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
」 詐騙 黃牛 竊盜 超商 林靖恩因小失大!大媽闖咖啡店偷電充手機反嗆「用台電的電」 判罰金額達425倍
嘉義市一名吳姓女子今年9月前往某知名連鎖咖啡廳,沒消費又沒經過店家同意,逕自使用電內插座替手機充電1小時,被店員制止還反嗆「我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咖啡廳的電」,氣得店家最後報警處理。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吳女竊用咖啡店的電,費用約4.7元,但依竊取電能罪判罰2000元,約是4.7元的425.5倍。判決書指出,吳女2024年9月19日下午4時多至5時許,到嘉義市某知名連鎖咖啡店內,未消費商品且未經店內員工同意,執意將充電插頭插入店內牆上的插座,為自己持用的手機充電約1小時。林姓店員指證,已多次告知吳女「欲使用店內插座,請先消費點餐」,且也對吳女加以勸阻,但吳女仍執意使用插座充電。吳女則辯稱,她進入咖啡店做自己的事,沒有消費,手機沒電,那是公共場所,為什麼不能在那裡充電?她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咖啡店的電。事後,店家覺得吳女不可理喻,於是報警。檢方偵訊時,認為吳女早知道電費是由咖啡店繳納,仍卻未經店家同意擅自使用,有竊盜犯意等不法意圖;嘉義地院審酌,吳女竊取電力經推算為0.7度,換算電費金額為4.7元,但吳女否認犯行,也未與店家達成和解,最終依竊取電能罪判處2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恆春梅花鹿慘遭獵殺煮熟 「頭、腳被餵狗」驚悚畫面嚇壞路人
屏東恆春半島驚傳梅花鹿遭獵殺案,有民眾發現狗兒正啃食熟肉,仔細一看驚覺牠在吃的竟是隻梅花鹿,嚇得立刻報警,墾管處則坦承有收到相關情資,已交由保七總隊第八隊調查,全案依違法國家公園法、動保法和槍砲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據了解,恆春半島近年復育梅花鹿有成,野外數量超過2000隻,梅花鹿如今已保育類動物,但在國家公園內狩獵和捕捉魚類仍然違法,梅花鹿遭獵殺案件卻屢屢傳出。近日有民眾目擊梅花鹿遭獵殺,不肖人士還將其遺體煮熟,餵給狗兒食用,頭骨和腳蹄形狀都還清晰可見,狗兒啃食遺體畫面也嚇壞目擊民眾,立刻通知墾管處展開調查。墾管處則表示,10多天前有收到相關情資,已交由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查處,若是梅花鹿死後,其頭顱骨骼被民眾取下,行為人沒有違法,但還是希望不要任意取走。墾管處提到,若是刻意殺害梅花鹿後餵狗,將涉及動物保護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前者最高可處200萬元以下罰金,後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墾管處強調,相關盜獵預防,墾管處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從2024年5月起即加強聯合夜間巡查,進行布線及情蒐作業,目前相關作為持續辦理中。
不爽下屬離職害工作增加!台電女課長持鐮刀怒砍下屬工位洩恨 發洩代價出爐
近期,勞動部轄下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長期遭受上司霸凌輕生,再度引起社會對職場議題的關注。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也曾發生一起極端職場衝突事件,一名楊姓女課長不滿李姓女下屬將離職,導致其業務增加,竟趁下班後四下無人時持鐮刀對李女辦公桌椅多次劈砍、亂砸,以洩私憤。全案經李女提告,士林地院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對楊姓課長處罰金5000元。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間,台電某組楊姓女課長因不滿李姓女員工離職,將導致其業務增加,竟趁下班後辦公室無人時,持鐮刀砍、砸李員的辦公桌椅與三層辦公鐵櫃洩憤。李員翌日見到辦公桌等物品凹陷變形、無法使用,決定調閱監視器揪出嫌犯,沒想到卻發現竟是直屬主管所為。對此,李員除了向公司相關單位申訴外,並依循公司內部管道調查、確認真相,決定向楊姓課長提告。檢方根據訪談紀錄表、訪談綜合報告、監視器錄影錄影畫面截圖、單位刷卡資料等,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起訴楊女。此外,李員認為女的衝動行為同時涉犯恐嚇罪,不過檢察官認為楊女「持鐮刀行兇」過程中,現場並沒有人及任何文字或相當於惡害通知而使人心生畏懼的物品,認定與恐嚇罪要件不符。法院開庭時,楊女坦承犯行,但未與李女達成和解。法官審酌楊女不思理性處理問題,以鐮刀揮砍他人財產權,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抵1日。至於鐮刀未扣案,原因為楊女隨手拿取辦公室他人工具,非她所有,也非違禁物,不得宣告沒收。◎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膽大包天!高雄婦連打9通譙警「畜生」 涉妨害公務被訴慘了
