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責任險
」停車場除草遇劫!基隆男被脫落輪胎砸死 駕駛賠780萬
基隆1名46歲阮姓男子3月4日下午在公司停車場除草,被同事發現倒臥在地送醫搶救不治,因阮男身上有黑色傷痕,一度以為是被電擊身亡,但警方調查後發現阮是遭曾姓男子駕駛的貨車脫落輪胎砸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曾男。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衡量曾男已與家屬和解,判處曾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起訴書指出,曾男受雇於承包台電工程的電氣公司,3月4日近午駕駛半聯結的砂石車,從新北市萬里區工地載運廢土到設在基隆市七堵地區的暫置場,但行經實踐路253巷口時,左後第2組輪胎軸承斷裂脫落,輪胎彈跳脫離車身,並滾入路旁的通運公司停車場,竟正好砸中在除草的阮男導致昏迷,阮男的林姓同事見狀趕緊報案送醫急救但仍不治。因阮男身上有黑色條狀傷痕,附近有電纜脫落,一度被認為是遭電擊身亡,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阮男是死於貨車脫落輪胎重擊,並通知曾男到案說明。曾男表示不知道輪胎脫落,直到修車場才發現。檢方調查後,依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監視器錄影畫面及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書等事證,將曾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官審理認定,曾男擔任貨車駕駛應注意保養車輛並保持車輛行駛安全,卻疏於注意而導致事故,造成阮男死亡,應予責難。但法官衡量曾男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家屬也願給予緩刑機會,並已支付含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賠償共780萬元,確有彌補之意,最終依觸法情節、學歷及離婚扶養未成年子女等情形,判處曾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文大新生想騎車上學怕遇事故!過來人建議「3保險一定要買」
台灣交通事故頻傳,尤其市區車多更是危險!一名剛考上台北文化大學的女大生,原本想說用通勤的方式上學,但發現文化大學在陽明山上交通不便,想說騎機車通勤,但礙於台北車多交通事故頻傳,避免發生意外沒錢負擔醫療,想詢問大家該保什麼保險,有網友建議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這3個一定要保。一名女大生在「Dcard」上發問「買機車一定要保的險?」她表示自己剛考上文化大學,想要騎車上學,但又考量台北騎車有點可怕,才想著要先保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她自己提到「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車體損失險」、「駕駛人傷害險」、「乘客體傷責任險」、「強制險」這5種保險,想詢問大家意見。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車體險超重要! 尤其是對非三寶駕駛來說, 一堆三寶肇事全責了還死賴不賠」、「超額一定要保,以免跑車撞到你,賠不起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幫你賠」、「第三人責任是一定要的,尤其是財損以及體傷跟超額」、「建議保超額跟強制就好,撞到神車隨便判一個73,就算你是3也要賣腎」、「建議加保有一個刑事律師出庭費的保險」、「第三責任一定要保、錢夠的話再保超額」、「強制、第三人責任體傷跟財損這些基本要保,如果能負擔再優先考慮超額,最後再考慮車體、竊盜、駕傷。」大部分網友建議原PO一定要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這3種,至於有人提到的「律師險」,內容為因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損時,因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當事人委託律師辯護而產生之律師費用,保險公司於約定保險金額內負賠償責任,但必須先投保主險《第三人責任險》後,才能投保《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
裝窮大伯想借車去車宿 人妻怨「只想佔人便宜」:真的討厭
