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束
」 高雄 酒醉 桃園 女童 猥褻揪女同學系館喝酒!男大生「趁醉性侵」挨告 200萬元和解再判1年10月
新竹市一名陳姓男大生,在去年某天深夜邀約女同學至系館地下室喝酒聊天,卻趁著對方酒醉意識不清時,褪去她的內褲後性侵得逞。事後,女同學報警提告,法院審酌陳男無前科,且仍為在學學生,惡性尚非重大,且已與被告人以200萬元和解,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女同學為朋友關係,他在去年6月間邀請對方至系館地下1樓儲物室喝酒聊天,但在隔天凌晨2時許,陳男趁女同學酒醉不醒、無法反抗之際,擅自脫去對方內褲並性侵得逞。女同學在過程中醒來發覺有異,動手推開陳男,並趕緊聯絡友人求助,而在友人的要求下,陳男也將女同學送到友人住處。事後,女同學報警處理,新竹地檢署檢方則在完成偵查後依法起訴陳男。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女同學在警詢及偵訊時指證詳細,且有相關社群軟體網頁截圖、現場照片、電話錄音、LINE對話紀錄、醫院檢驗報告以及刑事局鑑定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等資料佐證,認定陳男犯罪屬實。法官也審酌,陳男漠視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戕害女同學的身心,造成其精神上難以磨滅之陰影,但考慮陳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且答應以2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並有按期給付賠償款項,加上仍為在學學生,惡性尚非重大,最終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伍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南海產店暗夜全武行!2男酒後爆肢體衝突 他爛醉遭保護管束
台南市中西區4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打架糾紛,1名黃姓男子與友人在1間海產小吃店用餐後,疑不勝酒力2人發生口角爭執,未料進而引發鬥毆衝突,過程中導致黃男手部不慎受傷,警方獲報立即派員到場處理,抵達後黃男已成爛醉模樣並向警方表示不願就醫,後續警方採取保護管束,將依法移請裁處。據了解,黃男與1名男友人一同到1間海產小吃店用餐飲酒,未料酒精作用下,2人一言不合便爆發爭執,接著引發肢體衝突,雙方在拉扯過程中,造成黃男左手不慎受傷,但他已呈現泥醉狀態。警方表示,4日晚間11時許獲報,海安路一段上的海產小吃店外有民眾打架,員警抵達後發現是黃男與友人發生肢體衝突,其中黃男更一臉醉醺醺模樣,員警只好依法對他施以保護管束,隨後他向警方述說拒絕送醫,左手傷勢則由119協助包紮,事後2人均不提出傷害告訴,全案訊後,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
酒後失控!女子搭計程車發酒瘋毆打女友 最終咬舌自傷送醫救治
新北市新店區發生一起因酒後失控的事件,22歲的鄭姓女子與女友梁姓女子,在凌晨喝酒狂歡,搭乘計程車返家,卻不料,鄭女因酒醉嘔吐被司機驅趕下車,隨後不僅發酒瘋,還對女友施暴,最終在警方的介入下被帶回派出所,並因咬舌自傷而送醫救治。這起事件發生於凌晨3時許,當時鄭女與女友正在新店區的酒吧聚會,酒喝得酩酊大醉,搭計程車返家途中,鄭女因無法忍受車內搖晃,竟在車上嘔吐,司機見狀後立即將車停靠在路邊,要求2人下車,沒想到鄭女下車後卻變得更加失控,開始在馬路上大吼大叫,甚至毆打梁女,造成梁女臉部受傷,附近居民受到影響後報警處理。接警後,新店警分局的員警迅速趕到現場,將鄭女控制並帶回派出所進行保護管束,然而,即使在警方的看護下,鄭女依然情緒激動,言語不清,甚至在所內咬舌自傷,情況令人擔憂,警方不得不緊急通知119,經衛生所評估後,認定鄭女需要強制送醫。在被送醫之前,鄭女男性友人也趕到派出所,並支付計程車司機的清潔費,司機表示不會追究責任,鄭女最終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警方則對此事件持續進行調查,以了解事發原因和相關責任。警方提醒民眾在外飲酒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避免因酗酒引發不必要的衝突和危險,無論是個人行為或是對他人的影響,酒精都可能成為失控的催化劑,呼籲大家理性飲酒,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部小資女月領40K猶豫該不該租屋? 過來人給答案
