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
」 遺產 遺囑 繼承 律師 繼承人亡夫留下千萬遺產…越配用3招拿光被抓包 她挨告又倒賠30萬
新竹一名蕭姓男子去世留下近千萬遺產,其越南籍配偶陳女在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之下,私自持蕭男的存摺、印章至銀行、ATM提領及轉帳共887萬元,因此遭蕭男家屬告上法院。後來,由於雙方達成和解,陳女已還錢並另賠30萬元,最終判決陳女獲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蕭男於2022年1月12日去世,其配偶陳女和蕭母均為合法繼承人,但陳女卻未經蕭母同意,偷偷將蕭男生前交付的存摺、印鑑拿至銀行取款,並隱瞞行員蕭男已身故消息,再冒充蕭男名義填寫取款憑條,順利從銀行取走830萬元現金。不僅如此,陳女還使用了蕭男的金融卡,3天10次於ATM自動提款機輸入密碼,總共提領26萬元現金,而她再登入蕭男的網路銀行,成功轉帳22萬元及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共計得手新台幣887萬元。蕭母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出告訴,檢察官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陳女。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陳女明知配偶蕭男已過世,依據法律規定,蕭男所有財產屬於遺產,應由全體繼承人共有,卻在未經蕭母同意授權下,擅自提領、轉帳蕭男的所有存款,損害金融機構及蕭母權益,實屬不應該。不過,由於陳女與蕭母達成和解,除了返還並平分蕭男的遺產外,還另外賠償蕭母30萬元,陳女也已在調解過程中完成並取得蕭母諒解,同意不再追究。新竹地院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1年,緩刑3年。
丈夫過世妻子想用「200萬換2400萬房產」!律師解答:先拿出1600萬
遺產分配必須要全體繼承人共同決定,並不是配偶一人說了算!一名妻子嫁給二婚的丈夫,婚後育有一名孩子,一家三口住在丈夫名下的房子,市價估計2400萬元,由於丈夫年事已高,不過他與前妻育有一名孩子,但多年不見,太太想著若丈夫離世,能否給這孩子200萬,就可以換得房子繼承權,律師蘇家宏解答:「不行!」蘇家宏律師在臉書上分享案例,說明「遺產分配要共同決定,不是太太說了算」,妻子、妻子跟丈夫生的孩子、丈夫跟前妻所生的孩子,這3人都是丈夫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而丈夫過世之後,他的遺產就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未來要協議遺產分配時,必須3個人「共同協議」出遺產分配的方案,無法以一人說了算數。若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協議,就需要進行訴訟,法官「有權」公平分割遺產。在訴訟中,每位繼承人都可以提出分割遺產方案,但是法官不因此而受拘束,判決只要符合「公平分割遺產」,結論是由法官拍版定案。案例中,房子公告地價現值大約是1200萬、市價2400萬元,而遺產分割的法律原則是用「市價」來認定,若妻子要單獨繼承這棟房子,數學計算上要補償其他繼承人各800萬元,所以這位太太想以200萬元換得房產,與法律的「公平價格」有所差距。蘇家宏律師表示,若丈夫離世後,想要保障太太和孩子的生活,可以在遺囑中寫「門牌號碼:……房屋及其坐落的土地要留給我最愛的太太來居住並且由她繼承,至於特留分的部分,再用現金找補或是給其他等值的東西。」法律的規則就會改變。
聊遺囑看人生/台灣繼承法律並未考慮孝道 女兒獨自照顧老父仍須與手足分遺產
小惠上禮拜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商,聽完她的故事後讓我很同情,但也無能為力,她的故事其實並不罕見,在台灣很多角落都不斷的在發生。她的故事是這樣的。幾年前小惠還是一位公司的主管,因忙於工作,至今未婚,所以一直和80多歲的老父親住在一起,而她上面的兩位哥哥則都已各自成家立業。後來她父親中風,行動不便,小惠希望兩位哥哥能一起想辦法,但他們卻都用各種理由推拖,不是沒時間就是沒錢,對於二位哥哥的冷漠,小惠感到很寒心。有一次, 大哥下午回到家裡,看見父親一個人在家沒有吃中餐,就對小惠大發雷霆,認為小惠沒有照顧好父親,小惠很委屈,認為哥哥就只是天邊孝子, 平時都沒有照顧父親,偶爾回到家裏反而還責怪她,讓她非常不能接受。幾個月后,父親因感覺自己拖累小惠,因此企圖自殺,幸好沒有成功,為了專心照顧父親,她辭掉工作,2年後父親過世,走得很安詳,她覺得自己盡了為人子女的責任,心安理得。父親走後,留下忠孝東路1間房子,市值3千多萬,而這也是她和父親共同居住的房子,兩位哥哥在父親喪禮還沒辦妥前,就跟小惠表明要平分遺產,尤其是忠孝東路這間房子,兩位哥哥希望小惠各付1千萬給他們,否則就要把房子賣掉。小惠非常氣憤,兩位哥哥對父親在生前毫不關心,也沒有分擔父親的費用,如今父親一過世,就馬上就要求平分財產,讓她非常不能接受。我問小惠,父親有沒有留下遺囑,小惠說沒有,但她父親生前有口頭交代,要將忠孝東路這間房子留給她繼承,她當時還有把父親這段話錄音下來。我很無奈的告訴她,縱使父親在生前有口頭交代要將房子留給她繼承,但這並沒有法律上效力,除非當時父親的交代是在生命危急下做成,並且有兩位見證人,才有可能符合口授遺囑的規定,否則只是單純的生前交代遺言,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法律上,三兄妹是有相同的繼承權。小惠聽了非常難過,說自己並不貪心,只是不甘心為什麼有盡孝道的人和完全不盡孝道的人,法律上的權利是一樣的,她認為這樣的法律並不公平。