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馬路
」 車禍 馬路 行人 違規 桃園玩具車開上路要當心 最高可罰3600元
玩具車開上路,當心傷荷包!16日有人在社群平台上傳1段影片,內容為1名女子駕駛玩具車於新北市三重區的街道上行進,警方表示,玩具車開上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除了法規允許的交通工具外,其餘運輸器具任意上路都可能挨罰,不可不慎。該影片是上周六被上傳到社群影音群組「社會事新聞影音」,內容僅有短短16秒,為1名女子駕駛1輛白色玩具車,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畫面還仿效電視新聞加上字幕圖卡,標註地點在新北、日期為11月16日,標題則為「玩具車開上路」。後來經查,影片拍攝地點疑似在三重的仁愛街,轄區警方接獲詢問後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可處行為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檢視影片後指出,雖然女子的行為明確違反道路相關法規,但因影片沒有確切拍攝時間,以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分不明確,因此相關違規行為未能舉發。警方強調,除了法定交通工具外,其他個人行動運輸器具,例如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等,都是不允許於道路上行駛的,同時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使用該類行動器具行駛於道路或人行道,避免造成自己與他人不必要的危險,同時也違反交通法規,造成荷包失血。
誇張!新北女「坐電動玩具車」過馬路還發文 最高恐罰3600元
電動玩具車一般都只會在公園或遊樂場看到,但新北市三重區日前有民眾目擊1名女子開著玩具車從斑馬線上駛至對街,其友人甚至拍下過程並發布至網路上,據悉4月間也曾發生類似情形,林口區有一名男童開著卡丁車緊跟在騎機車的媽媽後方,把危險行為當作有趣,依法最高可罰3600元罰鍰。 據了解,1名身穿吊帶褲且頭紮髮髻的女子,蹲坐在電動玩具車裡,甚至行駛在仁愛路斑馬線欲橫越到對街,整起過程全被一旁友人從後方拍下,事後還把危險當有趣的行為上傳至網路上,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另外因影片拍攝時間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份不明確,警方未能依法舉發。 林口區2024年4月22日時也發生類似的危險情事,1名媽媽騎機車行駛在忠孝路與忠孝路616巷時,沒想到男童竟開著兒童卡丁車在後方馬路上馳騁,當時甚至有機車從旁呼嘯而過,男童行為不僅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終警方將依法向媽媽將進行開罰。
夫妻天人永隔!夫目睹愛妻捲入北市公車車禍喪命 最後畫面曝光
今(17)日上午9時許,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驚傳一起嚴重車禍。51歲林姓婦人與鄒姓先生一同外出,穿越斑馬線時遭到後方被追撞的公車迎面碰撞,當場被捲入車底。警消獲報趕抵,將女子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事發當下車禍的畫面也曝光了。根據曝光的公車行車紀錄影像,可以看見公車在轉彎時本已減速停下,但隨即遭到後方衝擊、驟然加速,下一秒鏡頭中出現穿越馬路的林姓婦人驚慌的身影,但公車受到後方推擠根本無法停下,最終撞到前方正停等號誌燈的小客車,還推著小客車倒退了幾公尺才停下來。據了解,記錄下這段影像的,為前排的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疑似遭到後方大有客運212路公車追撞,先是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林姓婦人,再推撞前方一輛計程車,林婦因閃避不及,當場被捲入車底,送醫後不治。而後方跟隨妻子林姓婦人的鄒性男子並無受傷,卻全程目睹愛妻捲入車底的經過,令人唏噓不已。根據警方調查,兩輛追撞公車司機: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司機54歲陳男、大有客運212路公車司機謝女,2人並無酒駕情形。訊後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至於詳細車禍原因、肇事責任,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磁能吸金1/「磁能車」吸金1億落跑 男逃亡9年轉行改賣最夯「外泌體」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警方查詢過後驚見男子所背出的身分證字號者早已「死亡」,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盤查後發現,他竟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65歲),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眼尖發現,謝男出示的駕照表面已破損不堪,但大頭照卻是新的,因而察覺有異。