不少人出社會工作還是住家裡,省下在外租屋的花費。近日一名小資女表示,她之前都是住家裡,現在考慮搬出來住,她實領4萬,孝親費給1萬,平時最大的開銷就是旅行,「這樣子在北部生活會不會入不敷出?」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畢業之後工作了一兩年,之前都是住在家裡,和父母一起住,想說比較省錢,但由於想要獨立及不太想受父母管束,現在有考慮想自己搬出來住,不過有點煩惱不曉得這樣子的薪水,搬出去住之後會不會入不敷出,所以有點猶豫究竟要繼續住家裡,還是搬出去。」原PO指出,「目前一個月實領4萬,在北部生活,每個月必須得支付孝親費1萬元,每月可自己運用的現金剩下3萬元,沒有貸款要繳,由於興趣是喜歡旅行,所以平時娛樂最大的開銷會花在旅行上。」原PO問,「想請教在外一個人租屋的大家都會如何分配運用一個月的薪水?還有不曉得每個月可自己運用的現金有3萬元的情況下,這樣子在北部生活會不會入不敷出?」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恭喜加入月光族家庭,旅遊,妳就不用想了」、「每個月只剩3萬是自己的,再扣掉房租水電餐費生活費交通費,可能維持balance(平衡)就很了不起了,你能旅遊的地方只剩下巷口那間711」、「住家裡孝親費就是房租」、「記帳很重要,尤其是房租交通伙食費,大家落差太大了」。
桃園女童出門找同學遭當街猥褻! 母心痛曝事發地離家近未來會「上下學接送」
桃園市龜山區27日發生陌生男子當街侵犯國小女童事件,事發於早上10點多女童正要去找同學,站在騎樓等待時,遇到陌生男子搭訕,隨後男子不斷強抱、硬拉女童,當下女童撕心裂肺的哭喊「救命」,所幸有名計程車司機伸出援手,才未釀成更大傷害。事後,女童母親表示,女兒當時想距離很近,所以決定到門口敲門看看,豈料發生此事,女兒至今仍驚魂未定,頻做惡夢、不斷驚醒,而她於昨晚報案時,得知對方有身障手冊心都碎了,自己對此不期望法令能有所制裁,直言「法令多半保護他們」,歷經此事後,未來女兒上下學她都會親自接送。女童的母親在臉書上貼出監視器畫面,27秒的影片中,可看見女童被18歲的男子強行熊抱、硬拉,甚至被拖地強拉,過程中女童強力反抗,撕心裂肺的哭喊「放開」、「救命」,但對方力氣太大,女童根本難以脫困。所幸,當時一名計程車司機正好在家門口掃地,聽到有小孩正在哭喊,循著聲音前往查看後,發現1名男子從後方強抱女童,男子看到司機後,便立即放開女童逃離,司機也透露,「那個妹妹說他(嫌犯)叫她脫衣服,她嚇到一直哭一直哭」。昨晚女童母親前往警局報案,在聽到對方有身障手冊後,心都碎了,她直言「說白一點,法令多半保護他們!」得知對方有中度智力障礙後,已不再期盼法令能有所制裁,只希望能多加管束,也在文中痛罵「仗著有身心疾病,就可以隨意侵犯嗎?那我家孩子現在有心裡陰影了,這債誰來還!」母親表示,女兒並不是第一次到事發地找同學,事發當天有打電話給對方,女兒當時想距離很近,所以決定到門口敲門看看,她則跟女兒說只要打電話報平安就讓她去,歷經此事後,她相當擔心女兒的安危,本來只有上學接送,她未來將改成上下學都接送女兒。母親也透露,警詢時警方說因涉及兒少法,所以沒有直接介入,先由社工做心理建設,但卻不斷表明能和解就和解。針對指控,龜山分局則澄清,經調查受理員警及處理社工均表示「絕無此事」。桃檢28日核發拘票,男子也已被警方逮捕,訊後則將於傍晚移送檢方訊問。
國小女童遭侵犯…員警被爆「一直想和解」挨轟缺乏同理心 龜山分局澄清:絕無此事
桃園市龜山區一名國小女童遭18歲男子當街強抱侵犯,直到路人經過喝斥才得救。事後家長將監視PO上網,還原事發經過,痛批警察一直表明希望和解,對此龜山分局和社會局也做出回應了。女童母親無奈表示,嫌犯有身障手冊,她知道法律多半會保護這類人士,因此選擇不下架影片,好提醒其他人,尤其大家都不知道嫌犯下一步會做什麼,無法立即制裁、小朋友心理陰影也過不去。擔心未來女兒的安危,她只好改成上下學都接送。女童母親不滿,警詢時警方說因為涉及兒少法,所以沒有直接介入,由社工先做心理建設,但警方卻不斷表明能和解就和解,讓她難以接受。女兒雖然白天看起來正常,但幾乎沒睡好,多次惡夢驚醒,她希望相關單位可以多加管束嫌犯,別讓小孩活在恐懼中。市議員黃瓊慧痛斥,她與團隊聯繫上女童母親,卻發現協助此案的分局,居然透過社工問被害人「要不要和解」,認為警方非常缺乏同理心,「難道因為對方是身障人士,此事就只能這樣算了嗎?」針對指控,龜山分局澄清,獲報後就積極協助處理,有關「和解」一說,精調查受理員警及處理社工均表示「絕無此事」,特此嚴正說明,以維護市府團隊形象。《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龜山「強抱」女童男落網 受害女童母親:聽到對方有身障手冊心都碎了
桃園市龜山區27日發生猥褻案件,國小女童上午10時許在某騎樓被男子強行抱住並猥褻,女童因此心靈受創、頻作噩夢,而男子如今已遭逮捕,但犯嫌有身心障礙,女童母親則坦言,聽到對方有身心障礙時「心都碎了」,如今不期望法律能對他有所制裁,只希望能提醒附近民眾多加小心。根據監視器畫面,女童被該男子強行抱住、亂摸身體,女童不斷掙扎,大喊「救我」,整段畫面約27秒,是附近在打掃的計程車司機聽聞女孩呼叫才將他救下。桃園地檢署28日核發拘票,男子也已被警方逮捕,但男子有中度智力障礙,平常與父母和祖母同住,受害女童母親則表示,聽到犯嫌有身心障礙手冊時,自己「心都碎了」。女童母親表示,孩子如今心中有嚴重陰影,晚間更是頻作噩夢,睡著後又驚醒,28日上午完成偵訊後又疑因壓力大而胃痛,無法犯嫌是身心障礙者,「法令多半保護他們!」女童母親表示,如今已不期望法律賄對犯嫌有所制裁,只希望能多加管束,別再讓犯嫌在外隨意亂走,自己不下架影片則是要警示其他人,並提醒附近民眾注意。
