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承宗
」政院覆議失敗尋求釋憲 學者:賴總統須表達立場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21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學者指出,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僅有接受的唯一選項,後續另可提憲法訴訟(釋憲),不過,相關修正條文除了影響行政院及所轄機關外,還涉及總統府與監察院的權責,必須由各單位自行提出。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羅承宗說,覆議是一件事,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是搭配在一起的另一件事。依目前的法條規定,如果覆議案不通過,閣揆只能接受國會制定的法律;接下來就剩「釋憲」這條路,然而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涉及的範圍很廣,除了涉及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可由行政院提出釋憲外,例如總統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那是屬於總統府的事務,必須由府方提出憲法訴訟,總統賴清德屆時必須對此表達立場。除了釋憲,羅承宗指出,現在很多人在討論「總統解散國會」,但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的設計,總統解散國會必須要有「不信任案」為前提。他解釋,不信任案是經過很多事情的堆累,讓立法院覺得沒有辦法信賴這位行政院長,向總統要求更換新的閣揆。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兩者是配套的,立法院可以要求總統更換他的「執行長」,同時總統也可以考慮是否依《憲法》規定,在與立法院長協商後解散國會,這樣的設計其實是一種恐怖平衡,當立委提出不信任時,也可能也要面臨總統被動解散國會重選的風險。但羅承宗分析,現在立法院應該沒有人會打算提不信任案,因為賴政府從五月才開始運作,至今剛滿一個月,若現在就指責行政院長做得不好、要把他換掉,正當性似乎不足,執政黨嗆聲要在野黨提不信任案,其實只是政治喊話,藍白兩黨應該不會上當。羅承宗指出,贊成國會調查權的一方指出,立委需要調查權以偵查弊案,但立委聲稱要「抓弊、打詐」,其實是一種誤導,依國家的設計,立法院的職責是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抓弊、打詐」應該是檢察官的職責,而不是立法委員的工作;另一部分查察政府機關弊端的調查權則落在監察院,同樣的,監察院如果覺得調查權受到侵犯,也可以提起憲法訴訟。
排黑反撲2/參選資格限制太苛 立法過於情緒缺乏人權意識
民進黨修訂黨內「排黑條款」,讓中常委黃承國未來不能再擔任黨職,也無法被提名參選公職,另外行政院也推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排黑修正草案,擴大適用到所有人;此舉引發前總統陳水扁為洗錢案被判刑的兒子陳致中陳情,而英系立委也認為,政院推動特定犯罪行為終身不能參選,攸關人民參政權至鉅,也有擴大解釋之嫌。說法雖然是對陳水扁陳情有所回應,也令人聯想是為黃承國的處境平反。前台南縣長、律師蘇煥智指出,賴清德當黨主席後為了展現排除「黑、金、色、槍」的魄力,隨即修訂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及《黨職人員選舉辦法》,並籲請行政院推動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部份條文,訂定更嚴格的參選資格。其中包括流氓管訓者終身不能擔任黨職,讓黃承國不能再選中常委,「大家只注意到這一點,予以拍拍手;而卻完全忽略了過猶不及,因為處罰過當會帶來一堆受害者。」蘇煥智表示,蔡政府內缺乏人權意識,而且政策決策閉門造車,放眼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規定被判刑一年就終身不能參選。(圖/劉耿豪攝)「阿扁所陳情的訴求非常合情合理,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判刑一年、終身不能參選。」蘇煥智說,陳水扁親自前往總統府陳情,固然是為了幫自己的兒子遭到違反《洗錢防制法》判刑定讞一事爭取權益、避免斷送政治前途,但他提出來的質疑,卻也凸顯了總統蔡英文執政以來,民進黨政府內缺乏人權意識,而且政策決策閉門造車,連基礎的「國際比較制度」都不蒐集研究,就「情緒立法」。南台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羅承宗表示,選舉與被選舉是《憲法》賦予的參政權,要限制人民的被選舉權,除了必須制定法律來規範外,《憲法》中也規定要符合比例原則,而要怎麼修法才算符合比例原則,就值得社會各界討論。選舉與被選舉是人民的重要權利,《憲法》中規定,要限制人民的被選舉權,除了必須制定法律來規範外,也要符合比例原則(圖/黃鵬杰攝)羅承宗比喻說,政治人物參選,就像是被放在超級市場上的商品,供消費者挑選。以消費者的角度來說,應該希望貨架上能有愈多的選擇愈好,但是品項愈多愈好的前提,仍必須經過適度的篩選,例如經過食品檢測、確定安全才能上架,而《選罷法》中規定曾犯某些罪的人不得參選,就是類似的概念。「若是對商品篩選得太嚴,甚至把個人的品味都列入考量,也會損害消費者的權益。」羅承宗說,投票選舉是民主的實踐,《選罷法》的規定則是一個國家民主制度的展現,如果對候選人的限制太嚴格,把愈多罪名納入不得參選的條件,就是顯示政府愈不相信人民,似乎不符合民主的精神。他認為,如果人民對自己有信心,就應該期待政府的限制少一點。
