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6年
」陽明山預拌車禍連撞22車4死 纏訟6年負責人與技師都遭判刑
6年前台北市陽明山仰德大道一台混凝土泵浦車煞車失靈,衝撞對向22輛汽、機車,造成4死,混凝土泵浦車所屬信詠工程行負責人陳美蘭、維修泵浦車技師盧志宏遭起訴,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將陳及盧各判刑4年2月、3年6月,二審改判陳女2年徒刑,緩刑5年,盧的部分仍判3年半,盧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陳美蘭是信詠公司之負責人,並為混凝土泵浦車的實際管理者,盧志宏是車輛維修人員,陳美蘭明知該車輛車齡已近40年,未注意車輛已嚴重超載,且手煞車系統已移除無法作用,盧在2016年年12月7 日,至信詠公司為系爭車輛進行維修及更換零件,他未進行檢查及更換。2017年4月25日信詠公司僱用之阮姓司機(已死亡)表示「車輛有點抖動」後,盧仍未注意此乃固定螺帽鬆動而產生撓性過大所生之震動,仍僅更換中央傳動軸,未就其所更換傳動軸組件等進行安全性檢查,將車輛交予阮使用,致嚴重影響駕駛安全。同年7 月19日阮姓駕駛車輛至北市士林區永公路245 巷19號工地進行灌漿作業,行駛至仰德大道3 段與新安路口時,無法正常進行引擎煞車之操作,且因車輛嚴重超載,造成腳踩煞車(液壓煞車)加速耗盡而無法發揮效能,車輛失控朝對向車道衝擊,導致4人死亡。盧志宏犯後否認犯行,歷審認定他未與被害人和解,顯無悔意,犯後態度難謂良好,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3年6月,他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尷尬的檢察官2/海巡查私菸引發院檢大戰 檢察總長槓最高法院落敗
實行21年的「交付審判」制度日前落幕,最著名案例首推海巡署王姓士官長為查緝私菸,把GPS衛星定位追蹤器裝在疑似載運私菸的貨車底盤,事後取回追蹤器被陳姓司機發覺,慘遭移送法辦。檢方認為王姓士官長並非無故裝設GPS,且車行軌跡也不屬「非公開活動」,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不料高雄地方法院將本案交付審判,全案纏訟6年,時任檢察總長江惠民兩度提起非常上訴,仍遭最高法院駁回,王姓士官長慘遭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定讞。本案發生在2014年間,當時服役於海巡署岸巡總局南區巡防局第52岸巡大隊(現為第11岸巡總隊)的王姓士官長,為取締私煙而鎖定高雄某公司,遂在同年6月28日把GPS追蹤器裝在該公司的貨車底盤,隔月4日再去取回,藉以取得該貨車7天內的位置、地址、停留時間、行蹤資訊等,以利勾稽比對是否載運私菸。檢警透過監視器等科技設備蒐證,GPS追蹤器因欠缺法源依據,無法成為監控私梟利器。(圖/報系資料照)王姓士官長取回GPS追蹤器時,被陳姓貨車司機發現,認為他觸犯妨害秘密罪,扭送警局,不過高雄地檢署認為王姓士官長查緝私菸並未觸法,陳男不服,聲請再議,遭高雄高分檢駁回。陳男遂向高雄地院聲請交付審判獲准,結果引發一場長達6年的院檢大戰,檢方從檢察總長到基層檢察官,院方從最高法院到地方法院,全都「打成一片」。王姓士官長主張,司法警察查緝犯罪而裝設GPS追蹤器未觸法,這是檢警(海巡署幹員也是司法警察)辦案的必要手段,不然以檢警有限的人力,怎麼可能24小時跟監私梟,而且本案貨車在公路上的行經軌跡,並非《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規定的「非公開活動」,希望法院判決無罪。檢方雖然是公訴人,卻一致替王姓士官長喊冤,主張本案裝設GPS追蹤器,並非「竊錄」行為,也不是《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規範的「非公開活動」,應該判決無罪。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漢章經常男扮女裝,他的赴日調查報告披露檢警以往常用GPS追蹤器辦案。