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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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發票要注意 小心與百萬擦身空歡喜
7、8月期發票即將在25日開獎,是消費者期待的小確幸,盼財神爺可以眷顧。各國稅局整理,最常見5種樣態,包含0元發票、已作廢的發票、不論有無登記稅籍,銷售貨物與營業人、洗發票,及過期發票,即便中獎也無法領取,民眾在對(兌)獎時要注意,避免空歡喜一場。公營事業、學校 中獎也領不到台北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明確規範即使中獎,包含統一發票消費額為0元、統一發票已經被註記作廢,或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以及營業人等。台北國稅局舉例,例如甲君購物,使用折價券消費、取得店家開立的0元發票;乙君因為購物退貨卻留有已註記作廢發票;或者像是丙君經常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但沒有設稅籍登記,並取得網路銷售平台開立的交易手續費發票,甲乙丙3君分別中統一發票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通通不能領獎。未辦營業登記 獎金將追回另一種常見的無法領獎情況,就是買受人是營業人,台北國稅局表示,除了記載了買方營業人統一編號發票外,假設買受人有營業行為,卻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者,該買受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但實際上仍是營業人,惟依規定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經查獲仍將追回獎金。北區國稅局舉例,某位民眾在2024年9、10月期兌領7張中獎發票,獎金共計2300元,經查,民眾該期取得某公司開立的發票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營業有關,該民眾取得發票是透過網路平台銷售日用品,支付平台的手續費,沒有稅籍登記,北區國稅局向該民眾追回中獎獎金,並且還輔導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所漏的銷售額920萬元以及繳交營業稅46萬多元。另一種常見的中獎發票無法領獎,即是「洗發票」的行為,所謂「洗發票」是民眾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的「小額」發票,中區國稅局表示,這種中獎發票達一定數量者不予給獎,已經領取獎金者,主管稽徵機關也會追回獎金,情節重大者甚至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吃官司。來不及領獎 百萬直接充公最讓民眾惋惜的,就是過期發票了,有些甚至中了百萬大獎,但是因一時糊塗,過了兌領時間還未領獎,導致錯失了機會。台北國稅局舉例,有民眾在外送平台訂餐,因帳單夾雜大量廣告未細看,直到兌獎最後一天才發現中了百萬元,卻因規定要求「必須在開獎前一日完成歸戶」而無法領獎,最終與百萬獎金擦身而過。
點外送中100萬雲端發票 幸運兒少「1步驟」痛失大獎
民眾消費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愈來愈普及,也增加統一發票的中獎機率,不過也要注意相關規則。有民眾叫外送結果中了雲端發票專屬100萬元獎,平台透過郵件和電話通知,但中獎人以為是詐騙並沒理會,直到領獎期限最後1天才驚覺是真的,但因為少了1個步驟,終究與這筆錢無緣。台北國稅局指出,若將雲端發票歸戶至手機條碼及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匯款帳戶,即可享中獎獎金批次自動匯入指定帳戶服務。如果是消費當期的雲端發票,最晚應該在當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前1天(24日)完成各類載具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才可在當期適用獎金直接入帳服務。舉例來說,今年3~4月期統一發票在5月25日開獎,民眾若在5月24日以前完成載具歸戶及匯款帳戶設定,當期開出的中獎獎金會直接匯入設定的匯款帳戶;然而,民眾若在5月25日以後完成歸戶及設定匯款帳戶作業,則5~6月以後的雲端發票才開始啟用獎金自動匯入帳戶服務。有民眾叫外送中了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平台多次以郵件通知中獎,但當事人都以為是廣告郵件而未查看;後來平台又打電話通知,當事人以為是詐騙也不予理會。直到領獎期限最後1天,才發現真的中了大獎,因為是雲端發票,趕緊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但歸戶時間太晚而無法領獎。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中獎後仍有不得領獎情況,如發票已註記作廢,買受人屬於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及營業人等;買受人為營業人的情形,如有營業行為,卻未辦理稅籍登記,該中獎統一發票應依規定不予給獎。國稅局提醒,在檢視中獎發票時,應先確認是否有不得兌獎狀況,並及早完成雲端發票歸戶等程序,以免錯失大獎。
