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
」 台南 性騷擾 教育局 民進黨 衛生局網紅闖辦公處咆哮!台南教育局不忍了 怒公布畫面再提告12罪
台南一名鄭姓網紅因不滿調查結果,多次控教育局吃案,甚至進入辦公空間咆哮,讓教育局忍無可忍,除了公布對方到辦公室大吵大鬧的畫面,同時對他提出妨害公務、恐嚇、侮辱公務員等多達12項罪名。台南市長黃偉哲力挺,教育局所有同仁在面對兒少事件時付出的心力,不容一再被抹黑踐踏,將依法處置。台南市教育局表示,有關鄭姓民眾多次進入教育局辦公空間之觸法脫序行為,教育局表示,為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安全,並為避免該員重覆以洽公之名,行霸凌騷擾之實,教育局決定公開該民眾於辦公場域之脫序行為,還原情境,以正視聽。教育局指出,經查閱民眾多次以洽公之名騷擾辦公室同仁,更有發生咆哮、辱罵、戲謔等觸法行為,加上今年10月頻繁至本局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進行跟蹤騷擾、性騷擾、及偷竊檔案等觸法情形,並在上傳的影片上不實指控公務員瀆職吃案,本局已於10月21日、11月23日、12月12日及13日至轄區派出所提告。教育局說明該民眾一直質疑某私幼調查案影像僅能觀看不能持有之問題,本案係為調查該違法事件所保存之部分相關影像檔案,含有多名幼童個人隱私,難於執行分割複製作業,當時調查本案時無法同意複製前項影像,係為確保其他幼童隱私,故依法不予提供,惟為確保人民有知的權利,當時已參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3條第1項後段意旨,同意該家長閱覽。教育局強調,對於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能充分理解心情。教育局已受理並完成行政調查,地檢署亦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其將幼生之照片影像及未經查證之情事公開,已明顯違反兒少隱私,為維護其子女及其他在園園生之權益,透過訴訟手段實非得已,也籲請社會大眾透過本次公開之影像,了解本案真實狀況。另外,教育局也代轉幼兒園家長聯合提告聲明,盼外界勿再以訛傳訛,以正視聽。全文如下:鄭姓夫妻未經其他幼童家長同意便將其他幼童影像剪輯公開,今日受害7位幼童家長委由園方律師對鄭姓夫妻提出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刑事告訴,並提出聲明如下:一、鄭姓夫妻以不詳方式取得幼兒園影像,未經幼童法定代理人同意,逕自剪輯並放置於其等經營之網路平台,以圖私利,事後部分法定代理人要求下架影片,竟遭鄭姓夫妻以言語或文字辱罵、詆毀,因此提出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刑事追訴,並要求一週內下架該影片。二、另於影片中,鄭姓妻未經幼童之母陳姓女士同意,竊錄非公開之談話內容,其內容為鄭姓妻誘導之陳述,後經陳姓女士確認其子女並無遭不當管教後,鄭姓夫妻仍將其竊錄之剪輯片段,加上煽惑性文字,並公布其陳姓女士聲紋之個人特徵。三、其影片中未見鄭姓夫妻之幼童於影片中,卻在影片中加註「我女兒被園長侵犯拍照」等顯著文字,使閱聽者誤會係影片中幼兒遭園長性侵及不當管教,顯有混淆視聽之虞。四、再者,鄭姓夫妻將教保員及幼童日常互動,擷取片面之動作,加上主觀之意思擅加解釋,經七名幼童家長檢視完整影片及幼兒園說明後,已能理解教保員非故意且園方已重新通報教育局調查,惟鄭姓夫妻仍憑己意揣摩、擅斷,迫使家長須在此聲明稿中陳明自身幼童之身心狀況,實屬無奈。五、鄭姓夫妻應在體制內積極捍衛、理性溝通,而非不斷將其餘幼童及家長作為影片題材,使其餘幼童或家長成為媒體公審之素材,以圖其私利或網路聲量,更不希望承辦本案公務員、園長或教保員因媒體或不當之壓力,蒙受不白之冤或對幼教失去熱情,並表達最誠摯且深沉的呼籲。黃偉哲表示,有關大家所關心的幼童事件,市府持續秉持兒虐零容忍的態度,調查結果並無不法情事,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力求勿枉勿縱。同時,教育局所有同仁在面對兒少事件時付出的心力,不容一再被抹黑踐踏,若有相關人士之脫序行為,導致同仁權益受損,會依法處置,全力捍衛同仁尊嚴!