(圖/翻攝臉書)不過高雄地院參考美國法院對類似案件採用的「馬賽克理論(mosaic theory ),或譯為鑲嵌理論」,認為當事人在公開場合的單一時點所進行之片段行為,可能不享有隱私保護,但蒐集累積至一定數量後,透過統計分析技術,就可拼湊出一個寬廣、全面的圖像,可能暴露當事人更深層的隱私資訊,因此判決王姓士官長拘役40天、緩刑2年,上訴後,二審又多判了10天,最後最高法院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確定。本案還意外揭開了一個潘多拉盒子,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漢章在日本考察報告透露:以往檢警將GPS追蹤器裝在嫌犯的交通工具及物品上,藉此監控行動軌跡,通常不會顯示在起訴的證據資料內,不料因本案而曝光,判決結果對於檢警來說可謂是「一記重拳」,檢警努力從相關法律找尋GPS能在偵查工作上執行的合法途徑,處處碰壁後,最後只能認命地回歸以立法方式解決,增訂在《科技偵查法》草案。不過該法因為爭議太大,至今未能通過。
出版龍頭三民書局遺產爭6年 6千萬遺產稅沒人繳台北分署出奇招
國內出版龍頭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2017年1月23日過世後,遺孀莊梅、長子劉仲文,以及目前實際掌管三民書局的次子劉仲傑等人爆發遺產爭奪戰。彼此互告纏訟6年,至今無法解決,導致5995萬餘元鉅額遺產稅無人出面繳納,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現劉振強生前尚未領取一筆土地徵收補償費,台北分署隨即發函台北市政府扣押,確認可足額抵繳遺產稅,今年2月將遺產稅全額清償完畢。三民書局在1953年由劉振強和友人柯君欽、范守仁創立,當時因為劉等3人自認只是「3位小民」,所以將書局取名為「三民書局」。創立時三民書局蝸居於台北市衡陽路,與文具行和其他書局共用店面,1961年遷居重慶南路,雖然歷經柯、范兩位共同創辦人退股等風波,劉振強獨資經營的三民書局仍日益茁壯,歷經近69年的努力,成為出版1萬多種書籍的業界龍頭,還擁有重慶南路、復興北路兩棟大樓,室內總面積達1200多坪的大型書店。劉振強創立的三民書局成出版界龍頭,他預付稿費訂金、不催稿,許多學者心甘情願替他寫書。(圖/三民書局提供)本刊採訪資深房仲指出,三民書局資產最值錢的是位於台北市復興北路的三民書局總公司(復北店)以及重慶南路門市部(重南店)的土地及房屋。資深房仲指出,兩者房地產市值合計超過11億元。但劉振強過世6年來,繼承人因為遺產分配問題無法達成共識,連帶影響遺產稅也未繳納,台北國稅局去年11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參考本刊報導,就劉振強遺產展開調查並進行查封或扣押,確認最有價值的是位於台北市復興北路的三民書局總公司以及重慶南路門市部的土地及房屋,市值合計可能超過11億元。台北分署認為,三民書局的不動產價值雖高,但拍賣將對書局營運造成極大影響,調查後發現劉振強對台北市政府尚有可請領的土地徵收補償費,台北分署隨即發函扣押,並於確認扣押足額後逕為收取,終於今年2月將遺產稅案件全額清償。
台南殺警案/徐國勇喊緝兇用槍 9年前他擊斃飛車賊官司纏6年賠80萬「提槍感覺沉重」
台南2警遭殺害震驚社會,也讓警方用槍時機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內政部長徐國勇第一時間喊話警察緝兇要「大膽用槍」,也會對用槍時機做檢討,不過9年前,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為了保護民眾,擊斃在西門町飆車逃逸的黎姓嫌犯,從此被訴訟糾纏長達6年,雖獲無罪,但仍賠嫌犯家屬80萬元,張景義感嘆,當時緊急開槍,換到的卻是官司,就連現在要提槍,「雖然只有2公斤卻感覺很沉重」。曾因開槍擊斃嫌犯而纏訟6年的員警張景義(左一)今現身說法。(圖/報系資料照)《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召開記者會,並邀請目前任職於台北市萬華警分局的張景義現身說法;他於2013年在西門町鬧區攔查黎姓逃犯,對方開車試圖朝人潮衝撞,張景義情急下開槍射擊輪胎,卻擊斃黎嫌,他事後因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被起訴,官司纏訟6年,2019年才獲判無罪定讞。