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名單
」 酒駕 累犯 台北市 交通事件裁決所 酒駕累犯北市再公開27名酒駕、毒駕累犯正面照 他5次被逮、這3人挨罰36萬
酒駕肇事案件常常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傷,也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總計27人上榜,包括酒駕累犯5次1名、酒駕累犯4次1名,以及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其中有3人被處罰鍰36萬元(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裁決所指出,本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酒駕累犯2次15名,酒駕累犯3次4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合計27人,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331人次(1255名)。其中,名單裡罰鍰最高者為鄭凱木、賴大鵬及孫國哲3人,均因第2次酒駕拒測挨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而鄭凱木、賴大鵬因罰鍰未繳納已分別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及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裁決所透露,本次公告名單中有15件已結案,餘12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208萬元;酒駕累犯移送金額累計達4177萬8246元。裁決所也提醒,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民眾請勿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此外,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北市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裁決所公布酒駕累犯名單!30人姓名照片全曝光 有人拒測3次挨罰54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24名、酒駕累犯3次3名、毒駕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0名;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175人次(1117名)。根據裁決所公告,酒駕累犯2次一共有24名,包括林凱慶(萬板大橋,酒測值0.34)、陳嘉賓(港東街,酒測值0.27)、鄭景宇(汀洲路四段,酒測值0.60)、甯邵偉(通北街,酒測值0.31)、王啓發(福林路,酒測值0.38)、王沛媛(重慶南路三段,酒測值0.78)、鍾秉燊(辛亥路六段,酒測值0.31)、蔡英信(寧波西街,酒測值0.18)、湯曜安(內湖路一段,酒測值0.36)、柯水金(木柵路四段,酒測值0.25)、邱詠輝(延平北路六段,酒測值0.94)、黃雅琳(長春路,酒測值0.29)、陳學霖(福和橋,酒測值0.30)、劉柏緯(民權西路,酒測值0.92)、吳浩瑋(南京西路,酒測值0.23)、徐家富(市民大道二段,酒測值0.46)、苗元康(民權西路,酒測值0.25)、陳春芳(重慶北路三段,酒測值0.30)、林榮山(南京東路六段,酒測值0.18)、黃柏畯(興隆路一段,酒測值0.59)、鄭揚勲(大安路一段,酒測值0.32)、楊俊傑(重慶北路四段,酒測值0.30)、王昱翰(建國北路二段,酒測值0.67)、黃榮華(中山北路四段,酒測值0.32)。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至於酒駕累犯3次則有3名,為李義雄(中山北路一段,酒測值1.05)、莊宏益(新生北路一段,酒測值0.51)、張堯博(忠孝東路四段,酒測值0.69)。另有毒駕累犯2次1名的林世南(安泰街),酒駕拒測累犯2次的鄭義洲(廷平北路二段),以及酒駕拒測累犯3次的林冠宇(松仁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裁決所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冠宇,因第3次酒駕拒測處罰鍰54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其汽、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75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112年7月至113年6月累計扣牌2795件,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10次不悔改!台南男直呼「不喝酒就怪怪的」 累犯名單中竟無名
台南市永康警分局員警,於28日晚間9點在永康區永大路三段執行巡邏任務時,偶然間發現1名45歲的鄭姓男子,騎機車行車不穩,攔截檢查後酒測值竟高達0.63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令人震驚的是,警方與鄭男交涉中發現,這已經是其第10次因為酒駕被逮捕。據悉,鄭男已是10次酒駕的「累犯」,其酒駕之路始於2009年,2023年10月才剛剛出獄,未料鄭男竟毫無收斂之意,28日晚間又再度犯案,酒測值高達0.63毫克,被當場逮捕,鄭男自己也對警方坦承,雖然知道酒駕不對,但如果不喝酒又感覺渾身不對勁。據警方了解,鄭男的生活狀況也並不樂觀,此前曾因車禍受傷,現今靠政府的殘障補助維持生計,沒有固定工作,只能偶爾打零工,妻子已離世,膝下還有4個子女。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公布34批酒駕累犯名單,鄭男竟然「榜上無名」,交通局解釋,鄭男僅於2024年發生1起酒駕事件,過去其餘紀錄皆在法律修訂前發生,事後將待行政處分確定後再公布其姓名與違規事實。法庭判決資料顯示,法官曾因考量鄭男喪偶、身障以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因素,對其判決給予輕度處罰,但並沒有改善其酒駕行為,面對這樣的情況,社會與法律終究不能再袖手旁觀,必須採取更為嚴厲的措施,以確保公共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講不聽!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公告酒駕累犯名單 強制執行金竟高達2千萬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9)日第34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44人,其中酒駕累犯2次共30人,累犯3次則有14人,裁決處統計今年7月至9月新北市酒(毒)駕共計1548件,較去年同期的1658件略為減少。本次公告名單中,洪新欽、林元兆、吳俊緯皆為10年內酒駕累犯第3次,且3人汽、機車駕照皆均因酒駕被吊(註)銷在案。裁決處表示,酒駕新法於2022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另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告達684人,其中553件已結案,38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134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執行金額高達2016萬5700元。