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判決
」 酒駕 簡易判決 檢察官 桃園 台中檢界「退案王」違法簽結及不傳被告遭罰俸百萬 上訴再被打臉
已退休離職的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因結案品質草率輕慢,一年內遭主任與檢察長核退上百件,因此被外界封為「退案王」。他任內偵辦2起槍砲、毒品案件時,明顯可判斷被告有犯罪嫌疑,卻數度想簽結,更不服從主任檢察官的指揮監督,遭監察院提出彈劾,送交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一審將他罰俸6個月,吳志成不服,上訴二審。職務法庭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吳志成將損失上百萬元。吳志成現年68歲,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學院28期結業。他在1991年6月1日到2022年6月7日期間擔任檢察官,曾服務過花蓮、宜蘭地檢署,不過因為辦案正確率很低、態度草率,曾在一年內遭主任與檢察長核退上百件,被外界封為「退案王」。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吳志成還曾因年度考績遭打「丙等」打起行政官司,要求宜蘭地檢署改變評定,最終敗訴。之後,吳志成已於2022年6月間退休,並轉任律師。吳志成在2019年4月到2020年2月任職宜蘭地檢署期間,承辦包括槍砲及毒品2起案件有違失,另外辦案時有重大缺失,遭監察院對吳志成進行調查,並以以下理由在2023年5月4日對他提出彈劾:「吳志成檢察官偵辦案件罔顧卷內事證、經常先入為主、不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等,妨礙真實發現,或造成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無從答辯等,經主任檢察官提醒後仍屢屢發生,堅持己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故提案彈劾。」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吳志成承辦某起槍砲案件時,明知已經發現監視器畫面、現場採集到彈殼,仍以「未發現有何犯罪嫌疑,且無繼續偵查之必要」等不符規定的事由打算簽結案件。另外在偵辦某起毒品案件時,他也不顧現場查獲安非他命等證據,試圖將案件簽結。此2案都經主任檢察官請其注意事證及規定,但吳志成均不予理會,執意為之,案件只好改簽由其他檢察官辦理。此外,監察院也發現,他在2019年到2021年間偵辦的案件中,共101件沒有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就逕行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由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傳喚,無從得知自己被起訴的罪名、無從為自己說明,更無從請求調查對己有利的事證。監察院認為吳志成的作法嚴重影響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權益,與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不符,因此提出彈劾,移送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於2024年4月做出一審判決,認為吳志成在偵辦槍砲、毒品兩案中試圖簽結,這部分有疏失應予懲戒,因此判決罰款、罰款金額為當時的月俸6個月,約1百萬元。但對於101案並未傳喚被告的部分,職務法庭則認為這部分不付懲戒。吳志成認為一審違反比例原則,判決不當,據此上訴二審,但二審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爺孫戀林靖恩超商偷飲料 李坤城兒暗諷「不勞而獲」:打臉辛苦工作的人