民進黨2024選務時程出爐 4月12日公告總統提名人
民主進步黨今(22)日召開中常會,通過2024年第總統及區域立法委員提名初選選務工作日程,將在4月12日公告總統提名人選、5月17日公告立委候選人提名名單,並決議總統初選若同額登記,立委初選民調相關時程提前一週。兼任民進黨主席的副總統賴清德主持中常會時表示,民進黨雖在2022年選舉挫敗,但社會支持基礎並沒有潰散,希望黨員努力讓支持者回籠投票。民進黨中常會今天通過2024大選的選務工作時程,預定於3月8日中執會上成立總統與立委提名策略小組。總統初選領表登記為3月13日到17日,4月6日至4月10日執行總統初選民調,4月12日中執會公告總統候選人提名名單;區域立委初選領表登記為3月20日到24日,4月24日至5月12日進行民調,必要時得展延一週,5月17日中執會公告立委候選人提名名單。今天會中也通過「2024年總統選舉提名初選民調問卷格式市話版」、「2024年總統選舉提名初選民調問卷格式手機版」、「2024年立委選舉提名初選民調問卷格式」,並任命2024年總統暨立委選舉提名初選民意調查委員會委員,成員包括民進黨秘書長許立明、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吳明孝、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林宗弘、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助理教授黎寶文、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羅承宗。民進黨發言人黃彩玲會後轉述,賴清德表示,2022年選舉民進黨雖然挫敗,但從報告內容裡面可以看得出來,民進黨的社會支持基礎並沒有潰散,如何讓沒有出來投票的支持者信心回籠,這是接下來大家要努力的方向。另外,長期以來民進黨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受到選民的認同,不過在疫情衝擊下,受傷較多的年輕人、老年人及社會弱勢、學歷較低的民進黨長期支持者,需要更多政策性的關照,這也是未來要多加照顧的重點。賴清德指出,台灣的民主政治制度與生活方式,是台灣社會最大的公約數,也是年輕人的政治信仰,也是年輕人支持民進黨的重要原因。面對台海的緊張局勢,民進黨黨會盡全力守護台灣,維護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以和平作為不同世代的對話基礎,並且用具體作為,找回年輕人對於民進黨的認同。
TikTok禁令擴及人民? 限權利義務缺法源侵言論自由
九合一基層選舉落幕,執政的民進黨檢討敗選原由,歸納原因之一是社群平台影響年輕人和傳統支持者的認知,並提出全面禁止使用抖音等社群媒體,而數位發展部雖未限制民眾使用,卻已通令公部門資通設備及所屬場域不得下載和使用抖音。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則指出,政府此舉恐侵犯言論自由,若要限制人民必須要有法令依歸,而非只是行政命令。
抖音列戰犯1/TikTok禁令擴及人民? 限權利義務缺法源侵言論自由
九合一基層選舉落幕,執政的民進黨檢討敗選原由,歸納原因之一是社群平台影響年輕人和傳統支持者的認知,並提出全面禁止使用抖音等社群媒體,而數位發展部雖未限制民眾使用,卻已通令公部門資通設備及所屬場域不得下載和使用抖音。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則指出,政府若要限制人民權利必須要有法令依歸,而非只是行政命令,否則恐有侵犯言論自由疑慮。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曾示警國際版抖音「TikTok」受中國大陸政府掌控,恐有國安疑慮,因此美、英、澳等國都已採取防範措施,禁止軍方或公部門使用;而台灣數發部日前也宣布,公部門的資通設備及所屬場域不得下載和使用抖音,至於進一步限制民眾部份,表示會再進行評估。資安專家劉彥伯指出,網路詐騙日益猖獗,數位部應該認真投入國人資安保護工作。(圖/趙世勳攝)抖音在2021年是全世界流量最高的網站,勝過谷歌、臉書、微軟等,在台灣則是使用率第4高的社群平台,僅次於LINE、Facebook 和 Instagram,全台使用者約有416萬人。立委莊瑞雄說,抖音的趣味性吸引這麼多人使用,當然是尊重市場機制的結果,但是牽扯到資安問題,便應該進行控管,當前全世界許多民主國家都意識到這問題,並採取防範措施,台灣也要跟進。莊瑞雄表示,像臉書和推特都有下架機制,然抖音至今卻無法可管,處於放任狀態,基於對人民的個資保護和防範假訊息,才會有限制的問題。因為抖音存在無法管控的漏洞,現階段禁止行政部門下載及使用非常合理,至於民眾的部分則需要更謹慎的來研擬,由於其他國家也正在尋找對策,台灣可以參考別國的做法。 「民進黨自己做不好,不能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表示,民進黨在執政前說要爭取100%言論自由,如今卻要禁抖音,這就是對言論自由的箝制,雖然現在只是先禁政府機關,但未來有可能漸漸去禁止民間,趙少康認為,民進黨做不好又不想被譏諷,就設法要限制言論自由,簡直是扼殺民主。但若要以保障資安的名義來禁止人民權利的話,羅承宗指出,那政府必須有法律作依歸,以現今的法源基礎是不夠的,欲解決資安問題,不能只有行政作為,必須要立法授權,不得以行政手段就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他也提到,像手機軟體、監視器和智慧家電等,這些有個資紀錄的產品,其實都存在一定風險,為防止不肖人士透過後門程式取得使用者的相關資訊,政府部門應該要有全面性的作為來做資安檢測,就如同市面上流通的食品都能透過《食品安全法》有其一定的管理規範,但這同樣是在著手之前,就要立法支持。數發部於今年八月風光成立,至今卻只推出線上點餐系統,遭到立委批評當務之急應該是解決國人資安疑慮和網路詐騙問題。(圖/方萬民攝)