高雄市發生一起辱罵員警事件,1名57歲林姓女子8月6日凌晨2時許接連撥打9通110專線,藉著竟朝3名值勤員警飆髒話,甚至痛罵「沒帶頭腦來上班」、「你皮在癢」及「畜生」,經員警屢次告誡她仍不聽勸,高雄地檢署20日偵結此案,且將依違反《妨害公務罪》起訴。檢方說明,林女8月6日凌晨2時許連續撥打9通110電話進線,並長達2小時,新興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接起並詢問她報案內容,未料林女卻鬼打牆問「你有聽到嗎」,接著情緒突爆走怒罵「你沒帶頭腦來上班」,員警隨即提醒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移送裁罰。沒想到林女竟囂張回嗆「你很大膽,皮在癢」,隔20分鐘後她又再度撥打專線,且講沒幾句又開始失控辱罵警方,說「你聽得懂人話嗎」、「你真的是畜生」等不當言論,林女來來回回共連撥9通,警方經查證後確認她無故佔線,此舉已涉犯《妨害公務罪》,事後她被依法移送偵辦。高雄地檢署表示,經警方提供的報案電話錄音檔證據,證實林女有做出辱罵員警的行為,且經屢次告誡她仍繼續犯行,根據以上已達涉犯《妨害公務罪》要件,高雄地檢署20日偵結將依法提起公訴,林女恐將面臨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還會留下前科。
康芮颱風「飛機重飛轉降頻出」 民航局將查3國航:最重罰3百萬
康芮颱風來襲期間帶來強風豪雨,導致多班航班重飛或轉降。交通部民航局也針對此情況啟動調查,若有違規可裁罰航空業者60萬至300萬元,並要求航空公司落實保守簽派作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邀請交通部長陳世凱及相關單位,就「如何強化遭遇顯著危害天氣現象之飛航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交通部表示,早在5月颱風季節來臨前,已要求國籍航空公司做好應變準備,並於颱風盛行的7月再次強調不良天候下的保守簽派原則。對於康芮颱風期間帶來強烈側風與風切,對航班降落造成挑戰,多班航班出現重飛、轉降或重落地現象,民航局表示,已啟動調查機制,針對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的簽派作業進行全面檢視。民航局已開始調查簽派過程,將調閱相關航班紀錄、塔台通訊及對話資訊,全面分析航班在惡劣天候下的應對措施。民航局長何淑萍表示,颱風當天中午後,台灣虎航已主動停飛,因此未列入此次調查範圍。反觀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的重飛與轉降比例較高,成為此次檢討重點。針對颱風期間航班頻繁異動,何淑萍指出,由於颱風路徑及陣風難以精準預測,航空公司在簽派作業上應更為保守,必要時延後或取消航班,以減少風險。她強調,民航局將持續提醒航空公司強化簽派規劃,確保飛航安全。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針對颱風期間發生的重落地事件,何淑萍表示,涉及重落地的航班及相關責任單位,若查明違反標準作業程序,將依規定處以懲處。罰款金額依責任區分 個人與公司標準不同,何淑萍指出,重落地情節若屬違規,將依《民用航空法》裁罰,處分對象包括責任機長與航空公司。個人與公司的罰金標準不同,若為公司責任,可能面臨60萬元至300萬元的罰款。至於星宇航空重落地班機一事,該班機及其機長,目前已暫停執飛,正接受進一步調查。何淑萍強調,民航局將根據調查結果確定責任,並視情況決定後續處理措施。民航局也於11月15日根據《民用航空法》第57條,要求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落實保守簽派作業。未來將持續監督航空公司,確保在颱風等不良天候下,航班安全與旅客利益兼顧。民航局將根據調查結果進一步提出改進建議,並要求航空公司落實相關措施,以應對不良天候對飛安的挑戰。
他腳踏4條船只為「騙3人錢取悅1人」 被逮喊:她們都是自願的
