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
」 詐騙 颱風假 颱風 網紅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華南權證慘案2/遭華南證求償一億 前員工:領白菜錢擔賣白粉風險
華南永昌證券公司(華南永昌)因發行權證在2020年發生新台幣43億元的虧損,因而對時任總經理及負責操作的張姓資深協理、陳姓協理提告,日前一審判決華南永昌勝訴。遭求償新台幣1億元的張、陳兩人指出,權證這種金融衍生商品與股票、期貨不同,希望未來法官能引進相關的專家證人,才能釐清他們的責任。陳姓協理說,一般民眾、媒體甚至券商的高層其實都不了解權證這種衍生性商品,多數人把它看成股票、期貨這種直線型的商品,以為可以很明白地說「今天漲一塊就是賺一千、跌一塊就是賠一千」;他強調,權證這種衍生性商品的損益模式其實是二元的,沒有那麼直接,但之前媒體報導、甚至於律師在法庭上所指的內容都是出於「一般人」的想像,也因此跟實際發生的經過有很大的出入。張姓協理解釋,權證可分為「認購權證」和「認售權證」,是一種高槓桿的投資工具。所謂「認售權證」,簡單舉例來說,投資人看跌台積電股票這項標的物,花5元向證券商買入選擇權,約定6個月後以1000元的履約價結算台積電股票,到時如果台積電跌到950元,投資人就賺了50元;但只要台積電股價漲到1000以上,投資人就損失這5元,與證券商的交易歸零。反之,則為「認購權證」交易。陳姓協理說,華南永昌可能也清楚真正發生虧損時公司高層已介入,無法要基層人員扛下責任,因此控方律師轉而質疑,發生虧損的權證在3月2日已曾達到停損點,卻沒有提前「鎖住」虧損,以致後來損失擴大到數十億元;但陳反駁,2日發生的並不是真的賠錢,而是當時公司未列出價格的情況下,有一筆客戶報出交易價格,導致價格異常。陳姓協理形容說,上述的情況就有如帝寶一戶原本要價3億元,但有一天隔壁老王把一戶帝寶以3千萬的價格賣給自己的妻子,如果用這筆3千萬的交易價格為行情,指其他買帝寶的人賠了2億7千萬元,「大家覺得這樣子合理嗎?」陳姓協理拿出數據說,避險的部位最後賠了5、60憶元,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照高層的指示高價避險,最後反而會賺錢。(圖/記者黃威彬攝)張姓資深協理與陳姓協理從事權證交易超過15年,2人曾在前公司遇到2008年金融海嘯,在他們的操作下幾乎沒有損失,成功全身而退,後來分別被其他券商挖角,最後又一起到華南永昌共事。張姓資深協理說,對方的律師現在指控他們,沒有在3月2日以5億元設下停損,否則後面也不會發生更嚴重的43億虧損,但事實上,他們曾取得公司風險管理部門的同意,以特例跳過那次的停損點,因為在2日根本沒有人認為那是真的虧損,不可能平白認賠5億元;就像是有人說,如果在希特勒小時候就把他除掉,就可以避免二次世界大戰,一樣不合理。「根本是拿賣白菜的錢,承擔賣白粉的風險。」陳姓協理說,他遭華南永昌提告求償1億元,不動產與銀行帳戶也全部遭到凍結,職業生涯在四十多歲的年紀就被宣告結束,現在只能在家裡讓妻子養;但自己明明是依指示做事,卻被指控違規、失職,還對外宣稱他企圖脫產,牽連到自己的家人,讓他決定要站出來為自己發聲。華南永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告時任陳姓總經理、張姓資深協理及陳姓協理,指控3人未依照規定進行避險,法院8月判決陳、張2人沒有依照華南永昌風險管理的內規避險停損,總經理也沒有督促兩人依照內規辦理,因此認同華南永昌主張其違反風管政策及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有過失,判處3人應給付華南永昌1億元。由於商業法院屬二審制,被告3人在敗訴後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中。華南永昌證券表示,此案經商業法院判華南永昌證券一審勝訴,法院判決理由指出,張姓及陳姓前經理人進行權證交易與避險操作應絕對遵守公司之風險管理規範;渠等未依風險管理規範進行避險,甚至違反停損規定,大幅增加在外認售權證流通數目並減持避險部位,以致公司必須為此付出更高避險成本,該損失係因渠等違反風險管理規範所致,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本案尚未確定,華南永昌證券後續將依循司法程序辦理。
小松菜奈和松田龍平搭檔主演奇幻電影 監製讚「從未考慮其他人選」
