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庭
」 高雄 黃牛 社會秩序維護法 社維法 法官稱人夫同事辦公室放「超大盒保險套」:還用一半 軍官亂造謠下場曝光
唐姓海軍軍官曾在整理辦公室用品,因為不小心丟了同事的私人物品,被長官介入調停,最後賠錢,而他不爽此事3年,在臉書發文回憶軍旅生活,稱同事瞞妻小在外地亂搞,辦公室放超大盒保險套還用一半,最後被依誹謗罪判2月,同事提民事求償66萬元,法院派判賠3萬元。判決書指出,唐男跟同事是軍中同袍,因不慎丟了同事的個人物品,2人起爭執,在上級長官協調下雖達成和解,唐男要賠錢,但還是心有不甘,在2022年9月某日在臉書發文,「國軍online左營辦公室之保險套事件回憶。」唐男指出,「那些我以為是無主物,不小心清理掉的東西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盒用了大概一半的超大盒保險套。那個說我丟掉他東西的傢伙有妻兒,但因為是外地人,下班就住在宿舍,放假才回家,那既然是外地人,為什麼會放一個超大盒的保險套在辦公室櫃子,而且還已經用掉那麼多了呢?」唐男造謠同事攜帶違禁物進入營區,影射疑似有不正當性行為,同事發現後對唐男提告,而唐男也坦承犯行,法官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2月,得易科罰金。不過,同事被老婆懷疑不忠於婚姻,致多次爭吵,對同事的家庭生活造成莫大痛苦,所以又對唐男提民事訴訟,求償66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判唐男要賠3萬元,可上訴。
拍賣國慶晚會門票「喊到10.4萬元」 25歲男子面交時慘遭逮捕
今年的國慶晚會因台語巨星江蕙的回歸演出而備受矚目,門票一經開放索取便引發搶購熱潮。台北市政府預料到可能出現黃牛票問題,早在9月27日就組織專案小組,在各大網路平台上進行監控和清查。結果真有一名25歲的徐姓男子透過拍賣的方式,將一張門票哄抬到10.4萬元,結果在面交時遭到警方逮捕。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截至4日,警方已查獲16起黃牛案件,共計查扣30張晚會票券。其中價格最為高昂的是一筆拍賣,25歲的徐姓男子在網上以「價高者得」的方式兜售門票,最終以驚人的10萬4000元成交。但當徐男前往捷運南京三民站與買家面交時,直接遭到警方當場逮捕。徐男在警局接受訊問時辯稱,自己因為沒空觀看晚會,所以想藉機賺點外快,並表示沒想到競標價格會飆升到如此高度。最終,他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函送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報導中也提到,這次國慶晚會門票限量5000席,於1日開放索票後迅速被搶購一空。台北市長蔣萬安也對此事作出回應,呼籲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並強調市府將對任何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辦。警方表示,將持續在網路平台上進行清查,嚴厲打擊加價販售和詐騙行為。
江蕙國慶晚會復出!票券難搶黃牛哄抬價格 北市刑大出手了
國慶晚會5日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行,此次更是江蕙首度復出開唱,票券相當搶手,網路也出現不少黃牛高價兜售,為避免民眾對政府執法威信產生質疑,北市刑大隊也在 9 月 27 日成立專責查緝小組,於各大網路平台及社群展開網路巡邏行動,積極查緝販售國慶晚會黃牛票券不法、違序行為,截至1日共查獲3名黃牛,一張票券甚至喊到1萬元。北市刑大網路巡邏發現, 9 月 30 日中午開放索票後,網路平台即出現販售訊息,統計至30日 20 時,已立案偵辦加價販售 15 件。