我很能體會她的心情,但台灣的法律並沒有考慮孝道問題,除非是被剝奪繼承,否則不管是否孝順,只要是同一順位繼承人,大家都有平均繼承的權利。如果當時小惠有帶她父親來協會預立遺囑,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但可惜她父親已經過世,再怎樣都已經來不及了。小惠失望地離開,望著她離去時難過的背影,我也愛莫能助。祝福小惠能夠早日走出這段陰霾,重新開始屬於她自己的人生。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歡迎報名113年10月份課程:10月27日上午10點,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舉行。報名時間:10月1日起開放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登記。
繼母偷領1.5萬遺產 她怒告上法院!結局曝光
新竹一名段姓女子控訴,周姓繼母竟在爸爸死後,將爸爸戶頭內的存款1萬5046元轉至自己的帳戶,讓她相當不滿,決定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周女須賠1萬5046元。判決書指出,死者的女兒主張,周女明知爸爸的存款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竟未得全體同意,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於2021年8月24日前往郵局,向承辦人員訛為已取得其餘繼承人之授權,致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信其已取得全體繼承人之同意,將爸爸帳戶內1萬5046元轉入自己的戶頭。周女辯稱,「我是死者唯一的繼承人,有遺囑為證。」她表示,遺囑有2份,第1份是於2018年6月22日由湖南林姓老鄉所代寫之遺囑,還有2位見證人,但是因為林男過世,唯恐遺囑無效,所以再找律師於2018年8月5日代寫第2份遺囑,書寫日期同遺囑上之記載日期。周女指出,遺囑是律師代寫,但簽名是死者本人親簽、指印也是本人按的,也是在遺囑所載日期為之,而2份遺囑確實有4位證人,應有法律效力,「依照親屬關係我是原告的繼母,原告對我有扶養義務,不應該只爭取繼承權利,不盡義務。」法官審理後認為,代筆遺囑之法定方式不符,難認該遺囑已具效力,另外,周女去郵局時,申請書上載明「已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由本人代表申請領取繼承款項」等文字,可認其取款時亦未認定其為唯一繼承人,綜上周女所辯,顯不可採,判周女須賠1萬5046元,全案仍可上訴。
利用保單逃稅 小心罰鍰上看千萬元
保單是民眾保障生命安全、財產與理財工具,但卻成為民眾的避稅、逃稅工具,國稅局是抓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就發現透過外幣保單、境外保單避稅,補稅都超過千萬元,甚至罰鍰都上看千萬元。高雄國稅局指出,如果欠繳應納稅捐,除了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34條等,規定對欠稅人施以禁止財產處分、限制出境、公告欠稅人資料等,以作為稅捐保全措施外,並得將繳納期間屆滿30天後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若欠稅人刻意隱匿財產,也會追查所得、財產動向,並將蒐集相關資料提供法務部執行分署運用,確保國家租稅債權。刻意漏報、藏匿財產 通通查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查到一起利用外幣保單,刻意逃避繳納稅捐的案例,高雄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某位納稅義務人,專營人力供應服務公司,因漏報收入而核課營業稅,且要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和裁處罰鍰。該納稅義務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程序終結確定要繳交,但是該納稅義務人期限到仍然不繳,就要送強制執行,卻發現他已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國稅局鍥而不捨,發現此納稅義務人竟然有多筆鉅額外幣保單隱匿不繳納欠稅,透過蒐集資料並送強制執行,順利課得1408萬元。高雄國稅局提醒,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須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如造成保單解約,亦徒增應賠付給保險公司之相關費用,得不償失。靠繼承遺產避稅 國稅局抓得到不只欠稅透過保單隱匿財產被抓到,想要透過境外保單避稅也無所遁形,國稅局抓到透過遺產稅避稅,補稅金額上看2000萬、罰鍰也有1600萬元。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甲在生前透過保險規畫財產,繼承人主張甲死亡後取得的人壽保險金,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壽險金額,依法是可不計入遺產總額。但中區國稅局認為,甲生前投保部分境外保單,並非我國核准的保單,應計入遺產總額中補徵加罰鍰。保價金變更保人 須課徵稅最後一種即是,要保人變更的話,則要申報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到,許多民眾想透過變更要保人,保價金轉移給他人作為傳承之用,但在國稅局的眼中,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是要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舉例,某位父親2011年向保險公司買1張保單,卻在今年的8月將保單要保人變更成自己的兒子,變更時的保價金已經累積到600萬元,超過當時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因此,國稅局依此向其課徵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醒,不論是投保境外保單、或者保險存續期間,如果發生繼承或者變更要保人都要記得誠實申報,避免遭到稅捐機關調查,進而補稅、加計利息,甚至是高額罰鍰。