(圖/翻攝畫面)13年前謝均權聲稱開發出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的磁能機車,以此為號召吸引投資人,吸金超過1億元,後來被踢爆全是假的,因此謝男在2011年時遭判刑4年。他在2015年向法院聲稱女兒罹患肺癌,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在2015年的2月決定和女友舉辦婚禮,因此希望能夠暫緩入獄,孰料謝男這婚一結竟直接人間蒸發,事後法院則沒收其100萬元保證金。謝均權2011年時打出「免油電」磁能車,針對退休人士進行吸金,號稱投資10萬元,每月可領回7000元現金。(圖/資料照)在逃亡的9年期間,謝男過起隱姓埋名的生活,一切生活事物均不用本名,若真的遇上盤查就熟背朋友個人資料蒙混過關,因此他在被捕當下除了自己的本名,竟一度忘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為了在逃亡過程中也能繼續生活,謝男轉行開了「台灣福爾摩沙公司」專營美妝保養品,對外販售時下最夯美容聖品「外泌體」,主打顆粒小易吸收,並有絕佳組織修復能力,促進膠原蛋白形成與抗氧化,以此達到美容效果。謝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不使用自己名下所有銀行帳戶,甚至就連公司也都由其他人登記掛名,再對外自稱自己在該公司內擔任「執行長」,人稱「謝董」或「謝執行長」,但實際上根本無人知道謝男的真實姓名,並透過公司帳戶來維持自己所需之金流,就連網銀也全是登記在公司帳戶下,而他手機內的所有社群平台全都不是用謝男本名註冊,以此躲過檢警耳目。據了解,謝均權日前從板橋搭乘捷運抵達文山區萬隆捷運站一帶,準備前往客戶家中支付貨款,卻因為違規穿越道路而遭到正好巡邏經過的員警攔下。警方依慣例向謝男盤查身分,謝男當時也立即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詢,孰料當警方查詢後卻發現謝男所稱之身分證字號之自然人「已歿」,讓警方察覺有異,要求謝男如實交代自己的身分。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和員警景暐傑攔查民眾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意外逮獲逃亡9年的吸金案主嫌謝均權。(圖/翻攝畫面)謝男起先仍堅稱自己所報身分無誤,更掏出一張印有自己照片的駕照,試圖證明自己的身分正確無誤,不過警方卻眼尖發現謝男拿出的駕照,儘管印有監理站鋼印,大頭照也確實是謝男本人近期照片,但整張駕照上卻僅有謝男的大頭照是新的,其餘邊角顯得相當破舊,因此將謝男帶回派出所釐清身分,進而查出他是逃亡9年的吸金通緝犯。謝男被捕後即被押解歸案,如今謝男所要面對的不僅僅只是已被判刑確定的4年刑期,還再因持有朋友假駕照被依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移送偵辦。
磁能吸金2/誆專利磁能受歐巴馬青睞 投10萬可領7千3月狂吸億元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意外逮獲男子就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回顧磁能車吸金案,2011年有媒體接獲投訴,北市一間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與台灣新動力產業公司聲稱在磁能車上取得突破性成就,成功研發出一台不須油電僅依靠磁能就可終生使用的零汙染機車,號稱該技術已被23個國家採用,「就連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也感興趣」,並針對已退休民眾進行股權私募說明會,表示最少只需10萬元就可進行投資,每月可領7000元現金,2年共可領回16.8萬元,且只要拉到一位投資人就可抽1萬元傭金,讓不少民眾拉著親朋好友一起投資。慶驊國際能源公司當時推出「免油電」磁能車,還號稱受到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青睞。(圖/資料照)謝均權等人透過老鼠會直銷模式向民眾吸取資金,每個欲投資磁能車的民眾需先向慶驊給付一定代價成為會員,取得直銷商的權利,並可再從中獲得展業獎金、達成獎金與「對碰」獎金等,同時統一話術對外聲稱其所販售的磁能車「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短短3月粗估吸金1億元,至少有千人加入投資,還有民眾甚至將百萬退休老本全數投入。媒體對此進行調查報導後,時任慶驊總經理譚沛騰回應強調,有關磁能車等相關事件「絕對不是吸金,只是因為發明太偉大,讓民眾一時無法理解」,且若真的是吸金,就不會接受媒體電訪,早就捲款逃跑了。但檢調察覺在事件經媒體曝光後,慶驊公司試圖銷毀相關跡證,遂於2011年兵分多路進行搜索,除查扣相關資料外也同時將號稱專利研發的「磁能發電系統磁能車」一併扣回,實際騎乘後卻發現所謂磁能車不僅僅只是普通電動車,且功能還未完善,僅騎乘2、3分鐘後便無法騎乘。案件經法院審理後,法官也發現所謂「磁能電動車」就當前科學理論與技術而言根本無法研發完成,屬「虛化商品」,且慶驊所稱技術專利取得時間甚至是在開始進行磁能車招商專案之後,認定謝均權等人違反公平交易法,對其判刑有期徒刑4年。且早在判決出爐之前,謝均權已被羈押1年多,換算下來仍需再服刑3年時間。謝均權靠一張喜帖逃亡9年,期間熟背友人個資,甚至一度忘了自己原有的身分資料。(圖/翻攝畫面)不過謝均權卻疑似早已盤算好逃跑計畫,於2015年具狀向檢方表示自己的女兒因罹患肺癌末期,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決定在2015年的2月與女友舉行婚禮,同時遞出喜帖證明。地檢署檢察官批准後,卻發現謝男從此失蹤,多次無法將人拘提到案,因此聲請將其100萬元的保證金沒入,孰料謝男這一逃就長達9年,直到因違規穿越馬路而遭警方攔下,進而曝光其通緝犯的身分。
