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責
」 霸凌 勞動部 台中 謝宜容 柯文哲北市府跨年大螢幕轉播央視!陸委會曝「這原因」無法開罰
台北市政府的跨年夜活動大螢幕,驚傳在活動結束後播放中國官媒《央視》的跨年晚會,引發外界譁然,事後台北市觀傳局解釋,此事件為工作人員在撤場作業中的嚴重疏失。對此,陸委會也回應稱,此舉極為不妥,希望切實檢討,不過坦承該案未能適用兩岸條例第34條開罰。有網友1日在社群平台PO出多段影片稱,他跨年夜時恰巧路過台北市府,沒想到卻看見市府外的轉播大螢幕上,竟然在播映央視的跨年節目,且當時還有許多民眾在現場,讓他傻眼直呼「台北市政府如此公然播放央視畫面是何用意?」對此,台北市觀傳局1日解釋,經與跨年晚會承商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此為工作人員嚴重疏失,後續會依契約規定處置究責。涉事承包商TVBS聯利媒體也發布道歉聲明稱,該事件肇因於活動結束後撤收硬體設備期間,松壽路的一幅外區螢幕,因連接投影機廠商協助的備援筆記型電腦未關閉YouTube自動輪播功能,意外轉播了非本次活動的內容,「對於此次事件所造成的困擾,我們深感歉意,並承諾未來將加強督導,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對此,陸委會2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在會中指出,台北市政府主辦的跨年晚會上播放中共媒體節目非常不妥,希望主辦單位切實檢討,然後向社會道歉,追究相關者責任,希望地方政府主辦的活動不可以有這樣的錯誤出現。不過梁文傑也坦承,該案無法引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34條開罰,因為該條文旨在規範台灣的媒體播放大陸節目或廣告等行為,而台北市政府此次則是在戶外看板播放,並非媒體,所以未能適用第34條情況。
看跨年煙火變蜂炮!女星被火花炸腳邊 眾人尖叫急逃亡
女星筱筱(Kimme)因擔任《小姐不熙娣》班底打開知名度,2025年到來她在台中跨年時,卻遇到煙火掉落的情形,讓她嚇瘋直呼「邊看邊逃亡。」被煙火嚇掉半條命。筱筱昨(2)日在社群分享到台中跨年的影片,起初眾人興奮望著煙火在空中絢爛綻放,豈料下秒火花開始朝人群掉落,甚至有一顆火花直接炸在她身旁,她跟周圍民眾嚇得立刻閃開,過程中不斷尖叫,畫面觸目驚心。畫面曝光後,網友們紛紛表示,「為什麼台中的跨年比較好玩」、「這是哈利波特第四集開頭,魁地奇世界杯被食死人攻擊的場面」、「恐龍要滅亡時候就是這樣」、「乾我嚇死,我也在現場,真的逃難」、「這是台中蜂炮嗎?」、「台中的煙火也很有個性」、「原來是台中的跨年煙火呀!我還以為是台南的鹽水蜂炮」、「沉浸式體驗煙火。」事實上,台中跨年晚會於中央公園舉行,煙火施放卻發生落焰情形,不少民眾遭波及,嚇得四處閃躲,其中一名日本籍6歲女童的右眼皮因此被燙傷。對此,負責執行活動的三立電視發表聲明,將會負擔相關醫療費用,並對煙火廠商究責求償。台中市消防局調查發現,外包煙火的製造商疑因施放炮管固定鐵架鬆脫,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罰廠商10萬元。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台中跨年爆意外!煙火射偏「燙傷日籍女童」 承辦單位三立發聲:責無旁貸
2025台中跨年晚會今年在水湳中央公園熱鬧登場,跨年夜當天湧入逾35萬人,參與人數創下新高紀錄,不過晚間施放煙火時卻發生「落焰意外」,導致一名6歲日本籍女童的右眼皮遭燙傷。對此,負責承辦台中市跨年活動的三立電視公司,昨(1日)也發布聲明回應了。日籍女童遭跨年煙火燙傷一事,經台中市消防局初步調查,發現疑似是因施放炮管固定鐵架鬆脫,導致1、2發煙火彈射偏,造成安全距離不足,已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罰執行單位「三立電視」的外包煙火製造商10萬元罰鍰。對此,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昨(1日)也發布聲明,表示事發當下,三立工作同仁已立即陪同受傷民眾前往就醫,並支付醫療相關費用,直至確認民眾無大礙後離院返家休養,將持續保持慰問關懷,並負擔相關醫療費用。三立電視強調,跨年活動公共安全,本公司責無旁貸,跨年煙火作業前期,本公司均依照相關法規施作,並通過消防單位勘驗合格,惟仍引發意外事件,本公司偕同施作煙火廠商將全力配合相關消防單位調查,儘速釐清為天候因素或人為操作疏失,並向外界說明;另針對下包施作煙火廠商,本公司依法究責求償。
北市府跨年驚見「大螢幕播央視晚會」!觀傳局認了:工作人員嚴重疏失