酒後叔姪爭吵釀火警 男失控咆哮遭警噴辣椒水制服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南榮路一棟四層樓透天厝,於24日凌晨突發火警,起火點疑似位於1樓的廢棄馬達處,所幸火勢迅速被撲滅,41歲的吳姓男子疑因酒後情緒失控,面對破門救火的警消人員咆哮,最終遭警方以辣椒水壓制並強制送醫,據了解,火警發生前,吳男與63歲叔叔曾因家中雜物問題發生口角,警方現正朝縱火罪方向進行調查。24日凌晨12時許,警方接獲報案稱鳳山區南榮路某住家疑似冒煙起火,警消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經檢查後發現火源來自1樓的廢棄馬達,冒出火苗及濃煙,警消人員迅速控制火勢,未造成更大災情。但就在警方進行救火的過程中,住在屋內的41歲吳男酒後情緒激動,不僅摔倒受傷,還對著破門救火的警消大聲咆哮,由於吳男行為失控,警方最終噴灑辣椒水將其制伏,並保護性管束後送醫,而與吳男同住的叔叔則聽到樓下紛爭後自行下樓,所幸沒有受傷。警方調查發現,吳姓叔侄在火警發生前曾因雜物問題發生口角,鄰居也證實曾聽到2人爭吵的聲音,雖然吳姓叔叔稱對火警原因不明,但警方經過現場檢視,認為廢棄馬達等雜物自燃的可能性低,懷疑火警與爭吵有關,目前正朝縱火罪方向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家庭糾紛應以理性方式解決,避免情緒失控釀成悲劇,若遇到緊急狀況,應盡量配合救援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與傷害。
高雄鳳山4樓透天厝凌晨火警!1人涉縱火「情緒失控」被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南榮路今(24)日凌晨發生火警,一處4樓透天厝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前往現場,並從屋內救出2人。據悉,這起案件疑似叔姪糾紛進而發生縱火,目前仍在調查中,尚待警方釐清案情。消防人員到場時火勢已熄滅,最後發現是1樓門口處的雜物堆起火燃燒,無人傷亡。警消獲報到場後救出2人,2人的關係為叔姪,平時同居在這間房屋,屋主是叔叔。由於姪子涉嫌縱火,被救出後情緒失控,身上也有多處被玻璃割傷的傷口,警方先是將人制服,後採取保護管束,將人強制送醫。鄰居表示,姪子這幾天情緒不穩定,疑似多次出現酒後喧譁的情況。至於詳細案發原因為何,警方仍在調查中。
男友「繼承10億」想分手!女友毒殺負心漢重判25年 卻是「詐騙郵件」肇禍
美國北達科他州2023年發生一起謀財害命案件,一名女子因為交往10年的男友繼承親戚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9.6億元)高額遺產後打算和她分手,竟提前下手毒殺男友。事後,女子犯行遭警方揭穿。本月16日判決出爐,該名女子被重判25年有期徒刑。諷刺的是,這筆「天外飛來的遺產」根本只是詐騙郵件編造的一場謊言,卻毀了2個人的人生。綜合《紐約郵報》、《新聞週刊》等美媒報導,本案發生於2023年9月3日,51歲的萊利(Steven Riley Jr.)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他將繼承一筆來自遠方親戚的高額遺產,總數高達3000萬美元。而他的女友、48歲的克諾耶(Ina Thea Kenoyer)在得知此事幾小時後,將防凍劑偷偷加入萊利的冰茶中讓他喝下,當天萊利前去和所謂的律師見面時,當下就已感到不適,隔天醫護人員獲報趕到家中時,他已經沒有反應,並在9月5日宣告不治。報導指出,警方認定克諾耶殺害交往近10年的男友萊利是出於經濟動機,當局獲得相關證詞,得知萊利本來計畫在得到鉅額遺產後與克諾耶分手,推測克諾耶可能已經得知此事,才會痛下殺手。克諾耶起初供稱萊利喝酒喝了一整天,過世前幾天還中暑,後來脫口稱她計畫和萊利21歲的兒子萊恩(Ryan Riley)共享這筆3000萬美元遺產,主張她和萊利是「事實婚」關係,有權獲得部分財產。但北達科他州並不承認事實婚,即使萊恩順利這筆遺產,克諾耶也分不到分毫。更諷刺的是,這封引起殺機的遺產郵件,事後被證實是一封詐騙郵件,因此這筆天價遺產打從一開始就根本不存在。近日,該起事件判決出爐克諾耶因使用含有有毒物質乙二醇的防凍劑毒害男友萊利被定罪,判處25年監禁,外加10年保護管束監督,且須向萊利家屬支付3455美元(約新台幣11萬元)賠償金。萊利的姊妹史蒂芬妮(Stephanie Gonzalez)在法庭上向克諾耶憤怒直言,她很幸運獲得這麼輕的判決,「算妳走運,懲教署不會在妳的冰茶裡摻防凍劑」。
少輔會去哪2/乾哥乾妹判9年!學者籲輔導回歸專業 斥衛福部:推什麼推
