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結果第 1 ~ 20 筆 / 關鍵字「
網友出遊
」苗栗女和網友出遊意外失蹤 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高空搜尋
昨(18)日下午,苗栗縣1名李姓女子(26歲)和另外6名網友前往苗栗縣苑裡鎮苑港濱海公園附近海域遊玩,豈料李女在下水後隨即失蹤,其餘友人見撞趕緊報警,警消人員獲報趕抵後漏夜搜救,但截至今(19)日上午仍未有所獲。警消調查,李女與網友相約到苗栗縣苑裡鎮苑港濱海公園附近海域遊玩,在昨日下午李女下水後便不見蹤影,同行的網友發覺後,不斷在岸際尋找,但卻始終沒有看到李女蹤影,在晚間7時許報案向警方求援。警方獲報後隨即通報海巡署、消防局一同前往救援,經過3個小時的搜救,最後因天氣不佳告終,而直到今日上午,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於高空搜尋,但目前仍未有所獲。
忍一年約女網友出遊「先強吻」 猴急只擦過嘴角代價5萬5
這個吻代價有高!台中一男子於2018年3月,透過通訊軟體結識一名女網友,兩人剛開始有見面一次,後來因為女方興致缺缺,雙方長達1年都沒有見面,只透過微信、LINE聯絡。1年後,男子於今年農曆年提了出遊計畫,邀女方見面討論行程,但趁對方下車時,冷不防偷親女子一下,雖然只擦過嘴角,但女子氣得提告性騷擾,最後男子被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判決書中提到,這對男女網友是在2018年3月結識,剛認識時曾一起出遊一次,自此之後雙方都沒有真正見面,平時只藉由微信、LINE聊天。大約1年後,今年2月間,男子在聊天過程中提出農曆過年的出遊邀約,藉由討論行程細節為由,邀請女網友見面詳談。結果隔天兩人大約在車內討論20分鐘後結束,沒想到就在女網友準備下車之際,男子突然湊上前,企圖親吻女方的嘴唇,結果女子嚇到躲開,只親到嘴角,女方當下覺得受辱被騷擾,氣得報警並提告。後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本起案件有路口監視器畫面,和兩人LINE的對話內容當證據,男子到案後也坦承強吻,最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可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