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期佣金
」業務員打帶跑3/保險界潛規則「掛名招攬」事後換業務員 壽險公會示警恐觸法
保險業務員圈潛規則說的「轉單、掛名招攬」,讓業務新人以為在未取得證照期間成功介紹親友買的保單,可在完成考試取得登錄證之後,轉回成自己的保單業績,甚至以為可以領取續期佣金。壽險公會對此澄清說,「僅是單純的變更服務業務員」,且招攬保單業務員簽名是不能變更的,更名則觸法,保險公司也不會如此作為。CTWANT以採訪到這名未滿19歲、大學一年級艾瑞克,在還未通過壽險業務員證照考試、取得登錄證時,即在交友軟體上開發陌生客的故事,詢問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他認為這是業界由來已久的「掛名招攬」,「非正規新人訓練,且考照年紀從20歲降到18歲,可以很早進入大學校園招募新人,更要注意避免無照推銷保單、日後可能衍生保戶投訴等爭議。」壽險公會理事長陳慧遊則表示無法評論個案,但保險業務員須完成證照考試且取得登錄證,才能招攬保單:祕書長林金樹則說,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六條第六項規定,「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應出示登錄證……」,意即這名大學生在未取得壽險公會核發的人身保險業務員登錄證之前,是不能向人提出保險計畫與說明保單商品等。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指出,掛名招攬涉及佣金給付等給付報酬問題。(圖/李蕙璇攝)林金樹並提醒說,保險業務員依規定需親見保戶、說明保險商品且讓保戶在保單上親簽、收取保險費等,才能再送件給保險公司核保,「招攬當下的業務員簽名,日後是不能更換的。」而這名大學生以為等他取得壽險業務員登錄證之後,可以把之前他介紹的保單轉回給自己,「保單簽約的那一天,這名大學生還是無照的,保險公司根本不會同意變更招攬業務員名字的。」但保單是可以變更服務業務員,須由保戶向保險公司申請異動,但在這張保單有效存續期間,續期佣金多數仍由招攬業務員領取;也就是說,即使以後業務員變更給這名大學生,也是純服務保戶,無任何報酬。但業界也針對「孤兒保單」(招攬業務員離職)等將部分續期佣金另作為「續期服務津貼」,支付給服務這一張保單保戶的業務員。CTWANT記者還採訪到一位有13年資歷、37歲某大型保險公司業務員,年薪超過百萬,他迄今還未擔任主任,主要是他喜歡「單槍匹馬」,較不喜歡增員作組織戰。他說幾年前鼓勵朋友來做保險業務員,可達高年薪目標,結果對方一開始拉了許多親友買保單,月薪有六、七萬元,但他未專職專心做,部分時間接案兼職,因此收入不穩定而覺得被誆而辭職,且朋友關係破裂。保險資深業務員主管提醒,新人初作業務員勿為了擁有一些配備,用信用卡養債做形象。(圖/123RF)「依規定,當時他拉到的親友保單就會轉移給我,但我想朋友都做不成,還要去服務他的家人,避免尷尬,就跟公司說改派其他業務員服務,並請公司不要將續期佣金支付給我。」這名資深業務員所稱「保單轉移,更換服務業務員」意即兩層面,一是當該張保單招攬的業務員離職之後,依公司規定都是移轉給主管,且在該保單保戶仍正常逐年繳交保費,之後逐年的保單續期佣金,公司則會支付給主管。以此案來看,這名保險業務員拒絕夥伴招攬的保單轉移,續期佣金則是轉回給公司,就連單純的更換服務業務員,公司也是不會將上述的續期佣金給服務業務員的。CTWANT同時還採訪到一名保經通路的業務副總經理,他說自己出自前五大壽險公司之一的體系,當年是要先考上產壽險業務員證照、登錄到保險公司取得正式職稱之後,才開始去招攬保單,因此初期就是專心考執照。該副總還建議保險新鮮人,「等到拿到業務員執照,就會開始逼業績,家族洗單,形象改造,以打造為型男來說,襯衫、西裝、手錶、筆、公事包,都是標配」該副總說,像是很多業務主管的標配包括座車BMW等,尤其是已經滿18足歲,向銀行貸款已經不用爸媽簽名、銀行無法貸還可有資融公司……,「這就是保險新鮮人的第一堂課,別為了形象沖昏頭自己養債。」