幸運兒「爽中7張發票」獎金竟遭追回 國稅局揭原因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目的,係鼓勵一般消費者索取發票,防杜逃漏稅捐,以增加稅收,同時也讓消費者有憑證可以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條第1項第9款及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發票如果中獎,屬於營業性質的交易,不給獎。該局說明,未申請稅籍登記之營業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發票之買受人未載明營利事業名稱或統一編號,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惟依上揭規定,其取得之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給獎之規定,經國稅局查獲將追回獎金。該局舉例,轄內A君113年9-10月兌領中獎獎金計2,300元,該中獎發票計7張,由甲公司網路交易平台開立,品名均為「手續費」;經該局查得A君當期共取得甲公司開立之發票計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與營業有關,經A君說明前揭發票為其透過網路平臺銷售服飾及生活日用品,支付平臺之手續費,未辦稅籍登記;該局除具函向A君追回中獎獎金,並輔導其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繳所漏銷售額920萬餘元及營業稅46萬餘元。該局呼籲,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中獎發票,不得兌獎;未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在未經檢舉、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儘速向所屬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捶心肝!繳水費爽中雲端發票專屬百萬獎 「1原因」中獎資格沒了
114年5、6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於114年7月25日下午開出,特別獎獎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47406327,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為05579058,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之發票,可兌領特別獎及特獎之中獎發票分別為17張及20張。雲端發票專屬獎部分,其中1張中獎發票經查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遭財政部剔除。根據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獎中獎清冊,該張發票由位在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131號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高雄服務所開出,經查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不符合兌領資格,遭財政部剔除,當期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人降至29人。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者,不符合統一發票中獎資格:1、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2、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3、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4、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5、已註明作廢者。6、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7、依規定按日彙開者。8、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9、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10、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11、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12、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