另查證有8件於臉書販售國慶晚會黃牛票之訊息,為詐騙訊息,也將進一步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查緝小組截至1日已循線在北市中山區、苗栗縣竹南鎮及基隆市安樂區,分別查獲黃男、林男、張女等3人於網路以每張加價1萬、1,500、1,200元不等價格,各兜售國慶晚會票券2張,詢據黃、林、張等3人均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函請管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北市警局宣示,將持續全面清查網路平台,針對利用本次國慶晚會票劵施行加價販售、詐騙行為,或以不正方式、虛偽資料大量掃票等情形嚴正執法。此外,警方也特別提醒常見二手票詐騙手法是透過臉書或LINE進行交易,不僅完全沒有保障,只要賣方封鎖、刪除帳號,則糾紛求助無門,所匯款項也直接落入歹徒口袋,隱藏極大詐騙風險。另呼籲民眾切勿藉由票券轉售圖利,更不要購買黃牛票,助長哄抬票價歪風,才可避免淪為詐欺被害人;如發現有人販售黃牛票,可向警方或相關單位檢舉,會持續打擊不法違序行為。
越南女想紅自導自演保時捷「貼滿衛生棉」 引發公憤被裁罰3000元
高雄市1名越南籍的女子范姓,因自導自演一出引人注目的短影音事件,近日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並被裁罰3000元,事件發生於8月當時范女在社群平台上發佈1則短影片,聲稱粉紅色保時捷跑車遭人惡意貼滿衛生棉,並在影片中放出狠話,挑戰「誰做的趕快給我出來,我報警察了!」事件迅速引起媒體和公眾的關注,最終揭露出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自導自演。34歲的范女已在台灣生活多年,並取得台灣身份證,2023年在高雄開設一家越式洗頭店,所有員工皆為越南籍的好友,范女在社群網站上經營個人粉絲專頁,擁有約2.5萬名追隨者,因其姣好身材和不錯的外貌而受到關注,經常自駕粉紅色保時捷出門,自信滿滿地在網上分享生活點滴。事件的起因發生在8月21日晚上9點多,范女發布一段短影片,內容中宣稱自己的愛車被人惡搞,貼滿衛生棉,影片迅速吸引超過5萬人次觀看,並引來網友的各種評論和猜測,范女在影片中邊拍邊怒吼,強調不想把事情鬧大,但警方在獲悉後,立即展開調查。在警方的調查過程中,范女的手機因關機而無法聯絡,於是警方派員前往其居住的大樓停車場了解情況,調閱監視器後,警方發現事情的真相:原來一切都是范女自導自演,不僅自己黏貼衛生棉,還故意拍攝並上傳這段影片,拍攝結束後她便將衛生棉撕掉,意圖吸引流量並提高知名度。隨後,范女到案後對警方坦承事實,表示原本計劃拍攝第2支影片,打算向網友澄清這一切都是其的創作,只是想搞笑地呈現生活中的一個小故事,沒想到事情卻引發如此大的反響。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的法官在審理此案時指出,范女未在影片中標註其為個人創作,直至事件引起媒體關注和警方調查後,才上傳澄清影片,法官認為,范女行為已經影響社會公共安寧,因此裁罰其3000元,並告知范女可提出上訴。
江蕙國慶晚會復出「5000張全搶光」 3黃牛加價賣…下場慘了
今年國慶晚會將於5日在台北大巨蛋舉行,最令人期待的,莫過於「二姐」江蕙復出開唱,引發大搶票,黃牛也看準商機,在網路加價販售,遭到民眾檢舉。北市刑大清查後,陸續在台北、苗栗、基隆等地,查獲3名男女加價賣票,查扣6張門票,最高單張甚至高達1萬元,全案依違反社維法送辦。江蕙受邀在國慶晚會開唱,因此門票更加搶手,5000張在短短15分鐘搶完,黃牛也不放過這個機會,加價在網路販售,北市刑大在開放索票之前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各大網路平台和社群軟體群組等,進行網路巡邏並查緝。警方逮捕在網路販售國慶晚會門票的民眾。(圖/警方提供)據了解,自9月30日中午開放索票後,網路就出現販售國慶晚會門票的訊息,截至昨晚8時,共立案偵辦加價販售15件,其中有8件在臉書販售國慶黃牛票應為詐騙,另有3件為加價哄抬。警方昨天和今天分別前往北市中山區、苗栗縣竹南鎮、基隆市安樂區,查獲黃男、林男及張女,3人在網上各自加價1萬、1500元及1000元,販售國慶晚會門票,3人警訊時都供稱,取得票後因為沒空前往,才會擅自加價在網路販售,不知道這樣違反。警方偵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將3人送辦,並函請管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