40萬大軍2/保險申訴一年七千多件 業務招攬、解約爭議占大宗
「保險洗單」風氣盛,連保險業自家人也難避免。一名保險公司高階主管向本刊記者吐苦水說,「最近80歲家人聽理專說可以把之前買的契約提前解約,改買『利率較高,能保本』保單」,「長輩認識理專很多年,心腸軟,不想申訴,我也只能私下拜託理專不要再找家人『洗單』,放他們一馬。」日前元大人壽與元大投信合推首檔連結台股基金的投資型保單,驚爆證券營業員遊說78歲婆婆解掉元大龍頭高股息ETF改買保單,即是金管會嚴禁的「洗單手法」。這非單一案件,且已在業界存在多時,像這類業務員招攬、解約爭議在去年七千件保險申訴案中的「非理賠爭議類」,占了近三成。一名逾20年資歷的業務員吐露心聲:「我們也很不願意拜託保戶解約買新保單,要跟客戶比較新保單與舊保單的優劣,等於是自打嘴巴,但是我們是按件計酬,有的業務員想說一個人能服務的客戶有限,還要符合公司考核業績規定,如此惡性循環,有些人才會鋌而走險遊說客戶洗單。」金管會會依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的銀行、保險等個別公司申訴率多寡,在營業範圍上給予限制等措施,提醒業者須做好服務品質與銷售的正確度。(圖/翻攝自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臉書)這名資深業務無奈地說,「保險業務員很多人拚到深夜,不分假日,佣金收入主要在新拉到保單第一年拿到,接下來保戶每年持續繳保費,還有續期佣金,但金額遠比首年度低;同時,拚業績件數通過公司考核,一旦被刷掉離職,拿不到續期佣金,沒有資遣費,更沒有退休金可領。」受理民眾申訴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顯示,2020年全年受理申訴案達9,690件,保險業為7,030件、占72.5%;2021年第1季與第2季的保險業申訴案共有3,385件,占今年累積總量4,390件的77.1%,高居金融消費糾紛之冠,遠比銀行及證券期貨高。其中,保險業爭議類型分為理賠類與非理賠類,以2020年案件分析,壽險公司的這兩類案件全年各為3,570件、3,281件,就占了29.93%,在非理賠類中,「業務招攬爭議」為最大宗,「解約爭議」也有5.52%。若金管會貿然修法放寬保險業務員賣起基金,恐引發的問題,不容漠視。
40萬大軍3/保險業務員承攬制三不管地帶 勞資爭議只能找法官說
全台近40萬名保險業務員最揪心的,莫過於勞資爭議。目前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間的關係有按時間計費的雇傭制、按件計酬的承攬制,還有混合制,頗為複雜,為強化對業務員的保障,金管會7月推出補強佣金獎金定義的新措施,10月即將檢討。「金管會協助保險公司與工會協商,重新定義佣金給付,雖非工會主張的『續期佣金可攜制』,也就是不管業務員是否離職都要給,總是一個變革起步,只是有些地方將佣金變相改成服務津貼支付,對想要有穩定收入的保險業務來說,還是沒有保障。」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說,工會仍會繼續向立委陳情,希望透過召開公聽會,為業務員爭取最佳權益與福利。面對此一剪不斷理還亂的保險業勞資爭議,金管會3個月前新施行「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表」需載明在保險契約中,讓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的佣金、獎金等費用計算方式,包括「續年度佣金」、「續年度服務報酬」、「獎勵金-繼續率佣金」、「獎勵金-繼續率獎金」與「獎勵金-合約終止後服務獎金」清楚呈現。新制實施3個月來,「南山人壽原本用『業務獎金』及『續年度業務獎金二』的名稱,給付業務員報酬。7月時就把『續年度的業務獎金』改為『續年度服務報酬』,並取消『續年度業務獎金二』的項目,不符金管會規定呀。」一名資深業務員說。台灣人壽、南山人壽相繼遭業務員檢舉,未依佣金給付新制施行。(圖/黃鵬杰攝)嚴慶龍說,「台灣人壽也有類似情況,業務員透過工會向我們反映,還遭公司內部指責,唉!」