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管法
」 NCC 中天 網管法 YouTuberNCC魔爪1/百萬YTR剉咧等! 《網管法》開後門箝制言論自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草案,立刻引發外界疑慮,認為網管法是要「追殺」被撤照後轉往網路發展的中天新聞台,並進一步箝制網路言論;雖然NCC立刻澄清,聲稱網管法是「OTT TV專法」,不會管制YouTube與Facebook上的影音內容,但藍營民代指出,網管法根本是披著羊皮的狼,表面上是為了管理製作影音節目的企業,實際上卻留下後門,一旦通過,NCC想管誰就能管誰!《網管法》以「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市場影響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來判定是否需要登記受監管,訂閱人數逾百萬、影響力極大的Youtuber都可能遭納管。(圖/合成照)「原本小英政府以為把中天新聞台(中天)關掉,就剩下一些只會監督在野黨的電視台,達成管制言論的目的,沒想到中天到了網路上更強大,所以現在還要把手伸進網路!」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院長、台北市議員羅智強表示,2018年間,小英政府推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但技術上根本不可行,不但管不到跨國網路平台業者,也引發國際議論,因此至今尚未完成修法;如今小英政府又端出網管法,準備以管理網路電視之名,行管制網路言論之實。「蔡政府當然管不了YouTube和Facebook這些外國平台,民進黨要管的是『在上面的使用者』。」羅智強指出,中天YouTube頻道的訂閱數短短幾天飆破二百萬,然而,若網管法通過,NCC只要一紙行政命令,規定擁有二百萬以上訂閱數的YouTube頻道,必須登記為「提供網際網路視聽服務之事業」,中天自然就會被納管。他打趣地說,自己的YouTube頻道「戰神94強拚公投」雖然只有十五萬訂閱數,但如果NCC「調降標準」,也有機會被納管。總統蔡英文2009年曾參與「反毒牛、反出賣、反欺騙大遊行」,當時嚴厲抨擊馬政府擬進口含有萊劑的牛肉,如今卻開放含萊劑的豬肉。(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進一步說,蔡政府還舉美國的「二三○條款」為例,但美國的「二三○條款」是說,平台業者無法、也無須為網路上的言論負責,平台業者要自行管理、過濾網路上的內容,而不是由政府來監控;因為民主國家最核心的價值就是「不信任政府」,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所以需要第四權來監督政府,而不是立法讓政府來監控網路。而由於民進黨政府強調不會管YouTube上的內容,本刊記者詢問多名人氣YouTuber,他們都表示對網管法不了解、沒研究,低調不談。
NCC魔爪2/從行政院到PTT「連洗3次」 綠營網軍SOP大公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除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也著手推動《數位通訊傳播管理法》(數位通傳法),21日網路相關業者舉行閉門座談,但與會者無人支持用數位通傳法來管理網路,表示應交給司法機關裁決網路言論是否違法,而不是行政機關。 「網路不是不能管,但我憑什麼相信你政府,你說真的就真的、假的就假的?蘇偉碩說萊劑是有毒的,就被查水表,蔡英文拿著『毒牛』標誌到處恐嚇台灣人民,卻沒事!」羅智強認為,民進黨政府的網軍運作已經相當成熟,網路上最大的假消息來源就是綠營1450網軍,民進黨政府不好好約束自家的網軍,卻老想著透過網管法打壓對手,追殺異己。羅智強說,民進黨操作輿論早有一套SOP(標準作業程序),先由行政院的「中央廚房」製作哏圖,再透過綠營側翼的網紅或粉專在網路發布,接著由特定新聞媒體或政論節目討論,激盪出新的火花、產生新的素材後,就放到PTT等論壇透過留言串加入新元素,最後回到綠營側翼的網紅或粉專手中,從頭再跑一次流程,「每一個議題都會跑三次,達成帶風向的目的,然後再操作下一個新的議題。」