請舞獅、爆乳女郎接好朋友出獄遭送辦 法官不罰警批「高調炫耀」將抗告
台中黃姓男子因吳姓好友出獄,8月23日下午找來舞獅團和爆乳女郎在台中監獄外表演,高調為好友接風,遭第四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行為未「藉端滋擾」裁定不罰,第四分局則回應,黃男高調炫耀,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將提起抗告。據了解,吳男因案入監,並於8月23日下午假釋,黃男到監獄外為好友接風,還請來舞獅團與爆乳鋼管女郎表演,還高舉「恭喜返鄉」的紅布條,高調歡迎吳男重獲自由。而影片被放到網路上後引發熱議,警方認為黃男此舉是藉端滋擾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妨害安寧秩序行為,將黃男移送法辦。但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黃男聘請舞獅團和鋼管女郎是要迎接吳男出獄,並未並未假借事端滋事擾亂妨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不構成「藉端滋擾」的要件,裁定不罰,全案仍可上訴。警方則對此裁定無法接受,表示黃男將過程錄影並放上網路,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將檢具新事證提出抗告。
外送員不滿被打負評!半夜狂按電鈴要求理論 女住戶嚇壞報警提吿
新北市一名34歲吳姓女子,日前透過外送平台點餐,豈料當天深夜家門外被狂按門鈴,事後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按門鈴的人竟是當天送餐34歲的翁姓外送員,她擔心人身安全,已報警提告,警方將通知翁男到案說明。據了解,住在中和的吳姓女子,9日當晚透過外送平台點餐,晚間9點多收到翁姓外送員送來餐點,事後男子發現送餐服務評價,被訂餐吳姓女子打負評,疑似心生不滿,隔日凌晨1點到吳女家門外狂按電鈴,要找她當面理論。當時吳女正在睡夢中,因為安全問題不敢開門,事後在房東的幫忙下調閱租屋處樓下監視器,發現按電鈴的人是翁姓外送員,她擔心之後還會受到對方騷擾,10日中午向新北警方報案,無奈稱自己明明沒有給予任何評價,卻無故被騷擾,真的很倒楣。中和警分局南勢派出所接獲吳女報案,指稱遭網路外送平台翁姓男子藉端滋擾,目前已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翁男資料,將傳喚翁男到案說明,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新北地簡易庭依法裁處。
民進黨高雄黨部遭「蛋襲」!砸蛋男高鐵左營站落網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5日深夜遭不明人士「蛋襲」,隔日上午9點黨部人員向警方報案,鼓山分局經13小時的追緝後,昨(6日)深夜在高鐵左營站逮捕涉案的謝姓男子,他供稱因「對時事不滿」才會砸蛋洩憤,警方訊後依社維法將其移送,謝男未來恐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最高處罰12000元罰鍰。在診所工作的謝男,於5日深夜23時許,步行至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並朝黨部大門丟擲4顆雞蛋後,隨即由青海路徒步移動,再改騎腳踏車逃逸。鼓山分局指出,昨早上9點多接獲民進黨高雄市黨部報案,遭人投擲雞蛋,警方遂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鎖定涉案嫌犯為33歲的謝姓男子,並於13小時內在高鐵左營站逮捕謝男。