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
」 酒駕 累犯 毒駕 駕照 毒品
為賺500元辦預付卡賣門號! 他淪詐欺共犯被判9月徒刑
羅姓男子2024年10月間在臉書看到「手機門號換現金」廣告,聽信詐團話術,到電信公司申辦預付卡門號,將SIM卡交給他人使用,藉此賺取500元報酬,沒想到卻因此捲入詐欺案,並遭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月。判決書顯示,羅男於2024年10月間為了賺500元報酬,在桃園市某電信門市申辦預付卡門號,並將SIM卡當面交付給LINE暱稱為「陳專員」的人使用。然而,「陳專員」把門號轉交給詐騙集團,其他詐團成員則佯稱「可投資獲利,但須交付投資款項予指定之人」等話術,騙走2名受害者80萬元及200萬元。這2名受害者將款項當面交給車手,事後才發覺有異並報警處理。偵辦人員循線找到門號,發現登記在羅男名下,因此約談羅男到案說明。羅男應訊時自陳,當時他在臉書看見「手機門號換現金」的廣告,就有陌生人與他聯繫,要求他加入LINE暱稱為「陳專員」的人好友,「陳專員」告訴他辦預付卡可以換現金,還親自開車載他到桃園某電信門市,事成後即獲得500元款項。檢察官偵訊後,認定羅男涉犯幫助詐欺取財罪,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指出,案發時羅男已成年,曾有正當工作,具有一定的智識程度與社會工作經驗,加上羅男與「陳專員」的互動雖存在諸多可疑情形,卻仍因貪圖利益提供SIM卡。法官審酌,羅男曾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被判刑有期徒刑1年確定,出獄後才3年多又犯類似詐欺案件,考量羅男犯後否認犯行,加上此案已構成累犯,最終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並沒收不法所得5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最香應援出動!李多慧首任「反毒酒駕女神」 新北警強力取締542件違規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為了守護道路安全並展現對毒駕、酒駕「零容忍」的決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2日舉行「毒酒駕 OUT 安全相挺 GO」年度宣導記者會。局長方仰寧特別邀請首度擔任「交通安全宣導女神」的國民女神李多慧現身力挺,協同多位藝人共同號召全民拒絕毒酒駕,新北市警方則表示,自專案啟動以來已強力取締542件違規,有效讓事故率下降逾兩成。新北市警察局於12日舉辦記者會,除了國民女神「李多慧」受邀擔任倡議女神外,演藝圈大咖如高捷、邰智源、梁赫群、嚴立婷,以及人氣女星林襄、ANDY老爹、湘荷妹妹等也紛紛加入公益行列。首度擔任宣導女神的李多慧在更甜美喊話,呼籲廣大粉絲與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堅決拒絕毒酒駕。她強調,唯有每個人都心存警惕,才能讓道路環境更加安全,讓愛你的人放心。在柔性宣導之餘,新北警也展現了強硬的執法態度,警方表示,從1月20日起實施「酒(毒)駕大執法」,投入大批警力,針對聯外橋梁、餐飲營業場所密集路段及易肇事路段加強攔查,展現對酒(毒)駕行為「零容忍」的執法決心。在專案期間,警方取締酒、毒後駕車計542件,較114年同期增加348件,其中10年內累犯達2次以上者4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9件;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者9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3件,透過強力執法與科技輔助查緝雙管齊下,已有效發揮嚇阻效果。警方強調,在強力執法嚇阻下,新北市酒(毒)駕交通事故已呈下降趨勢,自1月20日起至2月8日止,酒(毒)駕事故共17件,較去年同期下降5件,下降23%,顯示防制成效逐步展現。新北市警察局呼籲,飲酒後請改搭計程車、指定代駕或利用大眾運輸,切勿心存僥倖上路。警民同心,一起「毒酒駕OUT、安全相挺GO」!◎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無照駕駛1/31新制上路 罰鍰無上限、不參加講習禁考半年
為遏止無照駕駛亂象,導正民眾錯誤駕駛觀念,交通部公路局今(30日)晚公告,115年1月31日起實施無照處罰新制,所有無照駕駛違規者必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缺考且超過6個月不參加,最重吊扣駕照6個月(禁考)。而無照駕駛罰鍰也從最高罰2萬4千元改為累罰無上限,盼用路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公路局最新公告表示,115年1月31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無照駕駛罰鍰提高,汽車無照駕駛最高罰鍰提高至新台幣6萬元,機車提高至新台幣3萬6千元;累犯者10年內違規達2次,將處以最高額度罰鍰,若達3次以上,則在前次罰鍰基礎上再加重處罰,以及一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所有無照違規者皆必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公路局說明,以往為遏止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駕駛車輛導致嚴重事故,已先針對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人召回施以講習,但近年來無照駕駛數量持續上升,經交通部公路局統計114年未成年無照駕駛數量約2萬件,成年無照駕駛約26萬件。因此公路局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講習班別新增「無照駕駛違規班」,課程為3小時,每小時收費200元,課程涵蓋「道路風險辨識」、「考照相關說明」及「交通法令(含法律責任)」;除了幫助違規者回到合法駕駛的行列,也宣導相關的民、刑事責任,並加入正確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公路局也指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會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其為汽車駕駛人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禁考);其為汽車所有人者,吊扣違規汽車之牌照6個月。公路局呼籲,無照駕駛罰鍰由原6000元至2萬4000元,修法改為無上限,無照駕駛代價極高,期望透過新增的講習課程,引導違規者循正確管道考取駕照,確保每一位用路人皆具備完整的駕駛技能與正確的法治觀念,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網路買賣「1產品」當心 環境部警告:最重處5年徒刑併罰1500萬