父遺囑指定兒繼承億元保單 1原因竟被追繳3600萬…國稅局說話了
為了以防萬一,許多人會在生前立遺囑,將遺產做好分配。有一名爸爸將價值1億元的保單,指定兒子是受益人,但是國稅局查核後發現問題,以致於兒子不但要補繳遺產稅,還被開罰1600萬。有一名爸爸生前透過保險規劃財產,死亡後兒子主張自己是繼承人,依法不計入遺產總額,不過中區國稅局查核發現,爸爸生前是投保外國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商品,於死亡時尚未解約,而且外國保險公司沒有依照保險法核准,因此要納入遺產總額計算課稅。中區國稅局說明,一般保單經過金管會核准後,在我國販售,這類保險有指定受益人,因此最終核發的人壽保險金可不納入遺產總額,但這起案例因為非我國保單,爸爸的保單價值最後核發1億多元,須補徵遺產稅2000萬餘元,並處1600萬餘元罰緩。中區國稅局提醒,男子應檢視父親生前是否有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境外保單,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僅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中區國稅局也提到,保單變更要保人,應申報贈與稅。由於國人常利用保險進行投資理財規劃,於下一代成年後,以變更要保人方式達成財富傳承,但在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形同要保人將保單價值無償移轉予他人,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之贈與行為,應申報贈與稅。
9旬病翁「立遺囑」千萬遺產全送54歲新婚妻 女兒怒告繼母騙財…結局曝
英國一名9旬老翁羅伯特(Robert Harrington)離世後,將由再婚不到1年的54歲大陸退休女律師的秦桂香(Guixiang Qin,音譯)繼承所有遺產,但他70歲的獨生女蘭利(Jill Langley)不服,認為父親的遺囑有問題,於是將繼母告上法院。隨著判決出爐,羅伯特的遺囑也成功被推翻。根據外媒《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羅伯特原本的妻子艾琳(Eileen)在2018年1月過世後,他於2019年1月的活動上認識秦桂香,並於2月同居,秦桂香則在3月向羅伯特求婚。沒想到的是,羅伯特與秦桂香的婚姻僅經過11個月,羅伯特就在2020年5月逝世,享壽94歲。隨即,秦桂香便主張丈夫在去世2個月前,就寫下遺囑,說要把所有財產留給她。不過,蘭利認為,秦桂香是在引誘父親進行一場「掠奪性」婚姻,還想在他死後拿走所有的錢,把他扔進最便宜的墳墓裡,因此提起訴訟。蘭利表示,父母結婚66年,生前一同努力經營著屠宰生意,「我不想看到一個陌生人帶走他全部的財產,如果我父親沒有錢,這個54歲的女人不可能有興趣嫁給我93歲的爸爸」。法庭文件顯示,蘭利提出證據稱,父親羅伯特身體狀況不佳,在新婚當天無法站立拍照,甚至沒辦法說出秦桂香的名字;蘭利也透露,她最後一次見到父親是在2018年母親的喪禮上,當時他看起來非常虛弱、精神恍惚。據悉,羅伯特曾在2012年立下遺囑,指定女兒蘭利為繼承人。雖然秦桂香聲稱羅伯特在死前2個月立下遺囑,提出「要把所有財產給秦桂香」,但當時羅伯特明顯「心智衰弱」,且遭到秦桂香的控制,因此中央倫敦地方法院(Central London County Court)在採納上述意見後,宣布2020年的遺囑失效。此外,由於遺囑被推翻,羅伯特等同是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死亡,遺產也將依照相關法律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在68萬英鎊(約新台幣2856萬元)的遺產中,蘭利僅能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40萬元);而秦桂香作為他的「遺孀」,則可以拿到47.5萬英鎊(約新台幣1995萬元),並需要支付13.9萬英鎊(約新台幣584萬元)的法律費用。對此,蘭利也坦言,「這從來都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的問題」。
遺囑成空?從三國託孤 看長榮接班內幕風暴