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就須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沒入該車輛,另年滿18歲同車者最高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裁決處再次提醒酒後找代駕,平安送到家,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造成終生遺憾。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3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分別連結如下:新北市:https://www.tad.ntpc.gov.tw/Drunk_Drivers.aspx臺北市:https://www.dot.gov.taipei/News.aspx?n=8E3A7133A22A0C79&sms=97D77E8D19D60170桃園市:https://traffic-tad.tycg.gov.tw/home.jsp?id=118◎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第20波酒駕名單公布! 酒測值最高1.11mg/l醉騎華江橋
講不聽!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3日公布第20次25名酒毒駕累犯名單,其中酒測值最高的甚至高達1.11mg/l,肇事的徐姓男子儘管酒測值高到離譜,竟居然還能騎乘機車行駛在華江橋上。北市交通裁決所指出,酒(毒)駕新規去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酒(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酒(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除以上罰鍰外,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及吊銷駕駛執照3-5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吊扣牌照期間不得使用該車輛。北市第20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25名 (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名單) ,累計217名。其中酒測值最高者竟高達1.11mg/l,相當離譜。酒駕累犯2次19名,計有周辰瑋(和平西路一段,酒測值0.73)、吳建璋(東園街,酒測值0.42)、吳俊宏(社正路,酒測值0.36)、張嘉仁(環河南路三段,酒測值0.26)、邱軍豪(東湖路,酒測值0.15)、張紹峰(民權西路,酒測值0.57)、陳國清(中南街,酒測值0.21)、林偉弘(尊賢街,酒測值0.53)、周承浤(中原街,酒測值0.47)、雲中韋(莒光路,酒測值0.57)、張孝武(康寧路三段,酒測值0.27)、郭俊源(承德路二段,酒測值0.38)、董坤叡(成功路四段,酒測值0.54)、張禾唯(安和路二段,酒測值0.17)、徐聖雄(華江橋機車道,酒測值1.11)、李劻軒(市民大道二段,酒測值0.26)、蘇宜駿(西園路二段,酒測值0.18)、梁朝鑫(西園路二段,酒測值0.23)、謝政宏(承德路二段與民生西路, 0.20)。 酒駕拒測2次1名,陳永承(大度路一段)。 毒駕累犯3次1名,洪浩翔(大湖山莊)。 酒駕累犯3次4名,計有沈暐翔(安康路,酒測值0.47)、葉志成(民權西路,酒測值0.44)、劉峰濬(萬大路,酒測值0.31)、歐尚進(鄭州路,酒測值0.51)。其中陳永承為本次公布名單中處罰鍰最高者,處罰新臺幣36萬元(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自111年3月31日新法施行起,已累計公布酒(毒)駕累犯名單20次,累計217名,其中男性占98%為大宗;年齡分布主要為30-59歲(82%)青壯年居多,又以40-49歲最多(33%);駕駛機車占56%。外縣市民眾遭警方取締近7成,攔停時段主要分布在上午時段94件(43%),下午時段51件(24%)次之,裁決所將提供累犯酒駕違規時段予警方供執法參考。裁決所指出,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同時也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駕車上路,請找代駕服務(市內電話0800-055-850;行動電話55850)、親友接送或搭乘大眾運輸,「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
北市公布第17波酒駕累犯名單 20人無碼照曝光
北市公布20名酒駕累犯照片。(圖/裁決所提供)酒駕新規今年3月31日上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17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共有20名,累計152名。酒駕累犯2次15名,毒駕累犯2次1名,拒測累犯1名,累犯3次3名。本次分別計有酒駕累犯2次15名,毒駕累犯2次1名,拒測累犯1名,累犯3次3名;其中累犯2次15名包括:簡勝栢、寸守茂、陳新發、李秉政、何清賢、錡建誌、陳紹維、羅元良、黃奇敏、何南山、黃建忠、宋家福、翁澤民、徐國勝、蔡明智。 毒駕累犯2次1名為周家弘 、拒測累犯2次1名李玉琪,酒駕累犯3次3名,分別為王明淦、陳維焄、何慶元。裁決所指出,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12萬元,酒(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酒(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除以上罰鍰外,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及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吊扣牌照期間不得使用該車輛。裁決所提醒,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罰鍰逾期未繳納者,裁決所依法移送法務部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年底尾牙聚餐多,勿心存僥倖酒駕車上路,請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https://www.judge.gov.taipei/),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北市第9次公布酒駕累犯共11人 有男子酒駕3次仍遭判決
