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 竊盜 偷竊 高雄市 內衣 機車因小失大!大媽闖咖啡店偷電充手機反嗆「用台電的電」 判罰金額達425倍
嘉義市一名吳姓女子今年9月前往某知名連鎖咖啡廳,沒消費又沒經過店家同意,逕自使用電內插座替手機充電1小時,被店員制止還反嗆「我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咖啡廳的電」,氣得店家最後報警處理。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吳女竊用咖啡店的電,費用約4.7元,但依竊取電能罪判罰2000元,約是4.7元的425.5倍。判決書指出,吳女2024年9月19日下午4時多至5時許,到嘉義市某知名連鎖咖啡店內,未消費商品且未經店內員工同意,執意將充電插頭插入店內牆上的插座,為自己持用的手機充電約1小時。林姓店員指證,已多次告知吳女「欲使用店內插座,請先消費點餐」,且也對吳女加以勸阻,但吳女仍執意使用插座充電。吳女則辯稱,她進入咖啡店做自己的事,沒有消費,手機沒電,那是公共場所,為什麼不能在那裡充電?她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咖啡店的電。事後,店家覺得吳女不可理喻,於是報警。檢方偵訊時,認為吳女早知道電費是由咖啡店繳納,仍卻未經店家同意擅自使用,有竊盜犯意等不法意圖;嘉義地院審酌,吳女竊取電力經推算為0.7度,換算電費金額為4.7元,但吳女否認犯行,也未與店家達成和解,最終依竊取電能罪判處2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醋男狠殺女友!切肉刀剖腹「割肝臟沖馬桶」竟逃死 判決理由出爐
菲律賓籍29歲移工馬克(以下皆為音譯)懷疑36歲女友蜜雀兒另結新歡,竟於去年7月間在女方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之租屋處,持一字起向被害人腹部、胸口猛刺,造成蜜雀兒死亡,之後兇殘分屍,將肝臟等臟器分割沖入馬桶。國民法庭今(19日)開庭,依殺人等罪判處馬克無期徒刑,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判決書指出,馬克去年7月17日晚間6時至7時間,在蜜雀兒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之租屋處,持一字型螺絲起子向被害人之腹部、胸口、頸部接續揮刺數次,致其大量出血而死亡。被告見被害人死亡後,竟以切肉刀剖開屍體,將肝臟等臟器分割沖入馬桶內,且使被害人右膝、右小腿及右足分離等方式損壞屍體。不僅如此,馬克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同日晚間9時3分許,取走被害人之皮夾(內含死者之金融卡)及2支手機。被告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佐以檢察官提出之各項事證,被告所為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損壞屍體罪、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僅因自認與被害人間有感情糾紛,即下手剝奪被害人之生命權,犯罪所生之損害極大。且手段冷血、殘酷,所為應予嚴厲非難;被告成長歷程雖偶有不順,但與一般人生命歷程並無特殊差異;被告本案行為前無任何前科。而被告之智識程度,並未較一般人弱化;被告犯後雖始終坦承犯行,然其犯後迄今猶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亦未見被告有何悔意。國民法官法庭綜合考量被告上開情狀,復參酌被害人家屬量刑之意見,以及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書認被告有低度之矯正教化可能、低度再社會化之合理期待、高度之再犯風險,故就被告上開殺人犯行,量處無期徒刑,並依刑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宣告禠奪公權終身。其他部分,國民法庭認為,被告將被害人屍體肢解,企圖滅跡,且使被害人屍體損壞之程度嚴重,令人不忍卒睹,不僅使死者難安,亦對其親屬造成莫大之精神痛苦,復竊取被害人之財物,所為殊值非難等一切情狀,就其損壞屍體、竊盜犯行,各處4年6月及4月徒刑,並諭知被告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颱風夜雨衣大盜!男持樹枝撬開超商0元購 他被捕竟稱:垃圾桶撿的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於康芮颱風時,獲報轄內超商遭人侵入竊取,一共損失約9000元財物。