大陸男子王林(以下皆為化名)喜歡女子程燕,但身為打工仔,擔心對方看不上自己,於是虛構了「鑽石王老五」身份,靠著同時和另外3名女性交往,從3人身上騙取人民幣54萬多元(約新台幣241萬元),全用來取悅程燕。面對檢方訊問,王林不承認詐騙,竟稱「她們都是自願和我戀愛,自願給我轉錢的」。《頭條新聞》報導,王林將離異單身女性作為詐騙目標,通過微信與劉漁、吳曉曉、蘇紅等3人聊天培養感情,並進一步取得信任。在確定關係後,王林便利用偽造病歷、註冊多個微信帳號分飾朋友、同事等角色,編造自己和家人生病,甚至父母親屬及本人去世無錢辦理後事等事由詐騙,共騙得54萬多元。據了解,王林的4位「情人」中,只有程燕是正牌女友,2人在男方認識3名被害人前開始交往。由於王林很喜歡程燕,但他沒房沒車、離過婚,還有一個孩子,認為女方肯定看不上自己,於是便在程燕面前虛構出有房、有車、開公司做生意的身份,並謊稱家中父母已經去世,沒有其他親人等。每次騙取被害人錢財後,王林都會謊稱是做生意賺的,並帶著程燕遊山玩水,為她買手機、金戒指、衣服、鞋子等物,出手十分闊綽。直到王林落網,程燕才意識到對方說的全是謊話,心碎之餘立即整理了男友給自己購買的貴重物品等,全數上交給公安機關。武功縣檢察院認定王林詐騙數額巨大,且多次實施犯案,拒不退賠被害人損失,社會危險性大,依法批准逮捕。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發現,被害人被騙的錢財中,不僅包含了自己多年的積蓄,還有部分是向親友籌集的借款及網路貸款,顯示被害人此刻面臨著巨大的生活壓力。面對檢方訊問,王林不承認詐騙,稱「她們都是自願和我戀愛,自願給我轉錢的」,只是自己暫時還不出來。經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王林才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嚴重性及被害人因詐騙面臨的生活困境,於是透過家屬將剩餘詐騙所得上交,同時向3人道歉,承諾出獄後會盡力補償損失,並簽署了認罪具結書。去年11月29日,武功縣檢察院以王林涉嫌詐騙罪,將其起訴至武功縣法院。經過相關審理程序,法院於今年1月29日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王林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
新竹媽吸毒成癮…「親餵母乳」害死新生兒 法院判決出爐
新竹一名楊姓女子有多次毒品前科,本應注意婦女於懷孕或哺乳期間不得施用毒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或嬰兒發育之行為,卻仍多次在住處內施用安非他命,導致新生兒中毒死亡。法院審酌,檢驗報告顯示被害人長期自母乳吸收毒品,已達中毒致死濃度,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楊女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起訴書指出,楊女係被害人生母,本應注意婦女於懷孕或哺乳期間不得施用毒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或嬰兒發育之行為,並應注意不得在有嬰兒之環境內施用毒品,以免損及嬰兒之身體健康與健全發育,竟疏未注意上情,僅圖用毒抵癮而自112年懷孕期間至同年男嬰出生後約3月之期間內,在住處內以燒烤吸食煙霧之方式,多次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今年3月18日上午8時許,楊女發現男嬰臉色發白、手腳冰冷,雖即送往新竹國泰綜合醫院救治,然於到院前孩子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仍於同日上午9時2分許,因楊女母乳涉及安非他命類藥物造成甲基安非他命作用中毒,導致呼吸衰竭及藥物中毒而死亡。楊女事後坦承犯行,遭檢方依法提起公訴。新竹地院審酌,被告為被害人之生母,負責照顧被害人,本應負一定之注意義務,卻因圖用毒抵癮而輕忽被害人健全發育所需之健康成長環境及飲食,造成被害人體內含有甲基安非他命過量而中毒死亡之悲劇,被告犯罪所生之法益侵害,為被害人無可回復之生命法益,所為實無足取;衡以被告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颱風夜雨衣大盜!男持樹枝撬開超商0元購 他被捕竟稱:垃圾桶撿的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於康芮颱風時,獲報轄內超商遭人侵入竊取,一共損失約9000元財物。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逮人,循線鎖定一名48歲的王姓男子涉嫌重大,火速將其逮捕後,王男卻否認犯行,還堅稱自己手上的「物品」全是在「垃圾桶」內撿到的,但不被警方採信。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48歲的王姓男子平時居無定所,其竟趁著康芮颱風襲台,街上無人之際,隨手撿起被颱風吹落的樹枝,憑一人之力將超商的大門直接撬開,進入超商後大肆搜刮,偷走香煙、泡麵、圍巾、發熱衣、威士忌、傳輸線、隨身碟、藍芽耳機、手機充電器等物品,一共價值約9150元後逃之夭夭。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王男涉嫌重大,火速持士林地檢署拘票前往查緝。王男被捕時,儘管罪證確鑿,卻仍向警方聲稱自己所有的物品全是「垃圾桶撿來的」,警方不採信其證詞。