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
」尹錫悅將出庭親自說明 強調戒嚴不涉內亂罪
韓國總統尹錫悅3日晚因宣布戒嚴,遭到彈劾並面臨多方調查。尹錫悅的律師團隊17日表示,尹錫悅將於憲法法院審理彈劾案時親自出庭說明,並強調相關行為不構成內亂罪。尹錫悅的律師石東炫17日表示,目前未確定彈劾案的公開辯論會日程,但尹錫悅將出庭陳述意見。他指出,戒嚴事件並非為搶奪政權而引發暴動,因此不滿足內亂罪構成要件,反批在野黨更應承擔局勢混亂的責任。石東炫補充,內亂罪調查與彈劾案審理屬於不同性質的法律程序,會分別組成不同律師團應對。他強調,就法律概念而言,內亂罪的指控毫無根據。目前尹錫悅受到韓國檢方、國防部及反貪汙調查人員組成的合作偵查本部調查,若內亂罪名正式成立,尹錫悅和部分涉案人士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尹錫悅現已遭限制出境。韓聯社報導,檢方要求尹錫悅21日前到案接受訊問,否則可能向法院申請拘票逮捕。尹錫悅方面尚未明確回應是否配合出席。依現行規定,尹錫悅須在接獲通知書後7日內向憲法法院提交彈劾案答辯狀。若通知書為16日送達,尹錫悅需在23日前提交。憲法法院將對照國會決議書和尹錫悅答辯狀,推進審理程序。此外,韓國警方17日上午再度嘗試查抄總統府內的總統警衛處,以調取戒嚴當天尹錫悅與相關官員的通話紀錄,但遭警衛處以「公務和軍事要地不可擅自入內」為由阻止。雙方對峙近8小時後,警方於傍晚撤離,警衛處表示將於18日告知是否配合扣押搜查。警方表示,警衛處伺服器內存有機密通聯紀錄,其中包括尹錫悅與警察廳長趙志浩的多次通話,被視為案件調查的重要線索。11日,合作偵查本部亦因相同理由未能成功查抄總統室及聯合參謀本部,當時同樣僵持數小時。前韓國國防部長金龍顯17日透過律師表示,執行戒嚴任務的3名司令是被檢警非法逮捕。尹錫悅戒嚴是希望消除國民對國會選舉舞弊的疑竇,並剷除暗中活動的反國家勢力,把正常的國家意志留給未來一代。
老公稱「同事懷孕被家暴」借住 人妻發現真相怒提告:孩子都是他的
基隆市一名越籍人妻黎女與丈夫丘男結婚多年,兩人婚後育有三名子女。然而丘男卻聲稱同事林女遭家暴,將其帶回家中。事後黎女才發現林女所生的兩個小孩皆是丘男的孩子,黎女在發現真相後,訴請精神賠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丘男與林女須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黎女與丈夫結婚多年,對丘男深信不疑。沒想到丘男在經營裝修工程期間,因工作與設計師林女產生曖昧。黎女在回越南探親期間時,丘男更讓林女到自家小吃店幫忙,負責櫃檯與會計事務,成為兩人私通的掩護。事後丘男以林女遭家暴、懷孕六七個月無處可去為由,請求讓她暫住家中。黎女出於同情,安排林女入住空房。直到林女的孩子滿月後搬離,黎女察覺丈夫行為異常,翻看手機後發現兩人不倫戀的證據。隨後她也發現兩人大量親密照片,清楚記錄兩人外出親密舉動,甚至與林女母子在丘男父母家同住的畫面。更令黎女震驚的是,原來林女搬離後是帶著孩子入住丘男父母家中。她也親自與林女父母對質,對方坦承兩人已交往三年,並育有兩名孩子,且皆為丘男親生。黎女控訴,不僅丈夫長期欺騙,她的婆家也知情不報,甚至默許此事,讓她痛苦不堪。為捍衛自身權益,黎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丘男與林女連帶賠償精神損害8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開庭期間,林女對不倫事實供認不諱,但認為80萬元賠償過高,主張應以15萬元為合理金額;而丘男則未出庭,也未提交答辯狀。法院認為,丘男與林女的不倫行為對黎女的婚姻與精神造成重大傷害,侵害其配偶權,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及行為惡劣程度,最終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男提告小三還錢!妻收「法院答辯狀」才知尪出軌8年 怒求償100萬