新手媳婦嫁過去婆家後,總是有許多難題要克服。有人妻便上網抱怨,她老公的2個哥哥買什麼東西,總是把她當外人,都不會買她的份,而且很愛裝窮,也很愛占他們家便宜,有次大伯甚至還想借她的車去車宿,讓她相當傻眼,希望大嫂看到她的貼文後,可以站在同為女人的立場,勸她老公不要再互相為難了,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妻昨(22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她是一個新手小媳婦,她也永遠當自己在婆家是客人,因為從她跟老公交往到結婚1年了,很多事情還是被排除在外,但她也樂得開心。人妻解釋,老公有2個哥哥,1個已婚有1個小孩,1個未婚,原PO自認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但跟老公的哥哥就是處不來,「我買飲料、買零嘴,總是會買齊全家人的份。但換到他們買,總是沒我的份,好哦我也不太計較,反正我是外人。」原PO續稱,結婚前,因為家裡車子坐不下,所以公公有打算要多買1台二手車,沒想到公公一開口,竟然都沒人說話,大家的年薪都比她多1至2倍,結果只有人妻出聲,願意拿10萬資助她公公,雖然最後二手車被買走,所以家裡還是只有原本1台公公的車,但有時也難免遇到大家都要用車的時候。結婚時,娘家買了1台車給她,她自己有補一點差額,而車子則是登記在她的名字底下,「我就是故意不想借我的車給我老公的2位哥哥,公公借我車位,我主動要拿錢給我公公,我公公也沒跟我收,但我主動給了他鑰匙,也告訴他,有需要可以開我的車,但我很明確的跟我老公說,希望2位哥哥不要借我的車,我的想法是當初要買,結果大家都不需要。」沒想到前幾週,某位大伯竟然跟人妻老公開口,要借她的車去車宿,「你借我的車去車宿?我以為車宿是有車的人在做的事……你們不是不需要車嗎?」原PO也回憶,之前想辦好市多卡,婆婆也叫她老公的副卡給哥哥,讓她抱怨「嗯…我沒提的時候,大家都不需要,後來我家姐的副卡給我,每次被老公哥哥知道都要托我們買東西,年薪兩三百萬,房貸都還清了,也只有一個小孩,到底在裝窮什麼?」人妻感嘆,實在太多奇葩事數不清,雖然每件都成功被老公擋下來,「但也被我罵的半死,為了家人吵架不下數百次。我不是愛計較,只是我一直覺得被佔便宜,我跟我老公吵架的原因只有因為你們!」她也喊話大嫂,如果有看到這篇文章,希望大嫂可以站在同為女人的立場,「我們不要互相為難啦,我對你也不錯欸,我挺喜歡嫂,就是討厭!真的討厭!」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這種不會互相的不用來往」、「很奇怪,就是有那種人,會沒人開口就什麼都不要,一開口就什麼都要」、「做人就是牠怎麼對你,你就怎麼對牠」、「你老公小時候應該常被兩個哥哥欺負,如果從小兄弟和睦,做大哥的就會有大哥的氣度,不會跟親弟弟貪便宜還都不付出」、「有些人就是不要臉天下無敵」。也有許多人建議「你的車給別人開,一定要保第三責任險!」「第一次被借了出去,以後都要用你的,重點就是出事情是車主負責!這點非常重要」、「借車要收租金喔!還要打租賃契約,使用期間所產生的損壞維修,違規罰單,等等要負全責!不然他撞壞妳的車,鑰匙一丟,拍屁股走人!場面會更難看喔!」
外送人員交通事故多 立委籲排審權益保障法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賴香伶、總召邱臣遠與台北市議員陳宥丞今(8)日開記者會指出,台灣外送員突破14.5萬人,為了保障外送員權益,呼籲朝野一同重視外送員權益,衛環委員會盡速排審《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力拚今年三讀通過。賴香伶表示,根據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統計,2021年外送員交通違規案件有5萬1703件,比起2020年增加3.99%;2021年外送員涉入交通事故有1萬1799件,較2020年增加26.34%。政府應加強監管和立法,強制平台業者提供足夠的職業安全訓練;企業則要擔起社會責任,保護外送員的權益和安全。民眾黨團率先提出《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希望各政黨也能跟進推動外送員權益保障。賴香伶指出,部分法院認定外送員與外送平台具「勞雇」關係,平台業者卻重新詮釋法院的判斷為「承攬」,若外送員要確定勞動關係的真實屬性,恐須透過法院判決「個案認定」,費時又費錢,應讓外送員統一適用《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平台業者為外送員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落實保障。