日本全新幻想奇譚電影《來生再見未名的我們》,帶領觀眾進入隱藏於陰陽兩界之間的神秘世界,將於11月8日在台上映,該片由《餘命10年》的小松菜奈與《大豆田永久子與三個前夫》的松田龍平雙主演,片中的音樂更是找來日本知名搖滾樂團RADWIMPS的主唱野田洋次郎創作,他的音樂風格不拘於傳統的類別框架,以哲學性思維和情感豐富的歌詞描繪戀愛到生死觀等各種主題,深受正逢青春期的青年世代所喜愛。野田洋次郎曾負責多部新海誠動畫電影《你的名字》、《天氣之子》及《鈴芽之旅》的音樂創作,並榮獲日本電影金像獎最佳音樂獎,而在《來生再見未名的我們》當中也用音樂塑造出如幻似真的意境。除此之外,導演富名哲也針對女主角的台詞設計更是別具巧思,富名導演表示:「我在看小松小姐過去的作品時,感受到了她的魅力在於她獨有的個人風格和現代感。然而在這部作品上,我反而想要抑制她身上那種自然感和現實感。因此,我刻意讓綠這個角色使用更為正式的語句,給予角色一種束縛的感覺。」小松菜奈(左)和松田龍平(右)飾演相互吸引的謎樣男女。(圖/希望影視提供)《來生再見未名的我們》的監製畠中美奈也分享,選角時從未考慮過小松菜奈和松田龍平以外的人選,畠中美奈說:「這部電影在描繪一個非現實的世界,考量到主角是因為某種原因而殉情的一對男女,我認為小松菜奈與松田龍平所擁有的神秘氣息正好符合世界觀。小松菜奈的透明感和美麗,以及松田龍平獨特的氣質,僅僅只是他們兩人站在一起,就能產生某種特殊的氛圍。」《來生再見未名的我們》電影取材自佐渡島金山遺址,從此地沉睡的「無宿人」之墓獲得靈感,小松菜奈也分享:「這部作品是交由觀眾去解讀的,它不是靠言語來表達,而是通過表情、舞蹈、肢體來傳達情感。電影並沒有多加解釋,而是靜靜地展現故事,像是風的聲音、鳥鳴聲等。」松田龍平也談及:「拍攝時,我只是帶著閱讀劇本後的氛圍感,按照自己的想像去演繹,所以當我看完電影後,一時之間無法用言語表達那種感覺,或許是因為影片中有一種留白,讓人聯想到死後的世界,這種不被完全填滿的空間感讓我感到很舒適。」電影《來生再見未名的我們》將於11月8日在台上映。(圖/希望影視提供)《來生再見未名的我們》電影劇情講述在佐渡島,礦山裡從事清潔工作的黃(大竹忍 飾)在設施內發現了倒臥在地的女子(小松菜奈 飾),她既沒有名字,也不記得過去。黃把她帶回家中,和一起生活的少女們將她取名為綠,並在取得館長的許可後,綠也開始了清潔的工作。循著貓咪的蹤跡,綠遇見了住在礦區內的男子藍(松田龍平 飾),他同樣也沒有過去的記憶。兩個人互相吸引,隨著交流增多,他們感覺到彷彿被某種力量牽引著,並約定每次都在寺廟的山門見面,一起共度時光。然而某一天,綠遇見了與藍關係親密的女子紫(石橋靜河 飾),心情頓時陷入了混亂…。電影將於11月8日在台上映,更多電影資訊請參考「希望影視行銷」粉絲團。
26歲網紅嫁入豪門!富商尪「生活規則」 這限制網全驚呼:黃金監獄
國外有一名26歲的網紅蘇迪(SoudiAl Nadak)經常透過社群分享奢華的貴婦生活,在IG就吸引41.7萬粉絲追蹤,她之所以可以如此無憂無慮,原因是她在2021年與杜拜富商老公丈夫納達克(Jamal Nadak)結婚,蘇迪近日再透露,老公結婚時與她訂下生活規則,包括不准工作、上班與不能有任何的異性友人等條件,消息曝光後讓網友嘲諷,蘇迪的生活宛如在黃金打造的監獄內。網紅蘇迪嫁給百萬富翁後,每天過著奢華的生活,但自由卻受限制。(圖/翻攝自IG)根據《新德里電視台》(NDTV)報導,蘇迪表示,先前納達克為了讓她可以安心在沙灘上穿比基尼,竟砸重金買下要價5千萬美元,約新台幣15.8億元的小島,引發熱議,近日她又透露,老公為她制訂的生活規範,像是對方希望每天能欣賞到她的美貌,所以她醒來時需要維持好自己的妝髮,且她的包包與鞋子顏色必須互相搭配。蘇迪曝光與老公的生活約定。(圖/翻攝自IG)除此之外,蘇迪不需要外出工作,所有花費都由納達克支付,同時她也不需要親自下廚,因為一家人都是天天在外面用餐,不過蘇迪在獲得這些金錢上的享受,也受到了丈夫不少束縛。蘇迪表示,丈夫有一些具體偏好,比如強制她的包包必須和鞋子相互搭配,也不能有任何男性朋友。對此,有部分網友就開酸,「聽起來像住在黃金監獄中」、「你丈夫控制欲很強,不信任你,也不希望你過著充實的生活」、「看來他買不到你臉上的笑容」、「等到你被一個更年輕的女人取代」。另外,有許多網友表示擔憂,這種被控制的關係,可能會讓蘇迪的婚姻走向終結,還有網友指出,「金錢買不到幸福,儘管有錢總是比沒錢快樂」,另一位網友則質疑,蘇迪在這樣的婚姻中是否享有獨立權利,並警告這種生活或許缺乏意義且令人乏味,甚至質疑金錢是否能真正帶來幸福。26歲網紅爽嫁豪門!丈夫列「生活規則」限制曝全網嚇。(圖/翻攝自X)
