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解聘
」 師生戀專挑弱勢…南投棒球教練性侵22名男童遭終身解聘 30萬交保限制住居
南投縣一所國小棒球隊的男教練以關懷弱勢學生之名,10年來對22名男童伸狼爪,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甚至拍攝逞慾影片等共犯68罪,他羈押期間遭終身解聘,全案日前於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他認罪請求具保停押,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慧文今年6月4日偵查終結,指教練曾獲杏壇芬芳獎,將單親或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帶回家課輔,以金錢誘惑、權勢威逼等方式,10多年來對高達22名男童共犯強制猥褻、性侵害、性侵未遂共68罪,多名被害學童長期遭侵害,有嚴重的身心狀況仍在就醫,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件偵結起訴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全案近日言詞辯論終結,教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教練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已與半數被害人達成調解,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台南市老家,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周一、三、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法官要求,全案判決確定前,禁止教練危害22名被害人身體,禁止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行蹤,也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100公尺。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檢署檢察官2月6日前往教練租屋處、辦公室搜索,拘提教練到案並收押,立即依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組性平調查小組,經性平小組調查结果事實成立,於教練羈押期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將該教練終身解聘、永不任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南國小校長強制猥褻實習生 遭判刑6月且終生解聘
前台南市許姓國小校長被大學女研究生指控,於她到校實習時環抱強吻,遭制止後還強行撫摸胸部及下體。許男起初拒不認罪,直到被起訴移審後才認罪並賠償20萬元和解,最後遭終身解聘,淪落工地打工。法官同情許男遭遇,一審判刑6月,緩刑2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被駁回,全案定讞。此案經市府教育局調查後,去年10月已對許男做出終身解聘的行政處分,並通報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許男則提起救濟程序,目前仍在教育部審議中。判決指出,2023年7月時任國小校長的許男,以實習即將結束為由,聯繫在校實習的被害人到校長室內無監視器處,不但親吻對方嘴唇還環抱腰際、摸屁股。被害人拚命掙脫並警告許男「清楚人與人之間的界線」,但許男仍說「再一下」,之後才停下動作。被害人離開時,許男再次以雙手從後方環抱,除撫摸對方腹部,甚至伸入褲內撫摸陰部,被害人將其左手拉出要求冷靜,許男仍持續說「Promise會照顧你」、「哪裡可以找得到你」等語,最後才罷手。被害人走出校長室時,許男還說「要當你的男人」,被害人提醒「你是某個人的丈夫、是孩子的爸爸,請記得你的身分」,才終於逃離現場,事後由家人陪同報警。許男到案時辯稱想要與女方成為男女朋友才會動手,被起訴後到法院開庭時改口認罪,並賠償女方20萬元獲得原諒。法官考量許男無前科,且有配偶及子女需撫養,目前在工地上班維持家用,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檢方不服一審量刑過輕,且緩刑未附條件提出上訴,但二審認定原審判決合理,駁回定讞。