邱臣遠指出,台灣勞工陣線2020年統計,近8成外送員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部分外送員因想賺取更多收入,常勉強自己超時工作,平台業者在宣傳上也推波助瀾,變相鼓勵超時工作,考量等餐時間,平均每小時跑1到2單在安全範圍內,跑3單略為勉強,4到5單就很危險,無法顧及安全駕駛;然而今年2月傳出每單只有40元,若要符合每小時最低工資176元規定,每小時要跑4單,恐被迫趕單而超速違規,造成交通事故,影響外送員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邱臣遠呼籲,外送平台應提高訂單金額,至少要符合最低時薪,並呼籲行政院提出對案,以利立法院排審外送專法,並建立統一保障。此外,借鑑西班牙《騎士法》(Rider Law)推動歷程,政府應參考西班牙以社會保障局或勞動監察部等公務機關,替外送員提起訴訟,幫助小蝦米對抗大鯨魚,避免外送員與平台權力關係不對等。陳宥丞指出,執政黨竟需要在野黨提醒保護外送員朋友,非常悲哀,雖然目前各個縣市都採自治條例規範,但對於雇傭或承攬的認定基準不同,對外送員來說無所適從。如果有專法,除了強制險還會有第三責任險,假如車禍對象是外送員,也能使平台負擔連帶責任,什麼保障都沒有的話,形同「弱弱相殘」,不該讓平台在背後爽賺費用,風險卻由整個社會承擔。
防疫險慘賠2000億 第三人責任險恐漲價10%
防疫險理賠正式突破2000億元,立委郭國文昨於立法院財委會示警,產險業因防疫險虧損擴大,恐全民埋單,車險、意外險都將調漲。產險業坦言,保費確實要調漲,最先點名第三人責任險,但並非因防疫險損失,而是民眾求償意識升高,損失率破表,各家漲幅預估從5%至10%不等,由於第三人責任險投保率高,潛在受影響的汽機車主超過1700萬人。產險業解釋 主因是民眾求償意識高依金管會保險局統計,今年至12月26日,防疫險理賠已達2071.8億元。郭國文說,基層民眾最近紛紛反映,意外險已經調漲,車險也醞釀明年調漲5%,歸咎於今年防疫險理賠飆破2000億元,產險公司等不到再保理賠支援,又不堪虧損,只好調高明年保費,以緩解財務壓力,但這種轉嫁保費給消費者的行為,等於是全民埋單。不過保險局說,各種產險商品的費率是獨立設計,不會因為防疫險損失慘重,就調升其他商品費率,且漲價有一定規範,不容許業者胡亂漲價。1700萬汽機車主 保險權益將受影響產險業則坦言,「第三人責任險漲定了」,主因是民眾求償意識高,車主一旦發生車禍死亡事故,單一死亡個案的和解金額,行情至少500萬元起跳,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損失率超過百分之百。依產險公會統計顯示,國內流通汽車數高達700萬輛,機車也有1000萬輛,若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全面調漲,將衝擊1700萬名車主的保險權益。求償意識高升,車主不僅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意願高,保額也不斷上修。產險業務主管表示,汽車車主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時,保障以每人體傷(死亡)300萬元、財損30萬元接受度最高;不過,第三人責任險保費與個人過去肇事紀錄、性別、年齡相關,年保費差異大,從3000元到6000元不等;倘若一次調漲10%,等於車主荷包多掏300元到600元不等。機車車主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額設計會比較保守,每人體傷(死亡)200萬元、財損20至30萬元接受度最高,年保費多在3000元以內,調漲後的衝擊將介於150元至300元間。為避免嚇跑車主,主管透露,產險公司不敢一次調足,各家在商業競爭考量下,只能每年上調5%、10%不等,無奈今年遇上防疫險損失慘重,漲價才會備受矚目。火險保費、傷害醫療險 也可能變貴在第三責任險之外,產險業再點名,極端氣候下,天候乾燥容易引發火災,颱風洪水事件也頻傳,加上央行升息、國際資金緊縮,明年再保費率也會跟著漲。產險業表示,別以為再保費率與台灣無關,大樓、廠房投保的「商業火險」相當仰賴再保,其附加的「颱風洪水險」等,都可能因為再保緊縮,保費跟著調漲1成左右。產險業透露,民眾近年來偏愛中醫自費治療,扭傷或挫傷時也會採特殊療法,這些自費治療讓傷害醫療險的損失率暴增,明年傷害醫療險費率也可能調漲。產險業解釋,保險商品採「費率自由化」,各家公司每年會依各險種損失率,透過精準費率檢測來適度調整保費,商品有漲、有跌,強調不是所有商品都漲價。
自行車外送員也須投保 11月起單一事故最高保障400萬元
