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
」 高虹安 貪汙 助理費 高院 新竹市長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高國豪3兄弟鬥毆!大哥嗆1句遭判拘役30天、緩刑2年
新竹攻城獅球星高國豪先前捲入與二哥高國強妻子的「私約」風波,兄弟間因此產生嫌隙。2024年12月3日,高國豪與大哥高聖文、二哥高國強在宜蘭蘇澳1間餐廳內發生激烈爭吵,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事後3兄弟互相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如今傷害部分已和解不受理,但高聖文因出言恐嚇高國豪遭判拘役30日、緩刑2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兄弟當時一路從店內打到店外,旁人無法制止,直到警方到場介入才停手。衝突最終造成多人受傷,高國豪因遭捶打,出現頭部鈍挫傷、上背及左肘挫傷等多處傷勢;高國強則有前胸鈍挫傷及頸部擦傷;大哥高聖文並未受傷,但遭高國豪提告傷害及恐嚇。衝突爆發的背景,被認為與先前高國豪私約二嫂所引發的家庭糾紛有關。宜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罪起訴3人,另因高聖文在衝突中出言嗆高國豪「我要弄斷你的腳,讓你再也沒辦法打球」,遭追加起訴恐嚇危害安全罪。三兄弟在傷害部分已達成和解,公訴不受理。至於恐嚇部分,宜蘭地方法院認定高聖文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假冒高層寄恐嚇信!東京35間企業遭炸彈威脅 要求匯款5千萬日圓
日本東京大手町與丸之內的辦公商圈內,近期有至少35家企業接獲內容涉及「爆炸預告」的恐嚇郵件。信件中揚言將於1月9日下午4時引爆炸彈,並要求支付現金5,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003萬元)。警視廳已朝威力業務妨害方向展開調查。調查人員透露,這批電子郵件自1月5日起陸續寄達,寄件人假冒東京都內某公司高層名義,要求企業將贖金匯入指定帳戶,否則將在指定時間引爆炸彈。其中一間收到威脅的公司表示,相關郵件於1月8日透過公司官方詢問表單送達,內容直指「立即支付5,000萬日圓」,並附上匯款帳戶資訊。該企業已與所轄丸之內警署合作提高警戒,雖然對此感到困擾,但目前公司運作仍照常未受影響。一名相關人士指出:「新年剛開始就遇上這種騷擾行為,實在令人頭痛。」警視廳初步研判,該行動疑似為騷擾性質犯罪,且寄件來源可能經由海外伺服器發送,以掩蓋身分並規避追查。警方正以威力業務妨害罪進行追查,並呼籲企業提高警覺。依據日本現行法規,發出炸彈恐嚇並造成業務中斷者,可能觸犯妨害業務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拘禁刑,或處以五十萬日圓(約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事實上,日本近年亦曾發生類似事件。2025年4月,一名男大學生因於社群媒體上揚言要「炸毀」大阪・關西世界博覽會重要交通站點,大阪地鐵中央線夢洲站,遭警方以妨害業務罪名逮捕。恐嚇郵件內容聲稱將於1月9日下午4時引爆炸彈,並要求企業匯款5,000萬日圓。(圖/翻攝自X,@asahi_kc)
鄧佳華出獄了!比讚自拍「胖一圈」 好友曝:忘記手機怎麼用
網紅「FBI帥哥」鄧佳華日前因偷拍美髮店女設計師裙底被抓包,遭判刑6個月,於2025年7月入監服刑。而今(9)日他服刑期滿出獄,鄧佳華的好友一早也搭上火車趕往屏東接鄧佳華;他本人稍早已經走出監獄重獲自由,並PO出一張自拍照與粉絲打招呼。2025年7月10日,鄧佳華因無力支付18萬元罰金,遂決定前往桃園地檢署報到,先進入桃園監獄服刑,再轉至屏東監獄,並於2026年1月9日服刑期滿出獄。時隔半年後,鄧佳華今日出獄並在社群平台復出,高調宣布「我出獄了」,還PO出一張自拍照。照片中可見他下巴變得稍微圓潤,明顯胖了一圈。而好友沈培安去迎接鄧佳華出獄,沈培安發文寫道, 等待鄧佳華半年終於回歸了,直呼「手好累,不用再寫信了!」並透露當把鄧佳華的手機交到他手上時,他變得有點生疏、忘記怎麼操作。鄧佳華出獄後的動態,再度引發網友關注,網友紛紛留言喊「出獄先比讚」、「華哥恭喜你,出來輩分也不一樣了」、「為何人家坐牢會變瘦,你怎變得比較福態」、「還得是華哥」、「恭喜,以後要好好做人」。
台積電新內鬼陳韋傑完了!同「挖」護國神山被反咬 智財法裁繼續押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工程師陳韋傑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法官裁定陳韋傑續押禁見3個月。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陳韋傑)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行政院推動保法新制!寵物棄養最高罰百萬 虐殺刑責加重
行政院會今(8日)預計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藉此強化寵物飼主責任。草案明定,寵物若發生遺失情形,飼主須在5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否則將視為棄養;同時也大幅提高棄養動物的罰鍰金額,從現行最高新台幣15萬元,調整為100萬元以下。此外,修法亦加重對虐待、虐殺動物致死行為的刑責,明定以暴力等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草案通過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據《中央社》報導,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強化飼主責任。