發票中1100元卻只能領900元? 眼尖網友一語道破「1張發票只能領1次」
1、2月份的發票已於25日開獎,不過開獎後就有網友發現,自己明明中了1100元,卻只能領到900元。陷入疑惑的網友於是PO文詢問,其他眼尖的網友立刻發現問題,原來是原PO同一組號碼中了兩次獎,因此只能領取比較高額的獎項。網友同一組號碼中獎兩次,依規定只能領取較高金額的獎項。(圖/擷取自Dcard)近日1名網友在Dcard發文指出,1、2月份發票開獎後,自己明明中了1100元,最後卻只能領到900元。而從原PO附上的螢幕截圖可以看到,原PO總共中了3張六獎,和1張金額500元的雲端發票專屬獎,所有中獎金額相加是1100元,但最後「中獎金額」欄位卻顯示900元,讓她忍不住問道「有人知道這是Bug,還是有什麼特殊規則,讓我不能領多的200嗎?」貼文一經發出,立刻有眼尖的網友發現問題點,指出「1張只能領1個獎吧,妳六獎跟專屬獎同一張」、「最下面兩組是完全一樣的號碼,所以應該只有給最高的那個獎」,也有網友羨慕道「哇!這運氣也太好了吧,我現在才知道原來同一張可以中兩次!而且只能領金額高的。」根據財政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中獎獎別領取1個獎金為限。因此像原PO這種同時中一般獎與雲端發票專屬獎的情況,僅能選較高額的獎項領取。
學生中千萬發票!「這原因」等了2個月 還差點領不到
一名在學學生中了統一發票特別獎1000萬,卻被國稅局認定可能有「營業人」的身分而無法領取。對此,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表示,經過了解,國稅局認為並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該當事人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的營業人而不能領獎,當事人終於能順利領取千萬獎金。李坤城說明,當事人是在學學生,偶爾會在課餘後在某些家教平台或臉書社團應徵「籃球家教」,去年10月底由某家教網所開的媒合手續費60發票,竟中了特別獎1000萬元,當事人興高采烈地帶著發票前往兌換,豈知彰化銀行事後告知當事人,國稅局認為發票有問題暫時無法兌獎,請當事人帶著發票回去等候通知,結果一等就是2個多月。李坤城透露,經向國稅局了解後,發現國稅局原本認為當事人的家教行為屬於「應登記而未登記之營業人」,並進而被認定發票不得兌獎。不過李坤城認為,當事人是偶爾看到網路上有人提出需求才去應徵,且當事人依其專業籃球技能執行業務,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條二項但書規定「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應屬於不需要申請營業登記的範疇。李坤城指出,國稅局在釐清事證及確認本案當事人身分之後,認為並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該當事人爲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而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第9款規定(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之適用,換句話說,當事人可以順利領取統一發票特別獎千萬獎金了。
發票經費遭刪18.5億?中奬機會少360萬個 財政部:恐剝奪民眾小確幸
立法院民眾黨黨團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黨團協商階段提出諸多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之刪減、凍結提案。財政部表示,加上昨日表決通過之通案刪減科目,大部分通刪比率甚高,將嚴重影響財政業務之推動,其中在野黨團「統一發票給獎經費」刪減18.5億元(包含了發票中獎獎金),恐剝奪民眾小確幸,也嚴重影響兌獎便利性。財政部指出,通案刪減科目中,「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通刪比率高達60%,嚴重影響國際租稅與財政合作及交流,以及洽簽租稅協定,營造有利投資環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通刪比率高達60%,不利相關稅務法令革新措施快速有效傳遞民眾知悉,影響民眾權益及稅收徵起效果;「國內旅費」通刪20%,影響辦理賦稅稽徵業務考核、海關邊境查緝、國有不動產會勘估價、參加各項業務聯繫會議等業務;「委辦費」通刪10%,影響民眾統一發票中奬權益及掌握稅源之效果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8條規定,為防止逃漏、控制稅源及促進統一發票之推行,財政部「得」訂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其經費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提出3% (77年5月10日由1%修正為3% ),以資支應,依此,營業稅收入愈多,民眾可中獎的奬金愈多。