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用
」廣達前員工缺錢用!他假冒同事9度溜進工廠 竊千萬晶片藏胯下「賣10萬」
新北市林姓男子於台達電子平鎮廠擔任工程師期間,3度偷竊廠內IC半導體晶片,數量達9980顆,經桃園地檢署起訴,考量林男與台達電調解,9月14日依竊盜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3年;而林男另涉嫌偷竊曾任職廣達電腦的CPU與記憶體,變賣得手923萬元,桃園地院今日審理後,認定林男觸犯8次竊盜、1次加重竊盜罪,判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曾任職廣達電腦公司的林姓男子前年底離職後,因缺錢花用,騙過通道警衛後進入廣達廠房,先後9次竊取價值逾923萬餘元的晶片,並販售圖利,其中一次還直接破壞門鎖,事後公司清點發現晶片短少遭竊報警,揪出林男涉案31歲的林男於2022年12月底從廣達電腦公司離,因為財務困難,林男自去年2月下旬至6月上旬,以現任員工的工作號碼騙過通道警衛,並偽造簽名後進入廠區,再破壞倉庫的喇叭鎖,踹開存放晶片的鐡櫃行竊。林男先後9次竊得價值逾9百萬元的CPU晶片83片、記憶體晶片833片,得手後,再將晶片藏在胯下或鞋套,規避通道警衛持探測器檢測,價值逾923萬元,最後一次行竊時,發現治具室門鎖遭更換,當場破壞門鎖進入行竊,桃檢依加重竊盜罪嫌起訴。廣達事後發現遭竊報警,警方在林男住處查獲CPU晶片1片、記憶體晶片93片,販售贓款10萬元,並將林男依法送辦。被告雖坦承其偽造廣達公司現任員工署名及同意書潛入廣達廠區行竊,但否認有破壞治具室門鎖及鐵櫃等犯行。桃園地院審酌林男犯行危害社會治安與經濟秩序,坦承部分犯行、未與告訴人和解、未賠償告訴人、並斟酌其犯罪動機、手段、所竊財物價值高達900萬餘元、所生損害甚鉅,依8次普通竊盜,1次加重竊盜,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稍早,林男也涉在台達電子平鎮廠擔任工程師期間,為了解決債務問題,在去年9月至10月間,趁值夜班時機行竊IC半導體晶片共9980顆,得手金額高達新台幣59萬3000元,上個月中判處他1年5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須賠償台達電子140萬元。
連神明金牌也敢偷! 黃衣賊犯案後悠閒逃逸下場慘了
高雄市小港區金府路某家飲料店內,日前老闆發現神明金牌及現金3000元遭竊,嫌犯得手後還悠哉地騎車離去。警方循線逮到人,據了解,該名竊賊有竊盜、毒品等多項前科,現金已花光,而金牌發還給失主,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小港1名48歲的邱姓民眾於10日深夜1時4分,到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報案,稱於高雄市小港區金府路一帶,經營的飲料店內所供奉的一面神明金牌,以及抽屜內的現金新台幣3000元,遭不明人士竊取,損失約新臺幣4000元,調出監視器後發現是1名身穿黃衣男子,入內後在神明桌翻箱倒櫃,得手後就騎著腳踏車離去,讓失主相當氣憤。 嫌犯得手後騎車離去。(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警方受理後,擴大調閱監視器,掌握48歲邱姓犯嫌身分,於隔日下午抓到人,據了解,邱嫌有竊盜毒品等多項前科,會偷竊就是缺錢用,現金已花完,而金牌已發還給失主,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沉迷線上遊戲缺錢用 2啃老男搶刮刮樂網咖落網
彰化縣26歲簡姓和楊姓男子,平時沒有正當工作又沉迷網路遊戲,缺錢花用下竟於1日到南投草屯彩券行搶劫,奪走71張刮刮樂得逞,並刮中9400元,警方當日晚間在網咖將2人逮捕,錢已被揮霍到只剩1000多元,訊後將他們依搶奪罪嫌送辦。據了解,2男子平時不務正業,但他們沉迷網路遊戲,總向父母伸手要錢,雙方父母不堪2人啃老,將他們趕出家門,他們竟突發奇想,騎機車到草屯某彩券行搶劫。簡男和楊男鎖定草屯來往行人較少的店家,簡男進去後假意購買商品,卻趁店員不注意時搶走整疊刮刮樂,並跑到百公尺外的街角與楊男會合,2人再一起回到彰化。簡男搶走的刮刮樂總面額合計1萬4200元,共刮中9400元,他們將中搶彩券兌換現金,再一起到網咖購買點數揮霍,警方當日晚間在網咖將2人逮捕,還在楊男身上發現少量安非他命,訊後依搶奪等罪嫌送辦。
不孝孫缺錢用竟持刀威脅嬤 得手5000元遭重判7年半
北投楊姓男子曾多次攻擊家人的紀錄,去年6月因沒錢花用,竟將歪腦筋動到阿嬤身上,持刀強逼阿嬤到提款機領錢,又跟在阿嬤後面逼她向鄰居借錢,得手5000元,開庭竟辯稱,阿嬤沒有向鄰居呼救、逃跑,給錢是她是自願的,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35歲楊男不務正業,多次向家人討錢花用,去年6月13日下午,見81歲阿嬤獨自一人在家,竟持菜刀喝令阿嬤交出手機,翻動阿嬤錢包,見裡面沒有現金,恫嚇「若不去借錢,就要殺死妳!」阿嬤先向鄰居借錢,得手2000元,但楊不滿足,強押阿嬤提款機領錢,但阿嬤緊張按錯密碼,又被帶回住處在向鄰居借得3000元,才將手機歸還給阿嬤。楊辯稱,阿嬤外出過程,沒有呼救或嘗試要逃跑,代表阿嬤願意向鄰居借錢,並沒有強暴脅迫的犯行。但阿嬤證稱,孫子要她把全部的錢都拿出來,不然就要殺她,殺她的兒子,刀子距離她只有30公分,她很害怕不敢呼救。判決指出,阿嬤見孫子持刀威脅其性命,只能配合指示行事,而且刀鋒銳利,極可能造成身體上重大傷害,更何況阿嬤已經高齡80多歲,更不可能以一己之力,抵抗正值壯年的孫子,無法期待阿嬤冒著生命危險積極反抗,駁回楊男辯詞。法官更批評,楊正值壯年,不思正途獲取財物,強盜年邁阿嬤的財物,戕害社會治安,衡量他國中畢業、無業、未婚、無子、無人需要他撫養,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