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
」 毒品 食藥署 藥品 衛福部 管制藥品
她帶止咳藥入境南韓遭海關攔下! 醫點名3類藥物恐觸法
許多民眾出國旅遊前,會先在台灣帶好常備藥,以備不時之需,近日卻有一名女子到南韓旅遊,因止咳藥含「右美沙芬」成分,遭海關攔下開箱檢查。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提醒,數種常見藥物都可能觸法,建議民眾保留完整藥袋包裝,隨身攜帶醫師診斷證明書,以免引起海關疑慮。這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時她準備要入境南韓,卻發現自己的行李箱被鎖上黃色鎖,後來海關把她攔下來,要求開箱進行檢查,原來是因為她帶了成分含「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的止咳藥。原PO提到,「右美沙芬」在台灣算常見,但在韓國列為毒品、管制藥品,所幸她隨身帶著醫生的開藥資訊,經海關仔細確認才通關。貼文曝光後,就有韓國藥師解答,其實「右美沙芬」在韓國也很常見,當地藥局也買得到,只是不能從國外把相關藥品帶入境。對此,蘇一峰指出,除了「右美沙芬」以外,止咳藥物中的「可待因」(Codeine)也有類似毒品的作用,可能被海關攔下來;而嗎啡類的止痛藥物,或是黑色止咳藥水「鴉片甘草止咳藥水」,因成分中的鴉片類、嗎啡類成分被一些國家認為是毒品,無故大量攜入境可能會被逮捕。蘇一峰說,常見的鼻塞藥物「偽麻黃鹼」(Pseudoephedrine),由於可以合成製作成安非他命,許多國家也禁止攜帶入境,過動症利他能、安眠藥物等等,也可能被海關特別檢查。蘇一峰提醒,如果想攜帶這類藥品出國,建議不要拆開藥袋包裝,也別將藥品分裝成小盒子,否則容易解釋不清楚;同時要隨身攜帶醫師的診斷書,證明需要藥物使用;一次不要帶太多藥物,最好只攜帶1個月份量即可。
藥品別拆裝!醫曝「出國帶藥10建議」:出發前最好回診諮詢
日前有1名台灣旅客前往韓國旅遊,在領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掛上黃色大鎖,隨後遭帶往海關小房間接受長達1小時的搜查。結果原因並非違禁品,而是行李中放有醫師開立的備用止咳藥,但其中所含成分在韓國屬於嚴格管制藥品,導致當事人險些被當成毒品販運者對待。對此,小兒科醫師柳雱邁也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強調這起事件足以提醒國人,各國對藥品入境的規範差異極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讓期待已久的旅程演變為機場驚魂。柳雱邁醫師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每逢年節或旅遊旺季前夕,前來門診要求開立出國備用藥的家長與慢性病患者明顯增加。身為臨床醫師,他理解家長對孩子在國外突發病況的焦慮,也明白慢性病患者對於藥物不中斷的依賴。然而,他強調,醫療需求必須與各國法規並行考量,否則即便持有醫師處方,仍可能因成分問題在他國觸法。柳雱邁也藉此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首先,攜帶藥品務必保留原廠完整包裝,不應自行拆散裝入夾鏈袋。原廠鋁箔排裝、藥盒或藥袋上清楚標示藥名、成分與劑量,是海關查驗時最直接的辨識依據,能有效縮短說明時間並降低誤解風險。第二,對於長期服用或醫師處方藥品,應事先向醫師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或處方箋。這類文件在法律上可證明藥物屬於醫療必需且為合法持有,是面對海關質疑時最具效力的佐證。第三,針對特定國家的成分限制,他以韓國為例指出,新聞案例中的止咳藥含有「Dextromethorphan」,此成分在台灣相當常見,但在韓國入境規範中卻屬高度敏感藥物。此外,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亦需特別留意,因其在多國均列入管制範疇。這類差異顯示,即便在台灣屬於常規用藥,也不代表在他國能夠自由攜帶。第四,他也特別說明精神科與中樞神經相關藥物的嚴格限制。例如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利他能」(Methylphenidate)、安眠藥與抗焦慮藥物,在日本與韓國等國家多屬嚴格管制品項。若攜帶數量較多,通常須事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面臨扣押甚至法律責任。第五,至於日本輸入確認書的規範,柳雱邁說明,日本對藥品攜帶數量有明確上限規定,處方藥以1個月份量為限,非處方藥則為2個月份量。若慢性病患者因治療需求必須攜帶超過限額,或需攜帶針劑藥物如胰島素,必須在出發前向日本厚生勞動省申請「輸入確認書」,否則可能在入境時遭到攔查。第六,在航空安檢層面,他提醒家長特別留意液體藥劑的規範。兒童感冒藥水若單瓶超過100毫升且需隨身攜帶,應於安檢時主動出示醫師證明,其餘情況則建議託運,並確保包裝完整以防滲漏。第七,至於注射器與針頭等醫療器材,應保留原包裝並備妥英文診斷證明,同時在報到時主動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以免因安檢誤判而延誤行程。第八,柳雱邁也嚴正提醒,藥品入境僅限自用,切勿替他人攜帶藥品或來源不明的包裹。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因違反藥事相關法規而觸法,後果遠超一般旅客想像。第九,若對藥品成分是否符合目的地規範存有疑慮,應採取主動申報策略,在填寫海關申報單時誠實勾選藥品項目,並經紅線通道主動詢問海關人員。主動揭露通常有助於降低刑事責任或罰鍰風險。最後,他也呼籲民眾在出國前1至2週安排回診,與家庭醫師討論健康狀況與目的地國家規範,必要時調整藥物內容,並預留開立英文證明文件的時間。由於各國管制政策可能隨時調整,事前專業諮詢是最穩妥的做法。柳雱邁在文末也提醒,規劃旅程時除了機票與住宿,更應將隨身藥品的合法性納入考量。只要事前準備周全,遵守各國規範,便能在保障健康的同時,也確保通關安全無虞。