342萬被詐!網路投資陷阱揭露 18歲詐騙車手現身落網
高雄市發生一起詐騙案件,1名李姓男子在網路社群看到投資廣告,輕信其內容後,誤入詐騙集團的圈套,前後以面交的方式交付高達342萬元,詐騙集團在持續與李姓男子聯絡並試圖進一步詐騙的過程中,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設下圈套等著嫌犯現身,最終成功逮捕1名年僅18歲的白姓詐團成員。據悉,李姓男子最初在社群媒體上看到一則投資廣告,隨後加入1個名為「某投資公司」的群組,在這個群組內,詐騙集團持續以專業的口吻引導被害人學習操作軟體及投資方法,聲稱跟隨「老師」指導投資就能獲得豐厚回報,李男在群組內受到其他成員的影響,逐漸放下警惕,甚至解約定期存款及儲蓄險,並以不動產抵押借款的方式,籌集資金來投入所謂的「投資項目」,在短短的時間內總共交付342萬元的資金。隨著詐騙集團的聯繫越來越頻繁,警方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決定展開調查,專案小組於10月30日與詐騙集團的「工作專員」約定在高雄市小港區平正街面交,準備抓捕嫌疑人,當18歲的白姓嫌犯現身後,警方立刻出手,白嫌見狀拔腿就跑,狂奔100公尺,但最終還是被警方成功壓制逮捕,狼狽不堪。現場警方查獲手機、工作證以及各種收款憑證等贓物,該案件隨後依涉嫌《詐欺罪》移送至高雄地方檢察署進行進一步偵辦,警方將持續擴大調查,以期抓捕更多的詐騙成員。
面試官測應酬能力出題「玩撲克牌」 求職男猛打19局下場慘了
又有新詐騙手法!大陸湖北有一名楊姓男子求職中,應聘一間建築公司,面試官聲稱要檢測他的「應酬能力」,將他帶往一間棋牌室與2員工玩撲克牌「鬥地主」,他玩19局輸了人民幣15000元(約新台幣68000元),面試官騙光楊男的錢後請他回家等通知;楊男面試玩才發現不對勁,報警後確認自己遇到以面試為藉口的詐騙。根據陸媒《湖北廣播電視台》報導,湖北武漢有一名楊姓年輕男子投履歷到一間建築公司,成功獲得面試機會。楊男在約定的日期前往面試,與公司面試官談了一下子後,對方表示要檢測他的應酬能力,將他帶到公司內部的一間棋牌室,請楊男與2名員工玩撲克牌遊戲「鬥地主」。楊男想說要努力展現自己,與2人連續玩了19局,卻輸了人民幣15000元(約新台幣68000元),把身上的錢都輸光,面試官就告訴他回家等通知。楊男返家後才察覺不對勁,趕緊報警,經警方調查後確認他去面試的建築公司,實際上是個詐騙集團,除了他以外還有多名受害者。在警方進一步了解後,這間公司的負責人有犯罪前科,因為曾在建築公司做過相關業務,故找來詐騙同夥成立新公司,以假的招聘訊息,誘騙求職者來面試,然後用賭局騙光求職者的錢。目前詐騙集團已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部分不法所得也還給被騙的求職者。
手寫便條紙收據騙36萬!新竹婦購靈骨塔慘遭詐 警誘捕詐團成功逮人
新竹市1名50歲婦人日前因為誤信高報酬承諾,以36萬元購買靈骨塔塔位,卻收到對方僅以手寫便條紙充當收據,粗糙的收據令婦人感到疑惑,遂與家人前往派出所尋求協助,最終在警方協助下識破詐騙手法,並成功將詐騙集團成員逮捕歸案。事件發生於西門派出所轄區內。婦人當日攜帶著一張撕自筆記本的便條紙,內容僅簡單註明「茲收36萬元款項」及收款人姓名,連公司章戳或任何正式文件都沒有,家人見狀懷疑這筆投資交易有詐,便陪同婦人至派出所求助。警方經過查看,立即判斷該便條紙收據為粗劣的詐騙手法,經勸說後,婦人終於相信自己遭遇詐騙集團,隨後,警方安排婦人假意與詐騙集團聯繫,並約定進行後續合約簽訂,藉機讓詐騙集團現身,根據安排,詐騙集團2名成員應約至婦人家中進行合約簽署,欲進一步誘導婦人投入更多資金。當詐團準備進行下一步行騙時,埋伏的警方立即現身,將2名嫌犯當場逮捕,並查扣相關證物,包括工作用手機3支、合約書1分,以及一張所謂的「收據」,2名嫌犯隨即依違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新竹市警一分局呼籲,靈骨塔或殯葬商品不應被誤認為「高報酬」的投資產品,政府目前推動的「環保葬」政策減少靈骨塔塔位增值的可能性,未來靈骨塔市場需求預期將減少,並無投資獲利空間,因此民眾切勿輕信所謂的高報酬殯葬商品投資,避免落入詐騙陷阱,警方面對此類案件表示,民眾應謹慎選擇殯葬相關商品,如生前契約、塔位或其他套裝服務時務必選擇合法、正規的渠道,以確保自身權益。
颱風天給「雙倍薪」會上班? 2派人這樣說
