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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國會改革提2法覆議 卓揆喊若遭否決就釋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甚至可能違憲,進一步提出覆議案後,21日上午立法院會針對覆議案舉行記名投票,立委先各自上台表述,目前進入休息階段。外界預料,由於在野國民黨與民眾黨人數相加過半,立法院將否決覆議案。回顧在野陣營所提的「國會改革五法」,內容主要為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新增立法院調查權、聽證權規定、增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以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牽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和《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5法的修法。由於各界意見分歧,甚至引發立法院周邊多日陳情抗議的「青鳥運動」。對此,行政院針對其中2法提起覆議案,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刑法》第5章之1章名(藐視國會罪),連動第141條之1與罰則有關條文,行政院都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因而陳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表決覆議。閣揆卓榮泰說明難行之處有六大塊:首先,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但這次國會改革法律案已經明顯違反憲法,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加上此次修正條文主要規範行政院與所屬機關,還給了民眾許多協力義務及裁罰壓力,與行政院當然息息相關。第二,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不僅沒有實質審議及討論,還限制委員發表不同聲音的時間,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少數的原則,《憲法》第63條法律案必須先討論再決行,這次卻把「議決」拋諸腦後。第三,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改期」或「不定期」,嚴重妨礙總統行使日常政務,加上國情報告時程及內容,也有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了可預見權限爭議外,也會造成政務執行重重阻礙。第四,國會改革主打立委能增加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已經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張,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卓榮泰強調,《憲法》中的調查權,若是為了清查政府弊案,屬於監察院、司法機關職責;若是針對人民,更會引發社會不安。第五,人事同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若貿然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不下去。卓榮泰說,若修法上路,人事同意權自交付審查之日起,必須經過至少1個月審查,且未規定最長審查期間,若審查期過長或遭刻意擱置,將影響憲法、法定機關的組成,重要職位懸缺過久,無異癱瘓機關。最後,官員或民眾一旦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舉行聽證會,將面臨非常嚴重處罰,加上各界對這些權責定義還在爭論,貿然上路將明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回顧憲政歷史,此次提出覆議是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值得一提的是,包含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核四停建覆議案、鳥籠公投法、勞基法等,都有覆議案的身影。卓榮泰強調,即使21日覆議案遭到立法院投票否決,行政院仍會於賴清德總統公布後,進一步聲請大法官釋憲,窮盡一切救濟管道,表達政院立場。
國會改革案今天能完成三讀嗎?羅智強這樣分析
立院院會今天再度審查國會改革五法,由於朝野協商已經決定立院本週五院會將邀請閣揆卓榮泰率相關部會首長進行施政報告,外界好奇法案今天能順利三讀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分析,立院院會今天上午開議後,繼續處理民進黨團提出的15項再修正動議,國民黨與民眾黨都對民進黨版表示支持,但民進黨團堅持要表決,形成立院非常罕見的奇特景象。他說,如果民進黨團不反對自己的版本,院會10分鐘就能二讀完畢,三讀也不需要太久時間,即可進入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最關心、一直罵國民黨立委「為何不先審查」的再生醫療法,以及原住民的健康普查法案等。羅智強說,民進黨「非常厚顏」的否決綠營黨團提案,有異議,每一條條文就要進行八次重複表決,每一條條文處理至少需要30分鐘,保守估計,全部處理完畢約需300分鐘,也就是5個小時到7個小時,恐怕要拖到傍晚。如果這7個小時能省下來,再生醫療法已經過關了。羅智強指不是國民黨團耽擱民生法案,是民進黨團在耽擱,國會改革五法中,立院職權行使法的部份應該可以完成三讀,但「藐視國會罪的刑法修正案」以及「正副院長記名投票」是否能完成三讀,他認為只要民進黨立委不攻主席台,應該有機會,但能否真正審完,仍有待議事進行的順暢度而定。國會改革五法是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5法的修法。