少子化衝擊大…3私校明年熄燈「2退場、1清算」 這間學校轉型養生村
台灣近年面臨高齡化和少子化現象,學生越來越少也使不少學校紛紛停招,甚至只能退場轉型。教育部昨(13)日召開第2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後宣布,賢德高工及育民工家因未達改善標準,將於114學年度結束時停辦,新光高中則在限期內改善,免於退場。育民工家董事會稱,未來將校地轉型為養生村。教育部昨召開「教育部第2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4次會議,出席委員達3分之2,依據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針對高雄市新光高中、苗栗縣賢德高工、苗栗縣育民工家等3校審議專案輔導進展。而高雄市新光高中已在改善期屆滿前完成相關改善措施,免除專案輔導資格。不過苗栗縣賢德高工、育民工家未能在期限內達成改善目標,出席委員投票過半同意,決議2私校依《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須停止全部招生,並於114學年度結束後正式停辦。據悉,賢德高工去(2023)年3月已向教育部申請停招,去年4月底教育部同意,113學年度起不再招生,隨後輔導在校的近50名學生轉學,於去年暑假全數轉出,目前已無學生僅剩留守員工。而育民工家則是於2021年11月提報教育部,申請停招並獲教育部核定,已於111學年度起停招,於今年辦理末代畢業生典禮後,已無學生;董事會規劃,未來將校地轉型為養生村。在昨日退場審議會中,也同意教育部依《退場條例》第21條第1項,勒令「弘德學校財團法人」解散,後續應依《退場條例》第21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辦理清算及賸餘財產的歸屬事宜。
台南家長控幼兒遭性侵!怒飆罵吃案、闖辦公處咆哮 教育局:已提告
台南一名鄭姓男子因不滿調查結果,多次控教育局吃案,甚至進入教育局辦公空間咆哮。對此,台南市教育局表示,為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安全,並為避免該員重覆以洽公之名,行霸凌騷擾之實,教育局決定公開該民眾於辦公場域之脫序行為,還原情境,以正視聽。教育局指出,經查閱民眾多次以洽公之名騷擾辦公室同仁,更有發生咆哮、辱罵、戲謔等觸法行為,加上今年10月頻繁至本局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進行跟蹤騷擾、性騷擾、及偷竊檔案等觸法情形,並在上傳的影片上不實指控公務員瀆職吃案,本局已於10月21日、11月23日、12月12日及13日至轄區派出所提告。教育局提到,該民眾一直質疑某私幼調查案影像僅能觀看不能持有之問題,本案係為調查該違法事件所保存之部分相關影像檔案,含有多名幼童個人隱私,難於執行分割複製作業,當時調查本案時無法同意複製前項影像,係為確保其他幼童隱私,故依法不予提供,惟為確保人民有知的權利,當時已參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3條第1項後段意旨,同意該家長閱覽。教育局強調,對於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能充分理解心情,已受理並完成行政調查,地檢署亦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教育局說,其將幼生之照片影像及未經查證之情事公開,已明顯違反兒少隱私,為維護其子女及其他在園園生之權益,透過訴訟手段實非得已,也籲請社會大眾透過本次公開之影像,了解本案真實狀況。
送夫就醫國道飆時速142km 法官認情況危急准撤罰單
高雄市范姜姓婦人開車行經國道10號17.4公里時,因時速達142公里,被開1張1萬2000元罰單,記違規點數3點,轎車還被扣牌。她不服提行政訴訟,指當時是丈夫感覺無法呼吸,全身無力,憂心發生心肌梗塞,才超速載他至市區醫院,法官檢視相關就醫紀錄,採信婦人說法,判撤銷罰單。去年9月25日凌晨1時許,范姜婦人的葉姓丈夫不明原因全身盜汗、感覺無法呼吸、眩暈,心臟跳動吃力抽痛,她覺得情況不對,憂心會心肌梗塞,緊急開車載葉男前往國軍高雄總醫院就醫。她行經國道10號17.4公里處時,因通過時速達142公里,被測速照相機拍下,遭開1萬2000元罰單,還被記違規點數3點,還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車牌照更遭扣6個月。范姜婦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她主張,心肌梗塞數分鐘就會奪命,當下只能緊急送醫,途中違規超速並非惡意危險行為,且丈夫是在國軍高雄總醫院看診,當下唯有前往該院就醫,才能做出恰當醫療。法官檢視就診紀錄,確認當天葉男確實因眩暈、胸悶到國軍高雄總醫院,且事發前後幾日也曾因身體不適數度就醫,至於為何當下未尋求救護車協助,葉男則主張,因救護車只到地區旗山醫院,但他的病歷都在國軍高雄總醫院,若屆時還需轉院怕來不及,最後才由妻子自行駕車送醫,法官審酌違規行為是避免葉男生命安全遭受危害緊急避難措施,符合行政罰法第13條,訴請撤銷原處分有理由,應予准許。
人民保母成偷拍狼!受害女警批長官早知情 現代婦女基金會說話了
北市警局員警近日連環爆出,本因守護民眾安全隱私的人民保母,卻被發現不但是創意私房的會員之一,還在駐地女廁裝設針孔偷拍,女警和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都成受害者,被害人數甚多,而北市警局直到日前事件爆發後,才緊急下令要求所有外勤單位徹查反偷拍。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同樣是發現國小老師是創意私房成員,北市教育局當即便下令,要求每2月必須定期偵測針、不定期抽檢與防護措施,反觀北市警局直到事件爆發後,才要求外勤單位進行徹查,更被痛批「長官早知情卻漠不關心」。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雇主知悉性騷擾案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且無論被害人申訴或不申訴,都應採取行動因應處理。此外,《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另規定場所主人的性騷擾防治責任,在知悉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維護。現代婦女基金會說,各分局知悉職場上發生偷拍事件時,即應採取相關措施,主動檢視所屬場所的安全,以保障員警辦公不會再暴露於私密影像外流的風險中,民眾也能安心前往洽公。