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不相識
」 砍人 性侵 無期徒刑 死刑北投親子聚會濺血!陌生男子持利刃「隨機刺人」 自曝動機:與家人吵架心情差
近日,一群朋友到台北市北投關渡宮附近的美食廣場相約舉辦親子聚會,竟遭遇陌生男子假意借手機靠近,隨後掏出折彎的剪刀朝人頭部攻擊,造成被害人血流不止。男子被制伏後,向警方供稱,自己是和家人吵架後心情不好萌生傷人念頭,才會預藏自製武器帶出門,要「找人出氣」。目前傷人的男子已被警方依傷害及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當時某民間團體在台北市北投關渡宮附近的美食廣場舉辦親子聚會,身穿外套的45歲張姓男子突然靠近被害人,假意向他借手機,突然出手攻擊他頭部。男子被制伏後,旁人發現被害人頭部血流不止,才發現他頭部已被利刃劃傷。事後警方在張男左手手心找到一把被折彎90度的剪刀,男子就是握住這把剪刀,以尖端對人發起攻擊。張男落網後表示,因為跟家裡人吵架,心情不好,所以萌生傷人念頭,才會帶著自製武器出門。現場監視器也拍下嫌犯犯案前行蹤,只見他走路時左手一路插在口袋,直到見到別人家庭聚會和樂融融,於是持剪刀出手攻擊。被害人表示,自己與張男素不相識,不解自己為何平白無故被攻擊。還表示當天是一群好友相約出來舉辦親子聚會,現場有許多小孩在場,目睹這起攻擊事件,恐怕心中產生陰影。目前,張男已被警方依傷害及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
台東離奇車禍!死者疑步行被撞飛又遭輾 頭骨裂、屍塊散落馬路
台東松江路昨(6)日深夜發生死亡車禍。原本警方以為2男共乘一輛機車,1人遭車輛輾過,頭骨破裂明顯死亡,屍塊散落馬路。警方詢問生還的騎士才得知兩人素不相識,應為死者步行後遭撞,又被車輛輾過。昨深夜晚間10點多,台東發生死亡車禍,現場只有一輛機車倒在路旁,死者50歲鄒男與機車騎士28歲王男被發現時雙雙倒地,現場散落大量女性物品,及許多屍塊,路過民眾急忙報警,王男在昏迷後清醒送往台東馬偕醫院急救。經調查,現場散落大量女性物品,但兩人當事人都是男性;詢問家屬後得知,死者平常未使用交通工具,警方初步判斷衣物應為死者所有,卻不知為何持有,正追查是否在死者倒地後仍有其他車輛輾過,詳情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北市警上酒店互毆!分隊長暴起手骨折 2人遭記1大過
北市中正二分局一名偵查隊分隊長日前與中山分局一名小隊長,在和友人餐敘結束後前往中山區一間酒店續攤,隨後張姓分隊長因故突然暴起,對著小隊長一陣痛毆,直到睡醒後發現手部骨折才驚覺闖下大禍。對此,北市警局也火速回應指出,經查2人確實有涉足不正當場所情形,對2人分別各記一大過,並調離非主管職,提列教育輔導對象。據了解,中正二分局一名張姓分隊長日前在餐會上偶遇中山分局的一名彭姓小隊長,雙方原本素不相識,在餐敘結束後決定續攤,因而前往中山區一間酒店唱歌,未料張姓分隊長疑似喝茫後與小隊長爆發口角衝突,竟突然對著坐在一旁的小隊長揮拳攻擊,現場亂成一團,一旁友人見狀也火速將兩人拉開。喝茫的張姓分隊長睡醒後驚覺手部疼痛,就醫後才發現手部骨折,依稀回想起昨天疑似鑄下大錯,遂由當時參與餐敘卻未參與續攤的副分局長居中協調,向小隊長擺桌道歉,但雙方協調破局。對此,北市警局也在稍早回應,確認張姓分隊長與小隊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且有酒後滋事情事,針對2人違紀行為各記一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並持續查究釐清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北市警局強調,員警如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即依法嚴查究責,對於員警風紀將秉持 「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形象。
超商隨機攻擊!北市女「突遭潑熱水」險毀容 犯嫌竟辯:手被碗燙到