已故音樂人李坤城與林靖恩的「爺孫戀」曾引發轟動,然而在男方癌逝後,她多次因脫序行為登上新聞版面,除了偷吃民眾的外送餐點,日前又爆出在超商偷25元的運動飲料。李坤城之子李卓軒今(9日)發文稱,「如果這個社會風氣鼓勵偷搶拐騙,豪橫奪取,不勞而獲,坐享其成,那不就是狠狠打臉大部分正正當當辛苦工作賺錢的人了?」李卓軒今天在臉書寫下,「不管是一代二代三代九代祖宗十八代,誰不是睜眼就早出晚歸辛勤經營自己的事業,才得以能吃飽睡好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是解決了別人的問題,幫助了別人,滿足別人的需求,別人心甘情願付給你賺來的。」李卓軒進一步提到,「如果這個社會風氣鼓勵偷搶拐騙,豪橫奪取,不勞而獲,坐享其成,那不就是狠狠打臉大部分正正當當辛苦工作賺錢的人了?少被一些大陸幹片被洗腦了。一周工作辛苦了,週末了,好好休息犒賞自己一下吧。」判決指出,林靖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3年3月18日9時36分許,在臺中市一間全家超商內,徒手竊取該超商所陳列販賣之FIN飲料1罐,得手後未經結帳即離開超商,走至隔壁早餐店門口椅子上飲用飲料,經該超商員工發現,報警當場查獲。檢方偵訊時,林靖恩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提起公訴,並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簡易庭審酌,林靖恩正值青壯,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為本案竊盜犯行,侵害他人之財產法益,實屬不該,應予非難。台中地院簡易庭考量,林靖恩犯後已坦承犯行,然並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調解成立,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損害之程度,暨其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狀況及其素行品行等一切情狀,依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爺孫戀林靖恩又出事!「全家當她家」直接拿走飲料 坐早餐店爽喝被逮
已故音樂人李坤城與林靖恩的「爺孫戀」曾引發轟動,然而在男方癌逝後,她多次因脫序行為登上新聞版面,除了偷吃民眾的外送餐點,還在公園裡跟一群男街友喝酒,如今又爆出到超商偷東西。林靖恩今年3月在台中市一間超商竊取價值25元的飲料,被員工發現後報警處理,近日遭台中地院判處罰金3000元。判決指出,林靖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3年3月18日9時36分許,在臺中市一間全家超商內,徒手竊取該超商所陳列販賣之FIN飲料1罐,得手後未經結帳即離開超商,走至隔壁早餐店門口椅子上飲用飲料,經該超商員工發現,報警當場查獲。檢方偵訊時,林靖恩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提起公訴,並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簡易庭審酌,林靖恩正值青壯,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為本案竊盜犯行,侵害他人之財產法益,實屬不該,應予非難。台中地院簡易庭考量,林靖恩犯後已坦承犯行,然並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調解成立,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損害之程度,暨其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狀況及其素行品行等一切情狀,依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女教師影印國中試題「上網便宜賣」 1個月就被出版社抓包挨告
高雄一名曾在補習班任教的劉姓女教師,2023年7月起在網路電商平台「蝦皮」上販售康軒、南一等國內教科書出版社的國中試題影印本,結果被2家出版社發現並提告。高雄地地檢署偵辦時,劉女坦承未經授權即販售試題影本,今(5)日偵結,依違反著作權法將她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據檢方調查,劉女在蝦皮平台上以「必勝」為名經營賣場,並販售康軒、南一等公司出版的國中試題影印本。2023年8月底,康軒、南一等出版社人員在網上搜尋時,發現自家出版的試題答案卷、考卷的影本被放上網售賣,於是分別以300元、1050元的價格向劉女購入試題影本。經出版社比對,確定劉女販售商品均為該公司出版的國中自然科、數學科、國文科試題影本,出版社隨後將蒐集好的證據移送刑事局偵辦。經檢警循線查緝,劉女到案後坦承將市售國中試卷影印後上網販售。檢方統計,劉女從2023年7月起至8月底被查獲為止,賣場運作約1個多月,考量其行為對出版社造成的損害,偵結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將她起訴。