當時恰逢七夕,張景義在西門町處理民眾報案,意外撞見黎姓竊賊,對方自撞後,他立刻衝到前方拔槍喝令下車,未料黎嫌踩下油門往他衝了過來,考量後面擠滿了人潮,恐釀重大傷亡,張景義只好開槍,因此擊斃嫌犯。據他回憶,「當時不讓這輛車停下來,恐怕全台北市的救護車也救不完」,且警察第一線面對危險時幾無時間反應,在近距離攔查下,若對方有攻擊意圖根本躲不掉。台北市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圖/報系資料照)張景義當下試圖打破輪胎讓車子停止,但其中一槍穿過擋風玻璃,打穿黎男腹部,從此面對的就是無盡的寫報告與跑法院,身心俱疲,雖然在2019年法院還他清白,判決無罪,但民事部分仍須賠償家屬80萬元。對於這次發生兩名警員殉職,徐國勇巷警察喊話緝兇要「大膽用槍」,張景義感嘆,官司期間每天都備受煎熬、判決前都在求神保佑,憂心若被判有罪恐只能一輩子當義警,無力照養家中妻小和雙親,獲判無罪也未得到什麼,依然繼續當警察。張景義認為,若法令允許基層員警預先使用警械警告嫌犯,兩位學弟也不會丟掉性命,但實際上只能確定嫌犯有攜帶攻擊性武器,才能掏槍,他也質疑,警械使用條例請學者來訂,但很多學者根本沒開過槍,不知道拔槍到開槍要耗時至少3秒,這期間若對方有攻擊意圖,員警幾乎反應不過來,呼籲「警械使用條例」應修法,解除過多框架限制,以簡單明瞭規範警察可在何情況下採取警戒動作。
少年公園「鐵條插眼」纏訟6年獲賠百萬 盧秀燕:市府撤回上訴
台中市1名黃姓少年6年前在西屯區福瑞公園玩耍時遭鐵條傷眼,家長訴請國賠,法院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新台幣316萬多元,台中市政府提出上訴。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若家屬同意一審法官判決,市府有意願撤回上訴。回顧案情,2016年間少年到福瑞公園玩耍,未料撞上支撐櫻花樹的鋼筋,眼鏡鏡片破裂插進眼球,當時水晶體流出,視網膜毀損,歷經多次手術,視力還是無法恢復,少年右眼幾近全盲。少年家長因此訴請國賠,歷經近6年時間,法官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316萬多元,但市府以事發地點為草地,不是兒童遊戲區,提出二審上訴。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案是在2016年發生,事情發生後雙方進行協商,但是破裂,2018年開始訴訟,打了很久,打了4、5年,最近判決下來,法院認證台中市有錯,而按照公務機關市府的機制,公務人員要必須上訴2到3審。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事件雖不是發生她任內,但法官認證,既然市府有錯,她開會探討,雖是個案,但法院認證台中市有錯,且判決金額非常明確,她也得知事件發生後,家長耗盡心力,願意接受法官判決,如果家長願意接受法官判決,台中市政府應該要接受。
獨家/彰銀經營權「停止訴訟」?台新金財政部今皆未向法官提出 8/21判決
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最新進度震撼金融圈。台新金控6年前控告財政部違反「彰銀經營權的契約認定」之案,今(14)日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由於審理法官曾二度建議雙方是否談和解,經過6/19董事會改選後,雙方原本研議合意先停止訴訟,準備接下來的協調空間與時間,但因缺乏具體和解方案而告失敗。待8/21開庭聆聽判決結果。依《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台新金與財政部若都同意停止訴訟,需要在今天法官言詞辯論終結前,以書面訴狀或是當庭向法官口頭說明,記明於筆錄中。此案便會停止訴訟4個月,最多可達8個月;停止訴訟到期日前若未申請繼續訴訟的話,則視為撤銷訴訟或上訴。