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逮人,循線鎖定一名48歲的王姓男子涉嫌重大,火速將其逮捕後,王男卻否認犯行,還堅稱自己手上的「物品」全是在「垃圾桶」內撿到的,但不被警方採信。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48歲的王姓男子平時居無定所,其竟趁著康芮颱風襲台,街上無人之際,隨手撿起被颱風吹落的樹枝,憑一人之力將超商的大門直接撬開,進入超商後大肆搜刮,偷走香煙、泡麵、圍巾、發熱衣、威士忌、傳輸線、隨身碟、藍芽耳機、手機充電器等物品,一共價值約9150元後逃之夭夭。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王男涉嫌重大,火速持士林地檢署拘票前往查緝。王男被捕時,儘管罪證確鑿,卻仍向警方聲稱自己所有的物品全是「垃圾桶撿來的」,警方不採信其證詞。全案後續也依照竊盜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法網恢恢,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嫌,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而警方將不分財損多寡,積極偵辦是類案件,以守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死性不改!高雄無業男「理髮廳、飲料店」竊2萬 逃1小時仍落網
高雄市前金區15日清晨發生2起竊盜案,1名36歲陳姓男子分別在理髮店及飲料店得手共2萬元後逃逸,但不到1小時內就被警方逮獲法辦,經調查,他擁有高達20多起竊盜前科,法院為以防再犯,隨即於16日裁定將羈押,未料苓雅區18日中午又傳出有機車行的菸灰缸被破壞及雨衣遭竊,後續警方將通知涉案的酒醉男子到案說明。據了解,陳男不僅無業甚至犯下20多起竊盜紀錄,他死性不改15日清晨在前往前金區1間理髮店犯行,由於該店已開門且當時無人看守,他便持鉗子破壞抽屜,接著搜刮店內現金1萬6000元後離開,直到業者發現後趕緊通報警方求助。警方表示,受理理髮店偷竊案後,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並迅速鎖定犯嫌為陳男,沒想到他還故技重施在1間飲料店得手約1萬元,事後警方火速在清晨5時52分將他逮獲,並查獲1包裝有2萬多元的零錢,陳男眼看罪證確鑿因而坦承犯行,隨後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法院於16日裁定羈押。警方說明,苓雅區18日中午接獲1間機車行報案,業者指稱在騎樓擺放的菸灰缸遭有心人士破壞,不僅如此一旁雨衣也不翼而飛,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查緝,從畫面顯示17日清晨5時30分有1名行為怪異且疑似酒醉的男子犯案,此舉涉犯《毀損罪》及《竊盜罪》,但受害業者均不提出告訴,後續警方仍依違反《竊盜罪》通知行為人到案偵辦。
餓到全身發軟又沒錢!婦人吃光「疑無人認領早餐」挨告 遭罰2000元
桃園一名婦人小美(化名),今年3月間上午9時許,在某間超商內的桌上發現一袋早餐,由於等待數分鐘仍無人認領,且自己已經餓到全身發軟、沒錢吃飯,便將早餐帶走吃掉,因而挨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小美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在今年3月間上午9時許,在桃園市某超商門市內,發現桌上有1袋他人遺落的早餐(價值新台幣220元),在旁等待數分鐘後,想著沒人來領,加上自己當下已餓到全身發軟又沒錢吃飯,就將該袋早餐拿走,並將內容物食用殆盡。後來,失主發覺那袋早餐消失,便急忙報警處理。檢方調閱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事發當下有袋早餐放在桌上,超商用餐區並無其他客人,小美主觀上認為早餐是被他人遺落的,所以將其取走。檢方認為,無論失主對於該早餐之持有關係是否存在,依所知所犯從其輕之法理,應認定小美觸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而非竊盜罪,訊後依法將她起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考量到小美在犯後已坦承犯行,且將袋子中裝食物的容器主動交給員警,並由警方轉交給失主,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物品之價值等等,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小美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