台北市大同區某超商驚傳隨機攻擊案,一名范姓女子在超商內消費時,突遭素不相識的賴姓男子「拿熱水潑臉」,導致她臉部二度燙傷,事後范女也氣憤向法院提出告訴,經士林地院審理,將賴男依《傷害罪》判處4月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該起事件發生於今年3月23日,當時范女在超商的冰櫃區前駐足時,賴姓男子手上拿著裝有熱水的保溫碗,行經范女的面前,范女下意識往後退想讓路,怎料對方竟將熱水朝她臉上潑灑,范女當場痛到放聲尖叫,立馬跑向櫃台請店員幫忙報警,隨即走到水槽處沖冷水緊急處置,而賴男犯案後,先是撿起掉落在地上的保溫碗,接著大搖大擺離開超商。賴男遭逮後雖坦承犯案,但他竟辯稱,當時他用熱水消毒碗,正要走到垃圾桶旁的廚餘桶倒水時,手被碗燙到才失手掉落,導致熱水濺出潑到范女,強調自己「不是故意的」。不過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碗並非如賴男所述「被熱水燙到鬆手」往下掉落,而是朝范女的臉部方向拋擲,加上事發後也不見賴男上前關心,有違一般人犯下無心之過的正常反應,因此認定賴男是刻意為之。士林地院審理認為,范女與賴男互不相識,但賴男竟在超商內持盛裝熱水的保溫碗,朝被害人的臉部潑灑,導致對方臉部二度燙傷,且犯後態度非佳,故依《傷害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陸10歲女童遭性侵!民警2度隱瞞「鑑定不符」做偽證 男子無辜入獄244天
2015年10月,中國甘肅省蘭州一名10歲女童在學校附近遭陌生人性侵。事後指認犯人是常在其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40歲張姓男子,當地派出所因此將張姓男子拘捕。張男被抓後,蘭州警方在偵查過程中曾2度透過DNA鑑定證明張男與案件無關,然而辦案派出所民警卻引誘張男為減刑認罪,並2度刻意隱匿證據,導致張男含冤入獄244天,直到真正犯人落網才洗清冤情。而辦理此案的2名派出所警察則前後賠償張男18.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與6個月,緩刑1年。綜合陸媒近日報導,2015年10月25日,蘭州10歲女童在就讀小學附近遭陌生男子拉入附近一處玫瑰田中性侵。女童回家後向家人哭訴,家長帶著女童四處尋找犯人,直到4、5天後,女童在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四川張姓男子,指認他就是犯人,女童家人於是在10月31日向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報警。西岔派出所值班李姓民警接獲報案,立刻向當班馬姓副所長匯報,並前往女童家雜貨舖,當場以「涉嫌強姦罪」將正在打麻將的40歲男子張開勝逮捕,事後檢方也以「涉嫌強姦罪」對張男提起告訴。40多歲的張開勝是四川省重慶市人,父母早亡,單身未婚,與大哥張開奎相依為命。張開勝案發前正好在受害女童家的村子替人蓋房子,無事時會在女童家的雜貨舖打麻將。張開勝被帶回派出所後,拒絕承認犯案,並稱不明白女童為何會指認他是強姦犯。他陳述自己與女童素不相識,與女童一家也無矛盾,只是偶爾在女童家開的雜貨舖與人打打麻將。派出所馬姓副所長則稱,由於張男是被女童指認,且不認為10歲女童具備說謊的條件與能力,因此了解到張男還是單身未婚,且手機中找到大量黃色影片視訊與圖片,其中包含未成年女童的黃色圖片,辦案人員並分析張男可能存在心理變態。張開勝表示,自己被帶到派出所後,起先否認強姦女童,之後便遭到派出所民警的毆打與威脅,還引誘他認罪,告訴他承認強姦事實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就放他走。張開勝招架不住,最後在逼迫下於2015年11月1日承認了強姦女童的犯罪行為。張男認罪當日,當地公安局立刻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刑事拘留,羈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11月3日,派出所馬姓所長安排涉案李姓民警將女童遭受性侵時的衣物與張男血樣送交市警局鑑定中心鑑定,並在大約一周後得到衣物上精斑與張男血樣DNA不符合的結果。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與張男血樣不符的情況下,依然提供書面證明給檢察機關稱:「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集任何有價值證據,經與報案人了解○○(女童姓名)在被侵犯後已清洗身體時間過長,無法採集有效證據。」隨後,當地公安局再次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1月25日,皋蘭縣檢察院第二次將案件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偵查,並要求其再次提供被害女童當時所穿衣服並作DNA鑑定。