針對近期有業者於社交媒體推銷未具備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小型焚化爐」,宣稱可自行處理廢棄物以節省清運費用,環境部今天(19日)嚴正聲明,此類行為不僅嚴重危害環境品質及國民健康,更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之行政刑罰規定,請業者及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環境部強調,任何廢棄物焚化設施皆須符合嚴格的排放標準,網傳小型焚化爐若未裝設集塵、洗滌及戴奧辛過濾等防制設備,燃燒廢棄物時會產生大量PM2.5、戴奧辛(Dioxin)及重金屬等劇毒物質。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違法設置及操作焚化設備,最高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環境部指出,除了空污問題,銷售與購置此類設備進行廢棄物處理,涉及非法處理廢棄物,針對賣家與買家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提供設備或非法經營廢棄物處理行為,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之刑事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此類於網路平臺散布之違法推銷廣告,環境部已採取嚴厲行動,將正式函文Meta(Facebook)管理單位,指出該類廣告內容涉嫌教唆並誘導民眾進行違法之廢棄物處理行為,嚴重違反我國環保法令與平臺廣告刊登政策,要求立即下架相關違規廣告與貼文,並對累犯帳號進行限制。環境部強調,網路空間並非法律邊緣,任何透過數位平臺推銷非法環保設備之行為,該部將追查到底。環境部提醒各企業與農戶,廢棄物應委託經政府許可之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購買來路不明之焚化設備,並呼籲,維護環境公義不容灰色地帶。民眾如發現有非法設置小型焚化爐或焚燒廢棄物之情事,或在網路看見類似違法廣告,請立即撥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共同守護我們的清淨空氣與國土安全。
樂園成監獄2/五成早夭!野柳海洋世界又違法繁殖 母子3海豚困小池如囚犯
野柳海洋世界爭議不斷,除海獅、海豹生活場域如豬圈外,園方明知後場環境惡劣,竟不顧海豚高達5成的早夭率持續非法繁殖,2024年又「創造」新生命,如今小海豚只能跟著母親與另隻雌性被困在僅3巴士大小的水池,面對動保團體抗議,園方還拒絕保證不會再有「意外」,更大言不慚稱「你帶保險套都會懷孕了,你他X的怎麼保證牠不會懷孕?」離譜言論點燃動保圈怒火。野柳海洋世界建物老舊且後場環境狹小,海豚們處境宛如坐牢,園方卻拒絕保證「不會再有意外」讓新生命誕生。(圖/方萬民攝)野柳海洋世界於1981年開幕,是台灣第一座海洋動物主題樂園,也是許多人童年回憶,而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公布的「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在海豚尚未被列入保育類禁止捕捉期間,該園區於1980年到1990年,至少五度向澎湖漁民購買海豚已作表演之用,前後買下海豚超過60隻,近年則只剩10隻上下,園區卻無法清楚交代海豚去向。而該園區早年以海豚海獅表演和高空跳水聞名,但隨著動保意識抬頭,國際共識已明確認定鯨豚不適合圈養,呼籲台灣應終止圈養並啟動退場機制,海保署因而成立專家學者、動保組織組成的輔導小組,以協助業者停止娛樂性質展演、改善園區內的動物福利,希望在維護動物福利及業者權益下,逐年完成退場轉型。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野柳海洋世界竟不顧共識,在私下持續繁殖,過去一年小組共召開5次會議、2次現勘,但2025年6月再次前往野柳現勘時,動團代表才發現園區竟有10隻海豚,與官方公布的9隻數據不符。陳玉敏說,動保團體追問海保署,這才坦承新生小海豚於2024年7月出生,新北市動保處在當年就知情,政府竟與業者一同隱匿,這更並非野柳海洋世界首次違反繁殖。動保團體不滿野柳海洋世界「製造」出誕生就被囚禁的海豚,曾一同前往野柳海洋世界抗議,要求海委會嚴懲累犯並妥善安置園內海豚。(圖/翻攝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官網)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野柳海洋世界是違法累犯,在2015年就非法繁殖出3隻新生幼豚,每隻卻只被新北市政府開罰5萬元,其中一隻出生一個月就早夭,2021年到2022年野柳再次申請繁殖計畫,又繁殖出2隻幼豚,但牠們一隻剛出生就死亡,另一隻則在一歲多時離世,早夭率高達5成。即使新生海豚接連離世,野柳海洋世界仍沒有放下繁殖計畫,該園區在2020年又提出繁殖計畫,聲稱要進行希望透過觀察與記錄印太瓶鼻海豚於圈養環境中之聲波互動、繁殖與伴養行為等生理與生態資料的研究,計畫獲准後在2021年開始,後經海委會同意延長到2023年底,2024年出生的小海豚則被認為是「逾期」出生,受孕時間的確在計畫核准期間內,因而海委會僅開罰1萬元。令人難過的是,新生海豚生命起點並非大海,而是無窮無盡的囚禁,姜怡如指出,目前園區將母帶子與另隻雌性海豚,關在展區後方約僅3台巴士的極小水池,時間更超過一年,惡劣飼養環境極度危害動物福利,面對動保團體質疑,野柳海洋世界卻拒絕保證不會再「製造」出新生命。姜怡如與陳玉敏2025年12月,與野柳海洋世界廖姓負責人一同到新北市政府開會,2人再次提醒廖不得繁殖出新生個體,廖卻爆粗口稱:「你帶保險套都會懷孕了,你他X的怎麼保證牠不會懷孕」,粗魯言論點燃動保界怒火。野柳海洋世界曾是眾多台灣人的兒時回憶,近年卻因動物福利問題而頻遭抗議,動團則要求野柳採取嚴格的節育措施,終止圈養悲劇的延續。(圖/方萬民攝)而野柳海洋世界繁殖計畫的研究正當性也備受質疑,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董事蔡偉立表示野柳水族館所做池內鯨豚母子聲波的研究印證了野外的觀察,並不是創新的研究或帶來重大的新發現;至於繁殖與伴養等生理資料僅有助於瞭解圈養鯨豚狀態,對野外鯨豚的貢獻很少。即便依照科學研究步驟取得的資料,也未必有學術價值。蔡偉立也認為,人工圈養鯨豚的環境無論如何寬廣與改善,永難及於自然海洋的深邃壯闊。五十年來的鯨豚圈養歷史已經顯示鯨豚族群無法在人工環境中茁壯,動物福利狀態永遠都有層出不窮的問題。海豚的壽命長、智能高、身心和社群需求都高,在海中活動範圍廣大,這些特質都不適合繁殖作為實驗動物。同時牽涉實驗動物的使用與銷毀也有倫理的問題。動保團體因而聯合呼籲,認為野柳海洋世界多次違法繁殖行為已構成情節重大之違規,主管機關應廢止野柳的展演許可證,並要求野柳採取嚴格的節育措施,停止任何形式的繁殖,終止圈養悲劇的延續。