幼兒園餵藥案落幕!園長、8教保員兩度不起訴 家長提再議遭駁回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2023年爆發餵藥案,家長指控教保員對孩子餵毒,還關小黑屋體罰,新北地檢署日前二度不起訴彭姓園長和9名教保員,家長提出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認為新北檢偵查完備,駁回家長再議,餵藥案終於畫下句點。家長2023年5月指控,表示老師餵孩子喝「彩虹藥水」,藉此讓孩子吃下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藥物」及「巴比妥類藥物」,還把孩子帶進小黑屋體罰,案件一度引發軒然大波。但新北地檢署調查,經北榮、部立台北醫院等醫療院所、調查局檢測,顯示幼兒血液、尿液及毛髮都呈陰性或未檢出,並根據聯絡簿及家長委託餵藥單後,認定園方餵食的多屬一般感冒藥,彭姓園長及8名教保員均罪嫌不足,同年7月12日將9人不起訴處分。但家長不服地檢署調查而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新北檢偵查不完備,2024年9月發回續行偵查,新北檢則還原被刪除監視器畫面,確認僅一名教保員曾拍及兒童頭部,其餘畫面皆未看到體罰情形,加上孩童毛髮未驗出非法藥物,8月底二度不起訴彭姓園長等9人。家長二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則認為新北檢偵查完備,家屬聲請再議無理由,近日駁回再議,9人獲不起訴確定,餵藥案也宣告畫下句點。
推毒駕唾液快篩「拒測罰18萬吊照」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毒駕高達1991件,政府推動員警執法時使用唾液快篩,交通部預告修法,增訂執法人員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流程,並規範唾液快篩測出毒駕後處置準則,及駕駛拒絕檢測處置程序等。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將快篩流程明確化,讓民眾與執法人員更清楚了解程序,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上路實施。行政院長卓榮泰8月27日在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針對毒駕防制,請交通部增修「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相關法規。交通部長陳世凱當時表示,適法性沒問題,會全力協助,讓執法人員更容易理解及使用。交通部說明,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相關檢測及拒絶配合實施測試檢定處置等程序,故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條之四。草案條文明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方式,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者,過程應全程錄影,並在攔檢現場實施檢測,若現場無法檢測,得向駕駛說明並請其至勤務或適當場所檢測,且需告知受測者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有效期限、檢測流程、檢出結果判讀方式及有效判讀時間,若因快篩試劑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導致檢測失敗,也應向受測者說明失敗原因並重新檢測。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請其在快篩執法紀錄表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應記明事由,若檢測出車輛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依此條例製單舉發。這次修法也增訂駕駛拒絕接受唾液快篩相關處罰,須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並製單舉發,駕駛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拒測累犯部分,駕駛10年內第2次違反者 ,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此外,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處罰規定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毒駕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補充說明,目前執法人員本就可選擇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這次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法增訂條文,不僅要讓民眾清楚了解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流程及相關權利義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準則可依循使用,將取締毒駕唾液快篩流程明確化,後續將與內政部完成會銜,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修法並上路實施。