屏東縣一名梁姓男子與郭姓女友因債務糾紛鬧上法院,其妻接到法院寄來的訴訟資料,才發現丈夫外遇多年,且男方不僅提供小三金錢援助,還送她家具、機車等財物,過年甚至會包紅包給郭女的2名女兒,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郭女侵權行為屬實,應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梁妻主張,她與丈夫結縭30餘載,育有2女1男皆已成年。詎料原告今2月29日收到法院寄來的民事答辯狀,發現男方提告郭女返還借款,內容提及2人「至少長達7年之男女朋友關係期間」等情,經與丈夫當面懇談,確認2人自101年間開始交往,交往期間長達8年多,迄至109年8月開始分手斷聯。原告表示,丈夫事後坦承,自己退役後每月下屏東至少2次,每次為其2至3天與郭女同居,除不斷給予被告金錢援助外,另亦贈與家具、機車等財物,春節亦會包紅包與被告之2名女兒。此外,被告曾傳送多部私密影片及照片予梁男,足證2人當時關係親密以臻發生性行為程度,郭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100萬元。郭女辯稱,自己確實有和原告丈夫交往,但已經分手4年多,「我認為是她丈夫主動找我的,我沒有主動勾引他,他那時常常跟我說他心情不好,很痛苦想自殺,讓我同情他,我只是安慰他。原告請求的金額過高,原告當時知道我跟她丈夫在打官司,時間已經過很久了,原告請求權應已罹逾時效而消滅」等語。屏東地院審酌,被告既坦承與原告配偶曾交往已分手,足認被告確實與原告配偶有別於一般普通異性朋友間之交情,被告已侵害原告之配偶權即原告所享有普通朋友以外情感交往之獨占權益,達破壞婚姻制度下共同生活之信賴基礎程度,情節難謂不重大,考量雙方財力、工作等一切情狀,判處郭女應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台灣蝶王」王冠閎爆未完成禁藥檢測 體育署聘請律師捍衛權益
巴黎奧運開幕倒數50天,已經取得參賽資格的我國奧運游泳選手王冠閎,卻因未完成所謂「運動禁藥賽外檢測」,可能會受到禁賽處罰,王冠閎6日透過中華泳協發表聲明,說明錯過藥檢的緣由。體育署獲知訊息後,要聘請律師捍衛選手權益。王冠閎今年5月31日收到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CTADA)通知,他5月27日在西班牙參加地中海巡迴賽(MARE NOSTRUM SWIM TOUR)時,因國際檢測機構(ITA)檢測人員(DCO)未能與他在指定飯店、指定時段內進行藥檢工作,因而錯失藥檢(UnsuccessfulAttempt, UA)。王冠閎事後表示,近日結束地中海巡迴賽法國站後,轉往西班牙參加下一站,也完整填寫住宿地點的行蹤報告,不過藥檢人員抵達飯店後,飯店櫃檯未輕易放行,也未致電到房間找人,造成藥檢人員誤會選手失聯。王冠閎強調,參賽期間自己在行蹤填報的指定時間內,確實待在指定的旅館房間等待藥檢,恐怕是旅館人員和藥檢人員對於代表隊名稱上的溝通誤解,造成沒能及時聯繫到。經了解,疑似因辦理藥檢工作之DCO與飯店櫃檯人員間的溝通問題,以致未能於西班牙旅館裡找到王冠閎,導致王冠閎無法順利進行此次檢測。若此次錯失藥檢成立,將導致後續禁賽懲處。體育署署長鄭世忠得知消息後,隨即邀請王冠閎選手、黃智勇教練和黃金計畫主持人陳美燕教授等人至體育署當面瞭解情況,王冠閎表示,他能提供自己確實在個人行蹤所登錄的地點等待DCO到來的明確證據,希望捍衛自身清白。體育署已同時徵詢運動禁藥法規專家,針對王冠閎本次事件提供諮詢意見,鄭世忠並指示,不得輕忽答辯內容,體育署會全力協助王冠閎聘請律師撰寫答辯狀,將於近期交由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CTADA)轉送國際檢測機構(ITA),以確保選手相關權益。
康凱涉爆打員工 他認了悍嗆:要揪出他幕後的人
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在112年9月15日下午,在中華演藝總工會進行業務交接,離開時帶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被員工阻止時居然攻擊對方造成該員工受傷,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康凱起訴傷害、恐嚇等公訴罪,對此,康凱回應了。據康凱回應,當時他是常務理事,跟接任理事長曹宇婷講好9月15日交接,因為證書有他名字就打算帶走,這名L姓員工年紀很輕,才30多歲,他都78歲了,指自己也打不過他,竟說他掐對方脖子,「他是我員工,我要打他幹嘛?」隨後又說確實有扭和勒對方脖子,但是警告,不是恐嚇,他不理解為何要阻攔「我只是挪開,那是防備」。康凱還表示,對方本來還要他賠償10萬,「但我又沒做錯事,我已經請律師寫答辯狀,要打官司打到底,把後面指使他的人拉出來」,至於被控恐嚇對方?「當然是說氣話,意思是可以弄掉他的工作,我是警告他不是要恐嚇他」。他並強調,只是要拿走寫有自己名字的東西,結果對方阻擋他不讓他進電梯,他僅出手挪開對方,其他動作都沒有,並質疑他當下為何不去驗傷,「我沒打他的地方,怎麼會受傷?如果我打他他不反抗嗎?為什麼我沒受傷?」據起訴書內容指出,康凱對L姓員工揮拳,打到撞牆不說,事後兩人以Line通話時,康凱還對這名員工恫嚇,「你還要幹下去的,我找人弄你很簡單,我找人去弄你非常簡單」,造成L姓員工心生恐懼,報警後由中山分局偵辦,而康凱對於員工的暴行,也都有大樓監視器所錄下,證據完整,因此依傷害與恐嚇罪嫌起訴康凱。