全案後續也依照竊盜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法網恢恢,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嫌,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而警方將不分財損多寡,積極偵辦是類案件,以守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男子狂騷擾前女友嗆:一定讓妳生不如死 一審判拘役50天 …檢上訴結局曝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之前曾家暴黃姓前女友,近年又不斷騷擾她,還開嗆,「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我會對他開槍」等,一審被判拘役50天,而橋頭地檢署再上訴,最後法院依恐嚇罪部分改判2月,罰金多4萬元。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洪男跟黃女原為男女朋友,而他對黃女有家庭暴力行為,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在2017年月發保護令,不過洪男不甩保護令,在隔年6月用LINE傳訊息開嗆,「我用命跟妳拼」、「我這輩子配妳」、「妳們別想好過」、「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妳不用工作了」、「妳等著」、「我會讓妳瘋狂」、「我會變更凶更狠」、「這輩子我不會讓妳們好過」、「我用命跟妳們配」、「會有死人妳知道嗎?」、「一定會有死人來收場」等話。洪男表示,「我會自己處理,讓他知道我是誰」、「他講話太嗆」、「該給他點教訓」、「我本來跟他碰面」、「我會對他開槍」等語,以此加害生命之事恐嚇黃女,使她心生畏懼。檢察官上訴稱,洪男長期迫害黃女,不是一句單一的言語暴力,而是連續不間斷攻擊式言語騷擾、恐嚇,逼她只能更換職場及居住地點,洪男也沒跟她和解和道歉,所以拘役50日,量刑失之輕縱,恐有違罪刑相當原則。最後,法官認為,恐嚇罪改判2月,違反4次保護令,併處拘役30天,皆可易科罰金,一共9萬元,比原審多4萬,不得上訴。
清查22家「進口薑黃粉」!1件檢出蘇丹紅…近6千公斤已售出 食藥署持續追查中
近期蘇丹紅食安風波再起,這幾天桃園市、高雄市等衛生局也正大規模抽查辛香料,並有在薑黃粉中驗出蘇丹紅。食藥署今(19)日於官網公告,針對22家進口業者抽樣檢驗,其中1件驗出蘇丹色素,是由位於高雄市德和貿易有限公司輸入之印度薑黃粉產品,已售出5714公斤,並交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處辦中。食藥署指出,食藥署持續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清查印度薑黃粉,已針對產品尚在有效日期內之22家進口商輸入印度薑黃產品,抽樣檢驗共計22件,檢驗結果21件未檢出蘇丹色素,1件由位於高雄市德和貿易有限公司輸入之印度薑黃粉產品檢出蘇丹色素1號不符規定,全案已由轄管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處辦中。食藥署說明,該批薑黃粉是由德和貿易有限公司於今年7月13日自印度輸入共計10000公斤,已售出5714公斤,其中3250公斤出貨給健康樂活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製成「薑黃粉」、「生機薑黃粉」,其餘流向已由衛生局清查中。食藥署表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命德和貿易有限公司立即下架回收並封存產品,截至11月18日食藥署接獲回報已下架回收1861.38公斤,各衛生局仍在追查並持續回報下架回收量。食藥署也透露,自113年11月5日起,邊境已針對印度薑黃採監視查驗1年,逐批檢驗蘇丹色素。食品含有蘇丹色素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10款規定,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含有蘇丹色素之產品應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予以沒入銷毀,邊境查驗倘食品檢出蘇丹色素不符規定,產品一律銷毀不得退運。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初爆發蘇丹紅食安事件後,新北市衛生局上月抽驗到一批濟生公司「飛馬牌特調咖哩粉」被檢出蘇丹色素,已流向雙北、桃園、台中等9縣市,食藥署也證實,從雲林工廠帶回9件原物料當中,在薑黃粉中驗出蘇丹色素。因此,食藥署決定針對近2年自印度進口薑黃粉的22家業者,展開全面清查行動。
餓到全身發軟又沒錢!婦人吃光「疑無人認領早餐」挨告 遭罰2000元