為此,西岔派出所重新向蘭州市公安局鑑定中心提供了女童、張男的衣物及血樣進行DNA鑑定,再次得到兩者鑑定不一致的結果。2016年2月20日,西岔派出所根據此鑑定報告作了一份《補充偵查報告》遞交給皋蘭縣檢察院。拍出所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又不符的情況下,依然在補充偵查報告中稱「關於補充偵查提綱中提及的提取被害人當時所穿衣服作DNA鑑定,我辦案單位提取後交蘭州市公安局鑑定,未發現有精斑等物品殘留,無法做DNA鑑定」,並將此案重新移送起訴。皋蘭縣檢察院依此報告,對張開勝強姦案提起公訴。並在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開勝當庭自願認罪,就此成為強姦犯。張開勝事後表示,他第一次被提審的時候,有否認過犯案,但在幾個月後第二次提審認罪,是因為已經被關了5個多月,「被關怕了」,認為不認罪會判得更重,「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了。」值得注意的是,張開勝被捕後,始終不知道有此DNA鑑定報告一事,自然也就失去了申訴的機會。巧合的是,2016年6月2日,也是張開勝案庭審後的第3天,另一名余姓男子在500公里外的甘肅張掖市作案被當地警方抓獲,之後透過DNA檢測,被證明是張開勝強姦案的「真兇」,而「1案2凶」的異常狀況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之後透過受害女童指認,確定這名余姓男子才是性侵女童的真正犯人。2016年6月30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建議撤回對張開勝的起訴,皋蘭縣檢察院在同日對張開勝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事後張開勝在7月1日被釋放,此時距離他被無故關押,已經過了244天2016年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共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而辦錯案的西岔派出所為了平息輿論,時任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找到張開勝及其哥哥協商,並簽署了賠償補償協議,魏永斌和涉案副所長馬某、民警李某分別以個人名義賠償7萬元、3萬元和2萬元,其條件是張開勝不可以上訪和媒體炒作。雖然派出所擺平了張開勝,但皋蘭縣檢察院認為事態嚴重,向蘭州新區公安局要求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承辦此案的馬姓派出所長與李姓民警,也在2018年4月20日被判決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拘役6個月,緩刑1年。
檳榔攤慶生濺血!林口男遭「西瓜刀狠砍」驚見8公分刀傷急送醫
新北市林口區今(1日)凌晨發生一起砍人事件,一名43歲葉姓男子在一間檳榔攤幫好友慶生,怎料過程中卻與2名男子爆發口角衝突,其中一名23歲邵姓男子氣憤之下,竟當場抄出西瓜刀砍傷葉男手臂,所幸經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據了解,葉男今天凌晨1時許和一群好友相約在中山路的檳榔攤替壽星慶生,聚會過程中23歲邵姓、25歲陳姓男子因不滿葉男態度囂張,雙方因此發生口角,素不相識的3人爭吵越發火爆,酒醉後的葉男竟跑進檳榔攤拿出一把菜刀揮舞嗆聲,而邵男也不甘示弱掏出西瓜刀應戰,2人展開激烈肢體衝突。沒想到爭執過程中,邵男因一時情緒激憤意外砍傷葉男,導致他右手臂遭劃出一道8公分傷口,店家見狀當場嚇傻,急忙向警方報案,而受傷的葉男也被緊急被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所幸治療後傷勢已無礙,只是原先一場開心的慶生宴卻變調成了濺血事件。對此,林口警方表示,經調閱監視畫面循線追查,已通知3名涉案男子到案說明,儘管葉男不願提告,但訊後仍依《妨害秩序罪》將3人移送法辦。
8旬翁搭火車逼女子換座遭拒罵「豬狗不如」 桃院審結罰6000元定讞