NCC魔爪3/《網管法》草案故意不定義「事業」 百萬訂閱YouTuber恐都納管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草案,並聲稱網管法是「OTT TV專法」; 乍看之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是用來管理愛奇藝、Netflix等OTT(直接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串流媒體的服務)影音平台,然而,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直言,網管法根本是一套「量身訂做」的法案,「NCC聲稱網管法不會管理YouTube與Facebook等社群平台,也不會影響在這些平台上發表意見的一般民眾,只會要求製作影音內容、提供給國內用戶觀看的『事業』自願性登記,但實際上,仔細看網管法的立法邏輯,就知道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中天新聞自從遭NCC拒絕換照、轉戰YouTube後,表現越來越「放飛自我」引發熱烈討論,現NCC又推出《網管法》管理網路影音,時機巧合。(圖/翻攝自中天新聞YouTube頻道)李貴敏解釋,網管法草案中所指的「事業」,與一般民眾認知的企業並不相同,而且還留下伏筆,並未明確定義「事業」的要件,反而賦予主管機關NCC更大的權力;也就是說,NCC只要考量「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市場影響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後,即可逕行公告,要求網路影音的「提供者」登記成為「事業」。而且凡是主管機關認定內容妨害公序良俗、兒少身心健康,或是妨害國家安全,將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李貴敏說:「以蘇醫師(前榮總醫師蘇偉碩)為例,NCC可以說他在網路社群的言論影響到國家政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要求他必須登記為『事業』納管。」蘇偉碩近日因為在網路社群發表「萊克多巴胺有毒」相關言論,遭衛福部告發違反《食安法》。面對綠營鋪天蓋地的摧殘,蘇偉碩日前受訪時,不禁感嘆民進黨「綠已變黑」,箝制言論的力道比戒嚴時期更威權,並自爆除了被警方查水表,也持續遭綠營1450網軍的攻擊,讓母親很擔心。
NCC魔爪4/假新聞誰說了算? 綠營票選10大錯誤訊息竟不列丁怡銘
文化大學新媒體與傳播研究中心主任莊伯仲認為,中天關台之際,NCC除了拋出網管法,日前也委外舉辦座談會,探討《數位通訊傳播法》相關議題,此舉的確會引發外界聯想,讓人懷疑NCC的目的究竟是為國家、為人民,或是為政黨、為政權;雖然NCC澄清並非針對中天YouTube頻道,但仍有待後續觀察。莊伯仲說,各國的確也開始管理網路平台內容,德國就規定超過兩百萬人次註冊的社群,必須要撤除違反《刑法》的仇恨言論;法國對社群平台或傳統媒體的管理,側重在選舉廣告贊助者的資訊透明化;歐盟則限制平台不得涉及暴力、仇恨和恐怖主義。整體而言,先進國家對於網路平台管理是「明確的」、「具體的」,而且以低度管理為限。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為了打擊台北市長柯文哲,流彈不僅打傷牛肉麵業者,也波及行政院長蘇貞昌。(圖/周志龍攝)「要如何認定假新聞?由誰來認定?都是大問題。」莊伯仲以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東廠事件」為例,要不是研究員吳佩蓉有錄音為證,恐怕也會被認定為假消息。此外,莊伯仲表示,民進黨12月15日於官方LINE帳號推出「2020十大假訊息」票選活動,但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錯指「冠軍牛肉麵」使用萊劑美牛一事,卻未在其中,「為何獨漏政府涉及的案件?留給外界無限想像。」民進黨在LINE上舉辦票選十大假訊息的活動,並把投票結果張貼在官方臉書粉專上,但丁怡銘牛肉麵事件竟然不在列。(圖/翻攝臉書)面對在野黨立委的批評,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則認為,網路視訊內容還是需要管理,網路發展至今,現在才立法已經有點嫌晚,如果外界對法案內容有意見,可以在立法院審議時提年討論,也可以特別加入維護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條款;另一方面,何志偉也建議,NCC的功能應該效法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以推動產業發展新科技為主,監管為輔。
放任1450惹事 《網管法》留後門百萬YouTuber剉咧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日前推出《網管法》草案,立刻引發外界疑慮,認為《網管法》根本是要「追殺」被撤照後轉往網路發展的中天新聞台,並進一步箝制網路言論;雖然NCC立刻澄清,聲稱《網管法》是「OTT TV專法」,不會管制YouTube與Facebook上的影音內容,但藍營民代指出,《網管法》根本是披著羊皮的狼,表面上是為了管理製作影音節目的企業,實際上卻留下後門,一旦通過,NCC想管誰就能管誰!