敬鵬大火害死6勇消 董座遭判緩刑3年定讞
桃園2018年敬鵬大火,檢警發現業者使用易燃材質風管,也未定時清理,又在防火間增建違章建築,害死6勇消和2移工,桃園地院法官審酌董事長黃維金第一時間捐款千萬給消防,也與家屬和解,緩刑3年。檢方不滿上訴,法院認為無理由而駁回,全案定讞。檢警調查,敬鵬2018年4月28日晚間發生火警,埔心消防分隊小隊長游曜陽、平鎮小隊長李翰霖、山峰分隊員余佳昇、游博瑜、林伯庭與平鎮分隊員林尉熙等6人因迷失方向,缺氧死亡,僅有平鎮分隊員呂宗郁獲救,另2名泰籍移工也慘死,黃維金等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檢方認為,黃維金、敬鵬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前平鎮廠吳姓廠長、江姓工務部經理4人2002年增建平鎮三廠時,使用價格便宜的PP易燃材質風管,又把兩廠1至4樓間的防火間隔改建成換鞋間,此外負責清潔業務的環工課廖姓課長和陳姓工程師,長達14年未定期清潔保養熱排風管,致易燃揮發性物質在管壁內堆積,是火警擴大的原因。桃園地院簡易判決時,指出黃維金火災發生後第一時間即個人捐款千萬元給消防英雄專戶及移工,也與罹難者家屬、傷者和解,全力配合火災調查,將黃男等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至7月,緩刑3月至3年不等。檢方不服上訴,桃園地院17日宣判,法院認為原審判的刑度及緩刑條件並無不當,此外黃等人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並給付賠償,家屬也對刑度無意見,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為無理由,應維持原審判決的刑度及緩刑條件。桃檢則回應,尊重法院判決。
酒駕遭攔!他狂噴「三字經」:來測啊9萬多而已 無罪理由曝光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日前不滿遭警方攔查酒測,居然出言挑釁,大罵「X你娘」,因此被提告妨害公務。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未達明顯干擾程度,自與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之構成要件不符,因此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男2023年5月17日行經台中市龍井區巷口時,不滿遭王姓員警攔查酒測,居然基於侮辱公務員之犯意辱罵「X你娘」,當場侮辱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王姓員警不甘受辱,因此提出告訴。檢視對話紀錄,陳男當下大喊,「你開啊你美挖X(台語),來啊,來啊 ,來測啊,X你娘,9萬多而已你美挖X,你打我啊,來啊。」警方則無奈回,「你罵什麼?你不要在那邊亂,我跟你講,我現在沒有要給你騎(車)了。」法官審理後表示,陳男雖有對王姓員警說「X你娘」等語,然於王姓員警質問「你罵什麼」等語後旋即停止,並未繼續辱罵,且後續陳男要求配合實施酒測後,也立即配合施測並無抗拒。法官認為,陳男上開短暫、不具持續性之辱罵言語,雖使人心生不快,對於王姓員警執行酒測勤務,未達明顯干擾程度,自與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之構成要件不符,裁定無罪。至於酒駕部分,另經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越南女子寄「毛衣」入境卻藏豬肉火腿腸 最終判無罪引發熱議
台灣一名黃姓越南籍女子,因為2021年委託母親從越南寄來的包裹,被查出含有豬肉火腿腸,最終面臨起訴,最初獲得簡易判決,判決結果是3個月有期徒刑及沒收火腿腸,但黃女對此不服,選擇上訴,桃園地院合議庭最終撤銷原判決,判決黃女無罪。據悉,事件發生在2021年8月,當時台北關以儀器檢查從越南輸入的包裹,該包裹在申報時標示為「毛衣」,卻意外搜出兩條豬肉火腿腸,檢調單位調查後認為,43歲的黃女是委託母親寄送該包裹至台灣,於是將此案移送桃檢偵辦。檢方隨後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並對黃女提出起訴。法院初步判決其有期徒刑3個月,同時命令沒收扣押的豬肉火腿腸,黃女在法庭上表達不服,並堅稱自己並未意圖犯案,與最初的供述有出入。經過上訴審理,桃園地院合議庭認為,根據目前的證據並無法確認,黃女是豬肉火腿腸的實際收件人或委託進口者,此外,檢方未能提供該豬肉火腿腸的進口委任書,這使得控方的指控基礎不成立,最終,法院撤銷原判決,並改判黃女無罪,該案仍可上訴。