立院到底吵什麼?藍綠白攻防戰 國會改革五法「懶人包」一次看
立法院會今(17)日處理藍白所提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為搶提案順序,雙方在議場門口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許多平常沒在關心政治的民眾可能看得一頭霧水,至於「國會改革法」詳細內容為何,各政黨主張如下。立法院今天進行「國會改革五法」表決大戰,其中立法院新增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等。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國民黨要求總統應在每年的2月1日前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在3月1日前做國情報告;新任總統在就職2週內要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就職1個月內做國情報告,若法案在520前通過,也就是準總統賴清德需在6月20日前赴立院做國情報告。此外,總統赴立院報告內容應改為「總統職權相關」國家大政方針,並採「即問即答」。民眾黨也提出邀請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事項,由原定的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修正為「總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民進黨認為,《憲法》並未賦予立院對總統質詢權,同時指國民黨的「即問即答」違憲,此外,民進黨也認為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經立法院四分之一以上立委提議,才能排定總統國情報告。針對人事同意權國民黨主張讓補選副總統、彈劾正副總統和其他獨立機關人事同意權入法,並提出須舉行聽證會,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1個月,送交院會後以記名投票表決。民眾黨主張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前舉行公聽會,交付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2個月,到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二分之一以上立委同意才通過。民進黨則主張為輔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可讓「召開公聽會」入法。針對調查調閱權國民黨提案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章名「文件調閱之處理」改為「調查權之行使」,須經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對議案或職權有重大關聯事項行使調查權和調閱權。民眾黨則為提案將條文內「調閱」皆改為「聽證調閱」,擴大要求相關人員陳述證言權限。民進黨提出「調查與調閱權雙軌制」,處理立院院會層級可成立調查委員會,而處理各委員會則可成立調閱小組,若在訴訟裁判或訴願事件確定前的處置或卷宗,調閱小組和調查委員會皆不得行使調查權或是調閱權。針對藐視國會國民黨認為《刑法》應新增藐視國會罪,出席立法院聽證會受質詢時,就所知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而行政院官員被質詢時,若有隱匿或虛偽陳述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黨提出修法新增條文,被質詢人不得隱匿或虛偽答覆,若有違反,主席請求給予完全答覆,若是政府機關人員備詢時做不實答覆,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另外,民眾黨和國民黨還提出將立委互選正副院長規定改為記名投票。民進黨則是提出包含國會運作「憲政慣例法制化」,逕付二讀的議案應交給黨團協商;立院議事規則「強化秘密會議規範」,若違反洩漏會議秘密、攜出等刑責,則要移送檢察機關。民進黨也對《立法院組織法》提出新增「資通安全處」,在《立法委員行為法》中,應明訂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言詞或是行為,違反者將送紀律委員會,後續再提報院會移送檢察機關。
藍白占領主席台 國民黨團籲賴清德為國會暴力道歉
