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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 納管 立法院 微型電動二輪車 內政部「11月新制」一次看!微電車沒掛牌可罰3600 新冠、流感疫苗二階開打
今天是11月1日,自今日起許多「11月新制」將陸續上路,在交通、醫療及民生方面都有不少變革。CTWANT編輯為讀者整理各種新制相關細節,助您一次輕鬆掌握。●微型電動二輪車沒掛牌最高罰3600元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自2022年11月30日起納管,新車強制掛牌,使用中微電車則需在2年內完成掛牌,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29日。11月30日起,若未依規定領牌並投保強制險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7-1條,處1200至3600元罰鍰,並移置保管車輛。●17條國道客運路線最多漲30元國道客運票價陸續調漲,據交通部公路局統計,11月起全台將有17條國道客運路線調漲,漲幅為1至30元不等。●高鐵周末短期增班因應年底大型活動多,旅運需求旺盛,台灣高鐵宣布自11月1日起至12月29日之周末,將實施「短期增班」,每周末增開27至33班次,總計9個周末共增開273班次列車。●新冠、流感疫苗第二階段開打,全聯、大潤發2門市可接種公費流感及新冠疫苗今(1日)起開放第二階段接種,公費流感疫苗開放至50歲以上民眾,公費新冠疫苗開放全民(滿6個月以上)接種。同時全台全聯74門市及大潤發2門市(台北內湖、高雄鳳山)將加入「左流右新」接種站設置,並提供前100名接種民眾健康禮品,鼓勵民眾踴躍接種。(圖/疾管署提供)(圖/疾管署提供)●40年老藥「百憂解」退出台灣40年老牌抗憂鬱症藥物「百憂解」供應商藥廠禮來公司日前聲明,即將退出台灣,於11月1日起停止供貨,最快今日停止健保申報。藥廠日前還發聲明表示,基於公司策略調整,將於今年底全球停止生產百憂解。食藥署表示,國內已於今年9月起停止供應該款藥物,不過目前國內還有其他5款同成份、同含量的藥物可替代。●台北車站紅線大廳改造,1日起封閉B3層部分穿堂台北捷運公司投入1.5億元改造淡水信義線台北車站B3層大廳,今日起進行第一階段改造工程,封閉淡水信義線往板南線B3層穿堂部分區域及該處閘門,保留另一側通道通行,旅客可從台鐵、高鐵交界處閘門或旅客詢問處旁閘門進出車站。●高雄市捷運、輕軌1日起取消電子票證85折優惠高雄捷運公司說明,現行「電子票證85折優惠」是高捷2008年營運初期,為配合政府推廣電子票證政策所實施的行銷措施,已超過16年未調。現階段電子票證及多元支付使用率已達96%,考量高捷經營成本逐年攀升,決定自11月1日起取消電子票證優惠,恢復原價收費。
「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中市訂定自治條例 違規裁罰明年上路
配合中央修法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掛牌、騎乘者必須戴安全帽等,台中市政府也訂定《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自治條例》,若騎乘者未依規定停放或有違反交通規則情事者,將比照機車開罰;該自治條例29日經市政會議通過後送議會審議,預計最快明年1月生效施行。「微型電動二輪車」過去稱「電動自行車」,目前台中市登記有牌的數量約2萬2852輛,但因部分車主尚未登記領牌,實際數量更多。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過去許多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停放,甚至擋到其他車輛通行,相關單位卻無法執行拖吊,只因法令沒有明確規定,令主管單位很頭痛。葉昭甫表示,因微型電動二輪車過去沒有掛牌,除非警察當場發現車主違規並立即逮獲,否則很難處理其違規情況,甚至常發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者違規後,即便調閱監視器等,但因沒有掛牌、找不到車主,最後仍無法開罰,此情況從今年12月起將可獲得解決,呼籲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者要特別留意。交通局指出,中央規範11月30日開始,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者必須掛牌、戴安全帽並投保強制險,但至今仍有不少微型電動二輪車尚未掛牌,提醒車主要趕緊領牌,屆時若騎乘未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將可處1200元到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及移置保管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可處750元到1500元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種比照自行車,但管理方式比照機車。」葉昭甫強調,火車站附近的人行道經常可見停放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此情況將可比照機車開罰;且因微型電動二輪車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約一半以上車輛都經過改裝,其危險性比機車還高,為杜絕此情況,未來微型電動二輪車也必須驗車,希望透過監理機制抑制改裝問題。葉昭甫說,自治條例也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裁罰,包括騎乘要戴安全帽、14歲以上才可騎乘等,預計最快明年1月1日生效實施,12月為宣導期,將透過警方加強勸導,採漸進式方式讓民眾習慣。
農奴恐懼籠罩 農業部喊《國土計畫法》5年檢討不必憂
農業部政務次長胡忠一24日表示,《國土計畫法》2025年4月30日後若順利上路,之後每5年一次檢討空間,謠傳農民永遠不得翻身,純屬謠言,不須擔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4日召開《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公聽會,邀集部會與專家學者等討論。由於現行《區域計畫法》實行多年,儘管名義上嚴格劃分農、林、牧、工分區,多年來民眾開發業者卻頻頻以申請分區變更,只要地方政府通過審議就能開發,農地現況往往千瘡百孔,原訂的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形同虛設,2016年內政部制定《國土計畫法》,希望透過「空間綜合計畫」體系建立一套國家層級土地發展藍圖,有效引導並管制土地的使用。然而因為土地劃分爭議不斷,跨黨派縣市首長與立委甚至多次要求《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特別是在「農1」和「農2」的認定上涉及權益懸殊,例如農2土地上的違章工廠可能納管拼合法,土地價格料將被炒高,反觀座落農1的違章工廠,外傳將合法無望,引發農村的恐慌,掮客藉機斂財、污染土地事件頻傳。胡忠一指出,地方謠傳國土計畫法上路會讓農民永遠變農奴,但那是過去沒有土地者被地主欺壓的歷史,加上《國土計畫法》還有調整空間,並非變更後就永遠翻不了身,每5年都會檢討一次。胡忠一強調,《國土計畫法》中的農業發展地區將充分提供營農土地需求,不會增加農業使用管制及犧牲農民權益,更會充分考量農業經營實際需求,農業產、製、儲、銷設施均可申請使用,農業設施容許規定之興建總面積及興建高度仍予維持,沒有限縮問題,農業部也持續與內政部討論,看如何幫助繼續從事農業的農友。胡忠一說,其實農業部有研議各項獎勵措施,皆是基於農民耕作模式及品項對於生態環境、糧食安全做出的貢獻,農業是有生產力的,經費而非認定成補償,而是獎勵,其中面向有六:包含「農地對地給付」、「確保糧食安全給付」、「生態環境給付」、「農業設施設備補助」、「農業金融支持」、「農業公共基礎建設」。胡忠一重申,地方持續傳出農民永遠只能變成「農奴」聲浪,那是完全錯誤,現在政府投入新台幣一兆多億要護農,且《國土計畫法》未來還有調整空間,縣市政府更有5年時間可以檢討一次,實在不需要擔心。
「這交通工具」11月底前需完成掛牌 違者最高罰3600元!