為了迎接2025年到來,全台各縣市紛紛舉辦跨年晚會,要與市民朋友一同歡慶新年,不過卻有民眾發現,台北市政府舉行的「2025年台北最High新年城」跨年活動結束後,大螢幕上竟播放中國官媒《央視》的跨年晚會,引起網友怒撻伐「太扯了吧!用納稅人的錢播中共的節目。」對此,台北市觀傳局也出面回應了。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PO出多段影片,發文表示他昨天跨年夜時恰巧路過台北市府,沒想到卻看見市府外的轉播大螢幕上,正在播映央視的跨年節目,且當時還有許多民眾聚集在現場,讓他傻眼直呼「台北市政府如此公然播放央視畫面是何用意?」台北市政府舉行的跨年晚會結束後,大螢幕上竟轉播中國官媒《央視》的跨年節目。(圖/擷取自Facebook/路上觀察學院)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齊聲怒轟,「全世界都有跨年晚會,一定要轉播央視?」、「這麼離譜的事以前都沒人發生過,跨年還要跟央視同步?」、「真的越來越敢了欸,連演都懶得演」、「這麼做是怎樣?太囂張了吧!這裡是台灣,忘了自己在哪裡嗎?」、「大概又會說不小心播錯?我看市府已經被滲透了」、「請市長和市府團隊出來說清楚!」對此,台北市觀傳局今(1日)表示,有關2025台北跨年晚會結束後,外區大螢幕轉播非本次活動內容一事,經與跨年晚會承商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此為工作人員嚴重疏失,後續會依契約規定處置究責。涉事承包商TVBS聯利媒體也發布道歉聲明,指針對2025台北跨年晚會活動結束後,在硬體設備撤收期間,松壽路的一幅外區螢幕因連接投影機廠商協助的備援筆記型電腦未關閉YouTube自動輪播功能,意外轉播了非本次活動的內容。聯利媒體說明,此事件爲工作人員在撤場作業中的嚴重疏失,TVBS與硬體廠商必應創造隨即進行內部檢討,並提出明確的改進建議,對於此次事件所造成的困擾,我們深感歉意,並承諾未來將加強督導,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建中收恐嚇信「以行動傷害在校生」警全面戒備 密切監控緊鄰國小
近期麥當勞因少女遭主管性侵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掀起抵制潮。然而有幾名建中學生組團前往麥當勞用餐,並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照片,因而遭到炎上。建中近日多次收到電子郵件,內容揚言將以行動傷害在校學生,校方和警方不敢大意,立即加強校園巡查,門禁管理亦一併配合調整,同時密切監控緊鄰的國語實小校園。建中表示,連續2日(27日、28日)有民眾四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信到學校,揚言將以行動傷害在校學生,本校對此行為予以嚴厲譴責,除了報警處理,請求增派員警巡邏校園周遭,同時保存事證,交由資訊警察協助或至地檢署提出相關告訴,依法究責絕不寬貸。校方呼籲,請民眾不要在社群媒體以肉搜方式騷擾、謾罵攻擊學生,甚至假借建中學生名義散播不實資訊,以免激化對立、製造衝突。此外,12月30、31日將加強校園巡查,門禁管理亦一併配合調整,為維護校園安全,請全體師生家長務必配合。根據公告,建中目前暫停校園對外開放,且後門整日不開放,另調整東、西側門(含車道)通行時間;上學時間,兩側門開放7:00至8:20;中午時間,東側門開放12:00至13:00;放學時間,東側門開放時間為16:00至18:00;西側門為16:00至17:00;其餘時間請一律由正門通行。針對學生以班級Threads帳號發表不當言論,建中得知訊息後,立即針對本事件進行瞭解,並召集導師、學務與輔導人員討論,亦已聯繫當事學生之監護人共同協助。學校將視調查結果啟動教育與輔導機制,協助學生正視錯誤。目前當事學生已深知事件之嚴重性並願深刻反省檢討,校方也向社會大眾表達歉意。建中強調,校方期盼學生關心社會議題,但同時也希望學生能秉持尊重與同理心,以理性和謹慎的態度參與公共討論,不可煽動對立或忽視社會責任。本校深知肩負之教育責任重大,為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將持續深化品格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
建中驚傳收恐嚇信「以行動傷害在校生」 校方報警:依法究責
近期麥當勞因一名少女遭主管性侵並輕生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掀起抵制潮。然而有幾名建中學生組團前往麥當勞用餐,並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照片,因而遭到炎上。而建中也於今(29)日公告,接獲電子郵件威脅將對在校學生進行傷害。建中發布公告表示,近日接獲民眾於27日及28日兩度透過電子郵件威脅將對在校學生進行傷害,對此行為本校表示強烈譴責。學校已經報警處理,並要求警方加強巡邏,確保校園周邊安全。相關證據將被保存並交由資訊警察協助調查,並將於必要時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依法追究責任。為防止事態擴大,建中也呼籲社會大眾不要在社群媒體上進行人肉搜尋、謾罵或攻擊學生,尤其是以假冒本校學生名義散布不實訊息的行為,避免加劇矛盾、製造衝突。此外,為進一步保護學生與教職員的安全,建中將於12月30日至31日加強校園巡查並調整門禁管理。當日後門將全日關閉,東、西側門的通行時間亦有所調整,具體安排為,上學時間東、西側門開放時間為7:00至8:20;中午時間東側門開放12:00至13:00;放學時間東側門開放16:00至18:00,西側門開放16:00至17:00。建中強調,為確保校園安全,其他時間請全體師生及家長一律從正門進出。所有師生及家長應提高警覺,若發現可疑人士,應立即聯繫學務處。如有心理輔導需求,請聯絡輔導室。