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集團
」 美麗華 黃春發國票金順利完成改選 半數股東通過「重啟安泰銀併購案」
國票金控(2889)今(31)日召開112年度股東常會,順利通過董事會所提名選任第八屆董事會之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國票金控三大股東公股、人旺集團以及耐斯集團前三大股東,持股均各為9.9%,各自推派三席董事,包含一席獨立董事;美麗華集團推派2席董事包含一席獨立董事,而台產集團則推派2席董事,其中一席法人代表為現任董事長魏啓林。本次有持有1%以上之股東依公司法於股東會提案,重啟安泰銀行併購案,亦獲過股東會出席過半數同意,特別是外資股東對本案均投下同意票,顯示全體股東對於國票金控擴大經營版圖的期待。國票金控董事長魏啓林表示,將銀行業務納入經營範疇,積極對外尋求併購機會,為既定之發展方向,符合本公司之最大利益。改選後之新任董事以及獨立董事名單,包含合作金庫一席、一銀一席,以及現職國票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魏啟林、副董事長蔡紹中、董事陳冠舟、董事楊承羲、董事陳正林、董事施正峰及現職雷虎科技公司董事長陳冠如,一共九席一般董事。另外獨董為華南銀前總經理張振芳、現任國票金控三位獨立董事饒世湛、陳惟龍及陳淑娟,一共四席獨立董事。股東會選任後,國票金控公司接獲通知,人旺公司原推派代表人蔡紹中改派何志強擔任法人代表,公司表示,法人股東改派代表人,並不影響公司經營發展的目標及股東對公司的支持,主要股東均表示將全力支持現有經營團隊,為全體股東最大利益之公司發展策略齊心努力。董事長魏啓林對於國票金控今年的營運展望,因全球解封,景氣復甦表示樂觀,隨著升息放緩,授信資產結構逐季調整,利差逐漸擴大,而債券投資組合因補券持續,收益率及評價利益回升。證券經紀業務,則因強化數位金融服務與行銷策略,效益逐漸顯現,各子公司獲利回穩,國票金控營運走出谷底,累計今年前4個月,自結稅後淨利為7.44億元,年增20.6%,累計EPS為0.22元,4月底每股淨值11.15元。有股東發問關注新任總經理人選,魏啟林董事長指出,新董事甫於今日選出,預計6月1日才會推選董事長、副董事長人選,按照規定,董事會召集通知至少需7天前,因此,預計6月中旬再召開董事會提名總經理人選,相關資格條件尚需符合法規並經主管機關審核,將會依法進行相關程序。就「重啟安泰銀行併購案」,國票金補充說明,於110年經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通過與安泰銀行合併之股份轉換案,因主管機關核予緩議,契約已於111年10月13日屆期而失效。關於併購案的進行,併購案之啟動仍須依照金控法及企業併購法,重新由董事會討論決議,提請股東會討論。亦有股東表示意見,並非反對國票金控併購銀行,而是認為安泰銀行授信品質不佳,過去董事會討論時,有獨立董事提出相關的反對意見及看法,從公開訊息得知安泰銀行分別於去111年第四季及112年第一季大幅提列備抵呆帳,而逾放比仍居高不下,未來併購安泰銀行應審慎評估交易條件。經營團隊在執行安泰銀行併購案的評估過程,均委託外部知名國際財務及法律專業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其授信資產逾放比率偏高及潛在不良授信資產,均在評估報告中詳實揭露,並且分別以樂觀及悲觀情境分析,設算應增提準備及淨資產價值。惟併購標的是繼續經營中且持續有獲利的銀行,並非被接管之問題銀行,而以淨值估算其價值,應需考量未來經營價值及綜效而給予溢價,依本公司委請外部顧問,計算併購價格,以當時的併購價格估計溢價不超過10%,尚屬合理,這些都在評估報告中揭露,並且由審計委員會所通過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併購價格及交易條件尚屬合理。 國票金表示,仍將努力擴大金融版圖及提升經營綜效,如有合適之併購標的,本公司亦將積極爭取並審慎評估。在適當條件及時機下,亦不排除與安泰商業銀行重啟併購交易之磋商,惟市場時機均已有重大變化,與兩年前差異甚大,相關交易條件及架構均應重新考量,具體交易條件及契約內容,須另依盡職調查之結果、標的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等事項,進行協商洽談,所有併購程序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美麗華影城當機停業1月 前經理被控搞鬼判無罪
台北市美麗華大直影城2018年6月間設備故障,5個影廳同時無法播放電影,損失上千萬元,懷疑放映部林姓前經理搞鬼,檢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林男,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林侵入、破壞電腦設備,判林無罪,還可上訴。北檢起訴指出,39歲林男擔任美麗華集團旗下的「美麗新娛樂公司」技術部門主管,2018年1至5月間派到美麗華大直影城擔任放映部經理,後來美麗華家族爆發經營權糾紛,林男被終止放映部經理工作。不料同年6月18日凌晨2時許,該影城5間影廳突然無法播放電影,重新開機仍無法排除故障,被迫停業一個月檢修,損失上千萬元。由於當時正值美麗華家族、影城董事會內鬥,影城懷疑內情不單純,將資料提交調查局查辦。檢方偵查後認為,林姓前經理1個月內連線到影城放映系統達26次,懷疑他入侵電腦設備刪除系統、修改參數等,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林起訴。台北地院開庭時,林男否認犯案,辯稱他登入的帳號與證據顯示的帳號並不一樣,他從未以檢調所指控的帳號登入過電腦,且於在職期間不知道有此一特定帳號,法官審理後認為,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林男犯案,判林無罪。