「博愛座」爭議近年頻傳,桃園市一名8旬李姓老翁在2022年9月搭乘台鐵北上區間車時,因同坐博愛座的王姓女子拒絕互換座位,竟辱罵「妳不是人」、「豬狗不如」,後經王女提告起訴,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李翁不服上訴,桃園地院近日審結,改判罰金6千元定讞。判決書指出,李翁在2022年9月7日上午,從桃園火車站搭乘台鐵1148列次苗栗往瑞芳區間列車,坐在第1車廂博愛座,之後向坐在身旁有側邊靠板的王女提出互換位置要求,遭王女拒絕,李翁在車廂內當眾辱罵「妳不是人」、「妳說妳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報案提告。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李翁否認公然侮辱犯行,辯稱「我認為王女要敬老尊賢,要有愛心,不然連禽獸都不如,當天自己身體不舒服,且有低血壓,雖然已坐在博愛座,仍需要王女的位置可倚靠側邊靠板,因此要求跟她換位子,但她不肯」,檢方認為李翁言行已貶抑王女名譽,偵結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桃園地院簡易庭審酌,李翁與王女素不相識,僅因細故爭執即公然侮辱,理性溝通及情緒控制能力實有不足,兼衡李翁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反省,也未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李翁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0000元。李翁不服提上訴,桃院審理時,李翁仍否認言詞侮辱,法官當庭勘驗列車監視影像畫面,以及王女遭李翁辱罵的錄音蒐證音檔,李翁在對話中確實出口「妳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則反問李翁「你現在是沒有位置可以坐嗎?」李翁在審理中指稱,當天雙方都坐在紅色博愛座上,因自己頭暈,希望換座靠牆,但王女不同意,起爭執後才口出「你不是人」等語。法官認為李翁言語表達的意思,即認為年輕人不應該坐在博愛座上,否則就不是人、豬狗不如的意思,審酌李翁未尊重王女的名譽權,當眾辱罵的言詞貶損王女名譽,且犯後未獲原諒;另審酌李翁犯後態度、年齡、碩士畢業智識程度、自陳家境小康、婚姻家庭狀況以及前科素行等,審結撤銷原判,改判處罰金6000元,並諭知得易服勞役,全案定讞。
男子自稱蔣根煌親戚到處騙 本尊怒發聲明警方說話了
新北市議長蔣根煌在政壇擁有重要地位,李姓男子卻自稱其為蔣根煌親戚,以投資和購物為由四處詐騙,蔣根煌得知此事後,12日透過服務處發表聲明,強調他與李男素不相識,請民眾不要受騙上當,警方則已介入調查,確切受害人數則仍待釐清。據了解,李男聲稱他是蔣根煌的姻親,擔任其左右手處理許多事務,號稱幫蔣處理民間關係企業與議會,還會故意在講電話時,播放議會議事轉播過程,營造自己在議會假象,有人信以為真,誤以為他與蔣根煌關係匪淺。眼見取得民眾信任,李男便會以投資為名要受害人付款,或是聲稱自己能取得比市價便宜數千元的蘋果手機、張學友門票或限量球鞋等,許多受害人紛紛付錢,甚至有人就被騙了45萬元。蔣根煌得知此事,12日發布聲明稿,強調他不認識李男,也沒聽過這個人,與李男素不相識,遭冒名的事件已向警方報案,服務處也積極協助檢警蒐集相關事證;呼籲受害民眾盡速向警方報案,提供警方更多線索,以利早日破案。蔣根煌表示,近來有許多冒用政商人士行騙的案件,遭冒名人士不堪其擾,也讓民眾遭受重大財物損失,如接獲可疑資訊,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詢,同時也希望檢警嚴辦此類詐騙案件,以杜絕類似案件再度發生。新莊分局警表示,蔣根煌服務處反映歹徒假借議長姻親名義行詐騙之事,新莊分局目前尚未受理報案,已主動聯繫查處,警方也呼籲,不肖之徒經常會假扮同學、親友行詐騙之術,民眾切勿上當受騙,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踹人為樂!台南轉運站馬尾女隨機攻擊 2人遭飛踹肋骨受傷送醫