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青鳥行動集結立院外 數千人要求停止開會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定今(20日)於院會審查《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爭議法案,台灣公民陣線執委會通過決議發出動員邀請,號召青鳥公民運動夥伴上午九點於立法院外濟南路集結,截至中午為止,主辦單位估計現場有5000人。群眾在立院旁的濟南路高喊口號,並向警方在立法院側門外設立的柵欄推擠,一度有民眾不適倒地送醫。此次集會由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主辦,並邀台灣勞工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社會民主黨、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綠黨、台灣基進等政黨合作,提出回復國會合議制之民主秩序;退回《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下台;藍白莫作傅隨跟班及要求賴總統出面協調等五項訴求。現場主持人上午10點多宣布現場已有超過1000人,主辦單位中午指出,已有5000民眾聚集在濟南路,現場群眾有時在主持人帶領下、有時自主呼喊「委員加油」、「停止開會」等口號,因有支持者激動向立院側門推擠,群眾間也有人帶領呼喊口號「不要衝」。上午11點多左右,一位站在欄檻前的抗議民眾疑似因為受到推擠,身體不適,進入圍籬內後倒地休息,隨後由救護車送往就醫。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陳思妤指出,立法院作為民主國會,應符合憲法國民主權原則與民主原則之意旨,然而,傅崐萁集團卻將委員會會議室大門封起,完全將不同意見「噤聲」,徹底摧毀國會合議制之民主秩序;呼籲藍白莫作傅隨跟班,冬季青鳥已規劃在六縣市舉辦「濫權立委究責會」,若三大惡法闖關,他們將再深入個別立委選區,推動落選運動,並呼籲賴清德總統應出面協調,積極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全聯倉儲惡火釀9死 起火原因同2年前「豐原工廠4死大火」
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二段全聯倉儲昨日(19日)下午1時24分許發生嚴重火災。據初步調查,工人在電焊樓梯時,火星從樓梯間隙掉落地下室,加上地下室堆積住了大量保麗龍板等易燃物,致火勢轉瞬爆發。火災共造成9死、8人受傷的悲劇。台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據最新掌握跡證初步研判,是3樓工人在電焊樓梯時,火星從樓梯間隙掉落地下室,樓梯間有許多保麗龍,且當時地下室正在施作地板工程,現場有油漆、汽油混合物,因此引發火警,火勢蔓延整座工廠。台中市政府將針對施工單位依《建築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勒令停工限期改善並裁罰,也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加重處分,後續將依消防局火場鑑定報告,釐清究責。回顧曾經發生的例子,2022年台中市豐原區亞速達工廠大火,也是因電鋼作業火花點燃油漆溶劑燃氣而引發,惡性火災造成4死1重傷,包括46歲邱姓男子、41歲賴姓男子、33歲張姓男子和29歲黃姓男子不幸身亡,另外50歲黃姓男子重傷,29歲張姓男子輕傷。據悉,該工廠在作業前剛租下鐵皮倉儲,據說爲趕工裝潢。1樓進行電鋼作業,其他員工則在2樓劃油漆,然而電焊作業的火花引燃塗料油漆溶劑揮發氣體,釀成火災。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員救援,隨後救出4名工人,但不幸的是已無生命跡象。事實上,據勞務部勞務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制定之電鋼安全規範,對於電鋼作業前,必需充分進行防火花噴濺之防護,並在遠離易燃物區域擺置,或方免於作業前移除易燃物。
全聯倉儲大火9死!妻子命喪火場 丈夫接噩耗「淚求醫護繼續急救」
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二段的全聯倉儲昨(19)日下午1時24分許發生火警,疑為工人點焊不慎,且加上廠內堆放保麗龍板等易燃物,地下室突然竄出大火,最終有19人獲救、9死8傷。這起意外導致許多家庭破碎,其中一名死者陳女的丈夫到醫院得知噩耗,仍不斷拜託救護人員急救妻子,場面令人鼻酸。據了解,陳女當時在大肚倉儲4樓進行空調工作,不幸命喪火場,陳女的丈夫從台南急奔童綜合醫院,得知妻子已天人永隔的消息時,頓時無法接受,不斷拜託一旁的醫護人員繼續急救,場面令人鼻酸。火災生還者許男表示,當時他正在2樓從事油漆工作,見到濃煙從地下室冒上來,感到很害怕,趕緊跟著2名同事往1樓逃生,幸運逃出,並載送受傷同事到童綜合醫院就醫。另一名黃男則表示,當時他在3樓工作,同樣看到濃煙從地下室竄上來,趕緊逃往1樓,坦言在工地工作多年,第一次遇火劫,讓他心有餘悸。負責全聯大肚倉儲興建的「互益營造」吳姓副總隨即現身道歉,承諾公司絕對負責到底,目前全力配合警消人員救災,並針對受傷相關人員進行撫卹和照顧,也會提供後續的心理支持和照顧。吳姓副總表示,這起災禍造成社會不安,深感抱歉。消防局初步研判,起火原因為是3樓工人在電焊樓梯時,火星從樓梯的縫隙掉到地下室,地下室在做地板工程,塗料或黏合溶劑可能有汽油成分,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台中市政府將針對施工單位依《建築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勒令停工限期改善並裁罰,也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加重處分,後續將依消防局火場鑑定報告,釐清究責。