惟考量政府財政狀況,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原未編足,嗣考量統一發票制度攸關稅源掌握及民眾權益,自100年度起按3%編列,該預算尚非屬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圖/財政部提供)該署表示,依前開給獎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統一發票獎金之發給委由財政部印刷廠辦理,並由該廠轉委託金融機構等執行給獎作業,故相關經費以「委辦費」編列。隨著114年度營業稅稅收預算數增加,本項預算數亦隨之增加35億元,而為鼓勵民眾索取雲端發票,強化稅務勾稽及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該署原規劃持續增開雲端發票專屬奬別組數,經估算,如果全數用來增開500元雲端發票專屬獎,估計全年度可增加650萬個中奬機會,如果經通案刪減,全年度只能增開290萬個,減少360萬個中奬機會,不利統一發票政策推動。財政部賦稅署進一步說明,統一發票給獎經費均本撙節原則覈實編列,期盼立法院各黨團給予支持,俾營造優質賦稅環境,並據以維持為民服務品質。
台中豆花店發票中千萬獎金!他稱遺失「拿法院公文要求補印」 國稅局說話了
台中一家連鎖豆花店近日開出統一發票特別獎!一名購買65元豆花的民眾,幸運中了今年1、2月統一發票千萬大獎,沒想到卻成為不肖人士的仿效的目標。店家表示開獎後沒多久,一名男子持法院裁定書,謊稱中獎發票遺失,要求店家補印,國稅局查覺有異,才發現男子想盜領千萬獎金,全案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台中豆花店業者表示,收到男子從臉書粉絲團私訊,傳了一張台南地院的公文,詢問這幾天有沒有收到財政部發函「補印」發票給他?老闆娘回應沒收到。偽造的法院裁定書上,寫著因中獎人發票毀損,申訴法院代為重印發票,須由中獎店家補印一張中獎發票給他,底下還印有假法官、院長署名的印章。此外,男子還不斷以電話催促店家趕緊補印發票給他,店家一時無法分辨真假,認為法院開的公文不會有錯,便補開發票給男子,只要求印下公文留存,並通知他3天後前來領取發票。不過,男子拿著發票到銀行兌換時就露出馬腳,因為千萬大獎已被真正的中獎者領走,行員追問來源,男子藉故離去。老闆娘表示,會計師告訴她國稅局有來電詢問「為什麼補印中獎發票?」調出監視器後發現,該男子全身刺青,老闆娘這才驚覺「慘了一定是詐騙集團」,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國稅局說明,即使豆花店補開了發票,中獎人必須拿補印的發票和毀損的那一張來領獎。建議民眾,使用發票載具存入雲端,可降低發票毀損或遭冒領的風險。事實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發票若毀損或內容模糊不清時,可持原發票到店家補印一次,若遺失則無法補印。
超虧!好市多「好多金」折抵要注意 他警示「這件事」中獎拿不到錢
美式賣場「好市多(COSTCO)」日前開放「好多金」折抵,讓會員在結帳時可以使用回饋金折抵金額。但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警示,如果會員在結帳時選擇「全額折抵」,那未來該筆消費發票中獎會「無法兌獎」,提醒網友要注意「好多金」的折抵狀況。該名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Costco好市多 商品經驗老實說」發文分享慘痛經驗,他提醒網友「結帳時至少要留1元付款」,絕對不要全額折抵,「否則0元發票即使中獎也無法兌獎」。原PO表示自己前幾天去結帳時忘記這件事情,嘆「人生第一次這麼希望不要對中發票」、「中200元也會搥心肝」。不少網友不知情,驚呼「什麼?你竟然會精算到消費金額等於紅利點數!也太神了吧」、「我上次升等黑鑽卡就是忘記這件事,結果真的中獎無法領獎」,也有網友調侃原PO,「能夠買到剛剛好,也是不簡單」、「之前momo開出千萬中獎發票就真的是0元,好可惜」、「0元比較不會中,打統編的發票才會」。另外也有網友提醒折抵辦法,表示「我問過折抵是全部折抵,當購買金額小於好多金時是沒辦法留1元,想要發票你只能購買大於折抵金」、「可以App先看一下好多金剩多少?要高於折扣的金額,這樣就不會有0元的問題」、「只有全額折抵以及不折抵兩個選項,除非買超過好多金金額的商品,例如好多金剩100元 剛好拿去買150的商品 才會出現有金額的發票」。根據好市多官網說明,「好多金」除Costco另有公告開放折抵之期間,每年自1月起至2月底止開放折抵,非折抵期間恕不接受折抵;每次折抵之「好多金」以1元為單位,系統將直接換算當次交易最高可折抵之「好多金」,最高可折抵100%,持卡人無法人工指定折抵特定金額之「好多金」,且完成折抵後不得要求取消。另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中表示,「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將不適用給獎規定,也因此營業人如要以紅利抵減貨款或退費,就不需要開立無金額、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的統一發票,好避免事後消費者中獎,卻發現發票無法領獎的消費紛爭。