台南轉運站11日上午7時許驚傳隨機攻擊事件,1名年約40多歲的郭姓女子,因不明原因朝正在等車的民眾出腳猛踹,嚇壞旁人立馬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到場後,其中1名80多歲的婦人也稱自己遭到攻擊,目前該名女子已被警方帶回調查,並依法移送偵辦。警方表示,第五分局上午7時30分獲報,台南轉運站發生隨機攻擊,員警到場後,初步了解有2人受傷,分別是80多歲的婦人表示自己被郭女踹得很大力,另1名民眾則是肋骨被攻擊,2人皆與郭女素不相識,疑不特定踹人,員警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後續因郭女在與警方對話時,言詞怪異,被警方帶返局裡調查,後續全案依《傷害罪》偵辦中。據了解,郭女綁著馬尾身高約165公分,往候車室走去,因不明原因,突然朝坐著等車的民眾出腳狠踹,攻擊對方的肋骨,犯行後竟若無其事地走到路邊抽菸,郭女行舉嚇壞在場眾人,民眾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另一名年約80多歲的婦人表示自己也遭到攻擊,後續郭女被警方逮捕送辦。事發過程被拍攝發布至「臺南大小事」臉書社團,提醒民眾多加留意,內容說明「請大家還是要特別注意周遭,也請大家若是遇到這樣的事件,不要退縮,協助被害人,把傷害減到最低,這是我們的良心」等言論。
女教師遭鐵鎚殺害…性侵還被咬掉乳頭 惡狼5度判死「1理由大逆轉」改無期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因不滿被女友分手,酒後途經市場時竟臨時起意搶車擄人,隨後以鐵鎚敲死陳姓退休女教師,過程中他不僅性侵陳女洩慾,犯案後甚至搜刮死者財物,冷血行徑泯滅人性,全案歷經近10年審判。然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7日)更四審宣判,由於劉男強盜殺人犯行屬隨機偶發性,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該案發生於2014年12月間,當時劉男因分手情傷,騎車帶著鐵槌準備去找女友理論,沒想到行經高雄市左營區的哈囉市場附近時,看見陳姓女教師正要開車離去,便心生歹意搶劫車輛,他先是以鐵槌敲暈陳女後,隨即坐上駕駛座,但卻因車輛設有暗鎖無法發動,眼見被害人快要甦醒,他二度持鐵鎚重擊,導致陳女因頭部粉碎性骨折等14處重創傷口,血流不止慘死。不僅如此,檢警勘驗遺體時發現,陳女不僅曾遭劉男指侵,甚至乳頭還被咬掉棄置在車內地毯,被害人皮包中的2千元現金也被洗劫,犯案手法極為殘酷,令人感到髮指。全案纏訟近10年,一審、二審均依《強盜殺人罪》判處劉嫌死刑,案經最高法院3度發回更審,更一審至更三審全都維持死刑判決,劉男5度遭判死刑,怎料更四審今(7日)判決出爐,合議庭認為,劉嫌與被害人素不相識並非計畫性殺人,而是隨機犯案,不符合「情節最大之罪」,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針對性侵部分,劉嫌則已判刑10年確定。
榔頭敲死退休師性侵劫殺案五度判死後改處無期 逃死刑理由曝光
高雄市1名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在左營的哈囉市場,犯下一宗令人震驚的罪行,為劫車而持鐵鎚襲擊陳姓退休女教師,還殘忍性侵得逞,並在光天化日之下奪走其財物,經過五次審判,均被判處死刑,7日上午高雄分院更4審宣判,認為劉男當時並未搶奪女老師的現金,且認為有可能改過自新,改判為無期徒刑,可上訴。根據了解,劉志明在2014年7月與1位離婚的程女同居不到4個月,當程女決定與前夫和好時,劉感到極度挫折,嘗試與程女溝通卻被拒絕,甚至被封鎖通訊電話,於是,在2014年12月3日,劉男因感情受挫,酒後騎著機車帶著鐵鎚去找程女理論。未料,路過哈囉市場時,看到1位素不相識的退休女教師在路邊打開車門,竟突發奇想要搶奪其車代步,於是拿出鐵鎚將陳女重擊頭部13次致死,甚至進行性侵,事後搶走其的皮包和現金後逃逸,在逃亡5天後遭警方逮捕。在一、二審時,法官認為劉男的罪行已經極其嚴重,不具有再教化的可能性,因此判處了死刑,最高法院認為還沒有釐清是否能夠再教化,因此將案件發回更審,經過多次更審,第三次裁决認為劉男犯下搶奪汽車及財務,同時還慘忍性侵被害,人倫道德喪失,檢察官認為要求判處死刑,並未有不當。最高法院認為劉男雖然犯下極其慘忍的罪行,但「警方調查紀錄不明」,且對於是否搶走陳女的現金仍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另外,根據醫院的鑑定報告,劉志明仍有可能具有改過自新的可能性,且在審訊時表現出悔意,因此於7 日上午更4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麻豆香」遶境成混亂鬥毆擂台釀4傷 動手7人落網下場慘