立意「良善」也不行!馬來西亞將肉搜視為犯罪 網路霸凌最重判10年
立意「良善」仍不可肉搜!馬來西亞國會昨(10)日三讀通過刑法與刑事訟訴法修正條文,正式將「人肉搜索」(doxing)視為犯罪,網路霸凌最重將判處有期徒刑10年,希望可以藉此防止人民受到騷擾,同時也能起到教育作用。根據馬來西亞媒體《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報導,馬來西亞首相署(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部長阿莎麗娜(Azalina Othman Said)指出,在數位時代下,解決霸凌等問題變得更加複雜,而國會新修的法律,不是為了限制言論自由,而是要建立一個能遏止騷擾和保護人民的社會,特別是兒童方面,「我們難道要允許騷擾婦女和兒童的行為繼續下去嗎?這會付出多少代價?」報導指出,新修法律規定,任何人如果利用言語或通訊方式威脅、侮辱或誹謗,意圖挑釁、激怒他人或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均屬於犯罪行為,並將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款或兩者併罰;如因此導致被霸凌者意圖自殺,刑度則會大幅提高至有期徒刑10年、罰款或兩者併罰。除此之外,馬來西亞也將也將「人肉搜索」列為犯罪,若藉由分享訊息進行騷擾、恐嚇或造成他人困擾等行為,最重可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款或兩者併罰。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部長法米(Fahmi Fadzil)表示,據統計,自今年1月至11月1日,馬來西亞共接獲8339起關於網路霸凌通報或檢舉案件,平均每天發生27起,「與先前每天10起案件相比,這個數字正顯著增加中,也凸顯了『社群媒體應為其平台用戶創建更安全上網環境』的重要性」。另據《中央社》報導,馬來西亞律師林維勇(Lim Wei Yong)今(11)日向中央社分析,大馬國會三讀通過網路霸凌法律,以期遏阻網路世界中日益猖獗的霸凌行為,新修刑法第507C條文就規定,即使行為人並沒有明確犯罪意圖(mens rea),仍會被追究網路霸凌責任。「mens rea」在刑法中是指行為人是否具有犯罪「主觀」意圖或心理狀態。林維勇認為,如果網友的社群媒體帳號遭盜用,從而被他人蓄意發表不實論述、網路霸凌言論或行為,其中可能會有舉證責任的困難,遭盜用者將難以舉證反駁,這也會是新修法律的最大挑戰。林維勇也提到,刑事案件中要證明是否有犯罪意圖與實際犯罪行為(actus reus)是很重要的核心概念,有時即使沒有犯罪意圖,但行為人的行為仍會構成犯罪,並依據具體情況被究責,「這次新修法律中的網路霸凌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精算師作帳1/吳宗憲空降宜蘭為哪樁?地方指力壓陳琬惠而來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宗憲日前現身宜蘭縣聖誕點燈儀式,並宣稱對未來是否參與縣長選舉「不排除任何可能」,此舉被外界解讀為「隱晦式的表態」,地方人士更進一步分析說,吳宗憲恐怕是朝著民眾黨陳琬惠而來。本屆縣市長四年任期12月25日正式過半,看似距離2026百里侯選戰尚有一段時日,但有志者角力早已摩拳擦掌,特別是藍白競合關係綿密的縣市。據了解,國民黨籍現任縣長林姿妙兩屆任期將屆,目前藍營可望出線者包含縣議長張勝德、羅東鎮長吳秋齡等,都是地方躍躍欲試的接棒人選。然而,民眾黨前立委陳琬惠早已起跑多年,具有2022 參選縣長的經驗與知名度,更高喊宜蘭「藍白合示範區」。地方人士直言,陳琬惠起跑得早加上空戰力強,如今已經「跑」出藍營危機感。宜蘭縣前議長張建榮(左)無縫接軌把議長寶座交接給兒子張勝德(右),創下地方自治史上議長「父傳子」的首例。(圖/報系資料庫)本刊調查,宜蘭生活圈長期以「蘭陽溪」為界,北方以宜蘭市為中心,輻射出員山、礁溪、壯圍等周邊鄉鎮,是相對較「藍」的地區;南方以羅東鎮為核心,周邊以三星、五結等鄉鎮包圍,長期為綠營票倉。出身羅東鎮長的林姿妙便是憑著勤跑基層與「零負評」親和力,進一步反攻「溪北」藍營大票倉,而能在2018與2022年搶下縣長選舉,先後打敗時任立委陳歐珀、宜蘭市長江聰淵,在綠大於藍的「民主聖地」宜蘭高奏凱歌。然而國民黨全黨護持的林姿妙一晃眼8年大限將屆,林姿妙無法連任不說,自己和親信更遭控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而官司纏身,一時半刻難解,目前藍營在地的可能人選中,都有「跨不出蘭陽溪」的窘況待解。