修法轉焦點2/排黑參選違憲? 趙正宇:乾脆要求須良民證
行政院提出院版《公職人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擴大排黑參選」修法草案,排除有黑、金、槍、毒前科者參選公職。然而,不僅朝野立委認為修正草案有侵害人權之虞,就連法學學者都表示,透過立法限制人民眾參政權有違憲疑慮。「辛苦跑車的Uber司機都被要求需有良民證,難道對政治人物的標準比辛苦過日子的司機還低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則認為,政治人物作為有權力者,本來就該面對更高的道德檢視,對於《選罷法》修法排黑,他認為「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是一個很好的立法基準,也是更為明確的標準,若真的有心要擴大排黑,不如修法要求有「良民證」才能登記參選。趙正宇也建議,各政黨為了凸顯自己的政治理念,可以自行在黨章中加入排黑條款,嚴苛的程度可以自己取捨,現在的選民自主性很高,會自行判斷哪個政黨真正反黑金,決定他們支持的對象。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所特聘教授羅承宗指出,對這次排黑修法是否恰當,有正反兩派的說法,但他認為台灣是民主國家,一個人能否擔任公職,是由民主程序決定,若用法律限制人民的參政權,是對民主的不信賴,「台灣從90年代一路走來,我們自詡民主不斷在進步,當你立法限縮人民的參政權時,就是一種民主的退步。」立委江永昌反對黑道參政,認為應把所有排黑條款都納入《選罷法》,前提是相關法律爭議必須先釐清。(圖/周志龍攝)羅承宗說,排黑條款的立法是基於「我覺得這樣的人當選公職不好,所以我事先幫人民把關」這種保姆心態,可是對一般庶民來說,或許認為這些前科都是過去的事,有權選擇不排斥;另從宗教的觀點來看,更生人服完刑之後,就是一個「新造的人」,已經付過他的帳。執政者不應一方面鼓勵更生人回歸社會,一方面卻又說「犯過錯的人一輩子都是壞蛋」。從民主的精神來看,這種限制更生人的社會發展是令人遺憾的。羅承宗說,現在很多人會拿性侵犯不得從事計程車駕駛工作舉例,但目前大法官解釋的是法律可限制人民工作權,而工作權與參政權性質不同,在民主國家中的位階更不能混為一談。「我要問贊成的人,從民主的角度來看,你真的認為這樣修法是好的方向嗎?」羅承宗說,不涉政治立場、單就憲法與行政法學者角度,他個人反對這次修法,法律不該限制人民參政權。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曾對「排黑法案」提出質疑指出,修法會造成大規模的終身褫奪公權,對於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是相當大的挑戰,在《選罷法》中概括性限制人民參選,可能引發大量提起違憲審查的案件。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說,他反對黑道參政,但認為相關單位應該釐清修法後的相關法律效果。他說,國家剝奪人民的權利有「司法剝奪」與「立法剝奪」,法院判處被告褫奪公權是「司法剝奪」,還有1到10年的期限;另一種「立法剝奪」則是透過立法,在法令中直接限制人民擔任某些職務的權利,如果新修定的法條規定人民一旦涉案即永遠不得再參選公職,權利的剝奪比司法判決還嚴重,需要通盤考量法律體系。「但立法剝奪參政權並不表示就違憲。」江永昌舉例說,《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就有規定,曾犯性侵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能在教保服務機構中任職,這就是「立法剝奪」;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人依法不能參選也一樣。他認為,目前已有相關法條,禁止觸犯特定法條的人參選、任公職、或是在幼兒教保機構任職,不能說修法禁止涉犯黑金槍毒的人參選,就是違憲,但法務部在回應民意修法前,應該要匯集相關法條,以及國外立法例,詳加研究,以免產生爭議。台北市長當選人蔣萬安的競辦發言人李德維與市議員徐巧芯在選前舉行「解密民進黨的黑道治國」記者會,批評蔡英文總統高舉終結黑金大旗,卻私下搞「英系黑白共治」。(圖/報系資料照)
沒收30萬票1/力推18歲公民權 反向扼殺海外台商投票權
年底「九合一」選舉將於本月26日舉行,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台企聯)日前還發布聲明,呼籲廣大台商積極返鄉投票。但事實上,許多在海外工作的台商、台幹因為疫情而長時間未歸國,戶籍已遭遷出,就算在選前趕回來,因為設籍未滿4個月,根本沒有辦法投票。政府極力宣揚支持18歲年輕人參政權,卻反而剝奪大批海外工作的台灣人投票,相形之下格外諷刺。「如今年底大選將至,許多旅外國人返國想投下神聖一票時,才發現已被逕行遷出戶籍,儘管馬上申請在原住居地恢復設籍,進一步察覺因恢復設籍未滿4個月,無法取得投票權,引發許多爭議,甚至懷疑政府是有計劃不讓特定族群投票的陰謀論。」立委魯明哲表示,新冠肺炎延燒近3年,許多人旅外國人的權益都受到影響,為此他在2年多前,就在立院質詢要求政府正視此事,提早因應避免人民利益的受損,但相關單位卻未重視,甚至踢皮球各彈各的調。