台南市「麻豆香」遶境最後1天,6日凌晨1點發生鬥毆事件,2轎班人馬在停車場爆發衝突,造成4名青少年肢體擦挫傷,麻豆警分局獲報,立即出動20多名快打部隊前往制止,共16人涉案警方將其全數帶回偵查。據了解,麻豆香是由80間宮廟、174組神轎和陣頭共同參與遶境活動,洪姓男子和其12名信眾,與劉姓和王姓青年及其友人共4人素不相識,卻在遶境期間發生口角糾紛,活動結束後雙方人馬在代天府停車場發生肢體衝突,不僅徒手毆打,甚至還拿安全帽砸人,演變成群聚鬥毆事件,造成劉姓和王姓頭部及肢體擦挫傷。警方表示,麻豆警分局接獲通報,迅速派出20多名快打部隊員警前往制止,在現場將16名涉案人全數帶回調查,警方經蒐證調查後,將群毆被害人的洪男和另外6人依《聚眾鬥毆罪》和《傷害罪》,移送7人至台南地檢署偵辦,劉姓和王姓青年也對此向洪男及6人提出傷害告訴。麻豆警分局長章振國說明,任何妨害社會秩序的行為,警方都會強勢執法取締,優質宮廟文化雖是社會共同的期待,但維持秩序是警方的首要任務,絕不讓廟會祈求平安的活動因此而變調。
中國籍女教師夏威夷遇襲!遭潑不明物質「整張臉化掉」命危 29歲男落網
美國夏威夷發生駭人攻擊案。一名25歲華裔女教師23日在瓦胡島阿拉莫阿那中心(Ala Moana Center)附近,遭半裸男子潑灑「不明物質」,女教師遇襲後雖立刻向旁人求救,但目擊者透露她「整張臉化掉」不久就失去意識。當局指出,女教師情況仍然危急。據《夏威夷今日》(Hawaii News Now)報導,該名具中國公民身分的女子,去年經由國際交流計畫成為檀香山瑪利諾學校(Maryknoll School)的交換生兼中文講師。她案發當晚途經全球最大露天購物中心的阿拉莫阿那中心,卻在晚間9點20分左右遭陌生男子潑灑不明液體。附近監視器拍下半裸歹徒騎乘腳踏車逃逸畫面,當地警方則在稍早依監視器、目擊者證詞和其他證物,逮捕29歲嫌疑犯馬赫萬(Sebastian Mahkwan)。當局表示,女子遇襲後立刻跑進身旁的健身房求救,但隨後就因傷勢過重失去意識,並指女子除臉、手臂、上半身嚴重灼傷外,肺臟也因吸入液體受損,目前情況依舊危急。目擊者透露,女子起初還能清楚應答和說明情況,並表示自己和攻擊者素不相識,被人帶進淋浴間沖洗時,「發出非常大的慘叫,等被擔架抬出來時,臉像化掉般『亂』了」。另名目擊女子則指出,受害者進入健身房時幾乎半裸,「她的衣服像解體了一樣」。多家陸媒引述美中人民友好協會檀香山分會會長說法,表示女子畢業自北京外國語大學,現在人已清醒並持續接受治療,夏威夷華人組織正替她籌資募款。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則要求當地政府全力救治、全力緝凶、查明動機,並指已派員到檀香山展開工作。
董智森嗆「畜牲才加入民進黨」 他提告求償結局曝…網笑:法院認證
名嘴董智森2021年在廣播節目嗆:「畜牲才加入民進黨!」引爆綠營人士不滿,前民進黨中央黨部主委邱建富更喊著「畜生無罪」口號,帶著狗和鵝提告董智森並求償30萬元。但法官認定董是針對民進黨而非邱個人,無證據顯示邱建富名譽受損,判董智森免賠。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董智森在該年9月22日於節目嗆民進黨「下三濫黨」,並飆罵「只有畜牲才會加入民進黨」,邱建富覺得被嚴重影射,遂帶狗、鵝等動物提告求償。更在審理時直斥董利用媒體第4權,在全國觀眾面前公然侮辱、毀謗民進黨,「我身為民進黨黨員,已經感到非常非常嚴重受侮辱,人格名譽都受嚴重受損,近2年來每天很痛苦,好像惡魔纏身」、「在全國數百萬觀眾面前針對民進黨員大罵特罵我:『只有畜牲才會加入民進黨』」 。董智森則辯稱其與邱建富素昧平生,更沒聽過對方大名,也沒在主持評論時說過對方名字,主張無妨害名譽之實。更說「民進黨員25萬人,為何快2年來,並無黨員提出民事賠償,難道24萬9,999名黨員,都是不要名譽、人格」?強調他用語雖尖酸,卻是評論政府的公共利益之事。法官認為,所謂侵權非僅是主觀感受,也要有客觀上侵權行為事實,兩人素不相識又邱是在節目播出後看到董言論感到不快,可見董言論是針對民進黨非邱。董智森言論雖不妥,但民進黨也立即對此以政治性公開發言方式訴諸社會,達到不同言論表達制衡效果,董的言論不會使邱的品德、信譽降低,判董智森免賠。可上訴。判決曝光後,網友們尤其PTT鄉民直呼「法院認證」、「慘遭認證」、「對號入座自己承認」、「罵回去就好啊,幹嘛硬要討認證」。
17歲屁孩偷媽媽車騎險遭撞 竟掏玩具槍恐嚇拿刀騎士