再者,無論遭偷拍的員警是否提出申訴,各分局都應該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的釐清、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告知被害人可主張的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被害人意願協助提出申訴,提供或轉介相關資源,並呼籲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案發警局是否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若有違反應予以重罰;而被害人若因此受有損害者,亦可向雇主求償。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指出,創意私房案先前曾查緝到國小老師涉嫌偷拍,台北市教育局當即便通令全市國中小必須每月2次定期偵測針孔,並進行不定期抽檢等6大預防措施;近期有員警涉案,台北市警察局長才要求所屬機關即刻進行反偷拍偵測。同時認為此類偷拍案件已非單一事件,已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政府部門更不該只是「查到哪裡才偵測到哪裡」。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台北市政府早在民國91年就訂定了《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要求公共場所建築物內男女廁所、浴室、更衣室或其他類似設施每月實施反針孔偵測,但遺憾的是至今卻未落實,致使針孔偷拍氾濫難以有效防制,只能沉痛呼籲中央及地方府應全面制訂並落實執行公共場所反偷拍政策,各級機關針對所屬館場之廁所、浴室、更衣間等都應定期/不定期進行針孔偵測,強化人員巡查知能,提升員工防護意識及辨識能力,建立預防機制,以保障所屬員工及民眾的安全及隱私
台南女警自戕案! 監委調查認定「警大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台南市梁姓女警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人檢舉竊取同學帳戶財物,因此被勒令退學,事後自戕證明自己清白。對此,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大華、郭文東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警大並促請內政部督導該校儘速推動學生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監委表示,該校未踐行正當調查程序,本案未組成調查小組,係由學生總隊隊長一人進行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且訪談過程未錄音錄影;在梁女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機擅自轉帳後,該校訓育委員會即依據檢舉內容草率認定梁女竊盜,並於3日內依警大獎懲規則第13條第7款「竊取他人財物」勒令梁女退學,惟相關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該校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勒令其立即離校後即中斷輔導關係,致梁女返回原服務單位後,因身心受創於113年3月31日留下遺書舉槍自戕,3位監委遺憾痛失一位優秀的員警。調查報告指出,警大受理檢舉後訪談王生及梁女,立即於22日(周五)簽報召開訓委會,於25日(周一)即決議勒令退學,全部程序扣除例假日僅有3天,且未適時釐清檢舉人動機,難以排除梁女是否因特考警員身分、性別傾向或與王生相處模式受到歧視,遭人挾嫌陷構的可能性;經查,A生檢舉時,向隊職幹部表示王生不願追究是「類似幼兒透過哭鬧引人注意」的弱者行為,不要聽信王生是借錢的說詞;更強硬表示不久後將全校皆知,學校所為將受公評,若不將梁女退學,其將向司法機關告發等語;然A生既然不瞭解梁、王兩人交往及金錢使用關係,如何由「擅自轉帳」推論「竊取財物」,已不無疑義,且檢舉人向隊職幹部語帶威脅,似欲藉機擴大事端施壓,其檢舉動機顯難以單純的「正義感」解釋。另訓委會審議時,強調僅能從有無竊盜的客觀事實認定,不討論梁女行為動機及與梁、王二人的交往關係,本院審酌認為,從教育理念而言,學校教育之目的在健全學生人格發展,涉及學生品行的懲戒處分,非針對學生過去不當行為的懲罰或報復手段,而應瞭解學生的行為動機,重視其教育性並由適當人員輔導與協助。警大於取得梁女坦承「擅自轉帳」自白後,未調查相關事證,即依檢舉內容及檢舉人提供之轉帳截圖,認定梁女「竊取他人財物」,而未考量梁女身心狀況,協助其提出完整事證,實違反正當程序及教育輔導的基本原則,確有違失。3位監委呼籲,警大應續行追究釐明學生總隊調查取證是否踐行行政程序,以及檢舉人動機之合理性。監察委員表示,警大明知梁女有焦慮、壓力及失眠等危險因子,且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該校心理師亦曾提醒校方注意梁女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且校方已預見梁女可能因救濟落空而尋短,卻仍倉促將梁女退學,勒令其立即離校,中斷輔導關係,又未連繫原服務單位及家人、親友等支持網絡,提供因應壓力及心理支持,違反《自殺防治法》及《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監委另指出,警大110至112學年入學新生有高度情緒困擾者分別多達43人、37人、67人,輔導過程中發現有自殺企圖者2位、有自殺意念者5位,且近年來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案例漸增;警大學生除了學習、職涯發展、價值觀、人際關係等議題外,與一般大學生同樣面臨性別平等、性別認同、網路、校園霸凌等造成的心理壓力及身心健康的問題,但《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自84年警大改制以來,迄未配合《學生輔導法》、《自殺防治法》、《心理衛生法》、《心理師法》施行而修正相關規定,致該校心理衛生中心迄今仍採任務編組,及以勞務採購方式約聘臨床心理師到校服務,亦未研議委外預約諮商服務方案的可行性,故要求內政部督促警大儘速推動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烏來溫泉飯店爆職場性騷!「副董特助」得高層包庇 受害員工被逼離職