康芮颱風襲台,31日下午1時40分在台東登陸,預測晚間出海,而31日全台停班停課,讓不少人希望明天能再放一天。有網友問,「颱風天雙倍薪水請你來上班會去嗎?」有人回,「當然是放假,多那1萬人生不會改變什麼。」也有人表示,「如果捷運有開我會考慮。」原PO在PTT以,「颱風天雙倍薪水請你來上班會去嗎?」為題發文,「颱風假是許多勞工夢寐以求的假期,好像大家寧願在家放假也不願意拿雙倍薪水,還是大家是看風雨決定的?如果風雨不強,雙倍薪水也加減拿。」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不會,因為多這個就變有錢啦,在家躺比較實在」、「當然是放假,多那1萬人生不會改變什麼」、「上次那颱風鐵皮屋吹落砸死汽車後座,何必拿命去賭」、「當然不要啊,10倍再來說」、「台灣老闆都給你補休也不給你兩倍啦」。不過也有人說,「我現在就在上班」、「看缺不缺錢啊很好選啊,不缺懶得去,缺勉強」、「去啊,雙倍一天快1萬,社畜小確幸」、「大不了叫計程車」、「你就知道服務業命多賤」、「如果捷運有開我會考慮」。勞動部提醒,康芮颱風逼近,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已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事業單位可依產業特性,與勞工事先妥為約定相關事宜。又因月底將近,可能適逢許多公司的發薪日,勞動部也提醒雇主提早薪資作業,預為因應。
颱風天KTV訂位時間未到「電話沒接」被取消!受害者還原超扯對話
康芮颱風來襲,全台22縣市今(31)停班停課,昨晚各縣市政府宣布消息後,各大KTV晚間出現客滿狀況。一名女子在「爆料公社」發文抱怨,自己一大早就預訂好晚上的包廂,卻因一通電話沒接到就被取消訂位,讓她氣喊「再也不會去的黑店!」一名女子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自己昨天一早就先訂好永和某家KTV準備晚間10點半歡唱,當下已訂位成功。下午店家打電話來告知,若晚間宣布明天停班停課,價錢會稍微貴一點,原PO也表示可以接受。晚間各縣市政府紛紛宣布放假後,原PO致電店家問能否提早入場,店家回應沒辦法沒有包廂,原PO則回「沒關係,那我一樣在原本的10點半這個時間。」晚間9點多,店家打給原PO一通電話,因為原PO在騎車沒有接到,隔10分鐘回電卻得知,因為沒接電話包廂直接被取消,而且根本還沒到預定的時間,「對方還是很跩的說因為我沒接電話 ,所以就直接把我取消包廂了,然後說現在也完全沒包廂了,要就要現場候位,就掛了。」錯愕又生氣的原PO怒到店家的google評論上留下一顆星負評,一看才知道先前就曾在別的消費者身上發生類似的事,直呼自己真是衰透了。事後原PO透露,店家經理有向她致歉及招待,只希望店家對員工的要求可以再嚴格點,別一直得罪消費者。貼文一出後引起眾人關注,不少網友表示該家KTV經常用此手法取消顧客的訂位,「好爛,時間沒到是在打什麼電話」、「他這樣已經違規...已經有明確約定好時間,約定時間尚未到達,對方理虧,申訴會過」、「時間沒到取消很誇張」、「你就算接到電話,我相信她也是有話術可以取消你定位啦,理由一堆。」原PO怒到店家google評論留下負評。(圖/爆料公社)
康芮颱風逼近!月底發薪日恐放颱風假 勞動部:雇主應提早作業
康芮颱風逼近,勞動部強調,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表示,已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事業單位可依產業特性,與勞工事先妥為約定相關事宜,又因月底將近,可能適逢許多公司的發薪日,提醒雇主提早薪資作業,預為因應。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勞動部提醒,雇主倘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男「為了電費」狠砍女房東10多刀 見「還在抽搐」竟掐脖確認她斷氣