舊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自2022年11月30日起納管,且2年內,也就是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電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將處54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今年11月30日為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為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的差別「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動力以電力為主,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今年11月30日之後需領牌才可上路;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型較接近腳踏車,車重為40公斤以下,還有腳踏板,也不需要領牌。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以下規定: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配戴安全帽。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載人。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不可酒駕、毒駕。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應備物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微電車牌照規費: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
有望引進「加蓋機車」? 交通部規劃納管、建議列入討論
許多機車族難忍受在炎炎夏日頂著豔陽騎車,近期有「加蓋」的二輪或三輪車將引進台灣,立委建議因車體較寬,相關路權因比照大型重機。交通部表示,正著手規畫納管,後續還要與各地方政府討論,相關建議會列入參考。立委廖偉翔今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近來出現新型態的機車,有兩輪和三輪式、全覆蓋或有傳統龍頭手把式等,民間一直有希望開放的聲音,不過涉及安全、道路管理及監理等問題,交通部目前針對這類新型態的機車合法上路有無規畫?進度如何?年底有無可能上路實施?且因加蓋機車的車體偏大偏寬,建議路權比照大型重機辦理。交通部長陳世凱說,這種新型態的車子,台灣過去確實沒引進,現在有引進的可能性,交通部已有在研議,會將建議列入討論。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歐盟將這類型車輛列入L5三輪機車,因最後仍會行駛在地方道路上,因此後續還需與縣市政府溝通。他也說,二輪加蓋機車較單純,屬於一般的二輪機車,但三輪加蓋機車的寬度較寬,未來要如何管理,交通部還在研議中。
某高中發放「戰時狀態青年服勤同意書」 教育部長:願意道歉
近期某高中發放「戰時狀態青年服勤同意書」,引發家長擔憂,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也於今(16日)回應此事,強調,「不會讓年輕學子上戰場」,若此事引起家長恐慌,願意道歉。這起事件起源於某高中發放的「青年服勤同意書」,上面註明「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配合地方政府學校青年服勤大隊需求,在不影響學生學業原則下,參加學校青年服勤」,雖同意書上標示目的為協助地方政府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等勤務,卻仍引發疑慮。這一情況引起更大關注的背景是,去年國防部曾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提議16歲以上的高中生需造冊納管,這一修法曾引發家長擔憂學生是否會被推上戰場。當時國防部和教育部澄清,16至18歲的高中生僅會負責後勤補給、救護等工作,並不會參與戰鬥。如今卻發放青年服勤同意書,《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落實,不禁令家長及學生感到擔心。教育部長鄭英耀於今日赴立法院備詢時,針對高中發放「戰時狀態青年服勤同意書」引發家長擔憂一事作出回應。鄭英耀表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早在2001年11月14日公布,法案的核心精神是強調全民國防的責任。依照法令,高中職學校過去就會自動編組學生進行服勤。鄭英耀進一步說明,去年教育部調整政策,更加尊重學生的意願,因此18歲以上學生需自行簽署同意書,而18歲以下則需家長同意。他強調,這些同意書與戰爭無關,主要是讓高中生在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時,協助後勤工作,例如幫助老弱、陪伴與支援等。鄭英耀承諾,「不會讓孩子上戰場,若調查造成家長恐慌,我願意道歉」,並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因此感到恐慌,因為全民國防是每個公民的責任,這是台灣社會應有的基本共識。事實上,台北市教育局也於15日回應,有依中央要求發放「青年服勤意願調查表」,但強調調查過程並未如網傳所言暴露學生個資,且每名學生都發有單獨的調查表,表單回收後由學校單位自行保管。針對未滿18歲的學生,表單須經家長簽名確認,絕無強迫情況。
獨/高中發放青年服勤同意書? 註明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本刊收到爆料,有某間高中發放青年服勤同意書,上面註明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疑似動員戰時高中學生自願參加後勤工作,引發家長疑慮。對此,教育部回應,本部策訂「113、114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明確規範需依學生意願參加,並以協助各地方政府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等勤務(軍警單位勤務除外)為限。青年服勤意願調查表上註明,「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配合地方政府學校青年服勤大隊需求,在不影響學生學業原則下,參加學校青年服勤。」雖同意書上標示目的為協助地方政府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等勤務,卻仍引發疑慮。