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俊
」 指紋 日記 羅源俊 惡狼 猥褻日記密碼1/渣男闖空門硬摸獨居女 關鍵日記「93.6.2」成懸案鐵證
桃園中壢1名惡煞2004年9月2日一大早闖入當年23歲獨居女子小青(化名)的出租套房後,發現她頗有姿色,竟拿了小青的浴袍直接將她蓋頭,把手伸進小青的白色T恤內,搓揉雙乳,再將她囚在廁所內,趁機拿走包包和零錢罐,小青衝出廁所持掃把將歹徒打跑,零錢罐掉落在地,讓警方採集到一枚關鍵指紋,13年後比對出惡狼身分。在中壢中北路和中山東路口租套房居住的小青,2004年6月2日清晨5點送走男友後,忘了關上5樓大門即返回套房,近6點時,小青聽到門口有人,以為是隔壁鄰居,她探了一探,對方就走了,後來她跑去上廁所,又聽到房門口有聲音,打開門赫見房內衣櫥旁站了一個男子,她出聲喊了一句「誰!」孰料,歹徒竟拿著她掛在衣櫥上的浴袍朝她方向走過來,直接矇住她的頭,恐嚇說:「妹妹,不要亂動,不然我就殺了妳」,歹徒將魔爪伸進她所穿的白色T恤中亂摸,開始搓揉左胸,接著再搓揉右胸,摸了約20秒後,就轉身將小青把關進廁所內,喝令被害人不准出去,開始搜刮小青房內財物。歹徒當時闖入小青套房後,刻意以浴袍蓋住小青的頭,接著不斷搓揉小青胸部。(圖/本刊繪圖組)當時小青見廁所有掃把,並回想歹徒只背了一個皮質書包,大膽猜測歹徒身上沒有刀械,勇敢地拿掃把從廁所衝出,追打歹徒,當時歹徒丟掉被害人的包包,手中還抱著零錢罐,因遭被害人一陣追打,一開始,打不開大門的鎖,先將被害人包包丟在地上,還趁隙將零錢罐內的零錢倒進他的包包內,在小青一陣狂打下,丟下零錢罐逃逸。由於小青勇敢將歹徒打跑,事後零錢罐雖掉落在地,小青告訴警方,歹徒碰過零錢罐,讓警方得以在破碎的玻璃上採集到關鍵指紋,13年後,因刑事局指紋電腦子系統更新後,2017年成功比對出另案在花蓮看守所的陳明輝涉案。16年前雖有採到兇嫌指紋,但當時刑事局僅能以人工的方式比對指紋,線索太少,案件石沉大海。(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本刊找到當年在玻璃罐上採集到一枚關鍵指紋助破案的警員羅源俊,1992年警專刑事系畢業的羅源俊,案發當年借調中壢分局偵查隊當鑑識人員,當年盡責地採集到一枚清晰指紋,案發後第3年已轉調鐵路警察局服務,對於多年後該起侵入住宅猥褻案破案,他謙虛的說「採到的指紋能讓被告判刑,令他非常欣慰,也很有成就感」。
日記密碼2/惡狼闖入先找浴袍 等正妹發現馬上蓋頭揉胸囚廁所
桃園中壢1名惡煞2004年9月2日一大早闖入當年23歲獨居女子小青(化名,)的出租套房後,發現她頗有姿色,竟拿了小青的浴袍直接將她蓋頭,把手伸進小青的白色T恤內,搓揉雙乳,再將她囚在廁所內,趁機拿走包包和零錢罐,小青衝出廁所持掃把將歹徒打跑,零錢罐掉落在地,讓警方採集到一枚關鍵指紋,13年後比對出惡狼身分。在中壢中北路和中山東路口租套房居住的小青,2004年6月2日清晨5點送走男友後,忘了關上5樓大門即返回套房,近6點時,小青聽到門口有人,以為是隔壁鄰居,她探了一探,對方就走了,後來她跑去上廁所,又聽到房門口有聲音,打開門赫見房內衣櫥旁站了一個男子,她出聲喊了一句「誰!」孰料,歹徒竟拿著她掛在衣櫥上的浴袍朝她方向走過來,直接矇住她的頭,恐嚇說:「妹妹,不要亂動,不然我就殺了妳」,歹徒將魔爪伸進她所穿的白色T恤中亂摸,開始搓揉左胸,接著再搓揉右胸,摸了約20秒後,就轉身將小青把關進廁所內,喝令被害人不准出去,開始搜刮小青房內財物。歹徒當時闖入小青套房後,刻意以浴袍蓋住小青的頭,接著不斷搓揉小青胸部。(圖/本刊繪圖組)當時小青見廁所有掃把,並回想歹徒只背了一個皮質書包,大膽猜測歹徒身上沒有刀械,勇敢地拿掃把從廁所衝出,追打歹徒,當時歹徒丟掉被害人的包包,手中還抱著零錢罐,因遭被害人一陣追打,一開始,打不開大門的鎖,先將被害人包包丟在地上,還趁隙將零錢罐內的零錢倒進他的包包內,在小青一陣狂打下,丟下零錢罐逃逸。由於小青勇敢將歹徒打跑,事後零錢罐雖掉落在地,小青告訴警方,歹徒碰過零錢罐,讓警方得以在破碎的玻璃上採集到關鍵指紋,13年後,因刑事局指紋電腦子系統更新後,2017年成功比對出另案在花蓮看守所的陳明輝涉案。本刊找到當年在玻璃罐上採集到一枚關鍵指紋助破案的警員羅源俊,1992年警專刑事系畢業的羅源俊,案發當年借調中壢分局偵查隊當鑑識人員,當年盡責地採集到一枚清晰指紋,案發後第3年已轉調鐵路警察局服務,對於多年後該起侵入住宅猥褻案破案,他謙虛的說「採到的指紋能讓被告判刑,令他非常欣慰,也很有成就感」。