《三國演義》可說是最經典的歷史小說,不斷透過電視劇、電影翻拍,甚至作成遊戲,當中無數英雄人物和事蹟,早已深植人心,而諸葛亮又是《三國演義》中極具代表性的人物,其「智」、「忠」形象之鮮明,更是深受眾人喜愛,例如為人熟知「劉備白帝城託孤」,劉備在臨終前對諸葛亮說「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邦定國,終定大事。若嗣子可輔,則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為成都之主。」(你的才華遠超過曹丕,必定能夠穩定國家,最終成就統一大業。如果劉禪有才能可以輔佐,那就輔佐他;如果他沒有才能,你可以自己做蜀國的君主),就落實劉備遺言的角度來看,說諸葛亮是劉備遺囑的遺囑執行人,一點都不為過。企業帝國的接班,謹慎的程度,實與國家領導人的接班,並無二致,正是因為如此,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臨終前,找來曾經信任的下屬-劉孟芬代寫遺囑、柯麗卿、吳界源及戴錦銓等人擔任遺囑見證人,而遺囑上寫著:「柯麗卿次席副總裁、謝志堅次席副總裁及林榮華副總裁,要多多指導四子張國煒」、「百年之後的未來接班人為: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所有副總裁們要一起共同協助,讓四子張國煒能順利接任集團總裁,也多多指導孫輩們的經營能力,公司業務要正常運作,所有員工不因本人辭世而有所懈念」,並再指定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等4人為遺囑執行人。然而,對照大房長子張國華對外宣稱4位遺囑執行人早於2016年3月24日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規定,一致同意並指定其擔任常任董事(Permanent Director)及常任總經理(Permanent President),以及日前長榮海運小股東主張長榮海運因與不具有合法代表權之巴拿馬長榮代表人簽署相關交易合約,對長榮海運全體董事提出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刑事告訴等事實來看,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等4人是否有依照已故張榮發的遺願,共同協助「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讓四子張國煒順利接任集團總裁」、有無忠實執行張榮發的遺囑?已無需贅述,其中恩怨情仇是非曲直,誠待法院釐清。有趣的是,當遺囑執行人未忠實執行遺囑任務時,誰可以主張權利受損?依照民法第1209條、第1211條,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另外也可以由親屬會議選定或由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指定,因此,遺囑人與遺囑執行人間存有委任關係,應無疑義,然而,當遺囑生效時,遺囑人早已不在世,如何能主張權利?至於,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我國民法並未有明文規定,不過,司法實務上曾有判決認為,遺囑執行人畢竟係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遺產係屬於繼承人,故繼承人實際上雖未授與委任,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間,實立於類似委任之關係,解釋上可類推適用關於委任之關係,因此依照司法判決之見解,遺囑執行人倘有違背受任之遺囑任務,繼承人應可基於民法委任關係對遺囑執行人主張債務不履行,並可對遺囑執行人提出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刑事告訴。上市櫃公司常因大股東繼承發生經營權變動,繼承過程中,公司當權派出現各種違反公司治理,甚至重大違法的情節,並非少見,但這已非單純大股東的家務事而已,影響所及的,更是公開發行公司數以萬計股東的權益,即便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找來四位信任的下屬擔任遺囑執行人,卻仍然衍生繼承風波以及各種違法,最後還是那句老話,「不是制度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執行制度的人。」
不肖里長勾結員警詐取獨居老人1.4億遺產 專業律師建議這樣做
雖然華人普遍避談死亡,但對於一些獨居的民眾而言,遺囑是個相當重要的事情。近日就傳出有不肖里長勾結員警假冒過世獨居老人的遺囑,進而取得老人的生前遺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發文提醒,建議獨居者要養成寫遺囑的習慣,同時也要妥善保存。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FB上發文表示,案件中,詐騙集團成員包括里長、警察和書記官等人,他們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獨居老人的個人資料。在老人過世後,這些不法分子潛入死者家中,搜尋相關文件以模仿死者簽名,進而偽造遺囑,將財產轉移給集團成員,成功騙取超過1.4億元的遺產。蘇家宏律師解釋,受害者多為單身獨居老人,有些沒有法定繼承人,有些則因家人在國外不願回國處理遺產。這些情況使得遺產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為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蘇家宏律師也在文章中提醒,詐騙集團就是看到現在獨居的普遍現象,也發現大部分人不寫遺囑的現象,而且法律上,遺產可以遺贈給沒有血緣的任何人,就動腦筋偽造「假遺囑」將老人的遺產過戶,而也因為沒有「真遺囑」,所以就讓不法份子得逞。蘇家宏律師表示,如果每個獨居的人都有寫遺囑的習慣,並且將遺囑妥善保管,未來包括身後事都由遺囑執行人來辦理遺產過戶給所愛的人,讓「真遺囑」來保護你一生奮鬥的成果,溫暖你的家人。
11歲就學駕駛飛機!英國小王子喬治試飛成功 觀察家:自豪的王室傳統