桃園一名婦人小美(化名),今年3月間上午9時許,在某間超商內的桌上發現一袋早餐,由於等待數分鐘仍無人認領,且自己已經餓到全身發軟、沒錢吃飯,便將早餐帶走吃掉,因而挨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小美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在今年3月間上午9時許,在桃園市某超商門市內,發現桌上有1袋他人遺落的早餐(價值新台幣220元),在旁等待數分鐘後,想著沒人來領,加上自己當下已餓到全身發軟又沒錢吃飯,就將該袋早餐拿走,並將內容物食用殆盡。後來,失主發覺那袋早餐消失,便急忙報警處理。檢方調閱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事發當下有袋早餐放在桌上,超商用餐區並無其他客人,小美主觀上認為早餐是被他人遺落的,所以將其取走。檢方認為,無論失主對於該早餐之持有關係是否存在,依所知所犯從其輕之法理,應認定小美觸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而非竊盜罪,訊後依法將她起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考量到小美在犯後已坦承犯行,且將袋子中裝食物的容器主動交給員警,並由警方轉交給失主,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物品之價值等等,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小美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
泰男「假愛心」收養流浪狗 送往非法屠宰場出售牟利
近日,泰國清萊省發生一起假藉愛心收養寵物,實則虐待並且殺害牠們的事件。一名男子假借愛心收養名義取得至少4隻流浪狗作為寵物,事後卻將牠們出售給非法屠宰場,甚至疑似自己也食用了這些狗狗的肉。如今這名男子正接受有關單位的調查,如果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2年的牢獄生涯與泰銖4萬元(約新台幣3.7萬元)的罰金。據《Thai PBS World》報導,這起事件是由泰國動物保育團體「看門狗基金會」(Watchdog Thailand,WDT)揭露。起因是他們在追中調查一隻名為「壽司」(Sushi)狗狗被收養後的處境時,發現牠的收養者阿奇武伊(音譯,Ache Wuyi)並未依照約定,向送養壽司的原主人家庭報告牠的近況,進一步走訪後還發現了疑似動物遭受虐待的跡象。虐待的行為還牽涉到武伊此前收養的「熊」(Mhee)、「幸運」(Lucky)和「相撲」(Sumo)等3隻狗狗。看門狗基金會立刻將狀況通報有關當局,經傳喚後,武伊先是宣稱自己殺死並且吃掉了這些狗狗。他宣稱自己在收養安置過程中遭到困難,於是殺死了牠們並且吃掉。但在當局的進一步追查下,他坦承自己是替清萊省一間非法屠宰場供應狗肉來源的團夥之一。目前看門狗基金會還在聯合當局相關部門進行追查,希望能逮到武伊的同夥並將他們起訴。而武伊則將面對虐待動物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可能面臨最高兩年的監禁和最高4萬泰銖的罰款。
客人罵超商店員「北七」挨罰4千!二審結果大逆轉 原因出爐
高雄一名朱姓男子於民國112年7月28日19時29分許,在某門市內為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之處,因細故與店員發生口角爭執,進而心生不滿,竟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辱罵「是北七嗎?」(閩南語發音)等語,遭提告公然侮辱。二審認定,朱男所為尚未達一般之人均可得確信被告有公然侮辱之犯行,判處無罪;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店員指控,「當天我在超商當店員,我看見隔壁超商的招牌被颱風吹落到我們門市前停車場位置,碎成很多碎片,我就過去隔壁超商跟該超商店員說,請他們過來打掃這些招牌碎片,同日晚上被告一進來門市就大聲的說『剛才是誰去講的』。我就回說是我去講的」。超商店員表示,接著朱男就說「『請老闆娘出來,我要找她』,另一個店員就說老闆娘現在在休息,不太方便,這名男子就開始破口大罵,『為什麼要來幫你們掃地,這又不是我們造成的』,後來老闆娘就出來跟這名男子對話,這名男子一直大小聲,就對我說『是北七嗎』等語。」一審認為,朱男帶有激將語氣中的激問句表述,已構成貶損原告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判處罰金4000元。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本件依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尚未達一般之人均可得確信被告有公然侮辱之犯行,而無合理懷疑存在之程度,其犯罪尚屬不能證明,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改判無罪;可上訴。