「美麗華」黃春發名下土地遭拍賣 土地售出37萬還欠稅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4日下午舉行「123聯合拍賣會」,共拍賣883萬340元,其中欠稅大戶、美麗華集團黃春發名下2筆土地,賣出37萬3000元,挹注國庫收入,成果豐碩。台北分署表示,本次聯合拍賣不動產買氣熱絡,共拍定8筆土地,其中欠稅大戶美麗華集團黃春發名下北市萬華區雙園段一小段622地號等2筆土地以37萬3000元拍定。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4日舉行聯合拍賣會。(圖/台北分署提供)另北市文山區博嘉段3小段520地號等4筆土地及新北市石碇區小格頭段小格頭小段7地號土地則各以609萬元及62萬元拍定。此外,北市中山區榮星段5小段726-8地號土地,則由移送機關以底價172萬元聲明承受。至於動產部分,手工波蘭陶及保暖手套口罩組分別售出38件與45組,合計賣出2萬7340元,總計今天聯合拍賣動產及不動產的拍定金額為883萬340元。
美麗華集團爆家族鬥爭 么弟提訴爭影城經營權遭判敗訴
6年前美麗華集團創辦人黃杏中過世後引爆家族爭產糾紛,么子黃世杰的美麗新公司因無法使用「美麗華影城」經營,請求法院確認商標授權關係及服務契約存在,一審判他勝訴,二審認定3年前美麗新重大違約,逆轉改判敗訴。可上訴。美麗新公司提告指稱,美麗華公司委託他們經營大直影城,並同意商標授權予他們所經營或管理之其他影城使用,美麗華公司在2018年終止契約,都是非合法終止,且關閉大直影城,違反商場交易誠信,應賠償他們16個月服務費用損失874萬多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雙方的契約及商標授權關係繼續存在,美麗華公司及黃秋香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大直影城在2018年6月1日起至6月20日間員工集體離職,並有電影場次重疊、放映器材損壞等重大違約事由。高院認為,經美麗華公司在2018年寄發存證信函表示立即終止契約屬合法終止,且同意書約定美麗華公司、黃世杰持有的美麗新公司股權未達51%時,美麗新公司不得使用商標,因此美麗新公司自不得繼續使用「美麗華影城」商標。高院指出,契約經美麗華公司合法終止,美麗新公司依約亦不得繼續使用系爭商標,其請求確認服務契約繼續存在、商標授權關係繼續存在,均無理由,逆轉改判美麗新公司敗訴。可上訴。
涉掏空美亞3億 黃春發300萬元交保
美麗華集團黃家成員、德安集團董事長黃春發,因被金管會查出,在2013年至2016年間以境外假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美亞鋼管3億多元,經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11日搜索並約談黃春發等人到案,檢方漏夜訊後,今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諭令黃春發300萬元交保。檢調昨天共約談6名被告及9名證人到案,除黃春發300萬元交保外,同時被約談的美亞董事賴粵興100萬元交保、董事鄭達騰50萬元交保、與黃合作的地產大亨林健標30萬元交保、林的妻子何歡限制住居,其餘人均請回。根據金管會調查,德安集團負責人黃春發,自2013年至2016年間,以海外公司假交易手法,掏空集團旗下股票上市公司美亞鋼管資產3億多元,事後以不實財報作掩飾,涉嫌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案由金管會函請檢調偵辦。黃春發去年才遭檢舉德安航空以境外公司假交易手法,涉詐領民航局補助金額逾5億元案,遭檢調搜索並約談黃春發到案,諭令黃春發以300萬元交保,與今天的交保金額相同。
德安黃春發15人遭約談漏夜偵訊 疑掏空美亞3億
台北地檢署昨天(11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大舉搜索上市公司美亞鋼管(股票代號2020)及美麗華集團黃家成員、德安集團董事長黃春發住處等地,共約談黃春發等15人到案,檢調懷疑黃春發自2013年至2016年以境外假交易掏空美亞鋼管3億餘元。德安集團董事長黃春發是美麗華黃家二房黃榮華次子,他主導的德安集團,不僅入主上市的志合運輸以及美亞鋼管,還包括德安百貨、德安航空、代理雙龍汽車及美麗信酒店等事業,去年因德安航空遭檢舉詐領民航局補助款5億元案,被檢調搜索並約談黃春發到案,訊後諭令黃春發以300萬元交保,之後,金管會介入調查而又發現這起美亞鋼管掏空案,再次報請檢調偵辦。根據金管會調查發現,德安集團負責人黃春發,自2013年至2016年間,以海外公司假交易手法,掏空集團旗下股票上市公司美亞鋼管資產3億多元,事後以不實財報作掩飾,涉嫌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檢調據報展開偵查,並於昨天收網行動,由調查局幹員一舉搜索美亞、黃春發住處等12處地點,以涉嫌人身分約談黃春發等6人,另傳喚9名證人到案調查,目前全案已移送台北地檢署。