謝男落網後供稱,他因對時事有所不滿,才會扔擲雞蛋宣洩情緒。對此,警方指出該行為已違反社維法第68條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處以12000元罰鍰,訊後依法移送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警方也呼籲民眾,應理性表達意見或訴求,切勿以暴力手段干擾公共秩序。此外,鼓山分局將加強相關場所的警力巡簽及守望,確保公共安全,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高雄男闖入美式賣場冰箱嬉鬧!為拍惡搞影片 被判罰3000元
高雄市一名32歲的林姓男子,因在美式賣場內惡作劇爬進冰箱嬉鬧,並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絡,結果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該男子與其32歲的黃姓女友人,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移送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最終法院判決2人各罰3000元,事件不僅引來網友的譴責,還引起高雄市衛生局的稽查。事件起因於一段流傳於網路的影片,影片中顯示1名穿著綠色上衣的林男,進入某美式賣場的冰箱,並用手機標示「10000」進行惡作劇,影片的拍攝者正是林男的女友黃姓女子,事後2人將影片上傳至網絡後,引發大量網友的討論與批評,高雄市衛生局接到報案,派員到賣場進行稽查,並發現該賣場已經自發性地將冰箱內的飲品下架,防止可能的衛生問題。事後,林男和黃女在8月9日接到警方通知後到案說明,林男表示,當時進入冰箱是為了挑選放在冰箱下層、保存期限較久的奶茶飲品,辯稱由於冰箱門因熱漲冷縮而將其吸住,導致無法立即打開冰箱門離開;此外,黃女則解釋,林男手上顯示「10000」的標示是因為其自認價值10000元,而其本性較為活潑,看到鏡頭後會表演以引起注意。然而,法院並未接受這些辯詞,法官指出,如果真的遇到緊急情況,通常應該第一時間通知賣場人員,而非利用此情況進行嬉鬧並拍攝影片以博取網絡上的關注,法官認為,林男及其女友的行為已超過一般社會容許的合理範圍,造成店家的安寧秩序受擾,且可能導致財產損失,因此,2人最終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分別被判罰3000元。
高雄檳榔男借錢態度超差 不少在地人看過:借不到就恐嚇
高雄新興七賢路某佛牌店近日屢次遭人騷擾,一名52歲男子要借錢,但態度很差,被店家錄影PO上網。不少在地人說,曾看過他。而警方26日晚間逮補男子,依社維法送辦。佛牌店在Threads發文,「現在借錢都要借的這麼理直氣壯就對了?整間公司的人脾氣都不太好」,從影片中可見,拖鞋哥嗆男子,沒錢還要吃檳榔。男子也開始大聲,口中唸唸有詞,拖鞋哥又說,到底在兇三X。影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之前在店裡常遇到他,每次都問能不能給他50元,要不然就是能不能幫他去買檳榔幼的一包,有時候還會在店門口賴著死不走,要不然就是早上開店趁沒人想偷偷進我內場」、「遇到這種狀況,我都是在他面前點鈔,然後收起來說不給你」、「都出現在新興區一帶啊,借不到就恐嚇你要拿刀嘟你」、「抱歉我真的聽不懂他在吼什麼,我只知道他的整個人跟衛生習慣也太差了」。據《記者爆料網》報導,新興分局回應,分局沒收到報案紀錄,而到該寺廟詢問,發現遇到民眾乞討借錢,廟方請男子離開發生口角,但沒有衝突,廟方也沒報警。警方晚間7點50分,把陳男帶回派出所,除強制告誡,也依社維法送簡易庭裁處。
姊夫逞私慾偷拍小姨子洗澡 她機警揪出「行車記錄器藏衛生紙盒」