稱「想先入監」躲4個月兵役!20歲役男未到案遭通緝 又被判2月有期徒刑
台中一名20歲方姓男子,本應在今年4月報到服役4個月,卻因無故未到遭函送偵辦。方男辯稱,因為自己想先入監服刑,所以才沒去報到,「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然而,檢方調查發現,方男根本沒在2月到案,還遭到通緝,直至今年5月才被逮捕。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妨害徵集罪,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方男為役齡男子,今年3月12日台中市政府寄出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要求他在4月22日上午8時許,到台中里民聯合活動中心集合,前往台南大內陸軍步兵第117旅報到,服4個月兵役。3月18日,方男祖母簽收徵集令後,隨即轉交給方男,但方男卻無故未到場報到,超過入營期限5日,遭台中市政府函送法辦。偵訊期間,方男矢口否認犯行,還稱「因執行傳票先來,我想要先於2月7日入監服刑,所以沒有於4月22日報到服役,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不過,檢方調閱台中市警方卷宗,發現方男並未依傳票期限在2月7日到案入監,導致警方拘提不到,後由地檢署發布通緝,直到今年5月8日才被逮捕歸案、發監執行。檢方認定方男「想先入監服刑」顯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法官審理也認為,方男無故未依規定報到,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破壞國家徵兵制度執行公平性,再考量他自陳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家境勉持,最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款之妨害徵集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女僕餐廳老闆是惡狼!誘美貌女客打工後砸錢「開後宮」 受辱少女最小15歲
新北市新莊一名開設女僕餐廳的王姓男子,因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員工進行性騷擾與猥褻行為,被法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及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王姓男子在新莊開女僕咖啡廳,店內收容不少流浪貓,以平價餐飲和女僕店員吸引客人,因店面鄰近大學,廣受學生歡迎。然而,有3名15至16歲的女店員提告控訴,王男常在店內物色心儀女客人,邀約她們到店內打工,再以金錢為代價問她們「要不要當他女友」,甚至不經同意觸摸身體,其中一名少女到王男住處打掃時慘遭指侵。16歲A少女證稱,自己原本是餐廳顧客,因王男說她長得很可愛,問她要不要來試試看打工,她就到餐廳擔任服務人員。不料工作不到1週,王男就提出要以1個月8千元為代價,要求A少女跟自己交往。2023年6月一日下午,她穿著連身女僕裝上班,當時店內客人不多,她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王男卻走過來逕直撫摸她大腿內側,叫她「腳不要那麼開」,她當下礙於王男是老闆,不敢多說,但次日便不敢再去上班。另名15歲B少女證稱,自己到餐廳吃飯時,王男先是找她要IG帳號說可以傳貓咪照片給她,又邀她暑假來打工。當時她國中剛畢業,從2022年8月開始到餐廳上班,9月9日上班時,王男在廚房從身後抱住她,又在隔日及12底某日之間,多次撫摸她大腿、親她後頸、擁抱她,隔年5月王男在廚房從後方熊抱她並摸她胸部,表示如果B少女願意跟他性交,每次給她5千,觸摸、擁抱、打手槍等行為亦有相應代價。直到2023年5月B少女滿16歲,工作比較好找,她就直接走人。另一名15歲員工C女則證稱,她也是在餐廳吃飯時被王男搭訕,才到店內工作。因她當時逃課和父母鬧翻,需要賺錢才能填飽肚子。2021年11月21日王男要她到王男家中打掃、清貓砂,趁機向她透露「如果當他女朋友,就讓可以免費住他家」,還表示當時也有其他女員工住王男家其它房間。C女指出,王男和她聊天後,便不顧她拒絕開始亂摸,還拉住她的手要求幫忙打手槍,後來王男自行打完手槍就指侵她,遭遇此事後,她就再也沒有去上班了。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雇請女僕是為了讓客人看,A女坐在櫃檯時坐姿不雅,怕客人看到不好看,只用手指指著A女提醒。而他知道B女快滿16歲,兩人當時有交往,知道B女需要生活費才資助她,有在店內抱她並按月給她金錢。