新北市樹林區昨日晚間發生行車糾紛案,17歲柯姓少年騎車行經保安街與博愛街口時,疑似因車速過快,險些與37歲葉姓騎士發生擦撞,葉男一氣之下怒罵出聲,柯少竟掏出玩具槍恐嚇對方,葉男也拿附近攤商的刀具與他對峙,警方獲報後將2人帶回釐清,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柯少昨日無照駕駛,偷騎乘母親的機車上路,而他直行經過保安街與博愛街口時,險先與迴轉的葉男發生擦撞,葉男氣的停車理論,柯少則指責他未禮讓直行車輛,雙方一言不合、越吵越烈。柯姓少年一氣之下,竟拿出玩具手槍恐嚇對方,甚至朝葉男射擊BB彈,葉男也不甘示弱,從附近攤商處拿起刀具威嚇,旁邊民眾見2人劍拔弩張,擔心發生意外而通知警方。警方到場後立刻將2人分開,並將他們帶回派出所偵辦,初步調查確認2人素不相識,過去也沒有恩怨,而他們在警局仍不解氣,互相指責對方不是,訊後被依傷害、恐嚇等罪嫌移送法辦。
結婚18年零互動「親友沒見過妻」 他控假結婚被打臉…1原因成功恢單
北部一名人夫18年前透過他人介紹與大陸籍女子結婚,但雙方婚前素不相識,沒有任何感情基礎,且女方婚後並未來台同住,親友也從來沒有見過妻子,認為夫妻間已無感情,婚姻關係名存實亡,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女方婚後至今從未入境台灣屬實,兩造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被告為大陸地區人民,2人於民國92年9月11日在福建辦理結婚登記,同年10月14日在臺辦理結婚,惟雙方婚前素不相識,並無感情基礎,婚後被告未曾入境臺灣,親友未曾見過女方,自己對妻子背景、老家或親友狀況亦無所悉,足認兩造並無結婚真意,婚姻關係自屬不存在。男方表示,就算雙方當時確有結婚真意,但女方婚後未曾與其聯繫,更未入境臺灣,迄今未負同居義務,不僅有違背履行同居義務之客觀事實,屬惡意遺棄繼續狀態中,且兩造於婚後未共同生活,長期分居兩地,迄已逾18年餘,婚姻關係名存實亡,亦難期待兩造日後仍可相互繼續經營婚姻,請求法官判准離婚。台北地院認為,兩造於92年9月11日在大陸地區辦理結婚登記,並取得結婚證,已確立夫妻關係,可見兩造係自願辦理結婚登記,復未經大陸地區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為撤銷婚姻登記,原告並未舉證證明兩造結婚時係以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而為結婚登記,因此主張兩造係假結婚,無結婚真意云云,尚屬無據。北院審酌,被告婚後未曾來臺,並無共營夫妻生活之事實,且被告已於大陸地區請求離婚判決獲准,顯見兩造均無意維持婚姻,客觀上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共同生活之實,堪認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且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陳述,因此判准2人離婚。
女前台被精神病住客砍殺亡 媽見遺體「50處刀傷」崩潰…怒轟飯店1失職
大陸33歲女子李思雨半個月前在工作的酒店值班時,突然被患有精神疾病的邵東籍男住客砍殺,全身多處刀傷不治身亡。母親唐女至今也想不明白,凶手為何殘殺素不相識的女兒,更讓她難以接受的是,女兒供職的酒店沒有配備任何專職保安,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對此,酒店所屬的湖南今天酒店集團回應,目前此案尚未偵破,正在等待警方偵查結果。《大風新聞》報導,8月4日下午2時許,唐女表示,33歲的女兒李思雨自去年離婚後,帶著5歲的孩子生活在娘家,女兒在今天連鎖酒店邵陽汽車東站店擔任前台,事發的7月19日早上6時許,前一晚上夜班的女兒正在前台值班,5歲的兒子還睡在樓上的員工宿舍內。唐女士,事發事監控顯示,當時女兒正在前台低頭整理票據,一名男性住客下樓後,沒說一句話,直接衝進前台,用水果刀殘忍地捅殺女兒。10幾分鐘後,人在2樓的曾姓經理聞訊趕來,立即與凶手激烈搏鬥,但對方帶了2把刀,沒有制伏成功,最後是趕來的特警壓制了凶手,女兒卻不幸身亡。「他們直接把我女兒送到殯儀館了。」唐女泣不成聲地說,當天早上8時許,自己正在針灸館接受針灸治療,突然接到丈夫打來的電話,聽到女兒身亡的噩耗,她瞬間昏死過去,直到第2天才看到女兒遺體,愛女全身是血,身上被刺多達50餘處,至今想起女兒的慘狀,她還是會失控悲泣。唐女從警方處獲悉,凶手曾某是邵東縣火廠坪鎮人,持有二級精神病殘疾證,母親也是精神病人,父親離婚後早已不知所蹤,家裡只有一個姨媽負責監護。事發至今,唐女一家不僅沒見過曾男親屬,也沒接到過對方電話,所有信息都是從警方處獲取。事發後,邵陽市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火廠坪鎮政府派了一名工作人員來,但始終沒與唐女一家聯繫過。「家裡的2個監護人,邵東政府為什麽不監控他呢?」唐女至今想不明白,凶手為何特意來到邵陽市,對素不相識的女兒痛下殺手,認為當地政府職能部門也存在不可推卸的監管失職。另一方面,唐女也指控酒店沒聘請保安,案發時值班的只有女兒一人,雖然經理事後趕來,但這樣明顯的安全漏洞,導致女兒被襲擊時毫無招架之力,沒有爭取到逃生的機會。對此,酒店提出的賠償方案是10萬元的保險賠償,再加6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共16萬元。不過,唐女一家無法接受,雙方仍未協商成功。