康凱涉爆打員工喊「我找人去弄你」! 依傷害、恐嚇罪嫌起訴
資深藝人、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78歲的康凱(陳桓浩)涉嫌爆打員工。112年9月15日康凱離開公會時帶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進行業務交接,但被員工阻止,康凱當下出手掐對方脖子,再一陣爆打,導致員工受有頭部鈍傷,身體也有多處挫傷,事後還對員工恫稱「我找人去弄你我非常簡單」等。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將康凱依傷害與恐嚇罪嫌起訴。據ETtoday星光雲報導,事後康凱在10月16日下午5時,再以通訊軟體LINE對員工恫稱「你還要幹下去的,我找你很簡單,你懂嗎,我找人去弄你我非常簡單。」使員工心生畏懼。對此,康凱則澄清,自己並沒有毆打對方,「我算是他老闆,怎麼會打他,我只有掐他脖子,我有毛病嗎?他阻擋我進電梯,不讓我走,他在辦公室不攔我,我拿走自己的東西錯在哪裡。」此外他也說,自己當時是說氣話,「意思是可以弄掉他的工作,不是要恐嚇他,這件事我已經請律師寫答辯狀,事實不僅僅是這樣嘛?他年輕人我打他他不會打我?講不通嘛,所以我覺得他是受人指使,要跟他告到底,後面的人才會出來。」事實上,康凱過去爭議不斷,他在2015年與小他27歲曹雨婷舉行婚宴,去年7月卻傳出情變,9月時2人出席演藝工會中秋聯歡晚會,雙方各說各話,康凱更控訴遭曹雨婷家暴,甚至拿走他4、500萬存款,曹雨婷被問及此事時則極力反駁,曹雨婷表示問心無愧「我也可以說我給你4、500百萬,所以我不想回答不是事實的事,也不反駁別人怎麼說。」
5億高中生案再開庭 2證婚路人遭傳喚…律師圍繞「結婚真意」攻防
台中去年5月發生「5億高中生」命案,18歲賴姓男高生繼承父親5億遺產,卻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2小時後墜樓身亡。台中法院今(20日)傳喚2關鍵證人,以釐清賴生和夏男的假結婚疑雲。賴生墜樓身亡後,其母召開記者會質疑愛子遭謀殺非輕生,且此案涉及龐大遺產,曝光後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台中地檢署去年6月偵查終結,認定夏男及賴生無結婚真意為假結婚、臨時找2名結婚證人,依偽造文書起訴夏男;殺人罪部分不起訴夏姓父子,遭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目前仍在調查中。台中法院今就此案開庭,夏男及賴母均未到場,由律師針對結婚真意展開攻防,而本次重點為賴母主張2證人為夏男臨時在咖啡廳、超商及戶政事務所尋找,證婚人無法知悉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主張婚姻無效。夏男律師則主張證人有效,與針對雙方親密共同生活部分提出佐證,不過律師今天才提出答辯狀,資料有待整理確認而未有定論。法院預計5月再開庭釐清夏男和賴生的結婚意願。另本次為第3次開庭,夏男直到上次1月15日開庭仍否認假結婚。賴母除質疑夏男臨時找結婚證人,也指在此之前曾要求夏父將權狀還給兒子,但對方拒絕,之後兒子就發生墜樓事件,懷疑夏姓父子知道兒子握有大筆房產,又被要求歸還權狀而起殺機。
陌生阿姨狂摳他回家!愛女跪提1要求 半年後結局令人淚崩