新北市土城區乾哥乾妹割頸案震驚社會,郭姓少年為幫林姓少女出頭,竟持刀殺害同學,2人近日遭分別判處9年和8年有期徒刑,再度引發輿論譁然,並掀起大眾對於少年犯罪的重視,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表示,隨著時代更迭,如今少年管教方式已從管教大於保護,到如今的保護大於管教,主張應讓少輔會回歸專業,由主管機關警政署交由衛福部或教育部。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也對此痛批衛福部怠惰,如今對於兒少保護理念已是保護大於管教,但少輔會卻始終在警政體系底下。(圖/翻攝自鄭瑞隆臉書)少輔會全名少年輔導委員會,目前隸屬於警政署轄下,並被歸類在各縣市府的少年警察隊中,其中以北市發展規模最久,組織架構也最為完善,但根據地方預算不同,對有的縣市政府來說,少輔會幾乎成為名字空殼,或人力嚴重不足,因縣市政府實在拿不出相關預算;儘管少輔會被掛在警政體系底下,但在少輔會工作的人幾乎都是約聘社工,主要服務對象以12-18歲未成年少年,針對偏差行為與曝險少年進行輔導,並有少年團體輔導與教育宣導活動、少年犯罪區域預防工作與志願服務工作。回顧少輔會編制歷史,北市為我國第一個成立縣市,早在民國60餘年便已成立,在當時市政規劃下隸屬於警政署,針對所謂「問題少年」的處置方式主要以「管教」為主。知情人士就透露,早年因台灣仍在威權時期,對於問題青少年的處置方式會交由警政署來做為主要權責機關,是因當年思想以「管教」為主,常會把人叫來打一打、罵一罵再放回去,因此由警察作為主要機關可說是再合適不過。不過隨著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台灣自詡為半先進國家,自2014年也開始著手針對兒少權益進行修法,藉此完整保障,同時也從過往的管教大於保護理念,逐漸改成保護大於管束,以此呼應兒童權利公約,並在2019年大幅修正少事法,隨後在2022年訂定少輔會設置辦法,讓少輔會從地區變成全國性。然而隨著新北國中割喉慘案的發生,犯案的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已有悔意,且犯案時為未成年,得以減刑,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9年與8年,換算下來如後續順利申請假釋,僅需關7、8年就可重獲自由,引起社會譁然。郭姓少年家庭狀況也隨之曝光,郭母在其國小時於租屋處燒炭自殺,房東甚至還向第一繼承人的郭姓少年求償、其祖父有槍砲彈藥前科,其父親再婚後離異,繼母因毒品案件入監;而郭姓少年更被起底前科累累,曾疑似將K他命捲成K菸吸食、對女國中生丟雞蛋霸凌,要求她下跪磕頭,更曾擔任過詐團車手,因此進出少觀所。少年兇性的養成,除讓社會大眾憤慨的同時,也有不少人在問,「到底哪一個環節出了錯?」。新北割喉慘案發生後,網友也肉搜出郭姓少年犯後態度囂張,還直接在法院比YA拍照,如今一審因其未成年被酌量減刑,讓鄭瑞隆痛批「法官沒有看到被害家屬的傷痛」。(圖/翻攝自郭姓少年IG)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則痛批衛福部怠惰,如今台灣對於兒少保護的理念改變,但少輔會卻始終在警政體下底下,警政單位僅能針對已發生刑案著手處理,並無有人員接受相關專業輔導訓練,可以針對問題少年們進行輔導矯正,少輔會由警政作為主要權責機關,「專業職能真的夠嗎?」。鄭瑞隆表示,以新北割喉案來看,郭姓少年的出生失養失教,「國家沒有看到這群少年們真正的需要,以一種眼不見為淨的方式來逃避」,選擇在現有制度下變動最小的方案來進行,忽略少年所需的不是「強制力」,而是社會資源整合,為何不從源頭開始做起,而是要等到鑄成大錯後才交由警方處理?況且衛福部底下明明有「社會家庭署」,怎麼看都是社會家庭署的職責範圍。鄭瑞隆也指出,社會安全網中的核心角色是「社工」,社工是讓安全網能成網的關鍵,可以針對個案所需,從而整合各項資源、輔導與教育等,但對警方來說,警方從一開始的訓練中就從未接觸過相關領域,針對需要輔導矯正個案,幾乎無所適從,「明明只要行政院召集協調就能處理,卻每次都因警政署辯不過衛福部而被迫吞下業務,衛福部你推什麼推?」。而一審判決出爐,鄭瑞隆認為法官確實輕判,法官因少年當庭悔悟且因其未成年就對其酌量減刑,「但當場悔悟不代表真心悔悟,更忽略少年殺的也是未成年人」。他強調,如果郭姓少年真的只是要給教訓的話,大可以針對手腳,而不是從脖頸一刀割下,根本就是輕率殺人,直言「法官沒有看到被害家屬的傷痛」。
醉拳不敵辣椒水!台中男發酒瘋擾鄰還襲警被上銬強制就醫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邀約當兵時期的好友詹男在夜店喝酒,隨後兩人返回詹男的租處繼續飲酒。不料,酒後陳男情緒失控,大聲喧嘩,驚擾左鄰右舍,警方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發現陳男情緒激動,動手打傷詹男,還出拳攻擊員警,警方見狀後,立即使用辣椒水將陳男強制救醫。台中市第三警分局東區分駐所表示,接獲一名女子通報,稱朋友在家作客後發酒瘋,造成她的男友詹姓男子受傷。警方立即派2名員警前往現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詹男在勸架中手腳受傷,警方趕緊請友人陪同,由救護人員協助進行包紮和送醫治療。由於陳男的脫序行為,警方對其上銬進行管束,但陳男仍然酒意未消,激烈反抗,還對員警出拳,警方見狀後,立即使用辣椒水,讓陳男失去行動能力,並送上擔架強制送醫。經警方調查發現,受醫治療的詹男前晚與當兵的同袍相約在KTV唱歌,結束後與陳男一同返回租屋處續攤。不料酒後陳男出現了脫序行為,不僅大吼大叫擾亂鄰居,還攻擊勸阻他的詹男,其他友人見狀後,才趕緊報警求助。警方呼籲,若身邊的朋友酒醉失態,應立即尋求適當的幫助,避免引發其他衝突,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此外,也請務必記得酒後不駕車,並確認親友安全返家,以防止意外發生。
