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遠文
」 羅遠文 詐保 保險公司 植物人 車禍員警疑詐千萬保金控同僚吃案 板橋分局打臉:從未有報案紀錄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警員羅遠文,自稱因車禍導致嚴重傷害,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千萬保險金,保險公司認為羅男在車禍當下沒有報案,懷疑他裝殘詐保,羅遠文辯稱自己車禍時有向板橋分局交通分隊報案,但遭員警吃案,板橋分局今鄭重澄清,強調車禍當天未曾接獲羅遠文報案,系統中更沒有相關紀錄。本刊調查,羅遠文自稱2012年2月4日時,在板橋區館前西路發生嚴重車禍,對方肇事逃逸,這場意外讓他留下嚴重傷害,2013年到2014年間,以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向多間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共得到1140萬元。但保險公司對車禍是否發生而有疑慮,認為羅遠文車禍當下沒有報案,也未立刻就醫,其復原程度更堪比奇蹟,如今已健步如飛、行動自如,不僅能在公家機關內翹腳,癱瘓的右手還能簽名,因而提告詐欺。羅遠文解釋,自己車禍當下有報警,卻被員警吃案,事後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否認裝殘詐保。但板橋警分局鄭重澄清,表示調閱2012年2月4日的紀錄,並沒有發現羅遠文的車禍資料,交通系統中也沒有關於他的紀錄,員警更不會因車禍吃案。
CTWANT 社會傳真》退警裝殘騙7保險公司 遭控詐保得手千萬
前台北市中正二分局警員羅遠文,2011年聲稱自己因嚴重車禍而退職,並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共1140萬元保險金,但本刊調查,羅遠文聲稱自己是瀕近植物人的「一等殘廢」,實則行動自如;羅遠文妹妹也指控,「哥哥沒有發生車禍」、「從頭到尾都在騙人」,7家保險公司已聯合對羅男提告詐欺。
貪警詐保1/瀕近植物人還能抓小偷 警界影帝騙倒7大保險公司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警員羅遠文,2011年聲稱自己因嚴重車禍而退職,並得到7間保險公司共1140萬元保險金,但本刊調查,羅遠文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廢」,實則行動自如;羅遠文妹妹也指控,「哥哥沒有發生車禍」、「從頭到尾都在騙人」,7家保險公司已聯合對羅男提告詐欺。6月4日下午,本刊抵達「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中心人員阿傑(化名)對羅遠文詐保行徑極為憤怒,拿出多段影片證明羅男行動自如,指他去年9月出庭時,還把柺杖當成裝飾品,大搖大擺在法院閒晃,走路轉身都與正常人無異,指控羅男多年來裝殘斂財,將7間保險公司騙得團團轉。「9年前一等殘,現在卻『健步如飛』,根本是醫學奇蹟。」阿傑諷刺地說,羅男自稱2012年2月出了嚴重車禍,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不僅拿出無懈可擊的診斷證明,還在訪查員面前裝出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車禍後順利取得最嚴重、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理賠,金額高達1140萬元。「根本沒有這場車禍,他都是在裝的。」本刊循線找上羅男的妹妹小可(化名),她與羅男同住多年,對其生活十分了解,她坦言這場意外從未發生,其他親人一度還被蒙在鼓裡,直到「車禍」隔年出遊時,家人看到「重殘」的哥哥竟幫忙抓小偷,還能騎機車載父親就醫,這才發現驚人真相。而保險公司得知實情後開始蒐集證據,並於前年聯合提出詐欺控訴,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在開庭時,出示和平醫院所做的神經傳導檢驗報告,內容載明羅男在「車禍」4個月後用肌電圖檢驗無神經異常,該院高姓復健師也出庭作證,表示核磁共振、電腦檢查發現羅男脊髓損傷,但對四肢造成的影響不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偽裝」。但基隆地檢署認為肌電圖報告無證據力而不採信,並從羅男看護、伊甸基金會居家服務紀錄,以及路人辱罵羅男是「死跛腳」等語,認為羅男確實不良於行或持用助行器,無法判定他有詐欺意圖,今年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各受害保險公司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2/大廳飛奔5秒搶電梯 理賠員前軟腳撞牆博同情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聲稱自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而嚴重傷殘,並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理賠,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但本刊調查發現,羅員術後恢復好的離奇,到保險公司時還能飛奔進大廳搶電梯,在理賠員面前卻又營造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前後落差讓人傻眼。本刊調查,羅男在2013年10月到和泰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在訪查員面前,他不斷營造悲慘形象,先是抱怨自己因傷而被命令「退休」,妻子更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選擇離開。但事實上妻子不但沒有「離開」,兩人還在2015年生了個兒子。根據訪查員當時拍攝的影片,羅男光從椅子起身離開就要耗費近10秒,四肢劇烈顫抖,站立不到1秒便再度跌回椅子上,好不容易在四腳柺杖的幫助下起身,走路時不斷搖晃、重心不穩,更因此跌撞牆壁,一旁的訪查員都心生不忍,還多次「提醒」羅男「不要勉強」。但其實羅遠文在還沒上樓見訪查員時,還在大廳電梯即將關閉還大步上前。