家中若有失智長輩無法走出喪子之痛其實非常棘手,有時要連哄帶騙才能安撫長輩,日前就有律師接到陌生年長女性來電狂摳叫他回家,結果經對方女兒解釋才知道,那位阿姨在去年剛失去兒子,又被診斷出罹患癌症末期和失智症,因此愛女希望這位律師能夠假扮成阿姨的兒子陪她說話聊天,助她毫無遺憾的離開人世,結局相當令人鼻酸。有律師近日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文指出,他在去年年底加班寫一件詐欺答辯狀的時候,手機突然響起,另一端傳來的是女性聲音,而且口氣很是急切,「阿俊,我是媽媽啊,你怎麼那麼久都沒回家?」原PO本來以為是詐騙電話亂認親,「阿姨,我不是阿俊啦,您打錯電話囉」,但對方卻一直堅持自己沒打錯號碼,掛掉以後數分鐘後又打來狂喊:「阿俊,你為什麼不認我這媽媽?你明明就阿俊聲音。」就這樣原PO連續接到這位阿姨的3通來電,而且都是要找阿俊,甚至還質疑他為什麼不認媽媽?這時電話那頭突然冒出另一個女性的聲音說:「媽,我來跟他說。」原來,對方是那位阿姨的女兒。由於阿姨年事已高,由兒女照顧,但不幸的是,兒子幾年前在上班途中因車禍過世,阿姨一直沒走出喪子之痛,所以常常會跟女兒說她兒子怎麼都不回來看她,送醫後才得知原來已罹患失智症和肺癌末期。在跟原PO慎重道歉後,阿姨女兒突然表示「我有件事,可不可以麻煩先生你?就是因為醫生說我媽媽只剩半年壽命,如果她又打給你,你能不能裝一下是我哥哥,讓她最後的人生沒有遺憾」,對方補充,原PO只需要告訴她媽工作比較忙,很快就會回家看她,請她好好保重身體,並聽醫生和女兒的話,「我會讓她偶爾才打電話的。」這位律師想起朋友照顧失智長輩的辛勞,於是便毅然決然答應了對方。「後來,平均一個月都會有5至6次接到這位阿姨的電話,我在電話中關心她的身體,也要她好好照顧好自己,她聽完總是笑著說:『好、好,你也要照顧好自己』。漸漸的,阿姨的來電越來越少,到了今年七月,我再也沒接過她的電話了。」原PO續稱,自己一直到昨天下班,才在手機收到那位阿姨女兒的簡訊,「我母親已於上星期過世了,感謝你這段期間的幫忙,讓她沒有遺憾地離開人世。」看完簡訊,原PO也步出事務所門口仰天長嘆,「希望這位阿姨在天國與兒子團聚後能過得幸褔。」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這故事我至少看過5個以上的人po」、「有夠老的文章了」、「律師果然是個編故事的職業」,但也有不少網友表示「這篇文有洋蔥,感謝好心人」、「不管真或假,這是正能量的傳遞」、「有看過這篇,不管是真實還是創作的,至少是一種善念的傳遞。」
叔叔和妻亂倫玩床上運動:一定讓女人高潮才休息 人夫求償百萬結局曝
一名人夫發現,妻子跟他叔叔有親密對話,2人互相示愛,約到汽旅開房間,叔叔還傳訊息說,「我一定會讓我的女人達到高潮才會休息。」妻子說,「是真的欸。」人夫向2人提告求償百萬,一、二審法官判賠20萬元。判決書指出,人夫阿禹(化名)表示,叔叔是繼父的兄弟,和妻子小潔(化名)在2020年起在餐飲店工作當同事,隔年7月有員工跟他說,2人有密切往來。不久他就發現妻子跟叔叔有親密對話。妻子表示,阿禹想太多了。叔叔則跟阿禹道歉,並強調不會再去找小潔。之後,阿禹看了2人的聊天紀錄,發現他們互稱老公老婆互道早晚安,還曾在叔叔家摟抱,叔叔傳訊息說,「絕對不會自己舒服就好了,我一定會讓我的女人達到高潮才會休息。」小潔回,「是真的欸。」阿禹確定2人發生性行為,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叔叔跟小潔沒出庭,只在答辯狀說,2人只是一般同事及朋友關係,否認有互傳親密訊息、發生性行為等,而阿禹要求的賠償金太高。一審法官判2人要賠20萬,叔叔上訴稱,道歉影片僅能證明,他向阿禹承諾不再與小潔聯絡,但無法證明他們是為婚外男女交往,甚至是合意性交。高等法院表示,雖然叔叔跟人夫無血緣關係,但還是有親緣關係,明知小潔是他配偶,育有一子,還逾越人倫禮節之分際,破壞家庭圓滿幸福,判他須賠償人夫20萬元。
55歲拾荒男撿278元廢鐵 遭警察逮捕法辦…悲觀結束生命
新北市一名55歲資源回收男子,去年10月在泰山一處重劃區空地撿拾鋼筋,結果遭巡邏員警逮捕依竊盜罪法辦,雖然最後不起訴處分,但男子認為自己沒有偷竊的意思,精神大受影響,在還沒收到處分書前,就悲觀結束自己的生命。其女兒怒控「司法殺人」,要該負責的人出來面對。全案起因2021年10月5日上午10點,男子開著發財車,路過一處重劃區,已發包進行拆除工程,他看到空地上堆滿建築廢棄物,想說找尋有回收價值的物品,便撿了12公斤鋼筋,結果遭到巡邏員警盤查,以竊盜現行犯將他逮捕。原本男子委請律師出具答辯狀,強調案發空地沒有任何藩籬管制,也沒有標示警語告知是私人土地或禁止進入,而且他撿拾的鐵條價值僅278元,主觀上就只是在廢墟中撿拾垃圾,想要拿到資源回收場交易,並無竊盜犯意。不料,去年11月18日地檢署開庭時,律師被檢察官說服,建議以認罪方式換取輕罪,男子只好同意認罪,最後檢察官依職權將他不起訴,並在12月22日將處分書寄到男子家中,然而,男子已在15天前輕生離世。男子撿拾的鋼筋價值僅278元。(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男子女兒向《蘋果新聞網》投訴,透露爸爸年輕時在工廠當技工,工廠關門後開始打零工、撿回收補貼家用,但家中還有一些資產,並沒有窮到要偷東西。她提到,爸爸為人老實內斂,沒有任何犯罪前科,因為學歷不高,對法律文書或公家機關都很害怕和排斥,開庭後就一直很焦慮,擔心警察會突然把他抓進監獄關起來。男子女兒表示,爸爸無法理解明明沒有偷竊的犯意,卻變成「坦承不諱」?精神狀況明顯大受影響,每天待在家中不敢出門,還傷害自己,去年12月7日在家中輕生,讓她怒控這根本是「司法殺人」。針對投訴,新北地檢署回應,對男子輕生感到遺憾,但檢察官完全依據事證偵查,全案證據非常完整,最後還考量他態度良好、沒有前科、情節輕微,特別給予職權不起訴,依法偵查並無違誤。