英國王室的傳統規定繁多,其中之1就包括,基於安全考量,2名直系繼承人不能乘坐同一架飛機,也因此,作為王位第2繼承人、年僅11歲的英國小王子喬治(Prince George)已開始學習開飛機。根據英國《太陽報》(The Sun)報導,就在上個星期,學校暑假的最後1天,喬治在父母的陪同下,乘車抵達伯克郡梅登黑德(Maidenhead)附近的懷特沃爾瑟姆機場(White Waltham Airfield)。喬治跟隨教練的指導,順利駕駛飛機飛向飛向天空,威爾斯親王威廉、凱特王妃則在地面上觀看,飛機於不到1小時內安全著陸。據了解,喬治開的是單引擎派珀Piper PA-28輕型飛機,是專門為為訓練用設計的飛機。報導指出,一名觀察家表示,「雖然喬治才11歲,但現在正是開始的好時機,王室有著令人自豪的飛行傳統,看起來喬治將是下一個繼承人……他的父母看著喬治安全地起飛,小王子似乎非常喜歡這種感覺」。
花蓮發放「每人3000元」振興券 領取方式一次看
為活絡花蓮整體消費市場的經濟活動,花蓮縣政府規劃發放經濟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9時起發放每人總值3000元「經濟振興券」,視同現金,來鼓勵鄉親消費、刺激花蓮經濟發展,恢復花蓮縣往昔經濟活力。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0403地震後以及不斷的餘震與颱風,對於花蓮縣整體產業遭受極大的衝擊,對外道路只要有豪大雨就會中斷,影響遊客來花蓮旅遊意願,因此縣府提出振興券方案,透過振興券方式能夠促進更多消費,振興券為有價證券,不僅消費者實際運用可增加買氣,商家收取振興券後亦可再靈活運用,使其再次、多次的流入市場,增加滾動性與循環性。花蓮縣政府說明,為了讓繁複的振興券發放作業順利安全又有效率,10月12日、13日將於各鄉鎮市之村里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民眾可於鄉鎮市公所或公告指定地點領取。領取資格為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基準日以前出生未及列冊設籍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符合資格之一者可領取。花蓮縣政府指出,民眾應備文件,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未成年人應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之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代為領取;符合領取資格但於領取期間截止前死亡者,得由法定繼承人檢附死亡人之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除戶之戶籍謄本、法院宣告死亡之判決)、足資證明其為繼承人之戶籍文件(如:含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及切結書領取。花蓮縣政府表示,在財政並不寬裕的情況下,為促進經濟發展及提升消費動能,編列10億元將發放使用花蓮縣內的振興券之外,並已推動多項振興方案,包括市集加倍券、推動永續遊花蓮獎勵措施三大利多、爭取改善陸海空交通運輸、自由行旅客每人每月申請1次每房新台幣1000元補助等,用意就是要在最短時間內守住花蓮經濟,維持花蓮的經濟活絡。花蓮縣長徐榛蔚也感謝各界以實際行動支持花蓮依然美好,更希望能持續吸引全台民眾前來花蓮觀光,協助花蓮產業復甦。
礦場熄燈2/紀念園區淪新法孤兒 「賴皮寮」開生活館恐違《國土計畫法》
「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因文資保存認列延宕,在2025年《國土計畫法》上路前恐被迫熄燈,而2024大選前遭譏為「賴皮寮」的總統賴清德新北市萬里區故居,卻有望於10月轉型成「萬里礦工生活紀念館」。專家指出,賴總統萬里老宅與「新平溪園區」同屬「廢棄開採之礦業用地」,《國土計畫法》上路後除非「特殊調整」,否則都應劃入「國土保育區」第二類,這類地上物除非被認定為「古蹟」,否則即使免費當成文物館,也與《國土計畫法》牴觸,賴總統的「老家」恐怕在新法中帶頭違法。本刊調查,賴清德自2024選前頗受質疑的萬里老宅,目前已委由萬里在地社區發展協會管理,將做為「萬里礦工生活紀念館」公益使用,刻正整理中,有望於10月開幕。然而尷尬的是,2024年初經濟部礦業局才盤點了一波「已繳回採礦權」用地,並發函地主解除「礦業用地」編列,言明《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將統一編定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僅能維持當地人生活的最低限度使用。新北市平溪區天燈節每年吸引國內外600萬人次到訪,距離1.5公里外的「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卻罕有人至,地方鄉親直呼可惜。(圖/記者黃耀徵攝)「賴皮寮」在賴清德上任總統後,10月搖身一變成為「礦工生活紀念館」,邀請各方觀光客來參觀,但所屬萬里區中幅里371戶老鄰居,大約1200多人,卻仍活在妾身未卜的礦業用地老宅,未來發展不明,是否繼續住下去和房屋修繕權都是隱憂,對照賴宅風光轉型,很是唏噓。中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林曉薇表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開發規定嚴格,只能容許基礎水電管道等維生公共設施,若要開店,規模也頂多只能開供在地居民日常飲食的「雜貨店」,而像「新平溪」等礦業紀念園區即使純公益開放,唯一的活路只能拚列文資保存。林曉薇指出,一般文資審查會議,必須先邀請文化資產專家,辦理現場勘查並彙整意見,再召開審查會議,若認為有重視必要,第一步會「列冊追蹤」,而主管機關定期訪視後,確認有必要認列文化資產,才會進一步函報文化部文資局。新平溪煤礦選洗煤場可以作為歷史故事指認的標地,建構煤礦知識系統與煤礦記憶。