《戶籍法》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國人戶籍就要登記遷出登記,只有因公駐外人員及其眷屬,以及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的船員,可以排除適用。因為新冠疫情爆發近3年,有許多台灣人受這項規定影響而失去戶籍,連帶影響許多國民應享的權利,朝野立委認為,應該更彈性處理相關規定,共提出15件《戶籍法》修正案,增加排除適用的對象。不過,因為主管單位內政部反對,加上執政的民進黨籍多數立委也不願「逆鱗」,因而相關修正案都還躺在委會員中。隨著入境防疫逐步鬆綁,桃園機場入境旅客人數也增加,但有長期旅居海外的國人返台後,發現自己的戶籍已被遷出,無法參與這次的基層選舉投票。(圖/報系資料照)內政部次長、前中央流行疫情副指揮官陳宗彥曾在立法院就《戶籍法》修法進行報告時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有些國家對於國民返國會設下限制,「我國從未限制國人入境返台,也有國人認為我國防疫成效良好,國內環境相對安全,而選擇返國。」言下之意,跟前衛福部長陳時中稱台商子女「小明們」無法返台是「自己的選擇」一樣,認為這些國人自己選擇不回台灣,喪失選舉權自己要負責。但陳宗彥忽略未提的是,國人雖然可以返台,但入境仍須遵守嚴格的檢疫規定,從隔離14天,到今年3月縮短為「10+7」(10天居家檢疫加7天自主防疫),再歷經「7+7」、「3+4」,直至10月13日才改成「0+7」。一位長駐上海的台籍幹部就抱怨說,大家在海外是為了工作賺錢,不能因為「國內環境相對安全」就永遠待在台灣,還是必須回去工作,但考量台灣的隔離天數,加上回到中國大陸又必須再次隔離,往來的時間成本與住防疫旅館的花費,都是讓一般旅外工作者卻步的原因,與其說是「自己的選擇」,不如說是「被迫的決定」。魯明哲說,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辦理遷出登記」,未來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才可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辦理遷入登記。他當時在立院質詢時,內政部長徐國勇曾承諾會從寬處理,但最後雖放寬國人出國不超過4年,相關福利只要申請都能恢復,但卻不含選舉權,而相關單位也未針對此事進行宣導。立委魯明哲2年多前就在立院質詢,要求政府正視海外國人受疫情無法返台的戶籍問題,但相關單位卻未重視。(圖/周志龍攝)魯明哲質疑,政府是否透過「精算」,才不讓這些心向台灣、熱愛國家的旅外僑胞投票,而且疫情發生2年多來,政府一直強調要超前佈署,「但恢復設籍投票這部份卻沒有任何進展和說明,也不見相關單位提早宣導此事,一直到旅外國人返國到戶政所辦登記時才得知此事,怎不會讓人民懷疑政府是別有用心?」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指出,投票權是憲法層次很重要的權利,透過法律限制時,也要符合「法律保留」與「授權明確性」原則。《憲法》規定人民有「有依法選舉之權」,民眾須在選區居住4個月以上才能投票,是依《選罷法》的明確規範,雖然也可以例外處理,但仍屬於《憲法》授權範圍。他指出,不能用模糊不清,授權過廣泛的防疫條款來限制投票權,例如限制確診者不能外出投票,就可能違背了台灣很基本的民主價值。
中選會搖「投」1/憂成壓垮陳時中最後一根稻草 黨內透露限制確診者投票鐵了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確診者的隔離措施日漸寬鬆,然而中選會對於確診者的投票限制仍不肯鬆手,外界頻頻質疑是沒收30萬確診者投票權,法界人士也認為中選會以行政命令剝奪人民投票權涉及違憲。一名民進黨黨內人士透露說,陳時中目前的選情相當危急,然其與疫情的不滿情緒又有高度聯結,黨內擔心確診者對陳時中投下「不信任票」,因而都傾向於禁止確診者投票。九合一選舉確診者不能出門投票,受到各界質疑違憲,還有學者拋出「選舉泡泡」模式,建議讓確診者可以外出投票,然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對此表示,支持中選會和指揮中心在科學證據、兼具防疫與保險秘密投票等考量下,研議讓確診者縮短隔離天數、出門投票,呼籲在野黨應回歸專業討論、不要政治操作。國內近來放寬防疫規定,不過中選會之前稱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引發爭議,遭質疑違憲;後來中選主委李進勇在立法院答詢時改口說,無論是確診者還是居隔者,只要依法能出門,就能投票;但朝令夕改,後來政策竟作了大轉彎,舉棋不定的政策令民眾百思不解。「這是嚴重的違憲課題」台灣二次民主運動發起人、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說,最近舉辦全球民主運動大會,臺灣才說自己是民主自由的國家,結果卻因防疫剝奪近30萬人的投票權。台灣二次民主運動發起人、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指出,臺灣才說自己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如今卻因防疫剝奪近30萬人的投票權,中選會作法涉及違憲。(圖/翻攝自蘇煥智臉書)蘇煥智指出,中選會不能用行政命令就去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投票權;且中選會所提到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內容為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其必要處置包含強制隔離在內,對此蘇煥智強調,此限制為限制人身自由,並非限制人民投票權。