動保團體也期盼主管機關啟動野放評估計畫,並成立「海洋庇護所」,讓退休鯨豚能免於囚禁,透過行為訓練一步步的嘗試讓牠們回到大海,如果已不適合回歸,也能在合適的天然環境下,提供鯨豚更符合動物福利的生活條件,並保有基礎的人為照顧。對此,野柳海洋世界暫無回應。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案已召開第1次委員會審查「野柳海洋世界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園內動物飼養環境及狀況,後續業者刻正依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改善。海保署回覆,依據野柳海洋世界所提供海豚陳列展示計畫書,海豹、海獅飼養空間符合美國聯邦法規海洋哺乳類最低空間飼養標準要求,而牠們屬人工繁殖個體,雖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範,惟仍受動物保護法規範,其主管機關並依權責辦理相關評鑑與查核作業。而海保署在2024年「鯨豚展演輔導小組」,有關飼養空間之改善作為,輔導小組建議業者落實動物分區輪替使用飼養池之管理方式,以增加空間使用彈性,並降低單一空間長時間使用所可能造成之壓力;另鑑於海豚池周邊遮蔽設施相對不足,亦建議業者檢視遮蔭條件,並記錄場域紫外線暴露之相關數據,作為後續環境調整與管理之參考依據。輔導小組認為應依循具科學依據之飼養管理原則,結合環境豐富化措施,提供適當之感官與認知刺激,以促進圈養鯨豚之身心健康,並有效降低壓力反應及預防刻板行為之發生。
79歲嬤駕照考4次都沒過!行賄考驗員栽了
屏東縣一名79歲陳姓老農婦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努力報考汽車駕照,雖然汽車筆試有通過,但路考卻連考3次都沒通過,進行第4次路考時,她擔心又沒通過,竟異想天開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讓她通過路考後會給「所費」作為對價,考驗員當場拒絕並終止老婦考試,事後老婦也被移送法辦,經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老婦動機非惡,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判處緩刑2年。據了解,陳婦於去(2024)年9月2日時通過汽車駕照筆試測驗,但後續連3次路考均未通過,同年11月15日進行第4次路考時,陳婦為了讓路考順利過關,竟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要給考驗員「所費」作為通過對價,但考驗員聽聞後當場拒絕,並終止婦人的路考測驗。全案經法院審酌,認為陳婦平時以務農、種植蔬菜維生,考駕照目的是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且先前曾多次接受測驗,此次應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陳婦不是預謀,動機非惡」,加上陳婦也未實際取款,難以認定後續有交付賄賂行為,且陳婦犯案時已79歲,也無前科,足認素行良好。法官表示,陳婦在案發後也再次至駕訓班報名學習,並在半年後考取駕照,未來無再犯之虞。考量陳婦為一時失慮,事後也坦承犯行,足徵悔意,為讓老婦能記取教訓、建立法律觀念,需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必要,依貪汙治罪條例刑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可上訴。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遭縱火!15歲少年「為了好玩」燒衛生紙扔垃圾桶 一查竟是累犯. 為了救他命都沒了!賓士哥「急停路肩救人」反遭撞慘死 傷者一驗竟毒駕. 彰化埤頭傳槍聲!89猴相約談判爆口角 27歲男酒後怒開槍:想嚇對方
「無照」竟不成立?駕照早被註銷卻判無效 免罰2.4萬還倒賺300
高雄1名尤姓男子3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騎機車遭警方攔查,被認定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遭高雄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2萬4,000元並扣繳駕照,尤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審理後卻出現驚人逆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當年註銷其駕照的行政處分具有「重大明顯瑕疵」,屬於無效處分,最終撤銷罰單,交通局不但吞敗,還得倒貼300元訴訟費。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3月4日下午,尤男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遇上海山分局警方路檢。警方表示,因發現尤男車速異常緩慢而上前攔查,並在查驗資料後發現其駕照早在2016年即遭吊銷,且2022年間仍有無照駕駛紀錄,因此依法舉發。但尤男則主張,自己先通過酒測並獲放行,隨後卻又遭盤查,質疑警方行為違法。案件真正的爭點,並非警方攔查是否合法,而是尤男的駕照是否「真的被合法註銷」。法院調查發現,尤男於2016年因「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遭吊扣駕照1個月,當時裁決書雖載明「逾期不繳照將吊銷並註銷駕照」,但這種附條件的行政處分,依法必須在條件成就後,另行作成裁決並合法送達當事人,才能發生效力。交通局當年並未重新開立裁決書,就逕行註銷尤男駕照,法院認定,這已嚴重違反行政程序,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所稱的「重大明顯瑕疵」,該註銷處分自始無效。換言之,尤男的駕照法律上從未被合法註銷,後續認定其「無照駕駛」自然站不住腳。法官也未採信交通局援引的其他判例,認為個案情節並不相同,最終判決撤銷原裁罰處分,並由敗訴的交通局負擔300元訴訟費,等同尤男「不但免罰,還小賺一筆」,本案仍可上訴,但已為行政機關敲響警鐘,行政程序的瑕疵,可能成為整起裁罰翻盤的致命傷。