女學生搭捷運被性騷!母PO文緝凶 遭警酸「母豬也要摸」他下場慘了
一名女學生搭乘台北捷運時,突然被陌生男子性騷擾,因此其媽媽就將此事PO在網路上,希望能找出兇手。卻有一名網友在下方留言「母豬也要摸喔」,氣的母女倆決定提告,沒想到該名網友的身分隨後被公開,居然是一名警察。根據判決書指出,一名女學生在2023年11月29日搭乘捷運時,遭到陌生男子性騷擾,返家之後便將此事告知家長。後續家長在Facebook社團《爆料公社二社》中,貼出事發當下的錄影畫面緝凶,結果留言區卻有一名林姓網友留言「母豬也要摸喔」,批評該名女學生,氣的母女倆決定將林男告上法院。經過檢方訊後發現,該名林姓網友是一名警察,依公然侮辱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雖然事後林男表示願意和母女倆和解,不過只願意賠償2萬元和解,遭到法官以金額過低反駁。後續經過法官審理認為,林男在近200萬人的社團,使用「母豬也要摸喔」等文字辱罵、嘲笑告訴人,針對性及侮辱性甚高。不僅如此,林男起初還否認犯行,最終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女學生搭捷運遭性騷擾…母PO網抓狼 男警留言「母豬也要摸喔」下場慘了
大眾交通工具雖然方便,但不時會傳出性騷擾事件。台北一名女學生小美(化名)搭捷運遭不明男子性騷擾,小美母親PO社群抓色狼,卻遭一名男子侮辱女兒是「母豬」,氣得她們報警開告;沒想到被告男子是一名警察,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學生小美2023年11月29日搭捷運時遭不明男子性騷擾,回家告知家人後,小美母親隨即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PO文,附上小美被騷擾的影片,希望抓到捷運色狼。貼文底下有不少人討論,其中一名林姓男子竟留下「母豬也要摸喔」侮辱小美,批評受害人外型。小美與小美母親被林男的話惹怒,決定報警提出告訴,沒想到被告林男竟是一名員警,在檢方訊後也依公然侮辱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方法院法院指出,《爆料公社二社》成員高達近200萬人,林員隨手留下「母豬也要摸喔」侮辱性極高,且對小美名譽權之損害,已經比口頭辱罵更過分。除此之外法官認為,小美母親在網上PO出女兒被性騷擾影像,是為了找到色狼,林員不認識小美,就算不幫忙也不應該落井下石,用動物去形容小美的外型;法官也強調,林員身為警務人員,清楚檢調單位偵辦犯罪過程,查證貼文者個資並非難事,在警詢中還試圖否認犯罪,直到被偵訊才坦承犯行公然侮辱。縱使林員想要與小美和解,但只願意賠償新台幣2萬元,法官認為與小美承受痛苦相比,金額過低,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員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保時捷男酒駕撞到騎士癱瘓!疑脫產分文未賠 受害母欠300萬醫療費求公道
2020年8月15日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41歲林姓男子,飲酒後駕駛400多萬的保時捷Macan S豪車,撞上騎車的22歲蔡男,被撞飛的蔡男又撞擊對向柯姓女子的轎車,導致他終身癱瘓。法院一審雖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由於他名下沒財產,蔡母至今一毛錢都沒拿到,兒子目前已積欠300萬醫療費,蔡母懇求林男發揮慈悲心,負起賠償之責,給兒子公道與生路。據 《自由時報》報導,林男當下酒測值0.16毫克,駕駛保時捷撞上22歲蔡男,卻懸掛已逾期「臨時牌」,沒有強制責任險,他又否認任何過失,「顯無接受裁判之意」,被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方法院卻改為「簡易判決」,去年8月開庭後,9月就判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法官卻推翻鑑定,逕自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林男一再狡辯且分文未賠,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用入獄坐牢,蔡母對此感到荒唐。檢方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現「簡易判決」違法,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合議庭用「通常程序」判決。