6旬婦疑違規穿越馬路遭機車撞飛 全身傷急送馬偕治療
新北市五股12日上午7時許發生人車相撞意外,65歲楊女於成泰路三段某路口欲到對向,便快步穿越馬路,遭到對向44歲吳男駕駛之電動機車撞飛,雙方皆擦挫傷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治療,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楊女於上述時、地欲穿越馬路到對向,不過她卻未依規定走在行穿線上,到中央分線時,對向吳男疑似因公車導致視線死角,面對楊女突然竄出,閃避不及迎面撞上,造成雙方全身擦挫傷。蘆洲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調派成州所及交通分隊警力到場處理,於現場交通疏導管制交通並依規定測繪,吳男經酒測後數值為0,楊女恣意穿越馬路等行為恐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詳細肇事原因及相關肇責仍待判定結果出爐後才可確定。
萬安「真」警報1/萬安指和平新生天橋年限到? 支持者翻中央規定打臉
佇立北市大安區42年的新生和平天橋,原訂11月4日拆除,因居民陳抗暫緩。蔣萬安要求局處續溝通,但應堅持對的事不該「父子騎驢」,外界解讀他「拆意甚堅」,「挺拆派」也大聲讚蔣有魄力。但「反拆派」質疑,市府工務局與交通局迄今提出的拆橋理由,皆遭護橋民團反駁,質疑蔣是被「不用功」的官員誤導,要求當面與市長溝通,但迄今無回應。反拆派氣不過,在蔣萬安、市府社群網站下留言抗議,批市府罔顧市民對積極參與公共政策和文化保護,卻想誤導輿論便宜行事。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圖右)及工務局長黃一平召開記者會,堅稱和平新生天橋使用年限將至,結構有問題,並可能影響駕駛視線,所以要拆除。(圖/報系資料照)國民黨市議員徐弘庭曾在議會質詢時,指新生和平天橋是北市民共同記憶,問蔣既強調「人本交通」,「人車分流」不就是行人最好的保障,為何執意拆橋、扼殺人車分流可能;蔣萬安則以該橋「超過使用年限」、「太老舊」,強調市府拆意已決。但蔣萬安列舉的理由其實有待商榷。「守護和平新生天橋」連署發起人林玟君說,在民進黨議員簡舒培要求下,北市府在強拆天橋倒數三天前,首度與居民溝通。市府新建工程處一位林副總工程司在會中曾指,天橋超過40年使用年限,結構有問題務必拆除。但熟悉建築法規的民眾當場質疑,「40年期限」其實是中央政府要預防縣市亂蓋建設,財政部訂的「公有財產(天橋)使用最低年限」,著眼為防弊,不是使用年限。另目前還有12座天橋,年紀都比新生和平天橋大,北市太平國小天橋甚至已用55年,因民意反拆,市府修繕維護後續用。和平新生路口的斑馬線距離長,有行人抱怨綠燈秒數太短,尤其輪椅族因為沒有行人電梯可上天橋,必須有看護陪伴才能平安穿越馬路。圖為天橋護橋團體發言人蕭凡奕(圖中棕色外套者)推著一位坐輪椅老太太,趕在綠燈變紅燈前以跑步過馬路。(圖/薛孟杰攝)擁有美國建築師執照的顧小姐也說,新生和平天橋雖逾數十年,但當初的設計並不落後,可拆鋼樑讓維修很方便。她檢視「北市橋涵管理系統」,發現2024年5月17日,「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才剛完成天橋的結構檢查,認定只需修繕天橋外側飾板鏽蝕穿孔即可,結構無虞,新工處為何不到半年即改口,天橋結構堪慮。官員卻僅答覆是依行政程序辦理。本刊調查,該天橋周邊有三個里,唯一「堅決反拆」的龍坡里里長黃世銓,為國民黨籍,他早從柯P時就反對拆橋。針對蔣喊拆橋,他原婉拒受訪,不想讓蔣為難,但當問到「拆橋後交通配套」是否完善?他坦言,整體評估應尊重交通局專業,但他有責任提醒蔣市長,包括行人專用全時相(路口車輛全暫停僅行人可走)、增設路口庇護島(讓行人分段過馬路)等配套,柯P時代早已作實驗,證實效果很差,柯市府最後才「象徵性」拆掉和平新生天橋原八座樓梯中的三座「算給拆橋派交代」。守護和平新生天橋的連署發起人林玟君(右)以及發言人蕭凡奕疾呼,蔣萬安市長實地會勘天橋,聽取護橋團體的意見,攜手共同保護弱勢行人行的安全。(圖/黃威彬攝)記者實地觀察,發現和平新生路口距離長、車流大,有長者怕不及過馬路,綠燈剛亮就吃力地一跛一跛邊跑邊走。另外,一位無看護陪同的老太太,因天橋無電梯可上下,老太太先費力將輪椅倒轉360度下人行道,接著在馬路上費力回轉輪椅360度,準備過馬路,此時綠燈卻已快變紅燈,大排長龍的右轉車見狀,急按喇叭提醒老太太,行人則驚呼大叫小心,若非正受訪的護橋民團發言人蕭凡奕見狀,快步跑向老太太,急推輪椅過馬路,輪椅勢必被卡車陣中。讓人更好奇,蔣市府若要保障弱勢行人,怎不考慮比照「民權西路承德路口天橋」、增建無障礙升降電梯上下,執意拆橋豈不捨本逐末、徒生後患?