遠東航空為復航做準備 張綱維曝已召回主要幹部
積極為復飛做準備,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說,交通部民航局非法禁飛遠航航班,導致公司無以為繼,隨著高等行政法院即將宣判,遠航本月初已召回部分主要幹部,開始籌備重返藍天,並獲得新股東承諾復照後至少導入約2億美元營運資金。開年以來,遠東航空已有部分主管恢復上班,在符合民航法規定下,已著手進行組織架構的調整,以利復照後更有效率的經營策略,張綱維說「你們都說我(飛安)有問題,那我就先飛貨機」,強調復照後會先以貨機業務為主,東南亞客運不要,離島若有需求、他有義務,也會願意飛。由於距離復飛仍需相當時日,遠東航空預計舊曆年後,優先召回遠航「國寶級」的維修團隊,先求穩、再求以貨運為主軸的營運目標,他相信高等行政法院能依法秉公,再給遠航及所屬員工浴火重生的機會。張綱維表示,遠航沒有積欠員工薪資或遣散費,以及乘客機票錢。至於債權銀行合作金庫拍賣遠航擔保品的資產,使得2021年遠航帳上增加5億多元獲利,轉列股東權益淨值從10億左右增為15億多。張綱維表示,事實證明遠航絕無檢察官所稱非法貸款,擔保品價值遠超過貸款金額。如龍江路遠航員工宿舍以4.8億標出,遠高於合庫估價1億多元;館前路「遠航大樓」1至3樓以3.3億元標出,高於底價約4成。目前遠航對合庫負債已從22.5億元減至10億元左右,剩餘債務他將與合庫協商正常還款,避免資產因被拍賣而低於實際市值。張綱維強調,要遠航「書面表達停業」是民航局2019年12月12日行政指導會議的結論,遠航與他都沒有接受,更何況行政指導本來就不具法律之強制性,主客觀遠航請求「暫停部分航線」,那來未經預告停業之事實?張綱維說,交通部明知遠航國內航線市占率達37%的重要性,日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的答辯狀,將民航局於2019年12月13日起禁飛遠航班機,導致5百多消費者、其後更有13萬8768萬名訂位及購票旅客權益受損,乃至上千名員工失業歸責於遠航。
人妻偷吃小王同居生子 尪提告「索精神賠償被駁回」原因曝
中國有一對夫妻在2012年結婚,但6年後分居,期間妻子不僅有了小王,甚至和對方同居懷孕,搬回丈夫的住處沒多久就生下孩子,讓丈夫懷疑孩子非親生,便帶孩子做親子鑑定,印證了自己的猜疑,氣得對第三者提告,索求精神損失費,而判決結果也出爐了。根據《澎湃新聞》報導,董男和湯女在2008年相識,並於2012年3月登記結婚,7個月後生下一子,2018年夫妻倆分居兩地,董男在廣東廣州,湯女在湖南株洲一家養生館工作,期間湯女和同事朱男同居,卻隱瞞已婚的事實,還去對方家,見了男方父母,甚至在2020年懷孕,同年6月回到董男的住處生活,隔年一月生下一個男嬰,但董男心生懷疑,於是到醫院做DNA親子鑑定,結果確定孩子不是自己的骨肉,隨後朱男也配合做鑑定,結果顯示「為孩子的生物學父親」。法院判決朱男須賠償生活費相關,但駁回精神賠償請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董男在2021年6月向法院提告,控訴朱男犯重婚罪,但法院駁回起訴,董男不服再上訴,法院在同年8月做出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董男又提上訴,聲稱湯女懷孕期間的產檢、營養品、小孩衣服都是他買的,但湯女和小王同居生子的行為,給他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心理傷害,朱男還多次言語挑釁,因此他要求賠償湯女懷孕及生產期間的花費10萬人民幣(約44萬元新台幣),以及精神損失費5萬人民幣(約22萬元新台幣)。朱男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到庭,不過提交了書面答辯狀,辯稱先前並不知道湯女還未離婚,自己也曾給湯女多次轉帳,從孩子出生他也只見過一次,而且孩子不跟他姓。對此,法院認定其重婚罪不成立,所有行為都是湯女本人行為,一切應由湯女本人自己承擔,「一個女人連自己孩子是誰的都不清楚,而且連自己沒離婚都要瞞著所有人,這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線」。法院在2021年11月2日做出一審判決,朱男支付董男先前墊付的醫療費用7417.04元人民幣,生活費、營養費7500元人民幣,並賠償財物損失2610元人民幣,合計17527.04元人民幣,同時駁回董男其餘訴訟請求。