為避免飼主無正當理由棄養寵物,或任意將動物送交政府機關處理,草案規定,未來將寵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若未符相關條件即送交者,將認定為棄養行為。針對部分飼主在動物保護案件調查期間,屢以寵物遺失為由,掩蓋棄養事實或規避稽查取締的情形,草案也進一步明定,經指定公告須辦理登記的寵物,其飼主應自遺失事實發生的翌日起5天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遺失;除非具有受傷、住院等正當理由,否則同樣視為棄養動物。在罰則方面,草案將棄養寵物的罰鍰,從現行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提高為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至於處罰與刑責,為加強動物保護並遏止虐殺案件,草案同步提高虐待及虐殺致死的刑責。現行法規對於虐待動物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草案則調高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現行規定須達致複數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才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則調整為,以槍械、暴力等凌虐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
台積電內鬼再加一!陳姓工程師遭求刑8年8月 今移審智財法院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陳姓工程師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馬、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白色巨塔5/中榮3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 衛福部發函要查了
本刊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至少長達3年以上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對此,衛福部醫事司7日也將發函台中市衛生局,若調查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刑責,同時對醫院開罰。衛福部指出,若查證屬實,廠商開刀部分將針對違反醫師法送辦,恐將面臨有期徒刑6月以上、5年以下刑責;罰金部分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同時針對院方容留密醫進行醫療業務,依醫療法108條開罰,院方恐將面臨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而針對違規科別、服務項目或門診等,將有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個別處分,最嚴重恐將廢除執照。回顧整起事件,本刊先前報導指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與醫師廖致翔長期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行脊椎內視鏡微創手術,時間至少長達3年以上,粗估至少有180名病患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更換主刀醫師。根據已知之手術畫面來看,其中科主任鄭文郁早在2023年3月就放任廠商執刀;科主任楊孟寅則在2025年10月讓同一位廠商上桌執刀;另,擁有5.6萬名粉絲追蹤的醫師廖致翔則在2025年底遭到院內檢舉。對此,本刊6日致電台中榮總詢問相關回應,台中榮總公關室主任李萬國回應指出,經查本院沒有讓任何廠商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針對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遭內部檢舉一事,本院再次重申,廠商沒有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醫院對於目前廖致翔醫師違反手術事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一案,已經由政風室與人事室完成調查,目前移送考績會審議中,預計下周會有結果出爐。而報導一經刊出後,台中榮總7日也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榮總明文規定嚴禁任何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有關媒體報導,本院已成立專案小組,釐清真相,依法辦理。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台積電內鬼案再爆延燒!檢又起訴2人 他因態度不佳被求刑8年8月