國民黨立院黨團17日表示,當日原本希望讓國會五法在立院三讀通過,卻遭遇執政黨立委史上最嚴重暴力衝突,儘管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有人數優勢,已成功占據主席台,有望確保議事能順利進行,準總統賴清德仍必須為國會大亂道歉。第11屆國會肩負各界改革期待,國會改革五法更是關注焦點,分別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正案,也攸關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國會聽證權、國會調查權等。國民黨團強調,黨團委員從15日星期三上午就已經排隊,期待以合乎議事規則的方式進行,沒想到民進黨以多數暴力「耍流氓」方式插隊來製造推擠,讓警察、記者在推擠當中都有受傷掛彩,發起暴力者該負完全責任,賴清德也責無旁貸。國民黨團總召、立委傅崐萁稍早受訪強調,自己一早就率國民黨立委們在議場前枕戈待旦,人民的託付絕對會奮戰到底,讓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立院朝野立委爆發肢體衝突。(圖/方萬民攝)傅崐萁強調,國民黨眾志成城,勇敢站在這面對強大的執政黨、網軍側翼不斷的攻擊,甚至司法迫害;只要明天會更好,讓下一代成長在更好的環境,會堅持奮戰到底。國民黨團重申,「當家不鬧事,鬧事不當家」17日此舉宣告520要上任的賴清德政府,完全不尊重新民意、新國會,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必須為當日的暴力行徑,負起完全的政治責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強調,藍白仗著國會多數一路壓到底,在院會抽出法案逕付二讀、各委員會沒收綠委發言,才是在破壞民主。
傅崐萁怒拍桌令散會 綠委怒批:領薪水來散會
立法院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民進黨團等所提立法委員行為法等國會改革法案,但國民黨團第5度提出「散會動議」並以人數優勢通過,席間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更怒拍桌表示「要優先處理散會」,直接跟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槓上,後續藍綠雙方立委都加入戰局,場面一度混亂,之後國民黨再度用人數優勢,以6票比5票的結果通過散會動議。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在今天會議開始時,就砲火猛烈,他表示民進黨沒有先安排公聽會跟專題報告,今天就不用審了,國民黨就繼續散會,國民黨總召傅崐萁則再提柯建銘在花蓮地震後的失言一事,表示對方只在乎政治利益與算計,並表示「這個東西不用再開,今天就是浪費人民時間。」,語畢,傅崐萁直言散會動議要優先處理,當范雲提出會議詢問時,傅崐萁則又打斷並強調散會動議的優先性。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高喊國會不是耍流氓的地方,更怒批「傅崐萁什麼東西啊,你拍桌什麼,你傅崐萁是哪裡了不起」,場面十分火爆。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在會中質疑民進黨版本的國會改革法案不合憲法的比例原則,她認為管轄範圍擴及立委助理的配偶、子女關係人並不符合現在的時空環境,她稱並不是沒有到港澳就不會洩密,更提出趙天麟的中國籍外遇女子,藍綠雙方仍未能取得共識。民進黨團在立法院會後舉行記者會,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由民進黨召委鍾佳濱主持的五場改革會議,都是以散會作結,更大諷立法院最經典的畫面是「傅崐萁拍桌國會天搖地動」,他也指出國民黨一直高喊遷徙自由,但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也有明定,應避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就算是美國也對中共有諸多限制,並非門戶大開,他表示國民黨是在顛倒是非。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說,傅崐萁對於立委不得有性騷等行為的相關草案,似乎特別敏感,且基本性平、對立委本身的規範等,與言論自由及比例原則等無關,因此國民黨提出的理由著實令人費解。此外,參與國會秘密會議者赴中港澳須向立院報備,這符合最小侵害,本來就該讓民眾知道。立委沈發惠指出,國民黨立委大批的赴中報備違反憲法保障的遷徙自由,卻不想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4項事為何而定,更大酸國民黨,「我們領薪水來開會,他們領薪水來散會。」;司法委員會召委鍾佳濱也表示,今日種種都是再次證實國民黨面對國會改革法案「找藉口、不討論、掩蓋和扭曲。」,且質疑傅崐萁阻止范雲發言及下令散會的原因,是怕被觸及痛處還是有人指使。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批評,摔手機、拍桌、咆哮要求散會等行徑讓立院已成黑幫,且質疑國民黨只要關乎性平法案(#MeToo)、國安條款就要散會。同時也譴責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簽到就神隱,再次當薪水小偷。藍白把太平島登島延期,就是為了517要表決其版本的國會改革草案,劍指新政府、為難新內閣,呼籲鬧劇別再上演。
批綠營國會改革擬修法 羅智强:為護航行政官員連臉都不要