KTV續攤變鬧劇!軍中好友酒後失控攻擊同袍 警動辣椒水強制送醫
台中市第三警分18今日通報一起酒後失序的事件,22歲的詹姓男子與過去的軍中同袍陳姓男子相約至KTV歡唱,聚會後還帶陳回家續攤,沒想到陳男突然酒後失控,當場大吼大叫,擾亂了整個現場,詹男試圖制止卻遭到陳男攻擊,導致手腳受傷。柍,警方接獲報案趕到現場,最終不得不動用辣椒水將陳男制伏,並將其強制送醫,這才終結了這場鬧劇。第三警分局東區分駐所的警員,於清晨7時接獲報案,指稱1名男子酒後發瘋,甚至還攻擊了他人,警方趕到現場時,發現詹男的手腳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立即通知救護車到場進行初步處理,經了解,詹男剛退伍不久,與多名軍中同袍相約在KTV聚會,酒過三巡後,詹好意邀請陳男回到他租住的地方繼續聚會。豈料,陳男酒品不佳,在清晨時突然失控,大吼大叫,吵得鄰居不堪其擾,詹男上前制止,不僅無法平息陳男的行為,還遭到攻擊,手腳掛彩,當警方到場時,詹男的女友已經嚇得崩潰失控,不斷哭求警方將陳男帶走,陳男仍不斷咆哮,行為失序,警方考量其酒後攻擊他人並擾亂公共秩序,決定將其上銬管束,並計畫強制送醫。在救護人員試圖將陳男攙扶上擔架時,其忽然暴力反抗,不僅大聲喝斥「不要碰我」,甚至出拳揮打員警,情況再次升級,警員見狀,迅速使用辣椒水將陳男制伏,當辣椒水發揮作用後,陳男痛苦大喊,最終警方成功協助救護人員將其送上擔架,並強制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警方提醒民眾,酒後失序不僅可能造成他人傷害,也可能讓自己面臨法律責任,友誼再深也應適度節制飲酒,避免遺憾發生。
比熊咬傷女鄰居大腿!新竹3寶媽慘挨告 遭判拘役20天
新竹市1名吳姓女子2024年1月6日外出時未緊閉大門,導致寵物比熊犬偷溜出去,結果不慎咬傷1名同樓層的鄰居曾姓小女孩,造成她左側大腿受傷,事後吳女遭到對方提告,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法判處吳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吳女是1名三寶媽,她在大樓住處飼養1隻比熊犬,2024年1月6日晚間她未善盡管理所飼養寵物之責任,在外出時未將住處大門緊閉,也未將寵物以繩索或鍊圈等方式適當管束,導致狗隻衝出住處門外,不慎將同樓層鄰居曾女的左側大腿咬傷,事後吳女遭到提告。法院審理,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吳女依法負有防止其所飼養之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的法律上作為義務,但她卻未善盡責任,沒將比熊犬以鍊繩繫牢或適當管控,造成犬隻跑出咬傷他人,法官考量她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被害者,但雙方因賠償金額無共識未能調解成功,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不讓妳的離開毫無意義」 小燈泡媽媽投身政壇成改革推手
2016年3月28日上午,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景玉當街持刀襲殺一對路人母女,造成3歲女童無辜慘死,即內湖「小燈泡」隨機殺人事件。時至今日,台灣社會仍在因為這起事件做出種種的修正與改變。在深入了解這些改變前,我們必須要先談起一位在「小燈泡」遭到殺害後,持續推動改革的關鍵人物,也就是「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女士。在發生重大刑案時,媒體鏡頭前出現的被害者家屬通常不是情緒潰堤痛哭失聲,就是氣憤難平破口大罵,但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從一開始出鏡時就很冷靜,也不陪合預設立場的媒體記者回答「希不希望王景玉被判處死刑」,只表示自己認為犯罪背後有其成因,她希望能先了解王景玉是個什麼樣的人,了解他會什麼為犯下這樣的罪行,才有辦法思考是不是希望王景玉被判處死刑的事情。王婉諭的回應,在當時引起了相當大的輿論爭議,有人讚賞她的冷靜與一針見血,卻有更多激動的民眾指責她「冷血無情」。然而面對網路上激烈的聲浪,以及家門口大批媒體的圍堵,她仍執拗的表示,自己想做的不是、至少不僅僅是「殺死兇手」,而是要阻止同樣的悲劇一再重複發生。王婉諭坦承,過去對社會公共議題並不關注,直到小燈泡悲劇發生後,她才檢討起過去的消極:「如果當時有更努力去做些什麼事,有沒有可能我們家的悲劇就不會發生?」至此,王婉諭開始投身各種社會議題,更在2016年接受邀請成為司法改革籌備會委員時,在臉書上寫下:「妳離開之後,無時無刻不想妳,沒有一天不哭泣。但只有悲傷,沒有幫助,不會讓我們家變得更好,也不會讓社會變得更好。我們曾誓言,絕不讓妳的離開毫無意義,才不枉為妳的父母。」王婉諭在2016年接受總統府邀請,以「犯罪被害人家屬」身分被邀請擔任司法改革籌備會委員。(圖/報系資料照)2019年,當時政黨「時代力量」正面臨政治明星紛紛出走、影響力也急遽下滑的窘境,王婉諭在此時接受時代力量邀請,被排入該黨2020年第10屆不分區立法委員提名名單,並且在同年當選該屆立法委員,當選後,她大力推動《精神衛生法》修法,終於在2022年11月底三讀通過,並且預定在今(2024)年底前上路。