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費
」 空汙 台中三級空污區增5縣市 環境部:實施更嚴格管制措施
環境部今(21日)預告修正空污防制區劃分,在各項污染物中,懸浮微粒(PM10)三級防制區由6縣市增至11縣市,新增5個縣市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嘉義市。環境部表示,已預告「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修正草案,此次係配合9月30日修正發布的空氣品質標準,採用更嚴格的判定方式,除提高濃度要求外,並規定各縣市轄內所有空氣品質監測站必須全數達標,才能列為二級防制區(符合標準區域),取代過往以測站平均判定的方式。對於三級防制區(未符合標準區域),環境部將偕同地方環保局實施更嚴格的管制措施,包含新設污染源採取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既存污染源進行污染削減;此外,三級防制區的空污費費率較高,將投入更多資源於污染管制,促使企業投資污染防制設備,持續改善空氣品質。環境部強調,此次被列為三級防制區(未符合標準區域)的縣市並非空氣品質惡化,而是採用更嚴格的標準;在各項污染物中,懸浮微粒(PM10)三級防制區由6縣市增至11縣市,新增5個縣市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嘉義市,係因我國PM10年平均及日平均標準分別由50及100 µg/m3,加嚴為30及75 µg/m3,且判定方式改為轄內各測站皆須達標。回顧自2016年推動污染管制以來,這5個縣市的PM10濃度下降趨勢顯著,不亞於其他縣市,降幅分別為35%、36%、29%、40%及42%。細懸浮微粒(PM2.5)三級防制區維持14縣市,而臭氧(O3)除宜蘭縣、花蓮縣及台東縣外,其他縣市仍為三級防制區。環境部指出,藉由劃設空氣污染防制區的管制工具,授權縣市政府採取更積極的污染源管制措施;例如加強道路揚塵、露天燃燒及營建施工等污染源的防制作為,以持續降低PM10污染,針對工業排放和交通污染所產生的PM2.5及O3前驅物進行更嚴格的管制,以進一步改善我國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
朝永續城市目標邁進 竹市府推新空污費率落實淨零生活
被外界譽為「台灣矽谷」的新竹市身為高科技產業重鎮,長期關注綠色產業及實現碳化生產轉型,為達成為提高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新竹市環境部針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進行修正。新費率政策上路因應每年第一季(1月至3月)及第四季(10月至12月)氣候條件對空氣污染排放不易擴散的影響,導致整體環境空氣品質惡化,將針對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的費率進行調升,並新增氯乙烯等3種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收費。同時也擴大季節性費率差距,以加強對季節性空氣污染排放的管控。環保局表示,竹市於今年第一季空污費申報皆適用新費率,繳納時間為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另如有收到環保局結算資料通知需補繳費用者,務必同時一併完成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市長高虹安表示,宜居永續城市為竹市市政願景,團隊重視環保議題,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提醒業者在發展經濟之餘,更應善盡社會責任,鼓勵業者於空品不良季節時,自主加強污染減排工作,一同維護竹市空氣品質,同時落實淨零綠生活,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為確認公私場所實際排放現況,以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市府去年共查核209家次公私場所,發現申報錯誤經核算需補繳空污費者共有26家。主要發現缺失項目為擦拭用原料漏申報、堆置區灑水頻率與申報頻率不一致等,皆依規定重新核算空污費,並於現場查核時,同步輔導業者申報空污費及告知正確申報方式,提升業者針對空污費相關法令之熟悉度,落實申報合理性及正確性。
淨零排放進逼2/碳費最快明年起徵 費率入氣候變遷法引朝野激辯