「保險公司現在與業務員的關係搞得複雜,有純承攬制像南山人壽,有純雇傭制符合勞基法像是台新與中華郵政人壽,還有雇傭加承攬制的混合制,像是國泰、富邦、台灣人壽等。」「勞動部只管符合勞基法的勞資案,金管會主要是監督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上市櫃公司治理,結果承攬制的部分落得三不管,公司若違約未付佣金、任意處罰、開除業務員等,只能打官司找法官給公道。」嚴慶龍說。目前像國泰、富邦、台灣等人壽業務員進公司打卡開晨會,其餘時間為自由招攬保單時間,因此打卡的「部分工時」就依《勞資法》投保勞健保,計算基本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等。南山人壽業務員無須開晨會打卡,為單一承攬制;台新人壽(前身為美商保德信人壽)、中華郵政人壽則純雇傭制,完全依照勞資法規定。南山人壽業務員多年來力爭勞基法作為聘僱契約依據,目前經大法官釋憲為承攬制,工會因此轉向要求更為平等的平等合作契約關係。(圖/報系資料照)嚴慶龍表示,現行許多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非屬《勞基法》的勞動聘僱契約,而是未提供勞保的「承攬契約」,也就像是保險公司的經銷商、代理商,讓民眾透過業務員管道買到保單。這類承攬契約給付業務員的佣金、服務津貼等,經常因定義不清楚而產生民事債務紛爭。其實,保戶簽約同意買了保單後,保險業務員收到的「初年度佣金」,通常是從這一張保單收到的最大額佣金,之後保戶繼續依約繳交保費,保單契約存續,業務員逐年收到「續年度佣金」,多是給付2~6年,並非都是跟著保單終生給予佣金。當保險業務員離職後,保險公司便將「續年度佣金」給付給接手的業務員,而非繼續給付給當初成功承攬這一張保單的業務員,因此造成離職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的爭議。由於南山人壽把業務員一律改為承攬制,「南山人壽工會把問題拉高層級到全體保險業來談,主張續期佣金可攜制,等於說離職了5年、10年甚至到20年的保險業務員,都可以來跟公司索取佣金,但他們沒有做服務,這個論點很怪。」一名資深保險界主管說。
10年解禁2/南山人壽工會要談業務員權益 尹衍樑終於給回應了
「何時上市興櫃?」成了第三大保險公司南山人壽今年的重大議題。8月27日,南山人壽在內湖維多麗亞酒店舉行股東常會上,小股東急著問:「公司股本超過1千億元,又這麼會賺錢,到底甚麼時候要上市?請公司趕快辦理」。南山人壽代理總經理范文偉當場回覆說,「上市櫃一直都是南山人壽發展的方向,要上市櫃須符合相關法令,目前還沒有具體時程表,會持續研究」。依金管會核發《保險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上櫃及興櫃登錄同意函之審查原則》,保險公司近二年的清償能力,資本適足率(RBC)不得低於250、200%外,還要淨值對資產(不含投資型保險)比率不得低於5.5%,賣債利益要分10年認後獲利還要為正;此外,還需符合3年內未經重大裁罰的規定,但經改善不在此限。就財務健全條件,南山人壽通通達標,唯獨三年內無重大裁罰一條恐難過關。2019年,南山人壽因境界系統被重罰3千萬元,董事長停職2年,2020年罰款280萬元,今年4月又因150名業務員代刷信用卡付保費等案共開罰760萬元,連三年遭罰,而是否已改善及格,得看金管會的認定,也難怪范文偉無法給小股東答案。南山人壽耗資百億全面更新的保戶系統「境界成就」,上線後頻傳錯帳等而遭金管會重罰3,000萬元,停售投資型保單至系統改善為止,目前還未復售。(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南山人壽與業務員複雜的勞資糾紛,是上市興櫃之路另一大障礙。「我們業務員也是南山人壽股東,樂見公司上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前任與現任理事長嚴慶龍、蔡坤穎兩人異口同聲說,蔡坤穎還強調「只是我們會一再大分貝提醒大眾,南山上市有一顆未爆彈,也是工會的職責!」