王婉諭表示,這項修法的主要內涵,是為精神障礙者建立「分級分流」制度,讓狀況輕微的精神障礙者能夠得到協助,而狀況真正嚴重的精神障礙者能夠被及時發現,並且得到介入管束。她告訴CTWANT,能登上新聞版面的精神障礙者,往往都是最危險、最嚴重的病患,所以容易造成外界強烈的恐懼跟抵觸。就連她自己,在小燈泡事件剛發生時,也對精神障礙者充滿了恐懼,想著是不是把這些有問題的人「關起來」,社會就會安全一點。然而,當她深入了解後才發現,目前國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慢性精神疾病患者逾13萬人,「我們不可能將這十幾萬人全數排除在社會之外,或是像大家想的,把這十幾萬人丟進精神病院就解決了。」王婉諭2020年10月8日召開《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邀集專家學者與政府相關單位代表共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王婉諭指出,其實所謂的精神障礙者,從一開始心理健康有些許情緒上的不穩定,到一步一步墜落到最嚴重的狀態,其實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在其中有很多的時機若能夠被協助、能夠被治療,都可能可以回到復原的道路上。為此,在修訂精神衛生法時,想要建立的核心概念,就是根據精神障礙者不同等級、不同程度的狀況,給予他們不同的協助。也就是所謂「分級分流」的概念。比如說狀況比較輕微的精神障礙者,可能需要的是心理諮商、社會關懷,也可能需要的是家庭、教育方面的接近來增加他的信任感。而狀況最嚴重的精神障礙者,可能預期有攻擊行為時,就會需要比較強列的介入、約束王婉諭指出,國家過去對於已經發病的精神障礙者,其實沒有太多的協力,就是給病患協助就診,用藥之後就會讓他離開,「可是這個離開,只是將他放回到原本的環境之中,沒有讓他有走上復原的道路。」當這些精神障礙者離開醫院,回到原本的環境,由於刺激他的環境沒有改變,在持續刺激下,病患越來越不穩定,然後重新回到醫院,此後就在住家與醫院之間不斷徘徊,卻變得越來越惡化。「然而,我們在進行了上百次的訪談,接觸了數十個社福團體後發現,其實是能夠為這些人找到恢復的路徑的。」王婉諭說,這些精神障礙者並不是只能成為社會的負擔,但他們需要有人從旁協助,替他們指出如何平安重新回歸社會的道路。她舉例說明,比如當這些精神障礙者準備離開醫院時,應該要有人提前告訴他們的家人,未來可能會面對怎麼樣的問題;當他有發病跡象時,又該怎麼早期介入、早期找到社工單位來協助。當他們的病況穩定下來,又該怎麼幫助他們找到工作重返社會,「這些才是真正能幫助他們走上復原道路的環節。」2020年7月,王婉諭與團隊拜訪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在新莊的社區復健中心。(圖/翻攝FB/王婉諭臉書)不過,王婉諭也在訪談的過程中注意到,這些面向精神障礙者的社福機構量能都很小。因為大家會恐懼、害怕這些人,所以這些社福單位在募款上十分艱難,每個單位能夠協助的就只有十幾、二十人,而台灣的精神障礙者卻有十多萬人,因此絕大多數的精神障礙者都得不到幫助。「政府的角色真的很重要!」王婉諭再次無奈苦笑:「政府應該要主動來面對這個問題,而不是給民間團體補貼一點點,然後請人家繼續努力。」至於要改善精神障礙者的處境,她認為其實需要長期的基礎工程,現在的學校輔導、課程中漸漸都有導入精神衛生與心理健康的相關內容,當社會整體對於精神疾病的認知提高、也懂得怎麼與他們相處,怎麼注意到精神不穩定的早期徵兆,都會對狀況有所幫助。王婉諭也提到,這個改變的過程,光靠學校教育是不夠的,還有來自社會、來自家庭的教育。目前社會教育大多靠民間團體在推動,她自己在立院期間也做過不下4、50場演講。她自述剛進入立法院的時候,社會上只要發生精神障礙者傷人的事件,媒體或民眾會問她的,就只有「該不該被判死刑」的問題,但是到了最近,她接觸到的問題就逐漸變成「我們該做些什麼來協助他們?」可見整體社會的對於精神障礙者的了解與觀念是在逐漸提升的。●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慘痛的一頁 內湖「小燈泡」隨機殺人事件
2016年3月28日上午,台灣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人事件。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景玉,當街持刀襲殺一對路人母女,他不顧一旁母親竭力阻攔,對著年僅3歲的稚弱女童「小燈泡」從背後對頸部瘋砍23刀。事發後現場照片流出,畫面深深震撼了所有目睹者的心,全台怒火為之引爆,輿論瘋狂呼嘯著要「嚴懲兇手」、「立即槍決」。這,就是僅僅發生在8年前,絕大部分人都記憶猶新的殘酷兇案:小燈泡事件。