新北市烏來璞石麗緻酒店爆出特助性騷擾員工事件,員工提出申訴,指控高層事後包庇加害者,還要求被害人離職,讓當事人無法接受,氣得曝光當下監視器影像,並向勞工局申訴。對此,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如果調查屬實可開出2萬至100萬元罰單;璞石麗緻酒店則回應,已於第一時間慰問關心員工,並立即遵照相關程序進行。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新北市烏來區的「璞石麗緻溫泉會館」,該會館鄰近烏來老街和風景區,在當地經營20年,是不少人泡湯首選。這裡卻爆出內部高層涉嫌包庇員工性騷擾醜聞。根據受害人提供監視器畫面,女子獨自坐在辦公桌前,一名男子靠近先是口頭關心,接著越靠越近,假意拿衛生紙要替女子擦眼淚。女子眼看苗頭不對,覺得被性騷擾,嚇到不斷扭頭、抵抗,但是對方竟用手壓住她肩膀,直到其他同事察覺異狀前來查看,男子才離開。另有網友在Dcard上代遭受性騷的好友發聲,指出這起職場性騷事件發生在今年9月23日,加害人是入職僅3個月的副董事長特助。事件發生後,受害女員工在當日便通知酒店最高主管彭姓經理,但彭姓經理一直到9月29日才找被害人了解狀況,並表示會幫被害人提報職場性騷擾。不過爆料者指出,彭姓經理在與被害人了解狀況後,到處宣揚特助「比較熱情非故意」,「希望大家不要大驚小怪」。10月15日,被害女員工向彭姓經理詢問事件處理進度,並再次請求公司協助通報職場性騷擾。被害女員工表示,如果公司不處理事件,就請提供離職單,她會自行提告。而彭姓經理在10月16日回覆被害員工「已通報」,並在10月20日拿離職單給被害員工,要她填寫後上交。爆料者指出,該名副董特助與彭姓經理皆為公司最高主管,且在同一辦公室,因此明明館內還有其他女員工受害,包含餐飲部門實習生、職場第一年新鮮人,皆有被性騷擾的自白書,但大家礙於彭姓經理與加害者的職位,申訴無門。被害女員工在離職後,已經在10月23日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壹蘋新聞網》也報導,新北市勞工局證實,已收到飯店員工被害人在上月所填寫的申訴書,針對雇主未善盡性騷擾防治義務及未確實調查性騷擾事件,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受理後已與被害人約定訪談時間。勞工局指出,針對《性工法》第13條(性騷擾防治義務),勞工局調查後將送性別平等工作會審議,如有違反,得處罰鍰2到100萬;針對《性工法》第32條之1(雇主未處理性騷擾事件),也將偕同專業人士進行調查,若調查性騷擾事件成立,將要求行為人的雇主於一定期限內採取必要處置,其中包含對行為人做適當處理、舉辦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等,雇主若未依限處置,亦得處罰鍰2到100萬。對此,璞石麗緻酒店回應,公司對於此事件相當重視,目前都有依照規定通報政府,並立即遵照相關程序進行,被申訴人(該特助)也被調離原本負責的單位,公司將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靜待調查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無照補習班2/雲門舞團也挨罰!避開消防安檢、防狼規定 危險教室藏全台
全台最大薩克斯風音樂教室「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長期對外招生並累積超過2000名學員,如今卻遭控其未依教育法規登記立案,躲過消防安檢、空間使用規定等層層審核,將學員安全置於隱憂之中,而此類的「危險才藝教室」而藏身全台,知情人士則盼主管機關加強審查,別待意外發生再來亡羊補牢。根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補習班立案須由設立人向地方政府申請,所備資料除計畫書、課程內容、進度科目表外,還得有負責人的學經歷和身分證明文件,消防安檢更是一大難關。根據規定,設立人要提供班舍核准作為補習班使用用途之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並得標明教室面積、辦公室、安全及衛生設備。此外,地方政府須專案評估同一棟大樓建築安全、防火避難設備等,以限制補習班設立及其招收人數,每年3月底前還得依規定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更對狼師聘用有嚴格要求,一有不合格往往就得面臨罰款處罰,許多設立人叫苦連天,因而想盡辦法「鑽漏洞」。據了解,許多音樂教室會向地方政府文化部申請為「演藝團體」,而演藝團體立案簡單,只要填妥團址、負責人、表演項目與演出計畫,以書面申請即可成立,此後更猶如得到「無敵星星」,即使被檢舉無照經營也恐難以挨罰。補習班設立要通過種種消防法規與空間規定,米特卻「鑽漏洞」,以表演團體掩飾教學事實。(圖/翻攝米特薩克斯風教育學院臉書)成為演藝團體後,負責人便能稱出入學員為「團員」,進入教室並非上課,而是來「團練」,從此改遵守《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不受嚴格的補教法規拘束。而此類以表演團體包裝才藝教室的補習班可謂藏於全台,雲門舞集舞蹈教室2018年在新北市板橋區開設分館,未立案就已招收30名學員,遭新北市教育處重罰25萬元,知情人士則盼主管機關加強審查,找出隱身各縣市的「未爆彈」,還給學員們安全的學習空間。台北市教育局回應,米特是文化局核准立案之演藝團體,教育局日前接獲檢舉,指該業者疑似經營未立案補習班,並於8月20日會同文化局共同派員稽查,現場查有1名教師、5名學員進行薩克斯風吹奏練習。教育局已函請文化局督導查處。米特教室看來美輪美奐,實則未通過補習班設立的消防安檢,將學員安全置於隱憂中。(圖/翻攝米特薩克斯風教育學院臉書)文化局回應,8月29日已函請「MIT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限期提供決算書、業務執行報告、團員名冊等營運資料,但因該團體繳交資料尚需補件,已督促於10月15日前提供,將待團體營運文件收齊並審閱後,決定是否符合北市演藝團體設立目的,有無經營與設立目的無關之業務,如有違反「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則依第13條規定辦理,依規定廢止許可登記證。此外,涉及補習教育屬教育局權管,文化局也函請米特如欲經營補習教育,可向教育局辦理登記立案。而記者14日和15日致電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工作人員則稱負責人不在辦公室,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無照補習班1/料理女王、脊椎達人都曾學藝 最大薩克斯風教室竟未立案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是台灣目前最大的薩克斯風表演團體,其學員超過2000人,更曾獲得文化部支持,拿到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補助的百萬元,而該團體長期對外招生,其表演教室竟未在教育局立案,相當於是無照補習班,也未通過消防安檢與空間審核,將學員安全置於隱憂中。