去年3月國防部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未來滿16歲的高中生,不論男女都要造冊納管,引發家長擔憂是否要將沒有服過役的年輕人推上戰場,國防部和教育部澄清,僅是協助救護、消防等任務,沒有參戰的疑慮,當爆發戰爭時,16至18歲的高中生只會負責後勤補給、救護等相關工作。而如今卻發放青年服勤同意書,《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落實,不禁令家長及學生感到擔心。以下是教育部最新回應全文:一、本部策訂「113、114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已明確規範需依學生意願參加,並提供「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含個資提供)同意書」範本,在不影響其學業原則下,依其專長及意願,參加學校青年服勤,未成年(未滿18歲)應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始得參加。二、學校青年服勤範圍,以協助各地方政府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以下稱協助勤務工作)等勤務(軍警單位勤務除外)為限,在學校教育階段能完成人員教育訓練及演習,以便災難發生時發揮校園安全、自救、救人功能。
創意私房封網仍看得到 立委:所有提供連網服務業者均應納管
立法委員鍾佳濱、林月琴與陳素月12日舉行者會指出,日前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封阻日前查獲被稱為「台版N號房」的「創意私房」網站之政策出現瑕疵,只要使用者透過非國內四大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服務、或開啟VPN代理伺服器程式,都可順利瀏覽本應被停止解析、遭封鎖的「創意私房」論壇,呼籲主管機關應納管所有提供消費者連上網的「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以阻絕兒少性剝削及詐騙洗錢等不法行為。鍾佳濱指出,國內三大業者在電信法中屬第一類電信,所提供的服務需經過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管理,而TWNIC主管機關為數發部。但第二類電信的主管機關是NCC,也就是說,例如有線電視業者等其他提供網路服務的業者,在電信法中並未強制其加入TWNIC,雖有許多業者自主加入TWNIC RPZ 聯合防護,然而,百密一疏,仍少部分有線電視業者未加入,導致雖停止解析「創意私房」論壇,但出現漏洞,仍有管道能瀏覽。林月琴提醒,在當前跨越國界無遠弗屆的數位時代下,目前這些防制措施,可能還是非常不足,依目前國內管理現況,即便新修限制接取手段,仍舊受限於多數電信事業業者未加入DNS RPZ 的自律機制,以致政府在管理手段上未能全面落實,甚至出現刻意利用電信法漏洞規避監理之情事,導致國內網路詐騙及相關犯罪事件頻傳且難以處罰。「網路業者目前尚未有任何主責單位,需要一個明確、事權統一的主管機關。」林月琴認為,參考國外做法,台灣針對兒少網路使用安全,需要更為積極主動的立法管理,舉凡英國的《線上安全法》(The Online Safety Act)、紐約州的《防止成癮性內容剝削兒童法》(Stop Addictive Feeds ExploitationFor Kids Act)等,都是我們值得借鏡的對,台灣不論未來是新立法或修舊法都要納入大量意見,避免閉門造車,積極保護兒少免於霸凌、性剝削。陳素月舉例,之前有助理在立法院內進行測試,透過院內合作的有線電視業者提供的網路接取服務,就能順利連上創意私房網站。她表示,封網未落實完全,透過這些二類電信或虛擬私人網路VPN就能持續看到性影像,不僅無法遏止網路性犯罪,也在各項網路詐騙、洗錢防治,形成諸多漏洞。陳素月指出,二類電信業者在電信法修法後,現行的「電信管理法」中仍採自行登記制,NCC對於有哪些二類電信業者有提供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都沒有掌握業者數量及納管,除了連署支持修法納管外,也要求通傳會及數位部,在修法完成前要有專案小組,盡速研究解決方案。鍾佳濱指出,目前電信管理法對於提供網路接取服務採自願登記制,造成我國現有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數量未明,主管機關要執行封網時,無法通知所有IASP執行限制接取,致民眾仍能接取不法網站之執法漏洞,不只是保護兒少,防範打詐和防範洗錢活動有賴跨部會協助,應將相關業者納入管理,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衛福部表示,基於兒少保護的立場,若有電信業者未加入DNSRPZ就無法做到同步封網處理,呼籲電信業者應一起加入;數位發展部表示,會積極配合主管機關,NCC也說明中長期計畫未來會成立電信管理法工作小組,至於納管義務會再跨部會討論。
eMOVING為您保駕護航!電動二輪車掛牌服務全面啟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2022年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提供舊車主兩年過渡期完成投保及領牌作業,法令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根據金管會最新統計,微型二輪電動車投保件數,已從2022年底的2.1萬件,至今年5月底增加至15.6萬件,但仍有逾六成到七成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沒有投保也沒有掛牌。eMOVING貼心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前檢測服務與掛牌作業服務,避免車主因未領牌投保,而面臨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的罰款。eMOVING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前檢測服務與掛牌作業服務作為深耕電動二輪車市場十四年的領導品牌,eMOVING微型電動車領牌台數自2023年起累積至今達11,499 台,eMOVING不僅是首家通過新型式合格品牌之車廠,並同步取得交通部授權之合格證書,可針對新出廠微型電動二輪車進行實車查核審查資格,並與全台監理站合作,不定期於各地eMOVING專賣店實施一站式服務,協助民眾簡化掛牌流程,確保每一位消費者都能就近完成保養維修、保險、掛牌等需求。此外,凡來店檢測換牌,並試乘eMOVING各車款,還有驚喜禮物等著您!送您品牌三合一安全風扇,清涼又實用。若車輛過於老舊檢修成本高,本月微型電動二輪車款「Shine」推出至9/30限時優惠,最高享5,000元購車金與24期0利率,讓車主輕鬆換購。(https://www.e-moving.com.tw/ShineSpecialEdition)隨著11月換牌日期的到來,eMOVING呼籲所有車主儘早完成相關手續。特別推出限時促銷活動,讓車主能夠在換牌期間享受品牌提供的超值優惠,包括專業的檢測服務、原廠配件優惠折扣以及更多專屬福利,讓您的愛車安全服役。希望每位車主都能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讓愛車不僅合乎規範,更能達到更高的安全與環保標準。