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表示,若不得已要限制確診者投票,於2020年所訂的肺炎條例第七條的「霸王條款」裡,提及為了防治疫情的必要,得以採取任何措施,但也應該是由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來宣布,限制確診者投票目前看不到任何的法律依據。蘇煥智表示,疫情這2年多來,選舉的國家這麼多,只有臺灣限制確診者的投票權,日本讓確診者進行通訊投票;韓國則將投票的時間延長,給確診者延長1至2小時的投票時間。臺灣若特別為此次選舉通過確診者可採通訊投票的條款,並不是不可行,延長投票也是行政命令就能夠解決,並不需要到限制確診者投票權的地步。中選會也對韓國所採的延長時段分流投票措施,表示最終仍和混合投票無異,不僅蘇煥智認為不應這樣就否定韓國的做法,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邱臣遠也說,不論是成功或失敗都應該作為參考以及汲取經驗,事前做好相關的規劃,來完善防疫措施。邱臣遠進一步指出,考選會在辦理學生考試時,就做出相關的分流機制,以維持考生考試的權利,中選會不能還沒做就說不行。民進黨黨內人士透露,由於陳時中目前選情低迷,疫情的不滿情緒又與其有高度聯結,黨內擔心確診者因此對陳時中投下「不信任票」,進而傾向於禁止確診者投票。(圖/黃威彬攝)中選會如此強硬要限制確診者的投票權,也引發外界揣測,許多人紛紛認為是民進黨擔心確診者會對執政黨投下「堵爛票」有關。一名民進黨資深黨務坦承實在很難說明其中緣由,然而比較符合邏輯的推測是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曾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曾經創下超高人氣的滿意度,卻在疫情破口、採購疫苗和試劑等政策上到重大質疑,疫情大亂後又跑去選市長,累聚已久的民怨也終於找到「出口」。該人士進一步說,陳時中的選情一直處於低迷氛圍中,民調經在排在第三名,現在更擔心棄保效應發效,因此黨內憂心確診者把不滿情緒聯結到陳時中,不得己只能出此下策,放手一搏。
中選會搖「投」2/若18歲公民權複決門檻未過 蘇煥智:年輕人知道誰打假球
中選會日前表示,因受限於我國法律規定為選舉人須在戶籍地進行投票,因此無法比照國外採通訊投票等因應方式,也不會針對確診者設立特別投票所。民進黨立委邱臣遠認為,疫情進入第三年了,任何投票方式對於行和立法部門有非常充裕的時間因應,中選會現在提技術面的問題,只是在推託責任;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更直率地說,民進黨一邊限制30萬確診者投票權利,一邊推18歲公民權複決投票,一旦複決投票失利,年輕人應該會知道誰在打假球。蘇煥智指出,年底大選合併複決公投,而此次公投門檻相當高,有效同意票需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據中選會公布的選舉人數約1930萬人,當天至少要有965萬人投下同意票,18歲公民權修憲案才能正式通過,其難度更勝於蔡總統的817萬票,值此不利於執政黨的環境下,挑戰不小。他分析說,若因限制確診者投票權而失掉近30萬票,對於大小選舉和公投結果都會造成不小影響,一旦開出票來30萬票足以影響19歲公民權的門檻,執政黨將成為罪魁禍首,現在就看年輕人對於執政黨施加的壓力,是不是會產生效果了。過去在野黨就曾提過不在籍投票的相關法案,如今到選前一個月,中選會以沒有法源依據要剝奪人民的投票權,民進黨立委邱臣遠痛批中選會在行政及立法上嚴重怠惰。(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中選會在行政及立法上都有嚴重的怠惰」,邱臣遠痛批,早在去年公投時,在野黨就曾提過不在籍投票相關的法案,當時中選會表示距離公投時間太近,需要有九個月公告期,來不及修法;而時隔一年多,碰上九合一大選,居然到選前一個月才要來研擬相關的配套措施,甚至以沒有法源依據就要推翻憲法賦予人民的投票權,在在顯示中選會的態度消極且不負責任。邱臣遠認為,對於保障人民投票的權利,中選會和指揮中心是在互踢皮球,中選會說疫情的部分要由指揮中心來決定,指揮中心又說按照中選會的規定,這樣對國人來很不負責任,且若以近期確診一天平均在3、4萬例來看,7天來講大概是28萬人左右,影響到相當多人的投票權利。「秉持理性務實的角度,去做相關正確的判斷」,邱臣遠認為,不應該有過多的政治考量,比如不在籍投票至少在這屆推了兩年多,法案仍躺在立法院,也看不到中選會有積極的態度要處理,提出相對應行政院的版本。邱臣遠認為,這全是因為執政黨的行政單位中選會和立法院執政黨民進黨立委邱臣遠指出,愛沙尼亞的通訊投票系統是由台灣廠商來做的,認為因此技術上要克服絕對沒有問題,呼籲民進黨應正視疫情後新的選務結構。(圖/新華社)邱臣遠呼籲,民進黨正視疫情後新的選務結構,包含不在籍投票。舉例來說,東南亞很多國家像是菲律賓、印尼,都已經實施多年;而愛沙尼亞的通訊投票系統甚至是由台灣的廠商來做,因此技術上要克服絕對沒有問題。目前最重要的是法治面的修訂,立法不能延宕,尤其疫情後的生活模式,產業、消費的需求,甚至是國民行使公民投票權的需求,其實都已經和以往不同,應該馬上來推動。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指出,若現在再去改制度,各方面來看都已經來不及了,年底大選只能照舊。羅承宗認為,臺灣以現在這種在籍投票為原則的規定,是否有辦法有一個彈性的空間,已經討論很多年,中選會和相關機關總說再研議,到最後都沒有下文,而到緊急時才來說來不及了。
