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佔罪
」 違建 甲山林 美麗山林不爽被移行李!他公審阿伯「構成竊盜罪」 網轟:行李放椅子好意思說?
許多人現在只要一不滿,就會上社群抱怨。一名網友表示,搭車時自己的行李被一名阿伯移動,但是他卻被其他網友怒轟,根本是他自己把行李放在旁邊佔位,最後慘害自己被撻伐。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表示「我想抱怨!手拉著欄杆的先生!你要讓坐給你太太你可以跟我說但你不要自己把我的行李從旁邊的椅子擅自拿下來」,並指稱對方已經構成竊盜罪。他補充,事發當下忘記拿出手機錄影存證,但是原PO強調整件事情的重點在於,對方尚未經過他的同意就擅自移動他的行李,讓原PO完全不能接受,決定發文公審對方。不過文章曝光後,眼尖的網友就發現男網友的行為似乎也不對,「你把行李放椅子上?」「行李放椅子上你好意思說?」「你用椅子佔位置,算不算竊佔罪?」「你的臉皮厚到都沒感覺,還想要告人,如果吐痰到別人身上無罪,你應該全身都是痰了」。
台版寄生上流2/管理員自承「住這裡」對租客超熱心 名宅管委會爆爭議
台北市中山區一名擔任大樓管理員的陳男,月領5萬元薪水,一家4口20多年來「免錢」住在大樓頂樓公共區域加蓋鐵皮屋,本刊記者多次直擊陳男在「頂樓住家」忙進忙出,下了樓又恢復管理員身分,如遇上陌生人表示要租屋,他態度親切,還熱心推薦雅房、幫忙聯繫房東,很難想像他和賴皮不交接,槓上管委會的是同一個人。中山商圈欣欣秀泰影城旁的金財神大樓,住戶A先生向本刊控訴「肥貓管理員」陳男只收管理費卻不受任何人監督,該大樓儼然是陳男的「一人天下」。陳男一家住在樓頂8、9樓「屋突」處20多年,零元住頂加,完全是韓劇《寄生上流》翻版。去年10月大樓管委會成立,未料陳男竟槓上管委會,對外聲稱自己才是真主委,對新主委提告《偽造文書》、《侵占》,管委會也硬起來提告陳男《竊占》,且不排除向他追討之前占住頂樓的租金。本刊記者來到大樓管理室,身穿螢光綠T恤的陳男聽見「想租房」3字,態度和善建議「這裡滿了,要不要先租前面雅房?」接著熱心留下記者電話,幫忙連絡房東,陳男還補充說自己管理的大樓套房要到月底才會有房間,只有5、6樓有日租套房,但1天要價1280元,「你不划算啦」。此時陳男話匣子打開,他表示「我住在這裡」,詳盡解說該大樓套房為裝潢屋,月租18000元含管理費和第四台。 本刊多次直擊,陳男白天有空會回到頂樓住處灑掃,他在頂樓以綠色鐵皮搭蓋屋子,還在旁邊弄了間工具間堆雜物,不僅養狗還種植花草,看來生活自得其樂,甚至電樓電梯只到7樓,他則直接扛20公斤桶裝瓦斯走上8樓。陳男居住的頂加區域原是屬於302位區權人的公共空間,租客、住戶們乖乖繳納管理費給陳男,卻無人監督他,此外,去年10月管委會開會選出13位新委員,也報請主管機關完成備查,但陳男竟對新主委提告,管委會也反告陳男。律師江皇樺表示,管理員由誰任命以及收取管理費後無人監管,到底如何分配,管委會可要求對方提供資料來了解。(圖/趙世勳攝)律師江皇樺建議管委會釐清管理員是由誰任命?任由他收了幾十年的管理費?另外收取管理費後如何分配使用?抑或有無侵占收入自己口袋都是釐清重點,而陳男一家佔用公共空間居住,已經涉及《竊佔罪》。此外,新管委會已遴選出來,要求陳男返還先前已收取之管理費,如不返還又再涉犯《侵佔罪》。江皇樺也提醒,管委會本身是非法人團體,要有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授權才可以代表做出提告等動作。