姓中醫師夫妻提告毀損與侵入住宅,屋主等人則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然而租管林先生則持續在社群網站上發布相關影片,表示「租霸關押屋主」,更將車輛停放在診所的後門阻止謝姓中醫師出入,並找來吊車強行拆除診所招牌。對此,非當事律師包盛顥表示,租賃契約不限於文字形式,無論是口頭或文字契約,只要使用人拿得出相關證明,屋主便無法在租約契約存續時間中強制進入換鎖,換言之使用者只要提出具有使用權,都可以正常使用。以本案中屋主有潑漆、強拆招牌、強制換鎖、斷水斷電等行為,有可能構成刑事上毀損、恐嚇、強制罪與妨害自由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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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服公會挺內政部「反租金實價登錄」 理事長:租金恐上漲1成
針對近日社會關注的「租金實價登錄」,房仲全聯會建議政府,應該全面推動解決租屋黑市問題;內政部則打槍認為實價登錄恐將造成租屋市場閉鎖、租金上漲、作價登錄等負面影響。今(24)日,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舉辦年終記者會,理事長陳柏勳力挺內政部,他認為強迫實價登錄,恐造成租金成本轉嫁最少1成,不樂見此事發生。對於近期坊間提出「強制全面租金實價登錄」,陳柏勳表示,公會就實務經驗上,強制登錄的做法,恐造成社會對立與不安,公會不樂見這樣的政策施行,原因包括租賃實價登錄將耗費大量行政及社會成本,然而因私契難以確實掌握,恐難達成預期政策成效。另外他也提到,全面實價登錄房東恐轉嫁稅負成本,導致租金上漲,房東出租意願亦有可能因此降低,影響租屋市場供給。尤其許多房東年事已高,不熟悉申報流程,恐衍生大量裁罰,產生許多誤會或對立,如果房東透過委託代理申報,亦會衍生額外費用,最終也有可能轉嫁至租金之上,預估租金最少上漲0.5~1成。他也認為,租賃契約具期間短、金額不高、變動頻繁特性,轉租、解約及變更契約等行為難以掌握,有心人士如果透過實登造假,影響區域租金行情,反而不利租屋市場正常發展,實在沒有必要進行全面實價登錄,更何況強迫性實價登錄勢必要透過檢舉機制達成,但如此一來恐致租賃雙方關係緊張,反而容易造成房東影響房客權益。陳柏勳表示,坊間目前所提出的「租金實價登錄」目的,主要是為了作為租金參考資訊,但實務面上,卻不利於台灣社會和諧發展,事實上,租客只要透過網路租屋平台尋找相關物件,比較相關行情,並參考政府定期公布所掌握的市場實際租金統計資訊,租客同樣能達到租金評估目的。 他進一步指出,目前政府透過租賃實價登錄、租賃住宅服務業包租代管資訊提供,以及租金補貼,已逐步掌握大量市場租賃資訊,內政部今年8月更先後公布大專院校周邊、全國各行政區不同租屋型態的租金統計資料,讓民眾更容易瞭解市場租金行情,租屋市場已逐步透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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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沾醬雞排」年底熄燈!超扯電費「一度8.5元」曝光 房東堅稱沒超收
上過不少美食節目,堪稱「地方隱藏美食」的基隆暖暖福興宮旁「沾醬雞排」,已在地開業15年,是不少饕客心中的宵夜好夥伴。雖然沾醬雞排一度在2023年6月因為市面雞肉價格高漲,無力吸收而宣布停業,直到10月才恢復營業。不過開業1年多,又再次傳出熄燈消息。店家在臉書透露原因,是「敵不過房東(指福興宮)收取的高額電價」,還公布一張高達1.7萬多元的電費帳單。網友們看到一度電竟高達8.567元,氣憤喊:「快去檢舉!」對此,福興宮也出面喊冤,表示「夏季電價本來就比較貴」,且費用都是租戶均攤,沒有超收的狀況。基隆暖暖「沾醬雞排」10日在臉書粉絲頁貼出公告,表示很遺憾在恢復營業1年多後又要歇業了,並透露熄燈主因,是敵不過房東收取的高額電價,只能選擇在本月31日結束營業,並將在14、15、21、22日清倉大拍賣,所有餐點都有相當程度的折扣。從店家貼出的電費單照片顯示,沾醬雞排要繳納的電費一度竟高達8.567元。(圖/翻攝FB/沾醬雞排)從店家貼出的電費單照片顯示,沾醬雞排要繳納的電費一度竟高達8.567元,因此從8月到11月,光是電費就繳納了17219元。讓不少網友看到後直呼「太扯」,要店家去檢舉房東福興宮:「房東違法了吧」、「工業用電都沒這麼扯」、「一度8.5元?沒看過這麼離譜的電費。」原來,雞排店家攤位是向附近的福興宮承租,除了租金,也要與其他多家攤位平分電費。福興宮人員堅稱表示,每個攤位都有獨立電表,「用多少度就繳多少度的錢」,且夏季尖峰用電量本來就高,累進費率也高,「因為廟無法幫你算得這麼清楚,廟不是台電公司的人。