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還肇逃遭判10年 主播爸淚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台中一名無照又酒駕的23歲洗車工人吳叡旻,在今年3月間駕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上騎機車跑外送的22歲陳姓醫學生,導致陳男身亡,台中地檢署求刑10年到11年6月。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0)日上午宣判,依酒駕致死判處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應執行10年。對此,擔任體育主播的陳男父親淚訴,「只判10年根本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希望未來能修法提高酒駕刑期,後續也會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民事求償。回顧此案,事故發生在今年3月8日,吳叡旻凌晨3點多與同事到汽車旅館聚會,再搭車前往KTV飲酒歡唱,共喝了至少18罐啤酒,並於凌晨3時42分搭計程車返回汽車旅館,無照駕駛Toyota Alphard廂型車準備返家。而在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與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飛騎機車的陳姓醫學生,致陳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18處骨折,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吳叡旻肇事後開車逃逸並躲回家中,嚇得打電話問朋友怎麼辦,友人勸說他投案,並於清晨5時許載著吳男到派出所投案,測得其酒測值為0.3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嫌送辦。台中地檢署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移請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於昨日(9日)開庭,公訴檢察官依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求刑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叡旻雖一度肇逃,但還是有鼓起勇氣自首,因此應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2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合併應執行7年。經2日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早宣判,判吳叡旻酒駕致死累犯9年、肇逃致死累犯5年,兩罪合併執行10年。面對判決結果,陳男父親無奈道「非常不滿意這樣的判決結果」,一條人命,而且是這麼惡性重大的酒駕、無照、闖紅燈、肇事逃逸行為,最後只判了10年,雖然很感謝台中地檢署2位年輕有為檢察官的努力,但台灣法律對於酒駕肇事致死或酒駕的行為刑責實在太輕了,這樣的結果家屬無法接受,社會也無法接受。陳男父親表示,開完庭從台中回台北的路上,他和天上的兒子說「為了幫你討公道,爸爸盡力了,不論結果如何,希望你都能安心的在另一個世界當快樂的小天使,我也很感謝這輩子能有你這麼乖又優秀的兒子」。陳男父親說,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改變社會必須從立法、修法開始,但是「包公辦案、懲奸除惡,也要給他尚方寶劍」,檢察官沒有尚方寶劍,就算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法院也只能判一個讓人非常不滿意的刑期,希望兒子的離開,能對社會發揮影響和價值,希望未來在酒駕這件事上,罰則可以提高,讓大家戒慎恐懼,不要再有酒駕的行為。至於是否要繼續上訴,陳男父親坦言,國民法庭的特性很難改判,雖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但還是會與律師商討下一步怎麼走,也將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起民事求償,「一條22歲生命,優秀的年輕人就這樣走了,連實現夢想、回饋社會的機會都沒有,可惡的肇事者卻只判10年」。《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改裝車擾民慘了!《噪管法》完成三讀 最重罰3.6萬
立法院會於今(9)日三讀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案,針對日益嚴重的汽機車噪音問題,明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的聲音,將處以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除將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可由公路監理機關執行吊扣車牌處分,待改善完畢後方可領回。此項修法將原有罰鍰上限提高至10倍,企圖透過更嚴厲的手段遏止噪音違規行為。根據現行法規,機動車輛若產生超標噪音,僅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對非法改裝車輛的嚇阻效果有限。許多車主透過「先檢驗、後改裝」的方式規避稽查,通過原廠排氣管檢驗後,實際上路卻使用高分貝的改裝排氣管,使民眾在深夜與清晨遭受長期噪音困擾,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對此,多位立法委員主張應加重處分,強化實質效果。此次三讀通過的條文,不僅將噪音罰鍰提高,亦明定主管機關於發現違規後,應通知車主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依次數加重處罰;若情節重大,監理機關得吊扣其車牌,僅在完成改善後才可領回。另若違規車輛於一年內再犯,則可處以吊扣牌照6個月的處分,藉此強化對累犯者的管理與遏止效果。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在立法院會上表示,非法改裝車輛及俗稱的「炸街車」已成為許多民眾的深夜夢魘。他指出,許多選民反映晚上經常被巨大排氣聲吵醒,長期下來導致精神耗弱、睡眠品質下降。過往《噪音管制法》的最高罰鍰僅3600元,對於某些改裝車族來說形同「保護費」,繳完之後仍照常上路,繼續製造噪音,讓罰鍰形同虛設。廖偉翔強調,此次修法意義重大,除加重罰鍰讓違規者有「痛感」,也透過吊扣牌照制度,從根本上剝奪噪音車上路的可能性,才能真正解決社會大眾長期面對的困擾。他期盼,未來政府在執法面能確實落實,讓民眾在夜間與清晨享有安寧的生活環境。