10月初下午,記者造訪位於羅斯福路巷弄內的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其中的一間表演教室就設置路邊,年輕的老師帶領著數位年約半百的學員吹奏,其悠揚音符連教室外都能隱約聽見。「我們現在每週大概有30個班,多半是10人以內小班,學員皆是成人。」米特的工作人員表示,授課老師多為留學歸來,60分鐘便可以教導零基礎學員學會一首世界名曲,為期2個月的課程結束後就能登上表演舞台。而零基礎班每堂90分鐘、一期8堂,學費則是8500元到一萬元,租借樂器每月3600元,如在授課時間之外還想使用教室,則得另外支付鐘點費,成人的音樂之路道阻且長,每一步都需要新台幣相助。米特除教學外,也提供薩克斯風租借和販售,每期學費加樂器租借費動輒破萬元。(圖/本刊攝影組)據了解,米特於2013年成立,由團長陳冠文號召12位留學自歐美歸國的青年演奏家組成,該團自詡背負「提升臺灣古典薩克斯風之國際能見度、推廣薩克斯風重奏的使命」,每年舉辦多場表演外,還邀請國外知名音樂家來台交流。米特也得到官方認可,疫情期間在文化部支持下,以線上音樂廳演奏獻給醫護人員,連續數年被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認證為「Taiwan Top演藝團隊」並得到補助,在2020年與2023年還分別拿到 130萬元和100萬元經費。而外界對米特的肯定不斷,米特更成為台灣最大的薩克斯風表演團體,也公然對外招生,至今已累積超過2000名學員,「脊椎保健達人」鄭雲龍、「料理女王」陸巧因、植牙學會理事長黃斌洋和「微笑主廚」微微蔡都曾在此學藝,米特並未依法在教育局立案。根據臺北市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不論是用團名、羅斯福路或英文名字等關鍵字搜尋,結果都是無相關結果,廢止註銷名冊中也無任何紀錄,自然沒有違規紀錄公告,等同不受教育局管轄。米特的商業登記更完美的避開了自己引以為傲的教育事業,其所營項目包括樂器製造、批發和零售,以及藝文服務、演藝活動、音樂展演空間等,也因而該團體僅在文化局登記演藝團體,不受補習班立案的種種法規限制。米特主打成人教學,號稱60分鐘便可以教導零基礎學員學會一首世界名曲,並提供成果發表會舞台,讓有意學習薩克斯風者趨之若鶩。(圖/翻攝米特薩克斯風教育學院臉書)而補習班立案規則繁複,包括消防安檢和使用空間都有明文規定,目的是為了保證班內學員的安全,米特此舉相當於鑽法律漏洞,倘若有意外發生,後果恐將不堪設想,知情人士則盼教育單位能對類似的音樂教室加強查緝,別待悲劇發生再來亡羊補牢。台北市教育局回應,米特是文化局核准立案之演藝團體,教育局日前接獲檢舉,指該業者疑似經營未立案補習班,並於8月20日會同文化局共同派員稽查,現場查有1名教師、5名學員進行薩克斯風吹奏練習。教育局已函請文化局督導查處。記者14日和15日致電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工作人員則稱負責人不在辦公室,至截稿前未獲回應。文化局回應,8月29日已函請「MIT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限期提供決算書、業務執行報告、團員名冊等營運資料,但因該團體繳交資料尚需補件,已督促於10月15日前提供,將待團體營運文件收齊並審閱後,決定是否符合北市演藝團體設立目的,有無經營與設立目的無關之業務,如有違反「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則依第13條規定辦理,依規定廢止許可登記證。此外,涉及補習教育屬教育局權管,文化局也函請米特如欲經營補習教育,可向教育局辦理登記立案。陸巧因則透過經紀人回應,表示當初是受朋友邀請前往體驗,並沒有實際加入成為學員,對於立案與否同樣並不清楚。
陽明山「向天蝦」大爆發!最後觀賞機會來了 謝金河曾踏水中挨批
陽明山向天池每逢下雨才會有水,而向天蝦(湖沼枝額蟲)也會孵育繁殖,10月初的大雨讓不少人去向天池欣賞奇景,最近又有向天蝦大爆發,而財經名人謝金河曾在社群發文到向天池,不過他踏進水中的照片也挨批。謝金河踏水中挨批。(圖/翻攝謝金河臉書)原PO於14日在臉書社團「發現陽明山」發文,「最後召集!向天池從九月下旬和10月初的兩場豪雨中蓄積的池水即將乾涸,今、明兩天或許就是最後而且最佳的觀賞鵠沼枝額蟲(向天蝦)的機會。還沒有登機的旅客,請把握時間不要錯過了最後的登機。」文章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漂亮」、「今天已報到」、「退燒速度這麼快,我上週五(10/11日還有7分滿水位)才上來,如今剩下一灘即將乾枯水塘」、「雖然感覺有點悲傷 不過這批出生的向天蝦們也都順利地走完生命週期,產下的後代在下一次雨水的潤澤下再見」。此外,財經名人謝金河近日也在臉書發文去向天池,而幾張踏入水中的照片也挨批,被網友說是破壞生態。對此,謝金河說,「我也是在前端,我也沒有跑到裡面去啊,就是它那個池的前段嘛,我們要看那個蝦,就說那個蝦只有下雨天才會跑出來,我已經在那個池子,已經幾百次了啊對不對,哪有什麼特別。」陽管處也提醒,6日起陸續於社群軟體上有民眾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向天池戲水、捕捉向天蝦等行為;惟向天池非本園指定可遊憩水域,且向天蝦雖然分布在印度、日本及金門,但本種僅存於台灣本島陽明山向天池。陽管處表示,擅入指定以外之地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捕捉動物之行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2款、第8款及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點,依規定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500至3000元。
中秋節施放煙火要小心 新北8處合法施放點、時段限制一次看