減重手術涉過度醫療 名醫宋天洲遭罰停業4月
減重名醫宋天洲爆「過度醫療」風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發現,他在高雄博田國際醫院與義大大昌醫院為多名不符合手術條件的患者進行縮胃手術,違反醫療規範,衛生局依法移送懲戒,醫師懲戒委員會已決議自10月27日起,處宋停業4個月,並須完成醫學倫理與醫事法規各10小時進修課程。有家屬投訴,31歲女子體重54公斤、BMI24,仍接受宋天洲縮胃手術,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包括食不下嚥、營養不良及體重驟降,7月中昏迷送醫,診斷為維他命B缺乏引發韋尼克氏腦病變,經住院一個多月治療,出院時體重剩37公斤,需輪椅代步,記憶力與情緒受損。家屬指控,患者術後回診未獲積極治療,醫師堅稱手術成功並不承認疏失,雙方調解破局;且手術費用高達24萬元,超過衛生局核定上限12萬元,呼籲主管機關徹查。衛生局表示,7月底接獲投訴後調查254份病歷,發現宋天洲多例手術不符減重手術適應症,且對未成年病患未完整評估即手術,屬過度醫療與違反醫學倫理,除停業外,因未報備執業及不實醫療廣告,被裁罰各15萬元。此外,衛生局也查出博田醫院管制藥品登載不實及未依規定保存簿冊,裁罰共12萬元;關於手術費用疑似超額收取,高市府將持續調查釐清,依法辦理。衛生局強調,此案涉及病人安全與兒少權益,已通報社會安全網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未來將追蹤懲戒執行,並加強醫院與醫師監督,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博田醫院表示,宋天洲為兼任合作醫師,對事件深感遺憾,將配合調查並強化醫師審查與管理,確保病人安全。
毒販改「喪屍煙彈」化學式合成「正丙帕酯」 食藥署急升列二級毒品
新興毒品層出不窮,配合法務部增修毒品品項,衛福部食藥署9日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新增及修訂12項無醫療用途的管制藥品。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日前遭毒販自行改化學式,合成出新物質「正丙帕酯」,已被法務部增列為毒品項目,食藥署表示,異丙帕酯化學結構與依托咪酯相似,因此將其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加強防範,預告至10月23日止。預告草案增修品項共12項,皆無醫療用途。修正重點包括將第三級管制藥品「異丙帕酯」刪除後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品「正丙帕酯」,並修正名稱為丙帕酯;並新增愛他淨、美托尼他淨等8類第二級管制藥品,及3類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食藥署管制藥品組副組長張志旭指出,這次公告增修的12項管制藥,先前檢警調單位已查獲國內有檢出案例,或聯合國公約已列管。為防範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造成社會危害,提請法務部研議列入毒品品項列管。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8月22日決議,將此等品項列為毒品;鑑於科學上需用,食藥署將這些新興濫用物質,提送到9月15日的藥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決議列為管制藥品。食藥署表示,未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管制藥品者,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處6萬至30萬元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定期申報,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恐淪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 衛福部增修12項管制藥物
新興毒品層出不窮,配合法務部增修毒品品項,基於科學上需用,衛福部食藥署9日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修異丙帕酯等12項無醫療用途管制藥品,加強防範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預告至10月23日止。食藥署管制藥品組副組長張志旭說明,這次公告的新興濫用物質,先前檢警調單位已查獲國內有檢出案例,或聯合國公約已列管。為防範這些物質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造成社會危害,提請法務部研議列入毒品品項列管。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年8月22日決議,將此等品項列為毒品。