合議庭上個月底宣判時,認定蔡男沒肇責,林男全責,三位法官認為林男推諉卸責,不過,合議庭仍判定林男符合自首條件,給林男減刑,改判10月,不能易科罰金,應入獄坐牢。雙方皆於本月上訴,蔡母的律師朱清奇在訴狀中聲明,林男犯後態度惡劣,住在1700萬元的豪宅、開名車,名下卻一毛錢都沒有,案發後連保時捷車主也變更他人,完全沒有賠償誠意,請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最重之刑(2年3月至4年6月)。林男的律師盧永盛,13日被問到當事人是否脫產等細節,盧永盛答覆不方便,但他表示不知林的財產狀況,他曾勸林男應盡力談賠償和解,但因一審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金額太高而卡住,他說林男並非惡劣或不負責之人。
屢勸不聽!男子飛機上抽電子煙 嘉檢聲請簡易判決
林姓男子8月搭乘立榮航空班機,從澎湖飛往嘉義的途中違規使用電子煙,經空服人員勸阻不聽,由於電子煙屬於干擾飛航物品,機組人員報警將其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9日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向嘉義地院聲請簡易判決。嘉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35歲林男於8月14日下午3時許,搭乘立榮航空航班,自澎湖機場飛往嘉義水上機場途中,於座位上使用電子煙,而航空公司明文規定飛行途中全程禁止使用電子煙等器材,否則可能干擾飛行。林男更無視空服員勸阻,警方於航班抵達嘉義水上機場後,到場逮捕林男,並查扣電子煙主機及煙彈,訊後將其依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規定送辦。
王柏傑酒駕慘了!擦撞遊覽車喊「前一晚喝的」 判決結果出爐
35歲男星王柏傑6月與遊覽車發生碰撞,經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44毫克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複訊完後,以5萬元交保候傳。士林地院今(4日)審結,判王柏傑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王柏傑複訊當天步出士林地檢署接受訪問時說,「非常非常抱歉,我實在是沒有想到,原來前一晚的酒精可以到隔天下午測出來還這麼多,所以我當下是非常的震驚、驚訝,但這些不是藉口跟理由,既然做錯事情,乖乖接受懲罰,真的非常對不起,不是故意的。」他解釋,其實12點多就回家了,「因為我們去看球賽,回來吃個宵夜,12點左右我們就回家了,早上起床我也是就是睡得很好,精神狀態都很好,所以才沒有意識到(酒未退),隔了10幾個小時,身體裡還有酒精成分,所以真的是很抱歉,真的沒想到這個結果。」至於短時間內還敢喝酒嗎?王柏傑連續回好幾個「當然不會」,他表示,酒駕刑罰真的很重,被嚇到了。他也強調,本人非常討厭酒駕,和朋友看球賽時,自己是搭車到球場看比賽。士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不能安全駕駛起訴王柏傑,並聲請簡易判決。士林地院今(4日)審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判王柏傑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王柏傑透過經紀人向媒體表示,「對於這次事件,將記取教訓並深刻反省,身為公眾人物做了這樣最壞的示範,辜負了大眾期望,再次誠心跟大家致歉,謝謝關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站收銀台偷刪單!燒肉店員工「半年內撈76.8萬」下場悲劇了
監守自盜下場慘了!一名許姓男子在燒肉店工作,趁著顧客結帳之際,先是收取帳單費用,接著利用職權將部分餐點明細刪除,以此將「未列入營業額」的款項盡收囊中,短短5個月內非法獲利高達逾76萬元,經檢方調查偵結,將許男依違反《業務侵占罪》起訴。據了解,該起事件發生於去(2023)年7月至11月間,許姓男子前後在某燒肉店的高雄、台南門市擔任餐廳服務員,負責送餐與結帳的許男竟利用職務之便撈油水,私吞店家高達76萬8000元的營業收入。如今犯案手法也被曝光,許男趁著幫顧客點餐結帳時,先是向對方收取帳單費用,而後神不知鬼不覺進入點餐系統「刪單」,悄悄將部分餐點明細刪掉,食髓知味的他,以同樣手法在2間燒肉分店大撈一筆,業者事後驚覺有異,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看,才逮到內賊。東窗事發後許男也坦承犯案,並將剩餘的70萬元贓款歸還,經檢方調查偵結,將許男依違反《業務侵占罪》起訴,同時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網路大戰貼不起訴處分 女二審判無罪