據了解,台新金在6/19彰銀董事會改選中,拿下3席獨董、1席自然董事共4個董事席次後,委託代理訴訟律師詢問財政部一方的和解方案,欲在開庭時提出說明。據台新金友人透露「財政部給予回覆的主要意思是可以先停止訴訟,雙方進一步談和解內容。」本刊記者獲得內部消息指出,「台新金內部有一方是認為在提出停止訴訟前,財政部也能提出可否買回其股權等財務措施的和解建議方案,雙管齊下協談較為務實」。台新金和彰銀的官司纏訟6年,高等法院從2019年12月至今天已召開5次準備程序庭,今天為言詞辯論庭。負責審理此案的資深法官何君豪,二度在準備庭中詢問台新金與財政部是否可談和解,當庭,財政部同意並請代理律師轉達,可請台新金先提供和解方案再議。期間,本刊5/20獨家調查報導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身旁幹部確實有建議尋求退場機制,希望財政部買回股權或其他財務方式,財政部也於5/22晚間發布新聞稿表態「尊重」台新金意願。雙方還同時積極備戰6/19彰銀董事會全面改選,結果是台新金一舉拿下全部3個獨董席次及1席自然董事共4個董事,「有人說台新金勝,其實沒有任何一方是贏家」熟悉此案的台新金吳家友人語重心長地說。據悉,「台新金希望能比照股東李世聰出脫彰銀股權模式,盤後交易看到有公股金融機構承接情勢。但實質上,財政部認為兩案股權金額比例相差極大,較傾向由台新金逕行於公開市場售股。」(台新金在2005年以每股約26.12元、總價365億元得標,取得彰銀22.55%股權)外傳一家公股金融機構在這次支持財政部彰銀董事改選中,損失上百億,消息傳到台新金耳中,倍感無奈。「解鈴還須繫鈴人!建議財政部長跟吳東亮董事長直接會談,建立協談誠意基礎」,「市場上有些人自稱政商關係好可以代表財政部,或是代表台新金談的人,都不足以為正式對談方式,也很難取信雙方。」台新金吳家友人鄭重地否認目前並未委託任何人代表台新金出面協商,也未見財政部正式派人對談。了解此案內情者透露,「台新金目前是彰銀單一最大股東,若財政部認為可以開放市場資金進入,難道想讓彰銀股權更加複雜化?財政部既然都可以請公股銀、中華郵政等在6/19彰銀董事會改選前,砸錢進場買股支持財政部,希望也可比照用於回購台新金彰銀股權之案。」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攝影/馬景平)
【老闆愛告人1】靠訴訟賺錢?承包商指控大廠:中小企業的吸血蟲
陽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曾承接,台北車站、桃園捷運等多項重大建設的通風產品,在業界可說是首屈一指的大廠,本刊卻接獲投訴,指陽鼎不但巧立名目增加工程款,更不斷興訟,藉此索討高額賠償金,許多中下游包商飽受官司之苦,怒罵:「根本是中小企業的吸血蟲。」據了解,陽鼎是以通風產品起家,號稱其產品通過多項實驗室和鑑定認證,還參與台北車站、機場捷運、林口電廠、國父紀念館等重大建設,負責消防工程、通風與空調設備等業務,諷刺的是,其公司精神標榜要「圓融美滿」,但在風光外表下,它卻被指控是濫用法律資源的訟棍.本刊接獲其合作廠商投訴,廠商指控,他與陽鼎曾共同合作國內知名半導體公司的風管標案,陽鼎卻巧立名目增加約1200萬元工程款,廠商發現時提出疑問,陽鼎卻不留絲毫議價空間,直接上法院提告,雙方為了此案纏訟6年。廠商指控陽鼎連工程廢料都不願清運。(圖/讀者提供)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工程款有支付必要,但在訴訟過程中,每年利息不斷往上攀升,該廠商最後被要求付超過1600萬元,廠商則是忿忿不平,認為陽鼎鑽法律漏洞以獲取暴利,「根本多坑我1300萬元。」但此廠商並非唯一的受害人,上司法檢調系統查詢,密密麻麻都是陽鼎提告,現正訴訟中的案件,北到基隆南到高雄都有其訴訟紀錄,幾乎告遍全台灣。投訴廠商則表示,這就是陽鼎常用手法,不論大小糾紛都是用「提告」來解決,使得許多合作廠商終日纏訟,飽受官司之苦,根本無法好好經營。對此,本刊致電陽鼎,陳姓法務回應是「依法主張權力」,並且表示「如果這則新聞報出來,社會就沒有公理了」,強調是廠商一千兩百萬的工程款不願給陽鼎,告人是最後的權力主張,希望媒體不要抹黑陽鼎濫訴,並表示廠商打人在先,這些都有刑事記錄可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