首先宜蘭市金六結出身的張勝德,他來自政治世家,甫接棒老議長父親張建榮選上議員,便進一步晉級議長成功,父子「無縫接軌」當議長在地方自治史罕見,儘管46歲的張勝德春秋鼎盛、家底雄厚又有父親人脈資源助攻,但他目前才擔任第一屆議員,除了經營的範圍多是宜蘭北區,行政經驗又「掛零」,地方人士認為有必要再累聚一下能量羅東鎮長吳秋齡競選期間曾因發送物資挨告,儘管司法都判定無罪,卻引來監察委員介入調查,讓她向上問鼎百里侯之路蒙塵。(圖/翻攝自吳秋齡臉書)出身「溪南」的羅東鎮長吳秋齡擔任議員多年,鎮長期間評價也不錯,更是縣長林姿妙的好姊妹。然而,吳秋齡在競選鎮長期間,被控宴請地方家長會長聯誼會後贈送紅酒拉攏選民,儘管最終「無罪」確定,卻因為「主計扛責」驚動監察院進行進一步行政究責,烏煙瘴氣也令地方難以放心。有鑑於此,2022年曾代表民眾黨參選宜蘭縣長的民眾黨陳琬惠找到破口,因著自己的全縣知名度,從2024年立委選戰的二成選票為基礎,持續勤跑地方,近期更因為緊盯台鹽綠能陳啓昱等問題,持續攻佔新聞版面,熱度不因卸任立委遞減。她瞄準藍營基層對人選的焦慮,喊出宜蘭為「藍白示範區」,希望獲得藍營青睞,整合後能進一步對戰綠營陳菊的大弟子陳金德。然而,國民黨宜蘭基層反彈聲起,此次不分區立委吳宗憲大舉揮軍蘭陽,除了姓名的超高知名度外,檢察官出身的吳宗憲,料將助攻林姿妙官司,安定縣府軍心,壓制住陳琬惠發展。地方人士直言,即使最後不是吳宗憲選,也必須先壓制住民眾黨在宜蘭的勢力,否則基層「以藍肥白」不只是焦慮,更會進一步吞噬藍營數十年經營的綿密基層。立委吳宗憲表示,他對宜蘭很有感情,因此當時不分區立委劃分責任區時,首選認養就擇定宜蘭,希望能夠為宜蘭人做更多的事情,感謝民眾的肯定及鼓勵,現階段就是做好該做的,不會考量除此以外的事。他還強調,從來沒有參選宜蘭縣長的念頭,更遑論計畫,黨中央也從未洽詢此事。
民進黨「戒嚴文」不究責小編? 郭正亮曝這點:會全咬出來
南韓總統尹錫悅戒嚴之亂,民進黨立院黨團在Threads發文「挺戒嚴」,遭到各界砲轟。外界質疑小編究竟是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助理周軒在臉書回應網友時表示,小編已經被降到板凳區。前立委郭正亮表示,這篇「戒嚴文」並不是單一小編寫的,柯建銘應知情.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可能也有看到。這就是為什麼不能夠究責,因一究責,那個人就會全咬出來。郭正亮今(6日)在中天《盧秀芳辣晚報》節目中認為,民進黨團社群發文「挺戒嚴」,這並不是單一小編寫的,應該是一寫完,然後有個決策組。柯建銘助理周軒說小編已經坐板凳區了,下面一堆留言都是綠的,說竟然已經坐板凳區,為什麼不公布細節?為什麼不究責?為什麼不開除?郭正亮覺得,這件事柯建銘應知情.吳思瑤應也有看到。這就是為什麼不能夠究責,因一究責,那個人就會全咬出來。立法院民進黨團社群發文稱「尹錫悅為守護自由憲政體制,宣布戒嚴」,丟臉丟到國際。(圖/截自Threads)郭正亮認為,柯建銘應知情.這麼嚴重的Threads,一定要給人家看一下,就表示柯建銘沒有意見。他甚至認為,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也有看到。這就是為什麼不能夠究責,因一究責,那個人就會全咬出來。郭正亮指出,他們說沒有直接講台灣要戒嚴,可是影射性太強了,日本、韓國怎麼讀,都認為你支持戒嚴,所以這沒什麼好拗的。
「天下第一營」爆共諜案!憲兵牽學弟賣機密4人遭訴 總統府說話了
負責總統府衛戍、有「天下第一營」之稱的憲兵211營爆出共諜案!1名賴姓憲兵涉嫌用手機翻拍辦公室密件賣給中共情工人員,調單位前還幫黎姓、林姓學弟牽線,3人和在資通電軍服役的的陳姓官兵從2021年起,共收賄近184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6日)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將4人起訴。檢方查出,賴男、陳男於110年底至111年初間起,陸續透過同案被告黃男(另行通緝)而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其等遂依上開人等指示,於111年4月間起,先由陳男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後轉傳賴男,再由賴男轉傳予黃男或中共情工人員。另自112年3、4月間起至同年8月間,先由陳男以化名探詢其他同袍有無意願提供軍中資料賺取報酬後,將上開現役軍人之聯繫方式轉傳賴男,再由賴男轉傳予黃男或中共情工人員,幸上開現役軍人未應允而刺探、收集未遂。然被告賴、陳仍可視所提供軍中資料之機敏程度,及所聯繫現役軍人之人數,而獲取不等金額之報酬。北檢發現,賴男於111年10月31日前某時起,亦以手機翻拍所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後轉傳予中共情工人員,嗣其於111年10月31日調離原任職單位,遂引介同單位之黎男,改由黎男於112年2月間,以手機翻拍所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後轉傳予中共情工人員;嗣黎男亦因其將退伍,遂另引介同單位之林男,改由林某自113年1月間起,以手機翻拍所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後轉傳予中共情工人員。賴、黎、林3人則可視所提供軍中資料之機敏程度,而獲取不等金額之報酬。