日記密碼3/被害人撰文封存記憶 「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
2004年6月2日,獨居桃園中壢的23歲女子小青(化名),遭一名歹徒闖空門進入強制猥褻,並強盜她房間裡的零錢罐,向來有寫日記習慣的小青事後在日記中寫下令人心驚膽顫的遭遇,「我想我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第一次遭強盜、第一次進警局做筆錄…」原以為這不想回憶的往事就此封存,但因歹徒犯案過程,在小青鉅細靡遺的日記中詳述,成為法官認證真實性十足,加上一枚關鍵指紋,讓懸宕13年之久的「侵入住宅猥褻案」的嫌犯俯首認罪。這個令小青永生難忘的日子,被小青寫成「93.6.2」的日記檔案,當時年輕的小青,獨自在中壢中北路租套房而居,當天早上她送走男友後,卻因忘了關上5樓大門,沒想到就此埋下禍因。小青在日記寫下令人心驚膽顫的遭遇,「我想我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第一次遭強盜、第一次進警局做筆錄…」。小青在日記中描述當時令人心驚被惡狼猥褻的過程,文中忍不住罵惡狼是王八蛋,「那王八蛋竟手伸進我的衣服內亂摸,開始搓揉我的左胸,接著再搓揉我的右胸,當時我沒有穿胸罩,不敢反抗,因為怕他會對我不利,只能隨他摸,也不敢動,心想他待會該不會再性侵害我吧!還是叫我口交?但該名男子摸了約20秒,就轉身離開,把我關到廁所內。當年借調中壢分局當鑑識人員的警員羅源俊在破碎的零錢罐玻璃採集一枚指紋,成破案關鍵。(圖/羅源俊提供)後來小青勇敢拿掃把將歹徒打跑,因此讓歹徒偷走的零錢罐掉落在地,讓警方順利採到一枚指紋,小青後來在友人陪同下前往當時的中壢分局做筆錄,她憑著驚人記憶力推測歹徒身高約165公分、皮膚很黑、很像是在工地做事的人,頭髮比平頭再長一點以及看到歹徒騎車離開等特徵提供警方,後來因線索太少,案子未偵破。直到2017年,刑事局「指紋電腦子系統」更新後,從當年警方採集的一枚指紋,比對出另案在花蓮看守所的男子陳明輝(45歲)就是當年對小青襲胸的惡狼,小青在院檢開庭時,提出泛黃的日記本佐證,因此讓塵封13年的舊案得以昭雪。
日記密碼4/同樣手法犯案3次 「浴巾男」上訴被法官打臉
桃園一名現年約39歲的女子「小青」(化名),16年前遇闖空門的歹徒,以浴袍蓋頭對她劫財劫色,所幸她勇敢打跑惡徒,讓警方順利採到一枚指紋,加上她平日就有寫日記的習慣,將受害過程寫成「93.6.2」的日記,讓懸宕多年的住宅猥褻案宣告偵破,找到另案正在花蓮看守所的惡狼陳明輝,但陳明輝否認犯案,辯稱當時只是去案發地附近買涼麵,但警方比對陳明輝DNA後,發現他以同樣手法曾犯下另外2件案件,打臉陳明輝的狡辯之詞,法官依據日記和指紋的鐵證,判處陳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並令其至醫療處所強制接受治療。刑事局在2017年「指紋電腦子系統」更新後,比對出在花蓮另案入獄的陳明輝,在2004年6月2日侵入年約23歲的小青(化名)的中壢套房猥褻案。但陳男否認犯案,指自己當兵時身高就是一百166公分,耳朵髮長已及耳。陳男並辯稱,當時他只是住在案發地附近,去附近買過涼麵,只知案發地的大概位置,從未進入小青所住的大樓套房內,並質疑被害人小青的記憶力以及日記本和刑事局指紋比對的真實性,不服一審3年8個月判刑,上訴二審。小青遭歹徒襲胸猥褻後,以「93.6.2」事發日期記錄在日記本中,成為讓惡狼現形鐵證。(圖/本刊繪圖組)但花蓮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被告陳男曾以同樣手法在附近地點犯下其他2件侵入住宅強盜性侵案,犯罪手法均是以被害人的浴巾或浴袍矇住被害人的頭部,進而性侵或猥褻。法官並審酌當年9月陳男另犯刑案的照片,顯示陳男髮長及耳,膚色黝黑,依據小青受害的案發時間,約1至3個月,往前回溯案發時,陳男的頭髮頭髮較短,和小青在警訊和一審所證稱:「歹徒頭髮長度約比平頭還長一點,皮膚很黑,像工地工人的形容相近,小青的陳述和記憶力並未悖離事實。陳男另涉及2起侵入住宅強盜性侵案,二審共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被害人小青遭猥褻案,花蓮高分院法官依據前案犯案手法、小青所寫的日記以及關鍵指紋,將陳男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並須在服刑前,至醫療處所強制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