他是夏天用量,夏天用量是不是比較貴。」事實上,根據台電電費計價資料顯示,今年小型營業用電夏季最高只收到每度7.43元,非夏季一度最高收5.83元,都低於房東所收的一度8.567元。根據《東森財經新聞》報導,台電人員對此說明,該房東收費確實偏高,但台電僅提供定價參考,加上電費新制上路前合約不受新制規範,實際仍以租賃契約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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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婦「製造噪音」6年害鄰居患焦慮症 法院判搬離也要賠18萬
台中一名楊姓女子長期在社區大樓內製造噪音,行徑包括不分晝夜使用電鑽、用鐵器敲打牆壁和地板、拖行物體、用力關門跺步、甚至大聲謾罵,導致樓下高姓一家4口無法忍受,長期受困擾,其中兩人更因此罹患焦慮症。忍耐6年後,高家提告要求賠償。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楊女需賠償高家4人共計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高姓一家自2017年12月入住台中某社區大樓6樓後,便屢次受到樓上楊女的干擾。楊女不僅長時間使用電鑽、用鐵器敲打地板與牆壁達30分鐘之久,還時常拖行物品、猛烈關門跺步,甚至拿水管沖樓下設施與馬路,或故意破壞自家廁所管路,導致污水流入高家廁所。更誇張的是,楊女曾5度在家中焚燒棉被與家具,令整個社區濃煙密布。高家忍受多年,生活受到極大影響,長期無法安眠,並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楊女賠償每人30萬元。審理期間,楊女未出庭,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法官參考社區大樓管委會紀錄與警方處分通知書,確認楊女長期惡意擾鄰的事實。管委會在2023年3月的會議紀錄中指出,楊女「長期惡意擾亂,製造恐慌,警方多次依社會秩序法警告,仍未改善」。法院認為,一般情況下,巨大且不定時的噪音會讓人精神緊張、睡眠受到影響,對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造成很大的干擾。而高家一方自2017年12月15日起居住在6樓,期間受到這些頻繁且巨大的噪音干擾,有租賃契約書為證,因此可以確認高家一方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間,持續受到楊女製造噪音的影響,並因此遭受損害。法院指出,雖然楊女已搬離大樓,但其過去行為已對高家造成重大損害,決定判處楊女賠償高家4人各3萬元至6萬元不等,共計18萬元,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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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昱涉弊案遭收押 前妻曾姿雯發文揭心聲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及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在潛逃24天後於11月25日向南檢投案,現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並送往台南看守所收容。而陳啟昱的前妻、高雄前民政局長曾姿雯也在臉書發布一段法師開示的話,引起網友熱議。根據檢調調查,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期間,涉嫌與土地開發商鴻暉國際及晁陽開發簽訂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及不法行為。此外,他被指控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非法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排人員進駐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以「違約賠償」等名義從台鹽綠能轉移資金,最終導致子公司及母公司台鹽實業損失慘重。檢方自11月4日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後,隨即註銷其護照並確認其無出國紀錄,推測其仍藏匿國內。