至於C女只做一個月,因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重,他把C女解雇,C女才會誣告他。不過法官認為A女證述一致,且和王男為雇傭關係又無仇怨,沒有誣陷的動機。另王男對B女伸狼爪時已37歲,卻利用B女家境困頓需自食其力,以金錢、手機、請客吃飯等對價方式猥褻她,王男雖辯稱是「無條件贊助女友」,但LINE對話都是單方面獻殷勤、B女反應冷淡,難認為是交往關係,不過B女控訴遭王男指侵的部分,則證據不足。另C女作證時全身顫抖,一度需休息平復情緒,也必須持續按壓力球才能緩和情緒作答,且描述的王男作案手法和其它2名少女相似,更能證明王男對她做出違反意願的事情。法官審理時,排除證據不足的部分,判定王男摸A女大腿,以對價方式從背後熊抱B女並親吻她、摸她胸部,並在住處侵犯C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喪屍煙彈」釀毒駕害死三重警 今審議改列二級毒品
依托咪酯(Etomidate)濫用問題日益嚴重,甚至被不肖業者添加至電子煙,被稱作「喪屍煙彈」。自去年起依托咪酯在國內迅速流竄,造成多起毒駕事故及重大死傷,導致兩名員警死亡,引起外界關注。對此,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今(14日)召開會議,預計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據了解,依托咪酯原本作為短暫麻醉劑使用,卻因其濫用帶來的副作用引起社會廣泛擔憂。據了解,濫用依托咪酯會導致精神恍惚、行為失控、呼吸抑制等嚴重症狀,甚至可能致命。由於常被摻入電子煙油中,外界稱其為「神奇煙彈」或「喪屍煙彈」。根據食藥署統計,112年通報的濫用藥物檢驗中,依托咪酯類檢出件數為22件,而今年1至9月已增至1281件,顯示依托咪酯濫用問題正急遽擴大。去年9月新北市警方首次在非法電子煙油中檢出依托咪酯成分,因當時尚未列入管制,警方只能依據《藥事法》處理;今年7月時,一名黃姓男子吸食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後,駕車撞死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並促使各界呼籲將依托咪酯提升為二級毒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在今年3月向毒品審議委員會建議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經過審議,毒審會於6月13日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及異丙帕酯等成分列為三級毒品,並於8月5日由行政院正式公告。日前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防止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危害擴大,將研議依托咪酯自第三級毒品列為第二級毒品,以期更有效遏止與全面防範。而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今日召開會議,預計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並考慮相關的美托咪酯(Metomidate)及異丙帕酯(Isoprop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carboxylate)一併列入。據悉,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不滿手指被咬!澎湖男摔死倉鼠還發文 遭判拘役50日罰20萬
澎湖白沙鄉9月10日發生一起虐待動物事件,1名張姓男子疑似在逗弄飼養的倉鼠時不慎被咬,未料一氣之下竟將牠甩至牆上致死,更誇張的是他還將事發過程影片上傳至網上,結果引發不少網友撻伐,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此案後,遭判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據了解,張男侄女9月10日在馬公市1間寵物店內購入1隻倉鼠,隨後轉送給張男飼養,張男當日晚間8時許在白沙鄉的住處內逗弄飼養倉鼠時,不慎被咬了手指一口,沒想到他盛怒下竟將牠摔向牆壁,導致牠遭受猛烈撞擊身亡。此外張男還將過程用手機拍下並上傳到以本名為帳號的社群網站臉書,甚至寫道「謝謝大家分享我在分享謝謝內感恩,請關注俺,紅了紅了」等內容,結果引發眾怒撻伐,未料張男不僅不撤文或下架影片,還將大頭貼換成自己是「通緝犯黑社會」自嘲,並問「有罪嗎」,經民眾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通報此事後,家畜疾病防治所獸醫隨即向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告發。檢方表示,警方展開調查後隨即移送檢方偵查起訴,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張男施虐倉鼠時還持手機錄影拍攝,明顯有意將過程存證,甚至發布至網路上蓄意激起網友討論,藉此成為另類網紅,針對他漠視生命且犯後態度不佳,檢方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張男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遭判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