北市自助洗衣店驚見內衣怪盜 男趁人暫離下手遭逮
洗衣店驚見內衣怪盜!北市中正一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其在一間自助洗衣店內清洗的衣物遭人偷走。警方火速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該男將衣物竊取後,還將女性內衣物挑出,其餘全數丟棄,鎖定男子身份為49歲的劉姓慣竊。全案後續也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警方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其在自助洗衣店清洗的衣物不翼而飛,疑遭人竊取,警方接獲報案協助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姓男子趁著自助洗衣店無人,將被害人衣物全數搜刮,還特地將女性內、衣褲與一件制服挑出後,將其餘衣物丟棄至一旁巷口。據了解,劉男疑似住在中板一帶,有多起竊盜前科,警方鎖定劉男身份特徵後,火速將其通知到案。全案詢後依竊盜罪嫌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在自助洗衣店清洗衣物時最好能在一旁看顧,以免成為不法竊嫌下手目標。
雲林高鐵周邊「機車拆解大盜」被抓! 男子專偷機車拆解變賣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近期接獲多起報案,指出高鐵雲林站周邊的機車屢次遭竊,部分車主甚至尋回車輛時,發現車體已被拆解成零件,僅剩車架,經過警方調查,已成功逮捕嫌犯李姓男子,並從其住處查獲多輛被拆解的贓車,初步調查顯示,李嫌以萬用鑰匙竊取機車後,將得手的車輛拆解並銷售零件,部分車輛則用來組裝成不同車型,企圖逃避警方追緝,目前已有5名車主報案,警方懷疑背後可能有其他共犯,正持續追查贓物流向並擴大偵辦。虎尾警分局近來發現,雲林高鐵站周邊的機車竊盜案件頻繁發生,受害人多數是在夜間將車輛停放於人煙稀少且未設有監視器的地區,由於高鐵站周邊環境開發較新,且夜間路燈昏暗,這些地點成為竊賊的行竊溫床。虎尾警分局長方子欽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協助追查此案,雖然高鐵站地區範圍廣大且查緝難度較高,但警方仍不放棄,並成功在李嫌家中發現多輛被拆解的機車零件,包括車體、排氣管、車輪、座墊等,並查獲用來行竊的工具及失竊車牌。經過審訊,李姓嫌犯坦承利用萬用鑰匙竊取機車,並將得手後的機車拆解成零件販賣或自行保留,部分則重新組裝後以不同車型出售,警方依《連續竊盜罪》將李嫌移送至雲林地檢署處理,並已聲押獲准,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此外,當地社區對於機車失竊事件的關切也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關注,虎尾鎮長林嘉弘表示,將協助警方在高鐵周邊地區安裝移動式監視錄影設備,並加強警民合作,以降低機車失竊的案件發生率。
21歲台男在日本詐騙老人200萬!落網時供稱:我生活困難
21歲台灣籍男子李建宏在日本冒充警察,騙取一名女性的3張提款卡,並從ATM提款機領走約200萬日元(約新台幣41萬元),昨(13)日遭到日本警方逮補。據日本《中京電視台》報導,警方表示,李男今年8月與他人串通,騙取一名70歲女性3張提款卡,然後從ATM領走約200萬日元,被日本警方依詐欺、竊盜罪嫌逮捕。李男被逮補接受調查時坦承犯罪,並稱:「我生活入不敷出,想要錢」、「是在台灣認識的人邀我到日本從事詐騙工作。」
姑丈偷姪女內衣現金被抓包! 他瞎扯「報復欠薪作法」
台東一名男子為了報復姪女拖欠薪資,居然私闖對方住處竊取內衣作法詛咒,並搜刮手錶和5萬元現金,遭台東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7月7日晚間10時許,姪女發現房間內的湖水綠手錶、現金及內衣失竊,手錶價值3500元,現金約5萬元,查看監視器發現竟是鄭姓姑丈所為。姪女發現後報警處理,鄭男坦承偷取內衣「作法」,原因是報復她欠薪,鄭男表示,他會竊取姪女放在白色衣櫃內的深色內衣,原因是對方積欠他薪資,所以偷取內衣拿去作法詛咒她,不過用完就丟在水溝;至於手錶是姪女拿去他房間抽屜放的,矢口否認盜竊其他財物。鄭男辯護人也稱,他竊取衣物「用完即丟」,在學理上為「使用竊盜」,沒有證據證明他竊取財物,經台東地方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鄭男確實有翻找放置現金和深色內衣的衣櫃,時間長達1分6秒,和一般隨手拿取內衣的短暫時間有別;而他得手後又在房內翻找三層櫃,取走櫃上的手錶。對此,台東地方法院認為鄭男侵入住宅竊盜罪成立,處有期徒刑7月,其所竊取的5萬元現金、深色內衣和湖水綠手錶均為犯罪所得,並予沒收;若不能沒收,則追徵價額。