中秋佳節將至,有少民眾會施放煙火來增加過節氣氛,新北市政府也為提供民眾休閒娛樂及安全環境,並有效管理本市爆竹煙火施放行為,提供8處民眾可合法施放煙火的地點,並公布煙火施放時段。新北市府提供8處河堤空曠地作為「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呼籲民眾勿隨處施放煙火,可前往就近合法施放點,消防局特別提出,民眾於施放專區施放爆竹煙火時,除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施放外,應依現場標示範圍或現場管理人員指定之範圍內,朝向空曠區域施放並注意公共安全,嚴禁朝人員、設施物等施放或其他致生危險之行為。消防局陳崇岳局長提醒,按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兒童(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條所稱未滿12歲之人)施放爆竹煙火時,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陪同,倘經發現未陪同施放,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兒童禁止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種類有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請家長應多注意,以維護兒童施放爆竹煙火的安全,勿因一時疏忽發生遺憾。並呼籲過節未必需要施放爆竹煙火,家人利用中秋假期增進情感,應減少爆竹煙火使用,如仍欲施放,請依相關規定施放,避免意外發生。
新北查獲10件中秋禮盒疑似過度包裝情形 呼籲民眾選購禮盒把握「一多三少」原則
中秋佳節將至,應景禮盒紛紛上市,為落實源頭減量,新北市環保局於中秋假期前針對常見的禮盒品牌進行過度包裝稽查,隨機抽查各店面及各大賣場共200件禮盒,抽查結果發現10件禮盒疑似有過度包裝情形,環保局將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規定告發,最重可罰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環保局表示,依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3條、第14條及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規,管制糕餅禮盒、加工食品、化妝品、酒類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等5大類產品禮盒,其包裝體積比值均應小於1;化妝品、加工食品及酒類禮盒之包裝層數依規定應在2層以下,糕餅類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類禮盒應在3層以下,違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環保局指出,本次抽查的200件禮盒中,包含60件糕餅、51件加工食品、81件酒類及8件化妝品,查獲10件商品疑似有過度包裝情形,違規情節均為包裝體積比值量測結果大於1。其中以加工食品類別違規占比最高,計有8件,分別是鼎泰豐鳳梨酥、NAKERY鳳梨酥-香草、老協珍熬雞精7入、老協珍熬雞精暖薑14入、星巴克特選系列-家享隨行咖啡禮盒、白蘭氏雙認證雞精禮盒、天地合補Advanced金盞花葉素濃縮飲、得意的一天極選酪梨油禮盒;其次為酒類2件,分別為人頭馬vsop特優香檳干邑及星崎珍藏波本愛爾蘭威士忌。環保局說明,除老協珍熬雞精7入、老協珍熬雞精暖薑14入等2件禮盒之公司所在地位於新北市,將由本局依法開罰外,其餘8件禮盒將函轉公司設籍所在地主管機關進行查處。環保局呼籲業者,在禮盒產品推出前,務必審慎檢視產品包裝,並定期自主抽驗,以免觸法。另外也呼籲民眾,選購禮盒時應掌握「一多三少」原則─即「產品份量多、包裝材料少、包裝種類少、包裝印刷少」,且不論在實體店面或網路選購,盡可能選擇循環包裝、原箱出貨之禮盒,共同響應源頭減量,保護環境。
台中夜遊亂象曝光!7人炸街車擺酷遮車牌 慘吞4800元罰單
台中市一群年輕人為了炫耀夜遊,結果遭到警方重罰,江姓男子在社群媒體上發起夜遊號召,7人響應,穿梭於市區街頭,卻因為用黑色口罩遮擋車牌,導致擾民事件,最終全數被警方查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4800元。事情發生在凌晨時分,江姓男子在Instagram上發布了「有台中人想夜遊嗎?」的限時動態,廣邀朋友參加,陳姓、黃姓等人見狀,立即於約定時間集合,為了提升夜遊的話題性,決定用口罩遮擋車牌,增加神秘感和趣味性。這些騎乘炸街車的年輕人於午夜12點集合在永春南路82巷,接著將口罩套上車牌後,開始夜間巡遊,車隊沿永春路行駛,並轉入環中路,最終行駛至北屯方向,這一連串的行為引起路人的注意,並被拍攝下來上傳到網路,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第四分局黎明所獲報後,迅速調閱周邊的監視器鏡頭,確定違規時間和路段,並根據影像分析追查機車的行駛路線,警方發現,這些騎士的行為不僅僅是違反交通規則,還對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警方指出,江姓男子和他的6名朋友因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因遮擋車牌而被處以最高4800元罰款,除此之外,炸街車輛改裝排氣管,也違反同法第16條,警方已經函請監理所和環保局對這些車輛進行檢驗,並進一步處罰。第四分局長陳祥麟表示,未來將加強夜間巡邏和攔查,防範違規改裝車輛和類似的違法車聚活動,呼籲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避免參與此類非法活動,否則將面臨重罰;此事件再次警醒,夜間的快樂不應以違法為代價,守法才能真正享受安全的駕駛樂趣。
台中7車「黑色口罩擋車牌」!12名男女自認行為很有趣 警方追查要罰了
近日有民眾發現,7輛機車出沒在台中南屯區時,車牌都以黑色口罩遮擋,出沒在市區街頭,其中更有人未戴安全帽。警方獲報後追查,這群民眾來自彰化總計12人,相約來台中夜遊,有的雙載、有的獨自騎乘,警方已經掌握12人動向。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PO出一段影片,透露自己來台中出差搭乘計程車,司機跟她說:「妹妹你看這些人的車牌」,只見台中這7輛機車全用口罩遮住車牌,排氣管還發出噪音擾民,原PO遇到這樣情景感到很害怕,直呼「很怕拍照會被揍。」影片曝光後,吸引上萬名網友關注,警方也從影像分析,發現民眾拍攝地點是在南屯區環中路與向上路口。經警方追查後初步了解,這7輛機車共有12名年輕人結伴而行,都是由南屯區永春南路82巷內以口罩遮掩車牌後駛出,沿永春路往市區方向行駛前往北屯區。雖然12人互不相識,但在IG上相約至台中夜遊,對於以口罩遮掩車牌的行為,他們認為此舉「很有趣、很屌」。目前警方已掌握12人動向,將進一步偵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車主不得使用物品任意將車牌遮蔽、掩蓋,以規避違規行為等,最高可處新台幣4800元以下罰鍰予以開罰。同時警方也將針對他們未戴安全帽的違規行為進一步開罰。
墾丁沙灘車壓「黃土拉鍊」惹爭議!業者判無罪 墾管處重申嚴格取締