民進黨團早前提出國會改革法案,當中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使法等法規提出相關修正建議。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强31日表示,民進黨所提出國會法案版本,不罰行政官員,反而修法要罰立法委員,也是笑話一場,連自己的臉都不要了。民進黨團國會改革版本内容概括35條,重點含括推動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完備黨團協商,定制立委質詢行政院長時間表定、針對「馬文君條款」,強化秘密會議規範,若有洩密涉刑事者可移送法辦。羅智強表示,民進黨提的國會改革法案「自我閹割」、「自廢武功」,不僅是「笑話一場」為了護航行政官員,民進黨立委連自身的臉都不要了。羅智強列舉民進黨2016與2024年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並進行對比,直言「民主進步根本民主退步」。對比過程之中,羅智強指出,2016年民進黨提的法案指出,立院對於文件原本之存在或真實性具有合理重大之懷疑時,可要求政府機關提供原本,2024年的法案卻說立法院只能要求行政機關提供「參考文件」。另外,民進黨2016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内容提及政府機關無正當理由,拒交、隱匿文件資料,或在聽證時拒絕列席、虛偽陳述,要罰緩30萬,藐視國會的要判有期徒刑,2024年提的法案中卻連罰緩、有期徒刑都沒了,改成只能移送由執政黨掌握人事的監察院來糾正。最後,針對民進黨提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羅智強狠酸民進黨為了護航行政官員,連自家立委的臉都不要了。羅智強進一步表示,倘若民進黨主張移送法辦,首要移送的分別是當年把法務部大門踹破的邱議瑩,以及在質詢時問候官員爸爸的陳其邁。
民進黨團推國會改革法案 柯建銘:原則是絕不違憲
民進黨立院黨團29日公布黨團版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包括完備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強化國會資通安全、強化幕僚單位提升專業量能、深化性平反對歧視、違反國會議員自律規範如涉犯罪得司法移送等8大面向;針對在野黨團主張的「調查權」,則提出「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強調需符合「可調查」、「有限制」與「要保密」3個原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與立委鍾佳濱、范雲舉行記者會,公布黨團版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涉及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包含8大重點:第一、完備同意權行使規定,針對憲法的人事同意權須經全體立委2分之1同意,針對法律者則須經出席立委2分之1同意。第二點、明定「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規定「調查委員會」與「調閱專案小組」不得侵犯其他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權力,且不得針對訴訟裁判確定前、訴願事件尚未確定前的處置與卷宗行使調查權或調閱權;且委員會與小組成員的保密義務,擴及至離職後、解密前之期間。第三點、逕付二讀的議案原則上應交付黨團協商,以完備黨團協商規範;第四個重點、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將秘密會議「禁止攝錄影」、「簽具保密切結書」等規定入法,且若洩密涉及刑事責任,將移送該管檢察機關;第五、新增立法院「資通安全處」,由副秘書長擔任資通安全長。第六點、規定立法院法制局與預算中心得聘用具教育人員任用資格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資格者,以強化幕僚單位專業量能;第七點、立委涉嫌性騷擾,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得邀請具性別平權專業的學者專家進行調查;第八點、立委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若涉及刑事責任,應提報院會,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柯建銘說,國會改革五法是經過7次專家學者與黨內小組會議,以非常嚴肅的心情修改這些法案,是立院這個會期的重中之重,與藍白兩黨的毀憲不同,民進黨團版的原則是絕不違憲。
范雲提案立委性騷送紀律 陳玉珍:王八千租房要立法?
民進黨立委范雲12日提出修訂「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立委性騷擾、性別歧視送紀律委員會懲處。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表示,立委本來就不能性騷擾,原本就不該做的事,何須多此一舉特別訂定法規?她酸說,立委本就不能像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一樣花8000租房,難道「王八千」也要寫進去律嗎?范雲對此痛批,國民黨是否想包庇黨內性騷犯?范雲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將性騷擾、性別歧視等行為納入送紀律委員會懲處的範疇,12日法案送進程序委員會預計排入院會一讀。陳玉珍發言表示,范雲的提案沒必要,立委本來就不能性騷,不需特別訂定;難道也要特別訂幾條,規範立委不能像王定宇「租房8000元,王八千」;不能像某黨團總召有老婆又有小妾;也不能像前立委趙天麟有中國大陸女友,難道這些都要定進法律嗎?范雲針對陳玉珍的發言又上台表示,陳玉珍完全缺乏性別平等的概念,是典型「性別盲」,性騷擾和性別歧視都是CEDAW國際公約所禁止的行為。