鑑於科學上需用,食藥署將這些新興濫用物質,提送到9月15日藥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決議列為管制藥品。張志旭表示,預告草案增修品項共12項,皆無醫療用途。修正部分,是將第三級管制藥品「異丙帕酯」刪除後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品「正丙帕酯」,並修正名稱為丙帕酯(Propoxate)(包含其異構物 Isopropoxate)。預告草案新增8類第二級管制藥品,包括愛他淨、美托尼他淨、丙托尼他淨、N-去乙基異托尼他淨、美托尼他季吡、愛托尼他季吡、丙托尼他季吡、愛托尼他季哌;並新增3類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包括4-甲基苯戊酮、2-溴-4-甲基苯戊酮、1-氯苯基-1-丙酮等。食藥署表示,未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管制藥品者,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者,可處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定期申報,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50歲男動陰莖手術奪命!藥事漏洞成隱憂 食藥署:管制藥品使用須持登記證
台北市一名50歲男子因在醫美診所接受「陰莖擴大手術」不幸死亡,經地方衛生單位稽查後,發現該機構在藥事管理上存在缺口。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25)日指出,台灣管制藥品依法分為4個等級,任何醫療院所與醫事人員均須持管制藥品登記證才可從事購買、製造,或為患者開立處方箋及調劑等行為,食藥署也會據機構所申報的資料,與各縣市衛生局每年稽查,若有發現違規情事,將依法處分。針對近來多起自費醫療致死案,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此前提到,許多診所並未建立正規藥事流程與紀錄制度,可能使得藥品來源、儲存與使用情形存在漏洞,讓患者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王德原今天出席「社區藥局好厝邊,用藥安全齊把關」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到,台灣管制藥品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分為第一、二、三、四等級,其中一至三級管制藥品的成癮性、危害性較高,未經政府核可持有者即為觸法。王德原說,任何機構從事管制藥品購買、輸入、輸出、製造等行為,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其中醫療院所的醫師、牙醫師及中醫師等醫事人員,也得在有登記證的前提下,才可為患者開立專用處方箋,藥師得據醫事人員指示依處方箋調劑。王德原表示,相關機構及醫療院所一旦合法持有管制藥品後,須每天登記用量及庫存等資訊,並定期向食藥署申報,食藥署也會據機構、醫療院所所申報的資料,聯合各縣市衛生局每年稽查,若有發現相關違失情況,會再依法進行處分,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自費診所藥事漏洞 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促受藥事規範監督
一名男子近日在北市某自費診所接受生殖器擴大手術後不幸身亡,據傳該診所曾被發現藥品冷藏設備使用嚴重不當、藥品存放雜亂。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質疑,自費醫療機構雖不受健保規範,但同樣使用管制藥品、執行侵入性療程,應接受同等標準的藥事規範和監督。沈采穎指出,隨著高端自費市場持續擴大,部分診所未建立正規的藥事流程與紀錄制度,使得藥品來源、儲存與使用情形缺乏追蹤依據,導致患者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這類問題在醫美、男性健康、荷爾蒙療程等熱門自費項目中尤為常見,許多療程涉及荷爾蒙、生長激素、類固醇與麻醉劑等管制藥品。為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基層藥師協會提出五大政策建議:強制自費診所設置藥師、明訂管制藥品申報與紀錄義務、推動處方箋釋出與合法藥局調劑、設立平台公開違規院所和醫師名單、強化執業查核與實名管理。沈采穎呼籲,自費診所本質仍為醫療機構,必須承擔與健保特約診所同等的專業責任與法規義務,唯有補強法規、落實監管,才能避免醫療悲劇一再發生,否則恐形成「醫療行為私有化、風險承擔個人化」的危險現象。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醫療機構是否配置藥師,是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若診所欲提供調劑服務,就需要聘僱藥師,這和醫療機構是健保或自費無關。另根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購買管制藥品,應先向食藥署申領登記證,並由醫師、牙醫師或藥師擔任管理人。食藥署曾說明,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的機構業者,每日須於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自費醫療機構也應遵守。
有變態!對女同事馬克杯下春藥 清潔工被捕稱:想看她們反應