抓到了!當街砍五股男兇嫌落網 「大馬路上壓制」驚險畫面曝光
新北市五股區今日上午驚傳砍案,35歲林姓男子在上班途中遭受攻擊,其背部和左手都被砍傷,經救治後已無大礙,警方以車追人,鎖定陳姓和張姓男子涉有重嫌,今日中午在淡水區將他們逮捕,2嫌供稱是因債務糾紛才動手,但對案情避重就輕,事件真相則仍待釐清。今日上午7時許,五福路14巷突然傳來驚人尖叫聲,林姓男子背部遭砍、師生痛呼,在現場留下斑斑血跡,場面怵目驚心,附近民眾聽聞哀號聲連忙通報警消,救護人員連忙將他送醫急救,所幸經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林男供稱與凶手素不相識,自己也未與人結怨,但警方發現兇手在現場埋伏多時,其目的性十分明確,調閱監視器並以車追人,發現兇嫌犯案後往北逃逸,立刻通報攔截圍捕,犯案後4小時在淡水將人逮捕。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2名兇嫌騎乘機車在停等紅燈,而員警驚覺2人後一擁而上,2嫌還試圖騎乘機車逃逸,最終遭現場員警壓制,在大馬路上直接逮人,場面萬分驚險。2名犯嫌落網後對持刀傷害一事坦承不諱,初步供稱疑似債務糾紛,但對相關情節避重就輕、閃爍其詞,警方則對他們的說法持保留態度,訊後依傷害罪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蘆洲分局強調,警方絕不容許任何挑戰公權力的行為,遇到不法情事將第一時間追緝犯嫌到案,保護民眾安居樂業權力。
五股男上班途中竟遭砍背 兇嫌「往北逃」警以車追人查緝中
新北市五股區今日上午驚傳砍案,35歲林姓男子在上班途中,行經五福路14巷時,其背部突然遭砍,犯嫌行兇後立刻逃逸,附近民眾見狀連忙通知警消,所幸林男經救治後已無大礙,警方則以車追人查緝中。今日上午7時許,五福路14巷突然傳來驚人尖叫聲,林姓男子背部遭砍,現場留下斑斑血跡,場面怵目驚心,附近民眾聽聞哀號聲連忙通報警消,救護人員連忙將他送醫急救,所幸經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林男供稱與凶手素不相識,自己也未與人結怨,但警方發現兇手在現場埋伏多時,其目的性十分明確,疑似與金錢糾紛惹來殺機,犯嫌目前往北逃逸,警方以車追人已鎖定兇嫌,正積極追緝中,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運動中心淋浴間當色情三溫暖 他忍不住闖入淋浴間「含鳥」陽光男
台北市的大安運動中心發生一起男子淋浴間的性侵事件,一名擔任餐廳主管的陳姓男子,闖入一名瘦小的可愛男生淋浴間,除了撫摸他的胸部與生殖器外,甚至強制幫對方口交,加害人陳男到案後辯稱並未違反受害人意願,但未獲台北地院採信,因此以強制性交罪判陳男3年5個月徒刑,民事法庭再判須賠償30萬元。刑事與民事皆可再上訴。100年11月17日晚間在大安運動中心男子淋浴間發生一起性侵事件,一名身高176公分的陳姓男子,闖入一名身高166公分的可愛陽光男淋浴間,並對他表示「你很可愛,身材練得很好」,闖入後撫摸對方胸、腹部與生殖器,更強行口交對方,隨後陽光男就醫驗傷提告對方,提出民事求償60萬元。陳男到案後表示,對方也有互動摸他的胸部與生殖器,直到對方勃起才為對方口交,全程對方沒有拒絕,因此否認違反意願之說。但受害人表示,當下因為包皮發炎的關係,有先就醫並開藥,否認自己有意願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並表示對方體型高壯,生殖器也在對方嘴裡,因此不敢反抗,並表明拒絕同時不太敢發出聲音,直到最後陳男射精後離開,並非你情我願的狀況。法院偵查確實受害人有在案發前幾天去看泌尿科,並採信「對方比較高大」以及「生殖器被含住而無法大力推開」,認為陳男性侵素不相識的被害人,又否認犯行且未和解、賠償,依法判刑3年5月;並在民事求償部分,認定被害男子主張有理,判陳男須賠償對方30萬精神撫慰金。《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