墾丁國家公園內的美麗草地,曾因沙灘車的非法騎行而留下醒目的「黃土拉鍊」痕跡,造成景觀區地貌的嚴重損害,儘管涉案的林姓鎮民等4名業者因證據不足被法院判決無罪,但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墾管處)並未放鬆警戒,針對違法進行沙灘車活動的遊客,每次每人罰款3000元,並加強與警方合作,確保這一非法活動不再重演。事件回溯至2020年,當時墾丁水蛙崛社區的一片綠意盎然的草地被沙灘車劃出一道道「黃土拉鍊」,地貌受損情況嚴重,墾管處屢次勸阻未果,最終將林姓理事長等4人依違反《國家公園法》提起訴訟,法院日前判定,由於檢察官提供的證據未達到「無合理懷疑」的標準,對4名被告做出無罪判決。儘管刑事部分獲得無罪判決,但法院認定,沙灘車業者的行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和第8款,這些條款明確禁止車輛駛入未經規定的地區以及其他受禁行為;因此,墾管處依據《國家公園法》第26條,對這些行為進行行政罰處理。墾管處進一步指出,國家公園區內明文禁止包括沙灘車、滑沙、陸上風帆等遊憩活動,截至目前,墾管處已經對違法從事沙灘車活動的遊客開出368件罰單,每次每人罰款3000元,墾管處呼籲遊客,不要在國家公園內進行違法活動,以免受到法律制裁和危害自身安全。墾管處已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加強合作,展開更加嚴密的取締行動,確保墾丁國家公園的自然景觀不再受損,也讓遊客們能在安全和守法的前提下享受墾丁的自然之美。
桓鼎-KY董座鬧雙包 中國業務連年虧損「總經理幹掉董事長」
桓鼎-KY(5543)23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董事會解任原董事長張建智,由董事總經理莊宏偉兼任新董座。遭解任的張建智昨日發3點聲明,強調董事會決議無效;今莊宏偉也透過公關公司發新聞稿直指張建智主掌期間連年虧損、經營效益不彰等等,董座鬧雙包戲碼持續進行中。張建智25日發出3點聲明包括:一,8月22日公司董事會散會,無須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二,董事長之解任及選任以臨時動議為之,無效。三,綜上所述,桓鼎董事長仍為張建智,而非莊宏偉。今日莊宏偉透過新聞稿回擊,8月2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由張建智擔任會議主席,關於解任原董事長及改選新任董事長皆事先已列入董事會開會通知之討論與表決議案,並非臨時動議,然原任主席張建智竟以獨立董事未全體出席,無法表決解任董事長為由,未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逕行宣布散會,然此舉業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內容強調,在張建智自行宣布散會並自行一人離場後,現場出席董事則依照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3條第4項準用同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在場董事則依法互推陳帝生董事擔任會議主席,並經在職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以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依照章程、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以及公司法規定合法選任莊宏偉為新任董事長。新聞稿也指出,新董座莊宏偉先生於2020年加入桓鼎集團,不僅著手調整金屬建材海外銷售業務策略,更係領軍啟動綠色能源新業務佈局,包括2020年下半年100%併購台灣甲級營造廠—聯鋌營造、2021年下半年轉投資電池模組廠-佐茂,2022年成立100%持股的桓鼎能源子公司,瞄準全球能源轉型、搶灘綠色能源戰略目標,近兩年更係攜手日本經銷商Roctona Co.,Ltd.、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供應商馳諾瓦科技簽訂戰略合作備忘錄(MOU),目前已擁有2個日本商用儲能示範案場及1個台灣光儲充EV充電站示範案場等實績,今年下半年起同步與馳諾瓦規劃建置海外示範點,擴大綠色能源業務海外市場銷售佈局。莊宏偉表示,今年起金屬建材外銷自有業務接單、出貨比例已優於與德國OWA集團代工合作表現,挹注2024年上半年金屬建材海外出貨櫃數年增7成以上,不僅如此,綠色能源業務營收佔比仍保持超過5成水準,除今年上半年受惠智慧穿戴裝置、交通工具相關領域的電池模組急單需求,加上儲能牆系統產品小量出貨等貢獻,帶動上半年綠色能源業務銷售成長,且進一步觀察2021年以來至今年第一季綠色能源業務合計貢獻獲利2,542萬元,有效創造集團良好營運現金流及主要營運成長業務。對於換董理由,文中也點出,原希冀憑藉張建智豐富財務相關經驗,客觀數據化精進集團經營能力與發揮執行策略成果,以張建智主掌中國金屬建材業務佔集團營收比重約3成,近年中國業務營運管理經營效益不彰,造成2022年虧損5,406萬元、2023年虧損8,813萬元,對於中國金屬建材業務無法獲得即時充分透明,且過去3年每年皆被主管機關發內控缺失函,全然視控股公司與大陸事業體遵循內控制度與公司治理如無物。展望桓鼎集團下一步,莊宏偉表示將調整精進金屬建材整體業務體質,全力衝刺綠色能源業務動能,提供客戶新世代儲能用能解決方案定位,有機會於今年底前陸續取得歐洲IEC、日本JIS安規認證申請,助力帶動儲能牆銷售逐步放量,同步爭取與電動車充電站營運商、充電樁設備商、外銷區域經銷商、表後儲能/光儲方案商等洽談業務合作機會,以開創集團未來營運新格局。
統一併購雅虎奇摩 公平會准了:結合後市佔率不高
統一集團今年2 月針對Yahoo台灣電子商務業務進行投資,金額2500萬美元(約新台幣7.8億元),公平會17日會議決議,有關統一企業擬與香港商雅虎的結合案,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結合兼具水平結合與垂直結合態樣,依公平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對此,Yahoo回應「雙方期待藉此合資強化合作綜效,提升台灣電商的整體發展,為在地消費者開創全新的網購場景與體驗。」公平會之所以會開綠燈,是認為統一企業公司透過其子公司將所認購雅虎資訊公司的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結合後統一企業公司將間接持有雅虎資訊公司80%股份,並取得該公司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單獨控制權,因達到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的適用情形,因此依法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公平會並指出,統一企業從事食品製造,並供貨予各大網路購物業者,且統一集團旗下博客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客來公司)與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數網公司,經營「鮮拾」網站)亦經營網路購物業務,故本結合兼具水平結合與垂直結合態樣。