農地工廠爭生存1/工輔法農產業群聚劃分惹議 立委首度提釋憲
經濟部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公告的「農產業群聚地區」,對區內的未登記工廠關上大門,不得申請納管,但因劃設方式產生爭議,造成業者群起向立委陳情,不少立委也認為這項公告命令違反《工輔法》。立委林岱樺更發起連署「釋憲」,截至17日已有33位跨黨派立委參與連署,符合立委總數1/4法定人數(29人)的新修釋憲標準,這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今年元月修正更名為「憲法訴訟法」後,首起由立委提出的釋憲聲請案。立法院在2019年三讀通過《工輔法》修正案,對於未登記的農地違章工廠採取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的原則,開放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就已設立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2年內可申請為「特定工廠」納管,在3年內提出環保、消防、水利和衛生等工廠改善計畫,接受輔導轉型成為合法工廠。不過,經濟部去(2021)年依照《工輔法》中的但書,公告法規命令規範28項「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不能申請納管合法化,其中前27項區域認定均援引法源依據,僅有最後一項「農產業群聚地區」7個字模糊界定「不宜設立工廠」,被批評定義不清、缺乏法源依據,更有立委痛批,當初在立法過程中根本沒聽過這個名詞,等於是被偷襲。「全國農產業群聚弱勢工廠自救會」在1月5日與立委林岱樺、蘇治芬、蔡易餘到行政院前陳情,指劃設農產業群聚地區的方式恐消滅已經進行改建申請合法化的工廠。經濟部網站上宣導強調執法不手軟,呼籲違章工廠業者把握機會遞件申請納管,否則將面臨斷水斷電。(圖/翻攝自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根據經濟部的說法,全台被納入「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工廠有1000多家。但業者向立委陳情卻表示,許多未登記工廠的業者根本不敢曝光,實際可能超過5000家工廠被劃入,無法申請納管;而且部份被列入所謂「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土地不乏地層下陷、鹽化的地段,並沒有耕作事實,質疑官員根本是在「冷氣房裡作業」,也違背了《工輔法》的立法精神。林岱樺說,《工輔法》的目的是要輔導低污染的農地工廠納入管理,以要求符合環境保護及公共安全規範,但經濟部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當中列舉28項不適用農地工廠登記的地點,前27項都有明確法源依據,像是依《水土保持法》劃設的特定水保區、依《森林法》劃設的自然保護區、依《文資法》劃設的古蹟保存區等,不宜設立工廠;唯獨最後第28項,僅列出「農產業群聚地區」,不僅沒有法源依據,項目的定義和範圍也不明。林岱樺表示,她提出釋憲,是希望釐清這樣的條件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政府的政策更明確、完善,也讓業者有所依循,才符合當初推動《工輔法》的本意。立委林岱樺表示,提出釋憲是要釐清經濟部公告的項目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違章工廠業者有所依循。(CTWANT合成圖)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所長羅承宗指出,由於法律無法鉅細靡遺規定所有事項的細節,所以在法條中會授權行政命令補充,這是法制作業常見的方式。以《工輔法》為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就是立法者把這些細節事項「放給」中央主管機關衡量,授權行政單位以命令處理。「當然,要不要放給行政權以行政命令處理,是立法者判斷。」羅承宗說,如果立法委員認為有些事項應該要在法律裡面講清楚,不能讓行政機關有太大的裁量空間,就可以將這些事項直接寫在法條裡,或明訂制定法律層次的條例或實施細則,而不能直接用行政命令規範,這樣才能避免有違反母法的爭議。
法搜大戰3/法律名師曾被法源告侵權 判刑6月仍獲綠營高層力挺
以建構法律版Google搜尋資料庫竄起的「七法股份有限公司(Lawsnote)」,涉嫌侵權老牌法律資料庫業者「法源法律網」。資深法界人士指出,「法源法律網」控告業界人士侵權,七法公司並非首例,只是這次控告的七法公司,有科技界大老盧克修投資加持,加上律師界使用七法的比率愈來愈多,才使這場「法搜大戰」,成為業界焦點。七法遭法源法律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引起業界震撼,後續如何發展,令人好奇,不過法律資料庫業界人士曾遭法源控告侵權的,不只七法,連曾任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專任委員、現任南台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羅承宗,當年羅還在念博士班時,也是法源的被告之一。法源法律網成立20年,是國內老牌的「法學資料庫」和「法學資料查詢系統」。