偷盲人按摩師iPhone 她被逮瞎扯:裡面有老公外遇證據
女子小花(化名)日前偷了盲人按摩師的手機,而她被抓到後說,「有聲音叫我去拿手機,裡面有我先生外遇的證據」,台北地院不採信她的說詞,依竊盜罪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花在3月在手機店偷了一支iPhone 8S被抓,小花辯稱,「我當時2、3個月沒有睡好覺,有聲音叫我去拿手機,裡面有我先生外遇的證據,我就去把它拿走了」但台北地院法官看了現場監視錄影畫面,小花案發時雙手放背後,慢慢走到櫃檯看桌上的手機,又轉頭望向走廊遠端,又轉頭望向店內,隨後拿起手機走人。法官表示,小花明知其行為違反法律,為免他人發覺並避免查緝,始有上述行為,而她趨利避害意識能力,與控制能力均無欠缺或顯著減低,具備責任能力,已可認定。法官說,告訴人是盲人按摩師,屬於社會弱勢,手機具備語音功能,也是他賴以生活之重要工具,小花擅自竊取,尤應譴責,雖小花坦承犯行,不過沒有賠償,兼衡小花專科畢業,現在無業、家境小康的生活狀態,依竊盜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台南女警自戕案! 監委調查認定「警大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台南市梁姓女警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人檢舉竊取同學帳戶財物,因此被勒令退學,事後自戕證明自己清白。對此,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大華、郭文東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警大並促請內政部督導該校儘速推動學生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監委表示,該校未踐行正當調查程序,本案未組成調查小組,係由學生總隊隊長一人進行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且訪談過程未錄音錄影;在梁女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機擅自轉帳後,該校訓育委員會即依據檢舉內容草率認定梁女竊盜,並於3日內依警大獎懲規則第13條第7款「竊取他人財物」勒令梁女退學,惟相關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該校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勒令其立即離校後即中斷輔導關係,致梁女返回原服務單位後,因身心受創於113年3月31日留下遺書舉槍自戕,3位監委遺憾痛失一位優秀的員警。調查報告指出,警大受理檢舉後訪談王生及梁女,立即於22日(周五)簽報召開訓委會,於25日(周一)即決議勒令退學,全部程序扣除例假日僅有3天,且未適時釐清檢舉人動機,難以排除梁女是否因特考警員身分、性別傾向或與王生相處模式受到歧視,遭人挾嫌陷構的可能性;經查,A生檢舉時,向隊職幹部表示王生不願追究是「類似幼兒透過哭鬧引人注意」的弱者行為,不要聽信王生是借錢的說詞;更強硬表示不久後將全校皆知,學校所為將受公評,若不將梁女退學,其將向司法機關告發等語;然A生既然不瞭解梁、王兩人交往及金錢使用關係,如何由「擅自轉帳」推論「竊取財物」,已不無疑義,且檢舉人向隊職幹部語帶威脅,似欲藉機擴大事端施壓,其檢舉動機顯難以單純的「正義感」解釋。另訓委會審議時,強調僅能從有無竊盜的客觀事實認定,不討論梁女行為動機及與梁、王二人的交往關係,本院審酌認為,從教育理念而言,學校教育之目的在健全學生人格發展,涉及學生品行的懲戒處分,非針對學生過去不當行為的懲罰或報復手段,而應瞭解學生的行為動機,重視其教育性並由適當人員輔導與協助。警大於取得梁女坦承「擅自轉帳」自白後,未調查相關事證,即依檢舉內容及檢舉人提供之轉帳截圖,認定梁女「竊取他人財物」,而未考量梁女身心狀況,協助其提出完整事證,實違反正當程序及教育輔導的基本原則,確有違失。3位監委呼籲,警大應續行追究釐明學生總隊調查取證是否踐行行政程序,以及檢舉人動機之合理性。