NCC放話訂網管法制中天 柯文哲指依法行政還是要公平
中天新聞台於12日凌晨正式走入歷史後,隨即轉戰網路平台YouTube,不過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研擬「網管法」,未來將針對網路言論進行核管。台北市柯文哲今(16)日也被中天記者問及對網管法的看法,他先是回應「你們老闆滿厲害的,全部都沒解聘任何一個。」又說依法行政就是一種精神,「我還是覺得要公平。」柯文哲表示,雖然完全沒有管也不太對,但是若要依法行政就是要公平,「如果依法行政,是針對某些人在立法,那當然人家會講,我是認為要處罰可以,但還是要照規矩來,老百姓的眼睛都在看。」他隨即又說,旺旺集團創辦人蔡衍明沒有解僱任何一個員工,「蠻不容易的。」柯文哲補充,法令制定出來如果對每個人都適用、公平,別人也不會講話,但如果要衝著特定人士而來,「那就有失公允了,還是要有一定的標準比較好。」
王之道/民進黨管網媒 白色恐怖3.0
中天新聞台(中天)移師網路平台,繼續行使第四權,善盡媒體監督政府責任之際,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悄悄舉起另一把打壓言論自由的利劍。外傳NCC重啟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草案,規定「一定經營規模以上之網際網路視聽業者」應辦理登記,且不得提供非法業者或其代理人所需之設備或服務,對於境外未取得許可的服務內容,應依主管機關之通知予以攔阻或為必要之處置,不得有「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妨害國家安全」。NCC企圖更進一步限制新聞自由,令人不寒而慄。審視網管法內容,首要重點在於國家安全,但標準由主管機關自由心證,令人聯想起NCC對中天的審查,可說是「白色恐怖二.○」。對民進黨來說,「國家安全」這頂大帽子何其好用!把反對立場的媒體一律扣上紅帽子,現在又要對網路媒體進行國家安全審查,那豈不是為「白色恐怖三.○」取得合法依據?過去民進黨以追求自由的姿態示人,掩飾其真正的本性,那就是「終極台獨」。凡是妨礙這個目標的因素,都必須徹底排除。現在透過關中天,達到媒體寒蟬效應,接下來就是藉由「打假新聞」名義,或是以維護民眾視聽權利等理由,控管任何形式的媒體,達成實質「一言堂」。因民進黨把民主自由喊得震天價響,致使外界誤以為他們是在為核心信仰奮戰,其實民主自由對他們而言,只是一種「工具」。若媒體經營者誤以為言論自由權利是天經地義,是被民進黨遵循不渝的,完全是美麗的誤會。從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天假處分抗告的理由來看,代表司法權放棄制衡行政權,認同政府居於管理地位、擁有媒體的生殺大權,尤其無知地認定衛星新聞台為「公共財產」,所以政府有權監督,更是違背了媒體實務。正如NCC前主委蘇蘅所說:「中天不准換照案,不但顯示NCC沒有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基本素養;對媒體監督政府發揮民主功能,更只有破壞性的影響。」她直指此案象徵「政治公權力打壓新聞自由的黑暗時代」,顯示民進黨濫用權力到了極致!對蔡政府而言,國家安全是塊遮羞布,透過把競爭對手抹紅,就能將其排除言論自由的保障。民主自由對民進黨而言,是用來招攬支持者、包裝政治鬥爭;言論自由充其量是「口頭禪」,完全沒有價值內涵,「抗中求獨」才是最首要。否則關中天後,寒蟬效應已經達成,為何還要制定彌天蓋地的網管法?因為整治反對「抗中求獨」的言論,絕不能有漏網之魚。