社區管委會鬧出糾紛還不僅金財神這一樁,新北市淡水區小坪頂「翠山居」社區總計356戶,包括頂新集團、影視大亨吳敦等名人都是住戶,但近來卻鬧出真、假管委會之爭。社區管委會爭議多,名人最愛的淡水小坪頂「翠山居」,近來也傳出管委會、主委鬧雙胞,主管機關正介入釐清。(圖/陸運陞攝)該社區一名陳姓住戶未繳管理費,卻違法自行召開無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假管委會,還搶先向區公所報備,導致管委會難以運作,以致拖欠廠商、物業管理款項高達250萬元,社區修繕運作因此停擺1年,住戶痛批「名人社區變廢墟」。對此,新北市工務局表示,將退回該社區管委會的報備案,後續重新釐清後再議。對於與管委會間爭議,管理員陳男表示,自己所處大樓為紅磨坊管委會,並非金財神管委會,目前官司正在進行中,還嗆記者「你不要來管」隨即掛掉電話,後續記者再致電已轉為語音信箱。
勾結農民假植栽整地倒廢土牟利 「土尾王」月賺2000萬遭逮
新北市57歲王姓男子從事土方業,他長期保持大台北地區土石和土方,去年勾結劉姓農民提供農地,再以植栽整地為幌子,實則傾倒建築工地廢棄土石,一個月內的廢土高達3萬立方米,不法所得超過2000萬元,警方貨到後深入調查,將王嫌和其同夥逮捕到案,訊後依法偵辦。警方調查,王嫌被稱為「土尾王」,他過去常與建築工地的土頭」接洽,再利用砂石車載運廢土、土資場整土,最後傾倒棄土場,全部都是自己人採一條龍方式經營。去年8月,他再度故技重施,先是勾結劉姓農民提供農地,以植栽整地為晃子,實為傾倒建築工地廢棄土方石,短短一個月,統計砂石車輛進入該棄土場傾倒達1100多次,初估傾倒廢土達3萬立方米,由於傾倒量過於龐大,面積竟然還溢出到國有土地,不法獲利達新台幣2000萬元。新北市環保局去年9月接獲通報,與行北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多月,近日展開收網行動,爰依廢棄物清理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竊佔罪嫌將王嫌及其7名共犯移送新北檢偵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破壞國土結構安全,恣意傾倒土石方造成環保污染,嚴重危害到國人環境安全,將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切勿以身試法,新北市警局將持續結合市府相關單位,打擊環保犯罪,彰顯除惡務盡的決心。
房客退租…房仲鳩佔鵲巢「爽住3個月」 下場曝光
林姓房屋仲介幫忙處理北市某房屋出租,趙姓屋主得知前房客退租後,沒有過問房子後續,不料遭林佔據,直至去年1月28日,屋主的兒子趙男自大陸返台,欲取回鑰匙,赫見屋內都是林的傢俱、衣物,但林辯稱趙子曾口頭答應。法官認為,如果有答應,怎麼會沒有訂定租賃契約,判處林姓仲介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並以每月1萬5000元計算,沒收不法所得4萬5000元。林姓仲介聲稱,2019年9月間,因承接出租房屋有漏水、壁癌等問題,陸續將個人物品搬入屋內,否認有竊佔一事,而且趙男在電話中,曾口頭同意將房屋出租給他。趙男則提出屋內有嬰兒床、洗衣籃以及剛出生2個月女兒的藥物、衣物,以及大型衣櫃、沙發等物品,認為林有在屋內生活,否則不會將重要物品放在屋內,而且根據電費、水費、瓦斯費的紀錄,前一位房客搬離後,帳單費用明顯降低,直到11月費用明顯增加,顯示房屋已在林男的實力支配之下。