10餘隻斷魂貓悲鳴浪浪輓歌 許淑華籲愛寵人士:衡量能力適時求助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5)日表示,近日在信義區富陽街一間出租民宅中惡臭頻傳,一名愛貓人士疑因不當飼養而先後造成13隻「浪浪」貓咪先後身亡,呼籲各界愛心人士,除了有愛心之餘,如果身心與經濟能力無法照顧寵物,請務必向各縣市動保單位求助。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呼籲愛寵人士衡量自身狀況,如扛不住養育責任一定要求助。(圖/CTWANT攝影組)4日晚間富陽街近山區發生駭人聽聞的貓咪集體身亡事件,一名28歲游姓女子在倒垃圾時間從租屋處提出了兩大袋垃圾是臭味異常,鄰居警覺有異而拆解垃圾,驚見裏頭竟有2具貓屍,趕緊通報動保單位與信義分局。然而,居民通報游女早前還有更大一袋「垃圾」已被丟入垃圾車,地方眼見事態不對,在台北市動保處與許淑華等人協調下,連夜在內湖垃圾焚化廠翻找,終於找出了更大一袋丟棄物。信義區居民連夜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求助,因為他們嗅到不明氣味又有淒厲的貓叫聲,許淑華趕緊派員一探究竟。(圖/讀者提供)攤開卻令人揪心,因為內有1具成貓與9具幼貓屍體,早已被機器翻攪而肢體變形慘不忍睹,且袋內滿是蛆蟲,游女被送往信義警分局六張犁派出所進行筆錄偵訊,目前已移送台北地檢署進一步複訊,她曾同居的前男友目前也以證人身分被警方約詢。據了解,游女這處落腳地是租來的,早就有鄰居向房東與地方管區反應問題,動保處日前訪查,一度救出了4貓1犬活體並送動保單位安置,同場並搜出1隻貓咪屍體並送予火化,慶幸的是目前5隻活體動物情況都穩定,也陸續出養。許淑華說,游女在六張犁近山區一帶常常餵食「浪浪」,再早前游女曾送一隻奄奄一息的貓咪到動物醫院,而後因到院死亡而有通報紀錄,若此案不算,與游女有關的貓咪身亡案前前後後也13隻。許淑華研判,由於這幾隻貓咪都沒掃到晶片,很可能是游女看到野外的貓懷孕了,有心帶回家想照顧,但看來游女能力與精神有些狀況,又不知如何求助,才造成如此一連串遺憾。信義警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副所長張簡京霆則說,此案已交由動保處帶回遺體進行鑑定,若游女致複數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依動保法可處1至5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至500萬元罰金。張簡京霆強調,游女是否涉及故意虐待、是否屬於累犯以及未來可能面臨的刑責,都需等待動保處鑑定結果為準。許淑華強調,有愛心要照顧動物很好,到流浪動物之家短期當志工是不錯的選擇,若真的在養寵後「扛不住」,一定要懂得求助,除了農業部全國統一專線1959外,再不濟也可以打各縣市1999市民縣民熱線,由主管機關派員介入幫忙,避免好心變成遺憾。
女子丟2袋垃圾「內裝12隻貓屍」! 北市民眾嗅到屍臭攔截報警
台北市信義區一名游姓女子把裝有多具貓屍的2個垃圾袋丟入垃圾車,民眾聞到怪味覺得不對勁,趕緊向清潔隊員通報將垃圾袋攔截下來,隨即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女子共丟棄2個垃圾袋共12隻貓屍,其中有9隻是幼貓。對此,台北市動保處表示,貓隻已死亡超過2個月,身上布滿蛆並已見骨,而本案住宅已死亡達14隻貓。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表示,民眾4日晚間7點左右在動物救援LINE群組內發現,有人貼文提到有女子拿2袋垃圾丟棄。而民眾在等垃圾車時,發現一旁的游女身上有刺鼻異味,懷疑垃圾袋內有動物屍體,除持手機蒐證,並當下向清潔隊員示意垃圾不要丟棄,攔截到的1包垃圾由動保處人員陪同到派出所報案、打開垃圾袋,發現內有2具貓屍殘骸。警方後續與報案人及動保處人員到木柵垃圾焚化廠找尋另1包垃圾,最終順利攔到,打開發現裡面有9隻幼貓及1隻成貓的屍體,所有貓屍蒐證後交由動保處帶回化驗。警方表示,任意棄置貓屍的為當地住戶游姓女子,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經查曾違反規定累犯被裁罰,5年內故意再犯,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此部分由北市動保處彙整資料後依法向警方告發偵辦。台北市動保處則發聲表示,日前獲報信義區富陽街有住戶被斷電多日,屋內傳出惡臭,並有犬隻虛弱吠叫聲,有民眾目擊3隻貓在後陽台雨遮遊蕩,懷疑有大量犬貓遭遺棄餓死屋內,動保處自10月22日起已加強監控訪視,並陸續帶回1犬5貓送醫治療,目前屋內已無動物;12月4日接獲該戶鄰居報案,游女返家後將2袋垃圾丟到垃圾車。動保處指出,袋內計12隻貓屍體已死亡超過2個月,身上布滿蛆並已見骨,連同之前動保處於10月28日在房東開門進屋檢查發現的1隻成貓骨骸及8月16日訪視帶回之1隻幼貓屍體,本案住宅已死亡達14隻貓。針對8月及10月死亡貓屍,動保處均已分別依動保刑事案移送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偵辦,今日將再針對昨日大量複數動物死亡之動保刑事,移請信義分局緊急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於今日強制入屋搜索,全案亦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再約談飼主到案說明。
蘇丹紅還魂2/小磨坊、蝦味先都用!幾乎全台都吃過他家 禍首遭輕判免關
新北市樹林區珮鈞有限公司,近日從越南引進黑胡椒,被海關查獲內含致癌物蘇丹紅,在邊境就已被銷毀,而珮鈞與2024年蘇丹紅之亂罪魁禍首、保欣公司登記在同一個地址,2間公司負責人更是夫妻,被業界質疑是「借屍還魂」,立法委員王育敏則要求政院加強監控廠商以守護國人安全。據了解,保欣成立27年,其下游廠商包括小磨坊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瑪爾氏國際貿易公司、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達食品有限公司等10多家知名企業.珮鈞與保欣公司營業地址位於同處,且2間公司負責人為夫妻,珮鈞被認為是保欣「借屍還魂」,10月又從越南引進含蘇丹紅的黑胡椒,在邊境被海關攔下。(圖/食藥署提供)使用保欣香料做出的產品更可謂五花八門,含括零食、調味粉、鍋底和肉乾等多種品項,如飛馬牌細紅辣椒粉、蝦味先香辣口味、菜脯餅、台灣第一家特製辣椒粉等,可說全台大多數人都吃過保欣進口的香料。2023年11月,劉慶士以保欣公司名義,向中國天慧貿易有限公司訂購,由河南省三禾藥業有限公司製造的1萬3000公斤紅辣椒粉,將其中的3000公斤分成120包出售給小磨坊。小磨坊自行送驗後,在辣椒粉中發現蘇丹紅,於是辦理退貨並告知劉男此事,劉卻認為「只有小磨坊會在意,其他公司不會」,因而將被退回的3000公斤辣椒粉繼續販售給濟生等公司,直到其他公司也被驗出含有蘇丹紅,這才東窗事發,劉一度遭羈押禁見,並遭檢方起訴求處重刑。全案進入新北地院後,合議庭認為劉男因品管疏失,「誤」將毒辣椒粉出貨給下游廠商,念其販賣數量不多,無證據造成重大危害,他在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已協助退貨或退款,一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之食品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劉獲輕判後,其妻子的公司卻繼續引入含蘇丹紅的黑胡椒。保欣公司是台灣最大香料進口商之一,其辣椒粉被製成菜脯餅等多項零食,多項產品在蘇丹紅風波時也被緊急下架。(圖/台中市府提供)王育敏也痛批黑心業者的不斷累犯,並認為行政院縱容營業無作為,要求政院召開跨部會食安小組,建立高風險業者「黑名單制度」,實施強制停業與市場退出措施,對情節重大者直接命令歇業或廢止公司登記,並公布歷年違規業者名單與處理進度,還給消費者透明與安全的市場環境,讓違法有代價以全力守護國人健康。