檢方表示,4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規定,而犯同法第7條第2項之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電磁紀錄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賴、陳等2人,另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3款規定,而犯同法第7條第4項、第3項之為大陸地區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電磁紀錄未遂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此外,被告賴男計收受新臺幣(下同)46萬元;陳男計收受45萬元;黎男計收受66萬4,100元;林男計收受26萬5,900元。上開被告之犯罪所得,均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對此,總統府發言人李問表示,中共長期透過各種手段對我國進行滲透、脅迫以及打壓,並且意圖分化,破壞台灣人民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因此,無分軍民都必須團結一致,守護家園。若有士官兵為個人私利進而做出叛國、出賣國人的行為,將令人極為不齒,應該受到最嚴厲的譴責與法律的制裁。李問強調,211營駐衛總統府府區安全,全體官兵堅守崗位,恪盡職責,現有個別兵員涉嫌違法,已依法展開究責。所屬督導單位也將強化軍中公務機密保護之法制宣導訓練,提升國家安全防衛意識,期許能加強防杜不法,強化國防安全韌性。
諾下周揭霸凌調查報告 洪申翰喊「我會負責」
勞動部長洪申翰4日表示,近期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已重啟調查,新的調查小組成員與過去有別,自己也親自擔任召集人,是否涉及霸凌與問責,下周便會公布新的調查報告,「我會對這份報告負責」。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一名39歲公務員近日遭發現陳屍在辦公場域,生前疑似遭到工作單位長官霸凌與不當業務分配,勞動部初步調查結果,除了承認該員加班時數極高外,其餘究責則輕輕帶過,挨批「避重就輕」,話題延燒也讓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倉促請辭下台,後由時任立委洪申翰接棒升任部長,並承諾重組調查小組調查。有鑑於此,立法院衛環委員會4日邀請洪申翰針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事件及如何完善申訴管道之具體策進作為及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在場立委與媒體紛紛關心,新的調查報告何時揭露。洪申翰對此坦言,同仁有將該員出勤紀錄等文件挖出來比對,發現涉及層面較大,因此必須花點時間,本周都忙於立法院報告與備質詢,預計下周公布調查結果。他說,自己上任後公布部長「親自讀取」的電子信箱跟「親自接聽」的專線後,確實有陸續收到基層員工的訊息,給了很多提醒跟建議,其中如果是跟北分署案件有關者,自己都有交給調查小組來做調查參考參考,其他員工興革建言,也都會轉給相關單位參考。洪申翰強調,這些提醒跟意見自己「每個都看得到」,不會有所謂吃案問題,此次訪談也增加各層級北分署員工對談,並鼓勵自願給意見的員工,希望能掌握更多資訊,讓調查完整性更高,以利重建原貌。※CTWANT提醒您:珍惜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衛福部專線「1925」、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台中傳校園霸凌!國小生慘遭主任「反鎖儲藏室」還被逼轉學 教育局回應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年接獲家長檢舉,指臺中市大安區某國小王姓總務主任霸凌學生、將學生鎖在儲藏室內、逼迫學生轉學,家長向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反映,均遭敷衍回應,容許學校拖延長達2個月才啟動調查。今天(3日)調查結果出爐,調查報告竟認定王姓主任的行為不成立霸凌,而本應一併調查有無不當管教,也因為學校委派的調查委員「規避」而不了了之。人本基金會今天陪同家長舉行記者會,指當事人甲生為輔導個案,長期以來受輔導室與臺中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追蹤輔導,家長也配合學校入校伴讀,而本案受投訴的王姓總務主任非輔導專業人員,卻對甲生做出多項不當行為。人本基金會今天陪同家長舉行記者會,揭露校園霸凌案件。(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人本基金會表示,王姓總務主任屢次在甲生情緒激動時,拿手機對著甲生的臉,再度激化甲生情緒;家長與輔導員曾多次告知校方不要再對甲生拍照、錄影,王姓主任卻辯解「拿手機出來只是作勢要打給甲生家長,要讓甲生情緒down下來。」相關不當行為使甲生處於嚴重焦慮、不友善之環境,而情緒不穩,行為退化,短短2個月內回診身心科6次之多,並須服用藥物。