新北市中和區29日上午發生命案,67歲張姓男子因電費問題,與75歲洪姓女房東發生口角,而他一氣之下竟持長刀狠砍洪女,洪女身中多刀身亡,他竟還掐脖確認受害者斷氣,並於沐浴更衣後投案,現被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據悉,張嫌7月間帶著有身心障礙的19歲兒子向洪女承租房子,雙方約定好以6000元價格租下中山路二段某公寓的3樓,但入住沒多久,洪女便要求2人多繳3000元的水電瓦斯和網路費,雙方也因此多有嫌隙。29日上午7時許,洪女拿著帳單要求張男平分電費,雙方再次爆發口角並越吵越兇,張男一氣之下稱自己不願再向洪女租房,要求對方退還1萬5000元押金和賠償金。洪女則不甘示弱,辱罵張男三字經,張男則氣得抽出56公分的掃刀狂刺洪女,洪女身中10多刀,倒臥在血泊之中,張男見她還在抽搐,竟伸手掐脖直到被害人斷氣。張男殺人後先在家洗好澡,清理完血跡後才到警局自首,警方趕去張男住處,果然發現倒在地上的房東,但人已明顯死亡,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不爽被要求平分電費!中和老翁「瘋砍女房東」10刀奪命 換下血衣奔警局投案
新北市中和區驚傳駭人命案!一名67歲張姓老翁疑因不滿75歲洪姓女房東要求「平分電費」,一怒之下竟持刀攻擊女房東,導致洪女身中10多刀,當場倒地身亡。張男犯案後不久,便自行前往警局投案,警訊後將依涉犯《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張姓老翁今年7月間帶著兒子入住位於中和區中山路二段的一處巷內公寓,並與洪姓女房東約定以每月6000元的費用承租,期間雙方經常因租金、說話音量等問題發生衝突糾紛,怎料今(29日)上午洪女再度拿著電費帳單,要求張男分攤電費,雙方又爆激烈口角。爭執過程中,洪女氣憤飆罵「X你娘」,怎料被惹怒的張男竟從房間內抄出一把長約60公分的殺魚刀,情緒失控下瘋狂砍殺洪女,導致她的頭、頸、背部等身體多部位中刀,最終倒臥在血泊中。犯案後,張男先是進入浴室洗澡,將一身沾染鮮血的衣服更換後,隨即騎乘腳踏車前往中和分局投案,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洪女早已明顯死亡,立即封鎖現場並查扣作案刀械,詳細事發情況及確切行兇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將朝《殺人罪》偵辦。
捧現金買房住9年 「開發商破產」竟害別墅被拍賣!屋主傻眼了
大陸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5月11日購買了一套位於九龍坡區白彭路6號的別墅,總價款是人民幣121多萬元,房屋開發商為重慶五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星地產)。沒想到,劉男今年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經過再三追問,才得知五星地產早已破產,連帶導致他的房產被拍賣。《大皖新聞》報導,劉男買房當天和地產公司簽訂了《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劉先生說,他在簽約後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地產公司也有開具房款收據,「後來我開始裝修入住,至今已有9年」,期間他曾多次催促五星地產履行買賣合同約定,為他辦理房產證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對方每次都找藉口推脫。今年3月26日,劉男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並稱他的房產設有抵押權,然而根據當初和地產公司的合同,內容明確寫著「本商品房屬預售商品房,五星地產應當在2016年6月30日前,將已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劉先生使用,五星地產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等語。屋主認為,該套別墅是自己的合法住所,因為開發商自身原因,一直沒有給自己辦理房產證並過戶,遂向九龍坡區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確認當初雙方簽訂的那份買賣合同真實有效。法院開庭時,五星地產未到庭,但當初開發商確實合同中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且直到拍賣時地產公司一直未辦理過戶。