全因業務員權益沉痾遲遲未善了。南山人壽創立於1963年,後由美國國際集團(AIG)接手,業務員與公司採雇傭制,再從勞基法舊新制更迭成雇傭制、承攬制併存。10年前潤成投控接手後,全面改為承攬制等勞資關係進而緊張,引來莫大抗爭,至今仍懸而未決。蔡坤穎說,「工會的立場始終不變,聚焦在『舊制的業務員結清年資,發放計算基礎的法源』與提撥勞工退休金、雇傭制與承攬制的攻防,多年來公司與工會也未正式會談」。「今年3月,在范總母親公祭中遇到了大董尹衍樑總裁。捻香後,我去跟尹董自我介紹是工會理事長,建議約個半小時的時間,討論南山人壽業務員與公司的關係,看看工會與公司如何共創雙贏未來。尹董當場說『好,好,好』三個字,只是等了半年,無消無息。」蔡坤穎說,工會成員深記著尹衍樑大股東給的承諾。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蔡坤穎(左)與前任工會理事長、現為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攜手合作改善保險業務員制度與福利。(圖/王永泰攝、報系資料照)至於前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則是轉任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擔任理事長,許多保險公司也是有同樣的勞資糾紛,遂從南山拉高層級到全體保險業。「我們請立委重視,既然南山人壽主張與業務員簽約是採取承攬制,不是雇傭制,也無須適用勞基法,那麼就要修法改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總不能讓保險公司是我們事業的夥伴,又身兼裁判,動不動就處罰業務員。」嚴慶龍說。該工會另個要爭取的權益是「續期佣金可攜問題」。「每一張保單都是業務員招攬成功簽約完成的,因此單就這張保單的佣金,儘管已經改成平準式逐年給予,不能在業務員離職或是跳槽到別家保險公司後,原保險公司就取消給予佣金,應該更改佣金制度,該給的就應該讓業務員攜走。」嚴慶龍解釋。經立委、金管會、保險局協調,新的續期佣金制已在今年7月開始實施,「但至今有很多保險公司業務員反映,公司都沒有按新規定做,金管會也準備10月討論執行情況。」嚴慶龍並說,「我們還知道三商美邦人壽離職的業務員,已經打贏官司,法官判定公司需繼續發出佣金,這個判決將是我們接下來處理全體保險業務員勞資爭議的最佳依據!」
10年解禁3/投資型保單停售還大賺 南山人壽尹崇堯拚壽險模範生
和其他企業二代風光接班比起來,38歲的南山人壽副董事長尹崇堯可說是在一團混亂倉促中上位。尹崇堯是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的兒子,英國牛津大學完成法學博士學位後回國,被父親放在各事業單位的董事會裡「見習」。直到兩年前南山人壽因更新保戶系統「境界成就」出包,高達15萬筆保單錯亂,惹怒保戶、業務員及主管機關,董事長遭停職,尹衍樑推兒子尹崇堯代理董事長一職未獲金管會核准,最後陳棠接董事長才過關,董事會則是新設副董事長,由尹崇堯擔任。只有保險公司董事3年資歷的尹崇堯,多次率隊向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請益,至今1年10個月,積極參與金管會、保險局舉辦的各項金融法制法規監理課程,「有一場都是產壽險董總出席的課程中,我和常務監事也報名參加,表達我們業務員對管理制度的建議與心聲,當時也看到尹崇堯副董,過去打招呼,尹副董很客氣微笑未答。」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蔡坤穎觀察。蔡坤穎說,和南山人壽公司討論業務員契約問題以來,「總經理代理職無法給答案,陳棠董事長笑嘻嘻說來談,我們也知道他不能做主」,「唯一希望是透過大股東身分的尹崇堯副董,不要透過中間的專業經理人,而是直接了解我們業務員現況與面臨的困境,直接說給尹衍樑董事聽,傾聽我們業務員真正的心聲」。南山人壽儘管處於停售投資型保單階段,代理總經理范文偉(中)透過與工研院合作發表長照白皮書,持續推廣長照險。