監察委員表示,警大明知梁女有焦慮、壓力及失眠等危險因子,且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該校心理師亦曾提醒校方注意梁女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且校方已預見梁女可能因救濟落空而尋短,卻仍倉促將梁女退學,勒令其立即離校,中斷輔導關係,又未連繫原服務單位及家人、親友等支持網絡,提供因應壓力及心理支持,違反《自殺防治法》及《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監委另指出,警大110至112學年入學新生有高度情緒困擾者分別多達43人、37人、67人,輔導過程中發現有自殺企圖者2位、有自殺意念者5位,且近年來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案例漸增;警大學生除了學習、職涯發展、價值觀、人際關係等議題外,與一般大學生同樣面臨性別平等、性別認同、網路、校園霸凌等造成的心理壓力及身心健康的問題,但《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自84年警大改制以來,迄未配合《學生輔導法》、《自殺防治法》、《心理衛生法》、《心理師法》施行而修正相關規定,致該校心理衛生中心迄今仍採任務編組,及以勞務採購方式約聘臨床心理師到校服務,亦未研議委外預約諮商服務方案的可行性,故要求內政部督促警大儘速推動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爺孫戀林靖恩超商偷飲料 李坤城兒暗諷「不勞而獲」:打臉辛苦工作的人
已故音樂人李坤城與林靖恩的「爺孫戀」曾引發轟動,然而在男方癌逝後,她多次因脫序行為登上新聞版面,除了偷吃民眾的外送餐點,日前又爆出在超商偷25元的運動飲料。李坤城之子李卓軒今(9日)發文稱,「如果這個社會風氣鼓勵偷搶拐騙,豪橫奪取,不勞而獲,坐享其成,那不就是狠狠打臉大部分正正當當辛苦工作賺錢的人了?」李卓軒今天在臉書寫下,「不管是一代二代三代九代祖宗十八代,誰不是睜眼就早出晚歸辛勤經營自己的事業,才得以能吃飽睡好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是解決了別人的問題,幫助了別人,滿足別人的需求,別人心甘情願付給你賺來的。」李卓軒進一步提到,「如果這個社會風氣鼓勵偷搶拐騙,豪橫奪取,不勞而獲,坐享其成,那不就是狠狠打臉大部分正正當當辛苦工作賺錢的人了?少被一些大陸幹片被洗腦了。一周工作辛苦了,週末了,好好休息犒賞自己一下吧。」判決指出,林靖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3年3月18日9時36分許,在臺中市一間全家超商內,徒手竊取該超商所陳列販賣之FIN飲料1罐,得手後未經結帳即離開超商,走至隔壁早餐店門口椅子上飲用飲料,經該超商員工發現,報警當場查獲。檢方偵訊時,林靖恩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提起公訴,並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簡易庭審酌,林靖恩正值青壯,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為本案竊盜犯行,侵害他人之財產法益,實屬不該,應予非難。台中地院簡易庭考量,林靖恩犯後已坦承犯行,然並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調解成立,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損害之程度,暨其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狀況及其素行品行等一切情狀,依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趁人不注意!拿別人外送餐點全吃光 男子遭罰3萬元
台南一名男子在今年7月份時,將一份放在社區大門外的外送餐點拿走吃掉,訂購餐點的民眾發現後,立刻向警方報案,成功抓到該名男子。後來男子辯稱,自己以為該餐點是朋友幫忙點的餐,才會直接取走,不過並未獲得檢察官採信,仍提起公訴,最終被法官依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台南一名男子在今年7月份時,趁人不注意,將一份放在某社區大門口的外送餐點(價值180元)取走,並將食物全部吃光。後續訂購餐點的民眾發現後,立刻報警處理,在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成功抓捕到竊賊。而男子到案後辯稱,自己當時因為肚子餓,就請朋友幫忙訂餐,對方說餐點就放在社區大門。所以,他誤以為大門口的餐點,就是朋友幫忙訂的餐,才會直接取走吃掉。不過,事後檢察官查閱相關證據後,認為此案事證明確,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後續經過台南地院法官審判,認為男子不思循正途賺取財物,隨意竊取他人財物,致告訴人平白蒙受財產損失,破壞社會治安。加上男子過去曾有毒品、傷害、詐欺、搶奪及多件竊盜前科,素行不佳,最終依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爺孫戀」林靖恩偷25元超商飲料 李卓軒:還好上天處理了色爸爸