變相戒嚴?批NCC擬修法管制網路 孫大千:民進黨有臉伸援香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擬提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簡稱網管法)草案,遭國民黨批評下架中天新聞台後,下一個箝制言論自由的目標就是網路,擔憂網紅也將被查水表。國民黨前立委孫大千今天痛批,香港沒有網管法,台灣準備實施網路戒嚴,質問「民進黨真的還有臉去聲援香港民主嗎?」、「香港和台灣到底哪裡比較糟呢?」對於民進黨近來施政表現,孫大千今天在臉書貼出童話故事白雪公主中,巫婆「驚呆了」的圖片,質問「民進黨還有臉去聲援香港民主?」他把香港和台灣放在一起比較,指香港有國安法,台灣也有國安法;香港建制派議員掌控一切,台灣民進黨一黨獨大。他接著說,香港沒有關閉蘋果日報,台灣卻封殺中天新聞;香港沒有網管法,台灣準備實施網路戒嚴;香港沒有查禁童書,台灣已經重回禁書時代;反問「香港和台灣到底哪裡比較糟呢?」
預告將管制網路?蘇揆跳針 NCC是立委任命「要尊重NCC」
中天新聞台退出有線電視頻道後轉戰網路頻道,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一篇PO文,卻掀起政府將因中天轉戰網路「將持續擴大管制網路言論」,引爆輿論質疑言論管制白色恐恐怖再現、即使親綠網友也以民進黨昔日堅持的「百分百」言論自由強烈抨擊。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被問到此事時,重申NCC都是立法院審查通過的「請大家尊重NCC」,拒絕多做回應。NCC日前一篇貼文,引發外界質疑是否要控管網路一事,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也接力翻出NCC在今年七月已經公告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簡稱《網管法》,直指NCC將繼續追殺中天、管制網路「拒絕任何人對政府說三道四」,連民進黨「台獨理論國師」林濁水都在臉書PO文感嘆,蔡政府任用文青、社運人士治國,讓「許多價值變得好偉大」,建議政府不如將推動中的數位發展部改為「數位管制部」會更為貼切,令外界解讀連綠營大老都對政府管制言論自由的企圖「看不下去」。蘇貞昌今天接受媒體聯訪再次強調,NCC是獨立的機關,NCC的委員都是經過立法委員審查同意通過,各方學者專家依法行使職權,「我們都尊重」,說完後就轉身離去,不願針對現場媒體追問多做回應。中天關台前,蘇貞昌也曾多次強調上述的說法,要求國人「應該尊重NCC」,但NCC經過立委審查同意任命,是否就代表NCC委員因此能掌握對媒體完全的生殺大權卻引發議論。此外,在野立委在表決本屆NCC委員時曾有不少意見,但最後因為在野黨人數少反對無效,由NCC委員的自由心證關閉媒體是否適當,與管制言論恐怖政治的分野為何,都引發學界討論。如果連號稱世界民主代表的美國,總統川普對CNN電視台恨得牙癢癢,都沒關CNN,台灣NCC卻能逕自撤照有線電視,兩相對照下,保護言論自由的宣誓用「應尊重NCC」說法應對是否過關了?看法相當分歧。NCC於1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網路的崛起,除了帶來便利外,也造成不實言論在網路流竄的困擾,網路平臺業者是否須要對平臺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也成為熱門的話題。NCC列舉1995年美國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 Service 訴訟案為例,表示紐約州最高法院判決網路平臺業者BBS未刪除不當言論,而應負責,其關鍵就在於BBS對外宣稱其設有篩選不當言論的過濾軟體,卻未執行,故應負責。也就是說如果平臺業者並無任何檢視內容的措施,就不需要負責。NCC在文中進一步說,這樣的判決造成積極管理的平台,反而必須對他人在該平台散布不實消息負責,因此促從1996年通過的CDA(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譯作「傳播內容端正法案」)第230條,鼓勵平台業者以過濾軟體刪除不當內容等合理管理內容,則業者即無須對平台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NCC表示,美國對於是否應修改或刪除CDA第230條目前仍未有定論,國會也有許多法案提案,後續發展值得注意。NCC在中天關台前夕突然發文,時間敏感,引發網友臆測「NCC要開始管網路」「追殺中天」的質疑,眼見輿論沸騰,NCC12日火速滅火,澄清分享美國案例分享,只是要告知民眾「各國網路監理的案例」,卻造成民眾誤會,NCC為此感到抱歉,以後Po文會再審慎。只不過,NCC的滅火似乎效果有限,網友持續質疑「為何偏要在此時分享美國網路監理的案例」「怎麼不分享川普很恨CNN、要記者滾,卻沒關CNN」。