判決指出,林男曾在房屋仲介工作,應熟知租屋要訂定合約,並給付租金、押金,由林男繳交水費等費用,當趙男自大陸返台傳訊給林稱,明天要請攤家公司將林的物品搬走,但因屋內物品,就以1個月房租計算。法官認為,如果趙男曾口頭答應,鷹追討數月的房租,不會只要1個月,認定林所稱不合邏輯。法官認為,林為謀自己之不法利益而未取得客戶同意,佔用房屋,違背專業素養,且缺乏對他人財產權應有之尊重,考量現仍從事房屋仲介工作、月薪約10萬元、依竊佔罪嫌依法判處徒刑4月,並沒收4萬5000萬。
巷弄未畫紅黃線 2店家老闆為停車互槓吵上警局
台北市延平南路上一家經營韓式餐廳的簡姓老闆指控,一名抓漏壁癌的羅姓老闆,長期將轎車停在其餐廳門口,不只影響做生意,還對他大聲咆哮,甚至對他嗆聲,「你是混哪裡的?」還恐嚇「我有好幾輛車,想停哪就停哪,再吵讓你生意做不下去。」簡老闆擔心對方欲撂兄弟砸店,趕緊到派出所提告恐嚇罪。簡男表示,他原本把機車停在該處,但本月5日上午8時許來上班時,發現機車遭人移動,調閱監視器才知道,羅男為了停他的廂型車,擅自移動他的機車,直到7日下午3點,羅男來換車時,簡男上前質問,「為何移動我的車」?雙方爆發爭執,不歡而散。簡男事後提告羅男恐嚇罪,里長也介入處理,但因為巷弄都未劃設紅、黃線,因此處於模糊地帶,警方也無法依法告發、開單及拖吊。警方調查,韓式餐廳位於延平南路某處巷弄,簡男表示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停車糾紛,之前他停機車在門口還上大鎖,依舊遭到移動,對面餐廳及附近住家也碰到羅男長期霸占。12日下午,北市議員鍾小平也到場會勘,針對恐嚇一事表示,會請警方追查到底,但停車問題還是得請交通管制工程處評估,是否劃設機車停車格,對大家未來停車都比較公平。面對指控,羅男則說,對方因為長期用菜籃、機車占位,才會牽走,而且沒劃線大家都能停,至於擅自移車部分,他有跟簡男表示,若有毀損,願意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但絕無恐嚇「撂兄弟砸店」。對此,警方也呼籲遇到停車問題,擅自移車恐怕涉及強制罪,最好打電話請警察協助處理,另外,商家或住家用椅子、堆放雜物等方式,霸占道路、停車格的行為,可能涉及竊佔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餐廳老闆控訴羅老闆移車又言語恐嚇,已到派出所提告恐嚇罪。(圖/翻攝畫面)
【聲明啟示】張飛打岳飛 究竟是誰打烏賊戰
陳投訴人回應電子報之採訪,提出相關判決文「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處分書89年度議字第823號」,聲稱打臉釋見引對外聲稱的萬巒區農會「屏警刑三字第47129號」之文件,並謂該案是釋見引控告王福份案件,已於2000年不起訴定讞,釋見引不服再提上訴高分檢,還是遭駁回,陳投訴人據此而說:「釋見引避重就輕,打烏賊戰」。首先釋見引法師是在民國98年才向前手(第五手)埔津公司(及其負責人陳宗漢)取得中東寶塔之產權及管理權限,與(聲稱第二手)王福份之間完全沒有交集時刻,是以從頭到尾沒有釋見引向法院(或地檢署)對於王福份提出訴訟或告訴之情事,提出聲稱打臉證據之「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89年度議字第823號處分書」,絕非其所誣稱為釋見引控告王福份經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後,再提上訴高分檢之內容,陳投訴人張冠李戴,胡亂拼湊,究竟是誰在打烏賊戰?