「翻衣哥」蘇姓男子疑因常在百貨公司亂翻陳列衣飾,和楊姓女網友在網路上掀起筆戰,雙方互告均獲不起訴處分後,楊女利用不起訴處分書資訊貼出蘇男本名等,被蘇男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原判楊女3月徒刑,經檢方上訴,二審認定楊女未違反,改判無罪。蘇男疑因常在百貨公司亂翻衣服,又投訴服務人員,被網友戲稱「翻衣哥」,日前他在社群軟體Dcard上貼文,和楊姓女網友留言互酸,雙方互提告後新北檢均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楊姓女網友卻將不起訴處分書上雙方本名未去識別化處理就貼到他的文章底下,被蘇男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檢方認為楊女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應知對個人資料應用除非經過個人同意,卻將具有蘇男姓名等足以識別個人資料的不起訴書拍照後上傳,使蘇男權益受損,向新北院聲請簡易判決,由於楊女認罪,簡易庭判決蘇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在檢方上訴後,楊女雖然坦承有張貼載有蘇男姓名等個資的不起訴書,但她否認違反個資法,稱不起訴書上只有蘇男姓名,沒有蘇的出身年月日或身分證字號,她是因為被蘇男率先挑釁、為澄清自身清白加上向網友傳達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才會上傳。新北院因此認為,楊女上傳不起訴書的照片、留言,並非沒有特定目的,又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應給予最大限度維護,考量楊女主要是為了澄清2人官司結果才會上傳照片,加上照片上只有姓名,認定隱私程度明顯較輕,改判楊女無罪。可上訴。
男摸走路邊安全帽給女友戴 為省500元遭判10日拘役
順手牽羊下場慘!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於2012年7月30日8時20分左右,在新北市新店區某處摸走路邊安全帽,讓不知情的洪姓女友使用,兩人並騎乘重型機車離開;失主古姓男子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竊盜罪判黃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12年7月30日8時20分許,在新北市新店屈某處偷走古姓男子掛在機車上的一頂價值1980元的安全帽,隨後交給不知情的洪姓女友使用,兩人騎乘重型機車離去。失主古男馬上到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報案,後黃男坦承犯行,檢察官則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認為,妥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僅基於一己之私而竊取本案安全帽,顯未尊重他人之財產法益,毫無法治觀念可言,所為自有不該。且衡酌被告所竊得本案安全帽之價值,且為返還或賠償告訴人,其犯行自對告訴人造成一定損害。惟衡量被告犯罪手法尚屬單純,對社會造成之危害及對人民安全感所產生之影響,均尚屬輕微,其責任刑之範圍應從低度刑予以考量。在兼衡被告高職肄業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盜竊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悉,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遭警方取締,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500元,黃男為省500元卻得面臨遭拘役或是50萬以下罰金。
酒駕擦撞遊覽車被起訴…王柏傑演藝事業重創 經紀人發聲了