批政院無知美化長官 施明德暗批蘇貞昌欺世盜名
立委黃國書曾擔任情治機關線民的事件持續擴散,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民進黨的「律師世代」不乏線民卻欺世盜名攀登權力頂峰,並不滿地指出,他至今仍看不到自己的相關檔案,但不僅監察院長陳菊看過,連年輕未受政治迫強的野百合學運人士也看過,酸說「是因為我關太久,太卑微嗎?」促轉會今(22)日表示,歡迎施明德提出申請,並鼓勵黃國書可向促轉會說明當年的案情。黃國書承認自己是線民後,包括民進黨前主席江鵬堅、駐日代表謝長廷及美麗島大審的辯護律師都被指為威權時代的特務;因為除了江鵬堅、謝長廷與前總統陳水扁之外,行政院長蘇貞昌也是律師團一員,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當年的律師團敢在戒嚴的氛圍下,敢挺身為民主運動辯護,需要勇氣和堅持。「這是對歷史無知的發言人,在美化其長官、同僚?」施明德對羅秉成說法相當不滿,直斥當年所有辯護律師,沒有一位在法庭上替民主運動辯護,「一句都沒有」,而是像平凡律師一樣,只是針對他們的當事人,在法律範圍內進行法律辯護,請求減刑、免刑,答辯狀中也沒有一句是涉及台灣民主運動的辯護。他說,羅秉成不應在未慎重清查律師們當年的真實身分,就輕率地替他們抹粉點胭脂。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在臉書上撰文痛罵美麗島律師團。(圖/翻攝自施明德臉書)施明德更痛批,有些律師團的成員,一生打著「美麗島義務辯護律師」這塊招牌,「欺世盜名攀登權力頂峰,享盡榮華富貴」,令民進黨的黨譽、黨魂及其政府,深深蒙垢。他說,政府一手掌握政權,一手掌握歷史真相的鑰匙,「不好好正派轉型正義,還盲目為其護航?」施明德也質疑,促轉會開放閱覽檔案的第一批人,居然是毫無政治受害苦難的年輕野百合學運人士,像他這樣「深受苦難又行將就木的人」,反而一直到現在還看不到自己的檔案,而他的同案被告陳菊早已看完自己的檔案,「是因為我關太久,太卑微嗎?還是因為她官大嗎?」促轉會今天在記者會上澄清指出,促轉會開放申請閱覽監控檔案後,共有163人提出申請,其中100人查有相關檔案,但通知申請人只有78前往閱覽,其中包括立法院長游錫堃;除了自己申請外,促轉會為了政策規劃,也主動邀請長時間或跨單位受監的控特殊個案23位當事人閱覽檔案,其中包括陳菊;另外是委託研究邀請的16人。促轉會表示,施明德並未提出申請,因此還無法閱覽。
無照還酒駕!女騎士消極吹45次不成功 遭提告還求撤罰
李姓女子無照騎機車上路,因騎車搖晃、渾身酒味遭員警攔查酒測,吹氣45次卻都沒成功,因而被開罰18萬元並扣車。李女提告請求撤罰,一審判她敗訴,她不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一審未讓李女就現場錄影充分表示意見,有再調查必要,遂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判決指出,李女2020年1月21日凌晨1時許無照騎車上路,在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萬板路口處,因行車搖晃被員警攔停。員警發現她渾身酒氣,要求酒測,但她吹好幾次都沒有成功,遭員警舉發「消極拒絕酒測(無駕照)」,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罰18萬元,3年內不得考照,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李女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她騎車20幾年,都騎很慢,當天員警突然衝出來攔她,說她搖晃、臉紅,她解釋臉過敏,長期都紅紅的,員警仍堅持酒測,後來一直沒有成功,她同意改抽血,是員警自己改口說不用,指她拒測,直接扣走她的機車,還要她簽兩張罰單,甚至辦她妨害公務。