為強化食品外送作業安全及提升職災權益保障,勞動部近日發布「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4.0」,要求外送平台應有合理派單機制、擴大「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險範圍外,並新增事前「危害告知」事項,以保護外送員安全及健康,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可依職安法開罰3萬至15萬元;其中第三人責任保險部分,考量保險商品上市需一定時間申請核准,因此緩衝自今年11月1日施行。據統計,我國外送員人數約有12萬人,勞動部職安署說明,「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4.0」修訂包括強化合理派單機制,增列雇主應評估行駛里程、交通情形與交通法令規定等事項,合理分派工作,強化平台業者對外送員安全績效管理,避免造成外送員身心健康危害,並應遵循交通部「機車外送交通安全指引」規定,防止交通事故災害發生,以保護外送員本身及用路人交通安全,此外,平台業者應於事前具體告知外送員作業可能存在之危險及有害狀況。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組長朱文勇也說,雖然目前外送員多數使用機車外送,也要投保強制險,但考量部分外送員可能透過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從事外送作業,雇主及平台業者亦需強化風險控制,同時基於企業社會責任,為外送員執行外送作業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以提升外送員相關權益保障。該第三責任險要提供每人傷害2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新臺幣400萬元保障。職安署強調,唯有確保作業安全健康,方能確保廠商及勞工之權益,該指引修正施行後,將持續透過勞動監督檢查,適時指導及督促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以達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之目的。
保險碰瓷2/人根本沒進醫院 她靠「肋骨骨折」診斷書獲賠42萬
高雄保險公司主管程新發(程男)和下線主任張簡大裕(張簡),由於深諳保險理賠作業,和百名保戶及親友聯手,以假的診斷書、假生病及假車禍得手110件理賠案,其中假車禍還請來真警方到場丈量,也因警方公權力背書,加上幾可亂真的診斷書,讓一名50多歲的李姓女子只憑一張「肋骨骨折」診斷證明就獲得高達42萬元理賠!本刊調查,程男和張簡以「三七拆帳」、保戶可獲7成理賠金為引誘,招攬上百名保戶和親友合作,並鎖定各種需住院7天以內的疾病,例如急性支氣管炎、急性闌尾炎、胃潰瘍、胸痛、子宮肌瘤以及發高燒等症狀,替沒生病、連醫院大門都沒跨進去看診或住院的保戶開立自製診斷書。除了詐領住院醫療補助外,程男和張簡也和保戶聯手演出車輛對撞的假車禍並報警,真警察到場測量事故現場後,利用警方公權力背書,搭配假的受傷診斷證明書狂撈保險金。2017年4月中旬,一名35歲李姓男子在鳳山區一起「汽車撞汽車」的假車禍未受傷,但程男卻假造李男有「開放性肩胛骨骨折」證明,獲得6萬多元賠償;同年7月下旬,一名50多歲的李姓女子騎車和汽車擦撞,由程男偽造「肋骨骨折」診斷證明,因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出險,加上工作損失等偽造項目,讓人根本連醫院大門都沒踏進的李女,因此離譜獲得高達42萬元理賠金。
獨子自撞電線桿傷重不治 悲慟父母以為遇詐騙拒領保險金
一名車主開車不慎撞上電線桿而傷勢嚴重身故,結果當保險業務員找不到保戶時聯絡家屬,甚至被誤以為是詐騙集團。最後在得知失聯原因,已協助家屬領取保險金。南山人壽崇德通訊處區經理李季洳,和先生陳瓏文、陳家健都在南山服務,也一同服務南山產物車險等保單商品。李季洳指出,這名保戶是會定期繳交保費的客戶,可是距離快要續約時,卻聯絡一個多月找不到保戶,就趕緊聯絡他們的家人,才知道他發生車禍離開人世。保戶雖然沒有買甲式、乙式、丙式的車險,在業務員的建議規劃之下,有購買「駕駛人責任保險」(又稱自駕險)、超額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等,以及相關的個人壽險。而保戶因為自己撞上電線桿身故,符合「駕駛人責任保險」的理賠條件,因此南山產物依照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保戶指定受益人保險金100多萬元。如果車主是因為遭他車追撞或別人的原因發生車禍而死亡,即難以符合「駕駛人責任保險」的條款,受益人也就無法獲得理賠保險金。李季洳說,其實車主們對於「駕駛人責任保險」的保單商品,興趣並不是很高,以致這類保險的投保率也偏低。但是「駕駛人責任保險」這一張保單,如果以國產車來說,一年的保險費大約300多元,預算並不是很高,產險業務員通常都會鼓勵車主投保。目前南山將這一起保戶的真人真事故事,改編拍成微電影,讓保戶可藉此了解相關保險的內容,透過保險保單轉嫁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風險。也因此獲得公司舉辦的徵選比賽金獎及獎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