北部有一名30多歲吳姓男子精力旺盛,為滿足私慾企圖偷拍妻子親妹的洗澡畫面,所幸小姨子機警找出衛生紙盒裡的行車記錄器,還發現是姊夫擁有,氣得報警提告。經過法院審判,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吳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吳男去(2023)年9月某日,偷偷將行車記錄器放到家中浴室的衛生紙盒內,打算竊錄小姨子洗澡畫面,但小姨子注意到衛生紙盒有異樣,直接拿出藏在裡面的行車記錄器,並發現擁有人是姊夫,感到驚訝又氣憤,大義滅親報警提告。吳男在警方偵查中坦承犯行,據行車記錄器和攝影檔案內容,判定吳男所為係犯無故以錄影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罪嫌,及無故以錄影方法攝錄性影像罪,還有妨害性隱私罪,依法被檢察官提起公訴。近日經士林簡易庭法官判決,法官認為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迄今未與告訴人和解並獲得原諒,在考量被告無前科、已婚育有1女,還有1名孩子將出生,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犯案的行車記錄器及記憶卡沒收。
曾因肇事逃逸被判刑 宜蘭地院資深法官酒駕被逮超高酒測值曝光
宜蘭地方法院張姓法官,19日晚間喝酒後駕車回家,在宜蘭市環市南路跟縣政2街路口因交通違規而被警方攔下,員警聞到他身上的濃濃酒味,立刻將他依法調查,更發覺其酒測值高達1.05 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20日證實此事,並將啟動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據了解,張姓法官是司法官班第37期結業,1999年就在宜蘭地院服務,主要擔任民事庭法官兼辦宜蘭簡易庭法官,平時工作認真,2017年曾被無照的林姓少年撞上,張未報警便離開,事後返回現場自首,被因肇事逃逸罪判刑8個月、緩刑2年。而張姓法官19日晚間駕車回家,他因未依規定將車駛入對向車道,巡邏員警見狀上前盤查,而張姓法官一搖下車窗,警方便立刻聞到其身上的濃濃酒味,實施酒測後驚覺其酒測值超過1.05mg/L,立刻依法送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也證實此事,表示礙於偵查不公開不便多說,但尊重檢調單位司法程序跟調查結果,至於所涉行政責任部分,已在瞭解、蒐集資料中,視情節決定是否適時啟動自律機制,遵循相關法制處理,絕不護短。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網路大戰貼不起訴處分 女二審判無罪
「翻衣哥」蘇姓男子疑因常在百貨公司亂翻陳列衣飾,和楊姓女網友在網路上掀起筆戰,雙方互告均獲不起訴處分後,楊女利用不起訴處分書資訊貼出蘇男本名等,被蘇男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原判楊女3月徒刑,經檢方上訴,二審認定楊女未違反,改判無罪。蘇男疑因常在百貨公司亂翻衣服,又投訴服務人員,被網友戲稱「翻衣哥」,日前他在社群軟體Dcard上貼文,和楊姓女網友留言互酸,雙方互提告後新北檢均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楊姓女網友卻將不起訴處分書上雙方本名未去識別化處理就貼到他的文章底下,被蘇男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檢方認為楊女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應知對個人資料應用除非經過個人同意,卻將具有蘇男姓名等足以識別個人資料的不起訴書拍照後上傳,使蘇男權益受損,向新北院聲請簡易判決,由於楊女認罪,簡易庭判決蘇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在檢方上訴後,楊女雖然坦承有張貼載有蘇男姓名等個資的不起訴書,但她否認違反個資法,稱不起訴書上只有蘇男姓名,沒有蘇的出身年月日或身分證字號,她是因為被蘇男率先挑釁、為澄清自身清白加上向網友傳達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才會上傳。新北院因此認為,楊女上傳不起訴書的照片、留言,並非沒有特定目的,又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應給予最大限度維護,考量楊女主要是為了澄清2人官司結果才會上傳照片,加上照片上只有姓名,認定隱私程度明顯較輕,改判楊女無罪。可上訴。