國內首宗!元真健康假標會真傳銷 公平會罰160萬
假標會真傳銷!公平會6日對傳銷公司元真開罰,因其利用開設另一家168互助公司,假借合會(互助會)名義,把會員吸引到元真從事傳銷,更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退貨,決議開罰2家公司共160萬元。這是國內首宗假借合會名義,實際招募傳銷商的違法案件。傳統標會又叫民間互助會,屬華人社會的民間P2P借貸模式,如有倒會債務問題依民法處理。但是多層次傳銷早年發生多起詐欺事件,引起社會慌亂,早在1992年就由公平會納管,對傳銷商的報備、招募行為、退貨等,有層層嚴格規定。元真假合會,真傳銷案,是公平會看到媒體「元真健康疑合法掩護非法,小資女泣訴互助會教以會養會周繳百萬付不出恐被告」報導後,主動進行調查,發現元真前吳姓員工設立168一人公司,即人人壹陸捌互助公司,從事合會業務,但與元真同一地址。168公司與元真合作共同制定收取服務費數額、168贈送合會會員元真公司商品、傳銷經營權,元真則開立銷售商品發票給168公司等,元真負責人並參與其中,顯示二家公司有共同假借合會名義招募傳銷商情事,最後決議裁處元真100萬元、負責人20萬元;168公司40萬元罰款,總計160萬元,以示懲戒。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明,元真本身是傳銷商,再成立168的互助會公司,看似是單純標會,實際卻是利用各種優惠方式,讓參加標會的人變成元真傳銷商,目的是藉此規避管理,元真除了違反規定,該公司實施「元真互助購物網獎金」等內容,也未向公平會報備,且該公司以官方帳號於168互助公司的LINE群組公告不得退換貨,等於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行使退貨權利,都違反傳銷法規定。
納管模擬槍零件防改造槍!警政署籲申報 逾期恐繳500萬罰鍰
有鑑於目前改造槍枝之相關零件,主要已模擬槍作為主要組成零件,《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今年1月3日修正後,正式公布納管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內政部隨後也在8月12日會銜經濟部公告查禁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防止不法分子為規避管制,利用模擬槍零件組裝改造為具殺傷力之非法槍枝,危害社會治安。警政署26日也特別呼籲民眾,民眾若有在修法前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可在明年2月12日前申報持有或自願繳銷,若未在期限前完成報備程序,將恐面臨2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的罰鍰。有鑑於近年來模擬槍枝主要零件被作為改造槍枝的主要來源,隨著法令的修正納管,警政署也呼籲在修法前持有模擬槍枝零件的民眾應在期限內申報。(圖/警政署提供)警政署指出,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民眾的權益,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截止期限為明年2月12日,請民眾儘速於期限屆滿前攜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分局或分駐(派出)所辦理報備持有,並刻印辨識碼後即可繼續合法持有。若民眾自願繳銷,則可向任一所在地警察局、分局或分駐(派出)所辦理。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之民眾,未於期限前完成報備程序,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警政署表示,全國警察機關將強力取締擁有非法槍枝、刀械之組織幫派或不法之徒,刨根溯源,打擊犯罪,嚴查嚴辦,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漠視口腔癌發生率世界第一 行政院遭糾正近3年無進展
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自西元2003年早已發布「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警訊,且我國口腔癌發生率高居世界第一,連生產大國(泰國)因口腔癌為該國第一大癌症,已逐步推動管制運動並禁止進口,監察院表示,監察院調查後於110年11月糾正行政院,經過將近3年的時間,行政院竟仍無具體管理進展,並請行政院21日到院接受質問。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自西元2003年早已發布「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警訊,嚼食檳榔除造成口腔癌外,亦與食道癌形成相關,依最新110年資料統計,我國每年約有超過1萬1,000人次罹患口腔癌、食道癌,因此死亡人數約計5,425人次,每年健保醫療費用支出已逐年增加至140億(點)。再且,我國口腔癌發生率高居世界第一,土耳其甚至將檳榔視為毒品,連生產大國(泰國)因口腔癌為該國第一大癌症,已逐步推動管制運動並禁止進口,反觀我國對於檳榔的管理,長達20年無積極作為。監察院調查後於110年11月糾正行政院,經過將近3年的時間,行政院竟仍無具體管理進展,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屆第33次聯席會議於113年8月21日請行政院到院接受質問,由陳時中政務委員率衛生福利部邱泰源部長、農業部黃昭欽政務次長等主管人員出席說明。監察院提案委員趙永清、范巽綠及蕭自佑表示,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表示,「各部會通力合作解決檳榔問題」。後於本案追蹤期間,未見行政院有何具體改善事項。時任衛福部長薛瑞元也曾表示,「回去研議在口腔健康法進行規範」。但歷經監察院多次核簽追蹤,行政院總表示,各部會皆本於權責於各自主管法規範圍內進行管理、評估修正口腔健康法以納管檳榔或研議制定專法等。可見,檳榔危害防制專法制定或口腔健康法修法等進度,仍處於原點。監委指出,過去行政院總表示,由各部會本其專業權責及主管法規,推行檳榔防制相關工作即可,但是有很多是現行法律架構管不到的,也就是無法可管,例如本案提出糾正迄今,無論是檳榔販賣對象(青少年)、包裝警語、紅白灰等「毒上加毒」的添加物等,均未見有積極管理。監委表示,衛福部認定檳榔不是食品,不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業部也認為檳榔不是農作物,因此長期以來無法可管,但即使農業部持續辦理檳榔廢園轉作相關計畫,檳榔種植面積仍將近4萬公頃,高居國內第二大,僅次於稻米。