有變態!北市警察局文山一分局今年7月份獲報,有女子表示自己在一間清潔公司上班,並在辦公室桌上放置自己的保溫瓶與馬克杯飲用,未料飲用後卻發現身體不適、暈眩、四肢無力與嗜睡等症狀,回頭仔細檢查水杯,赫然發現水杯裡面被人摻有不明液體,火速將水杯送驗後,在水杯裡面發現非管制藥品氯氮平成分,並鎖定清潔公司一名48歲的范姓男子涉案,在其家中查扣多瓶俗稱「惡魔丘比特」的春藥。據了解,在清潔公司上班的余姓女子與盧姓女子,今年7月喝下自己放在辦公室桌上的保溫杯與馬克杯開水後,隨即出現不適症狀,2人均開始暈眩、四肢無力、嗜睡,2人察覺有異後隨即檢視水杯,發現水杯內出現白色不明液體,疑似被人摻入不明液體,當即報警處理,同時抽血驗尿,因此檢驗出微量安眠藥反應;2人隨後再將當事液體送往刑事局鑑驗,再檢出氯氮平成分(為強力安眠藥、精神藥物,非列管毒品)。范姓男子在女同事杯子內下有俗稱「惡魔丘比特」的春藥。(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鎖定與被害人同公司的48歲范姓男子涉有重嫌,經查更發現范男過去也曾以同樣手法對友人下藥,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9月19日持拘票與搜索票前往范男家中搜查,當場查扣11瓶,總重437.54克,俗稱「惡魔丘比特」,號稱使人激發情慾、安眠並造成精神紊亂等效果的春藥。據悉,范男供稱自己因欣賞同公司的女同事,想要看2人被下藥後的反應,因此才會對2人下藥,相關春藥也全是在情趣網站上購買。全案後續也依違反刑法傷害、強制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檢署偵辦。文山一分局指出,本案將持續追查范嫌不定時以該手法反覆實施犯案之動機、目的、對象及場所,並向上追查相關藥品來源。
北市醫生父子「偽造處方箋」賣安眠藥牟利267萬 涉販毒遭起訴
台北青山診所負責人陳維礎及其兒子陳大偉涉嫌自2019年至2024年間,開立不實的史蒂諾斯(Stilnox)自費處方箋,並轉售給民眾牟利,檢方調查,兩人獲利逾新台幣267萬元。北檢今(11)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將陳姓父子與三名共犯共5人起訴。據了解,史蒂諾斯為處方藥,主要成分佐配眠(Zolpidem)屬第4級管制藥品及毒品,僅限醫療與科研使用。檢方指出,陳維礎父子涉嫌透過偽造病患就診紀錄,開立自費處方箋,每張售價300至400元,民眾再持處方箋到藥局領藥後轉售牟利。調查顯示,陳維礎自112年11月至113年5月因病無法看診,由未具醫師資格的兒子陳大偉接手「假看診」,並向健保署申報健保費用。檢方估算,父子倆在調查期間共開出約4500張處方箋,非法獲利至少267萬元。另有16名民眾利用人頭資料或購買處方箋取得藥物,檢方考量其坦承犯行,處以緩起訴1年,並依情節繳納公庫5千元至20萬元不等。當初傳出可能共犯的診所郭姓醫師及蕭姓藥局負責人,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由於史蒂諾斯為短效安眠藥,可能造成夢遊、夢中駕駛或進食等副作用,必須由醫師親自診斷後才能開立。青山診所平均每月開立數百張自費處方箋的行為,明顯超出常理,經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後,函送北檢偵辦,歷經數波搜索約談後,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醫師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陳姓父子與三名共犯共5人。
江祖平遭下藥性侵!管制藥物來源為何 衛福部長:已下令嚴查嚴處
女星江祖平近日在網路發文自揭遭電視台員工性侵,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不鼓勵透過媒體公審,遭質疑譴責被害者。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強調,「我們全力支持被害者用任何方式說出來」;據傳管制藥品被當作加害工具一事,衛福部絕對嚴查嚴處,已指示地方衛生局了解藥品種類及取得方式。江祖平爆料電視台資深副總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女演員、騷擾電視台女員工,後續揭露自己就是受害者。張秀鴛日前受訪時表示,被害人求助時,以第三人稱描述十分常見,但如果是透過媒體公審,確實沒有那麼恰當。性侵是犯罪行為,還是建議透過一般正常管道,報警、驗傷等司法程序,透過公權力介入對行為人追訴責任,保障被害人權益。此話遭網友質疑,衛福部譴責被害者,「為什麼江祖平不能公開捍衛自己的權益?」、「難道衛福部希望加害人做一堆骯髒事都能獲得私了? 」紛紛為江祖平發聲。石崇良回應,對於此事件感到很遺憾,但要再次強調,衛福部全力支持被害者,不管用任何方式說出來,進入程序裡,對於被害者的支持力度也要更強。據報導,江祖平稱被下藥,原本要前男友(龔益霆)拿心臟病藥,對方卻拿鎮靜藥物給她,服藥後意識模糊、隱約感覺自己被侵犯。醫師指出,衛福部應關切的,是必須在醫囑下使用的管制藥物,為何被作為迷藥流通。石崇良表示,針對此事絕對嚴查嚴處,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已經指示先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了解,他使用的藥品是哪一個藥以及是如何取得,按照這個調查結果來檢視,雖然現在對管制藥品已有一套嚴謹管理方式,但如果從此事件找到還有需要強化的部分,衛福部也會盡快將漏洞補起來。
1款進口止痛藥將退場! 食藥署:國產藥年底上市