道歉沒用!爬好市多冷藏櫃「摸胯下」 32歲高雄屁孩依社維法送辦
高雄市上月才發生惡搞超商事件,有年輕人進入某萊爾富超商,接著整個人躺進冰品櫃,將冰箱當冰櫃在躺,豈料7日又有男子爬進知名美式賣場好市多中華店的乳品區冷藏櫃,不時摸胯下,還把自己當商品標價。對此,好市多已火速把整櫃的冷藏商品下架,完成清潔消毒。據悉,該名男子在8日晚間到好市多致歉,但高雄警方已於9日將相關人員依社維法送辦。此事發生在7日中午12時04分,可看到有名身穿綠色上衣、黑色短褲、戴著眼鏡的男子,把自己塞進冷藏冰櫃裡,期間他不斷指著iPhone手機計算機頁面的「10000」,再指向自己,把自己當商品標價。不僅如此,男子還不時摸胯下,最後出來時則拿著奶茶,幫他錄影的友人嘻笑喊著「X小啦!」對此,好市多於8日火速把整櫃的冷藏商品下架,也已完成清潔消毒,對此行為也將保留法律追究權。而衛生局則於7日下午派員前往稽查。據悉,該名男子在8日晚間已到好市多致歉。然而,前鎮分局表示,經確認影片中的男子為32歲林男,拍攝並上傳網路的則是32歲黃女,兩人已於9日經警方通知到案說明,表示會做出該脫序行為單純是一時覺得好玩,對於造成該賣場困擾深感抱歉。警方表示,林男與黃女的行為明顯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全案於調查後,將移請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得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2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男闖紅燈害女騎士終身癱瘓 判賠1476萬…不吃不喝「72年才能還清」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2年前闖紅燈,撞上41歲黃姓女子,導致對方腦部重傷,送醫治療後仍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恐怕終身得靠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管維持呼吸。家屬求償1668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賠1476萬餘元,若以張男打零工每月1.7萬的收入,不吃不喝要72年才能還清。根據判決,張男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時許,開車沿屏東縣萬丹鄉中興路1段南往北向行駛,行經中興路1段與新社路的交岔路口,闖紅燈撞上騎機車綠燈直行的黃女,造成黃女當場倒地,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及嚴重腦水腫、顱骨骨折、右側第四至五節肋骨骨折併肺挫傷等傷害,送醫治療後仍因腦部損傷致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分。由於黃女正值壯年,未來可能終身需要長期照護,家屬要求張男賠償,費用以黃女從事作業員每月7萬4千多的月薪計算,到65歲時的勞動力減損約1402萬5258元,同時也對張男求償醫藥費、看護費、薪資損失等共1668萬餘元。對此,張男主張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也要求黃女家屬提出薪資證明。不過高雄地院簡易庭認為,肇事主因是張男闖紅燈,而黃女經醫院鑑定後,全人障礙為85%,勞動能力減損百分比為97%,經過重新計算後,判張男應賠償1527萬0224元,扣除已領取的強制險,還得賠償1476萬餘元。假如以張男打零工,月薪1.7萬來計算,恐怕要工作72年才能還清,全案仍可上訴。