陳啟昱最終於25日在律師陪同下投案,但面對檢方訊問,供詞避重就輕,拒絕透露逃亡細節及可能的協助者。檢方表示,將繼續追查是否有共犯涉嫌藏匿行蹤。陳啟昱過往仕途及婚姻生活也因本案備受關注。他曾於2012年與高雄市前民政局長曾姿雯結婚,兩人被視為高市府團隊的明星夫妻。然而今年11月傳出兩人早於去年已完成離婚,且曾姿雯近期一系列社群媒體動態引發熱議。曾姿雯日前在臉書上發表感言稱「凡事都有原因,但不一定都有對錯」。11月30日曾姿雯又引用唐朝禪門居士龐蘊的詩偈,「但自無心於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似乎展現面對風波的坦然心境。她同時也刪除與陳啟昱相關的所有照片,引發外界諸多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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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昱落跑25天投案!檢察官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火速裁准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啟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檢調發現,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啟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啟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台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至於此案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台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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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啓昱通緝8天才見查緝專刊?南檢回應了 藍軍見照片傻眼:去哪抓人
前台鹽董座陳啓昱遭通緝8天,通緝照終於亮相!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質疑,陳啓昱掏空台鹽11億多元黑金弊案,檢方聲押,台南地院卻無保飭回,他趁法院開綠燈逃逸遭通緝,南檢日前終於提供查緝專刊照片,但所有看到通緝照的人頭上都三條線,因為通緝照中人比現在的陳啓昱至少年輕30歲,判若兩人,警察去哪找人?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燕祝、李中岑、發言人蔡育輝、蔡宗豪指出,前台鹽董座陳啓昱掏空弊案,就是執政的民進黨「酬庸自肥」代表作,陳啓昱成立台綠並不是要發展綠電,而是為了「左手搬給右手」,掏空台鹽和台綠資產,與鴻暉國際和晁陽開發,簽下上百公頃光電租賃契約,又引進承陽光電、宸峰工程等民股,讓資本額只有3.7億的台綠,2年就可以虧損2.5億,原來陳啓昱的兒子就在鴻暉國際擔任要職,打著台綠招牌賺錢,讓「左手搬給右手」的黑金貪腐手法發揮到極致,國家資產就這樣被「酬庸自肥」掏空。國民黨團說,10月22日台南地檢署兵分32處搜索台鹽、台綠等場所,傳喚陳啓昱等19人及15名證人,偵訊後以背信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聲押,結果前總經理等6名被告,准以10萬到30萬元不等交保,全案偵查核心陳啓昱卻被台南地院無保飭回,直到重開聲押庭,檢院才驚覺陳啓昱跑了,11月4日終於發布通緝,結果等了8日,南檢終於提供陳啓昱的照片給警方,誰知大家一看查緝專刊的照片,全傻眼,頭上三條線。(圖/台南地檢署提供)國民黨團質疑,陳啓昱的通緝照片是AI生成照嗎?30歲左右,頭髮茂密烏黑、白面斯文人是陳啓昱?通緝照不是要抓人嗎?南檢提供這張照片,跟現在白髮稀鬆、龍鍾胖胖的陳啓昱,根本是判若兩人,這是要警察去哪裡抓人?台南地方法院和台南地檢署,真的想要偵辦審理,掏空台鹽和台綠11億多元資產,「左手搬給右手」的黑金弊案嗎?現在執政的賴清德政府,看看陳啓昱的酬庸案,是否該好好檢討現在鬧得沸沸揚揚一系列的「酬庸自肥」案,人民真的要縱放國家資產被民進黨這樣掏空嗎?針對陳啓昱遭通緝8天才看到查緝專刊,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件,於11月4日依法對被告陳啓昱發布通緝,專案小組即將陳啓昱通緝資料及照片傳送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通緝專區」、「通緝犯資料查詢(公告)平台」、「臺灣高等檢察署通緝查詢系統」等網頁平台,民眾自當日起均可透過上開網頁資料查得被告陳啓昱通緝資料及其照片。