(圖/翻攝自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臉書)林曉薇直言,關鍵在這576公頃的土地中,大面積仍是向私人承租而得,目前是因為所在的平溪十分地區,人口已逐漸凋零,土地價值不豐,地主才如此「不囉嗦」同意拚列文資保存,但光目前所有權人就多達40多位,市府憂心若任一所有權人改變想法或未來繼承人有不同理念,名下土地遭認列文資保存無法處分,甚至進一步打國賠官司,在在都會讓文化局卻步,必須要加強文化資產的證據與說服力,把煤礦業在台灣與這些設備的連結故事整理出來,才能做文資審議的最強後盾。另一名學者也點出,像是早已停止採礦的萬里賴清德老家,未來也會比照「停採礦業用地」畫入《國土計畫法》「國土保育區第二類」,而這類土地是連「免費展覽」都無法開設,畢竟分類宗旨是為了保護環境,頂多再照顧當地人生活。他直言,這類土地「根本不是給觀光客來的」,若賴清德老家10月真的辦展,恐怕帶頭違反《國土計畫法》。「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面臨生存危機,龔俊逸也曾想過在商言商,營運財務困窘就算了,但想到父親的一生心血都投在這裡,就不敢輕言放棄。(圖/記者周志龍攝)平溪文史工作者、建築師陳勤忠則指出,其實新平溪博物園區與十分老街非常近,距離不到1.5公里,過去不少遊客來十分,放了天燈留念後,便極少二訪,而天燈的主管機關新北市觀傳局,對於進一步整合由文化局輔導的「新平溪煤礦園區」形成平溪套裝行程也興趣缺缺,導致每年約600萬人次來平溪的旅客,錯過了這個有故事的地方,呼籲能完整保存。新平溪園區館長龔俊逸則強調,自己對政治角力沒有興趣,只希望這麼棒的地點、這麼多人期待「一定要把他留下來」,如果未來能夠取得文資身分,就可公私協力,善用政府工具,賦予園區全新生命,結合平溪天燈產業,「產業會轉型,能源結構會改變,但這類文化記憶會留下來」,他眼中發光。新北市政府9日原稱賴總統老家涉及個案,不便多談;11日則最新回應,稱一般停產的礦業用地大多編列為《國土計畫法》中的「國土保育區第二類」,賴家老宅則為「農三」,可正面表列的使用規範則待中央進一步指示。
婚後買房登記女方名!妻病逝「小舅子秒上門爭產」 專家曝3解決方案
「請問如何處理能維護自己權益?」1名網友發文求助,友人與老婆婚後共同買下一房,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平時2人共同居住,因夫妻倆膝下無子,最近老婆因病過世,不料小舅子然跑來分房產,目前房子還剩15年約800多萬的貸款,朋友想留下這間房子自己居住,卻不知該如何解決。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問,「換帖兄弟A君,最近有房事麻煩,衷心請教諸位在線的房產大神!?A君與老婆婚後共同買下一房,登記老婆名下,自用共同居住,兩人無子,最近老婆因病過世,老婆弟弟突然跑來,要分房產,房子還剩15年800多萬的貸款,A君想留下這間房子自己居住,請問如何處理能維護自己權益?」貼文釣出專家回應,A君的太太過世後,其遺產將依法由法定繼承人繼承,若太太沒有遺囑,其弟弟即為法定繼承人之一,而房產作為遺產的一部分,依法應進行分割,加上房產尚有15年800多萬的貸款,如何處理這筆貸款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專家表示,首先A君可以與小舅子協商,希望對方能將房產的繼承權讓渡給自己,並承擔部分貸款,可以強調自己與太太共同居住,共同付出房貸等,懇求弟弟能體諒;若協商不成,A君可以考慮提供小舅子其他形式的補償,例如現金、其他財產等。專家進一步指出,若雙方沒有共識,A君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依法分割遺產。訴訟時,A君可以主張對該房產的貢獻,例如共同出資購買、共同居住、共同負擔貸款等,以爭取更大的分割比例。若協商與訴訟皆無果,A君可以考慮將房產出售,所得款項再行分割。若弟弟同意繼承房產,但無法承擔貸款,A君可以考慮將貸款轉讓給弟弟。
「具荷拉法」通過了!無良父母犯2行為 不得繼承子女遺產
女星具荷拉逝世後,棄養她的生母突然出現爭遺產,引起韓國人民關注。具荷拉哥哥具浩仁在2020年發起請願,歷經近4年時間,韓國國會今(28)日以無反對票通過被稱為「具荷拉法」的《民法》修正案,無良父母若違反贍養義務和犯下嚴重罪行,將喪失子女遺產繼承權。綜合韓媒報導,已故女星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向國會請願而得名的「具荷拉法」,內容主要是限制未盡撫養義務、對被繼承人實施虐待或犯下重大罪行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韓國國會終於在今日通過「具荷拉法」,法案總表決結果為284票贊成、0票反對和2票棄權。通過的修正案中強調,往生者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血親繼承人,存在嚴重違反撫養義務或犯有嚴重罪行的情況下,將可能被剝奪繼承權,而要讓繼承權生效,要有公正的遺囑或共同繼承者提出。「具荷拉法」將於2026年1月正式實施,適用於2023年4月25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案件。具荷拉在2019年離世後,震驚韓國演藝圈,在哥哥具浩仁、好友和粉絲還在傷痛時,具荷拉的親生母親竟為了爭奪遺產,與兒子鬧上法庭,讓外界看了咋舌;為此具浩仁2020年主動向國會請願,提出「禁止遺棄子女的父母繼承子女的財產」,並將其稱為「具荷拉法」,但在當時第20屆國會最後會議,裁定不通過,認為內容要有更深的研究。事實上具荷拉和具浩仁在年幼時,親生母親選擇離家出走丟下他們,她在兩人成長過程中完全沒有盡到為人母的責任;慶幸的是,具荷拉與具浩仁相依為命,健康長大,出社會後也相互扶持,兄妹倆關係非常親密。◎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大癌醫護理師遭病患2度性騷擾 繼承人要幫賠20萬