行人擅闖馬路溜之大吉! 騎士為閃他左切撞車 警方要罰了
新北市新莊區上月21日發生一起汽、機車追撞車禍,一名男性於建國一路某行穿線恣意穿越馬路,50歲周姓女騎士為閃避他,緊急向右切與後方45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向行人開罰。周女沿建國一路往後港一路方向直行時,為閃避違規行人,將機車龍頭向右急切,與後方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導致周女重摔落地,四肢多處擦挫傷,警方到場後由救護人員協助,將周女送往輔大醫院治療。新莊警分局獲報後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進行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警方到場後行人已自行離去,擅闖行穿線已違法,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穿越道路,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舉發,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新莊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行人穿越馬路時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
科技執法成「免死金牌」? 婦人來回穿梭馬路拍照惹爭議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上傳一段影片,內容是一名大嬸在穿越沒有紅綠燈的人行道時,停留在馬路中央拍照,讓兩旁的汽機車都停下來等待。這段影片引起許多討論,因為新竹市政府日前在該處設置了科技執法設備,不少駕駛人看到影片後都留言抱怨,認為科技執法只管得到車子,管不到行人。這段影片約1分08秒,背景音中充滿了風聲,在影片一開始可以看到穿著粉色上衣的大媽持著手杖,從畫面的右方往前走向行人穿越道,與其它幾位行人一同過馬路,此時可看到雙向的車流都暫停等待。大約在影片20秒處,大媽已抵達另一頭,疑似與友人在路口討論幾秒後,突然回頭往馬路中央走去,在靠近黃色網狀線處停下來,接著舉起相機拍照。約在影片34秒處,可看到左方駛來一輛計程車,因看到大媽在路中央而在緩慢在停止線前停住,準備讓大媽先過,可能是看到大媽拿起手機拍照了,計程車駕駛決定起步往前開。此時大媽仍停留在路中央,原本看似準備離開,突然又回頭再度舉起相機拍照,一旁的黑色車輛原本在停等讓她,也決定先離開。影片約54秒處,才看到大媽趕緊穿越馬路回到友人身旁。根據貼文者提供的資訊,這段影片發生地在新竹市東門圓環,在10月時設置了科技執法,但這位大媽的行為,也引發許多網友的議論,有人說大媽的行為太誇張,質疑科技執法「管得到車輛卻管不到行人」,還有人說這就是行人的帝王條款,說「政府只會做表面,車子要讓行人,然後呢?行人違規抓了多少?」
「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 逃亡9年卻因違規過馬路落網
以「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元被判刑4年定讞的65歲男子謝均權,因未入監服刑遭通緝,他隱姓埋名逃亡9年,直至本月5日,謝男因違規穿越馬路遭員警攔查,他拿出假駕照企圖掩飾通緝犯身分,卻因警方發現駕照上的人是「死人」,戳破他的謊言,進而查出他是詐欺通緝犯,依法逮捕,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謝男多年前佯稱開發「磁能車」,打著「免加油、免充電、零汙染」,投資獲利可期,以老鼠會經營模式,成功吸收近千名會員,還聲稱前美國總統歐巴馬也有興趣,曾派人洽談合作,吸金超過1億元,2012年被依詐欺罪判刑4年定讞。北檢通知謝男入監服刑時,他杜撰自己心肌梗塞,聲請暫緩執行,遭檢方駁回,但他不死心,又印喜帖佯稱近日將結婚,再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被發現根本沒有婚宴,謝男自此人間蒸發,展開逃亡生涯。本月5日,謝男自板橋搭捷運到萬隆站,出站後因違規橫越萬隆街、羅斯福路路口,遭警方盤查,他拿出楊姓男子的汽車駕照,但警方檢視後發現,駕照上的照片很新,但紙張卻破損,心生懷疑,查詢駕照上個資後,赫見證件持有人楊男早已死亡,謝見紙不包住火,才說出自己的真實身分。謝男被捕後自知要入監服刑,哀求員警給他一點時間,讓他打電話處理公司事情,近年他成立「台灣福爾摩沙公司」,擔任執行長,從事與保養品的貿易,被捕時正拿著貨款單,到客戶公司請款,員警讓他打電話通知家人後依法解送歸案,另外警方以謝持假證件涉犯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一併送辦。謝男辯稱,駕照是透過朋友取得,他自行更換駕照照片躲避盤查,不料因交通違規遭警盤查後落網,結束9年逃亡生涯。