另外,土耳其早已規範禁止檳榔販售及嚼食,甚至將檳榔列為毒品,其他國家包括加拿大、巴基斯坦、馬紹爾群島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均禁止檳榔的進口與銷售,部分甚至有相關罰則。陳時中就監院的質問回應,「將立專法管理,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預定於113年底至114年初送行政院」。陳時中說明,過去因檳榔涉及環境、經濟、文化等層面,問題盤根錯節,但為保障國人健康,制定專法的時機到了;其他關於檳榔廢園轉作誘因強化、勞工職場環境及青少年衛教宣導、原住民族文化對策等,也將一併檢討。監委進一步表示,在立法前,仍應加強檳榔危害管理措施,包括檳榔進口管制、紅白灰危害成分抽驗、強化檳榔園廢園轉作誘因、加強校園禁檳宣導、強化青少年不得購買檳榔的稽查作為等;另也請行政院儘速提出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立法之作業期程,並強化與民眾的溝通,希望各界都能正視檳榔對於國人健康的嚴重危害。最後,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相關聯席會議表示,請行政院就監察委員質問的相關問題,於1個月內函復監察院。
家貓登記納管難稽查!狂犬病疫苗恐致貓惡性瘤 飼主憂強制接種
農業部公告2025年8月1日起,家貓也要辦理寵物登記,若未依規定最高開罰1.5萬元。桃園市動物保護處指出,全市家貓數量約11萬6000隻,貓咪不會像狗一樣被飼主帶出門散步,實際要稽查開罰並不容易。有飼主擔憂家貓納管後每年要施打狂犬病疫苗,恐有疫苗刺激產生惡性肉瘤甚至死亡,認為中央強制納管沒道理。根據農業部統計,桃園市家犬約有15萬隻、家貓約有11萬6000隻。犬隻早在1999年8月起就規定要寵物登記,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說,目前全市寵物登記率達94%,這次中央要求家貓也要寵物登記,是因為飼養貓咪的飼主多數居住在都會區,如果不慎從家中跑出去,因牠們並無回家的習性,憂心走失後難找回,動保處在狂犬病預防宣導免費施打疫苗的活動中也有納入貓咪,施打狂犬病疫苗時同時打晶片。他坦言,家貓要推動寵物登記不如家犬容易,因為飼主通常會帶狗出門散步,但在都會區,家貓都飼養在家中比較不會帶出門,除非是放養貓,雖然實務上也有案例,但要實際稽查並針對飼主開罰有相當大困難,加上稽查人力有限,更不可能逐戶去清查家戶是否有養貓及做寵登。現況下多是接到1999或是民眾檢舉,例如不當飼養等,只要牽涉到犬貓,一定會稽查寵物登記、狂犬病預防注射及是否絕育,桃市去年針對未辦理寵物登記開罰有8件,都是民眾檢舉案件。至於飼主對於貓咪接種狂犬病疫苗會產生惡性肉瘤疑慮,王得吉則說,有研究發現「含佐劑」疫苗施打部位會產生惡性肉瘤,但臨床上發生率極低,現在也有無佐劑疫苗可施打減少局部發炎反應,若飼主有獸醫師證明不適合施打狂犬病疫苗,也可以免打。桃市動保處呼籲不論狗或貓咪,飼主都應進行寵物登記,民眾以合法管道取得寵物後,可先到「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線上預約申辦寵物登記,再把寵物帶到寵物登記機構,如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並植入晶片,就可取得寵物登記證明。
飲用水驗出致癌物PFAS!環境部8月納管 學者:各類食品應同步調查
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具致癌風險,環境部去年委外調查計畫發現,國內37座淨水場檢測值超過美國管制標準。對於國內飲用水被驗出PFAS,審計部也要求環境部應增訂相關標準。環境部表示,5月已訂立飲用水的PFAS建議指引值,最快8月下旬預告相關草案。學者也提醒,應同步調查國內市售各類食品PFAS背景濃度,比照歐盟制定管制值。PFAS是一群人工合成物質總稱,化學性質穩定且難被分解,容易累積在環境中,對人體健康有致癌風險,其家族成員逾1萬2000種,目前我國列管151種。環境部統計,去年委託成功大學辦理「112年飲用水水質之新興汙染物調查與管理計畫」。該份計畫顯示,去年度在淨水場出水供民眾使用的飲用水當中,抽驗PFAS家族的PFOA、PFOS及PFHxS各50處次,以美國飲用水管制標準來看,37座淨水場出現37筆PFOA、13筆PFOS檢驗值超標。審計部報告也指出,環境部未將上述PFAS家族成員濃度列入飲用水水質標準管理,不利督促自來水事業或其他飲用水業者削減PFAS,要求環境部研酌增訂相關標準。環境部水質保護司長王嶽斌表示,飲用水是人體暴露PFAS途徑之一,但貢獻量約10%,如果超標,啟動改善即可降低風險,美國飲用水管制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實際上是要求3年內完成所有淨水場檢驗、申報,超標者在5年內提改善計畫。他強調,環境部今年5月參考日本、澳洲訂定我國建議指引值,即每公升PFOA加PFOS小於50奈克、PFOS、PFHxS合計小於70奈克,並通知超過指引值的自來水公司改善,根據公司回報,現已符合指引值要求。最快8月下旬預告草案,將指引值列為飲用水水質管制標準,超標者未限期改善,將處6萬至60萬元罰鍰。台大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表示,樂見環境部順應國際趨勢,加強管制PFAS,不過歐盟去年已針對市售雞蛋、魚肉、甲殼貝類水產、牛羊禽類動物肉品與內臟,訂立4種PFAS家族成員及加總最大容許殘留量,建議衛福部同步調查國內市售各類食品PFAS背景濃度,並評估比照歐盟,針對濃度高的日常食品制定管制值。
中山商圈狂遭檢舉恐消失 北市都發局揭補救辦法
台北市中山商圈周邊百貨公司、餐廳各種商店林立,每到假日總是吸引民眾造訪,是台北知名商圈之一,然而近期大量店家遭檢舉違反土管條例,「中山商圈」恐有團滅危機。對此,台北市都發局也表示,將放寬民國109年後不符土管附條件的商家,可加入2個商圈組織發起連署,後續將納管為評點制。據了解,中山商圈不少店家自4月以來不停遭到檢舉違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自治條例》,理由為該商圈的土地使用分區大多為「第四種住宅區」,而此處的巷弄寬度僅5.45至6公尺左右,不符作為餐飲、零售等商業使用,北市都發局今年5月底依規定向當地店家寄發通知涵,限期2個月內改善,否則就得面臨開罰、被迫搬遷的命運。台北都發局也於今(10日)公告指出,依「台北市政府處理商圈內住宅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規定,108年以前已設立之商家得經連署評點納管,市府為協助輔導商圈朝合法化發展,將針對109年以後不符土地使用管制附條件允許使用條件之商家研擬處理作業原則,允許加入連署納管評點。不過都發局也表示,但由於市府自109年起實施「商業或公司登記全面審查土地使用及建築法令相關規定」之預審機制,商家可事先了解設立地點合法與否,故基於公平原則,商家倘經檢舉及稽查或複查有違規者,仍應裁罰至第1階段(6萬元罰鍰),並應同步辦理社區參與,在取得地區共識後予以評點納管。都發局指出,按社區參與流程,應在連署後,由商圈組織提出使用計畫書,說明對社區影響的相關因應措施並向市府申請,商業處將協助辦理。
夏日好康!eMOVING推出Shine特仕版限量優惠,兼具奢華與安全的新選擇!