記者致電保欣公司,接線人員稱劉慶士和劉妻侯女都不在座位上,記者留下電話與問題,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但珮鈞公司接受《上下游》採訪時曾表示,此次檢出的蘇丹紅素量極微小,對食品本身變化沒有效果,懷疑檢驗不合格是食藥署在取樣程序中受到汙染,並指控食藥署檢驗流程不透明如黑箱作業,更認為台灣獨步全球採用「十億分之一」的檢驗標準,導致台灣成為「全世界進口東西的高風險警示地區」,不利於國際貿易。新北市衛生局表示,2024年2月爆發之蘇丹紅辣椒粉事件,保欣公司因自中國輸入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移送檢調偵辦,並依食安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命業者停止販售辣椒粉相關產品,另針對保欣公司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重罰新臺幣200萬元。新北市衛生局強調,11月珮鈞公司自越南進口黑胡椒粒於邊境檢出蘇丹色素,該批產品須於邊境銷毀,並未流入市面,而2024年11月8日起,食藥署即針對所有自越南進口的黑胡椒粒實施100%的監視查驗,確保此類產品檢驗合格才能進口。
蘇丹紅還魂1/胡椒也染紅!全台最大香料業者8度違規 換名復活繼續賺
蘇丹紅風波持續延燒,台灣首見護唇膏、卸妝膏、養髮液等化妝品檢驗出禁用蘇丹色素,連胡椒也被染「紅」,食藥署近日公布邊境檢驗不合格名單,「珮鈞有限公司」及「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越南黑胡椒粒檢出蘇丹色素4號,其中珮鈞公司即為全台最大天然食品香辛料進口商、保欣公司「借屍還魂」的軀殼,2公司過去曾8度違規,如今卻繼續活躍,遭立委質疑影響食品安全。據了解,保欣公司於1998年由負責人劉慶士成立,是台灣最大天然食品香辛料進口商之一,每年營業額高達3億元,其進口香料被製作成零食、調味粉、鍋底和肉乾等多項產品,幾乎大多數台灣人都吃過該間公司所進口的產品。保欣公司2024年導致蘇丹紅風波,10月又以同地址的珮鈞公司引進黑胡椒,同樣被驗出蘇丹紅。(圖/周志龍攝)保欣卻在2024年引發「蘇丹紅之亂」,其從中國進口1萬3000公斤紅辣椒粉,將當中的3000公斤出售給小磨坊,小磨坊自行送驗後,在辣椒粉中發現蘇丹紅並辦理退貨,保欣卻仍將其中的225公斤賣給下游廠商,劉慶士還一度遭羈押禁見。但保欣明顯沒有記取教訓,食藥署11月進行邊境檢驗時,發現「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珮鈞有限公司」,從越南進口共23公噸越南黑胡椒粒中含致癌物蘇丹紅四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屬於不得使用的物質,全數在邊境銷毀不得退運,而珮鈞公司則疑似是保欣「借屍還魂」使用的軀殼。根據商業登記的資料,珮鈞與保欣都登記在同一個地點,侯姓負責人則是劉慶士的妻子,這2間公司從2015年到2024年共8度違規,其引進的紅辣椒法、青花椒和鹽水辣椒等被驗出含蘇丹紅、農業或非法定著色劑等,如今連胡椒也被染紅。劉慶士曾大聲喊冤,認為台灣檢驗標準過於嚴格,並懷疑檢驗結果不合格,極可能是食藥署在取樣程序上受污染,還質疑邊境執法「黑箱作業」,已提出復驗申請,知情人士卻對保欣難以同情。業內人士透露,蘇丹紅最大的功能在增豔,多為不肖廠商家在辣椒粉等產品以增加賣相,而「黑」胡椒也被添加蘇丹紅,則恐是進口商在價格競爭下,選擇成本較低的管道所導致。業內人士提到,台灣黑胡椒進口國以越南和印尼為主,當中越南的價格較為便宜,也是最常被發現蘇丹紅的國家之一,可能原因包括越南廠商的胡椒產線與辣椒共用,如辣椒含有蘇丹紅,導致胡椒在環境中被影響,也不排除土壤就已遭蘇丹紅汙染,農產品也因此含有毒物質。立法委員王育敏則痛批黑心業者的不斷累犯,並認為行政院縱容業者無作為,她提到,2024年就曾警告行政院,表示保欣及珮鈞屢次違規,卻始終沒遭勒令停業,當時的院長陳建仁承諾成立跨部會小組追查,並加強監控廠商,如今黑心廠商仍舊在市面上活動。立法委員王育敏呼籲行政院召開跨部會食安小組,建立高風險業者「黑名單制度」以守護國人食品安全。(圖/本刊資料照)王育敏也要求行政院應兌現承諾,召開跨部會食安小組,建立高風險業者「黑名單制度」,實施強制停業與市場退出措施,並對情節重大者直接命令歇業或廢止公司登記,並公布歷年違規業者名單與處理進度,還給消費者透明與安全的市場環境,讓違法有代價以全力守護國人健康。記者致電保欣公司,接線人員稱劉慶士和劉妻侯女都不在座位上,記者留下電話與問題,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但珮鈞公司接受《上下游》採訪時曾表示,此次檢出的蘇丹紅素量極微小,對食品本身變化沒有效果,懷疑檢驗不合格是食藥署在取樣程序中受到汙染,並指控食藥署檢驗流程不透明如黑箱作業,更認為台灣獨步全球採用「十億分之一」的檢驗標準,導致台灣成為「全世界進口東西的高風險警示地區」,不利於國際貿易。新北市衛生局表示,2024年2月爆發之蘇丹紅辣椒粉事件,保欣公司因自中國輸入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移送檢調偵辦,並依食安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命業者停止販售辣椒粉相關產品,另針對保欣公司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重罰新臺幣200萬元。新北市衛生局強調,11月珮鈞公司自越南進口黑胡椒粒於邊境檢出蘇丹色素,該批產品須於邊境銷毀,並未流入市面,而2024年11月8日起,食藥署即針對所有自越南進口的黑胡椒粒實施100%的監視查驗,確保此類產品檢驗合格才能進口。
6旬翁騎單車路過香蕉園「偷割1串」 獲判刑半年可易科18萬
南投縣59歲陳姓男子2025年4月騎腳踏車經過集集鎮香蕉園時,見四下無人,竟持菜刀進入園內,割下整串香蕉放在車籃離去。他隨後騎車到鎮上蔬果店試圖變賣,遭老闆拒絕。蕉農報警後,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並查扣作案菜刀。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指出,陳男於4月23日下午4時許騎單車行經集集鎮集鹿路二段旁的香蕉園,見園內無人,便持菜刀割下整串香蕉,放入腳踏車前置物籃後離開。同日晚6時31分,陳男騎車載著香蕉到集山路的蔬果店,試圖將香蕉賣給吳姓老闆,遭拒絕後自行離去。蕉農陳女發現香蕉被竊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於5月4日上午10時25分在民生街尋獲陳男,並扣得其作案用的菜刀。陳女向警方表示,被竊的香蕉價值約1400元。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以為香蕉是別人不要的。檢方查出,陳男之前因不能安全駕駛案件被判刑5月,2024年3月執行完畢,認為他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建議法官加重其刑。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有前科,但本案與前案罪質不同,不能僅因再犯就認定有特別惡性,因此不予加重。法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經濟貧困等情狀,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的香蕉1串宣告沒收,扣案菜刀也一併沒收。