嘉縣府推廣道安 民眾交通知能正確率達8成以上 更獲金安獎肯定
嘉義縣政府為了解道安宣導成效,於113年8月28日至9月25日辦理「嘉義縣道路交通文化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嘉義縣民眾的交通安全知識整體知能正確度均達8成以上,且縣府的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在民眾中的知悉度達到95%以上,道安宣導工作具有相當成效。民眾交通安全知能正確率均達8成以上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在交通安全知識答題正確率均達8成以上,其中「無號誌路口應減速慢行,有行人穿越時必須停車讓行人先通過」的正確率高達99.6%;此外,像是「行人不可任意穿越馬路,應走行人穿越道」和「酒後不駕車,請親友接送或搭乘大眾運輸」等題目,也分別達到99.5%與99.3%的正確率。這些數據再再顯示,民眾對於基本的交通規則和安全習慣有著良好的認知,顯示嘉義縣政府的交通安全宣導工作確實起到了關鍵作用。儘管整體交通知能表現優異,但調查結果也指出民眾對於部分交通安全知識的掌握度仍有待加強。這些題目主要涉及較少為人熟知或較新實施的交通規定,例如「電動代步器並非車輛,應視為行人」的答對率為83.3%,顯示仍有約16.7%的民眾對於此項交通安全規定不夠熟悉。這表示雖然縣府在交通安全知能提升上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仍需進一步針對較複雜或特殊交通安全規定加強宣導。(表/影響力數據提供。)民眾對交通安全宣導主題知悉度均達9成5以上,認為最需強化酒駕防制宣導除了交通知識的表現外,調查亦顯示,民眾對於縣府進行的交通安全宣導主題知悉度非常高。98.2%的受訪者表示知道縣府持續宣導「騎機車戴妥安全帽」,而「車輛應慢看停,保障行人安全」主題的知悉度也高達97.8%。這反映了縣府宣導成效顯著,特別是在廣泛推動的重點議題上,民眾的知悉度幾乎達到百分之百。進一步分析顯示,民眾認為應該優先加強宣導的交通安全議題依次為:「酒駕初犯的罰則」(42.5%)、「高齡者過路口應注意車輛」(40.9%)、以及「行人應走行人穿越道」(31.8%)。這反映了酒駕防制在民眾心中的重要性,也顯示出加強對高齡者和行人安全教育的必要性。縣府獲金安獎肯定 將持續加強宣導嘉義縣政府表示,本年度考評112年道安執行成果時,在「交通安全宣導」項目榮獲分組第二名的佳績,針對調查結果,將繼續對於特定族群或民眾較不熟悉的規定進行加強宣導,以進一步提升整體交通安全水平,維護嘉義縣的交通安全環境,保障每一位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表/影響力數據提供。)本次調查由嘉義縣政府委託QuickseeK民調中心執行,調查期間於113年08月28日至09月25日使用網路調查方式進行,調查對象為嘉義縣18個鄉鎮市且年滿15歲之一般民眾,合計共完成1,082份有效樣本,抽樣誤差在正負2.98個百分點以內,加權方式根據數位發展部最新人口資料進行居住地、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多重反覆加權處理。
新北樹林重大車禍!男路人遭「雙載重機猛撞」慘死 女乘客噴飛命危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昨(17日)晚間發生重大車禍事故,一名25歲余姓男子駕駛重機載著20歲張姓女友,怎料途中卻意外撞上路人男子,導致路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救治仍宣告不治,另外後座女乘客則傷重昏迷急送醫。據了解,該起死亡意外發生於昨天晚間9時許,當時49歲帥姓男子正穿越中正路446號的道路時,不慎遭余男駕駛的重型機車高速衝撞,就連停在路旁的一輛自小客車也遭波及,撞擊力道之大,張女瞬間從後座噴飛在地。警消獲報到場後,發現遭撞的帥姓男子已當場無呼吸心跳,而張女也重傷陷入昏迷,駕駛余男則全身多處擦挫傷,救護人員緊急將傷者分別送往亞東醫院、輔大醫院搶救,遺憾帥姓男子最終仍因傷重搶救無效,張女則尚未脫險搶救中,僅余男受到輕傷並無大礙。對此,警方表示,重機駕駛余男是否有酒駕情事需待抽血檢測,呼籲行人穿越馬路應遵守相關法規及號誌,駕駛車輛應依速限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用路人及行車安全,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沒車要讓!2童「奔跑穿越馬路」差點被撞 苗栗正義女駕駛:有差這5秒?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不過還是有駕駛不遵守。