南檢強調,檢方從未表示要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刊登查緝專刊,且事實上亦無該案之通緝資料未上網之情事,但專案小組考量製作查緝專刊有利辦案,目前已整備簽文,待收到南檢的電子函文後,將立即簽辦,協助發布重要緊急查緝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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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租到通緝犯!房東只收到「1個月租金」房客躲警搬離
花蓮黃姓女房東控訴,她在112年將名下1棟房屋租予陳姓女子,未料對方付完押金及1個月租金後,就因通緝而失聯,導致積欠租金達4萬2000元,而且就連廁所洗手台也有破損,因此黃女提出告訴,請求陳女賠償5萬3800元。對此,花蓮地院法官審酌後,判處陳女應賠償4萬2000元租金及1個月的違約金6000元,共4萬8000元。可上訴。黃女於判決書指出,她在112年11月將花蓮某處房屋租給陳女,雙方約定租期為1年、每月租金6000元,未料陳女付完首月租金、以及押金1萬2000元後,就從此人間蒸發,導致後續租金積欠了7個月、共4萬2000元。此外,黃女還控訴房內廁所洗手台破損,已不堪使用,重新安裝費需5800元,因此一併提告,向陳女求償5萬3800元。對此,陳女則辯稱,她當時遭到通緝,因此搬進該屋沒多久就為了躲避警方查緝,於112年12月搬離。而且當時也沒有房東電話,所以無法與對方聯繫,並非故意違約,再加上她現在身上也沒錢,所以希望房東能等她出獄後再協商;另針對浴室洗手台部分,陳女則聲稱並非是她所損壞的,「我不知道洗手台是怎麼破的。」法官審酌後認為,欠租7個月、共4萬2000元為雙方不爭之事實,黃女此部分求償自屬有理;另根據租賃契約,承租人若提前搬遷,應賠償1個月租金,對此陳女也承認112年12月即因通緝而搬離,自當依約賠償一個月之違約金6000元。至於洗手台部分,法官認為黃女並未舉證洗手台係陳女毀壞,而且陳女只住了1個月就搬離,再加上花蓮今年發生多起地震,研判有可能是地震震落物品導致洗手台破損,抑或年久失修造成自然損壞,因此認為此部分求償無理,判陳女應賠償4萬8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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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連「金童玉女」都有賣?內行曝1地限定 「2句話」店員不能說
台灣超商提供的服務包羅萬象,可說是真正的「便利」商店,甚至還有不少隱藏商品。1名超商店員表示,現在便利商店什麼都賣,不僅有生鮮蔬菜,還有租賃契約、白包,「之前聽店長分享,殯儀館的全家還有賣金紙跟金童玉女」,讓他感到相當好奇。貼文曝光後,內行人透露,殯儀館的便利商店有2句話是禁忌。「現在便利商店真的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耶!」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自己開始在全家上班後,才知道有些東西竟然在超商買得到,首先是生鮮蔬菜,「有葉菜類、菇類、番茄、筊白筍,蠻多種的。在平常會覺得有點貴,但是颱風天後就會覺得相對便宜,而且也有友善食光喔!打折後比全聯還要便宜」。除此之外,該名店員表示,全家還有賣租賃契約和白包,「以前我只知道文具區有賣履歷表跟紅包,後來才知道竟然還有賣租賃契約,連白包都有賣,超神奇」。原PO提到,自己之前聽店長分享,才知道殯儀館的全家還有賣金紙跟金童玉女,讓她聽了忍不住嘖嘖稱奇。貼文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我知道殯儀館的全家,而且他們不能說歡迎光臨,也不能説謝謝再度光臨」、「二殯裡面火化場旁邊就一間全家,裡面真的有賣殯葬用品(童男女、紙紮品、靈牌位、金條元寶)蠻多可以選擇的,那時候看到也覺得很特別」、「超商好像都這樣,看是開在哪種商圈,開在學校的就會有練習冊之類的,之前兵營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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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樑餘波2/挺過基隆民意洗禮 四刑案纏身謝國樑望撥雲見日
