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適
」 美的適藥局收攤1/內勤員工被遺棄 辦不了失業補助聯名告前東家
桃園地區一家知名連鎖藥局「美的適」,四月底爆發無預警歇業,經營權在一個月內兩度易主。八名包括採購、企劃、總務等部門的行政人員,上週(6月5日)卻到桃園地院遞狀提告,除了爭取資遣費,也檢舉前東家在勞保部分,涉嫌高薪低報,有偽造文書的嫌疑。在藥局工作了十四年的「小葉」說,事發後,所有直營或加盟店的藥師或員工,都能獲得妥善安置,但不管是新東家或老東家,對內勤員工就像踢皮球一樣,絲毫未將他們的權益放在心上,希望法律訴訟能協助他們,拿回勞工應有權益。另一名在公司工作了十五年的王姓員工說,「美的適」藥局在桃園地區有八家直營店與四家加盟店。今年四月三十日,總經理突然以LINE通知所有內勤員工,已將所有店的股權轉給一名黃姓經理,公司一切事務改由他負責調度。同一天,黃姓經理也開立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所有員工,並要求員工盡快離開公司。「小葉」回想那天的情形,還心有餘悸。她說,包括總公司與門市,陸續出現一些黑衣人,狀似監視著公司。大家就好像逃難似的,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個人物品,就匆忙的離開公司。不久,就聽說公司開出的支票陸續跳票了,公司也無預警歇業了。但是,大概三天後,公司高層要求所有員工回去上班,而且表示,會有新東家接手藥局,只是上了兩天班卻發現,新東家沒有替員工投保勞、健保等,也沒有簽約聘雇,甚至向上反映後,才知新東家根本連原有年資也不承認。而前東家口中表示,公司未倒閉,五月份薪資卻遲給了五天,而且毫無理由的扣薪五千元。
藥局收攤2/沒資遣費無非自願離職證明 桃園市政府協調破局
知名連鎖藥局「美的適」,四月底無預警歇業,王姓員工表示,雖然,「美的適」藥局經兩度易主後,已改由另一家藥妝店接手,所有門市招牌也都已重新更換。但新東家不願承接員工年資,可是這些內勤員工,很多都是十年以上資歷的老員工,前東家又信用破產,實在無法繼續留任工作,所以才要求前東家依法按照年資給付資遣費等。沒想到,前東家卻以公司未倒閉為由,堅持不給資遣費,甚至員工申請政府的失業補助時,非自願離職書也因前東家不認帳而無效,導致根本無法申辦。只好轉向桃園市府勞動局求援,本月二日也召開了勞資協商會議,但在雇主堅持不給員工資遣費後,協商破局。所以八名員工決定挺身到桃園地院遞狀提告,爭取應有權益。就業服務處則表示,因美的適公司停業,今年五月七日至五月十四日,有十名員工拿著公司開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到就業中心申請失業給付。但經中心人員查證,美的適公司根本未做資遣通報,而且該公司人員表示,離職證明書是因員工脅迫才開立,也否認公司資遣員工。由於勞資雙方說法不一,所以就業中心請申辦員工,先與公司協調,如果協調不成立,可申請爭議調解,後續仍可依勞資爭議調解書申請失業給付。目前已有九名員工,於六月二日因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已陸續拿著勞資爭議調解紀錄,申請失業給付中。
藥局收攤3/東家否認離職證明 勞資爭議紀錄可申辦失業金
桃園美的適連鎖藥局疑因無預警歇業,經營權易主,導致至少八名員工權益受損。一名王姓員工表示,拿非自願離職書到中壢就業中心,申辦失業補助時,竟然因前東家不認帳,就業中心就希望他們先撤件,連失業補助也領不到。她心中質疑,為什麼合法文件,可以因前東家口頭否認,就失去效用呢?桃園市府勞動局人員也說,勞工遇到權益受損時,只要有勞資爭議事件,就可以透過市府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如果因雙方根本無法達成共識,或雖經調解成立,但雇主未依調解結果履行者,勞工都可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或聲請強制執行。以勞工提起民事訴訟為例,除了可向勞動部申請訴訟扶助,也可循訴訟程序救濟,向勞動局申請訴訟補助,一般來說每一審級,可補助七萬五千元左右,協助勞工爭取權益。另外,至於勞保高薪低報一事,建議勞工可向勞動檢查處與勞保局檢舉,如果查證屬實,涉及違反勞工保險條例,不僅勞工可依勞基法規定,以雇主違法損害勞工權益為由,不經預告終止勞動關係,而且還可以請求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並請求資遣費。而違法投保單位,涉及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依規定,可以罰少繳金額的四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