受刑人下工場「偷吃煎蛋」遭獄方區隔處分 他怒提國賠贏了
1名李姓男子在高雄監獄服刑,2021年5月間在下工場作業時,因偷吃家人準備的「煎蛋」,被監獄管理員認為不遵守作息規定及防疫措施,妨害監獄秩序,隔天即遭獄方施行10天的區隔處分。李男不服,指控監獄程序違法,提出國賠訴訟索討勞作金、精神慰撫金等。法院審理後,判處獄方應賠償8000元。根據判決書,李男主張,原告於執行期間民國110年5月18日8時45分許之非工作時段,在高雄監獄第七工場內,因食用家屬接見送入之煎蛋一事,遭該管公務員濫用職權提報對原告施予區隔處分,於同年月19日對原告施予區隔處分。李男認為,獄方作法致限制原告於原工場工作之權利,損害原告人格權及勞作金收入之權利,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向被告請求國家賠償,嗣經被告以112年度賠議字第1號拒絕賠償。爰依國家賠償法第5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8,000元等語。高雄監獄表示,根據監獄行刑法,監獄為調查受刑人違規事項,得對相關受刑人施以必要之區隔,期間不得逾20日,為查明真實及避免串證,才會區隔措進行調查程序。該案於110年5月31日經典獄長核定後,隔日製作懲罰書,均符合規定。高雄地院鳳山簡易庭審理,認為李男涉違規情節及處罰措施,應於5月31日典獄長確認核准後,即告確定,後2天區隔措施已無必要,應予終止。法官審酌,雖然李男服刑期間自由權受限制,但監獄管理及懲罰仍需依法適當,判處獄方要賠償李男8000元。可上訴。
騎車扶手機!女高中生撞死違規男騎士 法院判父女連帶賠償256萬
高雄鳳山區2022年8月中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鄭姓女高中生騎電動自行車,因低頭扶置物箱快掉出來的手機,未注意車況,不慎撞上同向正要違規紅燈右轉的67歲孔姓男騎士,造成他重傷不治,事後孔男家屬向女高中生和她父親提告求償,後續法官判父女應連帶賠償256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022年8月25日上午10點40分,鄭姓女高中生騎電動自行車,行經鳳山區文龍東路和八德路口時,她低頭扶住前方置物箱快要掉出的手機, 當時交通號誌燈號轉為紅燈,同向的孔姓男騎士準備違規紅燈右轉,因而從鄭女左邊切過,未料她沒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到他機車右後方,害他摔車受傷。孔男因腦幹衰竭、顱底骨折及心肺衰竭,送醫搶救到隔天仍不治身亡,其家屬認為鄭女有錯,隨即向她及其父提告,求償438萬餘元,經鳳山簡易庭審理,鄭女稱是孔男準備違規紅燈右轉,才從汽車道駛入機車道與她碰撞,是他侵害路權,她並無過錯,鄭女還稱僅該負10%責任,無須付太多家屬的高額求償。法院表示,法官經審酌相關事證,認定肇因是孔男違規紅燈右轉釀禍,要自負百分之70的責任,法官再依據孔男家屬受侵害程度,計算出鄭女和其父應連帶賠償256萬餘元,可上訴。
颱風夜酗酒還騷擾男客 兩男扭打血濺超商皆遭法辦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44歲張姓男子於24日凱米颱風夜到南園二路與華夏路口一家超商喝酒至25日早上,疑似因為張男酒醉向超商43歲李姓男子出言騷擾,並激怒李男因此雙生扭打,李男拿起店外棍棒毆打張男頭破血流,警方獲報將張男送醫幸無大礙,張男清醒後表示不願提告,警方仍循線將2男通知到案說明,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罪嫌函送法辦。張男與李男在超商外爆發肢體扭打濺血,目擊網友PO文指出「中壢怪人真的很多⋯,超商店員超可憐,整間店都是血」,更有名自稱超商老闆的網友立即在貼文下留言澄清說,是2個客人店外PK ,輸的人頭破血流進來請求叫救護車,他家員工只是負責清理血跡和通知警察。颱風夜張男酒醉後騷擾男顧客,遭棍棒毆打血染超商。