基隆市長謝國樑成功挺過罷免案,幾可確定將續命到2026年本屆任滿,而超過50%的投票率中,不同意罷免者得到86,014票,力壓同意罷免的69,934票,讓同意票不僅未達77,700票基礎門檻,還被不同意票輾壓,也厚實謝國樑執政正當性,外界預測基隆政壇有望解消來自外地的煽動與壁壘分明的意識形態,回歸市政建設,進一步穩健爭取連任。黨政人士分析,基隆市政回歸理性務實後,選前吵得震天價響的四大刑案,也有望在「罷樑」團體退場後,不帶情緒和意識型態地審視。首先是罷樑導火線「東岸廣場產權爭議」,謝國樑挨列強盜案「偵」字被告。回顧案情,現任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在擔任基隆市長任內,以「營運」搭配「移轉」的OT模式,交給大日開發經營,大日取得「東岸廣場」OT經營權後,進一步與主富公司(NET)簽租賃契約,由NET興建東岸廣場2至4樓商場,詭異的是增建物根本沒有產權登記,謝國樑上任後只好依法重新公開招標,而NET也拿出一簽10年的租約回擊並拒絕點交,基隆市政府只好強制點交,謝國樑卻因此挨告強盜、毀損、無故侵入他人建物等刑事告訴,「罷樑」團體更具此大張旗鼓,集結各地資源煽動罷樑連署,謝國樑一度啞巴吃黃蓮。基隆市潮境公園AR恐龍生態園區是觀光熱點,廠商為了提供遊客休憩之 處,搬來貨櫃屋做成臨時遊客中心,基隆市議員鄭文婷為此批評不斷。(圖/鄭文婷提供)地方人士直言,如今回頭看東岸商場案,NET霸佔商場的作法沒有正當性,東岸商場產權自始至今屬基隆市府所有,當初謝國樑依法執行公務並排除竊占,跟「強盜」要件八竿子打不著,「罷樑」案基隆人以投票行動力挺,偵查後八成「不起訴」,「但耳語傷害已經造成了」,他感嘆。沒想到挨告「強盜案」只是緣起,接下來三場「圖利罪」指控,更是打得基隆市政府疲於奔命,黨政人士指出,反對派著眼《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若涉圖利,二審判處有罪就得停職,儘管這些訴訟2026年前恐不會有終局判決,卻也如箭在弦,一來2026選戰會變成「相罵本」,二來若謝國樑連任成功,這3案也揮之不去,隨時得提防訴訟衝擊。首先是基隆市議員鄭文婷揭露,位於八斗子的潮境AR恐龍生態園區,8月15日決標委託給「實境共創公司」營運,市府竟放任廠商在園區大興土木,以作為服務中心招攬遊客,簡直就是圖利罪。然而,知情人士指出,整個AR園區營運計畫本來就是市庫收入項下,能增加市庫收入的一環,市政府老早與當地海科館簽定土地合作意向書。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更直嗆,本案圖利案若不起訴後,市府不排除向鄭文婷議員提出誣告反制。基隆市長謝國樑挺過罷免案,也厚實了主政的正當性,罷免紛擾期間遭指控的四大刑案,也有望逐步釐清撥雲見日。(圖/記者黃鵬杰攝)第二,由於全國只有兩家垃圾焚化廠的飛灰處理廠商,謝國樑上任後,廢止處理基隆飛灰的永盛公司飛灰底渣的許可證,重新招標後另一家順理成章得標,但細看決標金額卻高達每噸新台幣2.5萬元,遠超過行情飽受質疑。基隆市政府環保局長馬仲豪直言,永盛公司看似處理金額不高,但綁定BOO (Build-operate-Own,興建-運營-擁有)合作案開口要稅收減免,實在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精神有悖,若持續續約,反而是市府會踩到法律紅線,因此重新公開招標,沒有圖利問題。最後則是2022年選前謝國樑喊出的市長選舉政見「送5萬部Gogoro」電動機車方案,由於基隆市政府2023年10月公布了「公益青年就業電動機車補助方案」,直接正面表列光陽機車i-One都會版、光陽S6Rex、中華汽車eMOVING勁炫125超質款這三款車納入專案補助,挨告圖利特定廠商,基隆地檢署更進一步把市長謝國樑列入《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被告。馬仲豪對此反擊表示,此案只要是單價壓在4萬元以下符合規格,都能參與合作計劃,市府開放各家業者爭取合作機會,且經外部專業委員會議審查,與圖利天差地遠,相信偵查後會水落石出。黨政人士直言,謝國樑挺過「罷樑」風暴後,除了基隆政壇回歸正軌,接下來的司法戰也有望撥雲見日,但也相信經歷這場動盪「市長會成熟不少」,不啻為基隆之福。※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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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周邊租屋契約逾半數違規 消保處:變相擴大租客賠償責任