(圖/翻攝自法源官網)2016年間,現任金門縣長楊鎮浯擔任立委時,他的國會辦公室主任黃子哲就曾爆料,指羅承宗在2005年擔任元照出版社顧問期間,曾被檢舉其成立的「月旦法學知識庫」與「法源法律網」,有13萬8千筆資料雷同,羅被指控雇用工讀生登入「法源法律網」後,逐筆複製「判解函釋」及「裁判書查詢」資料,重製為純文字檔案,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黃子哲認為,羅承宗有剽竊前科,不適任不當黨產委員。不過時任不當黨產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則認為,這是羅承宗11年前個人著作權爭議的案件,跟是不是適任不當黨產委員會委員沒什麼關係,找羅承宗是因為他在黨產議題有研究。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專任委員羅承宗,曾被法源法律網提告侵權,遭判刑6月確定。(圖/報系資料庫)羅承宗當時面對媒體詢問時,強調未刻意隱瞞該案,還說從這件案子中,自己對法律也有新的理解,希望能回歸專業、貢獻所長。後來羅承宗仍獲民進黨的黨政高層力挺而順利就任。羅承宗是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博士,曾任「黨產歸零聯盟」執行長、不當黨產委員會專任委員、蒙藏委員會簡任秘書、崇右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系主任,專長為租稅法、財政法、行政法制作業等。羅承宗回應指出,關於裁判書的著作權爭端,到底屬於公共資源、或廠商的著作權,有待司法判斷,以防日後再起爭端。
八月公投炸彈4/公投辦不辦中選會甩鍋指揮中心!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是關鍵
「反萊豬」、「珍愛藻礁」、「重啟核四」和「公投綁大選」等四大公投,法定投票日在8月28日,距今約60天。民進黨內有一派則主張公投延期,以「時間」爭取政策溝通的「空間」,但這必須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支援,否則屆時可能引發更大的憲政爭議!事實上,中選會6月13日已經表態,公投延期與否將遵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中心)的決定。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中選會雖然可以據此輕鬆將公投任務「甩鍋」給指揮中心,然而,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提醒,中選會若硬要把公投事宜推給疫情指揮中心決斷,恐怕會造成紛擾。羅承宗解釋,指揮中心只是《傳染病防治法》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架構下的「衍生機制」,當初立法理由沒有考量到選舉投票層面,再者《公投法》第23條明文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每兩年舉行一次公投」等限制,由指揮官的行政裁量權決定公投日期,不免有濫權逾越法令之嫌。羅承宗進一步指出,921大地震時,時任總統李登輝曾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發布「緊急命令」,針對特殊狀況做必要處置,而《公投法》也事涉「直接民權」的行使,政府發動緊急命令並不為過。「未來疫情若未見趨緩,疫情下公投如期進行與否將是兩難,假如總統不發布緊急命令延緩公投,至少也得由行政和立法兩院共同協商應變方式,若放任由指揮中心決斷,恐流於有曲解法令、擴權之嫌。」《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43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若立法院不同意,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舉例來說,1999年921大地震期間,時任總統李登輝發布緊急命令,針對籌措重建經費、辦理災民融資、災後安置、公共工程搶修、調派國軍等11項措施,均不受相關法令限制。國民黨今年5月進行民調,結果顯示7成民眾仍不贊成萊豬進口。(圖/報系資料照)
阿中部長功課2/衛福部版《醫預法》草案 學者:立意良善卻諸多破綻
立法院上半年為法案會期,衞福部長陳時中該會期力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草案,希望發生醫療事故時,能及時引入第3方進行調解、和解,該部版草案目前處於預告期;雖然社會各方多認為需要加速推動《醫預法》立法,但有學者針對衛福部版本提出不少建議。南台科大財法所所長羅承宗指出,衛福部版本的《醫預法》草案,乍看下立意良善,卻有諸多破綻與疑義。他說,草案名稱「醫療事故預防」,但醫療事故就是意外發生,如何「預防」,這有邏輯矛盾,且草案第1條開宗明義也揭露「妥速處理醫療爭議」為中心,因此建議將「預防」移除。羅承宗也說,草案第4條、第9條提到「不得採為相關行政處分、訴訟之證據或裁判基礎」,這在法制上極端罕見。他指出,能否作為處分或裁判基礎,本來就由機關或法院於認定事實時依據經驗法則判斷;第6條提到「病人、家屬或其代理人因語言、文化因素或有聽覺、語言功能或其他障礙溝通困難時,應由受有相關訓練之人員」,這能否切實推動?目前現有資源有無盤點?值得注意的是,草案第11條提到,醫療機構達一定規模者,應為其所聘僱之醫事人員投保醫療業務責任保險、成立醫療責任基金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相當之保障。