人本基金會指控,甲生在校情緒不穩定時,遭王姓總務主任揪住腋下上拋下甩,幾乎撞到天花板或地板,導致他從此對王姓總務主任感到恐懼、害怕,甚至害怕被老師帶到輔導室。不僅如此,王姓總務主任曾因甲生情緒激動,將其反鎖在陰暗的儲藏室,甚至在門外對叫囂「你如果自己開燈我就不讓你出來。」人本基金會今天陪同家長舉行記者會,揭露校園霸凌案件。(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王姓總務主任屢次激化甲生情緒後,再要求家長到校處理,並辱罵「我們學校不是特殊學校」、「學校沒有人力沒有資源,甲生已經三級輔導,成效不好」、「學校沒有輔導老師、沒有輔導人力、沒有配套措施」、「校長要退休了,新校長也不會允許這情況繼續下去」、「啊那我就請教育局來」等語,脅迫甲生轉學。基金會指出,學校明明設有輔導室,但當甲生情緒激動或需要輔導時,校長卻交由毫無輔導專業的「總務主任」。甚至,校長也多次以「我們這邊風水不好」、「校長對甲生的決定就是轉學,即刻執行」。即使家長曾反映,希望學校能協助甲生安排特教鑑定以取得特教身分,校長、王姓主任從未協助,反而數度以「學校沒有專輔老師、無輔導資源」為由強迫轉學,阻止甲生入校。人本基金會今天陪同家長舉行記者會,揭露校園霸凌案件。(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基金會提到,在初次訪談時,家長已完整地將校長、王姓總務主任不當行為列表要求調查,但調查委員卻堅稱「學校未授權調查,已通報教育局」,而只選擇調查王姓主任持續拿手機朝甲生拍照、錄影等內容,逃避該調查應釐清的職責。即使調查委員僅願意調查「王姓總務主任持續拿手機朝甲生拍照、錄影」事件,調查委員卻只針對檢舉內容是否達霸凌作討論,而檢舉內容是否達已達「體罰」、「不當管教」卻隻字不提。基金會控訴,調查委員惡意曲解法規,使最終調查報告呈現「王姓總務主任拿手機對學生拍照的行為符合故意性、持續性、有明顯騷擾行為,但是因為行為沒有同時對甲生造成危害『及』影響甲生正常活動學習,因此不成立霸凌,意即必須符合兩項上述條件才成立霸凌,可見調查委員認知完全不符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原意。人本基金會今天陪同家長舉行記者會,揭露校園霸凌案件。(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基金會質疑,學校調查中的種種嚴重瑕疵,市府在備查過程中都沒有察覺?上述問題全部都是「程序問題」,只要教育局在其中一環善盡督導之責,就不會有如此荒謬的調查發生。而本案配合王姓總務主任聯手刁難甲生、要求甲生強迫轉學的校長,教育局早在6月就收到家長檢舉,今年7月卻還是讓校長退休,難道不必追究嗎?對此,教育局回應,今年6月接到陳情後,即積極督促學校進行調查,學校於6月28日向教育局進行校安通報、7月1日學校召開校事會議決議受理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對於總務主任被檢舉涉不當對待情形,教育局已提供調查人才庫名單,供學校組成調查小組,目前正在調查中。至於該校前校長,教育局已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受理調查中,調查小組委員皆為外聘。並符合教育部調查人才庫名單。教育局強調,依照規定,家長只要提出特殊教育鑑定需求,學校必須主動說明申請方式提供協助,不可以無輔導資源等由,強迫學生轉學,如調查屬實,必將究責。人本基金會今天陪同家長舉行記者會,揭露校園霸凌案件。(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基隆雞排店員工被西瓜刀猛砍!留15公分刀傷 22歲兇嫌落網
基隆市八斗子夜市1日驚傳砍人案,一名在雞排攤工作的24歲王姓男子,被人拿西瓜刀猛砍,所幸送醫無生命危險,據悉,22歲兇嫌認識王男,警方以車追人,2日將他逮捕到案。據了解,1日晚間10點,兇嫌在夜市拿西瓜刀砍雞排攤員工王男,他先喊了對方名字,之後砍王男的背,留下15公分刀傷,店家貨車門更全是血漬,讓老闆跟同事嚇壞,嫌犯隨後逃逸。據初步了解,2人認識,而警方也積極追緝,案發後4小時逮人,至於犯案動機待釐清。基隆市警察局指出,警方對不法嚴加究責,不容暴力挑戰公權力,也呼籲要理性依法處理事情,不要使用暴力,警方也會維護法治和維持社會秩序。
某法院年輕書記官詐領加班費 政風主任帶人赴地檢署自首
台灣北部某法院一名新進書記官因浮報加班費而遭到調查,雖然金額僅有數千元,但由於違反公務人員廉政規範,所以後續還是被政風主任帶往地檢署自首。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據了解,該名書記官是新進人員,在加班費申報流程中疑因對申報流程不熟悉,所以虛報了多於真實執行的加班時數,最後多領了數千元的加班費。後續該法院的政風室在例行性檢查中發現後,迅速對其展開調查,在確認浮報情況屬實後,政風主任也隨即帶著該名書記官到地檢署自首。目前全案已由地檢署分案調查中。整起事件曝光後,該法院表示,發現浮報情事後,立即展開調查,並依規定究責。但對於平日工作認真且已知悔改的同仁,法院方面會盡可能協助自新。但一切需依照規定,「依法處理、不迴避、不包庇」的原則處置,方能確保公平公正。
晨5點做到晚8時週休繼續長官還霸凌 藍委12月3日上凱道反霸凌反廢死