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台積電洩密案,日前依法起訴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以及東京威力公司,全案交由法院審理中。不過,台高檢持續追查以後,發現陳力銘又透過另位陳姓工程師竊取台積電機密,而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滅證。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日前偵辦此案過程中,發覺被告陳力銘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另位陳姓工程師亦另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擅自重製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嫌,被告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另名盧姓被告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向法院對陳力銘等3人以及東京威力公司依法追加起訴,並分別求取被告陳力銘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因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被檢方求刑有期徒刑8年8月,盧姓被告有期徒刑1年,及對被告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台高檢指出,在偵辦台積電洩密案件過程中,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之要件,經查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台北地檢署於2025年11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陳姓員工,於同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嚴防非洲豬瘟! 「非法載運與廚餘養豬」首次違規罰40萬、最高罰400萬
為防範非洲豬瘟風險,政府宣布明年(2027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而今年(2026年)是轉型過渡期,元旦起有條件恢復使用廚餘養豬,但為嚴防非法載運與餵飼廚餘成為防疫破口,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昨天(2日)決議,將提高裁罰基準,首次違規者罰40萬元,依次處罰最高可達400萬元。應變中心指出,今年轉型過渡期間,有條件開放廚餘養豬地方政府有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及南投縣等7縣市,其餘禁用廚餘養豬之縣市,僅有部分開放使用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已裝設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a lot)豬場為249場,截至去年(2025年)12月31日,通過聯合檢查241場,待複查8場。應變中心強調,未來針對未申請轉型、未獲核可或其他不符合預期樣態之養豬場將列為高風險查核對象,嚴防私自收受廚餘餵豬之行為。應變中心特別提醒養豬農民及相關產業團體,農業部已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公告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之裁罰基準。凡未獲核可而違規載運者,第1次裁罰金額由5萬元大幅提高至20萬元,第2次50萬元,第3次以上違規將直接裁處最高罰鍰100萬元;《飼料管理法》定訂裁罰基準,未獲核可豬場違規使用廚餘餵豬首次亦裁罰20萬元,其後依次分別為50萬、100萬、200萬及300萬。應變中心說,此法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因此違規載運廚餘並餵飼豬隻者,將同時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首次違規者將遭裁處40萬元,最高可罰400萬元。指揮官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提醒,未來2週是廚餘有條件開放後的防疫關鍵期,請相關政府部門持續加強邊境檢查及後市場高風險商店稽查工作,同時也呼籲國內養豬農民確實遵循政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以確保國內養豬產業安全。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嫌夜吵動殺機!7旬老農霰彈槍近距離轟鄰居 2審判14年半定讞
嘉義縣中埔鄉於2024年8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鄰里殺人案件,78歲余姓老農因長期不滿隔壁殷姓女鄰居在夜間製造噪音,影響家人休息竟未循合法途徑解決糾紛,反而選擇以極端暴力手段宣洩不滿,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法院查明,余男明知非制式長槍及子彈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違禁物,仍於2024年6月間,從不同來源取得霰彈槍與多顆子彈,並藏放於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林班地內的筍寮,他更將槍彈帶回住處,不僅進行維修保養,還長時間存放於房間內,顯示其持槍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早有準備。2024年8月19日下午3時許,余男站在自家後方防火巷內,將子彈上膛後,朝僅相距約2至3公尺、正在廚房洗手台清洗物品的殷女上半身開槍,霰彈近距離擊中被害人右上胸,造成多根肋骨骨折,雙側肺葉及縱膈腔多處彈丸射入口,引發嚴重血胸與氣胸,殷女最終因急性呼吸衰竭不治身亡,余男在犯案後主動報警,但已無法挽救一條性命。一審由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法官不採信余男「只是想嚇人、朝地面射擊」的辯詞,依據解剖鑑定,彈道為「右往左、上往下、前偏後」,且被害人上胸至少有18處彈丸射入口,明顯顯示射擊高度與方向皆直指人體核心部位,法院認定余男具備殺人之直接故意,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併科罰金6萬2000元,並沒收槍彈等物,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後,二審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打詐祭鐵腕!新加坡修法重罰詐騙犯 最高可處24下鞭刑