大學宿舍供不應求,不少學生只能在校外租房,為了解租賃契約情況,行政院消保處近日查核大專校院周邊的100份租屋契約,其中有57份租賃契約不合格,並以違反「契約審閱期」、「租賃住宅之返還」及「承租人之義務及責任」違規較嚴重,更有部分契約把自然耗損導致的損害轉嫁由房客負責,甚至還因此扣押金,消保處已要求違規契約改善。消保處指出,每份契約均查核「契約審閱期」、「租賃期間」、「租金約定及支付」、「押金約定及返還」等15項目,共查核1500項次,共有228項次不符合規定,契約內容整體項次不合格率為15.2%,不合格內容則分布於57份租賃契約中。消保處表示,查核項目中,以違反「契約審閱期」規定最嚴重,包括未記載契約審閱期規定、審閱期不足3日;違反「租賃住宅之返還」規定則次之;另未記載租賃關係消滅時,房東應負擔的「結算」義務、租賃關係消滅或是房客未返還租賃住宅時,違約金計算方式錯誤等。此外,也有契約違反「承租人之義務及責任」規定,如未記載房東應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未記載「承租人依約定方法使用,導致租賃住宅毀損者,免負損害賠償責任」,變相擴大承租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範圍。消保處也提到,此次查核也發現許多仲介業者提供予房東的契約就是錯誤的契約,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呼籲,無論出租人及不動產經紀業,出租住宅或居間成立租約時,租賃契約內容應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切勿以不合規定契約條款,侵害承租人權益,如果違反經查證屬實且要求限期改善未完成,將依消保法裁處。消保處提醒民眾,若有租屋需求,簽約前除應確實檢視實際屋況外,也應逐點核對租賃契約內容是否與規定相符,若契約內容不合規定時,應請出租人或不動產經紀業改正契約或拒絕簽約,並可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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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偽造契約詐領3年租補慘了! 屋主女兒收稅單拆穿「幽靈租客」
高雄1名王姓男子2020年6月前盜刻屋主印章及偽造租賃契約,目的是為了詐領政府的租屋補助,期間獲利共11萬4000元,直到2023年8月屋主女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所得稅單,發現需多繳一筆2萬7000元的租賃所得,經調查才拆穿王男的犯行,後續他被橋頭地院判5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020年6月前王男未經王姓屋主同意或授權,盜刻屋主印章,隨後再偽造租賃契約書,將租期更改至2024年年9月5日止、租金則為每個月4000元,2020年6月22日王男便持偽造租約到高市府都市發展局請領住宅租金補貼3年,每月則有3200元進到他的郵局帳戶,都發局因隔年疫情影響,因此持續延用他之前繳交的資料,直到2023年8月止共詐得11萬4000元。屋主女兒2023年8月間接獲所得稅單,發現帳單上多出1筆2萬7000元租賃所得,事後她向國稅局查詢,才知曉父親的房子遭有心人士偽租,藉此詐領租屋補助,事後她便報警處理向王男提告。橋頭地院表示,王男否認犯行並辯稱與屋主有債務糾紛,法官審酌雖然王男有租房子,但租賃契約屋主簽字字跡明顯不同,實屬偽造,後續依《偽造文書罪》判他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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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性判決!八仙塵爆致15死484傷 八仙樂園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5年新北市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案釀15死、484傷,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已於2023年7月刑滿出獄。民事部分,最高法院民事第8庭26日就3件求償做出判決,確認八仙公司並非單純提供場所,因此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未來被害人的求償訴訟,都將依這個法律見解裁判。據《中央社》報導,瑞博國際、玩色創意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活動,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其中,楊姓被害人、王姓被害人、林姓被害人分別提起求償訴訟。