一名女網友氣憤表示,2名國小學童要過馬路,但都沒有人讓他們過,且過程中還有車子突然殺出來,讓她看了十分心痛。原PO在《我是頭份人》指出,在苗栗縣頭份市八德二路十字路口的斑馬線,此路段沒有紅綠燈,2個國小的孩子在斑馬線等了許久,沒有人願意停下來讓他們過,真的好不容易等到了,過了一半,一台車殺出來,且速度還不慢,看到的當下心真的漏掉好幾拍。原PO說,「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媽媽,后庄國小文化街這一帶因為園區在上面,所以上下班時間車真的很多,有時後都是自己小心,但路人不長眼,如果您的孩子也是走路上學的,請真的要讓孩子小心再小心,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真的不要讓別人的錯傷害到自己的家庭。」她也忍不住痛批,「如果你是影片中那些不讓的車,請好好省思自己的行為,就算今天政府沒有宣導行人優先這件事,看到2個幼童,禮讓一下的時間有差這5秒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差一點就要撞上,嚇死人了」、「真的好心疼那兩個小孩」、「那台白色根本沒有減速」、「就住附近,這附近路口還有更糟的,主幹道汽車主動減速要讓巷子內用路人出來,結果主幹道後面的車逆向超車想往前,不知道在急什麼」。
為愛直直衝1/閻奕格穿越馬路急見情郎 男友「W先生」長相曝光激似熟版周予天
34歲閻奕格和圈外男友「W先生」穩定交往4年,對於男友長相,她曾透露和朋友一起騎單車認識的W先生,「在我心目中他就跟彭于晏一樣」,意外讓男友有著「單車界彭于晏」的封號。9月7日時報周刊CTWANT直擊到閻奕格和男友在台北市中山區星級飯店餐廳內約會吃大餐,仔細一看W先生著長相,相較於彭于晏,反而是與新世代創作天王周興哲的哥哥周予天有點神似。9月7日晚間6點17分,閻奕格結束一日店長活動後,與工作人員搭上廂型車離開西門町活動會場。不過車子往行駛約1公里左右、僅過了3個紅綠燈就停靠在路邊,這時突然見到閻奕格下車,迫不急待的直接後穿越馬路,並向對面路邊的一輛帥氣跑車招手,原來是男友來貼心迎接。不過為愛直直衝的奕格呀!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將處新臺幣5百元罰鍰。結束工作的閻奕格和等在路邊的男友會合,迫不急待的直接後穿越馬路。(圖/本刊攝影組)男友排隊等車位的同時,閻奕格先行前往位於星級飯店內的日本料理店。(圖/本刊攝影組)閻奕格先進入餐廳,待男友W先生將車停妥後,立即前往店內和女友會合一同用餐。(圖/本刊攝影組)6點37分,閻奕格搭著男友的車來到了位於中山北路上的老牌五星級飯店,她先行下車到日本料理餐廳,男友則排隊等車位,20分鐘後將車停妥的W先生立刻趕往日本料理餐廳。2個小時後,晚間8點47分,飽餐後一頓的小倆口一起走出餐廳,男子左手提著兩個打包紙袋、右手向酒店的經理揮手道別,從彼此的互動看來,應該已是餐廳常客。仔細觀察這位開著7位數雙門跑車溫馨接送女友的W先生,雖然戴著黑色棒球帽、身穿黑T配上白色短褲,一派輕鬆打扮,左手上的手錶更是看起來價值不菲。飽餐一頓後,兩人拎著打包的食物一同離開飯店。(圖/本刊攝影組)閻奕格與男友去停車場牽車準備趕赴下一行程。(圖/本刊攝影組)隨後,兩人到停車場取車離去。晚間9點11分,車子停靠在市民大道路邊,先下車的閻奕格特地走到駕駛座旁,看似幫男友注意後方來車,由此也可以看出兩人感情非常要好。情侶倆走進一家日式居酒屋,與店內的友人寒暄幾句後,友人便送他們回到車邊。9點22分,閻奕格再度搭著男友W先生駕駛的車子,進入位於松山區的一處高級住宅社區,經查後發現該社區平均成交均價每坪過百萬,成交總價動輒7千至8萬。兩人轉往市民大道的日式居酒屋與朋友碰面。(圖/本刊攝影組)結束聚會後,友人搭著兩人的肩送他們離開,返回位於台北市松山區的一處高級住宅社區。(圖/本刊攝影組)
公車再現危險行為!阿伯斑馬線險遭撞 台中「公車大執法」成效存疑
台中市近日再度傳出公車未禮讓行人的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就在東海女大生在斑馬線上遭公車撞死的悲劇尚未平息之際,另1輛豐原客運公車在北屯區的某巷口,卻因為未停下禮讓行人,險些造成阿伯受傷,情況令人堪憂。事件發生在北屯區中興巷和橫坑巷的交界處,根據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分享的驚險影片顯示,當時1輛豐原客運公車正在準備左轉,卻未能如規定停下禮讓正在準備穿越斑馬線的阿伯,影片中,阿伯在斑馬線上走過時突然遭遇公車逼近,驚慌失措之下向後退去,整個畫面令人捏一把冷汗。對於此事件,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任何報案或檢舉,經過對影片的調查,警方已確認該公車未能依規定禮讓行人,這一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根據規定,違規的罰款範圍可從1200元至6000元不等,同時,如果行人不依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指示穿越馬路,也可能受到500元的罰款。隨著台中市長盧秀燕於9月25日宣布展開「公車大執法」,希望能藉此改善市內公車違規的情況,卻又出現如此事件,顯示出現行執法與實際執行情況的落差,許多市民對於這樣的事件表達了擔憂,質疑執法是否足夠嚴格,呼籲相關單位能加強對公車駕駛的教育與管理,保障行人的安全。市府相關單位需立即針對公車駕駛進行專業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希望每一位行人都能在過馬路時,獲得應有的安全保障。