金門狼師逼女學生「不穿內褲」拍性感照 裁決結果大逆轉…家長怒了
金門驚傳有國中代課老師長期要求女學生拍攝性感照,甚至要求不穿內褲,讓學生感到不舒服提告,受害者逼近30人,引發軒然大波。原本在6月底完成調查,裁決男老師終身不得當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並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但對方不服提申覆,結果大逆轉,如今僅懲罰4年不得聘任,未來仍可以繼續教書,讓家長大為不滿。據了解,該名陳姓男老師任教多年,熱些協助拍攝學校熱舞社活動表演照,也會邀請女學生拍攝「定裝照」,長久以來並無異樣,但近日卻遭女學生控訴,要求在只有一片簡易隔板的視聽教室內換衣服,還以配合服裝美觀為由,要求「裡面不要穿內褲」,令女學生覺得不舒服,向班導反應後,事情才曝光。沒想到,案情如滾雪般越滾越大,有越來越多女學生出面,人數多達20餘人,其中有多位都是已畢業的熱舞社學姐,代表男老師惡行已達5、6年之久,但多數家長害怕孩子遭到男老師報復會有危險,而不敢出面提告。該校性平會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在6月28日完成事實認定及調查報告,認為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不過,陳姓男老師對結果不服,提起申覆成功,重啟調查後認定雖然老師作法不當,但未達到終身解聘的程度,改為停聘4年。家長收到決議通知書十分不滿,痛罵縣府和校方根本是包庇,揚言要串連其他家長到金門縣政府抗議,以免再有學生受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行政院修法重懲「師生戀」 黃國昌的經典師生戀
台灣近幾個月的MeToo浪潮推動「性平三法」修法,行政院會14日拍板修正草案,明確定義權勢性騷,除延長申訴時效,還加重處罰,而這次修法受外界矚目的一點,修法將對「師生戀」新增規範,校長與教職員若觸法,最重可處終身解聘;台灣最有名的師生戀案例,莫過於前立委黃國昌曾被踢爆有多段師生戀,而黃在面對外界質疑後,也不情不願承認有過,雖然此次修法恐無法回溯究責他,但以高道德自許的黃國昌應再次向那些女學生們道歉,並做出懇切地反省之舉。
行政院修法重懲「師生戀」 黃國昌的經典師生戀
台灣近幾個月的MeToo浪潮推動「性平三法」修法,行政院會14日拍板修正草案,明確定義權勢性騷,除延長申訴時效,還加重處罰,而這次修法受外界矚目的一點,修法將對「師生戀」新增規範,校長與教職員若觸法,最重可處終身解聘;台灣最有名的師生戀案例,莫過於前立委黃國昌曾被踢爆有多段師生戀,而黃在面對外界質疑後,也不情不願承認有過,雖然此次修法恐無法回溯究責他,但以高道德自許的黃國昌應再次向那些女學生們道歉,並做出懇切地反省之舉。黃國昌2015年曾被爆料在高雄大學任教時,曾有師生戀。前立委邱毅還指控,根據爆料者描述,黃國昌任職高雄大學期間約6年,共與4位女學生傳出師生戀,除了媒體露出提及的葉姓、蔡姓女學生,還有1名謝姓女學生,另1位則姓名不詳。當時,媒體二度問黃「是否曾有師生戀?」黃國昌起初辯稱「這是丟泥巴式的抹黑」,後來眼見紙包不住火,才坦承「是女學生先表示喜歡他,但兩人直到畢業後才交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時有媒體詢問黃國昌是否記得女學生們的名字,黃竟先沉默數十秒,才結巴地說「不好意思,我忘了」。從黃國昌當時面對師生戀一事,就可看出黃的人品有問題。只要是黃在指謫他人時,他永遠是用最嚴厲的態度、最沒有底線的言詞,極盡羞辱他人,而且無限上綱牽扯任何關係,傷及無辜。但只要遇到自己的事情,就算涉嫌違法,例如他家土地租給鄰居違規當停車場,又或是遊走道德邊緣,例如與女學生談戀愛,黃國昌就會變得沈默、迴避,幾乎無聲無息,沒有勇氣坦然面對自己的錯誤。而且黃國昌在面對師生戀質疑時,他更沒展現出一個成人男性該承擔的態度,例如他居然說「是女學生先表示喜歡他」,再者他結巴地說忘了女方名字,甩鍋給無法發聲的女學生們。假如以白話用語形容黃國昌,不就是「渣男行徑」嗎?這種數年不變的甩鍋態度,在近日黃被揭露出租地涉嫌違法變停車場時,又再次上演;當黃國昌回應停車場議題,竟先甩給高齡老母,又稱不清楚承租人狀況,所謂「一痞天下無難事」,用在他身上真的再適合不過。回到行政院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將針對「師生戀」進行規範懲處,雖恐無法回溯究責黃國昌,但以黃長期以來的言行,自許站在道德高地指責他看不爽眼的無辜者們,黃是否也要以同樣道德標準譴責自己呢?呼籲黃國昌應該勇敢向那些女學生們道歉,並把這幾年的從事教職、研究員的所得都捐出做公益,以表悔過之心,這才稱得上「公平正義」吧!