翻拍中獎發票不得冒領 一旦遭發現恐吃上官司
財政部今日將公布2022年11、12月期中獎發票清冊,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查得民眾以翻拍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透過兌獎APP冒領中獎獎金,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獎金並將相關不法事證移送司法機關究辦。該局說明,財政部為提升民眾兌獎便利性,推出兌獎APP,中獎者若持有已歸戶手機條碼之雲端發票,可利用兌獎APP中的「我要領獎」功能,設定領獎帳戶,經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比對發票資訊無誤後,中獎獎金將即時匯入指定帳戶,提供全部獎別即時及24小時兌領獎服務。該局說明,民眾若取得電子發票證明聯且中獎獎項為五、六獎,亦可利用兌獎APP中的「我要領獎」功能,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拍照上傳,並設定領獎帳戶以完成兌獎。惟有接獲民眾反映,以持有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實體通路兌獎,卻被告知中獎獎金已被兌領。經查明係民眾中獎後曾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在未遮蔽QR CODE的情況下上傳至Facebook或Line等社群軟體,以周知友人中獎喜訊,卻遭人翻拍該張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透過兌獎APP冒領中獎獎金。所轄主管稽徵機關依規定向翻拍冒領獎金者具函追回獎金,並移送司法機關究辦;而中獎民眾之兌獎權益將不受影響。該局舉例說明,A君在社群網站搜尋其他民眾上傳之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照片,並以手機使用兌獎APP掃描該照片上之QR CODE進行兌獎,且設定其友人B君帳戶為自動領獎帳戶,因其不法手段致財政部兌獎系統陷於錯誤,而誤以B君為中獎發票持有人,將中獎獎金匯入B君帳戶內,A君再自該帳戶取得該中獎獎金。該局調查後,將A君相關不法事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案經判決確定,A君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依刑法規定處罰。該局呼籲,為維護統一發票中獎兌領獎之權益,請民眾勿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拍照上傳至網路分享,以免遭有心人士截圖盜領中獎獎金,更不應翻拍網路上之中獎發票,不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經查明除將由所轄主管稽徵機關追回獎金外,並移送司法機關究辦。
中獎發票怎領獎? 10年共248張千萬發票逾期未領
財政部2011年以來加開千萬元發票獎金,合計十年來共有248張逾期未領,最新在1月5日到的2022年7-8月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也確定有兩張逾期未領,相關獎金將回到統一發票獎金池。這兩張千萬元特別獎分別是在台南市中西區海安路1段188號的城市車旅花30元停車費;以及在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3-6號的一新書局,花430元購買6樣物品,最後兌獎日至1月5日。據了解,中獎人到最後一刻都沒有現身。財政部為鼓勵民眾養成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的習慣,以掌握稅源,增裕稅收,自2011年1-2月期起,統一發票每期開出特別獎(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中獎號碼一組。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的發票後,截至2022年7-8月期累計已70期開出千萬元特別獎共933張,但已兌領張數僅685張,等於有248人和千萬元擦身而過。財政部表示,2022年9-10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也已於2022年11月25日下午開出,特別獎獎金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11174120,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的發票,可兌領特別獎中獎發票計15張,領獎期間至2023年3月6日。賦稅署也堤醒,如果中獎發票變得模糊不清或有破損,補救方式是找到原開立中獎發票的業者重新補印。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仍可兌領獎。此外,財政部表示,民眾可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可免去中獎發票遺失、破損模糊不清無法兌領獎金的風險,且每期發票開獎,同時享有一般獎及專屬獎項雙重對獎機會。