而一定規模醫療機構的認定、保險金額、保險契約必要內容、醫療責任基金或其他保障方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羅承宗說,從1990年代以來雖然很常見的「授權立法」,即以法規命令規定的模式,但是以2020年法制水準來看,這不僅恐有悖離授權明確性原則疑慮,且易有可能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下,反而干擾甚至扼殺醫院既存且運作良善的糾紛解決機制。羅承宗指出,目前許多醫療機構已自行參加民間保險公司開辦的「醫療業務責任保險」,大型醫療院所基本上也以互助會的形式成立醫療責任基金,早已行之有年;以台大醫院為例,就有「景福互助會」來分擔醫糾風險,每月從醫師薪資中扣一定比率,人人納保,金額相對不高,宛如保險制度。他質疑,現行有如此穩定運作且良善的互助機制,真的要用未來衛福部統一的那套打掉重練?衛福部版草案仍有許多待討論改善的空間。
轉型正義本土陣營鬧分歧 促轉會5月恐面臨關門
總統蔡英文自2016年上任後積極推動轉型正義,也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該會5月底將屆滿,2月底卻有親綠學者專家出面表態反對促轉會「再延任」,引發民進黨內熱議;對此,有綠營人士透露,這跟主委楊翠被架空,以及副主委葉虹靈工作方向引發質疑有關。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真促會)學者陳翠蓮、陳嘉銘和黃長玲等人,於228連假期間召開記者會,表態反對促轉會再延任,引發綠營高層高度重視。對於長期戰友開砲質疑,促轉會隨即表示,將虛心檢討不足之處。由於陳翠蓮等人都是長期關心台灣史、轉型正義的行家,且在學界頗有號召力,因此一出手隨即讓綠營高層好奇,到底本土陣營發生什麼事?探聽之下,有綠營人士透露,原來是促轉會內部權力有矛盾,以及促轉會內部4個工作小組到了必須調整的時刻。該綠營人士透露,楊翠在會內基本上是被架空,而工作主導權都抓在葉虹靈手上,然而葉所推動的轉型正義方向並不符合學者專家們期待,且會內工作重點分配不均,導致一向溫和的學者們才會站出來反對促轉會再延任。他說,民間團體真促會這次是下很大決心,才出面表態反對。據了解,促轉會下有4個工作小組,包括「還原歷史真相組」、「威權象徵處理組」、「平復司法不法組」和「重建社會信任組」;除了「還原歷史真相組」與銜接機關的工作談判頗有斬獲外,其他3個小組可謂進度緩慢,有些工作甚至到去年12月、今年1月才開始與銜接機關展開協商未來工作,例如威權象徵處置、不義遺址保存規劃、原住民轉型正義事項和平復司法不法等各項任務。另外,有民進黨人士透露,促轉會再延任與否,或未來何去何從,確實是總統目前在思考的問題之一,這也是為何上個月底民進黨中常會邀請南台科大財法所所長羅承宗以「邁向轉型正義2.0之路」為題進行專案報告。當時,蔡英文裁示,「我們下一個階段必須要盤點一下到現在為止我們碰到的問題,還有要讓整個轉型正義更能夠符合這個社會的期待。」該民進黨人士也指出,促轉會「再延任」不單純是延1年、2年或3年這個層次的問題,而是主委和委員們是否更替、預算編列、4個工小組人力重置和工作計畫全面調整等,必須多面向考量。此外,有消息來源指出,綠營高層曾想過讓促轉會關門,後續業務交給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接手,但人權委員會去年卡到法制化不完備問題,這方向暫未明朗;因此,有綠營幕僚建議找台北市黨部主委吳怡農之父、中研院退休學者吳乃德接手促轉會主委,看能否讓促轉業務重新開機。
民進黨憲政改革小組成軍 姚嘉文、鄭文燦、邱義仁入列
民進黨今(3)日中常會中正式通過成立「憲政改革小組」,由該黨前主席姚嘉文、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以及中常委、桃園市長鄭文燦擔任共同召集人,成員中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兼執行長邱義仁名列「成員」的第一位,其他成員包括立法院黨團、黨中央代表,並邀請外界專家學者共同加入討論,未來將會提出黨版的修憲主張。「因近來朝野政黨與民間社會團體共同訴求啟動憲政改革聲浪,本黨作為執政黨,有責任回應社會期待」,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表示,黨主席蔡英文去年民進黨全代會開幕致詞就提到,當前的台灣最重要的改革項目之一,就是憲政改革,今日中常會通過成立憲政改革小組,就是民進黨展現具體行動。民進黨公布「憲政改革小組」成員,由姚嘉文、柯建銘及鄭文燦擔任共同召集人,成員包括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俋、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邱義仁、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書記長羅致政、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召委管碧玲、周春米、鍾佳濱、中常委吳秉叡、陳亭妃、蔡易餘、王定宇、何志偉、梁文傑及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另外還有永社理事長黃帝穎、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信安、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明昕與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所長羅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