國內3月31日起實施酒駕新法,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將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2日公告第9次公告酒駕累犯,本次共11人,其中葉佐正分別在2018年、2020年和今年因酒後駕車被警方攔檢,其中2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遭警方移送法院判決。據酒駕新法規定,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罰鍰9萬元、駕駛汽車罰鍰12萬元,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吊銷駕駛執照3年等。北市第9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11名,分別為累犯2次10名及累犯3次1名。其中累犯2次,有黃瓊輝、白偉銘、曹朝明、蕭安欽、楊弘毅、周坤燦、林永森、陳新竹、張家銘、季廷勳等人累犯3次者葉佐正,首次酒駕在2019年11月25日騎車在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遭警方攔停,第2次酒駕於2020年12月27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延平北路遭攔停。第3次酒駕於2022年4月4日駕駛機車在台北市民權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 裁決所表示,酒測值超過0.25mg/L即涉公共危險罪,葉首次和第三次都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至於第2次酒駕酒測值低於0.25mg/L,被開罰9萬元罰鍰。
北市第8波酒駕累犯公布! 女酒測值竟1.16輾壓奪冠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15日)公布第8波酒駕累犯,共計8人,主要針對10年內2度累犯者公布其長相和姓名,並依法裁處罰鍰同時吊銷駕照。其中還有一人3次酒駕被逮,更有一吳姓女子酒測值高達1.16mg/l,勇奪酒測值最高之冠。裁決所表示,根據今年3月上路的酒駕新規規定,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裁決所也在15日依法公布第8波累犯名單,分別計有累犯3次1名及累犯2次7名,其中還有一名吳姓女子酒測值竟然高達1.16mg/l,遠遠超過公共危險罪所規定的0.25mg/l,更狠狠輾壓在同波公布酒駕累犯中的酒測值,「勇奪」酒測值之冠。裁決所表示,目前累計已公布8次酒駕累犯名單,計23名,年齡介於18至60歲,主要年齡分布在41-59歲(78%);其中22名男性(96%),1名女性(4%);駕駛機車酒駕12件(52%),駕駛汽車酒駕11件(48%);累計罰鍰收繳167萬元,最高21萬元。裁決所提醒市民,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並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酒駕累犯名單:累犯3次 :郭君第1次酒駕於2019年11月13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忠孝橋遭攔停,第2次酒駕於2020年10月2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忠孝西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4月10日駕駛汽車在本市環河南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2)。累犯2次:陳君第1次酒駕於2021年12月29日駕駛汽車在環河南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6月21日駕駛汽車在本市環河南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8)。李君第1次酒駕於2022年2月15日駕駛機車在西園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7月5日駕駛汽車在本市西園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3)。陳君第1次酒駕於2021年11月21日駕駛汽車在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7月5日駕駛汽車在本市汀洲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4)。吳君第1次酒駕於2021年9月25日駕駛汽車在新北市中和區中興街遭攔停,復於2022年4月4日駕駛機車在本市萬大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1.16)。薛君第1次酒駕於2022年2月28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4月7日駕駛機車在本市西藏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6)。李君第1次酒駕於2019年9月2日駕駛汽車在本市木柵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4月13日駕駛汽車在本市政大一街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5)。陳君第1次酒駕於2021年12月25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民權西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4月22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台北橋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7)。
北市公佈第6波酒駕累犯姓名、無碼照!這人竟3度被捕
國內3月31日起實施酒駕新法,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將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2日中午公告第6波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上共有3名男子,其中2人已二度酒駕,另外1人則是三度酒駕。據酒駕新法規定,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今早裁決所公布第6波酒駕累犯名單,共計3人,分別為2名二度酒駕累犯、1名三度酒駕累犯。累犯2次者包括高韋恆於2020年9月4日駕駛機車在台北市松高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6月4日駕駛機車在台北市延吉街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3。裁決所表示,林煥章前次酒駕於2022年4月11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三重區仁愛街遭攔停,復於同年6月3日駕駛汽車在台北市市民大道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8。至於累犯3次者黃苡霖,前次酒駕於2021年11月6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板城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5月17日駕駛機車在台北市民權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7。裁決所指出,上述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仍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北市公告第5波酒駕累犯 男「3度拒測」罰鍰飆108萬