中獎發票模糊不清別丟 國稅局:補印可兌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29日表示,邇來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在統一發票對獎時,才發現中獎發票變得模糊不清或有破損可否兌獎,補救方式是找到原開立中獎發票的業者重新補印。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仍可兌領獎。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中獎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首頁/線上服務/公示資料查詢/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或洽國稅局查詢原開立中獎發票之營業人登記名稱及地址,聯繫該營業人,經其核對無誤後,提供加註「補印」2字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如為紙本中獎發票,則請營業人影印存根聯(交易內容須清楚,如模糊不清,則請營業人於存根聯影本書寫交易內容),並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中獎人即可持補印之中獎發票併同原中獎發票至代發獎金單位兌領獎金。中區國稅局呼籲,民眾可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可免去中獎發票遺失、破損模糊不清無法兌領獎金的風險,且每期發票開獎,同時享有一般獎及專屬獎項雙重對獎機會,如設定領獎帳戶,獎金直接入帳,好處多多,歡迎民眾下載使用。
捐款烏克蘭「能否全額抵稅」? 財政部長回應了
俄羅斯上月24日對烏克蘭開戰,引起世界各國關注,台灣外交部除關心戰事進展,也透過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開設烏克蘭捐款專戶,台灣人紛紛展現愛心踴躍捐款。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7)日也針對捐款到賑災基金會烏克蘭專戶能否抵稅一事做出回應。財政部長蘇建榮(17)日針對公益彩券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立委賴士葆質詢時,問到企業和民眾捐款到賑災基金會烏克蘭專戶,5月報稅時能否全額抵稅?對此,蘇建榮指出,賑災基金會是屬於財團法人,而根據所得稅法,捐款財團法人的抵稅上限是所得總額的20%,因此和對政府捐贈可全額扣抵不同。
洗發票不給獎!統一發票「3大機制」上路 上半年開獎組數曝光
今年起,統一發票三大機制上路!包括「洗發票」中獎無法領獎;停車場、食品與飲料3種自動販賣機(繳費機)要逐筆開發票;以及因預算遭刪,今年上半年跟去年下半年一樣,一般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六獎只增開一組獎號。官員表示,過去確實有民眾以購買1元塑膠袋的方式小額、連號「洗發票」,提高中獎率。例如買100元的塑膠袋明明只需要打1張發票,卻要求店員打100張發票或者利用自動機器規避。「餅就這麼大塊!」官員表示,如透過洗發票提高中獎機會,就會排擠其他「正常消費者」的中獎權益;且審計部總決算審核報告也點名「洗發票」的不合理之處,建議財政部應修正法規。財政部去年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今年1、2月期起只要以不合常規、不合理方式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就不予給獎;已領獎金者,所轄稽徵機關還可具函追回獎金。且相關認定基準不予公開,讓有意圖違規者無漏洞可鑽。此外,今年起停車場、食品與飲料等3種自動販賣機(繳費機)要逐筆開發票。不過財政部也給業者「緩衝期」:2022年之後取得的新販賣機、停車場,可延至今年12月底前完成逐筆開發票;至於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全台眾多舊型飲料、食品販賣機,有6年緩衝期。另由於今年統一發票獎金預算遭刪減,上半年開獎組數是:一般發票與電子發票千萬特別獎與200萬元特別獎各是1組,頭獎到六獎各是3組,並增開六獎1組。雲端發票則是100萬元獎30組、2000元有1萬6000組,以及800元10萬組、500元有100萬組。至於7、8月之後的開獎組數,則視經費使用情形調整。
洗發票 明年起將不給獎