「性平3法」修正案通過! 「師生戀」將可重罰多倍賠償金終身解聘
行政院今(13日)通過「性平3法」修正草案,除了將軍警校院、少年矯正學院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範圍,本次修法亦明確定義了「校園性別事件」,更增訂考量校長和教職員工,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行為,俗稱「師生戀」,而往後則可以直接由性平會來判定是否將其終身解聘。教育部表示,原性平法適用範圍僅為公私立各級學校,而此次修法將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警察各級學校及少年矯正學校納入性平法適用範圍。另外,亦將校長與教職員工性與性別有關專業倫理亦納入性平法規範,並列入相關人員任用的消極資格,以維護友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明定相關事項的防治準則,加強防治教育宣導與學生輔導。該修正草案中提到,若在學校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期間,除採取必要的處置,保障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外,不得對學生有足以影響其受教權、工作權或申請調查之行為。另外,只要被害人為學生,學校應提供各項心輔及資源轉介等相關協助,如心理輔導、保護措施,而本次修法另增訂了法律協助及社會福利資源轉介服務。為保護學生權益,避免權勢不對等關係影響,明定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自應遵守專業倫理,不得與學生發展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而當學生因校園性別事件受到傷害,依侵害情節,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若行為人為教職員工,得酌定賠償1至3倍懲罰性賠償金;若行為人為校長,則可達3至5倍懲罰性賠償金。未來如果情節嚴重,則可由性平會直接裁決是否終身解聘。
師生戀違反「性與性別專業倫理」? 教育部回應了
行政院今日拍板「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明定軍警校院及少年矯正學校納入性平法適用範圍,也規範校長與教職員工違反性與性別有關專業倫理的後續處理。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舉例,如外界俗稱的「師生戀」即可能符合上述要件,未來可直接由性平會判定是否終身解聘;政委羅秉成補充,此部分會訂子法說明範圍,符合態樣才會啟動校園性平事件調查。教育部指出,原性平法僅定義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用詞,本次修法明確定義「校園性別事件」包含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並增訂納入「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增訂理由是考量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具權力不對等情形,與學生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人際互動上,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行為,參照現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後將相關行為納性平法規範,並列相關人員任用的消極資格。林騰蛟上午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說明,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專業倫理行為,該定義為校長和教職員在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性與性別有關的人際互動上發展違反專業能力的關係,比如外界俗稱的「師生戀」。林騰蛟表示,上述類型現已納入校園防治準則內,給予規範和處理,這次提高位階入性平法規範,待性平法修正通過,將同步調整教師法或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未來嚴重違反教師專業倫理者,未來可直接由性平會判定是否終身解聘,程序上是先由性平會調查,再由教評會處理。羅秉成補充,並非只要發生「師生戀」,就會落到嚴重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的範圍內,因為必須要一定條件才會構成,這部分將會制定子法,訂定「性與性別有關的專業倫理」是什麼,當違反到專業倫理的態樣,才會啟動校園性平事件相關的調查和處理。
叫學生奴隸還設「離島座位區」 台中國小導師下場出爐
台中市大里區某陳姓國小導師,去年11月遭人本教育基金會指控對學童「分類管理」,公開稱表現不好學生奴隸,還用離島座位區懲罰學生在教室外上課。人本在陳師被學校教評會停職調查後,今(4日)再爆料陳師已於3月重回執教還多次無故曠職,對此,台中市教育局回應校方已在昨天教評會解聘陳師,且1年內不得聘任。人本在2022年11月與3名家長召開記者會,控訴陳師未按課表上課,每週二讓學生躺巧拼午睡到下午2點半,再以喝下午茶方式取代課程直到放學,與擅自帶學生剪髮,更在收到家長反映後嘲諷學童,「那麼不愛剪頭髮乾脆剪光頭好了」,甚至成立「小組長」制度,學生如果表現好就說是童工,不好就說是奴隸,還讓組員可以拍賣並由小組長選擇。人本更指,陳師另有教室體罰、強迫餵食、罰站著吃飯、言語咆哮,甚至叫小孩被打要打回去及設置離島座位區,讓學童搬桌椅到走廊上課等情事。該校當時表示,已召開教評會並依《教師法》停聘陳師2個月與調查。然而,人本今再指目前處於「專審會輔導期」的陳師,今年3月就已返校任教,卻在每週二、四中午無故曠職,直到下午2點多才返校,以及缺席每週三下午的教師進修課程。人本指陳師早在2009年就因對學生不當虐待,違反《兒少法》遭當時台中縣社會局裁罰6萬、接受親職教育輔導8小時,校方卻只對其記大過乙次,又去年不當管教,再被認定違法《兒少法》與重罰16萬而成為「台灣教育史上第一位被二度開罰兒虐的不適任教師」,直言:「難道在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眼裡,仍然認為有輔導之可能嗎?」人本又指,教育部國教署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已5度發函台中市教育局查明此事並回覆,教育局卻不甩教育部,又陳師雖被教評會解聘、1年內不得聘任,但1年後其被解聘不得回任紀錄就不存在,只要再去應聘並被聘用,就能任教,甚至回到原校教書。人本希望應依《教師法》第14條終身解聘,才能解決後患。教育局對此回應,陳師於3月13日復聘,是因調查後確認霸凌不成立,另違反兒少權法部分,已在4月25日函請校方依規定提報教評會審議,5月3日學校召開審議,處以陳師解聘、1年不得聘任處分。教育局表示,陳師1年後如想再執教,須重新參加教師甄選,非無條件復職,另國教署函請該局查明一事,已分別於2月4日、5月3日函復,絕無不理會教育部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