交裁所解釋,李女吹氣次數高達45次,施測期間均能正常與員警交談,並無不能有效吹氣的狀況,明顯消極拒測,裁罰並無違誤。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審理時,員警曾到庭證稱,李女不配合酒測,故意用舌頭頂住吹嘴,持續半小時,他曾告知要抽血,後來看法條發現,要有明顯蛇行、步行不穩、胡言亂語等要件才能強制抽血,所以放棄,改依規定舉發、扣車,扣車過程李女一直阻擋、拉扯,還造成員警受傷。新北院勘驗員警錄影畫面後,認為與員警證述相符,判李女敗訴。李女不服上訴,北高行認為錄影內容是判斷李女是否「消極不配合酒測」的重要依據,但李女在言詞辯論終結後,才收到交裁所答辯狀及錄影光碟,應再通知李女表示意見,才能作為判決的證據,但原審卷證並無相關勘驗筆錄,有再調查審認的必要,遂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動保處控害30頭牛遭餓死開罰 陽管處駁斥提訴願
陽明山擎天崗去年12月傳出多起野化水牛接連死亡的離奇事件,北市動保處研判水牛是因營養不良、暴斃身亡,推測原因為陽管處限制水牛生活空間才害這30隻水牛活生生「餓死」,並依「動物保護法」 開罰陽管處7.5萬元,但後者不服,隨即向北市府提起訴願,對此,法務局受理後,將召開訴願大會,3個月內就能得出結果。據了解,擎天崗水牛群原生活在山頂周邊草原,平時可以自由漫步、覓食,但陽管處卻私自以圍籬及鐵絲網將牛群限制在42公頃的範圍內,讓牛隻行動受限,不僅無法自行覓食,甚至連躲避寒冬都做不到,並且去年12月底霸王級寒流報到,氣溫驟降及降雨也造成水牛暴斃情況異常嚴重,最後死亡牛隻近30頭。動保處指出,陽管處從去年12月開始,接連幾天在擎天崗周遭區域、步道上,發現多頭水牛死亡,經召集跨領域專家學者調查後,排除遭毒殺的可能,並研判牛隻應為營養不良而亡;動保處認為,陽管處在此案件中雖然不是故意讓水牛傷亡,但仍有過失責任,因此認定違反「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陽管處祭出7.5萬元的罰鍰。陽管處則反駁指出,己方不是牛群的飼主,並且架設圍籬不是圈養,只是為了避免野化水牛與周邊居民產生衝突,陽管處堅稱,架設圍籬的行為與牛隻死亡沒有關係,並對動保處的裁處,提起行政救濟,隨後在2月4日向北市府法務局提起訴願。對此,法務局副局長張慕貞說明,陽管處已於2月4日向北市府提起訴願,依程序動保處須於20日內提出答辯狀,局內會先依雙方書面答辯的主張來審理,但假設雙方的訴願內容不足,就會邀請幾位委員召開訴願大會討論,並聽取雙方的現場陳述辯論,她強調,本案依「訴願法」規定須在受理後的3個月內結案,因此訴願結果最快在5月前就會出爐。
控小英論文作假 彭文正請檢察官求處死刑
蔡英文總統去年競選時被爆學歷爭議,蔡不滿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媒體人彭文正、旅美教授林環牆一再質疑她博士論文作假,控告3人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昨首度開庭傳喚賀、彭2人,彭當庭要求檢察官起訴他並求處死刑,檢方訊後請回。彭的律師說,此舉是拜託檢察官起訴,因起訴後才能傳喚蔡查明真相。支持者陪同喊加油彭文正應訊後開記者會表示,他對檢察官訊問都不回答,接著便宣讀答辯狀:「被告彭文正詆毀國家元首,稱蔡英文未完成繳交博士論文...天天抨擊假博士假論文,影響蔡英文名譽甚鉅...,請檢察官具體求處死刑,以昭炯戒,以彰國法。」檢察官聽了忍不住憋笑。另賀德芬拒絕出庭,要求檢方拘提她。她聲明控訴檢方延宕案件,未及時保全證據,縱令總統府動用國家機器,集體掩護犯罪,質疑檢方有違法律程序正義,淪為司法幫兇,強調只要傳喚蔡來當庭對質,即可還原真相。至於林環牆人在國外,檢方並未傳喚。彭文正昨由數十名聲援者陪同到北檢應訊,支持者高喊加油,因聲音過大,讓當時也在開庭的主任檢察官出聲制止。40多分鐘庭訊後,彭獲請回。要求傳喚總統對質彭因去年在YouTube節目《政經關不了》、英國開國際記者會,爆料質疑蔡的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作假,另賀德芬去年8月29日開記者會,公布美國北卡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林環牆的調查報告質疑蔡偽造論文及證書。3人同遭總統府告發妨害名譽,彭也反控蔡誣告。北檢經1年調閱資料後,昨開庭調查。庭訊中,彭自嘲坦承詆毀蔡,明知蔡所有大學聘任資料都封存到2049年底,甚至派劉建忻當考試院祕書長處理善後,他仍窮盡各種手段刺探蔡任教和升等過程,「實屬冥頑不靈、惡習不改」請檢方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彭當庭發表賀的聲明,賀指蔡去年提告後已歷時13個月,曾再三請求開庭,都被置若罔聞;檢方只要要求蔡提出博士學位證書、博士論文題目、指導教授姓名、口試委員名單和1984年版真本論文,或傳喚蔡出庭對質,就可還原真相。