慶祝中華電動二輪車eMOVINGShine系列車款,連續13個月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級距單月領牌數穩居第一。eMOVING趁勝追擊、延續夏日好康,限量推出「Shine冠軍特仕版」。特仕版亮麗車貼設計採用鏡面材質,閃亮程度不容忽視,融合穆夏風格的優美曲線和華麗花卉,展現出宮廷般的奢華,並且搭載膝前置物盒,一次滿足實用需求。新車上市,即日起邀請大家到eMOVING授權經銷門市賞車,預約來店試乘及分享,再送您品牌隨行杯。(圖/業者提供)輕鬆騎乘,節能省錢首選交通部自2022年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兩年內(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法規宣導期即將截止,eMOVING為回饋消費者使用需求,限量推出「Shine冠軍特仕版」,以免駕照、免加油、輕鬆滿足中高齡及年滿14歲學生族群日常所需,加上車重僅 40 公斤,除了可以透過車輛直接充電,車廂內的鋰電池亦可取出充電,5公斤的可攜式鋰電池不僅輕巧外,還提供優於業界的兩年保固。此外,充滿電力僅需 $1.87 元,換算下來平均 1元可以行駛 21km。這次特仕版加贈膝前置物盒,增加收納空間,另外可再加購菜藍,讓日常運用的靈活度更高。(圖/業者提供)安全無虞,品質卓越 根據交通部統計,2024年數據顯示,同屬慢車型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與腳踏自行車在1至3月的事故數量分別為2,174件和3,609件。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事故數量比腳踏自行車減少將近40%,微型電動車二輪車外型上就如同機車,較易被用路人注意,且相較腳踏自行車,更增加了燈光等配備,大幅提升使用上的安全,非常適合短程代步或無駕照需通勤移動的使用者。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選擇多,消費者該怎麼選擇呢? 交通部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呼籲,民眾在選購微型電動二輪車,一定要確認車款是否經交通部審驗合格,可請店家出市審驗合格證明,以保障行車安全。eMOVING 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僅是通過交通部審驗合格,為保障使用者的用車安全,全車系充電鋰電池符合CNS規範,並自訂更高檢測標準,包括過充電、短路、擠壓、高溫及穿刺不起火等測試。車體經歷衝擊、摔落、涉水及1萬8千公里耐久試驗,並提供整車一年、電池兩年保固,確保車主騎乘安全,使用更安心。(圖/業者提供)限時狂歡,豪禮相送即日起至7月31日止,炎夏享好康,購買Shine特仕版再贈購車金4,000和膝前置物盒(市價1,200)及24期0利率,預約來店試乘分享,即送品牌雙層隔熱隨行杯。除了微型電動二輪車外,eMOVING EZ1同享購車金優惠及超低月租費每月只要199元(可行駛約500km)。而為鼓勵eMOVING老客戶換購新車,凡2017年底前領牌之車主回廠換購(限emoving/emovingplus/emoving super車款),除當期優惠外,每台再加碼3,000元家樂福電子禮券。
農地死刑1/《國土計畫法》拆特農工廠玩真的 地方走投無路自毀良田頻傳
延宕多時的《國土計畫法》即將在明年05月正式上路,各地方政府原計在今年6月底前須上交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給中央,截至目前卻只有花蓮、金門和連江三縣市依約交出草案,許多農民強力反彈造成分區圖「難產」,甚至不少農地上「巧合」地發生污染或火災事件,橫陳亂象也順勢凸顯國土計畫法諸多不合理之處。現行《區域計畫法》實行多年,儘管名義上嚴格劃分農、林、牧、工分區,多年來民眾開發業者卻頻頻以申請分區變更,只要地方政府通過審議就能開發,農地被搞得千瘡百孔,原訂的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形同虛設,更不存在公民參與。因此,民105年制定《國土計畫法》,希望透過「空間綜合計畫」體系建立一套國家層級土地發展藍圖,有效引導並管制土地的使用。然而因為土地劃分爭議不斷,跨黨派立委甚至要求《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特別是在「農1」和「農2」的認定上涉及權益懸殊,例如農2土地上的違章工廠可能納管拼合法,土地價格料將被炒高,反觀座落農1的違章工廠就沒有合法化的機會,只能發展農產初級產製和銷售,土地開發價值低,引發農村的恐慌,掮客藉機斂財、污染土地事件頻傳。本刊記者實地走訪OA辦公家具生產重鎮嘉義縣太保市,座落在嘉南平原北後潭中排一旁特定農業區土地的螺絲工廠老闆「阿慶」(化名)說,他的工廠在此已經超過30年。當年阿慶是一名擁有五分耕地的農民,踩著「十大建設」百業起飛的時代腳步,向軍中同袍習得螺絲加工技術,接著就向中小企銀貸了新台幣20萬元投建金屬加工廠,生產螺絲外銷歐美一路順風順水至今,目前廠內52人都是長年的老部屬。地政士蔡岳臻直言,《國土計畫法》中將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拉高為中央核准層級,地方掮客所稱「收錢喬地目」已是過去式,呼籲大家別受騙。(圖/記者趙世勳攝)阿慶說,縣政府多次派員輔導搬到朴子的標準廠房,甚至近期也有仲介介紹進駐嘉義科學園區的機會,說白的金屬加工是「紅海市場」,靠的是壓低價格爭存活,現今台灣工廠用地價格暴漲,一旦租金和管銷成本堆疊上去,競爭力根本拚不過越南,只好做一天算一天,若《國土計畫法》要強制拆屋斷水斷電,「那我就地退休」他話雖說得坦然,眼神中卻也流露惶惶不安,擔心下一代無以為繼、老員工何去何從,更抱怨政府不派員實勘土地是否還適合農耕,光是「紙上談兵」,漠視現有農地上的狀況,大筆一揮就「定人生死」。地政士蔡岳臻直言,太保除了小番茄與香瓜外,錯落田間農地上的工廠幾乎當地人的依存命脈,依照現行《區域計畫法》,農地工廠違反使用分區大概就罰款新台幣6萬至30萬元不等,而且能連續罰。