如欲查明究係何人口水誣衊,則請陳投訴人將該高雄高分檢89年度議字第823號處分書全文公開昭示天下,即可瞭然。中東寶塔之產權沿革,釋見引法師已調取相關政府公信文件而加闡明,有第一手起造人邱振明遭屏東地院拍賣產權之拍賣公告,以及嗣後由萬巒區農會拍定承受及第一銀行接管、埔津公司再為買受、最後再由潮州鎮妙光寺(釋見引法師)接手,由地政機關所出具之土地、建物異動索引載述甚詳,當中完全沒有(聲稱擁有產權第二手)王福份之名義出現;再者,由萬巒區農會所提供之「屏警刑三字第47129號函文」,於說明欄二、載明「萬巒農會合法承受東方福座金寶塔後,屢遭該寶塔原違法佔有人王福份等人威嚇、騷擾…,屏東地檢署已將王福份等人以竊佔罪移送,並以88年度偵字第2531號、第5174、第6327號等併案起訴」,均足以證明王福份為寶塔之違法佔有人,且已遭屏東地檢署以88年度偵字第2531號、第5174號、第6327號起訴書提起公訴,乃由上開政府公信文件,均適足以證明王福份者並非係寶塔之產權所有人或是合法之管理、經營者;而當中更看不出來陳投訴人所聲稱2000年釋見引法師已對王福份控告,而被地檢不起訴處分後提出上訴高分檢再遭駁回之指述,是誰打烏賊戰? 是誰刻意誤導? 已昭然若揭。陳投訴人回應聲明內,尚聲稱其在109年1月6日帶領近百民眾欲入萬法寺中東寶塔內看塔,遭寺方刁難不讓他進入;隔月又向議員陳情、由議員帶領縣府相關單位前往會勘,亦被寺方拒絕入內,對此而提出相關之質疑。然陳投訴人似乎忘記其並非寶塔之合法使用權利人之角色(98年已提出刑事侵占、詐欺告訴,均遭屏東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確定,且10多年以來均不敢向屏東地院提出確認其使用權狀合法與否之訴訟),正有如一位陌生人持幾張根本未經官方認證合法之文件,聚眾至私人家中要求開門讓他進入查看;甚或是鳩集議員及縣府官員,要求要進入私人產業查看裝潢是否有改變、消防設備是否俱全完備,以此鴨霸方式恣意行事,對外還聲稱其權利受損,然其是否為真正合法權利人,迄今仍未被法院認可,是誰在誤導事實?是誰在打烏賊戰? 不待多言贅述,智者自有明斷。
【時事情報】受害法師忍無可忍 決定提告以正視聽
位於屏東縣萬巒鄉萬法寺的中東寶塔,發生民眾沒有合法寶塔使用權狀,卻謊稱擁有一千多個塔位,分別在今年一月六日,以及二月七日聚眾前往中東寶塔叫囂事件。適逢武漢肺炎流行期間,萬法寺住持及中東寶塔管理者見引法師,本著平疫為重,率領僧眾日日誦經持咒,盼疫情早日消彌,不願於此時興訟,未料滋事份子仍頻頻向媒體放話,見引法師決定不再忍耐,將對陳寶全、顏和勇為首的滋事者提告。今年一月六日,農曆年關將近,以陳寶全、顏和勇為首,帶領號稱有百餘位納骨塔的受害者,前往萬法寺門口,自稱拿著「塔位使用權狀」要來察看「自己的財產」,令寺方錯愕不已。因為,陳寶全和顏和勇兩人,早在民國九十七年即狀告,尚未接手中東寶塔的見引法師「侵佔塔位」,最後地檢署偵查終結,判被告釋見引以「不起訴」處分。陳寶全狀告釋見引案,為97年度偵字第7585號,以不起訴處分。顏和勇狀告釋見引案,為97 年度偵字第1531號,同樣是不起訴處分。陳、顏二人,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地檢署判定,兩人手持之「塔位權狀」與釋見引無關。