台大癌醫分院一名女護理師遭住院化療的男子性騷擾,護理師憤而提告,然而男子卻在訴訟期間去世,最終台灣高等法院判男子的繼承人須賠償20萬元。判決出指出,護理師指控,自己在確認男子是否訂晚餐時,對方將頭部靠近自己的胸前,當時護理師以為男子想要看清楚自己掛於胸前之識別證上名字,遂將識別證稍微往前拉近男子的臉部,沒想到對方卻趁其不備,伸手觸碰護理師的胸部,對其性騷擾得逞。隔天護理師巡房時,男子更進一步坐在床上,將雙手圈住護理師的左大腿,甚至往上滑動至腿根處,還觸碰到護理師的下體,二度性騷擾得逞,這也讓護理師忍無可忍,決定提告。護理師控訴,男子的行為侵害了自己的身體權,使自己在精神上承受極大的痛苦,請求賠償20萬元,然而男子在訴訟期間去世,護理師依據繼承法請求男子的繼承人在所得遺產範圍內賠償。最終法官審酌後認為,根據《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男子的繼承人應在繼承遺產範圍內,對護理師的損害負清償責任,因此判決男子的繼承人須支付護理師20萬元,此外,法官指出,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送達男子繼承人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本案不得上訴。
女兒繼承爸60張台積電「價值3000萬」 拿不出500萬遺產稅…專家曝解方
一名陳姓老翁的妻子已經過世,由於年事已高,他希望將財產留給2個女兒,最值錢的是台積電的6萬股,但遺產淨額5000萬的遺產稅率為10%,女兒拿不出500萬,想用台積電股票抵繳。對此,專家也給出解方了。廖嘉紅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分享該案例,點出使用「實物抵繳遺產稅」的條件,首先應符合「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且現金繳納有困難」的要件,且繼承人過半數同意或應繼分合計逾2/3同意,可以在納稅期限內提出申請。如果想用股票抵繳遺產稅,須注意2大重點:1.金額股票的遺產價值是以被繼承人(陳翁)死亡當日的收盤價500元來計算,納稅人用遺產中的上市公司股票抵繳遺產稅,抵稅的單價也是用死亡當日的收盤價500元。2.股票抵稅的金額與比例如果申請抵繳日的股票收盤價高於死亡日,遺產稅可以全部用該股票抵稅。如果股價下跌,即使只跌1元,也只能按比例用股票抵繳遺產稅。例如申請抵繳日的股票收盤價600元,高於死亡日500元,遺產稅可以全部用該股票抵稅,但身為繼承人應該覺得不划算,不想實物抵繳遺產稅。如果申請抵繳日股價下跌,即使只跌1元,也只能按比例用股票抵繳遺產稅。女兒想用台積電股票抵繳。(示意圖/黃威彬攝)由於陳翁過世當日台積電股價500元,6萬股價值3000萬,台積電財產價值3000萬,佔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5000萬的3/5,所以只能用台積電的股票抵稅遺產稅的3/5,也就是300萬元,需另繳200萬元遺產稅。廖嘉紅說明,股價波動劇烈,當抵稅股價600元高於陳翁過世當日的500元,繼承人自然不願意用500元的股價來抵繳遺產稅。相反地,若股價下跌至400元,繼承人當然樂意用500元的股價來抵繳遺產稅。然而,法規已限制可以抵繳遺產稅的比例,不足額的部分仍需以現金繳納。廖嘉紅提醒,用股票實物抵繳遺產稅不一定划算,且存在許多不確定性,最好的方法還是「預留稅源」,這樣到時候就可以用現金繳納遺產稅,而預留稅源的好方法之一就是保險,只要避開實質課稅原則,並正確安排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保險理賠金甚至有機會成為免稅資產。
爭爸遺產打官司5年…他噴百萬「看不到終點」累了 律師給父母1忠告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就算是朝夕相處的血肉至親,也可能因為金錢發生糾紛。一名男子在爸爸過世後,就開始為了遺產跟兄弟姊妹打官司,過了5年、前前後後打了不少官司,花了超過百萬,卻還看不見終點,讓他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身心俱疲。律師建議,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遺囑,法律規定是平均繼承,容易產生糾紛。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上分享案例,該名男子自從爸爸過世後,就開始為了遺產跟兄弟姊妹打官司,然而案子纏訟超過5年、前前後後打了不少官司,花了超過百萬元,卻始終看不見終點,害他每天吃不好、睡不好,感到身心俱疲,因此想換個律師試試看。蘇家宏提到,當事人不解地問說「明明爸爸在病床上就這樣交代,為什麼大家不照著做?換個律師看會不會早一點結束?」律師直言,遺產分割的訴訟之所以都要打很久,其實關鍵大多在於人性!蘇家宏說明,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法律的規定是平均繼承,而每一個子女的權利一樣大,不論男女老少,當然要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但如果有一份「妥善規劃的」遺囑,爸媽已經分配好,又有正直的執行人,大家就不需爭破頭,可以維繫家族溫暖,換得和樂的情誼。
頂客族注意!老公過世「她要跟小叔分遺產」 專家揭解法