新加坡政府針對詐騙犯罪祭出重罰。自30日起,修訂後的刑法正式生效,針對重大詐騙案件的犯罪者,將強制施以最多24下鞭刑。新加坡內政部指出,打擊詐騙是當前最優先的國家任務。此次法案於11月經國會通過,目的在於從法律層面強化對詐騙集團的處罰力度。面對詐騙犯罪日益猖獗,新加坡政府正式祭出重罰。內政部今(30)日證實,針對嚴重詐騙案件的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凡詐騙集團核心成員、招募人員,將強制施以6至24下鞭刑,藉以提升嚇阻力道,打擊屢禁不止的詐騙歪風。新加坡內政部向《法新社》證實,修正條款已於今日正式生效,並強調「打擊詐騙是全國首要任務」。這項修法是新加坡國會於今年11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的一部分。根據新規定,詐騙主嫌、集團成員或招募者,除可處以監禁與罰金外,還將被強制施以至少6下、最高24下的鞭刑。對於協助詐騙的個人,例如提供銀行帳戶或SIM卡的「錢騾」(money mules),法官亦可裁量處以最多12下鞭刑。新加坡內政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表示,從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因詐騙損失已超過28億美元(約新台幣877億元),期間共通報約19萬件詐騙案件,顯示詐騙問題已對國家安全與民眾資產造成嚴重威脅。除了強化刑罰外,新加坡政府近年也積極推動防詐教育,包含設立全國防詐熱線,協助民眾即時辨識並通報可疑行為。政府亦推出手機應用程式與社區宣導活動,試圖從社會面防堵詐騙擴散。詐騙問題已不再是邊緣議題,甚至連政要也曾受害。時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去年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透露,自己曾因網購商品遲遲未到而遭遇詐騙,凸顯此類犯罪已擴及社會各層,防詐成為全民議題。新加坡鞭刑過往多用於暴力、性侵或毒品犯罪,現今擴及詐騙案件,反映出當局對科技與社會型詐騙手法的警覺與應對。未來修法成效仍需觀察,但此舉已成為國際間關注的司法話題。新加坡詐騙犯將面臨最高24下鞭刑,提供帳戶的錢騾也可能被判最多12下。(圖/翻攝自X,@Ground_app)
黃子佼限制出境將屆滿 高院裁定「延長8月」理由曝
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案經上訴以後,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目前檢察官已提起上訴。而台灣高等法院審酌他有多次出入境紀錄等,仍有藉機逃亡可能,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可抗告。黃子佼的限制出境、出海將在2026年1月1日期滿,高等法院今(30)日公布的裁定書指出,考量黃子佼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所造成侵害、逃亡可能性,審酌他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的入出境紀錄,若黃子佼得以自由出境、出海,非無藉機逃亡的可能。裁定指出,黃子佼雖然有固定住居所、近期無入出境紀錄、遵期到庭接受審判、已與全數被害人和解,且高等法院給予緩刑宣告,但本案尚未確定,因此仍有確保黃子佼日後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必要,裁定自2026年1月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法院二審宣判認黃子佼陸續購買、蒐集創意私房所販售的兒少性影像,屬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等犯意,已與3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檢方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酒駕拒檢狂逃8分鐘!三重男被開19張罰單 罰金高達29萬
新北市三重區昨(28)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拒檢逃逸事件。41歲黃姓男子酒後駕車上路,因行車不穩遭巡邏員警注意並要求攔檢,未料黃男假意配合後突然加速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逐圍捕,最終在死巷內將人逮捕歸案。警方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嚴重超標,除涉犯公共危險罪外,沿途多項交通違規共被開出19張罰單,累計罰鍰恐超過29萬元。警方指出,黃男於28日晚間約9時,駕車行經三重區大同南路與環河南路口時,因行車搖晃、路線不穩,行徑可疑,引起巡邏員警注意。警方上前示意攔檢時,黃男先短暫停車,隨即猛踩油門逃逸。警方立即通報支援展開追逐,雙方在市區道路追逐約8分鐘。期間黃男多次蛇行、闖紅燈及違規變換車道,行為相當危險,直到駛入三重區中正北路一處死巷,見無路可逃才停車就範。黃男下車後遭警方壓制控制,確認人車均無違禁物品後進行酒測,測得酒精濃度達0.50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其逮捕,後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警方進一步清查黃男沿途違規情形,共計開出19張罰單,包含拒檢逃逸1件、闖紅燈5件、紅燈右轉3件、跨越雙黃線2件、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2件、轉彎未打方向燈1件、未依規定停讓標誌1件、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1件,以及酒駕1件,總罰鍰金額恐超過新台幣29萬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馬來西亞法院重判前首相納吉!一馬醜聞再添15年刑期