另,十多年來兩人時間充足,卻未針對權狀合法與否,提出民事確認訴訟。直到今年一月六日,陳寶全、顏和勇兩人第一次聚眾前往萬法寺時,記者質疑他們手持的「證據」,乃「王福份」所簽具,毫無法律根據時。陳寶全卻回說:「我現在去哪裡找王福份?現在誰經營我就找誰!」不禁讓人懷疑陳寶全曾任台灣省營建公會理事長,竟會做出這等「橫柴入灶」之事?二月七日陳寶全等人,竟找來屏東縣議員潘長成,用屏東縣議會名義發出公文,以「寶塔產權糾紛」為由,帶來多名縣政府主管到中東寶塔進行「消防檢查」。問題是寶塔產權糾紛和消防檢查,兩者有什麼關係?況且議員只有議事權,沒有執法權。而最荒謬的,是縣府官員一聽竟要「消防檢查」,立刻向潘長成表示,消防檢查必須要先有事由,並事先通知,最後滋事者只能訕訕離去,結束這場查水表的鬧劇。二月七日陳寶全(左二)帶著屏東縣議員潘長成(左三),前往中東寶塔辯稱要來「消防檢查」。除了二度聚眾在萬法寺喧囂,要強行入塔說要「入內察看自己的的產權」。陳寶全還不斷地在媒體放話,讓萬法寺住持、中東寶塔現任管理者見引法師非常無奈。見引法師在接受採訪時,拿出萬巒區農會發文,字號「屏警刑三字第四七一二九號」之文件,內容表示「萬巒區農會合法承受東方福座金寶塔後,屢遭寶塔『原違法佔有人王福份』等人,威嚇、滋擾、騷擾……,以竊佔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其中「原違法佔有人王福份」,這句話特別啟人疑竇,如王福份是違反佔有人,那陳寶全從王福份那裡取得的塔位權狀,具有法律效力嗎?此外,陳寶全和顏和勇也曾在屏東地檢署控告見引法師,但檢方以「不起訴」處分。現在陳、嚴二人說要入寶塔內,看他們所買的塔位?但他們事實上並無塔位,萬一讓他們入內,隨手破壞別人的塔位,以此威脅塔方,到時要怎麼辦?塔方豈有隨他們起舞,而不善盡保護合法塔位之責?然後,這卻也有讓他們有話可說,說是見引法師避不見面?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中東寶塔管理者釋見引法師。見引法師表示,中東寶塔到她管理時,已是第六手。她是向第五手浦津公司及負責人陳宗漢購得寶塔產權,並將之轉為服務信眾之非營利納骨塔,絕非從王福份那裡取得寶塔。陳寶全若要討公道,應向王福份爭取,怎麼會是找她來要塔位?更何況王福份在財務發生狀況,寶塔被當時的萬巒農會,即現在的第一銀行法拍時,「王就已親手寫下切結書,表示所有向他購買的塔位者,未來債權皆由王親自處理。」見引法師表示,她從沒有避不見面,只是正值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時,人人防疫為重,寺方不但替全國立消災祈福牌位,每天勤誦金剛經、消災吉祥神咒、解毒咒,替天下蒼生祈福消災免難。每年清明祭祖法會,萬法寺住持見引法師都會率領中東寶塔塔位家屬,舉行超薦法會。但陳寶全等人,不顧疫情險峻,知道自己塔位權狀無效,且已敗訴過,不願透過法律途徑,只是不斷透過媒體放話,讓她及整個佛教界的形象受到抹黑,實在是令人忍無可忍,因此決定提告,以訟止惡。見引法師說,她個人事小,整個佛教界事大;她除了將對陳寶全等人提告,還要召開記者會以正視聽,不再任由陳寶全單方面向媒體放話。她表示,決不向惡勢力低頭,不再任由陳寶全等人破壞她及佛教界的聲譽;因為她要是妥協,未來非法之徒群起仿效,這將是佛教界教難的開始。清明前後塔位家屬都會前往祭祖,並沒有滋事者所說的,阻止塔位所有權人進入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