勞動部霸凌案公務員之死,綠營高層遭質疑官官相護,點燃全民怒火,一發不可收拾。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天表示,因疑似遭長官霸凌致死的吳姓公務員,11月4日不幸過世後,迄今已經20天,但到目前為止,真相為何仍然不明,國人只想知道,為何長官可以對部屬長期霸凌、還不用被究責?洪孟楷指出,12月3日是「追思白玫瑰」運動的10週年紀念,他呼籲全國民眾一起走上凱道,反霸凌反廢死。洪孟楷表示,10年前一位無辜不幸的女老師,被兇嫌隨機殺害,但兇嫌迄今沒有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台灣絕對沒有條件走上廢死這條路,至少現在此時此刻,全台八成民意反對廢死,大法官卻想實質廢死,我們絕對不同意,他呼籲反對霸凌、反對廢死的民眾,12月3日再度走上凱道,「紀念白玫瑰、只有愛如故」。洪孟楷還說,當各種不公平一在出現在台灣各種不同的角落,但加害者還可以被包庇,繼續神隱,到底是高層刻意包庇,還是政府刻意不作為,請民進黨政府告訴大家,貪污嫌疑犯陳啟昱可以不見,霸凌涉嫌人謝宜容可以不見,那全民當然要問,下一個可以不見的又是誰?他也再度向賴總統、卓揆喊話強調,公務員被霸凌案可以20天都沒有真相,真能對得起不幸往生者嗎?立委吳宗憲今天也再度以「追思白玫瑰、只有愛如故」為題指出,政府現在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就設法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她說,這些不幸事件的被害者家屬眼淚都還沒有乾,全民一起走上街頭,向大法官表達強烈反對廢死的主張,一起替被害者家屬發聲討公道,他也呼籲全民「不是只有看到希望才能堅持,而是堅持下去會看到希望」,只有全民走出來,執政黨才能看到最真實的民意,請大家與她一起站出來,向政府嚴正抗議社會安全不彰。立委羅智強則表示,民進黨廢死、霸凌「該死的都不用死,不該死的卻死了」,一位認真負責的公務員因為謝宜容霸凌失去生命,但謝宜容卻可以迄今神隱,不必出面道歉認錯、交代真相,勞動部記者會不必出來,勞動部長備詢她也不用到,勞動部長說今天會請他出面向社會說明,她也不用理會。羅智強問究竟是誰讓謝宜容如此囂張?就是最可惡的大法官!就是可惡的大法官!,一位公務員可以如此的認真,清晨五點就上班,深夜後才下班,週休二日繼續完成長官臨時交辦的任務,然後在週休假日拼命加班,交出長官要求的工作,也交出自己的生命,這麼負責的公務員,要交出生命前還先完成工作,但是勞動部的長官看不到,謝宜容也可以不甩勞動部。他只想問,勞動部究竟要拿謝宜容怎麼辦,全民一起拒絕這個霸凌廢死的政府!他痛批如果不是大法官沒收全世界國會都有的聽證調查權,今天國會就可以要求謝宜容出席聽證會,把所有霸凌案的疑點如實交代,如果這麼離譜可惡的霸凌發生在美國、加拿大甚或全國民主國家,國會都會舉行聽證調查,傳喚相關當事人,但今天,謝宜容卻不必!就是因為有可惡的大法官當她的靠山。
徐巧芯爆調查官霸凌部屬還升官 調查局澄清已懲處「純屬網路謠傳」
勞動部所屬的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發生職場霸凌,遭霸凌的39歲公務員日前在辦公室內輕生,各界關注,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21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爆料,曾有霸凌紀錄的調查局前新竹市調站主任林維成,被調離主管職後至今仍有霸凌行為,但卻還被圈選為輔導員,傳出要高升副處長,對此,調查局晚間回應,林維成2023年已被記過1次調離主管職,由駐區督察持續追蹤言行,「至有關該員將調升副處長一事,純屬網路謠傳」。調查局21 日晚發布澄清聲明,「本局於111年間獲悉後積極調查該案,迅速對該主任之不當行為,調派其他單位秘書職務,並作出行政懲處記過一次之處分,同時責成駐區督察持續追蹤該員後續言行。至有關該員將調升副處長一事,純屬網路謠傳」。調查局還強調,「為建構職場健康友善環境及避免員工身心遭受不法侵害,使同仁安心投入工作,對於職場霸凌案件相當重視,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必定究責重懲」。稍早,法務部長鄭銘謙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徐巧芯表示,近期接獲調查局同仁反應,有感受到許多霸凌事件,早在2022年,時任新竹調查站主任林維成,也就是當初把與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有論文抄襲糾紛的調查官余正煌考績打乙等的那位主任,在調查局內部的主管職場霸凌自評中,遭同仁指控,「自己愛應酬又不想被外人當細漢,就凹同仁幫忙開車擋酒」、「喝醉酒後會去騷擾值日官,辱罵副主任、辱罵據點,平日辱罵幹部為樂」。除此之外,林維成還被爆2021年餐敘時,因為值日官沒有把他排在主桌,深夜怒將調查官與副主任叫去辱罵,從晚間9點罵到隔天凌晨3點,還曾經有打架的紀錄,但也不了了之。據了解,林維成去年2月從新竹市調查站主任一職,調任同為簡任十職等的航業調查處簡任秘書至今,而非慣例調升副處長職務,屬於「明升暗降」的安排。徐巧芯今質詢鄭銘謙重提林維成辱罵幹部為樂的往事,並指林的行為「就是職場霸凌」,調查局遲未公布當年懲處結果,近期還傳出林可能被擢升副處長,對此,鄭銘謙回應,該案督察處有主動立案調查,林維成的確有不適任的情形,已調離主管職務,至於人目前在哪裡「要去查一下」、「我再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