啦啦隊女神又死會1/「混血女神」Dora爆姐弟戀 溫馨接送對象曝光是職籃球員林子洧
樂天啦啦隊「混血女神」洪葳(Dora)被爆戀愛ING,對象則是桃園璞園領航猿籃球隊球員林子洧。時報周刊CTWANT在9月14日捕捉到Dora搭上林子洧的車,從台北市天母一路直奔大巨蛋,兩人為了刻意避嫌,到達目的地之後只有Dora下車入內看棒賽,林子洧則開車離去。9月14日下午3點多Dora結束一日店長工作,獨自一人搭乘計程車回到天母的公寓。1個多小時後,一輛深灰色轎車開到她家門口對面停車,而這輛車正是林子洧的愛車。林子洧車停好後沒多久,Dora便從家門現身,直接穿越馬路走到車邊。將手上東西放進車子後座後,接著便立即坐上副駕駛座,動作相當熟練。本刊在9月14日捕捉到Dora出席一日店長活動,與粉絲互動。(圖/本刊攝影組)林子洧開車溫馨接送女友Dora,一路送往台北大巨蛋。(圖/本刊攝影組)下午5點22分,車子開到大巨蛋路邊臨停,Dora下車便走進館內,林子洧則開車離去,沒有一起進場觀賞球賽。當天大巨蛋進行的是味全龍和中信兄弟的賽事,Dora除了在個人社群上貼了館內觀賽照片,樂天啦啦隊的舞蹈總監陸筱晴也有貼兩人的合照。而其實早在4月3日下午3點多,本刊曾直擊林子洧在練完球與同隊成員陳昱瑞等人一起去用餐,之後同樣開著自己的灰色愛車離開。早在今年四月,本刊就曾直擊林子洧與同隊球員的陳昱瑞分開後開著接送Dora的這輛車。(圖/本刊攝影組)身高158公分的Dora,因擁有混血兒甜美外型,被粉絲封為「混血女神」,舞蹈科班出身的她,芭蕾、國標和拉丁舞樣樣精通。她曾是Uni-Girls成員,也是PLG高雄鋼鐵人啦啦隊「鋼鐵女神雅典娜」的超強王牌之一,去年還獲選中職網路票選「啦啦隊新人王」,更參與女團實境秀《炸裂吧!女孩》紫隊擔任隊長。今年Dora轉戰樂天桃猿專屬啦啦隊,背號98號,有著「跟我一起走吧」的寓意。而Dora的職籃球員男友林子洧,當年獲得SBL、T1與PLG選秀指名,還曾代表台灣男籃出征世界盃亞洲區資格賽,2022年8月他正式加入桃園領航猿,成為球隊一員。Dora和林子洧這對愛侶,日前曾在各自的社群Po出背景相同的同款飲料照,約會行程曝光。(圖/翻攝自林子洧、DoraIG)Dora和林子洧這對愛侶,除了9月14日被本刊直擊溫馨接送外,其實戀情已早在彼此的社群上露餡,兩人除了會同時Po出同背景、同樣的食物飲料照,或是男7月、女8月刻意相差一個月的分別Po出的日本同地點出遊照。日前林子洧在社群Po出籃球照寫著:「我一生的摯愛。」卻被網友歪樓留言並標註:「是Dora嗎?」看來兩人戀情早已不是秘密。對於本刊在9月14日直擊職籃選手林子洧溫馨接送Dora,兩人是否為男女朋友關係?樂天公關回應本刊表示:「球團不會干涉她們的交友狀況,但會叮嚀務必恪守本分,謝謝關心。」Dora、林子洧兩人相隔一個月Po出同地點的日本出遊照,看似有意避嫌。(圖/翻攝自林子洧、DoraIG)日前林子洧在社群Po出籃球照寫著:「我一生的摯愛。」卻被網友歪樓留言並標註女友Dora。(圖/翻攝自林子洧IG)
違規拒盤查!男遭警一路跟進護膚店爆口角 中山分局說話了
北市中山區7日凌晨一名男子違規穿越馬路,被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男子見狀先是稱欲配合警方盤查,孰料卻一路走進一間護膚店內,更拒絕接受員警盤查,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整個過程也全都被錄下,一名自稱男子的舅舅更怒嗆員警執法過當,對此中山分局也回應了。據了解,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員警7日凌晨巡經林森北路十,發現一名褚姓男子違規從對向馬路穿越車道,警方見狀也當即上前準備攔查褚男,不過褚男卻在穿越馬路後隨即進入附近的一間護膚店內。警方則當即上前再次將褚男攔停,同時告知違規事由,孰料褚男卻先假意配合警方盤查,同意闡述相關資料,隨後竟突然變卦,更意圖離開,質疑警方為何一路跟進護膚店內,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而2人爭執畫面也遭一旁自稱褚男的舅舅全部錄下,更不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看他瘦就要對他盤查」。後續支援警力到場後,褚男才闡述其身份供查核,初步未發現不法情事,警方於開立交通告發單後離去。