馬來西亞法院於26日ㄒ宣判,因非法盜用國家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簡稱「一馬公司」)數十億美元,而入獄的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在全部25項指控中被判有罪,另加判15年徒刑。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72歲的納吉在4項濫用職權與21項洗錢罪名中,均扮演了直接且關鍵的角色。判決指出,約23億令吉的資金透過其個人銀行帳戶流動,與其在執政期間濫用權力、掏空主權財富基金之間,存在清楚而可追溯的因果關係。審理本案並宣判的法官塞克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表示,量刑時已全面考量公共利益、嚇阻效果,以及被告的從政背景與公共服務年資。依判決內容,納吉在濫用職權部分,每項判處15年徒刑;洗錢部分,每項判處5年徒刑,所有刑期同時執行。此外,法院另對其處以114億令吉罰金,若無法繳清,將額外入獄10年,並命其歸還20.8億令吉洗錢所得,否則還可能再面臨最長2年的監禁。目前正在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服刑的納吉,因另1宗涉及1MDB前子公司案件而獲減刑至6年,且已服刑過半。依法院裁定,新的刑期將在完成現有刑期後才開始計算。透過律師阿卜杜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納吉已表明將提出上訴,並聲稱此舉並非逃避責任,而是捍衛法治與憲政秩序。在長達7年的審理過程中,辯方始終主張相關資金為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合法政治捐款,並指納吉遭在逃金融人士劉特佐(Low Taek Jho,Jho Low)欺騙。然而,法院明確指出,證據顯示2人之間存在緊密而持續的合作關係,劉特佐實際上在1MDB的運作中,充當納吉的代理人或中介。法官更直言,納吉布試圖切割與劉特佐的說法,在大量證據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其未舉報行為等同於默許。判決亦回顧納吉的政治生涯。他出身顯赫,為馬來西亞第2任首相敦拉薩克(Abdul Razak Hussein)之子,23歲即踏入國會,歷任副部長、州首長與國防部長,並於2009年成為首相。法院指出,正因其豐富的政治與行政經驗,更不可能對相關不法行為一無所知。1MDB醜聞自2015年爆發以來,已被美國調查人員估計涉及超過45億美元的資金遭挪用,部分款項流向紐約與洛杉磯的豪宅、超級遊艇與世界級藝術品,甚至被用來資助電影《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在國際追查下,相關資產陸續被查扣或返還,馬來西亞政府也透過與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等金融機構和解,追回超過200億令吉。這起案件不僅終結了「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長達60年的執政,也深刻改變馬來西亞的政治版圖。對許多民眾而言,1MDB不只是貪腐案件,更象徵在生活成本上升之際,權力菁英與一般人民之間日益擴大的落差。儘管納吉布去年曾公開為醜聞道歉,並否認直接責任,但隨著司法判決接連落定,這位馬來西亞史上首位入獄的前首相,已難再與1MDB醜聞切割。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移工遭疑「獵捕黑面琵鷺」煮來吃! 當事人急澄清
黑面琵鷺大約會在每年10月到隔年4月來台過冬,大多待在台南市、嘉義縣地區。而日前有民眾檢舉指稱,台南有一名外籍移工疑似獵捕黑面琵鷺,還將其煮來吃。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獲報後展開調查,表示經請專家初步檢視照片,確認其非保育類黑面琵鷺,而是白腹秧雞。當事人則澄清表示,只是分享網路的照片,並沒有獵捕野鳥煮食。台南一名越南籍移工日前在社群平台上,PO出黑面琵鷺、曾購買彈弓和彈珠的照片,留言處更出現鳥類被烹煮的照片,引發網友熱烈關注,質疑他違法獵捕野生動物。對此,農業局與保七總隊獲報後介入調查,經請專家初步檢視照片,確認該鳥類為白腹秧雞,非保育類黑面琵鷺。保七總隊指出,若查證其有違法情形,必依法究辦,同時提醒民眾,黑面琵鷺為政府公告列屬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第一級保育類),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任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而該名越南籍移工在仲介陪同下澄清表示,該張黑面琵鷺的照片是從網路上擷取,只是跟朋友分享才PO出,並沒有獵捕、煮食;其他鳥禽的烹煮照片是朋友在越南所拍攝,彈弓也只用來射魚,從未在台灣獵捕過任何鳥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