未來《國土計畫法》正式實施後,原屬「特定農業區」的土地幾乎全數劃入「農1」,除非中央帶頭辦理區域重劃,否則地主將永遠無法變更農地使用,而農業在台灣社會的產值並不高,沒有人希望自己的下一代繼續拿鋤頭,因此被劃入農1扼殺了農地「點土成金」的可能,當然會引發民怨。嘉義縣太保OA辦公用具大廠春輝公司,2020年曾因火災廠房全毀,如今因禍得福,高達1.7甲土地自「特定農業區」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就地蓋了合法新廠,開工典禮也邀請嘉義縣長翁章梁(右4)等地方人士剪綵。(合成圖/CTWANT後製組)一名地方人士指了附近一處新建廠房說,這家OA大廠原是坐落在「特定農業區」的違規大戶,規模大到可以養活近千戶太保家庭。2020年一場無名大火後,竟搖身一變樓塌再起,且弔詭的是,廠方因著大火「汙染土質」,旋即向嘉義縣政府申請解除「特定農業區」列管,近1.7甲農地全數成功改列「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新式的廠房就大辣辣地蓋起,反而是化險為夷。他指出,這幾年許多疏於管理的特定農業區土地,除了遭不肖回收業者傾倒廢棄物外,有些地主還自己派人倒爛泥,甚至莫名著火,可預見《國土計畫法》上路前,這類農地怪象「只會愈來愈多」,因為若不賭一把拚解除特定農業區列管,2025年05月一到「農地發展也是死路一條」。※CTWANT提醒您,汙染農地屬違法行為,勿嘗試。
租賃業納管、壽險沿用「覆蓋法」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這樣說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1日任滿一個月,下午與銀行局長莊琇媛、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綜合發展處長胡則華共同召開媒體聯訪記者會,彭金隆對於租賃業、BNPL納管範圍與法規、大型壽險公司期盼接軌IFRS17能否沿用覆蓋法等的在地化措施等態度立場與看法,加以說明。對於媒體詢問,外界有建議租賃業、BNPL等納入金管會監督管理範圍之案,彭金隆認為「租賃業現在不是無法可管,是可透過民法等法規,現有五千、六千多家業者各家樣態各異,還需多加了解研究趨勢,解決社會疑慮」。目前租賃業者已有自律規範,督促成立公會、透過銀行貸後管理與上市櫃公司內控內稽加以控管。彭金隆也提到他對於保險業2026年接軌IFRS17表示「會順利、樂觀」的看法,就目前各家保險公司試算等準備情況,他認為不宜談個案,不便為業者打分數,但對於大型壽險公司有聲音希望接軌IFRS17之後,能否沿用覆蓋法等的在地化措施,彭金隆首度表達看法。有大型壽險公司建議,在投資股票、基金的部分,能不能繼續沿用現在的覆蓋機制,因為假設沒有覆蓋機制的話,變成壽險資金進股市的話,變成景氣好、股市好的時候會大賺,假設股市不好的時候會大虧,將會影響整個財報表的穩定性,希望金管會能給予相關的配套措施。彭金隆說,接軌IFRS17的時間已定,由於大家的目標一致,在乎的是方法,有些國家已經早我國三年採用,就方法論、參考係數來看,各國有做一些調整的差異性,目前我們正透過「在地化與過渡化」兩大措施讓保險業者可以較溫和漸進方式進行,台灣有其特殊的背景與現況,IFRS17是比較剛性的準則,客觀事實是接軌後就沒有覆蓋法,但也有一些學者思考此況,從整個國際市場來看,會來思考。彭金隆也提到,就新一代清償能力的層面法規來說,參考韓國為例,是會動態調整的,就連韓國也幾乎是在接軌前的最後一刻也還有在微調的情況,未來也會保有彈性、空間的調適做法,沒有終點,但要做甚麼之前都要試算。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則說,保險局目前並沒有接到業者提供的建議方案,金管會也確實有注意到韓國之況,我國也有需自己面臨的挑戰與問題。彭金隆今天宣示金管會接下來要建立「安全與發展並進」的新金融市場的「金融安全、發展與創新」二大基礎與六大施政面向,包括「強化金融資本韌性與風險管理」、「健全市場紀律與公司治理」與「促進金融市場發展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加速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強化永續金融發展」,其中,在金融安全與發展創新中間,須「落實普惠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彭金隆曝接金管會主委 考慮一晚就答應關鍵是「她」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1日表示,將透過金控法修法精神「權責相當,資訊透明」更清楚界定大股東能不能介入公司治理的權責範圍、揭露最終公司控制人,避免「有權無責」而達到對公司經營負責任的態度立場。他也首度分享擔任主委的轉折,「只有考慮一個晚上,太太同意就答應接下新職。」今天為彭金隆擔任金管會主委任滿一個月,與銀行局長莊琇媛、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綜合發展處長胡則華於本會召開媒體聯訪記者會。彭金隆對於租賃業、BNPL納管範圍與法規、大型壽險公司期盼接軌IFRS17能否沿用覆蓋法等的在地化措施等態度立場與看法,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等,皆一一加以說明。CTWANT記者詢問彭金隆是如何決定接下金管會主委一職?是經由哪位師長的推薦或是哪篇文章論述受到賴總統、卓院長的邀請?上任以來一個月,從政大商學院副院長、教授的學者專家,轉換為金管會主委身分上有哪些變化?彭金隆說,就像他常舉的例子,買房是要年輕時買,要考慮多久,而他這次有機會出任金管會主委,其實最關鍵是取得太太的同意後,考慮一個晚上就答應,接著他幽默地說「如果想很久的話,應該不會來接主委」,他提到太太手藝很好,現在還是有回家吃晚飯,但時間很晚,而且這一個月來的工作量應該是以前的一年分量。