男星王柏傑6月與遊覽車發生擦撞,酒測值高達0.44毫克,被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複訊完後以5萬元交保候傳。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5日)將他依不能安全駕駛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對此,王柏傑經紀人發聲了。王柏傑當時複訊完表示非常抱歉,「我實在是沒有想到,原來前一晚的酒精可以到隔天下午測出來還這麼多,所以我當下是非常的震驚、驚訝,但這些不是藉口跟理由,既然做錯事情,乖乖接受懲罰,真的非常對不起,不是故意的」。王柏傑解釋,當天其實12點多就回家了,「因為我們去看球賽,回來吃個宵夜,12點左右我們就回家了,早上起床我也是就是睡得很好,精神狀態都很好,所以才沒有意識到(酒未退),隔了10幾個小時,身體裡還有酒精成分,所以真的是很抱歉,真的沒想到這個結果」。王柏傑今天遭地檢署起訴,經紀人向《ETtoday星光雲》透露,目前還沒有聯繫上,也還沒有收到消息,但都會配合規定和程序,也會虛心接受相關懲罰。事實上,王柏傑酒駕事情爆發後,重創演藝事業,不只原先的珠寶品牌活動被廠商緊急撤換,台北電影節也宣布下架他「非常演員」影片,並取消他出席典禮以及擔任主持人的資格。◎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國發會300萬補助報告中偽造離職員工簽名 第一屆百大青農遭起訴
第一屆「百大青農」劉姓農民在台南學甲經營農產公司,並號召「青銀共農」,讓跨世代農民共耕,公司年收入突破千萬元,但他在2023年時執行國家發展委員會的300萬轉型補助計畫時,卻未經離職員工同意而在人力運用表上偽造簽名,國發會將全案函送偵辦,劉則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為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並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據了解,劉姓農民在2009年返回台南家鄉成為青農,並於2015年成立農產公司,先是承租老農無力耕種的閒置土地種植硬質玉米和黑豆,並推廣「青銀共農」,讓老農和青農共同耕種,產出作物再由其品牌販售,公司年收入突破千萬元,2020年開6部曳引車當禮車迎親更被視為農界佳話而登上媒體版面。而劉男曾獲台灣第一屆百大青農殊農,並在2023年1月1日,與國發會簽訂「台南市學甲區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青銀豆陣行學甲樂轉型計畫」,國發會補助300萬元,劉則要繳交期中和期末報告給國發會,當中更包括人力運用表。劉男原要員工在人力表上簽名,卻被員工拒絕,事後該名員工離職,卻發現劉未經同意,在轉型計畫報告中的1到3月人力運用表中,冒用自己的名義簽名署押,氣得提出檢舉。國發會接獲檢舉後,將全案函送偵辦,但未質疑補助款遭冒名挪用,而劉男則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為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並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王柏傑酒駕被起訴! 擦撞遊覽車自曝「前一晚喝的」:不知還沒退
35歲男星王柏傑6月與遊覽車發生碰撞,經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44毫克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複訊完後,以5萬元交保候傳。士林地檢署今(5日)偵查終結,依不能安全駕駛起訴王柏傑,並聲請簡易判決。王柏傑複訊當天步出士林地檢署接受訪問時說,「非常非常抱歉,我實在是沒有想到,原來前一晚的酒精可以到隔天下午測出來還這麼多,所以我當下是非常的震驚、驚訝,但這些不是藉口跟理由,既然做錯事情,乖乖接受懲罰,真的非常對不起,不是故意的。」他解釋,其實12點多就回家了,「因為我們去看球賽,回來吃個宵夜,12點左右我們就回家了,早上起床我也是就是睡得很好,精神狀態都很好,所以才沒有意識到(酒未退),隔了10幾個小時,身體裡還有酒精成分,所以真的是很抱歉,真的沒想到這個結果。」至於短時間內還敢喝酒嗎?王柏傑連續回好幾個「當然不會」,他表示,酒駕刑罰真的很重,被嚇到了。他也強調,本人非常討厭酒駕,和朋友看球賽時,自己是搭車到球場看比賽。士林地檢署今(5日)偵查終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將王柏傑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美魔女淡水捷運站「狂戰」小18歲男友! 情侶深夜尋刺激「老漢推車」狂浪情侶身分曝