上游市場為「乳品市場」、「速食麵市場」及「非酒精飲料市場」,下游市場為「網路購物市場」。公平會認為,統一企業氣下的博客來公司與統一數網公司的網路購物業務,結合後雅虎資訊公司後,合計市占率不高,經就單方效果、共同效果、參進程度、抗衡力量等考量因素評估後,未見明顯的水平限制競爭效果;另統一企業公司僅非酒精飲料與速食麵有在雅虎資訊公司的購物網站販售,而非酒精飲料與速食麵的替代產品眾多、雅虎資訊公司之網路購物市占率有限,參與結合事業尚難藉本結合封鎖市場。由於現階段之實體通路與網路購物並未全面性雙向替代,公平會認為,兩者仍屬不同產品市場,且目前各實體通路集團發展其會員經濟、支付系統,消費者可成為各通路集團之會員,使用各種支付工具、累積消費點數紅利,各實體通路集團彼此間具有競爭壓力,再者因雅虎資訊之網購業務已逐年明顯衰退,透過本結合所帶來之買方力量應屬有限,故本結合之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Yahoo稍晚也發表聲明,表示以後統一集團和Yahoo將分別持有Yahoo台灣電子商務業務80%與20%股份,整體交易包含後續營運投資的總金額為1億美元,由統一集團並取得合資公司營運主導權。Yahoo台灣執行長暨Yahoo亞洲區總經理黃吉樂指出:「我們很高興與統一集團在既有的投資關係下進一步達成合資意向,藉由我們豐沛的人才、有價值的數據洞察及數位營運經驗,與統一集團在生活品牌上的全方位消費體驗,擴大在市場的影響力。」
離職偷走前東家檔案!專案經理外洩20億營業機密 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
60歲鄒姓男子為某公司材料事業處生技部專案經理,離職前將有關公司產品之配方、製程、設計及設備研發等營業機密檔案共5861個,複製存儲於個人隨身碟、行動硬碟帶離公司,使價值19.44億之最新產品營業秘密外洩,造成該公司鉅額損失,桃園地檢署對提起鄒男違反「營業秘密法」之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書郁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鄒男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被告鄒男在磷酸鋰錳鐵(LMFP)正極材料製造商,擔任材料事業處生技部專案經理,並參與公司內部研發專案。未料,鄒男於2023年12月8日至26日離職前,利用接觸公司生產技術、配方及設備研發機密資訊之機會,擅自將有關公司產品之配方、製程、設計及設備研發之營業秘密資料檔案共5861個,重製於個人隨身碟、行動硬碟並帶離公司,使價值新台幣19.44億之最新產品營業秘密外洩,造成該公司鉅額損失。經檢察官指揮調查官於2024年4月29日,在被告住處執行搜索,查獲相關隨身碟、行動硬碟等物,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並於近日偵查終結,認定被告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3款逾越授權重製,及刑法第359條無正當理由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考量被告所造成之損害,及為維護高科技產業健全發展、確保國家產業競爭力,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韓國瑜下令查黃捷開鎖案 遭綠委酸:她是韓心裡最深處的陰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續排審《選罷法》相關修正草案,藍綠再度爆發激烈衝突。民進黨立委黃捷凌晨找鎖匠開門,立法院長韓國瑜也喊要查此案。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酸說,看來,黃捷果然是韓院長心裡最深處的陰影。林俊憲今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立法院長韓國瑜稱,提早去委員會開門上班「此事非常嚴重!要查」,這讓他想起上週三,藍白要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居然前一天才臨時通知司法跟交通兩委員會要聯席。他說,但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林俊憲說,正常人的法律解讀,這條意思是主席可以決定開聯席會,但程序上還是要提報院會,所以民進黨團當場抗議,認為此會議未報院會,違法無效。他表示,「粗糙法學派」三巨頭之一的大立委吳宗憲有非常獨到的見解。他說,「得」就是「都可以」,所以他認為,主席報不報院會都能自己決定開聯席會,當場他還說了一句話,印象非常深刻,「法無禁止就是可以!」林俊憲說,「對啊!議事規則哪一條規定不能提早去開門上班?法無禁止就可以嘛!」類似的案例,這屆國會以來已經發生太多,韓國瑜卻毫無反應。結果黃捷只是提早開門,韓國瑜就突然醒了?「法無禁止就是可以」,這句話送給韓國瑜,共勉之!
不滿國民黨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 綠委全離席抗議批會議無效
國會改革法案上周生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3日開出第一槍,在交通、司法及法制聯席會議上,提案成立「鏡電視案」調查專案小組,會議一開始民進黨籍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便表示,沒有收到院會的交付,要求交通委員會召委陳雪生說明。而民進黨立委們高舉「違法會議 會議無效」、「藍白擴權 聯席會議應院會交付」手牌,全體離席。鍾佳濱指出,按立法院各委員組織法第13條,「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司法法制委員會有接到通知要跟交通委員會聯席,但院會並無交付,這會議不合法。對此陳雪生說,「你要尊重主席,主席沒叫你上來,你司委會召委,我很尊重」。目前僅有法案或預算案需要經院會交付委員會,召委才可以召開委員會聯席審查,這次的調查小組沒有要審查法案,因此不適用。隨後民進黨立委林俊憲、陳素月、何欣純、許智傑等人不斷質疑該次會議正當性,並高舉「藍白擴權 聯席會議應院會交付」、「違法會議 會議無效」、「藍白擴權」等手牌,最後退席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