3案於一、二審均認定瑞博、玩色及負責人呂忠吉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呂忠吉、瑞博、玩色未上訴而確定。過去審理八仙塵爆求償案時,民事一、二審大多認定呂忠吉及其兩間公司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均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但八仙僅出租場地,時任董座陳柏廷等人分別因無義務確保活動安全、避免塵爆發生等理由,不必賠償。最高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消費者處於弱勢或欠缺專業知識、技術等,確保消費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服務的性質。新聞資料指出,派對活動區域位在八仙樂園最內側,活動部分時間與八仙樂園營業時間重疊,且八仙公司也印製午後優惠票與活動票券組合商品,客觀上得認定是由身為遊樂業經營者八仙公司所提供,並與其經營事項具密切關係的活動。意即,八仙公司雖與瑞博國際簽訂租賃契約,然八仙把部分場地租給瑞博國際舉辦彩色派對,仍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承審合議庭認為,塵爆事故的危險源縱非八仙公司所直接製造、開啟,但八仙公司較能監督、控制或預防,當承擔消費者的不幸損害,因此八仙公司應依消保法規定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楊男部分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另指出,消保法第7條第3項但書規定,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王女、林女的部分,二審均未詳細調查,有法律適用不明確的違誤,因此王女、林女的部分均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至於楊男上訴主張時任八仙公司董事長陳柏廷、負責噴灑彩粉的沈姓工讀生、盧姓志工應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合議庭維持二審見解,認定陳無執行職務違背法令,致被害人受損害,沈男、盧男則未能預見會發生塵爆,此部分駁回上訴確定。此外,由於被害人向八仙公司陳慧穎請求損害賠償的時效,最高法院民事庭有法律見解歧異,因此提案民事大法庭審理,今天也做出裁定。民事大法庭認為,被害人對陳慧穎的請求權應比照民法2年的時效,而非比照公司法15年的時效;據此楊男、林女超過時效,陳慧穎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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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電費新制上路!房東不得超收 重點一次看
租屋族關心電費新制,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今日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台電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為3元,房東不得要求房客支付每度6元的電費;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另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內政部表示,對於民眾在新制上路後可能遇到的電費收取問題,例如提前終止租約時要如何結算?分租套雅房的屋內公共用電要如何分攤?地政司已經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提供給房東房客參考,同時網站也有提供新制的契約條款,如果民眾買到舊制的租賃契約時,可以使用新契約條款直接替換。內政部提醒,去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後續也會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內政部指出,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可以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