立法只跟著中天跑?羅智強爆NCC「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砍網路不利言論
中天新聞台被NCC撤照,被迫離開有線電視、轉戰網路發聲,不過NCC11日卻在臉書PO文,被解讀是「下一步將管網路內容」的暗示,引發網友熱議。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今天在臉書中大酸「NCC西廠」斬了中天後,已準備好血滴子對準網路,他很完整的看完NCC已經在網站上公告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簡稱《網管法》後相當氣憤,因為該法就是要瞄準所有在網路上對政府說三道四的人。他也在臉書中質問殺完中天殺網路「蔡英文,妳瘋了嗎?」。羅智強指出,研擬中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據了解針將對網路管制對象,採「自願登記制」,但不能排除未來在「一定」條件下,就可以強制平台業者要求登記。例如根據點撃數、使用者等,超過一定數字,而有收取廣告營利(如YouTube廣告分潤)時就得強制登記,至於多少營利標準的網路內容得登記?都將由NCC說了算。如果網站主不理,未揭露、申報相關資訊的話,最高可罰5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且依《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第10條規定,網路共有11大項必須揭露事項,甚至細到字幕必須是正體中文,若違反,最高可罰10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羅智強指出,就算網路內容沒有簡體字也不代表就沒有事,因為草案中還有第13條的帝王水表條款,只要被認定內容「妨害國家安全」、「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西廠的血滴子」就會再度射出,限期改正而未改正,最高也是可罰10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他擔心,現在什麼都有的網路,未來將出現「一直罰100萬、100萬、100萬,罰到你死」。他也因此感嘆,「蔡政府殺中天、殺網路、殺在野、殺司法、殺言論、殺廉能、殺法治,殺殺殺殺殺殺殺!蔡英文的民主七殺拳,拳拳重傷台灣,要置民主於死地,簡直無法無天」!NCC11日在臉書粉絲團貼文,指近來網路崛起,使用Facebook、BBS、Instagram等,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卻造成不實言論在網路流竄的困擾,網路平台業者是否須要對平台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成為熱門話題,NCC還特別舉例1995年美國的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 Service訴訟案中,紐約州最高法院判決網路平台業者BBS未刪除不當言論,而應負責。NCC選在中天從有線電視頻道中消失轉戰網路之際貼該篇文章,被解讀不排除將矛頭轉向網路,「鼓勵」網路平台業者管理平台內容,經羅智強臉書PO文後,許多網友 才注意到原來NCC早就在今年七月公告網路相關管制法案的草案,並進行立法程序,「立法跟著中天」的現象也引發網友議論,擔心未來政府管制將導致平台業者開始揣摩上意、進行言論審查,直言「現在中天沒了,輪到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