北市「拒測王」第8度酒駕自摔 罰單504萬、禁考33年照樣騎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14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時,疑因酒後重心不穩自摔。送醫後酒測值高達0.83毫克,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也是他第8次酒駕遭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新店警分局調查,林男14日晚間8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沿寶高路120巷行駛時搖晃不穩、緊急煞車後自摔。民眾見狀立即上前協助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林男胸痛、左手與右腿擦挫傷,隨即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林男實施酒測,數值達0.83毫克,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林男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製作事故筆錄,已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待其傷勢穩定後將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違建養生館「假按摩真性交」被查多次仍繼續開 市府震怒怪手進場直接拆
新北市中和區某間違建養生館,以按摩名義掩護性交易,在2024年和2025年曾3度被警方查獲,但業者不知悔改、繼續經營,新北市府則震怒,近日指派拆除大隊進場,由怪手直接拆除「斷根」,展現市府整治色情場所之決心。中和警方表示,為有效打擊妨害風化不法行為,於2024年及2025年三度查獲位於中和區某違建養生館暗藏色情交易行為,該場所假藉按摩名義實施性交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刑法妨害風化相關規定。針對該業者多次累犯且無悔意行為,中和警分局除依法偵辦外,因該場所屢勸不聽,持續違法經營,經市府公安稽查小組主席裁示,依法列入強制拆除案件。新北市府於近日指派市府拆除大隊進場執行,出動怪手拆除建築,強勢「斷根」避免該養生館又死灰復燃,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展現市府整治色情場所之決心。中和警分局長陳宇桓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轄內各類特種行業查察,對於違法營業及妨害風化行為,絕不寬貸,並將與市府相關單位密切合作,落實「斷根不法、還地於民」的決心,並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合法經營為原則,共同維護良好社會風氣。
《噪音管制法》修法機車超標最重罰3萬6 屢犯可吊扣牌照6個月
現行《噪音管制法》規範,機車噪音超標將處18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按次處罰,但因現行裁罰難有效嚇阻噪音車,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修法草案,機車噪音超標罰鍰將提高至36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若1年內超標2次,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噪音車擾人安寧,環境部民國110年起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透過布建在各縣市共315套聲音照相設備記錄車輛超標,經背景音修正、比對前後3秒確認排除環境干擾、且氣候為無雨、風速小於5m/s,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裁罰1800至3600元。據統計去年噪音車檢舉或陳情共3萬1460件,實際裁處約5000餘件。朝野立委認為現行罰鍰偏低,部分駕駛人反覆違規、無法有效嚇阻,均提案提高罰鍰,部分立委提案吊扣累犯車牌牌照、駕駛駕照。環境部則建議,罰鍰提高至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前項情形,於1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昨送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楊曜指出,闖紅燈計點處理,無照駕駛才扣照,但噪音嚴重性是否需要以扣照處分,以罪刑相當原則思考?他認為機車噪音違規就扣照,罰太重。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則表示,部分人士改裝噪音車罰不怕,就當繳保護費,若不祭出最嚴重的扣牌處分,難以有嚇阻效果,他認為機車噪音違規,若屆期未改善,除可按次處罰外,還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經討論,社福環衛委員會初審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機車噪音超標罰鍰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通知限期改善,若屆期未完成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1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6個月。
民眾網路販售環境用藥 北市抓23件違規