當時的台灣社會正因「死刑廢除與否」的問題展開激辯,且社會上隨機傷人、殺人事件頻傳,台灣民眾正處於又驚又怒,對社會安全的不信任空前高漲的狀態,大批民眾認為正是因為政府軟弱無能,不願嚴格執行死刑,才會向社會傳達出「只要我有精神病殺人就不用賠命」的訊號,不少人仍希望政府能夠以嚴刑峻法的雷霆手段,嚇阻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然而在群情激憤之際,「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站了出來,在媒體面前提醒;「即使殺死兇手,我也看不到她(小燈泡)了,她也看不到弟弟妹妹了。」她指出,單純在事後懲罰兇手,並不能救回自己的女兒,也無法阻止悲劇的再發生。台灣的社會安全明顯出了問題,變成一個讓孩子無法安心長大的環境,「政府應該要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著手,應該讓這樣的人消失在社會上。」王婉諭直言,就她了解,王景玉從小被霸凌、沒朋友、覺得爸媽不愛他,因此缺少人際情感連結,感嘆:「他的一生中其實有許多可能可以接住機會,但卻沒有可以接住他的貴人,然後就這樣一步步跌落,最終導致悲劇發生。」而「小燈泡」事件的發生,逼得台灣不得不去正視一些社會議題:一:對待「精神障礙者」的制度缺失。當精神障礙者躍上新聞版面時,往往都是伴隨著令人不忍言的重大傷害事件。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在於過去相關法條中對於精神障礙者的幫助,幾乎只限於就醫用藥治療,沒有任何法理依據對他們進行保護或管束,對他們的行蹤、購買危險物品的行為也完全沒有約束,讓病情極其嚴重的精神障礙者們一再在不安全的狀態下回歸社會,間接造成了許多不幸事件。王景玉被帶出派出所時,有大批群眾等候在外,現場爆發激烈推擠。(圖/報系資料照)而公布於1990年12月的《精神衛生法》,在社會忽視逾15年後,立法院才終於在2022年11月三讀通過大幅修正該法, 針對精神障礙者的狀況建立不同的協助機制,給予狀況輕微患者輔導與治療,當他們的狀況嚴重惡化時,也有強制約束來防治他們對旁人造成傷害。二:破了洞的「社會安全網」時任總統蔡英文在小燈泡事件發生後,公開聲明表示「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有很多破洞。我的責任,就是讓每一個可能掉出這張網外的邊緣人,都可以被這張網接住,接受公平的教育,擁有穩定的工作,過著正常的生活。我會用盡全力,把這些洞補起來。」小燈泡事件第2天,當時仍未就職的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到案發現場獻上花束、玩偶及親手寫的卡片。(圖/報系資料照)所謂「社會安全網」,是指在重大惡性社會事件發生前,犯人往往會出現各種徵兆,例如精神障礙者身上出現言行異常或是攻擊傾向,又比如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身上出現傷痕,過去往往只有當下的處理單位(警方、學校)知道狀況,但如果能將這些資訊即時分享給相關單位(醫療機構、兒少機構),相關單位就有可能在狀況惡化前及時介入,將悲劇扼殺在發生之前。為此,行政院2018年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由中央政府及各縣市撥款69億預算推動,希望能結合政府各部門與民間團體的力量,將警政、醫療、教育、社福、退撫等各種部門串連在一起,建構起綿密的安全防護網。2021年,行政院再宣布推動「社會安全網計畫2.0」,並追加407億預算。除廣建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並聘用4609名各類專業人力,希望進一步守護各體系未觸及、或因需跨體系合作而被遺漏的脆弱個人及家庭。三、「被害者」在司法系統中的弱勢處境在小燈泡遇害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接受採訪時曾指出,她與丈夫身為這起案件最直接的當事人,然而在案件的偵查、訊問、鑑定乃至於最終上訴過程中,他們全都一無所知,猶如整起事件中的「邊緣人」,一切關於案件的消息都是透過媒體才得知,讓她倍感難過。王婉諭事後更發現,在眾多的案件中,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們要面對重重壓力,比如要在激動的情緒下快速決定是否要解剖遺體、經濟狀況不佳卻要操辦後事、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陌生的法庭,或者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壓力,事後還可能要面對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長期的傷害復健或心理創傷治療等。王婉諭認為,被害人與其家屬的保護應是政府的「責任」,而非「恩賜」,因此後來王婉諭選擇投身政壇,一手推動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2023年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於同年2月8日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不僅讓政府介入協助受害者們的基本權益保障,也大幅簡化了各種補助、補償金的申請、審議方式。