法院認為,從合同內容看,五星地產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劉男,雙方對出售房屋的位置、價款、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進行了約定,內容亦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簽訂當天,五星地產出具了購房款收據,雖然該房屋存在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障礙,但這屬於物權變動方面的問題,並不影響合同效力。此外,面對別墅遭管理人拍賣,劉男隨即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申請終止拍賣處置,「然而當我正等待法院回覆時,發現房屋已經被拍賣掉了。」今年9月13日,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解除五星地產所有、位於白彭路6號的別墅所有查封和抵押登記,同時裁定將該別墅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到買家名下。對此,律師認為,儘管管理人聲稱該別墅之前被多家法院查封,且有合法的抵押權,但劉男此前已與開發商簽訂有效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實際占有該別墅長達9年,未辦理過戶登記是因為五星地產不配合,管理人的拍賣行為涉嫌違規,劉男提出的執行異議能夠排除執行,可進一步向九龍坡區法院申請撤銷執行。
兒子不認識女神媽媽 徐若瑄淡定回應「我釋懷了」
電影《乒乓男孩》由徐若瑄、鄭人碩、施名帥與兩位初次嘗試演戲的素人演員李星緯、彭裕愷共同演出,劇組日前分別接受《POP有夠靚》主持人吳怡霈、《POP最正點》主持人林書煒和Guest DJ鄭偉柏專訪,飾演桌球潛力小將的李星緯在片中與徐若瑄是母子,鄭偉柏好奇詢問:「你知道演你媽媽的是多少人的夢中女神?」李星緯用英文回應「Sorry, I don’t know 」,徐若瑄則淡定說:「當知道他們連Ozone的林佳辰也不認識,我就釋懷了。」徐若瑄在片中對兒子管教十分嚴謹,猶如虎媽,卻因為專注工作多次失信兒子,在現實中徐若瑄則是對兒子Dalton的事情親力親為,自曝有20個媽媽的共同聊天室,以及和所有老師們的共同聊天室,雖然因為工作常常需往返台灣和新加坡,但她不覺得辛苦,「我最重視孩子的身心靈,希望他能健康快樂。」徐若瑄也說自己和Dalton的朋友們建立群組,就是希望兒子有安全感,讓他知道即使媽媽出遠門工作,對於他的事情也還是都會關心、處理著。徐若瑄與鄭人碩在現實生活中都與孩子相當親近。(圖/POP Radio提供)鄭人碩則飾演另一名桌球小將彭裕愷的父親,他無法直接表達對兒子的愛,寧可選擇不溝通,現實中他則是父愛滿溢,和自己的孩子十分親近。彭裕愷說在片場也常與鄭人碩聊垃圾話或玩無聊的遊戲培養感情,透露曾經有問鄭人碩要不要一起去遊樂園培養父子情,遭對方稱有工作而不了了之,最後才從施名帥口中得知「鄭人碩當天其實都在家中休息」。彭裕愷也說已經和鄭人碩約定好,如果《乒乓男孩》票房破億,鄭人碩就要帶100個小朋友暢遊樂園,更興奮表示:「我也會一起去玩!」施名帥的角色是演當過正規教練,卻因故「寄生」在妻子百白家中雜貨店幫忙,從被人輕視到成功培育桌球新血,他和百白互動自然,讓鄭人碩忍不住開玩笑:「就曾經在一起過啊!」吳怡霈聽了驚呼腦筋空白10秒差點信以為真,也嚇得施名帥趕緊澄清:「我們才第一次合演夫妻!」鄭人碩開玩笑說施名帥曾與百白交往。(圖/POP Radio提供)
祖父骨灰黏煙火射上天 家人大讚:這是最感人告別
這種方式也真特別!英國有一家人近日把祖父的骨灰黏在煙火中發射,把他送上夜空,「我們都感覺他就在我們身邊,這是最感人的告別方式。」據《每日郵報》報導,安德森(Paige Anderson)近日跟家人在海邊紀念她祖父湯姆的一生,煙火升起,紅橙色的火花照亮夜空。安德森表示,全家人都跟祖父很親,擁有滿滿回憶,這煙火太棒了。據悉,安德森祖父生前曾說死後幫他辦維京葬禮,而維京式葬禮是讓逝者躺船上,手拿劍柄放心口,接著船會被推出大海後點燃,生者看著船燃燒殆盡,送逝者最後一程。而家人知道,不可能辦維京葬禮,選擇用放煙火當替代方案。安德森說,祖父喜歡煙火,所以家人原想跟一家公司合作,但費用高昂,所以家人自己來,先在煙火上塗了凡士林,浸入骨灰中,再用骨灰覆蓋煙火頂部。安德森表示,大家想到的唯一方法就是這樣,而且它成功了!非常有意義,家人感覺祖父就在身邊,這是最感人的告別,不過這不適合每個人。此外,英國早在2014年就有人用煙火葬,55歲的蒙德(Annette Maunder)過世後,丈夫依照當初說好的約定,花了台幣11萬,把蒙德的骨灰變煙火,也邀親朋好友一同來觀賞。