現在社會有許多人選擇成為頂客族,然而當頂客族夫妻其中一人突然去世,另一個人可能還要跟其餘親屬「分遺產」。先前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就分享,一對50多歲的夫妻,丈夫因為罹患癌症時日無多,夫妻倆開始討論後事及遺產分配,才發現依據民法規定,丈夫的房產將有一半分配給小叔,這也讓妻子感到相當震驚。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享一個案例,當中提到,有一對50多歲的頂客族夫妻來向他諮詢,由於丈夫罹患癌症且時日無多,兩人開始討論遺產的問題,這才發現根據民法規定,丈夫過世後,其名下房產應由太太和小孩共同繼承。然而由於這對夫妻沒有子女,且丈夫的父母已過世,依民法規定,房產部分繼承權將落到第三順位,即丈夫的兄弟姊妹。也就是說丈夫去世後的遺產無法全部留給太太,配偶只能取得遺產的1/2,其餘部分將分配給丈夫的兄弟姊妹。許多民眾誤以為在沒有子女的情況下,丈夫的遺產會全部歸屬於妻子,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此鄭文在也建議,丈夫在生前迅速將房產全數贈與妻子,這樣才能確保房產歸屬妻子,不必與他人瓜分遺產。事實上,根據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法定繼承人順序第一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如果子、女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孫子、孫女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第二順位為父母,第三順位為兄弟姐妹,第四順位則是祖父母。此外,民法中也提到,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聊遺囑看人生/「能不讓父親繼承我的遺產嗎?」 這樣預立遺囑可以保護家人
上禮拜為小芳完成她的遺囑,雖然她外表樂觀開朗,但背後卻有一個令人心疼的故事。她已婚,沒有小孩,她知道自己若過世,她的遺產繼承人一個是她的配偶,另一個則是自己的父親。她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因病過世,沒有兄弟姊妹,自小由父親扶養她,但她父親卻嗜酒嗜賭,工作也不穩定,經常對她打罵,三餐溫飽對她來說,經常是奢侈夢想,反而隔壁的大媽對她比自己的父親好。有一次,父親帶了一個陌生女人回家,逼她喊這女人媽媽,她叫不出口,被父親狠揍一頓,之後這女人就住在她家,只要這個女人一不高興,就會對她實施各種體罰,她曾經偷偷告訴父親,結果不但沒用,反而還會再挨一頓打。那個年代可沒什麼家暴防治法,所以她只能忍耐,有時候真的受不了,她只能逃家,常常一個小孩半夜還在街上遊蕩,因此她常被警察帶回派出所安置。所幸小芳並未誤入歧途,她晚上在高職夜間部讀美工科,白天在一家廣告公司當工讀生,由於她有美術天分,加上她不斷告訴自己,一定要出人頭地,因此很快在公司慢慢擔任重要角色,幾年後就升到小主管,收入加上獎金,生活過的還不錯。現在的她,過的快樂有自信,雖然她不想再回憶那段過去,但每逢夜深人靜,童年的陰影創傷,就像鬼魅一樣,時常襲上心頭,揮之不去。她說自己現在過得很好,她唯一擔心的是,萬一自己哪天不幸發生意外先走,她先生就要和自己的父親一起繼承她的遺產,而且依法律,父親還可以繼承她一半的遺產,這是她萬萬不能接受的。由於小芳父親早年對她的種種行為,已達到重大虐待程度,因此我告訴她,她可以合法剝奪她父親的繼承權,因此小芳決定立下遺囑,將父親對她的重大虐待行為寫在遺囑裡面,並以遺囑剝奪父親對她的繼承權。看完她的遺囑內容,實在令人不忍,小小年紀就經歷那麼多的創傷,甚至還有性方面的傷害,真的很令人心疼,但她是幸運的,因為她保有一顆堅毅不懼的心,也有個支持她的先生,讓她沒有被擊倒。我跟小芳說,如果她父親先過世,那麼剝奪繼承權這部分就不生效力,但若是她先走,這份遺囑就會保護好她的遺產,不會讓父親奪走。小芳立好遺囑後非常高興,但卻流下了眼淚,她離開時,我望著她的背影,剎那間,我彷彿看到了年幼時的小芳,一個弱小的身影,獨自走在街頭。祝福小芳,希望她未來的人生更加美好。台灣遺囑協會九月課程公益課程:「預立一份幸福遺囑」,113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地點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室(台北市建國南路2段125號11樓),課程內容:1.遺囑基本概念2.現場遺囑寫作報名網址。9月1日起開放報名,網址【請點連結】。
祖先在呼喚!新北價值逾203億土地無人繼承 「副都心15.5億商業地」也不要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自今(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127人、土地11,384筆、建物632棟,土地總面積259.69公頃,以113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7筆土地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捷新莊副都心站。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15年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王珮榕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民眾若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上新北不動產愛連網的「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料查詢」(網址:https://i.land.ntpc.gov.tw/webgis/index.html?fun=landunset),如果對申辦繼承登記有任何疑問,可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或上地政局官網「業務專區」的「登記」項次下查詢相關申辦流程及應備文件(網址: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