立法院本會期將《氣候變遷因應法》列入優先排審法案,並可望完成三讀。根據環保署版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廠商製造產品出口前都將被徵收「碳費」,排碳大廠最快2023年就實施,不過細數目前朝野立委提出的版本中,針對碳費費率是否納入母法意見仍分歧,將是未來朝野爭論焦點。各國為避免國際碳關稅貿易制裁,紛紛宣佈2050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總統蔡英文去年4月22日也宣布加入全球超過120個國家淨零排放的行列。環保署將原本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草案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目標明確入法,並增訂碳費徵收機制。不過對於碳費費率,環保署擬留待子法訂定,並未在修法條文中明訂。以全球最早實施碳定價的歐盟來看,碳交易市場的碳價每噸約新台幣2000元。環保署目前已對我國高碳排的287家企業進行碳盤查,可完整掌握約2.27億噸碳排放,約佔台灣整體碳排放的八成,是首波鎖定的碳費徵收對象,未來再擴及其他產業。歐盟開徵碳關稅在即,全球競爭力前20大國家都積極佈局再生能源,如太陽能與風電等,台灣一旦落後,不但吸引不了投資量能,產業更可能因而喪失國際競爭力。(圖/報系資料庫)針對碳費費率,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認為,對照法國、瑞士等國家,碳價費率都清楚寫在母法中,政府若想透過碳定價有效促進企業減碳,就應修訂碳費起始費率每噸300元,並逐年調升至歐盟水準,才能有效減碳;中研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也呼應,認同徵收費率可以先由每噸碳排300元起徵,每年調漲10%,十年後才可與國際碳價水準接軌。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則認為,母法中應明定碳費徵收原則,且定價必須接軌國際,避免業者出口產品至其他國家,又會被課徵碳關稅;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則主張,國際上碳費多是針對燃料徵收,台灣的碳費應比照新加坡擴及所有產業,以電費附加費率徵收,包括住商、交通及企業費率應該一致,才能達到全民減碳的目的。綜觀立法院九個修法版本中,包括民進黨洪申翰、吳玉琴及蘇治芬,國民黨則有吳怡玎、謝衣鳳和洪孟楷,加上時代力量陳椒華、民眾黨團等提案,對於碳費機制是否要明確在溫管法母法中訂定,朝野立委版本各有不同。民眾黨團與吳玉琴修法版本皆有明確訂定費率,前者主張碳費起徵費率應為每公噸300元,並以每兩年為期,滾動式檢討調升;後者則針對進口化石燃料與原料業者,及排放溫室氣體來源徵收碳費,每公噸徵收10元至30元;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碳定價主要有碳費、碳稅及碳交易三種方式,但是碳價要訂多少,面臨「捏驚死放驚飛」窘境,太低沒辦法減碳、太高又怕產業承受不了,政府必須要用科學基礎來說服民眾,不能用喊價的;洪申翰則認為,就像油價和電價有變動性,碳價不適合放在母法裡,應待《氣候變遷因應法》通過後,透過子法或辦法制定碳價。所謂的「碳費」,是由環保署訂出向企業收取每公噸碳的費用。環保署初步研擬以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的業者為收取對象,像是電力、鋼鐵、石化、化材、水泥等產業為主,類似隨油徵收空污費,至於徵收費率則尚未訂出。綜觀國際上碳定價主要有二種類型,一種是「碳排放交易系統」,也就是對各業者碳排放量設定限制,允許排放量低的行業將額外的配額,出售給排放量大的業者;另一種則是實施「碳稅」,針對造成碳排放的商品或服務,依排放量課稅,類似垃圾袋隨袋徵收。
台塑六輕10億空污費免繳環保署不知 劉建國痛心批:收不到半毛錢令人無語
雲林立委劉建國昨(9日)就「台灣首樁六輕公害訴訟」和「免追繳六輕10億元空污費」等議題,質詢環保署長張子敬與經濟部次長林全能;不料,兩位官員都表示不清楚最後的判決結果,讓劉建國氣得無語,並稱政府改善空污是說假的。劉建國說,2010年台塑的CEMS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 數據造假,環保署在2019年才開始修正,還因此被監察院提出7頁糾正文。他緊接指出,從2010年7月起至2013年3月期間,六輕台塑石化廠8根煙囪的CEMS軟體汰換未經報備,一根煙囪罰20萬;地方環保局共罰160萬元,再加上追繳這幾年漏報的空污費將近10億元,一舉破全國紀錄。劉建國質詢張子敬和林全能說,這筆將近10億的費用,政府是否有收到?他說,「罰到十億,收不到半毛,改善空污是假的。」結果,張子敬表示,就他了解,法院有判決,必須繳交這筆錢。但最後是否有收到,張子敬與林全能都無法回覆。劉建國表示,其實六輕已啟動律師團,且在2018年判決中獲勝,法院不僅撤銷六輕台化的處分,連帶已經分期繳納的4.7億元,六輕也一併討回去;後續雲林縣府繼續上訴,今年也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等於六輕一毛錢都不用繳。他批評,如此重大事件,環保署與經濟部都狀況外,實在令人無語。