租屋租到通緝犯!房東只收到「1個月租金」房客躲警搬離
花蓮黃姓女房東控訴,她在112年將名下1棟房屋租予陳姓女子,未料對方付完押金及1個月租金後,就因通緝而失聯,導致積欠租金達4萬2000元,而且就連廁所洗手台也有破損,因此黃女提出告訴,請求陳女賠償5萬3800元。對此,花蓮地院法官審酌後,判處陳女應賠償4萬2000元租金及1個月的違約金6000元,共4萬8000元。可上訴。黃女於判決書指出,她在112年11月將花蓮某處房屋租給陳女,雙方約定租期為1年、每月租金6000元,未料陳女付完首月租金、以及押金1萬2000元後,就從此人間蒸發,導致後續租金積欠了7個月、共4萬2000元。此外,黃女還控訴房內廁所洗手台破損,已不堪使用,重新安裝費需5800元,因此一併提告,向陳女求償5萬3800元。對此,陳女則辯稱,她當時遭到通緝,因此搬進該屋沒多久就為了躲避警方查緝,於112年12月搬離。而且當時也沒有房東電話,所以無法與對方聯繫,並非故意違約,再加上她現在身上也沒錢,所以希望房東能等她出獄後再協商;另針對浴室洗手台部分,陳女則聲稱並非是她所損壞的,「我不知道洗手台是怎麼破的。」法官審酌後認為,欠租7個月、共4萬2000元為雙方不爭之事實,黃女此部分求償自屬有理;另根據租賃契約,承租人若提前搬遷,應賠償1個月租金,對此陳女也承認112年12月即因通緝而搬離,自當依約賠償一個月之違約金6000元。至於洗手台部分,法官認為黃女並未舉證洗手台係陳女毀壞,而且陳女只住了1個月就搬離,再加上花蓮今年發生多起地震,研判有可能是地震震落物品導致洗手台破損,抑或年久失修造成自然損壞,因此認為此部分求償無理,判陳女應賠償4萬8000元。全案可上訴。
前男友吃路邊攤也AA 妹子受不了提分手:我適合大方男
該不該AA算是老問題,而一位女網友抱怨,前男友是AA男,連吃路邊攤都要急著跟他算錢,她還是適合大方的男人,「所以選擇分手了,反而過得蠻開心的,不會有人一直要跟我算錢。」原PO在論壇《Dcard》以「如果男友跟你AA你還敢嫁我也很佩服」為題發文,「同事之前介紹一個AA男給我,就是我的前男友,那時候我還因為他要跟我AA覺得他很小氣,有鬧不愉快。」原PO說,她那時覺得自己是不是有問題,前男友覺得各自付,她也有點被洗腦,一開始有同意,後面逐漸不爽,「吃個路邊攤,他都急著要跟我算錢,我還是適合大方男,所以選擇分手了,反而過得蠻開心的,不會有人一直要跟我算錢。」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就很多女生的思想很怪,覺得婚前AA的男生,婚後變老公了就會改成全付」、「本身是大方的就要選大方男 選AA男實在找死」,不過也有人認為,「先說我不是AA男,但為什麼跟你AA就是小氣,他甚至沒佔妳便宜不是?」也有人說,「我覺得AA和互請還是不太一樣,前者的心態通常都是深怕自己吃虧,導致斤斤計較,後者通常會心疼對方吃虧,而拚命想要回請回去,後來不得不相互約定請客和送禮上限,不然真的很擔心他這樣會傷荷包。」
同父異母手足父逃亡、母離台!他求法院判決 獲准擔任監護人
男子阿國(化名)的父親與後母2010年因故離婚,兩人共育有一個孩子,離婚時約定未成年孩子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父親單獨任之,後母則離開台灣。豈料,父親犯罪被通緝,逃亡海外行蹤不明,阿國向法院請求宣告停止父母對手足的親權,由他擔任監護人,法院判決獲准。阿國的父親及後母,均未照顧、扶養阿國的未成年手足,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已達嚴重程度,按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1項規定,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因此,阿國向法院請求宣告停止父親、後母對未成年手足之親權。法官審酌,按民法第1094條之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則依該條所定之順序,酌定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姐。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等。」因此依法判決即由與未成年手足同住的阿國,擔任第一順序之法定監護人。
百白完成與恩師11年的約定 《三人行不行》首演結束全場流淚