避免有心人以迂迴或「洗發票」方式,套取統一發票中獎機會利益,財政部公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大量小額消費洗發票「符合4大要件」將不給發票獎金,已領取者也會遭到追回獎金。財政部所公布的4大要件為,一,無正當理由;二,取得當期大量統一發票;三,統一發票金額微小;四,當期中獎達到一定的張數等客觀要件,為了避免有心人刻意規避,要件的量化基準,明定不予對外公開。2020年曾發生,高雄有名男子2個月內跑遍賣場,單次購買新台幣1元購物袋或2元白包袋,數量達上千個,以「洗發票」的方式增加發票量,最終對中8400元,引發社會熱議。審計部也分析,2019年11、12月至2020年9月、10月的電子發票領獎清冊發現,有64人中獎次數超過百次,還有2人超過2千次,顯見以「小額」、「大量」套取發票中獎機會利益情形相當嚴重。未來這些行為都可能領不到發票中獎獎金,財政部舉例說明,某消費者當期取得小額發票共5萬多張,每張消費金額大約1至7元,當期中獎發票400多張,就屬於逾越一般通常合理情形,倘無正當理由,獎金不給予或者應予追回。
中千萬發票…打統編不能兌獎?他神逆轉「領走獎金」靠這招
許多人都認為,打了統一編號的發票,就算中獎了也不能兌獎,網路上也曾傳出有民眾因此錯失千萬獎金。不過,有一間私立幼兒園中了發票千萬獎金,而且還順利領到錢!原來並不是所有打了統編的發票都不能領獎。財政部表示,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共11種發票不能給獎,其中一種是「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說,只要花錢的買方不是條文中的這幾種身分,也沒有違反其他規定的話,就能順利領到獎金。一般民眾對這個規定的誤解,是因為會把統編與營業人看作同樣的買受人,才以為所有打了統編的發票都不能兌獎。財政部表示,像是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律師、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等,都是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就算發票打了統編,中獎還是可以領!財政不提醒,除了5類身分之外,就算打上統編的發票依舊可以領獎。(圖/財政部粉專)至於領獎辦法,財政部提醒攜帶中獎發票(填妥中獎金額、蓋單位章、加註代領人姓名及電話)、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及代領人身分證件,至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指定農(漁)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兌領。兌獎有疑問可洽專線:412-8282。
小確幸來了!財政部公布:雲端發票增開800元10萬組
小確幸來了!財政部昨日公布下半年7到12月各期統一發票開獎組數。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增開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有10萬組,民眾索取雲端發票中獎機會再升高了。財政部衡酌今年統一發票給獎經費執行情形,規畫今年下半年各期統一發票開獎組數,總共包含3期分別為7、8月期;9、10月期以及11、12月期的統一發票。財政部表示,除維持與上半年相同,特別獎及特獎各1組;頭獎到六獎各3組,以及增開六獎1組。雲端發票專屬獎方面,100萬元獎共計30組、2000元則是1萬6000組、500元則高達100萬組。此外財政部也已經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增列雲端發票專屬獎項800元,昨日正式公布下半年為10萬組。依此計算,下半年各期雲端發票專屬獎共計會開出111萬6030組,獎金額度高達6.42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經統計,一般紙本發票、電子發票的中獎率為千分之4.3;但是索取雲端發票則還要再多出千分之2.7的中獎機會,所以希望民眾多多索取雲端發票、落實環保。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到目前為止雲端發票使用率已經達到40%,已超過原本的預期,期望今年目標可以再拉高到42%。官員表示,目前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已經達到340萬人次,成長速度明顯增長,顯示增開雲端發票專屬獎項具有一定的效果。財政部呼籲,消費者購物索取統一發票,除有中獎機會,也可以協助政府防杜逃漏稅、掌握稅源,增加稅收;尤其使用兌獎APP索取、儲存雲端發票及設定帳戶領獎,管理方便又環保,獎金不會漏接,還有專屬獎中獎機會,一舉數得。
小確幸來了!雲端發票加碼800元獎項 預計7/26實施