音樂作詞家李坤城與小40歲林靖恩的爺孫戀曾轟動一時,不過在李坤城因大腸癌逝後,林靖恩多次因脫序行為登上新聞版面,除了偷吃民眾的外送餐點,還在公園跟一群男街友喝酒,如今又爆出到超商偷25元飲料。對此,李坤城的兒子李卓軒發聲了。判決指出,林靖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今年3月18日9時36分許,在台中市一間全家超商內,徒手竊取該超商所陳列販賣之FIN飲料1罐,得手後未經結帳即離開超商,走至隔壁早餐店門口椅子上飲用飲料,經該超商員工發現,報警當場查獲。檢方偵訊時,林靖恩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正值青壯,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為本案竊盜犯行,侵害他人之財產法益,實屬不該,應予非難,因此依竊盜罪處罰金3000元,可易科罰金。李卓軒昨(6日)則發文寫下,「每次看到《富爸爸·窮爸爸》這本書,我都覺得窮爸爸,富爸爸都很好處理,最難處理的是色爸爸,還好上天處理掉了,這就是福報啊。」網友則留言,「還好已經沒有關係了,才剛看到她的新聞。」李卓軒回應,「福報擋煞,神清氣爽,往事不用再提。」
爺孫戀林靖恩又出事!「全家當她家」直接拿走飲料 坐早餐店爽喝被逮
已故音樂人李坤城與林靖恩的「爺孫戀」曾引發轟動,然而在男方癌逝後,她多次因脫序行為登上新聞版面,除了偷吃民眾的外送餐點,還在公園裡跟一群男街友喝酒,如今又爆出到超商偷東西。林靖恩今年3月在台中市一間超商竊取價值25元的飲料,被員工發現後報警處理,近日遭台中地院判處罰金3000元。判決指出,林靖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3年3月18日9時36分許,在臺中市一間全家超商內,徒手竊取該超商所陳列販賣之FIN飲料1罐,得手後未經結帳即離開超商,走至隔壁早餐店門口椅子上飲用飲料,經該超商員工發現,報警當場查獲。檢方偵訊時,林靖恩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提起公訴,並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簡易庭審酌,林靖恩正值青壯,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為本案竊盜犯行,侵害他人之財產法益,實屬不該,應予非難。台中地院簡易庭考量,林靖恩犯後已坦承犯行,然並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調解成立,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損害之程度,暨其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狀況及其素行品行等一切情狀,依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大膽!女賊連闖竹南宮廟「偷神明金牌」 警調監視器追查逮獲
苗栗縣竹南鎮有多間宮廟日前發生竊盜案,1名女賊佯裝香客前往廟裡參拜,接著趁無人注意時伺機偷取神明身上所掛的金牌,且不犯行不只1次,氣得廟方報警追查,警方受理展開調查,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竟發現皆為同1人所為,掌握女賊身分後,迅速在10月30日將她拘提到案,全案訊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該名女子為慣竊犯,她日前假扮香不斷進出竹南鎮中海地區的宮廟參拜,在趁廟方人員未注意時,迅速順走神明身上所掛的金牌,且得手多起後逃離現場,廟方察覺後趕緊通報警方協助逮人。警方表示,苗栗縣警局竹南分局日前受理宮廟物品遭竊一事,隨即調閱監視器迅速掌握女賊特徵,不料竟發現她與近期多起宮廟竊案的犯嫌是同1名,警方循線追捕,直到10月30日才將她成功拘提到案,經警方訊後將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30歲男好吃懶做!偷逾2萬斤冬瓜「吃不完賣菜販」 獲利4萬下場慘了