劉建國也提起,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專案」,協助麥寮、台西等40名罹患呼吸道疾病者,向六輕求償3980萬元。他說,這是台灣首樁六輕公害訴訟,雖然雲林地院10月30日以「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為由駁回,仍是指標案件。不料,張子敬與林全能也表達「不知情」,事後說會再協助。劉建國說,大企業的重大環保案件,影響國內人民健康甚鉅,行政單位依法開罰後,企業卻動用大量律師團、啟動訴訟戰、對付小蝦米,最後一毛都不用罰,那再修任何法律有何意義?他質疑,企業根本都不怕,這樣會用心改善空污嗎?面對劉建國持續逼問,張子敬和林全能完全無法回應,只能面露難色口說「抱歉」。
政府紓困有感嗎? 企業滿意不到三成
疫情爆發以來,工商企業界雖肯定政府在防疫方面的成績,但在協助產業界紓困政策上,據工總針對「政府各項紓困政策滿意程度」最新調查發現,感到滿意的業者占比不到三成,顯示相關紓困政策仍有強化力度的進步空間。企業對紓困政策的態度因應疫情,政府今年2月公布《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並陸續提出多項紓困措施,工總為瞭解產業界對紓困的需求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對政府紓困政策,絕大多數業者表示「普通」(35%),超過三成表示「不太滿意」,甚至有5.7%表示「完全不滿意」。對政策表示滿意的業者只有26.4%,表示非常滿意的不到2%。有趣的是,調查也發現規模愈大,對紓困滿意比例愈高。工總指出,規模在2千萬美元以上的業者,對政府紓困政策滿意比例(48.7%)大於不滿意(12.8%);相對的,規模100萬美元至500萬美元以下業者,對紓困政策的滿意比例降為15.4%,不滿意比例上升至超過五成。工總分析認為,這與政府紓困方案眾多,申請條件複雜有關,導致規模較大的企業有較多資源、管道,並選擇符合其需求的紓困方案來申請。在紓困方案上,調查發現,最多業者選擇「租稅減免」。工總指出,經過交叉分析後顯示,認為需要租稅減免的業別以機械、資通訊業及生技醫藥業占比較高,都超過七成,分別是81.3%、71.4%及71.4%。工總指出,調查結果反映出,業者仍認為直接減免類稅費措施,相較其他措施對企業而言更直接、有感,因此建議,即使現階段政府沒有調降營業稅等規畫,至少可針對艱困企業調降油、水、電費,並避免加徵碳費、空污費等。依據調查結果,工總再次呼籲行政院,比照疫情指揮中心成立「紓困指揮中心」,除能強化不同機關的橫向連結外,也能透過統一的指揮中心,審視各業別受創程度的差異,提出相對應紓困標準,才能以有限資源發揮最大的紓困與振興效益。
台中查獲「寶特瓶大廠」偷排廢氣!遭追討1.2億空汙費
台中查獲「寶特瓶大廠」違規排放汙染!環保署與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會同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等單位,查獲台中工業區內保特瓶大廠,違規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及蓄意短繳空污費。環保署表示,為打擊空污犯罪,保障民眾呼吸健康,環保署與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攜手運用高科技儀器,並使用建置完成之空氣監測物聯網系統,經長期蒐證及資料分析後,掌握台中工業區內保特瓶大廠違法排放未經處理之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以科學儀器監測污染物排放情形。(圖/翻攝自環保署網站)去年9月經台中地檢署周佩瑩檢察官指揮,查獲該家業者為節省操作成本,蓄意以不開啟空污防制設施、調控空污防制設備操作時間,或應付稽查時才開啟、調整廢氣流向,將廢氣未經處理即逕自排放於大氣中等重大違規行為,違反新修正後的空污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4項等規定,裁處最高新台幣2000萬元罰鍰。環保署也於查核時調閱相關資料,查獲該業者明顯短繳空污費,刻意短報製程原物料使用量及不實核算削減量,除犯修法前空污防制法第47條不實申報行政刑罰規定由台中地檢署偵辦外,並由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依據所查扣之資料,追繳5年內漏繳的空污費,共新台幣1億2586餘萬元。環保署同時呼籲業者,污染防制工作及維護空氣品質為應盡義務,任何為節省成本而破壞環境的行為絕不容許,情節重大者依新修正之空污防制法規定,最高可處罰鍰2000萬元,另廠商、事業場所負責人或監督策劃人員,涉犯刑罰規定者也將難逃刑責制裁,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貪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