為避免民眾買到來路不明的防蚊液、驅蚊掛片等環境用藥,台北市環保局22日公布稽查網路平台廣告結果,截至9月底已查核293件,共發現23件違規,均依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環保局呼籲,民眾選購及販售環境用藥時務必確認來源合法,才能保障自身健康與環境安全。環保局水質病媒管制科長林志芳昨表示,常有民眾為營利直接在網路平台販售防蚊液、驅蚊掛片、防蟎噴霧等商品,但未經相關廣告許可,因此環保局會不定期至網路商城如蝦皮、露天、酷澎還有臉書等平台巡查,若發現違規廣告會要求下架。林志芳指出,查獲的商品都是以個人名義直接販售,違規型態以「無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卻刊登環境用藥廣告」為大宗,占全部違規案件的8成,其餘包括廣告內容涉及「誇張產品效能或安全性」及「逾越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核准登記範圍」等情形,各占1成。林志芳說,凡用於居家或戶外環境,且標榜具「殺、滅、除、防、驅」等效果的防蚊液、防蟎清潔劑、驅蚊掛片等商品,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皆屬於「環境用藥」,須經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核准。賣家應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才可廣告、販售,否則將面臨6萬元至30萬元罰鍰,累犯或販賣多種違規商品將加重處罰。環保局提醒,民眾及業者於網路刊登或販售環境用藥時,應遵守「3不原則」,包括第一是「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第二「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境部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最後是「不推薦」,不在社群網路廣告推薦宣稱殺蟲或防蟲等效能的環境用藥。
推毒駕唾液快篩「拒測罰18萬吊照」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毒駕高達1991件,政府推動員警執法時使用唾液快篩,交通部預告修法,增訂執法人員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流程,並規範唾液快篩測出毒駕後處置準則,及駕駛拒絕檢測處置程序等。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將快篩流程明確化,讓民眾與執法人員更清楚了解程序,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上路實施。行政院長卓榮泰8月27日在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針對毒駕防制,請交通部增修「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相關法規。交通部長陳世凱當時表示,適法性沒問題,會全力協助,讓執法人員更容易理解及使用。交通部說明,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相關檢測及拒絶配合實施測試檢定處置等程序,故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條之四。草案條文明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方式,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者,過程應全程錄影,並在攔檢現場實施檢測,若現場無法檢測,得向駕駛說明並請其至勤務或適當場所檢測,且需告知受測者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有效期限、檢測流程、檢出結果判讀方式及有效判讀時間,若因快篩試劑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導致檢測失敗,也應向受測者說明失敗原因並重新檢測。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請其在快篩執法紀錄表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應記明事由,若檢測出車輛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依此條例製單舉發。這次修法也增訂駕駛拒絕接受唾液快篩相關處罰,須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並製單舉發,駕駛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拒測累犯部分,駕駛10年內第2次違反者 ,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此外,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處罰規定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毒駕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補充說明,目前執法人員本就可選擇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這次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法增訂條文,不僅要讓民眾清楚了解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流程及相關權利義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準則可依循使用,將取締毒駕唾液快篩流程明確化,後續將與內政部完成會銜,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修法並上路實施。
「喝海尼根」後上路自撞分隔島害瑪莎拉蒂全毀 女駕駛竟是酒駕累犯
台中市20日發生自撞車禍,49歲湯姓女子凌晨2時許,駕駛瑪莎拉蒂行經惠中路與市政北三路口時自撞分隔島,車輛幾乎全毀,湯女則是手部擦傷送醫,救治後已無大礙,而警方發現其為10年內酒駕累犯,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送辦。20日凌晨2時許,惠中路與市政北三路口傳出巨響,湯女駕駛瑪莎拉蒂轎車行經該處時,突然自撞分隔島翻覆,強烈撞擊力道讓車輛幾乎全毀,輪胎更當場噴飛,車輛零件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連忙到場,所幸湯女僅手部擦傷,經救治後已無大礙,警方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達0.30 mg/l,湯女供稱自己聚會時喝了一瓶海尼根啤酒,但其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將她依涉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更發現其為10年內酒駕累犯,恐處最高12萬罰鍰、吊銷駕照及移置保管車輛。警方呼籲,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應選擇代駕、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以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