大陸安徽省宿松縣匯口鎮近日發生一起盜竊事件。一名男子跨省偷竊冬瓜達2萬斤,因涉嫌盜竊罪被當地警方拘留,案件仍在審理之中。今年9月以來,安徽宿松縣多家農戶種植的冬瓜在夜間被盜,當地警方獲報後開始蹲守,日前將正在偷瓜的沈姓男子抓獲,赫見這位冬瓜大盜的車後座塞滿贓瓜。《羊城晚報》報導,30歲出頭的沈某是名無業人員,平常好吃懶做、遊手好閒。今年9月初,他看到匯口鎮耕地裡到處都是冬瓜,遂萌生駕車盜竊冬瓜回家做菜的主意。不曾想,第一次作案竟然輕易盜竊了600餘斤,因擔心家中一時吃不完會使冬瓜壞掉,便拿出500餘斤銷售給周邊居民,由此非法獲利人民幣400餘元(約新台幣1793元)。通過賣瓜嘗到甜頭後,沈男乾脆把盜竊冬瓜作為自己的生財之道,之後頻繁駕車沿村路或國道去匯口鎮作案。每次作案回來,都將盜竊的冬瓜賣給當地蔬菜商販,至案發為止共作案12次,盜竊冬瓜2萬斤,非法獲利人民幣1萬餘元(約新台幣4.4萬元)。目前,沈男因涉嫌盜竊罪被宿松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審理之中。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手搖飲店颱風天遭洗劫!店家貼照懸賞 怒請「免費喝10年」
日前康芮颱風過境在全台造成嚴重災情,台南市一家手搖飲店,昨(1)日開店時才發現前晚店內遭人竊走大量現金。店家不但立刻報警,還貼出監視器畫面發祭品文「懸賞」,表示若有民眾能提供線索協助警方循落這名竊賊,不但可以獲得檸檬茶200杯、任選調酒100杯,甚至還祭出「單茶10年免費喝」的重賞!事件發生在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上1家手搖飲料店,根據店家提供資訊,這名竊賊是在10月31日凌晨4點20分以工具撬壞櫥窗鎖頭,爬入店中,竊取大量現金逃逸。由於當日適逢颱風假,店家並未營業,因此一直到1日開門營業才驚覺現金遭竊,連忙報警。店家除了報警外,更在臉書、IG帳號發布多張竊賊圖片祭出「懸賞」,表示只要有人協尋逮獲竊賊,即可獲贈手打檸檬茶200杯、任選調酒100杯、客製化環保杯與「單茶免費喝10年」。這項舉措果然成功吸引起網友注意轉發。根據店家在網路上公布的多張監視器畫面,這名竊賊身材中等偏瘦,身穿白色短T上衣、淺色休閒長褲、深色休閒鞋,頭上反戴棒球帽、黑框眼鏡,面貌雖以口罩遮掩,但仍可看到極具辨識度的一對濃眉。台南市警方則指出,接獲店家報案後已經展開追查,目前已掌握竊嫌身分,將依竊盜罪嫌通知到案。
假購買真偷竊!藉機盜走2鑽石 瑪莎拉蒂男被逮
北部某大學法律系畢業36歲姚姓男子,無固定職業卻以瑪莎拉蒂豪車代步,10月初在新北市板橋區某珠寶行佯裝購買鑽石,趁機盜走2顆市價共60萬元的裸鑽。海山警分局接獲店家報案,10月30日循線逮捕姚嫌,起獲2顆鑽石及毒品,經珠寶行檢視鑽石,稱鑽石已被掉包。偵訊後,全案依竊盜、毒品罪嫌送辦。據了解,姚男有多項詐欺、竊盜刑案紀錄,10月初至被害珠寶行佯稱購買鑽石,趁老闆轉身欲取其他鑽石時,竊盜櫃台上2顆各約1克拉的裸鑽,並且連同保證書一併偷走。當日店家並未發現遭竊,直到數日後盤點時,才驚覺短缺2顆裸鑽,經調閱監視器,確認姚男行竊。警方獲報後,迅速鎖定姚男涉案,經連日跟監蒐證,發現姚男平日雖無固定工作,卻租賃保時捷、瑪莎拉蒂等豪車代步,疑刻意打造多金形象,便於行諞或從事其他不法。上月30日警方循線逮捕姚嫌,並前往其北市大安區住處搜索,現場查扣2顆鑽石及含依托咪酯的「喪屍菸彈」、毒咖啡包、大麻等毒品。據了解,姚嫌本欲將竊得的2顆鑽石典當,但被當鋪嫌鑽石成色不佳而拒收,故留存至今。至於鑽石保證書為避免警方追查,已被姚嫌隨手丟棄。警方通知珠寶行老闆到警局確認贓物,老闆檢視後表示,查扣的鑽石並非遭竊的那2顆,不論成色及大小均不相同,原來的鑽石應已被銷贓,姚男只是隨便拿2顆假鑽充數。姚男則堅稱,當日竊取的就是這2顆鑽石。偵訊後,警方以竊盜、毒品罪嫌將姚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神明錢也敢偷!高雄男搬功德箱拿錢落跑 警已鎖定身分追緝中
高雄市鳳山區28下午發生一起偷竊案,1間宮廟功德箱的香油錢遭1名男子趁隙偷走,他假扮香客到廟裡參拜,不料竟趁無人時破壞功德箱,取得金錢後逃逸,結果整起犯案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警方獲報立即調閱周遭監視器循線追查,目前已鎖定犯嫌正積極追緝中。據了解,1名身穿藍色T恤並配戴眼鏡的男子前往宮廟後,先點香向神明虔誠拜拜,但卻四處亂看,直到確定周遭無人後,竟大膽直接破壞功德箱,竊取金錢後便逃之夭夭,舉頭三尺有神明,男子犯案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拍得一清二楚,無所遁形,氣得廟方將影片發布上網並報警。警方表示,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28下午獲報,鳳山區1間宮廟的香油錢遭竊,警方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犯嫌,經警方借而不捨查緝,目前已經鎖定竊賊身分,後續警方將全力展開追捕,將竊賊查緝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