小確幸來了!財政部昨日公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一口氣大舉提高雲端發票專屬獎最高組數,並且新增專屬獎800元獎項。財政部官員表示,該修正辦法預計7月26日實施,最快今年7、8月期統一發票(9月25日)開獎時,就有800元獎項可對獎。為了鼓勵民眾以財政部核准的載具,索取雲端發票,降低紙張列印和推動環保政策,財政部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大舉提高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千元與百元獎組數,以及增訂專屬獎百元獎800元獎及組數,增加雲端發票的誘因。百萬元獎方面,現行最高組數是30組,財政部一口氣提高逾33倍,最高組數達到1000組;千元獎項獎金2000元,現行組數是1000到1萬6000組,也大舉調整為1000到10萬組。百元獎項現行只有500元,未來增加800元,組數也從現行的10萬到60萬組,一口氣調整為各為10萬到500萬組。財政部官員表示,現在統一發票獎金的經費,是依據《營業稅法》第58條規定,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3%作為獎金,以今年來說獎金預算大約是115億元。下半年(7、8月期到11、12月期)統一發票獎項,財政部會視上半年中獎、兌領和結餘情形再進行調整。官員解釋,統一發票中千萬特別獎與200萬特獎1組、以及頭獎到六獎3組是固定的,會變動就是增開六獎和雲端發票專屬獎的組數。未來財政部在規畫統一發票給獎時,會以「雲端發票」優先、加碼的機會也會比較大,也就是說,民眾索取雲端發票的中獎機會就會比紙本大得多。據財政部統計,現在民眾雲端發票使用率已達38.4%,提前達成財政部今年所預定的目標。官員指出,財政部尚未規畫下半年統一發票的給獎方式,但是該修正辦法預計7月26日正式實施,最快今年7、8月期統一發票就有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獎項可以兌獎。
狂買4600個購物袋「洗發票」惹議!財政部:擬小額消費不給獎
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高雄有一名男子在2個月內,不斷地到超商、大賣場購買1至2元的塑膠袋,每日購買十來個塑膠袋,2個月內一共買下4600個,為的就是藉此來提高發票中獎機率,而他也對中了30張發票。對此,財政部稅賦署30日也做出回應了,指出未來將研議訂定一定金額以下小額消費不予給獎之可行性。高雄有名男子為提高發票中獎機率,2個月來每天都到超商、大賣場購買10個1至2元的塑膠袋,一共買下4600個,最後也對中了30張發票。財政部官員聞訊後表示,根據現行的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只要消費者有消費事實,營業人就應如實開立發票。而兌獎的規定部分,僅規定金額為零元或負數的發票不得兌獎,並未限制發票金額,因此男子的行為,目前無法可管。不過財政部稅賦署30日發出新聞稿說明,針對此案,為防杜不法冒(詐)領或套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已訂有相關防弊機制,本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已掌握相關案情並請當事人到該局說明,當事人主張確實有相關交易事實,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暫先給獎,該局將持續關注並蒐集事證,倘有不法情事將依規定追回獎金並移送偵辦刑責。另外,倘若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發票,國稅局亦加強針對發票開立異常店家,進行瞭解、輔導,必要時將深入查核。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針對消費者取巧以大量之小額雲端發票套取發票中獎獎金,影響正常消費者權益問題,涉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相關規定,該署將研議訂定一定金額以下小額消費不予給獎之可行性,以防杜有心人士不法套取中獎獎金,並保障消費者兌獎權益。
男子買4600購物袋刷發票中獎機率 財政部:目前無法可管
近日有網友爆料,高雄有一名男子透過大量購買塑膠袋的方式來洗發票,9、10月甚至對中30張發票,獲得8400元的獎金。而財政部聞訊後表示「目前無法可管!」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高雄有一名男子在2個月內,不斷地到超商、大賣場購買1至2元的塑膠袋,每日購買十來個塑膠袋,2個月內一共買下4600個。而他此舉的目的就是透過購買小額的塑膠袋來洗發票,提高發票的中獎機率。而該名男子也高調地在臉書社團貼文炫耀,表示自己9、10月發票中30張,雖然男子仍然抱怨自己沒有中到1000元的獎項,但整體獎金仍然高達8400元。而根據《ETtoday》報導指出,有網友表示,該名男子過去就因中了44張發票,被高雄南區國稅局要求繳回不正常消費的發票獎金,但男子並未照辦。而且男子發現,就算不繳回也沒有影響,所以男子就繼續每天的洗發票工作。財政部官員聞訊後表示,根據現行的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只要消費者有消費事實,營業人就應如實開立發票。而兌獎的規定部分,僅規定金額為零元或負數的發票不得兌獎,並未限制發票金額,因此男子的行為,目前無法可管。目前該起案件仍屬個案,暫時沒有考慮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但會委託高雄南區國稅局了解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