(圖/報系資料照)尹崇堯還連續出席2020年、2021年南山人壽股東會,第一場處女秀全程近3個小時會議,他未發任何一言,也未對場外發動抗議的南山人壽企業工會訴求,給予回應;今年股東會則因防疫措施管制人數,工會未派員出席,也未現場示威,工會與公司各以書面新聞稿,各自表述,行禮如儀。原本不多話的尹崇堯,進入經營團隊後,因著新冠疫情急爆發,大大減少媒體曝光度,不過內部業務主管觀察,「尹副董很努力在認識大家,懂大家在做什麼,怎麼完成工作目標。」尹崇堯擔任「企業永續委員會」召集人,並與范文偉和全國北中南各區資深副總在MDRT DAY誓師,鼓勵大家取得百萬圓桌成員榮譽,帶領南山所有業務夥伴成為亞洲一流國際保險人才。 在保險同業眼裡,尹崇堯算是圈內模範生。翻看南山人壽財務資料,雖然投資型保單遭禁賣,但去年與今年獲利仍創新高,主攻傳統型美元保單,傳統型台幣保單為輔,並推廣「長照險、重大傷病險、意外險、健康醫療險」等保障型商品,強力推動「遠距投保」,完全符合金管會、保險局政策要求。「南山人壽光是今年8月合併南山產險新契約保費就達101億元,合併總保費為299億元,一直以來與國泰、富邦人壽併列前三高,南山人壽藉此穩住公司保費收入,締造營收獲利新高之餘,還可符合主管機關政策,一舉數得。」熟稔保險界生態主管分析說。南山人壽董事長陳棠(右)歷練豐富,近二年來與副董事長尹崇堯扛起修正境界成就系統之重責,努力弭平保戶、業務員與內勤的不滿心聲。(圖/王永泰攝)「南山人壽因為境界之亂,被罰暫停銷售投資型保單,卻還能大賺成壽險業獲利王,南山人壽的商品有其特色,業務員素質與體系組織真的很強!」一名資深保險界高層佩服地說,話鋒一轉又說,「南山人壽工會也很厲害,本來是南山自己的業務員結清舊制年資退休金、續期佣金領取的問題,現在搞得全體保險公司都要一起來承受。」至於「業務員結清舊制、提撥退休金」等棘手問題,「合約紛爭就交給法院處理,一直是南山人壽遵守法遵的原則,也受到大股東們的認可。」知情的保險界高層說,有法學背景的尹崇堯更是清楚如何拿捏。這名主管還說,「86歲陳棠擔任南山人壽董事長,年歲漸高,尹崇堯副董對經營金融、壽險公司還有高度熱誠興致的話,依循過往郭文德、杜英宗的正、副董事長『老手帶新人』模式,穩定的不出大錯,尤其是不再誤踩影響保戶權益大禁忌,尹崇堯再過時日接掌董事長,獲准機率很高。」
「理賠服務不應免費無限上綱」!保險業務總工會出招 業務員跑腿交通費公司應全買單
明年元旦起,保險公司須跟承攬約制的保單業務員就「續期佣金」、「服務津貼」給付方式講清楚說明白。為此,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已去函金管會,提出一套具體規範計算方式,譬如說保戶請業務員代為申辦理賠保險金作業時,保險公司須付相關的服務費用給業務員。根據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向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業2021業務員保單服務費用表」,是以保戶常詢問業務員的內容中,加以分為「服務項目類別」、「服務地區」、「服務費計價方式」三類,給予清楚定義及舉例金額計算案例。第一類「服務項目類別」中,像是醫療、失能給付申請、死亡等「理賠服務」,還有「契約變更」、「已成交保單的保障說明」,列為「基本收費」項目。至於「協助糾紛案件處理」、「與保單無關的服務項目」的月曆、滿期禮、溢繳保費等,建議為「加費」而予以區別。第二類「服務地區」則是就業務員的交通往返里程給予津貼。首先,基本公里數20公里服務費為1000元,超過20公里後,每10公里加收100元,未滿10公里以10公里計算;計算基礎包括過路費、油費、汽車耗損等。此外,還可從業務所出發所在地工作地點,做為起始點計算,像是分公司、業務行政中心、報帳處、通訊處等。第三類「服務費計價方式」部分,基本收費為1000元,另依項目數量分別增加1000元。加收費用項目另含基本收費,每項分別加收,但若有項目為加費項目時,採個別累加。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圖/李蕙璇攝)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列舉第一個案例來說,台中業務員協助南投信義鄉的保戶,辦理醫療險理賠(服務項目),皆為基本收費,此項服務即收取一筆(公里)基本收費。