彭金隆說,自己擔任教師20多年來已經接近可以「螃蟹級」橫著走的退休階段,身為知識分子,研究保險領域超過20年以前,對於這次能進入金管會出任主委,「我個人是有些理想……。」但他也體認到說「理想是個人,現實是大家」,強調金管會身為監理金融業主責單位,「如同法律人,以理服人」「依法行政」是最大原則,於記者會中多次強調「維護金融秩序」與產業界獲利、普惠金融的利潤分享普及,也就是他進入金管會之後,首揭要建立「安全與發展並進」的新金融市場的「金融安全、發展與創新」二大基礎與六大施政面向。彭金隆同時也賣關子,並未透露邀請他入閣之貴人名字,僅說「是『緣分』這個人找我來的。」彭金隆說,他在教書之前曾在財政司出任公職11年多,對於公職生態文化沒有很陌生,看公文調理脈絡的落差沒有很大,「我之前就預期來當主委之後,就沒有朋友」身為監理者,有權利義務關係;但他也話鋒一轉地說,「會有真朋友」,「認識我這位主委不重要,按規定做事比較重要。」以彭金隆宣布要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案來說,他提到涉及到需要有充沛的專業人才、對匯率的管制、有吸引力的稅制、可溝通有彈性的組織架構環境、基金等,「很多不是金管會能成立的……,如何鬆綁法制基礎等,正與行政院等多部會討論架構中……」,「金管會不怕做事,只擔心資源,沒有武器就會很可惜。」
再生醫療法終完成三讀 立委提醒病患及家屬這件事
經過10年討論、兩屆立院三個會期的反覆審查,「再生醫療法」今天在立院完成三讀,一旦總統明令公布後,即可實施。再生醫療法條文明定,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導致電影「姊姊的守護者」情節重現,法案排除嬰兒作為細胞提供者,羊水、臍帶、胎盤則可作為再生醫療的來源。如果提供者為成年無行為能力者,須經代理人公證,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國民黨醫師立委蘇清泉指出,再生醫療法的通過,將會讓許多患者重新對餘命燃起希望,但再生醫療的內涵相當複雜,包括「同種同體」「同種異體」或者「異者異體」,規範相當嚴格。他也要提醒國人同胞,再生醫療只能當成是輔助療法,不要把它當成醫療主力,就診主力還是要靠外科醫生的切除(癌細胞)、化療、標靶、放射治療,再生醫療用基因、細胞治療,只能作為增加病患免疫力、或用作追加治療。他解釋,再生製劑條例,是將再生醫療製劑的製作做更詳細規範,以免很多不實誇大的廣告,誤導病患及家屬,傾家蕩產去做治療,結果仍無效,還引發嚴重糾紛,這些製劑的製造過程,是否符合條例規定,雖然現在放寬可以在醫院或科技廠中進行製作,但一段時間後仍須遵守最嚴格藥廠規範,先進國家也是這樣進行。所謂再生醫療,是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包含重度燒燙傷培養皮膚細胞層片進行移植、癌症細胞治療、心臟破損修復,甚至透過抽血及基因轉殖,培養出胚胎幹細胞,投入器官移植等醫療行為。上屆立委討論再生醫療法草案時,內容曾引發極大爭議,醫界甚至群起反對、連署呼籲退回草案,爭點包含人體試驗與否、是否納管異種細胞、胎兒權益把關及醫療機構成立營利機構等嚴重利益迴避問題。政院後來提出新的修正草案版本,要求除特殊情形(恩慈療法)外,執行再生醫療都須完成人體試驗,也排除醫療機構成立營利性的再生醫療生技醫藥公司。所謂的恩慈療法,是引用衛福部訂定「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為預防、診治目前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替代療法之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或為因應公共衛生需求之緊急情事,而有必要使用尚未取得許可證之藥物。藥事法明定未取得許可證之藥物,得由特定醫院為特定病患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專案申請製造或輸入。就是一般俗稱的「恩慈條款」。至於電影「姊姊的守護者」,劇情則是電影主角出生後,一直作為患有嚴重疾病姊姊的無條件捐贈者,提供血液、臍帶、骨髓等已延伸姊姊的生命,引發外界重視「胎兒的相關權益」,此次修法三讀條文也排除胎兒,明訂再生醫療組織、細胞來源之提供者,以有意思能力之成年人為限。條文並明訂,政府應每年公開再生醫療治療成效,包含案例數、治療效果、不良事件等,若有重大傷害或死亡,病患將得到救濟,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三讀條文同時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再生醫療,且醫療機構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但有兩類特例情況可免人體試驗,第一是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疾病,且台灣尚無適當的藥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技術的緊急需求(恩慈治療),第二則是再生醫療法施行前,醫療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執行的再生技術。恩慈治療的條件、申請、案例數限制、倫理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但治療應排除異種細胞、組織。再生醫療法也針對現行「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政策指引」法制化,規範未來再生醫療研究涉及胚胎或胚胎幹細胞,不得以人工受精方式製造胚胎、不得製造雜交體、不得以其他物種細胞核植入去核的人類卵細胞、不得繁衍研究用胚胎、不得將研究用胚胎植入人類或其他物種之子宮、不得製造或繁衍具有人類生殖細胞的嵌合物種,以防範牴觸醫學倫理的重大爭議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