鴉片類止痛藥「奧諾美」過去仰賴進口,主要用於中重度癌症患者控制疼痛,需求量浩大。衛福部食藥署近日公告,待原進口藥品售罄後,獲食藥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藥品許可證之國產「鹽酸羥可酮速效膠囊5毫克」,將於年底接棒上市,其與「奧諾美」的主成分、劑量與劑型相同,品質也符合國際標準。食藥署1日公告,食藥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所輸入銷售的「奧諾美5毫克速效膠囊」(衛部藥輸字第026421號),變更為該廠所生產之「“管制藥品廠”鹽酸羥可酮速效膠囊5毫克」(衛部藥製字第061952號)。公告中說明,健保代碼為AC61952100,健保給付價格及廠所銷售價格均為每粒新台幣13元整,將自原輸入品售罄後開始供應。食藥署8日證實「奧諾美」進口藥將退場,指出原輸入銷售的「奧諾美5毫克速效膠囊」售罄後,開始供應販售國產自製「鹽酸羥可酮速效膠囊5毫克」管制藥品,主要是因應國藥國造政策,以強化藥品供應韌性,目前該藥品供應無虞。食藥署表示,「奧諾美」屬於二級管制藥,適應症包括需長期疼痛控制的中重度癌症病患,以及慢性中重度非癌症疼痛病患,且必須是已接受其他鴉片類藥物治療,仍無法止痛者。根據健保資料顯示,「奧諾美」台灣年用量約為358萬顆,可見需求量龐大。食藥署指出,國產自製「鹽酸羥可酮速效膠囊5毫克」預計2025年第4季供應販售,除生產品質符合PIC/S GMP國際標準外,也具備與原廠相同的主成分、劑量與劑型,並通過生體相等性(BE)試驗,證明療效一致,目前藥品供應無虞。
江祖平爆心臟藥遭掉包成鎮定劑 醫:藥效過不易驗出殘留證據
八點檔女星江祖平近日持續發文控訴,踢爆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下藥性侵、偷拍,江祖平密友更透露,當時龔將她的心臟病藥換成鎮定劑,趁她失去意識時犯案。對此,知名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就示警,鎮靜安眠藥常無色無味、易於溶解,且藥效發作快,受害者恐怕難以察覺。楊聰財表示,鎮靜安眠藥是管制藥品,必須在醫囑下使用,不能自行轉送他人,常見藥物有FM2、Halcion等等,這類藥物因有鎮靜安眠效果,能快速讓人意識不清、陷入昏睡,甚至導致短暫的記憶斷片,過去更被稱作「強姦藥物」。楊聰財說到,這些藥物多無色無味、易於溶解,加上藥效發作快,讓受害者難以察覺。不僅如此,楊聰財指出,部分藥物半衰期短,藥效消退後,事後不易驗出殘留證據,使舉證更加困難。楊聰財也提醒,民眾在外應留意飲食安全、學會保護自己,不要隨意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飲料或食物,也不要讓飲料離開自己的視線;若不幸遭受侵害,還是要保留所有可能證據,儘速報警或前往醫院驗傷。
三重搬工路中酣睡險撞警 車內驚藏2級毒品煙彈
44歲曾姓搬家工人6日上午約10時,在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與過圳街口,駕駛1輛小貨車長時間停在車道中央造成回堵,到場處理的員警發現車輛引擎未熄、駕駛座上的曾男昏睡,警方敲窗試圖喚醒並處置交通阻礙情形。曾男驚醒後不聽勸阻,疑似企圖駕車離去並猛踩油門,險些衝撞執勤員警,現場2名員警旋即打開車門將曾男拉出並予以壓制控制,避免發生更嚴重危險。警方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於駕駛座下方發現兩顆疑似煙彈狀物品,經初步檢驗確認為管制藥品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總毛重為10.39公克,曾男被帶回後一度否認攜帶違禁品;全案偵辦後,警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減重名醫」王銘嶼手術釀2死遭廢照 諭令2百萬交保限制出境
高雄安泰醫院醫師王銘嶼執行縮胃曠腸手術導致病患死亡,高雄地檢署日前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公司及醫療場所等搜索,並查扣交易資料等證據,傳喚王銘嶼到案說明。訊後裁定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據了解,王銘嶼在社群平台擁有眾多粉絲,被外界稱為「減重名醫」,然而他執行縮胃曠腸手術疑涉過度醫療,已造成兩名病患死亡。高雄市衛生局指出,王銘嶼因涉多項違規、過度醫療,早已於8月7日命令停業2個月,後續更在醫師懲戒會中決議廢止其醫師執業執照。調查發現,他不僅因縮胃手術導致兩名病患死亡,還涉及非法收費、使用來源不明醫材、未依規定製作病歷及未經核准輸入醫療器材等情事,部分案情已移送檢調偵辦。衛生局進一步表示,王銘嶼曾在臉書刊登未完整揭示風險的醫療廣告,依《醫療法》裁罰10萬元;去年7月於博田國際醫院執業時未依規定製作病歷,裁罰2萬元;未經核准輸入醫療器材,則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移送檢調。安泰醫院方面,因容留王銘嶼執行爭議手術,造成患者傷亡,且被查出使用非法醫材、管制藥品流向不明等問題,衛生局依法裁罰10萬元,並勒令自8月28日起外科門診及住院業務停業3個月。院方還因縮胃曠腸手術收費超過市府核定標準,涉及67名病患超收費用,共罰335萬元,並要求於9月30日前全數返還。另醫師與藥品管理疏失部分,也遭罰鍰並移送檢調。
網紅名醫王銘嶼減重手術釀2死 衛生局開鍘廢照、醫院挨罰