屏東死亡車禍!男深夜過馬路遭轎車「擊落」亡 女駕駛嚇到直發抖
屏東縣滿州鄉5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9歲姜姓女子駕駛轎車行經事發路段時,恰巧44歲鄭姓男子欲穿越馬路,導致姜女直接衝撞鄭男,造成他當場重傷倒地,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當時天色已黑且天雨路滑,姜女駕車行經屏東縣滿州鄉永靖村路段時,不慎撞擊欲穿越馬路的鄭男,強大的衝擊力導致鄭男當場倒地,造成他重傷且失去意識,經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事後姜女被嚇得直發抖甚至無法平復。警方表示,恆春警分局5日晚間10時15分獲報,永靖村200縣道發生轎車衝撞行人事故,1人重傷,員警到場趕緊將傷患送醫搶救,但不幸宣告不治,經酒測,姜女無酒駕情事,鄭男則待抽血檢驗,由於事發路段無監視器且人煙稀少,再加上姜女車上未放置行車紀錄器,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跟前車開過斑馬線挨罰6千!駕駛喊冤「行人站在路邊」 法院打臉
1名葉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某無號誌管制路口之行人穿越道,未停讓在行人穿越道之行人先行,員警以其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違規而逕行舉發,並開罰6000元。葉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人因車輛未禮讓,才不敢往前進,駁回上訴。根據判決書,葉男主張,自己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路人僅駐足站立於路旁,毫無要穿越馬路之意圖或動作,他當時距離前車只有1、2公尺,車速僅時速3至5公里,緩慢跟著前車前行,也遵守在行人穿越道前煞車規定,並踩了煞車,但行人還是不願意穿越,足見行人在原告與前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沒有要穿越馬路的意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該處為無號誌管制路口,原告駕駛車輛行近無號誌管制路口,已見該名行人當時已站立在行人穿越道之第一道枕木紋前,應可合理判斷該行人係正準備通過該行人穿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法院認為,因葉男及前車接續搶先通過行人穿越道,均未暫停禮讓該名行人,該名行人等待2車完全通過行人穿越道後、後方之檢舉人車輛在停止線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該名行人才立即穿越行人穿越道,足見該名行人當時確係因葉男及其前車未暫停而搶先通過,考量自身安全才會站立在行人穿越道旁伺機通過,而非如原告所主張該行人當時無穿越行人穿越道之意等語,故駁回上訴。
頭頸、胸腹部大面積鈍挫傷害多重器官損傷 東海女大生遭公車撞亡死因曝光
台中市22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巨業客運65歲施姓司機駕駛305號公車行經中山路口準備左轉時,撞上斑馬線上的東海大學21歲王姓和20歲林姓女大生,林女傷勢嚴重,緊急送醫後宣告不治,全案24日複驗,判定死因為頭頸、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損傷死亡,徵詢林母意見後認定無解剖必要。據了解,施男當時駕駛305號公車行經中區中山路,準備左轉往台中車站方向時,撞上沿斑馬線穿越馬路的王女和林女,林女被捲入車輪底下,脫困時已無生命跡象,急救後宣告不治,王女則手腳受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確認施姓司機酒測值為0,他供稱當時天色昏暗,且2名受害者都穿深色衣服,沒有注意才釀禍,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諭知20萬元交保,但因籌不到交保金,改命1萬元保釋。全案於24日複驗,檢察官徵詢家屬意見後認定無解剖必要,與法醫一同相驗後,判定林女是因交通事故,頭頸和胸腹部大面積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損傷而死亡。突如其來的事故也讓家屬悲慟不已,並表示將會替林同學討回公道、捍衛家屬的權利,近期會討論完統一告知,感謝社會大眾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