台灣MeToo運動之後,性平三法的修正補上了校園、職場、不特定場合的性騷擾防治漏洞。然而立委因為並不隸屬於立法院,若是性騷擾其他立委、或是性騷擾時常在立法院進出工作的記者、立院員工、助理等,立法院無權調查及處理,是MeToo後修法的一大漏洞。范雲說,若立法委員有前述行為,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委由外部專家調查、做後續懲處,是立法院身為國會殿堂,對於最高層級民意代表應該要有的權限與職責,也正是陳玉珍所謂的「立法院還是以自律為原則」的體現。 范雲強調,國民黨如果真心想推動國會改革,應該從補上MeToo修法漏洞開始。范雲已將法案親自至國民黨團辦公室,沒想到國民黨不但不支持,還派立委在程序委員會試圖擋法案。范雲表示,此法案接下來還需在院會一讀通過,才有可能進入實質審查。范雲強烈呼籲國民黨,勿在院會擋法案,包庇黨內性騷犯及性騷嫌疑犯。
翁曉玲喊訂監委行為法 吳思瑤:想當「不分院」立委?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11日在立法院質詢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時表示,應該訂定「監察委員行為法」,提升規範的法律位階,而不是僅用自律規範約束違法或不適合的監察委員。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對此批評,翁曉玲做不分區立委可能不夠,還想做「不分院立委」,從立法院管到監察院去,呼籲國民黨應好好約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邀請李俊俋列席說明該院立法計畫並備質詢。翁曉玲質詢時指出,監察院非常重要,也沒有廢除的必要,但最應該具體比照「立法委員行為法」,訂定「監察委員行為法」,而不是只靠監察委員的自律規範,因為自律規範的法律位階不夠,懲處也不夠。吳思瑤說,翁曉玲質詢要求訂定「監察委員行為法」,但《憲法》訂定五院彼此尊重,翁曉玲卻無視憲政分際管山管海,想管到監察院去。吳思瑤痛批,翁曉玲不知是否「不分區立委」做得不過癮,想當「不分院立委」,建議國民黨應該好好約束翁曉玲。「只有翁曉玲可以超越翁曉玲」,吳思瑤說,《憲法》權力分立非常清楚,憲法機關中,五院之間應彼此尊重,立法院只能監督行政部門施政,且在權力行使有很多限制,但翁曉玲管山管海,什麼都要管,不知是想當海巡署長管到海邊去,還是當不分區立委已經不過癮,現在要當「不分院立委」,每一院的事情都想干預,如果真的這麼閒,至少也要回到憲政,關妳的事可以管,不關妳的事都應該謹守份際。
國會改革刻不容緩!公督盟提5大目標 盼落實國會自律和強化監督能量
立委大選結果出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19日舉行記者會,針對立法院提出5大建言,呼籲各政黨停止職位分贓討論,先針對第十一屆國會改革凝聚共識,提出下一屆國會改革施政藍圖。公督盟所提5大國會改革解方,分別為「落實遊說登記,避免違反利益勾結」、「立委不兼任營利組織職位」、「嚴審國家預算不怠惰拖延」、「公開助理聘用資訊」、「避免立院淪為橡皮圖章」。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公督盟提出的國會改革5大訴求不分任何黨派,也不管是藍綠白誰擔任立法院長,唯有落實國會自律和強化監督能量,才能向選民負責。張宏林說,本屆大選不少立委候選人身陷家族土地爭議、農舍爭議,甚至有現任立委涉嫌潛艦洩密案件,立委身為中央民代,理應落實利益迴避原則。目前《遊說法》已明顯與現實脫鉤,因此公督盟呼籲新國會應盡速修正,杜絕黑金政治。公督盟理事潘威佑表示,現行《立法委員行為法》並未針對兼職營利單位和非營利單位,有更進一步的限制。而立委在外兼任董事長、董事等職務,除有怠忽職守之虞,更難逃利益輸送之嫌。因此應推動立委專職化,不得兼任營利職,並須公開非營利單位職務。公督盟理事陳雪梨說,立法院2024年度單位預算案中,公費助理編列高達8億,卻未定期公開助理聘用資訊,導致近年爭議頻傳,呼籲應主動公布公費助理聘用資訊,並且和民間共同合作推動國會改革。
時力認定高潞違法 明午5點不說明恐除黨籍
【編輯/陳俐君】綠黨昨晚在臉書指控,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的助理,利用職務之便,狂拿經濟部400萬補助一事,雖然高潞·以用與助理,都有發出聲明澄清,但今天 (30日)下午,時代力量召開紀律委員會,會中決議,要求高潞最晚於明天(31日)下午5時前說明,否則將依目前掌握之事證進行決議,最重可能開除她的黨籍。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經過2個多小時討論後,做出以下三點決議。一、經查證,申請補助案確有其事,已涉嫌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9條及20條,將請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移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調查。二、就目前掌握事證,本案已有違反利益迴避原則之虞,影響時代力量黨之聲譽情節重大。然依程序應予高潞以用委員陳述之機會。由於今日紀律委員會多次聯繫高潞以用委員未果,本會將再作通知,請當事人於2019年7月31日下午5點前到會說明。三、如高潞以用委員於規定期限前未提出說明,本會將逕依目前掌握之事證進行決議。時代力量發言人李兆立強調,若期限一到,高潞沒有前來陳述說明,根據黨章規定,最重將有可能予以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