在網路上以減重手術頗有名氣的高雄市安泰醫院網紅醫師王銘嶼,在6到7月短短10天內,就有2名患者在手術後死亡,受害家屬向立委陳情後引發關注,高雄市衛生局經調查後,已處王銘嶼停業2月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後續調查發現王銘嶼與院方設及多項違規,今(3)日宣布廢止王銘嶼醫師執照並處安泰醫院外科門診及住院業務停業3個月。據了解,死者林姓女子7月份從北部地區南下到高雄,因長期受胃酸逆流、嘔吐狀況困擾,找網紅王銘嶼自費百萬施作「腸胃道重建手術」,不料術後24小時出現肺部併發症、肺栓塞等狀況、2天後身亡;另有許姓患者在6月30日找上王銘嶼花費24萬進行縮胃擴腸手術,術後多日也因多項併發症死亡。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已在8月初針對王醫疑涉過度醫療、收費過高等情節,確認安泰醫院向66名病患收取超出規定的「腹腔鏡胃縮小併小腸繞道手術」費用,裁罰25萬元,並責令院方於明年9月底前退還所有超收費用。此外,王銘嶼歷記載不全、護理紀錄簽章不完整、刊登醫療廣告未說明風險與適應症,衛生局也分別依醫師法與醫療法處以罰鍰共13萬元,另對管制藥品登載不符處以相關裁處,並查獲手術室內疑似來源不明醫療器材,及以個人公司名義向病患收取費用,已於8月7日起勒令其停業2月,待調查確認後移送司法偵辦。網紅醫師王銘嶼先前遭爆在10天內有2名患者在術後死亡,經高雄市衛生局調查後確認涉及多項違規,今(3)日宣布廢止王銘嶼醫師執照,並處所服務的安泰醫院外科門診及住院業務停業3個月。(圖/趙世勳攝)衛生局今日表示,8月22日舉行醫師懲戒會,王銘嶼因執行手術未符國際標準,已涉及「過度醫療」行為,經決議依《醫療法》第25-1條廢止其執業執照。針對安泰醫院放任王銘嶼執行爭議手術,衛生局認為醫院明顯有業務管理疏失不當且致患者傷亡、使用非合法醫療器材執行手術及管制藥品流向不明等,已違反多項《醫療法》規定,依法處罰鍰10萬元整,並命該院自8月28日起,該院外科門診、住院業務停業處分3個月,自8月27日起生效。衛生局指出,亦查獲該院縮胃擴腸手術收費超出「高雄市醫療機構暨醫事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超收達67人,依《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每案裁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共計罰鍰新臺幣335萬元,限今年9月30日前將超收費用返還,該院負責醫師違反同法第68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臺幣1萬元整;另外涉及管制藥品未詳實登載簿冊,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同時該院涉管制藥品流用、未經核准擅自供應、寄藏醫療器材,依法移送檢調偵辦。衛生局說安泰醫院停業生效後,要求院方妥適安排既有病患,若有需要衛生局協助轉介可主動提出;安泰醫院則在臉書上聲明,因醫療業務調整,至今年11月底前暫停住院及外科門診服務,其他科別門診及健康檢查等業務照常。
8家長控園方虐童餵藥 新北檢查無證據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近日針對2023年幼兒園「體罰餵藥案」再偵結,針對外界關注是否餵食「彩虹藥水」等管制藥物,檢調查後認定缺乏充分證據,對涉案的園方人員再度作出不起訴處分,但強調家長仍可依法聲請再議。檢方指出,雖然曾經復原遭刪除的監視器畫面,但僅在2022年4月18日的一段33秒影像中,發現有教師拍擊幼童頭部,其餘並未出現家長指控的「體罰」、「關黑屋」等情況。至於外界最關注的「彩虹藥水」,檢方表示,不論是影像調閱、師生供述,或是幼童毛髮檢驗,都沒有發現巴比妥、苯二氮平類藥物等管制藥物反應。本案最初由8名幼童家長提告,直指園長彭姓女子及多名教職員,涉嫌呼巴掌、掐脖、以蠟筆盒擊打頭部,甚至用雙腿夾住幼童脖子,並餵食不明藥劑。然而,檢警深入比對發現,多名幼童在偵訊過程中說詞反覆,有孩子更直言「那是媽媽講的,我沒看過」。其他出庭的幼童與家長,則一致證稱老師平時並未動手打人。此外,針對餵藥指控,檢方比對聯絡簿及家長委託餵藥單後,認定園方餵食的多屬一般感冒藥,時間點與紀錄相符,也無證據顯示園方曾透過不法管道取得管制藥品。醫院檢測報告亦多次證實結果為陰性。檢方強調,因缺乏直接且具體的犯罪證據,無法認定園方人員涉有體罰或餵藥不法,因此裁定不起訴,但家屬如仍不服,仍可依法再度聲請再議。
江南大叔PSY「涉違法領藥」遭立案調查 發聲認:經紀人代領安眠藥
南韓歌手PSY(朴載相)曾因〈江南Style〉一曲紅遍全球,並創立經紀公司P Nation。不料,他因違反《醫療法》正在接受警方調查。據了解,他自2022年起,曾多次未經面對面診療,便在首爾某大學醫院取得精神管制藥品的處方,並由經紀人代為領取。對此,PSY所屬公司P Nation於28日火速發表聲明證實此事,並坦言代領處方醫藥品安眠藥是明確的錯誤行為,PSY本人對此感到非常抱歉。根據韓媒報導,首爾西大門警察署針對涉嫌違反醫療法的PSY和開立管制藥品處方的大學醫院教授A某立案調查。據了解,警方調查結果顯示,PSY自2022年開始到近日為止,在沒有接受醫師面對面診療的情況下,在首爾某醫院獲得精神藥品處方。警方指出,該處方藥品也並非由本人領取,而是由他人代理領取。為了確保PSY的診療記錄,警方對相關醫院進行了扣押搜查等,並進入強制調查程序。報導指出,PSY的處方藥是用於治療睡眠障礙、焦慮障礙、憂鬱症等精神藥。除「極個別」案例外,嚴禁代領處方。警方預計透過扣押搜查,針對PSY等人涉嫌違反《醫療法》進行調查。對此,PSY經紀公司P Nation立即發表聲明,首先表達歉意,PSY本人對事件感到懊悔,並承認代領處方藥品安眠藥是明顯的過錯。P Nation指出,PSY被診斷為慢性睡眠障礙,因此依照醫護人員的處方正在服用安眠藥。公司也強調,PSY服用安眠藥是在醫護人員的指導下,按照規定劑量服用,沒有代理處方。P Nation承認自新冠肺炎爆發以來,PSY就透過視訊診療領藥,但在疫情後因工作行程繁忙,曾有過第三方代領安眠藥的情況,但PSY本人並無過度用藥或將藥物用於其他用途,也沒有以他人名義領取處方情事。