四、「暫緩死刑」是否讓法律對行兇者失去了嚇阻力?自2001年陳水扁政府時期,時任司法部長陳定南宣布要「推動廢除死刑」,接下來施茂林、王清峰在內的2位法務部長也表態「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因此台灣自2006年至2010年未曾執行任何一名死刑犯的死刑,王清峰為此甚至難抵社會激烈反彈聲浪,最終在2010年黯然下台。2006年10月11日,廢死聯盟發起「廢除死刑祈福靜走」活動,聯盟成員手拿寫有「廢除死刑」的白紙繞行法務部大門。(圖/報系資料照)然而,在小燈泡事件發生的時空背景下,此前發生一連串隨機傷人、殺人事件,都被認為是政府「執法怠惰」以至於對行兇者失去嚇阻力。當民眾看到3歲多的無辜女童遭到殺害,社會累積的怨氣也此爆發,死刑「存廢與否」的問題也又一次成為輿論激烈的焦點。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做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規定只有「情節最嚴重」的4種殺人罪者才可能被判處死刑,還設下了嚴密的重重關卡防止草率判決,精神障礙者也不得處死。然而,這場判決不僅引起多位被害者家屬直言無法接受,痛批憲法法庭藐視民意,就連廢死聯盟也怒批政府「總是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顯然死刑這個議題,在台灣還需要很長的時間繼續協調。●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捲雙子星弊案被判7年半! 賴素如入監1384天假釋出獄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台北雙子星弊案遭判決7年6月,2020年12月30日發監,她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入監服刑1384天,14日獲准假釋出獄,下午由雙胞胎姊姊陪同前往士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聆聽假釋期間注意事項,並依保護管束規定向觀護人報到。媒體詢問將來計畫,賴素如僅雙手合十回答「謝謝」。60歲賴素如是律師出身,曾任4屆台北市議員、前總統馬英九在國民黨主席時的辦公室主任。她被控索賄1500萬元、收受100萬元賄款,在北市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公司。調查期間,賴素如聲稱「這些錢是政治獻金,並不是賄款」,曾委由律師以古詩「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發表聲明,但法官沒採信,最終仍被判刑7年6月確定。2020年年底,賴在親友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仍表示自己一生俯仰無愧於天地,行事光明磊落,沒有犯罪,法官為了清倉而結案,正義公理到底在哪裡,她不服氣也不甘心,真的很冤。入監服刑前一刻,賴素如表示,雖然她的行動自由受限制,但內心卻是翱翔的,依舊會捍衛自己名譽。賴素如與親友和支持者痛哭擁抱後,入獄服刑。經過近4年,賴素如在監表現良好,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昨她出獄時,身形比入監時消瘦,戴鴨舌帽、口罩,由雙胞胎姊姊陪同步出宜蘭監獄,並依規定在24小時內赴戶籍地所在的士林地檢署報到。
高雄KTV深夜打架濺血 哥哥「酒後教導為人處事」與弟起口角
高雄市鳳山區1間KTV今(9日)凌晨驚傳打架情事,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發現竟是陳姓哥哥在酒後教導胞弟「為人處事的道理」,所引發的肢體衝突,2人渾身是血受傷送醫,因雙方未提出傷害告訴,因此警方僅將2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鳳山區鳳南路1間KTV今凌晨發生打架情事,警方獲報後隨即趕赴現場處理,包廂內雖然有4人在場,但肢體衝突主要是23歲的陳男及其21歲的胞弟酒後言語交鋒所致。警方表示,哥哥酒後教導胞弟「為人處事的道理」,不料卻發生口角並大打出手,過程中弟弟因心生不滿,向地上丟擲玻璃酒杯,結果弟弟因地上濕滑跌倒,哥哥要將弟弟拉起也跌倒。據悉,警方抵達現場時,雙方仍在地上拉扯,且均被玻璃劃傷、渾身是血,尤其陳弟情緒激動,無奈之下警方只好當場將陳弟上銬,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隨後救護車也到場檢視2人傷勢,其中哥哥手部及腿部受傷、弟弟頭部後方受傷,兄弟倆陸續也分送2家醫院,包紮傷口並診治,所幸沒有生命危險。最終由於雙方皆未提出傷害告訴,因此警方訊後將2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裁處,警方也提醒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處理,或通知警方處理。
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