偷盲人按摩師iPhone 她被逮瞎扯:裡面有老公外遇證據
女子小花(化名)日前偷了盲人按摩師的手機,而她被抓到後說,「有聲音叫我去拿手機,裡面有我先生外遇的證據」,台北地院不採信她的說詞,依竊盜罪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花在3月在手機店偷了一支iPhone 8S被抓,小花辯稱,「我當時2、3個月沒有睡好覺,有聲音叫我去拿手機,裡面有我先生外遇的證據,我就去把它拿走了」但台北地院法官看了現場監視錄影畫面,小花案發時雙手放背後,慢慢走到櫃檯看桌上的手機,又轉頭望向走廊遠端,又轉頭望向店內,隨後拿起手機走人。法官表示,小花明知其行為違反法律,為免他人發覺並避免查緝,始有上述行為,而她趨利避害意識能力,與控制能力均無欠缺或顯著減低,具備責任能力,已可認定。法官說,告訴人是盲人按摩師,屬於社會弱勢,手機具備語音功能,也是他賴以生活之重要工具,小花擅自竊取,尤應譴責,雖小花坦承犯行,不過沒有賠償,兼衡小花專科畢業,現在無業、家境小康的生活狀態,依竊盜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海軍兵沉迷線上賭博!營區內狂押百家樂欠巨債 遭查處判拘役30日
海軍艦隊司令部的1名黃姓士兵,在軍營內涉嫌利用手機參與網路賭博,並因賭博沉迷而欠下巨額債務,該行為遭單位查獲後,黃男被依法送辦,法院審理認為,黃男身為軍人,本應肩負保衛國家的責任,卻於待命值勤時賭博,行為嚴重違反軍紀,最終判處拘役30日,可選擇以罰金代替拘役。據法院判決,黃男原在海軍131艦隊飛彈快艇作戰三中隊服役,並已於5月29日退伍,然而在服役期間的2月間,黃男便在營區內使用手機,透過網路連接到賭博網站「3A娛樂城」,頻繁參與百家樂、雷神之槌等賭博遊戲,根據調查,其多次與網站系統進行對賭,且當押注成功時,賭博網站會依照賠率,將贏得的金額以現金轉入黃男的帳戶,然而隨著參與次數增多,黃男未能控制賭博行為,最終陷入賭債困境,無法償還。黃男在偵訊時對犯行供認不諱,並出示「3A娛樂城」的會員帳號、綁定帳戶和多次儲值紀錄截圖,作為犯罪證據;此外,黃男的休假紀錄與賭博網站的操作紀錄相符,警方以此確證其供述為真,並據此將他依法起訴。法院認定,黃男的行為已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1項前段之《在營區賭博罪》以及刑法第266條之《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審酌其作案時為現役軍人,肩負國家安全任務,卻無視軍紀,於營區內參與賭博,其行為與軍人之職責嚴重背離,法官考量黃男並無前科,且案發後態度配合,因此判處拘役30日,可選擇繳納罰金替代拘役。
台中男子金錢豹暴打女公關 臉部重傷「縫8針」 二審判4月刑期
台中市1名30歲陳姓男子,2023年8月14日到金錢豹酒家消費,與女公關黃女爆發口角後失控,對其進行暴力攻擊,當場不僅對黃女潑酒,還將酒杯砸向黃女的臉,並強行抓住其頭髮將人壓在桌上痛毆,造成黃女腦震盪、全身多處瘀傷,臉部重傷需要縫合8針,案件發生後,陳男被依《傷害罪》起訴,初審法院僅判處拘役40日,檢方不滿判決過輕,上訴至二審,最終二審法官認為陳男的暴力行為過於惡劣,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根據判決,陳男當日與黃女因為玩骰子遊戲發生爭執,隨後情緒失控,對黃女進行言語辱罵並潑酒,接著將酒杯砸向黃女的臉部,還把其頭髮扯住並強壓桌上進行毆打,黃女當場被打傷,臉部受創、全身瘀傷,送醫後確診為腦震盪,並須縫合8針,案件經警方調查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的暴行,並依《傷害罪》起訴。初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考慮陳男有意和解,但由於黃女拒絕和解,最終未能達成協議,法官認為,陳男在案件發生時已有犯罪前科,但此案與其過往的詐欺罪行不同,並未對刑罰產生足夠警惕,因此判處拘役40日,檢方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陳男的行為過於惡劣,對黃女的傷害深重,二審後法官最終改判陳男4個月徒刑,並可選擇支付12萬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