國內3月31日實施酒駕新法,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將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晨公告第5波酒駕及拒測累犯,其中林姓男子因3度拒測,罰鍰高達54萬元,3次拒測的金額直飆108萬,是北市拒測累犯中罰鍰最高者。據酒駕新法規定,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今早裁決所公布第5波酒駕累犯名單,3人全是男性,其中邱男前次酒駕於2020年6月19日騎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大仁街遭攔停,隔年4月8日騎機車在西園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8;陳男去年8月24日騎機車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遭攔停,今年4月4日騎機車在承德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5。除了上述兩男之外,另名林男則是3度拒絕酒測,首次於2019年8月3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鍰18萬,第2次於2020年6月9日在松智路酒駕拒測,罰鍰36萬,第3次於今年4月28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54萬。 交通裁決所課長吳素禎表示,酒駕拒測除吊銷駕照及參加道安講習外,第1次酒駕拒測罰鍰部分處18萬,再犯者依前次罰鍰加18萬,林男3次酒駕拒測累計罰鍰已達108萬,目前第1次罰鍰18萬及第2次罰鍰36萬業已繳納結清。吳素禎坦言,經瞭解,由於酒測值超過0.25將有公共危險罪的刑責,許多民眾寧可拒測、繳錢了事,也不願現場配合警方吹氣攔檢,但依法罰鍰將持續累加,若林男再因拒測被抓,可以直接開罰72萬,沒有上限,目前已吊銷其駕照並禁考,同時延長考照時間。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黃孝勳補充,由於酒駕累犯多半會有酒癮,近年來警方有和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合作,配合地檢署轉介個案協助輔導,成效不錯。不過屢有民眾拒測,市府卻只能靠加重罰則來處理,不免讓人憂心強制力不夠,交通局長陳學台也說,應設法制止拒測累犯,若有天出事會不得了,要求裁決所思考可行方式,並向中央建議修法。裁決所長蘇福智也允諾,會再思考調整方向。
新北勢酒駕新規定上路 將公布累犯姓名與違法事宜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9日在裁決處官網上首次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是名在新店安康路違規的邱姓男子,希望警惕酒駕累犯,遏止酒駕行為再次發生。裁決處指出,酒駕新法已於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裁決處表示,今天首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1名,在2019年9月26日第1次酒駕,又於今年3月31日第2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裁決處已於官網設立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酒駕新法除明定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和違規事實之外,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1萬5000元罰鍰。李忠台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嚴重還會發生交通意外而遺憾終身。
酒駕新制上路 高市交通局首波公布5累犯照片
為求有效嚇阻酒駕,高雄市交通局依據酒駕新法規定,自今天起在交通局官網上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以防制酒駕事件的發生。交通局呼籲,除了勿酒駕外,也提醒勿宿醉上路,如需赴飲酒場合或飲酒後隔日,可以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飲酒後可以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以免酒駕違規,除需繳納罰鍰,吊扣(銷)駕駛執照、參加道安講習外,累犯者並將公告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得不償失。高雄市交通局4月28日初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5位,揭露駕駛人全名、照片等個人資訊,以抑制酒駕及悲劇發生。(圖/取自高市交通局網站)高雄市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對於一些屢次酒駕違規的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將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規劃自111年4月28日起於網站上公告。交通局指出,4月28日初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5位,這5人皆是在109年至111年期間第1次酒駕,又於111年4月初第2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配合酒駕新法施行,已於交通局官網設置酒駕累犯公告專區,相關的公告依中央規定,揭露駕駛人全名、照片等個人資訊,以抑制酒駕及悲劇發生。
台南率全台之先 公布3酒駕累犯個資
高雄去年底發生酒駕累犯肇事車禍,4口之家1死3傷,社會一致譴責酒駕;立法院今年初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10年內兩度酒駕者,可公布其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將於3月底實施。台南市13日率全台之先,公布3名酒駕累犯「去識別化」個資;台南市長黃偉哲說,希望給酒駕前科者警惕。道交條例修法 月底實施黃偉哲去年底以美國「梅根法案」為依據,呼籲中央修法,在不牽涉完整個資前提下,適當公布酒駕累犯相關資訊。立法院於1月24日通過道交條例修法,酒駕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以及違法事實,3月底實施。公路總局局長陳文瑞表示,法令3月底施行,由縣市政府交通事件的裁決單位及處罰機關公布違規事實、姓名及照片;公路總局正與相關單位研議,公布的格式會比較一致。台南市2日已率先頒布行政命令,公告即起發生5類重大酒駕事件,包括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逃、社會矚目事件與酒駕裁決處分確定,都會公布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南市交通局13日於該局網站公布首波3名酒駕累犯名單,皆為酒駕裁決處分累犯,尚未有其餘4類嫌犯,含照片、發生時間與地點,分別是第2次酒駕的林姓女子、邱姓男子,與第3次酒駕的謝姓男子,並列出酒測值。公路總局研議一致格式黃偉哲表示,酒駕無法零發生,但大家對酒駕累犯深惡痛絕,台南先用行政命令公布第一波個資,雖有去識別化,但當事者親友、鄰居應可揣測相關資料,希望有所警惕。等到3月底中央法令施行,就回歸中央法令。台南2日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首周仍查獲酒駕累犯,未來再查獲累犯,會持續於交通局網站公布去識別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