(圖/讀者提供)即使羅男看似行動艱難,和泰仍對這場車禍心有疑慮,認為他在車禍當下沒有報案,也未立刻就醫,事後也沒調閱監視器提告,「完全不合常情」;申請理賠時還能獨自到場並用左手書寫文書,在「居家服務契約書」上也僅要求協助就醫,顯示他飲食吃藥、沐浴更衣等日常起居都能自理,判定他是「3等殘廢」。羅男心生不滿而提出民事訴訟,並向承辦該案的保險員要求30萬精神慰撫金,和泰因此調閱他申請理賠當日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羅男在訪查員視線之外可說健步如飛。他抵達保險公司1樓時,電梯正好要關閉,他立刻飛奔進入,橫越大廳只花了5秒時間,敏捷身手讓人傻眼,法院也駁回羅男告訴。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3/神復原!重殘警健步如飛癱手能簽名 胞妹愧認:全是裝的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自稱「車禍」導致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向多間保險公司申請共1140萬元保險金,但他經過8年「休養」,如今已健步如飛,過去癱瘓的右手甚至能簽署文件,復原程度堪比奇蹟,羅男妹妹小可(化名)也揭發這起騙局,指控哥哥「從頭到尾都在騙」,根本沒有這場車禍。本刊調查,羅男自2009年到2011年間,向富邦、中國、台灣、友邦、保誠和和泰等6間公司購買保險,卻自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不僅拿出無懈可擊的診斷證明,還在訪查員面前裝出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也因此矇混過理賠員,讓他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根本沒有這場車禍,他都是在裝的。」本刊循線找上羅男妹妹小可,她與羅男同住多年,對其生活十分了解,她坦言這場意外從未發生,哥哥從頭到尾都在做假騙人,陪同哥哥「復健」時,還有醫生直言哥哥症狀是「脊椎老化」而非受傷,還質問「為什麼妳哥要騙人」,令小可當場羞愧不已。小可提到,哥哥曾以「假生病」挽回曾是女友、差點分手的現任妻子,在嘗到甜頭後決定「玩大的」,竟用警察熟知法律的「優勢」,憑空捏造車禍以謀取保險金,親人一度還被蒙在鼓裡,直到「車禍」隔年出遊時,家人看到「重殘」的哥哥竟幫忙抓小偷,還能騎機車載父親就醫,這才發現驚人真相。羅遠文自稱妻子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離開,妻子實則一直陪在他身邊,2人還在2015年生下兒子。(圖/讀者提供)而保險公司得知實情後開始蒐集證據,發現羅男「復原」情況確實好的離奇,過馬路時正常行走,上下計程車也毫無異樣,辦理文件時還能用偏癱的右手簽署文件,更大方在公家機關內翹腳,這幾年還以訴訟為樂,因此在前年向羅男提出詐欺告訴。基隆地檢署審理時,不採信保險公司和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提出的證據,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原告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4/路人一句「死跛腳」打趴關鍵證據 地檢署默許稅金養騙子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員警羅遠文,遭7家保險公司懷疑憑空捏造車禍、裝殘詐保,並提告詐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呈上多部影片,證明羅男健步如飛,其車禍後4個月做的肌電圖,顯示神經毫無異樣,但基隆地檢署不採信這些資料,檢察官以路人罵羅男「死跛腳」為證,判定他不良於行而不起訴。本刊調查,羅男自稱自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並因此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還取得多間醫院的診斷證明,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並得到1140萬元理賠金。但保險公司事後發現,羅男恢復程度好的離奇,上下計程車也毫無異樣,辦理文件時還能用偏癱的右手簽署文件,更大方在公家機關內翹腳,這幾年還以訴訟為樂,因此在前年聯合向羅男提出詐欺告訴。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在開庭時,出示和平醫院所做的神經傳導檢驗報告,內容載明羅男在「車禍」4個月後用肌電圖檢驗無神經異常,該院高姓復健師也出庭作證,表示核磁共振、電腦檢查發現羅男脊髓損傷,但對四肢造成的影響不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偽裝」。但基隆地檢署認為肌電圖報告無證據力而不採信,並從羅男看護、伊甸基金會居家服務紀錄,以及路人辱罵羅男是「死跛腳」等語,認為羅男確實不良於行或持用助行器,無法判定他有詐欺意圖,今年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各受害保險公司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羅男究竟如何瞞天過海?本刊調查,他在2012年和2013年間,陸續到和平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和台大醫院就診並取得診斷證明,公教人員保險殘廢診斷證明書中,載明他「兩肢以上不全麻痺,有顯著運動障礙」,小便永久失禁,以致無法工作,銓敘部在2013年8月認定他符合全殘標準。天衣無縫的就醫紀錄搭配羅男毫無破綻的精湛演技,再加上他動輒威脅要提告理賠員,理賠員即使心有疑慮,多半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從寬認定,這也讓羅員多次得逞。「大家都以為詐保受害的是保險公司,實際上是全體納保人。」阿傑無奈表示,羅男的理賠實則是由保戶共同承擔,羅男每月還領有殘障津貼及警職退休金,等同於拿人民納稅錢去養一個騙子,相關單位應介入調查,法院也應基於社會正義給予公允裁判。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