北台中分公司-南投信義鄉,共計78.5公里,故基本費用1000元+600元,總計1600元。嚴慶龍並舉出第二個案例來進一步讓大家明白,高雄的保戶張三要求台北的保險業務員小明,協助辦理受益人/要保人變更,此項的服務收費:基本收費+加費項目。高雄分公司-台北民權西路辦理契變,共計355公里,基本費用1000元+3400元,總計4400元。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表示,很多保戶可能已經習慣,既然是透過保險業務員說明保險契約條款、簽約購買,之後申請保險理賠等相關收件、送件,都會聯繫保險業務員服務。但事實上,很多保險公司並非以《勞基法》聘僱業務員,而是採取「承攬契約」,類似委外、經銷與代理的概念。也就是說,保險業務員並非保險公司編制內的職員,南山人壽企業工會、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多年來,就要透過立法,譬如說修改保險法、保險業務員懲處等相關規定,將保險業務員地位與保險公司常說的「事業合夥」相平等。 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向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業2021業務員保單服務費用表」。(圖/李蕙璇攝)
業務員為何常叫你買新保單?「佣金」舊制毀形象 明年元旦新制上路可望解套
保險局要求各壽險公司,於明年(2021年)元旦起,在交給金管會的保單送審或備查文件上,在「初年度佣金」之外,還須清楚註明「續年度佣金」、「續年度服務津貼」的給付方式及給付年期,避免保險業務員離職後與公司產生爭議。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對此表示支持,並發函金管會,主張還須就「服務津貼的發放項目與費用」研擬規範。現今保險業務實務上,保險公司將「續期佣金」與「服務津貼」混合,且以「保險業務員離職」為由,拒發續期佣金而侵害承攬契約的業務員應有權益,嚴慶龍擔憂若缺未就服務津貼給予具體化的定義規範,日後恐怕仍會遭「巧立名目」將服務津貼納入到續期佣金,剝奪承攬契約業務員的應有的收入,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在12月22日發函給金管會及14名立委關切此案。保險業務員的收入主要來自承攬保單,當保戶簽約同意投保保險契約獲得核保成立之後,業務員遂收到「初年度佣金」,通常也是保險公司就這一張保單給付給業務員最大額的佣金,之後保戶只要繼續依約繳交保費,保單契約存續,業務員便可再逐年收到「續年度佣金」,通常保險公司會給付2~6年,並非跟著保單終生給予佣金。但是,當保險業務員離職後,保險公司便因該張保單更換服務的業務員,而將「續年度佣金」給付給接手的業務員,也就是不會繼續給付給當初成功承攬這一張保單的業務員。也因此多年來為離職業務員與保險公司的聘僱、承攬契約的爭議主因之一。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由於現在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非屬《勞基法》的勞動聘僱契約,而是未提供勞保的「承攬契約」,也就像是保險公司的經銷商、代理商,提供民眾透過業務員買到保單的一種管道。因此,過去這類承攬契約就給付業務員的佣金、服務津貼等,定義不清楚而產生許多民事債務紛爭。嚴慶龍指出,「續期佣金」與「服務津貼」在性質與給付目的不同,應須加以區分定義。「續期佣金」為保險業務員工作成果的對價,因此只要保戶繼續繳納保費,無論承攬這一張保單契約的業務員是否離職,都應繼續領取保單的續期佣金。「服務津貼」係保險業務員持續給予保戶的服務所發給的津貼,性質上為業務員服務保戶的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