食藥署強化3機制嚴查管制藥品 去年揪231家違規、登載問題居多
「管制藥品」在台灣是指成癮性麻醉藥品、影響精神藥品及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的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需用。衛福部食藥署於民國113年度查獲231家機構違規、占所有稽核家次1.93%,違規項目以簿冊未依規定登載或登載不詳實最多。食藥署為了防止合法醫藥及科學需用的管制藥品遭流用為毒品,建構「分級管理」、「證照制度」及「流向管理」等3大策略,強化各環節管理機制。食藥署今天召開「處方管藥規範嚴,嚴格把關護周全」記者會,管制藥品組科長黃君堯表示,「管制藥品」與「毒品」為一體兩面,其中用於醫藥及科學研究、製劑上的麻醉、止痛、鎮靜藥品與其製品,及會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只要依法使用即屬管制藥品,反之即為毒品。什麼是管制藥品?食藥署解答。(圖/食藥署提供)針對「分級管理」,黃君堯說,台灣依據管制藥品的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將管制藥品分為第一級至第四級管理,級數越低表示其依賴性及濫用性越高。第一級藥品包括古柯鹼、嗎啡;第二級有可待因、吩坦尼;第三級為愷他命、丁基原啡因;第四級則為佐沛眠、苪泊酚。第一級及第二級藥品的製造、輸出、輸入及販售,僅限食藥署核准的製藥工廠辦理,且須符合運輸規定、每年購買數量上限,嚴禁借貸與轉讓,以強化高風險藥品管理;第三、第四級則可由民間經食藥署核准製造與輸出入,方能為之。管制藥品為何須嚴格控管?食藥署這麼說。(圖/食藥署提供)黃君堯針對「證照制度」提到,凡從事管制藥品相關業務者,例如醫療機構、藥局、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西藥及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西藥與動物用藥品販賣業,在製造、輸出、輸入、運輸、販賣、調劑或使用前,均須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的證照或核准文件;醫師、牙醫師、獸醫師、獸醫佐執行醫療行為時,若涉及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須持使用執照,並以專櫃加鎖存放管制藥品,且開立專用處方箋。對此,台大醫院護理部護理師鄭靜宜分享,院內目前傳統藥櫃占20%,另有80%屬智慧藥櫃,搭配觸控螢幕、掃描器與生物辨識設備。各單位專人管理鑰匙,權限不互通。護理師取藥前,須登入系統,確認病人資訊、醫囑、藥名與劑量等資訊,並透過條碼或員編及哥人指紋生物辨識後,逐項核對藥物資訊方可完成取藥。鄭靜宜也說,護理師完成抽藥、給藥後,須將管制藥品空瓶返還智慧藥櫃並上鎖,此外院內平時也會由2名輪班護理師,於點班期間盤點藥物及空瓶數量,且為了避免管制藥品遭有心人士竊取,管制藥品的櫃位設於隱密處,門上也沒有任何管制藥品標示,而她從業28年來,未曾見過違規事件。台大醫院護理部護理師鄭靜宜。(圖/林則澄攝)至於「流向管理」,黃君堯表示,機構業者每天須於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的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食藥署也將透過管制藥品上游供應端與下游購用端之申報資料進行雙向勾稽查核,並配合地方衛生局進行實地稽核,確保管制藥品從源頭、流通至使用或調劑前各階段均可追溯流向,以防止管制藥品遭流用為毒品,倘發現流向異常,將即時移送檢調機關依法偵辦。分級管理,嚴謹把關。(圖/食藥署提供)此外,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大麻植物株、萃取物目前在台灣屬第二級毒品,雖荷蘭等國家有開放大麻相關製品,但民眾勿輕易攜回台灣,而因絕大多數管制藥品在國外屬處方藥,須持醫師處方箋購買與攜帶,入境時超出限量或未備處方,則可能觸犯刑法,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元以下罰金。管制藥品組副組長張志旭說,民眾若出國返台攜回物品時,不確定是否涉及為管制藥品,可先至食藥署官網查詢或寄信至署長信箱。最後,王德原也說,食藥署於民國113年執行管制藥品實地稽核家次共計1萬1962家,機構業者涵蓋醫院、診所、藥局、西藥製造販賣、畜牧獸醫機構、獸醫診療機構、動物藥品販賣及製造業、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違規家次共計231家、占比1.93%,與歷年相當,其中違規項目以「簿冊未依規定登載或登載不詳實」最多,共93家,將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處6萬至30萬罰鍰;其次為「未依規定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形、申報不實」34家,未依藥品調劑規範作業則有28家。黃君堯再次提醒,管制藥品皆屬醫師處方用藥,不得私下流通、交易或贈送。民眾如有醫療需求,應尋求醫師診治,由醫師評估及處方後取得合法藥品,並依醫師指示服用藥品,避免自行增減劑量或擅自停藥或間斷服用,且應妥善保管、存放於安全處、避免家人誤食,若有過期、不再使用的管制藥品送至原開立藥局或醫療歸質口,方能兼顧個人健康與社會安全,共同營造合理與安全的用藥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