(圖/取自threads)經警方調查,張男為中壢地區經常酗酒的常客,他在颱風夜晚上至該超商喝酒到天亮,疑似喝得太醉,與正巧要到超商領錢購物的李男在店外相遇,卻無故遭不認識的張男不斷出言挑釁騷擾,激怒李男後雙方在店外扭打,李男憤而持店外的棍棒朝張男毆打,造成張男一身血漬,隨後李男持棍棒開車離去。目擊民眾嚇得趕緊報案,警方趕到將張男送醫治療,張男頭部撕裂傷及身體多處擦挫傷,經醫師治療包紮沒有生命危險,經過警方詢問,張男表示不會提出告訴。中福派出所所長李晟彥警方表示,即便張男不願提告,警方仍將循線通知雙方到案說明,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簡易庭裁處。◎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他結婚前腳踏兩條船 妻子告小三卻在二審敗訴
潘姓女子在李姓男子原先為男女朋友關係,但李男結婚之後,潘李2人仍有聯繫,沒想到李男妻子之後查看李男手機對話紀錄,發現2人的對話過於親暱,甚至還相約出國、去摩鐵,李男妻子憤而對潘女提告。對此,簡易庭法官判潘女賠償3萬元,潘女不服上訴,新竹地院二審竟逆轉,判原判決廢棄。李男妻子控訴,潘女跟李男互傳曖昧訊息,包括提及邀約出國、可陪伴李男等等,還用「小木偶」、「老伯伯」互稱對方,李男甚至還向對方喊:「乖乖在新竹等我按摩、小木偶越來越調皮了。」之後雙方還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潘女更留下摩鐵定位給李男。因此,李男妻子認為潘女與李男之間實為交往關係,潘女已破壞她婚姻生活的圓滿及幸福,並造成他們夫妻分居,潘女侵害她配偶權甚鉅,因此向其求償50萬元。潘女則辯稱,她與李男在2022年7月認識,只維持工作上的關係,在李男當年10月結婚後,傳送的訊息皆為業務與客戶間之問候、飯局邀約及贈送感謝小禮物等,語氣冷淡,並無任何曖昧內容,因此無侵害李妻配偶權。一審簡易庭法官認為,李男婚前同時與原告及被告交往,乃其個人品格問題,究非被告侵害原告之配偶權,但邀約出國、可陪伴李男等曖昧語句,已破壞原告婚姻圓滿,判賠李男妻子3萬元。但潘女事後又不服上訴,新竹地院法官認為,以現代社會一般的觀念來看,聊天、出遊、用餐、購物等常見社交行為,須依其情節來認定是否有親密交往之意涵,而且需要由李男妻子就其主張的事實負舉證責任,否則將對有配偶之人社交往來之一般行為自由造成過度限制。再加上,對話記錄僅顯示李男向潘女表達自己心情不好、需要人陪,潘女也僅是與李男分享出國規畫,並無一男一女相約出國、碰面相互陪伴之情,也未見有任何示愛、性暗示或親密交流之意涵,判原判決廢棄,一、二審訴訟費用由李男妻子負擔。
惹民怨!台中機械廠老闆迎媽祖「沿街放炮」遭檢舉 挨罰3,000元
台中市1間機械工廠的陳姓男老闆,贏得今年某宮廟媽祖的「爐主」,在迓媽祖回家供奉途中,他與洪姓男友人沿街放鞭炮,遭民眾錄影檢舉,事後警方依法將2人函送台中地院裁處,後續法官各裁罰3,000元,陳男因自覺丟臉,未提出抗告而成立。據了解,機械工廠老闆陳男於2024年5月18日參與某宮廟擲茭,贏得爐主,在迓媽祖回家期間,他駕駛賓士承載媽祖神像,在沿途行駛時則由洪男打開車窗,不斷向外丟出點燃的鞭炮,一路從宮廟放炮到家,一名機車騎士被鞭炮嚇到,心生不滿隨後跟車尾隨,並拍攝丟擲鞭炮的影片向警方舉發。警方表示,接獲民眾通報,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4款規定,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將陳男及洪男函送台中地院簡易庭裁處。簡易庭審理,陳男稱依民間習俗,迎迓媽祖的車輛須在過街道轉彎時放鞭炮,且洪男放的是環保鞭炮,並不會傷害人,他們無危害交通安全、未造成用路人不便、無驚嚇路人且未有製造危險的意圖。裁決書指出,陳男與洪男於道路丟擲鞭炮,恐驚嚇路人或駕駛,引發意外與交通事故,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要件「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法官因此各裁罰3,000元罰鍰,後續因陳男未提出抗告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