新竹尪偷吃音樂老師!砸百萬送名車代步 「閨房赤裸交纏」正宮開門氣炸
新竹1名鄧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多年,卻和1名在國小擔任音樂教師的洪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還大手筆買百萬名車送給對方代步。正宮得知2人姦情後,氣得和丈夫大吵並離家出走;孰料鄧男不僅沒有挽回,還找來小三回家床戰,遭妻子提告求償。新竹地院審理期間,人夫和洪女皆未出庭,法官判2人須賠5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她和鄧男結婚25年,婚後育有子女,誰知男方不顧已婚身分,竟和洪女共譜婚外情,除了多次在公共場合出雙入對,還贈送對方1輛百萬名車代步,甚至趁自己離家時找女方到家裡發生關係,她經兒子告知後回家抓姦,當場抓到2人裸體躺床,顯已逾越正常男女分際,決定求償100萬元。針對上述指控,鄧男並未出庭說明,僅透過答辯狀稱該女是朋友介紹的傳播妹,對方當天到家中陪聊天,自己在外喝太多酒,一躺下就沉沉睡去,不知道她為何脫衣服;洪女則提出書狀反駁,強調自己當天在家,車借給朋友開,且鄧妻並未拍到女子臉部,畫面中的人根本就不是她,一切指控皆屬子虛烏有。新竹地院審酌,被告2人均為思慮成熟、具有判斷是非能力之成年人,夜間共處一室且赤裸、衣衫不整,顯已逾越社會一般善良風俗對於有配偶之人與異性間合理往來之認知,嚴重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考量雙方智識程度、身分、收入、名下財產等一切情狀後,判處鄧男及洪女須賠償正宮50萬元;可上訴。
東帝士陳由豪逃亡17年 隔岸聲請法院判他無罪遭駁回
欠稅4億多、並掏空公司逃亡大陸17年的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2012年被控損害債權,遭法院通緝迄今;陳由豪日前隔岸委任律師,主張同案被告吳日興已無罪確定,因而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開庭審理,也判他無罪。北院認為,陳由豪有無犯其他罪需經調查認定,而陳從不出庭,今駁回聲請。陳由豪身繫多案,自2002年8月29日出境迄今未返台灣,據悉,陳於2009年2月9日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分,同年6月24日被台灣戶政機關撤銷廢止戶籍登記;由於陳由豪曾隔海嗆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向他索賄,此事轟傳一時,造成社會譁然,但他始終滯外不歸,索賄事件也變成羅生門,無從得知真偽。至於陳由豪被控毀損債權案,是由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檢方調查,2012年12月10日,他請胞弟陳由哲選任律師李淵聯幫他辯護,2013年2月6日、5月14日再親自委任李為辯護人,甚至提出答辯狀,質疑毀損債權案台北地院未必有審判權,在答辯狀內對實體事項作無罪答辯。法院在2016年9月20日對陳發布通緝,此後,陳2度聲請撤銷通緝,都被駁回;由於同案被告吳日興今年7月獲判無罪確定,陳由豪認為他也應該無罪,向台北地院遞狀,聲請開庭審理並主張應該也判他無罪。根據檢方起訴指出,吳日興與陳由豪共事近40年,吳、陳明知陳欠國稅局2002年綜所稅5152萬元,2003年再欠3578萬元,2004年又欠3億5256萬元,均已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卻出脫東豐、東盟股票毀損債權,且吳、陳還多次相約在福建廈門商討如何出脫股票,造成國稅局無法追稅。法院裁定指出,吳日興雖獲判無罪,但陳由豪有無另犯其他法條,需經調查才能判斷,法院無法以現存卷證認定陳由豪無罪,而陳的審判,也不受吳的判決拘束,加上陳由豪仍在通緝中,未曾到庭應訊過,因此駁回聲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