台北捷運淡水站2023年10月4日凌晨驚傳有一對男女上演活春宮,被路過民眾用手機錄影並上傳網路,在網路四處轉發,士林地檢署聞訊立即責成淡水警分局火速查獲這對情侶,情侶到案時聲稱搞浪漫及尋求刺激,經士林地院審結,依共犯公然猥褻罪,各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一名從事美容業的蔡姓女子與曾姓男友日前到淡水遊玩,兩人疑似為了追尋刺激,竟在淡水捷運站1樓穿堂脫衣激戰,不料被民眾拍下過程,當時蔡女先幫曾男賣力「吞吐」,男生再將女生轉過來賣力「老漢推車」,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束一段活春宮,孰不知已被目擊民眾偷錄上傳網路,警方循線追查出蔡女與曾男身分,依公然猥褻罪函送法辦。據檢警調查,去年10月某日凌晨,蔡姓女子和其曾姓男友趁深夜人少之際,在淡水捷運站1樓穿堂上演活春宮,蔡女先為曾男口交,曾男按耐不住慾火,以「老漢推車」方式與蔡女當場激戰,完事後兩人一同騎乘機車離開。警方網路巡邏時發現此事,循線追查出蔡女與曾男身分,並通知兩人到案說明。蔡女與保全男友到案稱,當天剛約完會,捷運站離住家僅15分鐘車程,當下「忍不住想搞浪漫、刺激一下」。檢警認兩人均坦承不諱,根據側錄影片、監視器畫面等,依公然猥褻罪將這對相差18歲的情侶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審理時兩人均認罪,法官審酌兩人明知捷運淡水站穿堂為公眾場所,卻在該處公然性交行為,不僅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也缺乏自重及尊重他人觀念,實屬不該。考量兩人犯後坦承犯行,深具悔意、無前科,曾男稱大學畢業、從事保全,月收3萬5000元、未婚;蔡女從事美容師、月收1至2萬,離婚、需扶養兩名孩子等,依共犯公然猥褻罪,各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
宏恩醫院驚爆「性侵案」遭滅證吃案!警澄清:根本沒報案 院方最新回應曝
專門收治精神病患和精神疾病受刑人的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近日卻遭週刊爆料,院內49歲的護佐組長林智文因長期毆打病患,遭檢方在今年4月以傷害罪起訴。此外,吹哨者楊男及其家屬還向媒體透露,「曾有性侵案被吃案」,因為院長背景很硬,許多檢舉到最後都不了了之,甚至還有人裝病詐領保險費用。針對此事,第三警分局嚴正澄清,指出無接獲該院性侵相關的報案,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相符;而宏恩醫院也發聲明表示,以上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有病患家屬及吹哨者向媒體投訴,院內49歲的護佐組長林智文因院方包庇,長期肆無忌憚地對院內收治病患揮拳毆打,還辯稱打人行為是「物理治療」,檢方今年4月以傷害罪起訴,家屬則求償50萬元,台中地院近期也將簡易判決。報導補充,院內打人事件頻傳,猶如家常便飯。而且被打的人還不只有向媒體投訴的楊男兒子楊小弟,另1名20多歲的林小弟,也被林智文打到頭破血流。最後因為院方揚言要把病患丟還給家屬,家屬不得已只好被迫放棄追究刑責。媒體甚至還指出,該院4年前發生過男病患性侵罹患腦傷女病患的事件,而且護理師還確實有發現一段長達25分鐘的性侵影像,然而,院方得知真相後並不是馬上報案,而是急於湮滅證據。而警方事後針對院方說法也是照單全收,沒有想要繼續追查下去。對此,第三分局澄清,該傷害案件於去年9月25日接獲楊男報案,稱其27歲兒子在該院遭傷害情事,分局獲報後即依規定查處,經通知相關對象完成筆錄資料,全案業依法送辦。然而男病患性侵女病患的事件,第三分局表示,查本分局並未接獲該件報案,另本分局依報導所述時間清查,亦查無相關案件,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在此嚴正澄清!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也急發聲明回應,曾經收治過楊姓個案此案為彰化地檢署委託本院執⾏監護處分治療的精神科個案,據當時檢方委託交付時,陳述個案有嚴重攻擊行為,因5天打倒10幾人,在彰化無院所有意願收治,因此彰化地檢署張檢察長親自帶隊來委託龍安分院收治,此案是一個精神病的病患,加上暴力行為,病⼈屬於情緒與問題行為障礙的病人,「在處置的過程中我們都依法妥適處置也有回報彰化地檢署。」 針對院內有性侵包庇事件及所謂詐保事件之相關指控,院方也駁斥,報導內容純屬子虛烏有,「龍安分院都有依法建置制度,並設有通報監管機制,不可能有包庇性侵之情勢發生;龍安分院多年來都依規定申報,無任何違規紀錄,本院依規定有嚴謹的健保審核機制,不可能有詐保情形。」《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