橫跨37年歷久不衰的李國修爆笑喜劇《三人行不行》,2024年再次引爆笑彈!10月25日起在板橋新北藝文中心展開為期兩周的10場演出,昨(25)日由亮哲攜手百白、郭耀仁合作的首場演出星光熠熠,包括王子邱勝翊、温貞菱、謝承均、大牙、勇兔等約40位藝人前往觀劇,尤其與監製兼主演亮哲有好交情的Energy團員張書偉、蕭景鴻(阿弟)還各帶著另一半謝京穎、邱馨葦出席相挺,演出結束後更在現場與熱情觀眾合影,讓亮哲與身為導演的老婆黃毓棠都感動不已。2021年以電影《詭扯》獲台北電影獎女配角的百白,在演出結束、謝幕一開始就狂噴淚,亮哲向觀眾致謝詞時表示:「11年前國修老師指定百白擔任《三人行不行》的主角,可惜她最後沒有上台,因為不久後國修老師過世,這個約定就停在11年前。2024年當亮棠文創要再啟《三人行不行》時,導演親自致電百白問她能不能參與,她卻說,沒有參不參與的問題,她一定要參與!」Energy的阿弟(右)、書偉(左)熱情相挺。(圖/亮棠文創提供)終於完成與恩師約定的百白則是不斷拭淚,她說:「《三人行不行》是我11年前跟國修老師的約定;我21歲加入屏風,直到25歲那年,從來都沒有站上屏風表演班的舞台,我一直在台下當導演的助理,每一年、每一天看好多演出、看著前輩們站在我前方,我夢想著有一天跟他們一樣站在這個舞台。一直到25歲那天,國修老師給我這樣的機會,希望我做他的女主角,可惜他在我排練到要上台的前一刻離開我們了。我今天是來履行承諾的,我想祂今天一定有來,今天這場演出謝謝大家陪我一起完成。我今天很平靜,因為我早就準備好了!」感人的致詞也感動台下觀眾,讓大家都跟著淚流滿面。李國修老師的嫡傳弟子、導演黃毓棠在首演結束後也跟著大家一起感動流淚,她激動表示:「其實百白一出場我就哭了,當年在屏風表演班,我是看著她長大的,她是有天賦又努力的演員,所以我知道她這一段路有多麽努力跟堅持,很開心她拍排除萬難回來演《三人行不行》,11年前的導演就是我,今天晚上,我們都實現當年的承諾了。」《三人行不行》於新北藝文中心連演兩週。(圖/亮棠文創提供)李國修大師的經典喜劇《三人行不行》,是由兩男一女在場上用聲音能量、肢體線條、無道具表演、0.1秒極速換角等,各種演員技巧呈現超高難度喜劇表演,除了體力更要有高度專注力;除了歷年演出累積超過百場的戰將級演員朱德剛、亮哲、阿喜、吳怡霈、邱逸峰、林木森、郭耀仁,今年邀請了百白(白靜宜)、木星(林牧昕)、安俊朋、徐愷等新演員們加入這個連演100分鐘,力拼397個笑點超級喜劇。更多詳情請洽OPENTIX或亮棠文創粉專。
騎士驚遇「衝出行人」致碰撞挨罰7200元提告抗辯 法官判撤銷裁定
台北市基隆路與信義路路口發生一起驚險車禍,騎士阿關(化名)因一行人突然衝出,導致雙方碰撞,行人雖未受傷,阿關卻因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年,認為自己無辜受罰,阿關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有疑點,最終裁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阿關事發當時正以時速約5至10公里的速度騎車,經過基隆路二段與信義路五段交會處的斑馬線,當其已通過斑馬線時,卻有行人突然從對面人行道衝出,令阿關措手不及,最終雙方發生碰撞,儘管行人無大礙,但阿關卻因頭部撞擊致鼻血直流、安全帽受損,事後阿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因「行經斑馬線時未讓行人」違規而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還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阿關對此處分感到不滿,決定向法院提告,指出當時行人穿越道上並無行人,機車也已通過斑馬線,突然有行人衝出才造成事故,行人不但未向阿關求償,甚至還提出賠償意願,顯示並非阿關的主要過失,雙方在當場已達成和解,並約定不再相互求償,因此阿關認為不應受罰。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事故發生在短短瞬間,錄影畫面因死角而難以完全呈現,行人也證述,當時走下人行道時未特別查看有無來車,法官表示,根據行人陳述和影像證據,無法明確判定碰撞確實發生於斑馬線上,對原處分認事用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阿關的違規處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